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二版)期末总复习归纳
《保险学》期末复习要点梳理
《保险学》期末复习要点梳理《保险学》研究的对象——保险商品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一、风险与保险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
特性: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2.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的关系:风险因素−增加或产生→风险事故−引起→损失的可能(即风险)3.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避免: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自留:对风险进行自我承担预防:在风险损失发生前.采取措施减少引发因素抑制:在风险损失发生时.或之后..采取措施缩小损失程度转嫁: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他人承担转嫁方式:保险转嫁(只有静态风险才可向保险公司转嫁)&非保险转嫁↘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变动无关的风险4.可保风险:可保危险,即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纯粹风险)☆构成条件:①风险不是投机的→仅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②风险必须是偶然的→同时具有发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e.g.身患绝症则不可投保)。
③风险必须时意外的→不是故意行为&不可预知(e.g.不适航的海轮在海上出险属于预知的)。
④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某一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受损失的可能性。
⑤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5.风险转移的方式:公司组织、合同安排、委托保管、担保合同、购买保险(详见补充资料)二、保险的性质与功能1.保险的本质: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的分配关系。
※注意:保险公司并不是风险的实际承担者,而是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一般而言,风险的承担者为未发生风险的投保人.........。
2.保险的职能:(1)保险的基本职能:分散危险功能&补偿损失功能(2)保险的派生职能:储蓄基金功能&监督危险功能3.商业保险及其构成要素:商业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投保人和保险人)自愿订立的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学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第一章1、什么是风险,风险具有哪些特征?风险:是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风险特征:(一)客观性(二)损失性(三)不确定性(四)普遍性(五)可测性(六)可变性(发展性)(七)社会性2、风险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一)风险因素:(二)风险事故(三)风险损失(从保险的角度研究)(四)风险载体3、风险有哪几种分类方式?(2班了解)一、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一)自然风险(二)社会风险(三)政治风险(四)经济风险二、按风险性质(导致结果)分类:(一)纯粹风险(二)投机风险(三)收益风险三、依风险发生的形态分类:(一)静态风险(二)动态风险四、依风险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分类:(一)基本风险(二)特定风险五、依风险指向的标的分类(一)财产风险(二)责任风险(三)信用风险(四)人身风险六、按风险的损失程度分类:(一)高度风险(二)中度风险(三)低度风险4、简述风险管理的程序(企业)风险管理的过程:(一)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二)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的基础(三)风险衡量(估价或评价)(四)风险处理(五)风险管理评估5.简述可保风险的条件一、可保风险的存在(一)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1、只有损失,没有收益的风险;2、个人受损时,社会也会受损(二)经济上具有可行性1、损失的程度不要偏大或偏小;2、损失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三)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标的1、同质风险: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2、同质风险发生的概率相同。
(四)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1、风险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2、损失可以用货币进行确定和计量。
*6、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如何?(2班了解)(一)风险是保险与风险管理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客观依据,保险与风险管理同以风险为管理对象。
(二)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个传统有效手段,是社会化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能够适应风险不确定性与不平衡性发生规律的合理机制。
保险学期末重点复习(精)
风险构成要素:(1风险因素:自然、道德和心理、社会(2风险事故(shìgù)(3风险损失。
风险(fēngxiǎn)和保险: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是最典型的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与保险:同:(1研究(yánjiū)对象都是风险。
(2数理基础基本相同。
二者都要在准确估测预期损失率的基础上达到以最低成本获得最佳安全保障的经济目的,二者都要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作为分析的基础和方法。
(3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风险管理的发展有助于提高风险意识,风险意识的提高,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技术的进步都对保险有积极地意义;反之,保险公司通过提供保险,将风险管理经验和知识传授给经济单位,促进风险管理的发展。
异:尽管二者研究对象都是风险,但保险公司不是风险的唯一承担者,保险只是风险管理的一种重要的、常用的手段之一。
保险也不是对所有存在的风险都可以承保。
因此风险管理高于保险,范围也广于保险。
保险的基本特征:(1经济互助性:保险人用参加保险的众多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其中少数人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bǔcháng),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
它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
(2数理科学性: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fǎzé)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拟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学的方法为计算基础的。
保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代表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3法律契约性大数法则:又称大数定律,当试验次数不断增加,事件发生的频率就会趋近于一个常数。
用在保险领域,含义是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实际损失的结果会越来越接近预期损失的结果,即损失的概率的偏差就越小。
反之,承保单位越少,损失概率的偏差越大。
可保风险条件:纯粹风险。
非投机。
偶然的、意外的。
风险的发生具有可能性,但发生的对象、时间、地点、原因和损失程度等都是不确定的。
保险学复习要点
保险学复习要点保险学复习要点保险学是一门研究保险的科学,它涉及到保险的原理、制度、市场、管理等多个方面。
作为一门专业课程,保险学的复习对于学生来说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保险的概念、分类、原则等方面,为大家介绍保险学复习的要点。
一、保险的概念保险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承担某种风险,并给予保险金或保障的一种金融活动。
保险的本质是互助合作,通过集合保费,来共同承担风险,实现风险分散。
二、保险的分类保险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种类型。
人身保险是指投保人为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健康及生命,而向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主要包括寿险、意外险、医疗险等。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为自己或他人的财产利益而购买的保险,主要包括车险、家财险、财产综合保险、责任险、信用保险等。
三、保险的原则保险法中规定了多项保险原则,其中包括以下几项:(1)订立合同自愿原则:合同的缔结必须是自愿的,不能违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意愿;(2)基本利益原则:保险合同必须是基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而订立的,同时要遵循保险公平原则;(3)保险明确原则:保险合同应明确约定保险事故范围、保险金额、保费及其他重要条款;(4)损失减少原则: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后,应采取合理措施尽力减少损失;(5)诚信原则: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中,应遵循诚实守信、互相信任的原则。
四、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法律文件,是保险行业中的核心文书之一。
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投保人:购买保险的一方;(2)被保险人:保险的标的物所属的自然人或法人;(3)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给予的赔偿上限;(4)保险费:保险公司收取的投保人支付的费用;(5)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6)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五、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保险法》、《车辆保险条款》等,这些法律文件对保险的合同、销售、服务、监管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保险学·期末考试重点
保险学期末知识点整理一、危险管理概念(P.9)所谓危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当事人通过对危险进行识别和度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对危险加以处理,以尽量小的成本去争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行为。
对于危险管理的概念,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1.危险管理的主体是各种经济单位,个人、家庭、企业以及其他法人团体都可以看做是独立的经济单位。
2.危险管理强调的是人们的主动行为。
在危险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危险进行识别和衡量,才能对症下药,采取合理的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控制危险和处理危险,危险的识别与度量是危险控制与处理的前提条件。
3.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二、可保危险满足的条件(P.14)1.危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保险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危险的财务转嫁与责任的承担都是通过相应的货币计价来衡量的,这决定了不能用货币来计量其危险损失的危险不是可保危险。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人的价值的衡量具有特殊性。
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或死亡所蒙受的损失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但在保险中,对此是通过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大小来确定的。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身伤亡也可以由货币来衡量损失。
2.危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危险发生的偶然性是针对单个危险主体来讲的,危险的发生与损失程度是不可知的、偶然的。
对于必定会发生的危险,如机器设备的折旧和自然损耗,保险人是不予以承保的。
对于单个主体无法预知的危险的发生及损失的大小,保险人可通过大量的统计资料的分析,找出其发生的规律性,从而将偶然的、不可知的危险损失转化为可预知的费用支出,顺利实现保险经营的全过程。
3.危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的意外危险是指非意外行为所致的危险和不是必然发生的危险。
故意行为易引发道德危险,且发生时可以预知的,都不符合保险经营的原则。
只要是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所致的损失,保险人不予以补偿。
保险学(第二版)期末总复习归纳
计算题1.保险的损失分摊机制第二章ppt12设某一地区有1000户住房,每户住房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以往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0.1%。
假设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主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承担所有风险损失。
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怎样兑现承诺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每年可能补偿额:1000×0.1%×100000=10(万元)赔余额:1万元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他没有遭受风险损失的房主,其承担份额为110元,遭受风险损失者也承担了110元。
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实质性地承担风险损失,反而因为提供了有效的保险服务而获得了1万元的报酬。
——保险公司的作用在于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某企业将其价值300万元的财产分别在A、B、C三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
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损失金额为100万元。
按比例责任方式,三家保险公司分别应分摊赔款多少万元?50、37.5、12.52.保险费的计算第六章保费分两个部分:①基本保费——与车辆的新旧程度和档次无关,采取固定保费制②保额保险费——依据车辆的实际价值和类型确定的保险费,计算依据为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
车损险保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赔偿计算——保险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实行比例补偿。
①全损——保险车辆整体毁损;或受损严重,没有修复价值的“推定全损”。
保险金额>实际价值——以不超出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②部分损失若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达到投保时的保险价值,即保险单上记载的新车购置价,则无论保险金额低于、等于或是高于出险时的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一残值)×(l一免赔率)若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比例计算赔款。
保险学原理第二版之复习提纲
保险业之人员:▪精算師係指利用或然率與統計方法處理保險業務之經營及其相關問題之專門人員;▪保险人、保险代理人;▪投保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师;▪再保险人;第一篇风险与保险1.风险与保险1.1 风险的定义1.2 风险分类1.3 可保风险1.4 保险分类2.风险管理2.1 风险管理的产生2.2 风险管理的过程2.3 风险管理的方法1.1 风险定义风险特征1.1 风险定义1.1 风险定义-危险因素( Hazard )危险因素( Hazard )系指可能引发或增加损失发生的頻率或幅度的条件或状况(A condition that may create or increase the frequency or severity of losses)。
1.1 风险定义-危险因素( Hazard )▪危险因素的分类有四:(一)实体危险因素(Physical hazard)(二)道德危险因素(Moral hazard)(三)心理危险因素(Morale hazard)(四)法律危险因素(Legal hazard)1.2 风险分类—按风险预测的数理基础1、客观风险与主观风险:依照其程度是否会受到个人心理认知状态所影响来区分--客观风险(Objective risk):▪不会受到个人心理认知状态所影响▪通常可以科学的统计方法加以测定Ex:发生火灾的风险1.2 风险分类—按风险预测的数理基础--主观风险(Subjective risk):▪会受到个人心理认知状态(主观认知)所影响▪非由科学的统计方法加以测定Ex:发生火灾的风险,虽系客观存在,但每个人对此风险的主观认知,可能並不相同1.2 风险分类—按风险性质分类2、纯风险和投机风险1.2 风险分类—按风险性质分类--投机风险▪有损失▪没有损失亦没有得利▪有得利Ex:与投资有关的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1.2 风险分类—按风险产生环境分类3、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依是否系因社会或经济产生变化而产生来区分▪动态风险 (Dynamic risk) :是!Ex:利率或汇率风险▪静态风险 (Statistic risk) :否!Ex:火灾及水灾等1.2 风险分类—按风险产生环境分类▪一般而言,纯粹风险属于静态风险,损失系由于自然力不规则的变动,或由于人类的错误行为等因素所致▪针对静态风险,可预测损失机会与损失幅度→可以計算保费,属于可保危险▪动态风险较难以統計的方法,预测其变化→难以计算保费,属于不可保危险1.2 风险分类—按风险损失对象分类1.2 风险分类—按风险损失对象分类¡V财产风险:个人拥有的财产,可能因各种原因造成毁损或灭失等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的风险Ex: 厂房发生火灾所生之后续影响地震后个人贷款购房毁灭产生的后续影响一个白领交通事故后的损失是多少?1.2 风险分类—按风险损失对象分类¡V责任风险 :由于侵权行为,对于第三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造成损害,而应负的法律责任(Legal liability)的风险Ex:驾驶车辆不慎所发生事故之损害赔偿责任的风险产品责任的风险(¡§三鹿奶粉事件¡¨)专门职业人士执行业务过失的风险(¡§天健会计所¡¨)1.2 风险分类1.2 风险分类第一篇风险与保险1.风险与保险1.1 风险的定义1.2 风险分类1.3 可保风险1.4 保险分类2.风险管理2.1 风险管理的产生2.2 风险管理的过程2.3 风险管理的方法1.3 可保风险1.4 保险分类▪原保险与再保险▪重复保险与复合保险▪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足额保险与不足额保险▪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与政策保险▪何为风险管理是个人、家庭、企业或其他组织在生活、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处理,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保障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保险学期末整理
保险学期末整理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1、 风险的概念答: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2、 风险的分类答:(1)按风险损害的对象1)财产风险:指导致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
2)责任风险:指依法对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风险。
3)人身风险:指人们因年老、疾病、死亡、残疾而导致的风险。
(保险经营业务划分的依据)(2)按风险的性质1)纯粹风险:指造成损害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损失和无损失两种。
2)投机风险:指可能产生收益或造成损害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损失、无损失和盈利三种。
(确定承保风险的依据)(3)按损失的原因1)自然风险:指由于自然因素和物理现象造成的风险。
2)社会风险:指由于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上的行为造成的风险。
3)经济风险:指在商品生产和销售活动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确定保险责任的依据)(4)按风险的影响程度1)基本风险:指影响整个社会和主要生产部门的风险。
2)特定风险:指影响个人或企业的某种风险。
(确定保险责任的依据)3、 风险处理方法答:(重点)1 避免风险:指考虑到风险的存在或可能发生,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方案或活动。
2 预防风险:指通过对风险的预测,事先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技术或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减少损失的机会。
3 抑制风险:指在灾害事故发生时或发生后,为防止灾害的扩大或蔓延、减少损失而采取的技术或措施。
4 自留风险:指个人或企业自己承担风险。
5 转移风险:指将风险转移给别人处理。
主要是保险。
保险是风险处理的最重要、最有效的一种方法。
4、 风险与保险的关系答:(重点)1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2 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3 保险是风险处理的重要有效的方法4 保险经营效益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第二章 保险职能与作用1、什么是保险?答: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学期末复习知识点
保险学总复习一、本课程的复习要求保险学课程复习的基本要求是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保险学的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学会应用保险这一处理风险的方法,具备运用保险理论和实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系统掌握保险学的重点内容本课程的重点内容是第一篇保险基本原理和第二篇保险实务。
第一篇保险原理重点掌握的内容包括1、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2、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
3、保险的职能。
4、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险合同的内容5、保险的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内容和意义。
第二篇保险实务重点掌握的内容包括1、各类保险业务的特征。
2、企业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及保险金额和赔偿的确定。
3、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处理。
4、责任保险有几种?他们的保险责任如何确定?5、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
6、人寿保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7、归纳传统型寿险与创新型寿险的区别。
8、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条件是什么?9、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是什么?第三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掌握的内容包括1、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定价的依据是什么?2、保险公司经营的特征和原则是什么?3、保险公司的承保内容和理赔的程序。
4、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及特点。
5、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重要性及其投资的途径。
一、解释概念风险纯粹风险投机风险风险管理可保风险保险损失说非损失说二元说保险合同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利益近因代位追偿委付第一危险(损失)赔偿方式比例计算赔偿方式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保险火灾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分红型人寿保险变额寿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再保险分出公司分入公司危险单位自留额分保额成数分保溢额分保险位超赔分保资本金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责任准备金相互保险公司二、简答1、简述风险的定义与特征。
2、风险管理的方法有哪些?3、理想可保风险应具备那些条件?为什么?4、保险损失说的观点是什么?有那些分之理论?5、保险是如何分担风险与补偿损失的?6、保险合同的含义及其特征。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
第一章:一、风险的组成要素:1、风险因素: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因素〔1〕有形〔物质形态〕风险因素〔2〕无形〔非物质形态〕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行为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Peril):损失的直接原因3、损失:价值的消灭或减少二、风险管理的概念与方法:1. 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与处理的主动行为。
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的发生与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方案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本钱代价,获得最大的平安保障。
2.风险管理的根本方法:〔1〕风险躲避〔回避〕意味着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防止参加某项活动。
风险躲避存在的问题:可能但不可行,回避某一类风险可能面临另一类风险,可能造成利益受损。
〔2〕损失控制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率/或损失严重程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本钱的行为。
损失控制的两种方法:1、防损:主要影响损失发生频率。
2、减损:主要影响损失严重程度。
〔3〕损失融资为了偿付或冲抵损失而采取的资金融通的措施。
损失融资的两种方法1、风险自留2、风险转移三、风险管理及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2.保险是完善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3.加强风险管理是提高保险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第二章:一、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这一制度通过对有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事件的数理预测与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到保险人,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
二、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6个〕〔一〕经济上具有可行性〔feasibility in economy〕即损失的潜在严重性大,但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并不很大。
〔二〕有大量独立同分布的风险载体〔标的〕〔1〕大量:大数定律例如:事件发生损失达400万元,100个人投保,那么每人至少需交4万元保费;但假设有1000人投保,每人只需4000元保费,对投保人与保险人都有利。
《保险学》期末要点整理题库知识点
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有助于增加外汇收入 增强国际支付能力;有助于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有助于完善和实现国家社会 理职能。
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金额,可被看作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保险期限(保险 合同的有效期限,从开始生效到终止的这一期间)。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投保人的义务:交纳保费的义务;通知义务;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P53 保险人的义:确定损失赔偿责任;履行赔偿给付义务。P54 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P56 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无效;解除;复效;终止 合同的终止: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因解除而终止;因违约失效而终止;因履行而终止。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 于先加的批注的解释原则;补充解释原则。
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普通型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新型人寿保
险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的概念: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
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产生与发展的基础特征;补偿对象的特征;承保标的的特征;承保方式的特征;赔偿处理的 特征。
第八章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的概念: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 生存至规定时点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保险学期末考试复习大纲
保险学期末考试复习提纲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的知识点:1、保险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的定义。
2、保险合同的含义、特性及形式。
3、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险种。
4、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5、影响死亡率的要素?6、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不同要求。
7、在财产保险中,各险种在投保时和索赔时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不同要求。
8、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及内容。
9、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
10、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及补偿原则的理解和掌握。
11、财务性风险管理技术的方法。
12、保险活动中道德风险的判断。
13、生命表的概念及作用。
14、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中止和终止。
15、再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16、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17、默示保证及其在海上保险中的应用。
18、保险合同中保费多少由哪些方面决定?19、代位求偿必须具备的条件。
20、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来源和构成条件。
21、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的法律效力。
22、保险人在厘定保险费率时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23、共同海损。
24、再保险。
25、生命表。
26、什么是可保风险,它必须具备那些条件?二、计算题(以下内容按照教材上的例子来掌握即可)1、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与车险的赔偿计算。
2、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赔偿金额的分摊计算。
3、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保费率厘定。
三、案例分析题(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补偿原则的应用)共 1 页第1 页。
保险学复习资料汇总(可打印修改)
A、100 万 B、80 万 、C20 万 D、40 万
43.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是( B
8.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 B )。
A.造成损害应负的一切责任
B.造成损害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或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
C.造成损害应负的刑事责任
D.造成损害应负的行政责任
9.在企业财产保险中经特别约定可以承保的财产有( A )等。
A.珠宝、玉器、古玩 B.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C.森林、矿藏、土地 D.票证、文件、技术资料
D.雇主责任保险
20.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是( B )
A. 定值保险
B. 不定值保险
C. 定额保险
D. 超额保险
21. 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 B )书面同
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A. 投保人
B. 被保险人
C. 受益人
D. 保险人
险人的赔偿金额,其超过部分应归( B )所有。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 第三者
D. 国家
26.某人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 10 万元、8 万元和 7 万
元。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事故损失 9 万元,由于保险合同约定采用保额比例责任制分摊,
所以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应分别赔付( B )
保险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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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是指引发损失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 2.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3.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类,保险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4.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包括告知,保证,说明 以及弃权和禁止反言。 5.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和经济给付。 6.保险供给是指在一定的费率水平上,各家保险企业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数 量。 7.被保险人指其人身或财产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8.凡是影响到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以什么条件承保的事实就是重要事实。 9.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必须完整记载保险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0.按保险的对象分类,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11.按保险事故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 12.保险利益的存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确定的利益,合法的利益 和 经济利益。 13.保险标的价值在投保时确定的保险称为定值保险。 14.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有询问告知和无限告知两种。 15.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16.代位求偿权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履行了赔 偿义务后,由全区的被保险人的地位,向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方进行追偿。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第一章:①风险:指在给定的情况下和特定的时期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间存在差异。
②风险管理:指各经济单位在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等基础上选择、组合和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过程。
③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或对人身伤亡和丧失工作能力给予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
④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⑤保险资金:泛指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准备金。
1.资本金:是保险公司的开业资金,各国政府一般都会对保险公司的开业资本金规定一定的数额。
当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各种准备金不足以支付时,保险公司即可动用资本金来承担保险责任。
2.准备金:保险公司根据精算原理,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费中提留的资金。
与资本金性质不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
⑥保险基金:指有相同风险顾虑的人,根据约定的条件,依靠多数人的分担而集中起来的一种后备基金。
第二章:①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
②可保利益原则: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投保的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否则合同是非法或无效的。
③损失赔偿原则: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
④近因原则:当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给予赔偿。
⑤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具有各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经济利益。
第三章:①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第四章①保险业经营:指保险企业开展业务的内容、方式与过程。
②保险展业:就是争取保户,推销保险单,不断扩大承保面。
③核保:指保险人对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承保这一风险,并在接受承保风险的情况下,确定承保条件的过程。
保险学复习资料
保险学复习资料保险学作为一门经济学科,研究的是保险的原理、机构、法律以及其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
下面是一份保险学的复习资料,希望能够对读者进行系统的复习和总结。
第一部分:保险的概念和原理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和分散的经济活动,通过缴纳保费,将个人或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它的核心原理包括以下几点:1. 随机性原理:保险是基于概率和统计原理,通过大量的个案,根据统计规律来推算风险的发生概率和损失的大小。
2. 大数定律:只有在大量的个案中,风险的发生概率和损失的大小才能趋近于统计推算的结果。
3. 分散风险原理:保险公司通过合理的风险选择和大量的保单,实现风险的分散和均摊,从而降低个人或企业面临的风险。
4. 共同利益原理:保险合同是基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共同利益,保险公司有义务对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和赔付。
第二部分:保险市场和机构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监管机构共同组成的一个运行体系。
在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主要承担风险的保障和赔付,而保险中介机构则负责销售和代理保险业务,保险监管机构则对市场进行管理监督。
保险公司主要分为寿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两大类。
寿险公司主要经营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寿险、年金保险等;财产险公司则主要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车险、财政保险等。
保险中介机构分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主要代表客户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涉,寻找最适合客户的保险产品;保险代理人则主要代理保险公司的销售工作,与客户直接签订保险合同。
保险监管机构是负责对保险市场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保险风险等。
第三部分:保险产品和合同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提供给客户的特定风险保障方案,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风险情况来设计。
常见的保险产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车险、财险等。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约定的权益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要素: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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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保风险的要件有哪些?(1)风险必须具有发生的可能性。
(2)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是可以测定和用货币进行测量的。
(3)风险发生必须是意外的或偶然的。
(4)风险不是投机的。
(5)风险是同一性质的且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2、保险的构成要素有哪些?(1)必须以特定风险为对象;(2)必须以多数人的互助共济为基础;(3)必须以对风险事故所致损失进行补偿为目的;(4)合理的保险分担金。
3、保险和储蓄的区别?从全部被保险人总体的角度,保险可以看成是储蓄,但是从个体的角度,保户所交的保费和其所获得的赔款或给付并不对等,而储蓄无论是从总体还是个体的角度看,提款金额总是等于本金加利息;保户获得赔款或给付以保险事故的发生为前提,而储蓄提款不以灾害事故的发生为前提;4、简述保险的职能。
1. 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职能2. 防灾防损职能Ø首先,保险公司从日常业务中积累了丰富的防灾防损工作经验。
Ø其次,保险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也会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并乐于宣传防灾防损和向防灾防损部门投资。
Ø最后,保险人可以通过业务经营来促使投保单位和个人重视防灾防损工作。
3. 融资职能把暂时闲置的保险基金加以运用,对保险人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Ø首先,通过投资,保险人可以获得丰厚的收益;Ø其次,能促进社会生产和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扩大保险的社会影响。
v 1.何谓最大诚信原则?其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l 所谓诚实信用,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他方不得隐瞒欺诈,而应当善意地、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1.告知2.保证3.弃权和禁止反言v 2.何谓保险利益原则?简述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保险利益原则(principle of insurable interests)作为保险运行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学
保险学概念辨析1.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亦即保险人承保的对象)必须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
2.权利代位与物上代位: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表现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3.重复保险与共同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保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4.年金保险与分红保险:年金保险是指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5.成数再保险与溢额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溢额再保险是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比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6.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选择、判断、填空1.风险管理: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2.对于那些出现机会多,损失金额不大,或者出现机会较多但损失金额很小的风险,宜采用自留的方式。
而对那些出现机会多,损失金额也大的风险宜采用避免方式。
对于出现机会很少但损失金额巨大的风险,则最适宜采用保险转嫁的方式。
保险学 期末重点复习
保险学复习题一、解释概念1.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2.险位超赔再保险它是以每一危险单位的赔款金额为基础确定分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的限额即自赔额,超过自赔额以上的一定赔款额,由分出公司负责。
3.可保风险可保风险是保险公司可以接受承保的风险。
4.损失说损失说以处理损失作为保险核心内容的学说,分为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风险转嫁说,人格保险说四种分支学说5.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
是保险公司确定其能够承担最高保险责任的计算基础。
6.公众责任保险是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承保的一种责任保险。
7.足额保险与超额保险所谓足额保险,又称全额保险,就是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保险。
超额保险,就是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8.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二、简答题1.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1) 损失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直接原因;共同海损是人为原因 (2) 损失的补偿方式不同:单独海损由受损方或承保人单独承担;而共同海损由受益各方按比例分摊。
2.代位求偿的含义和实现条件。
答案: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风险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 (3)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4)保险人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 (5)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限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3.理想可保风险应具备哪些条件?(1)风险必须是纯粹的风险。
(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4)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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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题1.保险的损失分摊机制第二章ppt12设某一地区有1000户住房,每户住房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以往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0.1%。
假设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主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承担所有风险损失。
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怎样兑现承诺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每年可能补偿额:1000×0.1%×100000=10(万元)赔余额:1万元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他没有遭受风险损失的房主,其承担份额为110元,遭受风险损失者也承担了110元。
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实质性地承担风险损失,反而因为提供了有效的保险服务而获得了1万元的报酬。
——保险公司的作用在于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某企业将其价值300万元的财产分别在A、B、C三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
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损失金额为100万元。
按比例责任方式,三家保险公司分别应分摊赔款多少万元?50、37.5、12.52.保险费的计算第六章保费分两个部分:①基本保费——与车辆的新旧程度和档次无关,采取固定保费制②保额保险费——依据车辆的实际价值和类型确定的保险费,计算依据为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
车损险保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赔偿计算——保险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实行比例补偿。
①全损——保险车辆整体毁损;或受损严重,没有修复价值的“推定全损”。
保险金额>实际价值——以不超出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②部分损失若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达到投保时的保险价值,即保险单上记载的新车购置价,则无论保险金额低于、等于或是高于出险时的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一残值)×(l一免赔率)若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比例计算赔款。
赔款=(修复费用一残值)×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1一免赔率)在保险有效期内,赔款不累计,只要一次损失赔款低于保险金额,原保险单仍然有效。
只有一次损失等于保险金额,保险责任才终止。
甲、乙两辆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均为15万元的小汽车发生部分损失,损失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均为12万元,两车残值均为1万元,免赔率为10%,甲车的保险金额为15万元,乙车的保险金额为10万元,两车的实际修复费用均为5万元。
请计算保险公司应该分别向甲、乙两车主赔偿多少?3.6、2.43.第三者责任保险例题:设甲乙两车碰撞,甲车损800元,货损2000元,乙车损500元,货损1200元;甲乙两车共损失4500元。
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应当承担70%的责任,即3150元;乙应当承担30%的责任,即1350元。
两车均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
问:保险公司应向甲和乙赔偿多少?甲:车身险800×70%=560(元)第三者责任险(500+1200)×70%=1190(元)乙:车身险500 ×30%=150(元)第三者责任险(800+2000)×30%=840(元)因此,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甲1750元,赔偿乙990元。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
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
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
问题是:(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答:(1)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保险不适用于补偿原则。
【案例分析】保险赔偿后的索赔案甲于2002年12月8日将自有的一辆“东风”牌货车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2万元,甲弟担任驾驶员。
12月12日该车途经邻县一险要处时,坠入悬崖下的河水中。
事故发生后,甲称该车无法打捞,要求保险公司按全部损失赔偿。
经查,该车当时价值2万元。
保险公司向甲赔偿了保险金2万元。
事后甲某组织人力将车打捞上来共卖得价款1万元,支付打捞等费用5000元。
保险公司很快得知此事,要求甲返还卖车所得1万元价款。
问:保险公司的要求是否应当予以支持?为什么?答:(1)保险公司的要求应当予以支持,但只能要求返还5000元。
(2)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据此,坠入悬崖下河水中的货车属于保险公司所有,甲打捞出来后卖车所得价款1万元应归保险公司。
但是,甲组织人力打捞货车可以按无因管理处理,作为受益人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甲为打捞该车而支付的5000元打捞费用。
l万元卖车款抵消5000元打捞费用,所余5000无返还保险公司。
【案例分析】投保单与保险单不符的索赔案2003年10月10日,某市造纸厂向某市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险。
保险期限自2003年10月11日零时到2004年10月10日24时,造纸厂在投保单上注明其要求投保的财产项目及保险金额为:固定资产保险金额800万元;流动资产保险金额180万元,其中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各60万元,保险公司收到投保单后,经审查同意承保,经办人员在投保单上签章并开具了保险单。
由于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的疏忽,保险单上投保财产项目为:固定资产保险金额800万元,流动资产保险金额为180万元,在流动资产一栏中未按投保单上的内容载明原材料、燃料和低植易耗品三个项目。
2004年4月5日,某市造纸厂发生火灾、烧毁财产价达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50万元,产品(纸张)损失30万元,事故发生后造纸厂以保险单为凭证向保险公司索赔全部损失80万元。
保险公司以产品(纸张)不属保险范围规定的流动资产而拒付保险金。
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答:投保单属于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保险单属保险合同的正式文本。
投保单有时也被称为投保申请书。
投保单上如有记载而保险单上遗漏,投保单上记载之效力与保险单上记载效力一致。
本案中关于流动财产的三种形式,在保险单中未记载,但在投保单中有记载,故应以此记载内容为有效。
而造纸厂损失的产品(纸张)并非记载中所表明的流动财产,所以造纸厂的主张无正当依据,保险公司只应给付造纸厂50万元固定资产的损失,而不应承担30万元产品的损失。
【案例分析】房屋买卖后的索赔案甲出售自有房屋一幢于乙,双方依书面合同给付价款、交割钥匙已讫。
又特约,双方应于10日之内办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自当日起算;否则,因迟延所导致的后果,概由责任方负担。
乙装修所购房屋,铺地板,装空调后于第五日搬入居住。
乙临时出差,估计4天内定可返回,不至于耽误房屋。
行前,乙电话请甲代投房屋火灾保险。
甲说,按10日之约过户,不会有火险,我有绝对的把握。
又说,与其投保,不如今天就过户。
待过户后你自己投保不迟。
随即挂断电话。
至第十日,乙返程。
正点应于8:24分到达。
因飞机晚点,迟至16时乙才赶到甲处。
二人同赴房屋管理局申办过户手续,到机关下班时,未能办完,工作人员命二人第二日继续办理。
分手时,甲申明,10日之约届满,如生不测,概由乙负责。
是夜2时,该房屋遭受雷击而焚毁,乙遇难,乙父丙要求退还房价款。
经查:(1)甲原已对房投保了火险。
但故意不告知乙。
(2)房屋被击,系自然灾害。
问:(1)丙的要求有无理由,为什么?(2)保险公司应否就房屋雷击事故,对受益人负责?如应赔偿,那么赔偿应付给何人?为什么?(3)在该房保险问题上,甲的行为有无不当之处?如有不当,应否负责?为什么?(4)设甲获得保险人的赔偿金,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1)无。
因为该房的风险,依约已转移于乙。
(2)应赔偿甲。
因为甲是投保人。
(3)无。
不负责任。
甲应在房屋买卖完成后将此事告知保险人,但本案中房屋买卖尚未最终完成。
(4)应转移于乙。
甲受保险赔偿利益,无法律依据,属不当得利,故应将该利益返还于受害人乙。
【案例分析】年龄误告条款1.被保险人25岁时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额20000元,每年应缴保费55元,但由于投保时年龄误报为2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60元,10年后保险人发现,有哪几种处理方法?各应如何处理?2.被保险人51岁时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额50000元,,但由于投保时年龄误报为4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400元。
但是该保单允许投保的极限年龄为50岁,1年后保险人发现,应如何处理?假如是5年后发现又该如何处理?答:该条款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误告被保险人的年龄、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或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金额。
如果发现投保时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已超过可以承保的年龄限度,保险人可以接触合同,并将已收的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给投保人,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后发现的除外。
【案例分析】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2000.1.17晚,学生吴某返校途中,突然一辆中巴车从后面将她撞倒了,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
经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裁决,此次事故是由于中巴车刹车系统出了故障而导致的,车主负有全部责任。
吴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共计4500元,车主全部承担了,吴某由于被撞还落下轻度残疾,车主又另行支付了残疾补助金2万元。
吴某所在的学校在事故发生前已为在校的全体学生投保了学生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每人保额5000元。
在车主已经支付了伤残金和全部的医药费后,保险公司是否还要履行支付的义务?吴某能否因此而获得双份利益?结论:案中的吴某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给付的伤残金,而不能向保险公司再去索要医疗费。
吴某的医疗费用既然已从致害方如数获得足够补偿,就不能以“人身无价”为理由再向保险公司索要医疗费。
如果吴某因致害方无力承受该笔医疗费,吴某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
保险公司在支付这笔医疗费时,应要求吴某把向第三者即车主方请求的医疗费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