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资本运营的主要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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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资本运营的主要运作方式纵观美国着名大企业,几乎没有那一家不是以某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运用了兼并、收购而发展起来的。
1992年,一些处境困难的国营、民营企业,在超前意识的驱动下,利用历史性机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结果是这些企业不但摆脱了困境,而且获得了奇迹般的飞跃发展:企业资产规模成几何级数增长,远远超过了上市前若干年增长幅度的总和;新产品的推出、先进技术的引进,前所未有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是企业上市前所不敢想的。这就是资本运营的巨大威力。与企业联盟、公司上市以及技术转让相比,企业的兼并收购是更复杂和更经常的运作手段。一家上市公司通过对非上市公司的兼并,使该公司注入了新的资产,扩大了市场规模;而非上市公司通过某种形式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不仅增强了资产的流动性,而且拥有了股市上的运作载体,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购买具有上市前景企业的股份,并将该企业包装上市,实现价值增值后套现。目前我国可行的企业并购方式主要有:
一、承担债务式重组
指并购企业将被并购企业的债务及整体产权一并吸收,以承担被并购企业的债务来实现的并购。即在资产与负债基本对等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当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往往同时也接受被并购方的职工。据统计,
在已发生的企业并购中,通过承当债务方式进行的并购约占并购总额的70%左右。
百大股份有限公司在1992年4月以承担债务的形式兼并了连年亏损的杭州照相器材厂。通过重组,盘活了原杭州照相器材厂的生产经营性存量资产,扭转了经营亏损的局面,使新组建的杭州照相器材厂当年就创利近20万元。1995年8月28日,全国最大的化纤生产企业仪征化纤以担保债务方式与佛山市政府正式签约,以为亏损的佛山化纤10.81亿元人民币债务提供担保的形式,获得了后者的全部产权,并3年付清9400万元土地使用费。并购后,仪征化纤少了一个竞争对手,扩大了整体规模,实现了双方优势互补。
这一方式的优点是:
1、交易不用付现款,以未来分期付款偿还债务为条件整体接受目标企业,从而避免了并购方的现金头寸不足的困难,不会挤占营运资金,简单易行。
2、容易得到政府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如本金可分多年归还,免息等,有利于减轻并购方负担。
3、目标企业的生产、组织和经营破坏程度较低。这一并购方式适用于急于扩大生产规模、并购双方相容性强、互补性好且并购资金不宽裕的情况。
二、收购式重组
并购方出资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以获得其产权的并购手段。在目前资本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去收购股权,是企业进行资本运营时切实可行的手段之一。并购后,目标企业的法人地位消失。
案例:哈尔滨龙滨酒厂连年亏损,1995年资产总额为1.4亿元,三九集团在征得哈尔滨市政府同意后,出资买断了该酒厂的全部产权,而新建一个类似的酒厂,至少需要2亿元以上的投资和3年左右的时间。
这一方式的优点是:
1、并购方并不需要承担被并购方的债务,并购速度快。
2、并购方可以较为彻底的进行购并后的资产重组以及企业文化重塑。
3、适用于需对目标企业进行绝对控股;并购方实力强大,具有现金支付能力的企业。
三、股权协议转让控股式模式
股权协议转让指并购公司根据股权协议转让价格受让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产权,从而获得目标公司控股权的并购行为。股权转让的对象一般指国家股和法人股。股权转让既可以是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向上市公司转让股权。这种模式由于其对象是界定明确、转让
方便的股权,无论是从可行性、易操作性和经济性而言,公有股股权协议转让模式均具有显着的优越性。
1997年发生在深、沪证券市场上的协议转让公有股买壳上市事件就有25起,如北京中鼎创业收购云南保山、海通证券收购贵华旅业、广东飞龙收购成都联益等。其中,比较典型的是珠海恒通并购上海棱光。1994年4月28日,珠海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拆资5160万元,以每股4.3元的价格收购了上海建材集团持有的上海棱光股份有限公司1200万国家股,占总股本的33.5%成为棱光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收购价格仅相当于二级市场价格的
1/3,同时法律上也不需要多次公告。
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
1、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机构持股比例达到发行在外股份的30%时,应发出收购要约,由于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从而可以在不承当全面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轻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
2、目前我国的同股不同价,国家股、法人股股价低于流通市价,使得并购成本较低;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得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
四、公众流通股转让模式
公众流通股转让模式又称为公开市场并购,即并购方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从而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1993年9月发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宝延风波",拉开了我国通过股票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序幕。自此以后,有深万科在沪市控股上海申华、深圳无极在沪市收购飞跃音响、君安证券6次举牌控股上海申华等案例发生。
虽然在证券市场比较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并购都是采取流通股转让方式进行的,但在中国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可操作性却并不强,先行条件对该种方式的主要制约因素有:
1、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不可流通的国家股、有限度流通的法人股占总股本比重约70%,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占的比例过小,这样使的能够通过公众流通股转让达到控股目的的目标企业很少。
2、现行法规对二级市场收购流通股有严格的规定,突出的一条是:收购中,机构持股5%以上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公告举牌以及以后每增减2%也须作出公告。这样,每一次公告必然会造成股价的飞扬,使得二级市场收购成本很高,完成收购的时间也较长。如此高的操作成本,抑制了此种并购的运用。
3、我国股市规模过小,而股市外围又有庞大的资金堆积,使的股价过高。对收购方而言,肯定要付出较大的成本才能收购成功,往往可能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