电子存证的证据有效性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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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存储与保全的法律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存储与保全的法律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存储与保全的法律问题研究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证据的重要性在法律领域变得愈发突出。

电子证据存储与保全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涉及到证据的有效性、真实性以及权益的保护等方面。

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研究。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电子证据的特点。

与传统的纸质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具有易复制、易篡改、易传播等特点。

一方面,这些特点大大提高了证据的获取和处理效率,使得司法实践变得更加便捷。

另一方面,也为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电子证据存储与保全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和技术支持。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电子证据存储的法律问题。

首先是存储设备的选择与安全性。

由于电子证据的体量巨大,存储设备的选择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同时,存储设备的安全性也需要得到重视,以防止数据的丢失、泄露或被篡改。

法律上应规定相关的安全要求,要求存储设备提供加密、备份、防护等功能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与保密性。

其次,电子证据的采集和提取也是一个重要环节。

在传统的刑事诉讼中,警察可以通过搜查现场、调查取证等手段获取证据。

然而,在电子证据的采集中,情况就变得复杂了。

面对涉及网络安全、个人隐私等多重因素的制约,电子证据的合法采集需要遵循明确的程序和规定。

法律应该明确规定警察或相关执法机构的权限和责任,保证电子证据的采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有效地解决证据的合法性问题。

此外,电子证据的格式与标准也需要制定。

由于电子证据的多样性,如何确定电子证据的格式与标准对其应用和审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确保各种类型的电子证据能够被准确解读和使用。

在电子证据保全方面,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证据的保存期限问题。

传统纸质证据的保存期限常常由法律提前规定,而电子证据的保存期限则需要更多的技术手段和法律规定。

例如,应该明确规定存储数据库的时间期限,制定相关的数据迁移和保护措施。

另外,电子证据的保全还需要解决与云存储相关的法律问题。

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有效性探讨

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有效性探讨

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有效性探讨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电子证据在诉讼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交流、交易和记录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电子文档等电子形式的信息成为了常见的证据类型。

然而,电子证据的特殊性也给其在诉讼中的有效性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和争议。

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相比,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

首先,电子证据具有易变性。

由于其存储和传输依赖于电子设备和网络,很容易被修改、删除或篡改,而且这些操作往往难以留下明显的痕迹。

其次,电子证据的无形性使其难以直观地被感知和理解。

不像实物证据那样可以直接观察和触摸,电子证据需要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进行展示和解读。

再者,电子证据的来源和真实性也较难确定。

网络的匿名性和信息的可复制性,使得判断电子证据的原始出处和是否被伪造变得复杂。

为了确保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有效性,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是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

真实性是指电子证据确实是其所声称的那样,没有被伪造或篡改。

完整性则要求电子证据没有被删减或修改,保持了原始的状态。

关联性是指电子证据与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点有直接的关系,能够对案件的解决起到证明作用。

在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方面,技术手段起着关键作用。

例如,通过数据恢复技术可以找回被删除的文件,通过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可以验证文件的来源和完整性。

此外,专家证人的意见也常常被法庭采纳,他们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和解释。

然而,技术手段并非绝对可靠,也可能存在技术漏洞或被高明的手段绕过。

完整性的保障也是一个难题。

电子证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丢失部分数据,或者被有意地截取一部分。

为了保证完整性,需要建立完善的电子证据保管链,记录从收集到提交法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电子证据没有被不当处理。

关联性的判断则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不能仅仅因为是电子形式的证据就认为其与案件有关,而要深入考察其内容、时间、发送和接收方等因素,看是否能够有力地支持案件中的主张或反驳。

电子数据证据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电子数据证据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电子数据证据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子数据在各个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作为证据的一种形式,电子数据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引发了广泛的研究。

本文将就电子数据证据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探讨。

一、电子数据的特点及挑战电子数据作为数字形式的信息,具有容易复制、修改和篡改的特点。

与传统纸质证据相比,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往往引起了质疑。

此外,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数据存储和传输方式不断多样化,导致法律适用更加复杂。

因此,如何确保电子数据的可信度和合法性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法律的回应为了应对电子数据证据的法律适用问题,许多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1. 电子签名法规定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和效力,为电子数据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对电子签名的认定和规范,可以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电子数据保护法规定了电子数据的隐私保护和防护措施。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隐私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电子数据保护法的出台为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法律支持。

3. 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的电子数据证据的法律适用问题。

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规范交易行为,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法律适用问题的争议尽管有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但在实际应用中,电子数据证据的法律适用问题仍然存在一些争议。

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见的问题:1. 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如何收集和保全电子证据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电子证据的收集过程涉及到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等伦理和法律问题。

同时,电子证据的保全也需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2. 电子证据的鉴定和认定:电子证据的鉴定和认定是一个技术和法律相结合的过程。

鉴定者需要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专业背景,并按照法律程序对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认定。

3. 电子证据的司法效力:在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和法律效力受到质疑。

一方面,部分法官和律师对于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合法性存在怀疑;另一方面,电子证据的验明和认定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与认定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与认定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与认定问题研究随着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证据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然而,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与认定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本文将以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与认定问题为研究主题,探讨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以及现行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首先,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传统的纸质证据时代,法院可以直接对纸质证据进行保管和审查。

然而,电子证据的特点决定了其需要额外的保护措施。

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丢失或者无法追溯,因此法律制度需要在电子证据保护方面进行相应的完善。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比如,欧洲的《电子商务指令》和美国的《电子签名法》都为电子证据的使用和认定提供了依据。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电子证据的可用性、可靠性和可认证性,为电子证据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

然而,电子证据的认定问题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在认定上存在一些困难。

首先,电子证据的来源不易确定。

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匿名性,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此外,电子证据的篡改和伪造也难以被发现。

如何确定电子证据的来源和真实性,成为法律界和法院在处理电子证据时面临的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电子证据的认定难题,许多国家和地区采取了一些创新的办法。

比如,在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的法律保护方面,各国都提出了相应的规定。

数字签名是一种确保电子文件完整性和真实性的技术手段,可以追溯文件的修改和签署过程,为电子证据的认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时间戳也是一种保护电子证据真实性的手段,可以用来证明特定日期和时间的电子文件的存在和内容。

此外,一些国家还建立了专门的电子证据认证机构,通过对电子证据的鉴定和验证,提高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可认证性。

然而,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与认定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由于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证据的形式和特点不断变化,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需要与之保持同步,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电子证据认定要求。

电子证据的法律有效性与使用

电子证据的法律有效性与使用

电子证据的法律有效性与使用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证据在法律领域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探讨电子证据的法律有效性以及在诉讼中的使用。

一、电子证据的法律有效性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出现的信息、文件或记录,如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帖子、网页截图等。

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电子证据被视为与书面证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是电子证据的法律有效性的原因:1. 法律框架的适应性:许多国家的法律已经更新和修改,以适应电子证据的出现。

这些法律规定了电子证据的认可和使用条件,确保其有效性。

2. 技术安全性和可靠性:现代的电子技术使得电子证据更加安全可靠。

数字签名、时间戳和加密技术等可以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司法实践的认可:在许多国家,电子证据已经在许多诉讼案件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使用。

相关的司法判例也为电子证据的有效性提供了指导。

二、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使用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使用具有许多优势,能够为法庭提供更多的证据和信息。

以下是电子证据在诉讼中使用的几个方面:1. 证明金融交易:电子银行交易、电子支付记录和电子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明金融交易的重要证据。

这些电子证据可以追踪金融交易的流程和金额。

2. 证明合同和协议:电子邮件、电子签名和电子文档等可以作为证明合同和协议的有效电子证据。

这些电子证据可以证明各方之间的意愿和约定。

3. 证明在线行为:社交媒体帖子、网络日志和评论等可以作为证明某人在线行为的电子证据。

这些电子证据可以证明言论、行为或态度等。

4. 证明知识产权侵权:网页截图、下载记录和软件代码等可以作为证明知识产权侵权的电子证据。

这些电子证据可以追踪侵权行为和侵权来源。

5. 证明犯罪行为: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和手机定位数据等可以作为证明犯罪行为的电子证据。

这些电子证据可以起到追踪、记录和捕捉犯罪行为的作用。

然而,尽管电子证据具有许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限制。

例如,电子证据可能被篡改、删除或伪造,从而影响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电子数据存证法律效力(2篇)

电子数据存证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数据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司法实践中,电子数据的证据地位日益凸显。

然而,由于电子数据的易篡改性、易丢失性等特点,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本文旨在探讨电子数据存证的法律效力,以期为我国电子数据存证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电子数据存证的概念与特征(一)电子数据存证的概念电子数据存证是指将电子数据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固定下来,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电子数据存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使其在法律纠纷中具有可采性。

(二)电子数据存证的特征1.客观性:电子数据存证是对电子数据的客观记录,具有真实性。

2.完整性:电子数据存证在存储过程中,应确保电子数据的完整性,防止篡改。

3.安全性:电子数据存证应采用安全的技术手段,防止数据泄露、丢失。

4.可追溯性:电子数据存证应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查证。

三、电子数据存证的法律效力(一)电子数据存证的法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这为电子数据存证的法律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电子数据存证的法律效力分析1.真实性:电子数据存证的真实性是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

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数字签名、加密技术等,可以确保电子数据存证的真实性。

2.完整性:电子数据存证的完整性关系到电子数据存证的法律效力。

在电子数据存证过程中,应确保电子数据的完整性,防止篡改。

3.安全性:电子数据存证的安全性是法律效力的保障。

通过采用安全的技术手段,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可以保障电子数据存证的安全性。

4.可追溯性:电子数据存证的可追溯性是法律效力的关键。

通过建立完善的电子数据存证系统,可以确保电子数据存证的来源、存储、传输等环节的可追溯性。

(三)电子数据存证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1.证据认定:在司法实践中,电子数据存证可以作为证据被采纳。

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存证中的可信性与法律问题研究

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存证中的可信性与法律问题研究

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存证中的可信性与法律问题研究引言:近年来,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存证已逐渐替代传统的纸质证据,成为司法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随之而来的是对电子证据存证的可信性和法律问题的关注。

区块链技术由于其特有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点,被视为提高电子证据存证可信性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研究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存证中的可信性与法律问题,并探讨其应用前景。

一、区块链技术提高电子证据存证的可信性1. 去中心化特点保障了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区块链技术采用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将交易数据以区块的方式分布存储在众多节点上。

每个区块包含了前一个区块的哈希值,使得数据的修改变得困难。

这一特点能有效防止证据被篡改,提高了存证的可信度。

2. 分布式存储提高了数据的可靠性和持久性传统的电子证据存证方法容易受到硬件损坏、数据丢失等问题的困扰。

而区块链技术采用分布式存储,将数据分布在多个节点上,使得数据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即使某个节点出现故障,其他节点仍然能够保留数据,从而避免了数据丢失的风险。

3. 公开透明的特点增加了存证的可信度区块链技术具有公开透明的特点,任何人都可以查看和验证交易记录。

这使得存证过程具有更高的可信度,任何篡改的行为都会被其他节点察觉并记录下来。

因此,区块链技术能够提高存证的公信力,增强电子证据的可信性。

二、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存证中面临的法律问题1. 可证明性和法律效力的认可问题区块链技术虽然能够提高电子证据的可信性,但目前在法律上对其可证明性和法律效力的认可仍然存在争议。

由于区块链技术本身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性,使得如何确定证据的提交者和真实性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因此,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明确区块链电子证据的证明方式和法律效力,以促进技术与法律的有机结合。

2. 隐私保护与公开透明的冲突问题区块链技术的公开透明性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存在冲突。

由于区块链上的交易记录无法被篡改和删除,其中的个人隐私信息也可能被泄露。

电子证据的法律适用与挑战研究

电子证据的法律适用与挑战研究

电子证据的法律适用与挑战研究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电子证据在法律领域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从电子邮件、短信到社交媒体的聊天记录,再到各类电子交易数据,电子证据的形式多种多样。

然而,其独特的性质也给法律适用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电子证据相较于传统证据,具有易变性和脆弱性。

由于电子数据是以二进制代码的形式存储和传输的,很容易被修改、删除或损坏,且这些操作可能不留明显痕迹。

这就使得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保障。

例如,黑客攻击、病毒感染或者系统故障都可能导致电子证据的丢失或篡改。

电子证据的收集和提取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一方面,技术手段的不断更新使得收集和提取电子证据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另一方面,不同的电子设备和系统可能采用不同的存储格式和加密方式,这增加了获取有效证据的难度。

在某些情况下,执法机关可能需要依赖技术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来协助收集电子证据,但这又可能引发新的问题,如专家的资质和中立性如何保证,第三方机构的操作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等。

法律对于电子证据的认证规则尚不完善。

在传统证据的认证中,通常会考虑证据的来源、收集过程、关联性等因素。

但对于电子证据,这些规则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比如,如何确定电子证据的原始来源,如何判断电子证据在传输过程中是否被篡改,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电子证据的存储和展示也面临着挑战。

电子证据通常需要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这就需要可靠的存储介质和严格的存储管理措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在法庭上展示电子证据时,如何让法官和陪审团能够直观地理解和接受这些复杂的数字信息,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上述挑战,法律界正在积极探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适用规则。

首先,加强对电子证据收集和提取的规范。

明确规定收集和提取电子证据的主体、程序和方法,确保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同时,建立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和专家证人制度,为电子证据的认证提供专业支持。

其次,完善电子证据的认证规则。

明确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的判断标准,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数字签名、区块链等,来保障电子证据的可靠性。

《2024年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范文

《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电子证据以其独特的属性,如信息的可复制性、存储的数字化以及传输的网络化,为民事诉讼提供了新的证据形式。

然而,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质,其认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民事电子证据的认定问题,探讨其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难点与挑战,并试图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

二、电子证据的基本特征及其重要性电子证据,指的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可以证明某一事实的信息或数据。

它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网页信息、社交媒体数据等。

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具有如下特征:1. 信息量大:随着网络的发达,人们可以在网上获得大量信息,从而为诉讼提供丰富证据。

2. 高度依赖技术:电子证据的生成、保存和展示均高度依赖于现代信息技术。

3. 真实性易受质疑: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其真实性在认定过程中常受到质疑。

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不仅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证据支持,还能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因传统证据形式而产生的纠纷。

三、民事电子证据认定过程中的难点与挑战(一)取证难度大电子证据的取证往往需要借助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对一般民众和司法人员而言难度较大。

同时,电子数据极易被删除或篡改,增加了取证的难度。

(二)真实性认定难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或篡改,其真实性在认定过程中常常受到质疑。

此外,由于技术原因,司法人员往往难以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准确判断。

(三)法律规范不足我国在电子证据的认定方面虽然已有一定的法律规定,但仍有不少空白和模糊之处。

这导致在具体实践中,司法人员往往难以准确适用法律。

四、解决对策与建议(一)加强技术培训与投入司法机关应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司法人员对电子证据的取证和认定能力。

同时,应投入更多资源研发取证和认定电子证据的技术和设备。

(二)完善法律规范立法机关应进一步完善关于电子证据的法律规范,明确电子证据的取证、保存、展示等环节的规范要求,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电子证据的法律认定与保护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的法律认定与保护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的法律认定与保护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证据在日常生活和法律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和复杂性,电子证据的法律认定与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电子证据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电子证据的法律认定问题首先,关于电子证据的法律认定问题,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很容易通过各种方式伪造和篡改电子证据。

因此,如何确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有两种常用的方法:技术鉴定和法律认定。

技术鉴定是通过技术手段对电子证据进行分析和检验,以确定其真实性。

例如,通过对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判断文件的创建时间和修改记录,从而判定其真实性。

此外,还可以通过数据恢复和提取,检测和验证数字签名等方法来鉴定电子证据。

然而,技术鉴定虽然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但并不能完全保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法律认定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对电子证据进行认定。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子证据应当经过固定形式的书面材料制作,并由当事人提供。

同时,法庭还会对电子证据的来源、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和核实。

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伪造和篡改电子证据的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和局限性。

二、电子证据的保护问题在电子证据的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由于电子证据的存储和传输基于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其面临的威胁也更多。

黑客攻击、病毒感染和数据泄露等问题对电子证据的保护构成了巨大的挑战。

因此,如何保护电子证据的数据安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密技术、数据备份和网络安全管理。

通过对电子证据进行加密,可以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篡改。

同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可以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并保证电子证据的完整性。

此外,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和安全认证等措施,也是保护电子证据的有效方式。

《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范文

《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范文

《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电子证据以其独特的性质和形式,为民事诉讼提供了新的证据类型和认定方式。

然而,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其认定问题在民事诉讼中仍存在诸多争议和难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民事电子证据的认定问题,以期为相关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二、电子证据概述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其特点包括:信息存储的数字化、传输的网络化、信息的易变性等。

在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具有举证便利、信息量大、实时性强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易篡改、易丢失、易伪造等风险。

三、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一)认定标准不明确当前,我国法律对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尚未形成统一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电子证据的认定存在差异。

这主要体现在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方面。

例如,如何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确定电子证据的合法来源,以及如何评估电子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等问题。

(二)技术难题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质,其认定往往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

如电子数据的恢复、取证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等。

此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数据的篡改和伪造手段也日益复杂,使得电子证据的认定更加困难。

(三)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然而,对于电子证据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

这导致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可能面临举证困难、举证不足等问题。

四、完善民事电子证据认定的建议(一)明确认定标准为解决电子证据认定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建议我国法律应明确规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认定标准。

例如,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电子证据认定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证据认定标准。

(二)加强技术支持针对电子证据认定中的技术难题,建议加强技术支持和培训。

一方面,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软件,提高电子证据的取证和鉴定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司法人员对电子证据的认知和处理能力。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问题研究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电子证据的适用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

本文将就电子证据的采集、审查和保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电子证据的采集问题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的种类多样,采集方式也愈加多样化。

然而,在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采集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首先,电子数据的存储格式多种多样,如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不同格式的电子数据需要不同的采集方法。

其次,许多电子数据存储在云端或社交平台,常常需要司法机关与相关共享平台或个人取得合作,方能调取相关数据。

此外,电子证据采集需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因此需要提供良好的疑点保存机制和技术手段。

二、电子证据的审查问题电子证据的审查在刑事诉讼中占据重要地位,确定电子证据的真伪以及对案情的证明力进行评估,是审查的核心内容。

然而,电子证据的伪造和篡改也层出不穷,使得法庭的判断变得困难。

为此,司法机关需要借助专业鉴定机构或技术手段来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同时,鉴于电子证据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管理员法庭在审查电子证据时应特别审慎,依法对电子证据的来源、采集、传输、保存和展示等环节进行细致审查,避免证据链的中断,确保电子证据的有效与可信。

三、电子证据的保全问题电子证据的保全涉及到对电子数据的临时查封、冻结、扣押等操作,保证案件中的重要证据不被篡改或毁灭。

然而,电子证据的保全也存在着困难和争议。

首先,电子证据的存储介质广泛,无形,易于篡改或删除,如何确保数据的安全性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其次,对于存储在云端的电子证据,往往需要司法机关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进行合作,使得案件进展受到限制。

此外,电子证据的保全需要符合法律程序,司法机关应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进行操作。

综上所述,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问题不容忽视。

在采集、审查和保全电子证据时,司法机关需要与科技发展保持紧密联系,充分发挥科技手段的作用,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进行。

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有效性研究

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有效性研究

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有效性研究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越来越依赖电子设备和网络,由此产生了大量与案件相关的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电子文档、社交媒体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

这些电子证据能否被法庭认可并作为定案的依据,成为了诉讼实践中一个关键且复杂的问题。

电子证据具有与传统证据不同的特点。

首先,电子证据具有易变性。

由于电子数据是以数字形式存储和传输的,很容易被修改、删除或篡改,而且这种修改往往不留明显痕迹。

其次,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

它不像书证、物证那样具有直观的物理形态,而是以电磁信号或光信号等形式存在,需要借助特定的设备和技术才能被感知和展示。

此外,电子证据还具有高科技性,其生成、存储、传输和展示都依赖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电子设备,对其收集、审查和判断往往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电子证据的有效性取决于多个因素。

证据的合法性是首要考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集电子证据的主体、程序和方法必须合法。

例如,通过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获取的电子证据通常会被排除。

证据的真实性也是关键。

为了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需要采取一系列技术手段和方法,如数据加密、数字签名、时间戳等,以证明电子数据在生成、存储和传输过程中未被篡改。

同时,电子证据还需要具有关联性,即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存在逻辑上的联系。

如果电子证据与案件无关,即使其合法、真实,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电子证据的有效性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方面,由于电子证据的易变性和无形性,其真实性往往难以判断。

比如,如何证明一份电子文档在形成后没有被修改过,如何确定一段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的完整性,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难题。

另一方面,对于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全也存在困难。

很多时候,当事人可能不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设备,无法有效地收集和保存电子证据,导致证据的丢失或损坏。

此外,由于电子证据的高科技性,法官和律师在审查和判断电子证据时可能会面临技术障碍,需要借助专家证人或鉴定机构的帮助。

《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范文

《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范文

《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电子证据因其独特的属性,如易篡改、易消失、难以直接识别等,给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认定带来了新的挑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民事电子证据的认定问题,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电子证据概述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以数字化技术存储于计算机系统或网络中的信息。

电子证据具有存储方便、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但在民事诉讼中,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认定相对困难。

三、民事电子证据认定中的问题(一)真实性认定问题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认定是民事诉讼中的关键问题。

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且篡改后不易被察觉,导致其真实性的认定难度较大。

此外,电子证据的生成、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漏洞,也增加了其真实性的不确定性。

(二)完整性认定问题电子证据的完整性是指其内容是否完整无缺。

由于电子证据可能通过网络传输、多处存储等方式存在,其完整性易受到破坏。

同时,对电子证据的篡改往往难以被直接察觉,导致其完整性难以确认。

(三)合法性认定问题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主要涉及其收集、保存和提交的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缺乏统一的电子证据收集和保存规范,可能导致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存疑。

此外,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也给其合法性认定带来困难。

四、原因分析(一)技术原因电子证据的认定需要依赖一定的技术手段和设备。

由于技术发展水平的不均衡,部分地区或个人可能缺乏必要的设备和技术支持,导致无法有效认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法律原因当前关于电子证据的法律规范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在跨地区诉讼中难以统一认定标准。

五、解决对策(一)加强技术支持加大对电子证据相关技术的研发和投入,提高电子证据的识别、提取和认定技术水平。

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法律意识。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性认定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性认定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性认定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智能设备的普及,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质与技术性困难,其合法性认定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性认定问题展开研究,希望能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电子证据的特殊性质电子证据与传统的书面或物质证据不同,其特殊性质使其合法性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

首先,电子证据具有易伪造性。

在数字化时代,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电子证据可以通过人为操作或黑客攻击进行篡改,从而损害其真实性。

其次,电子证据的留存和保存容易受到系统故障、传输中断或数据损坏的影响。

第三,电子证据的获取和分析涉及技术性问题,仅专业人士能够准确理解和解读。

因此,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认定问题需要通过适当的法律规定和技术手段进行解决。

二、电子证据合法性认定的法律框架在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认定需要适用法律框架进行规范。

首先,相关法律应明确电子证据的种类与规范。

电子证据可以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电子支付记录等,需要根据不同种类的证据制定针对性的规定。

其次,法律应对电子证据的合法获取、留存和传输等环节进行规范。

如何保障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是关键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应明确相关标准和程序。

最后,法律应明确电子证据的承认与排除原则。

在合法性认定阶段,应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规则进行判断,以保证证据的公正性和秩序性。

三、电子证据合法性认定的技术手段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证据合法性认定的技术手段也在不断完善。

首先,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可用于验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数字签名可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加密技术可以提供保密性和防止篡改。

其次,数据密封技术可以确保电子证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篡改。

数据密封技术可以记录数据的摘要信息,并使用密码哈希函数进行签名,从而提高证据的可辨识性和完整性。

最后,电子取证软件可以帮助执法机构合法获取、保存和分析电子证据。

《2024年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范文

《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电子证据以其独特的属性,如信息的易篡改性、易逝性及易伪造性,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然而,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质,其认定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旨在探讨民事电子证据的认定问题,分析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电子证据概述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其特点包括:存储介质数字化、信息传递网络化、易篡改且不留痕迹等。

在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往往能够为案件的审理提供重要的线索和依据。

三、民事电子证据认定现状及问题(一)现状当前,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已经逐渐认识到电子证据的重要性,相关法律法规也正在逐步完善。

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由于技术发展及法律规定的不完善,电子证据的认定仍存在诸多困难。

(二)问题1. 证据认定标准不明确:现行法律对于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缺乏明确规定,导致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2. 技术难题: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判断往往需要依赖专业技术知识,这给法官带来了巨大的技术难题。

3. 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往往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

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其举证责任的分配也存在不合理之处。

四、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的解决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加强技术支持应加强技术支持,建立专业的电子证据鉴定机构和专家团队,为法官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同时,应加强技术研发,提高电子证据的识别和鉴定技术。

(三)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应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对于电子证据的举证责任,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举证能力和举证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四)加强司法人员培训应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电子证据的认识和鉴定能力。

电子证据认定法律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认定法律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认定法律问题研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证据在法律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电子证据的认定往往面临着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合法性、真实性和鉴定等角度对电子证据认定的法律问题展开研究。

一、合法性问题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是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首先,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符合合法的程序。

例如,在获取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时,必须经过相关的调查程序,获得法庭授权。

其次,电子证据的保存和处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保证其完整性和可靠性。

最后,电子证据的获取过程中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也需要考虑,可能涉及到平衡证据价值与隐私权之间的关系。

二、真实性问题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是其内容是否属实可信的问题。

在电子证据的认定过程中,存在着虚假证据的风险。

例如,电子邮件的内容可以被篡改、删除或伪造。

因此,法庭应当在认定电子证据时,采取一系列技术手段,如数据鉴定、数字签名等,提高证据的真实性。

三、鉴定问题在电子证据的认定过程中,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

因此,法庭需要通过专家的鉴定来评估电子证据的可信度。

专家鉴定可以包括数据提取、数据恢复、密码破解等技术手段。

然而,由于电子证据的技术性质和复杂性,专家鉴定往往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和争议性。

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专家的资格和公正性。

同时,电子证据的认定还涉及到法律规则和原则的适用。

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传统的证据规则可能无法完全适用于电子证据的认定。

因此,法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规则和原则,以确保对电子证据的认定程序公正、合理。

总结起来,电子证据认定面临着合法性、真实性和鉴定等法律问题。

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案例判例的积累对于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

同时,法庭应当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在电子证据的认定过程中,提高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另外,对于电子证据的认定过程需要注重合法程序、保护个人隐私和平衡证据价值与隐私权之间的关系。

只有在法律规则和技术手段的共同作用下,电子证据的认定才能更加科学、公正、合理。

《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范文

《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范文

《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传统的纸质证据被数字信息和电子数据所取代,民事电子证据的认定成为了法律界与科技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民事电子证据认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挑战,并探讨相应的解决策略和未来发展方向。

二、民事电子证据概述民事电子证据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在,以电子方式形成、发送、接收或存储的,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或其他信息。

电子证据的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社交媒体信息、电子文档、数据库记录等。

其具有易篡改、易丢失、技术依赖性强的特点,因此在民事诉讼中的认定显得尤为重要。

三、民事电子证据认定现状及问题(一)认定现状目前,我国法律对电子证据的认定已有一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困难。

由于技术门槛较高,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和审查过程相对复杂。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往往需要借助专业技术人员的帮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 真实性认定困难: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且无原始凭证,其真实性的认定成为一大难题。

2. 合法性标准模糊:现行法律对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存和提交等环节缺乏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3. 技术依赖性强:电子证据的认定往往需要依赖专业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普通法院在技术方面存在不足。

4. 跨区域、跨平台取证难:随着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的存储和传输呈现出跨区域、跨平台的特点,取证难度加大。

四、民事电子证据认定问题的解决策略(一)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标准、收集和提交的程序以及技术要求等,为法院认定电子证据提供法律依据。

(二)加强技术支撑法院应加强与科技企业的合作,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和审查能力。

同时,应培养具备法律和技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民事诉讼对电子证据认定的需求。

(三)建立电子证据认证中心建立专门的电子证据认证中心,负责电子证据的鉴定和认证工作。

电子证据的合法性问题研究分析

电子证据的合法性问题研究分析

电子证据的合法性问题研究分析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电子证据在各类法律案件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电子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却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关键且复杂的议题。

电子证据,简单来说,就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这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文档、短信、社交媒体的聊天记录、网络交易记录等等。

与传统的书证、物证相比,电子证据具有易篡改、易消失、依赖技术设备等特点,这使得其合法性的认定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电子证据的来源合法性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如果证据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如未经授权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非法监听通信等,那么这样的证据通常会被排除在法庭之外。

这是因为法律要维护的不仅是个案的公正,还有整个社会的公共秩序和法律秩序。

例如,在某起商业机密泄露案件中,如果一方通过黑客手段获取了对方的机密文件作为证据,尽管这些文件可能对其主张有利,但由于获取手段违法,法院很可能不会采纳这些证据。

其次,电子证据的收集程序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在收集电子证据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方法,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比如,在搜查和扣押电子设备时,要有合法的搜查令,并且在收集过程中要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防止证据被篡改或损坏。

如果在收集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证据的可信度受到质疑,甚至被认定为非法证据而不予采纳。

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也是判断其合法性的关键要素之一。

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修改和伪造,因此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来验证其真实性。

比如,可以通过数字签名、时间戳、数据加密等技术来证明电子证据在生成和传输过程中没有被篡改。

同时,还可以通过对电子设备的技术鉴定、证人证言等方式来辅助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如果无法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那么其在法庭上的证明力就会大打折扣。

此外,电子证据的保存方式也会影响其合法性。

电子证据的保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保证存储介质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丢失和篡改等。

如果在保存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导致证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受到影响,那么也可能会影响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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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存证的证据有效性法律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19-06-19T16:01:42.960Z 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12期作者:路亚鹏
[导读]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银行、电子合同、电子政务、电子通讯等方面,互联网正在改变传统生活的各个角落,在互联网交易中,电子证据有着易复制、易篡改、易消失的特点。

路亚鹏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 100031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银行、电子合同、电子政务、电子通讯等方面,互联网正在改变传统生活的各个角落,在互联网交易中,电子证据有着易复制、易篡改、易消失的特点,因此,需要论证电子证据的有效性的条件及电子存证机构的要求,这对司法审判和电子存证机构的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电子存证;著作权侵权;电子签名法
一、电子证据目前被广泛应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形式的著作、图片、合同、音像等被广泛的应用,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信息传播的手段更加的便捷,人民生活已经离不开手机,手机作为人们生活、办公、学习的主要途径,但是通过手机传播的信息都是采用电子的形式,这种信息能够被修改、能够被删除,一旦发生纠纷,比如著作权纠纷就很难追溯和固定证据,而且这种证据因为能够篡改的原因导致证明力低,这种情况下,产生了电子证据存证和鉴定的需求。

二、法院审判标准不一
我们选取近期法院的终审判决来看,针对相同案件的判决标准不一,这将对电子证据保全的发展带来适用性的困难,举例如下: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成都日报社一案中,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川01民终1050号中认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八条规定,“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该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经依法审查。

予以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鉴于本案中并无证据表明重庆易保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取得电子认证许可证书,则其所作出的认证证书也不能作为电子认证予以认定,但可作为第三方证明,按照电子数据的性质予以审查。

至于北京全景视觉公司举示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认证》、《电子认证产品和服务授权》均非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认证许可证书,故前述证据均不能证明重庆易保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电子认证服务能力,本院不予采信。

二、考虑到电子数据易复制、易篡改的特性,电子数据证据的审查应当包括取证环境的清洁性、取证时间的客观性、取证过程的规范性、取证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副本与初始取证结果的一致性、能否与在案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等内容。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涉案《电子数据保全证书》系一张微博网页截图,该网页截图本身无法反映其形成时间、形成方式、形成环境等形成过程的具体信息,并且涉案《电子数据保全证书》的验证方式仅能证明电子副本与留存于服务器上的电子数据一致,而不足以证明其留存于服务器上的电子数据形成过程中操作环境是否清洁性、取证方式是否规范性、取证结果是否真实、完整、取证结果上传服务器之前是否经过篡改,故无法排除因操作者不当介入、操作计算机不清洁、网络环境不真实等因素对该电子数据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涉案《电子数据保全证书》所载保全时间,在缺乏技术说明和印证证据的情况,不足以自证该时间就是保全行为发生的真实时间。

同样,相类似的案件,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哈尔滨长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案中,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黑民终220号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八条规定:“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二)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三)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四)其他相关因素。

”全景视觉公司通过《电子数据保全平台》固定长河文化传播公司微信公众号页面,属于电子数据证据,合法有效。

三、电子证据的真实可靠性特别注意以下标准
1、判定生成、存储或者传递电子证据的方法的可靠性
如果一个电子证据本身是伪造篡改的,无论之后的过程如何进行加密传输和公证都是不可靠的,因此,保持生成电子证据的方法应该具有可靠性,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加强,诉讼简便的情况下,电子存证机构非常多,加上资本的刺激,很容易产生变造伪造电子证据的可能性,某些法院认为有些电子存证机构的存证效力低,但是又不能提出明确的界限或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导致判定生成电子证据的方法的可靠性成为重要的标准,现在,针对侵权内容采用刻录的方式比图片截屏的方式技术更加的可靠,篡改的可能性更低,相比之下可以认为生成的方法可靠,比如以下案例: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一案中,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津01民终882号认定:汉华易美公司通过时间戳服务系统固定相关网站页面、微信页面的证据形式属于电子数据证据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八条的规定,在本案中,通过审查可信时间戳服务系统固定电子数据的过程表明:首先,通过该系统固定电子数据证据虽为汉华易美公司自行操作,但是整个操作过程由计算机中安装的屏幕录像软件和外录设备同时进行录像记录,且取证方对所用计算机的操作环境及相关网络环境进行了一系列标准化清洁性检查,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因操作者不当介入、操作计算机不清洁、网络环境不真实等因素可能对取证结果造成的影响,保证了涉案电子数据生成、储存方法的可靠性;其次,每个电子数据文件在申请时间戳时自动产生一个唯一对应的数字指纹和认证电子证书,并且经当庭将待验证的电子数据文件与时间戳文件相匹配,通过了时间戳验证,证明了涉案电子数据文件证据未被修改,及其内容的完整性;再次,可信时间戳服务是国家授时中心时间戳服务中心通过我国法定时间源和现代密码技术相结合而提供的一种第三方服务,保证了电子数据形成时间的准确性。

在齐商银行公司与齐商济南分行没有指出汉华易美公司采用时间戳认证的电子文件被篡改的具体内容的情况下,依据优势证据规则,认定汉华易美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齐商济南分行在其认证的微信公众号使用了涉案作品。

2、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一般来说,保持内容完整不可篡改、并且保持取证的时间可靠的方案是采用电子签名和时间戳的方式,是通过对电子证据采用数字签名生成电子证据的数字摘要,并将数字摘要发送至法院、仲裁或者公证处等机构获取中立性的存证报告,笔者认为,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取得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资质并不是必要条件,电子签名法第17、18条所指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是与第16条紧密相连的,第16条规定,电
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因此电子签名法所指的电子认证机构不是对电子证据的效力的认证和鉴定机构,而是数字证书的颁发机构,法院不能对此做出错误的理解。

诚然如此,在消费者选择电子证据存证机构方面,应考察电子证据存证机构的企业信誉,确保能够提供稳定的、长期的、可靠的、安全的服务,否则,仍然存在电子存证机构窜通伪造、删除原始存证的可能,选择专业存证机构比如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的电子证据存证对于证据的安全、可靠保存显得尤为重要。

3、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不是必要条件
很多法院援引电子签名法第8条来审查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但是电子签名法第8条所指为审查数据电文的真实性,有些电子证据比如上述案例所指的图片,或者视频或者录音等只需要判定该电子证据的是否真实存在过,是否已经被篡改,对于其是由何人发送不影响证据的真实性。

作者简介:
路亚鹏;男;汉;(1982-9);河北衡水人;博士;工程师,研究方向:商品数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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