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磁粉检测通用工艺(2)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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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磁粉检测通用工艺

1.总则

1.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原材料、零部件和焊接接头

的表面及近表面缺陷的检测。

1.2.参照标准

1.2.1.JB/T4730.4-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

1.2.2.JB/T8290-1998《磁粉探伤机》

2.检测人员

2.1.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原材料、零部件和焊缝磁粉检测的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求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

2.2.磁粉检测人员的未经矫正或经矫正的近(距)视力和远(距)视力应不低于5.0(小数记录值为1.0), 测试方法应符合GB 11533的规定。并一年检查一次,不得有色盲。

3.仪器设备

3.1.磁粉探伤机

3.1.1.磁粉探伤机必须满足JB/T8290-1998《磁粉探伤机》的要求。

3.1.2.交流磁轭磁粉探伤仪在其磁轭最大极间距时其提升力应不小于45N。

3.1.3.旋转磁场磁粉探伤仪在其磁轭最大极间距时提升力应不少于118N(磁极与试件表面间隙为0.5mm)。

3.2.磁粉及磁悬液

3.2.1.磁粉应具有高磁导率、低矫顽力和低剩磁,并应与被检工件表面颜色有较高的对比度。磁粉粒度和性能的其他要求应符合JB/T 6063的规定。

3.2.2.湿法应采用水或低粘度油基载体作为分散媒介。若以水为载体时,应加入适当的防锈剂和表面活性剂,必要时添加消泡剂。油基载体的运动粘度在38℃时小于或等于3.0 mm2/s,使用温度下小于或等于5.0mm2/s,闪点不低于94℃,且无荧光和无异味。

3.2.3.磁悬液浓度应根据磁粉种类、粒度、施加方法和被检工件表面状态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情况下,磁悬液浓度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测定前应对磁悬液进行充分的搅拌。

表1 磁悬液浓度

3.3.辅助设备

3.3.1.使用磁场强度计,磁场指示器(八角试块)、A型试片和

C型试片或D型试片(见图1~图3),磁悬液浓度测定管,照度计/照明灯,黑光灯/黑光辐照计,2-10倍放大镜。

3.3.2.当采用荧光磁粉检测时,使用的黑光灯在工件表面的黑光辐照度应大于或等于1000μW/cm2,黑光的波长应为320nm~400nm,中心波长约为365nm。黑光源应符合GB/T 16673的规定。

图1 A1型试片图2 C型试片图3 D型试片图4 M1型试片

3.3.3.磁粉检测时一般应选用A1-30/100型标准试片。当检测焊缝坡口等狭小部位,由于尺寸关系,A1型标准试片使用不便时,一般可选用C-15/50型标准试片。用户需要时可用D型标准试片,为了更准确地推断出被检工件表面的磁化状态,当用户需要或技术文件有规定时,可选用M1型标准试片(见图4)。

3.3.

4.标准试片主要用于检验磁粉检测设备、磁粉和磁悬液的综合性能,了解被检工件表面有效磁场强度和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

3.3.5.标准试片适用于连续磁化法,使用时,应将试片无人工缺陷的面朝外。为使试片与被检面接触良好,可用透明胶带将其平整粘贴在被检面上,并注意胶带不能覆盖试片上的人工缺陷。标准试片表面有锈蚀、褶折或磁特性发生改变时不得继续使用。

3.3.6.磁场指示器是一种用于表示被检工件表面磁场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的一种粗略的校验工具,但不能作为磁场强度及其分布的定量指示。其几何尺寸见图5。

图5磁场指示器

4. 检测方法:应根据不同的工件及检测要求选用合适的磁化方法。

4.1.采用磁轭法(见图6)和交叉磁轭法。(见图7)

4.2.磁轭的磁极间距应控制在75mm~200mm之间,检测的有效区域为两极连线两侧各50mm的范围内,磁化区域每次应有不少于15mm的重叠。

图6磁轭法图7交叉磁轭法

4.3.采用磁轭法磁化工件时,其磁化电流应根据标准试片实测结果来选择;如果采用固定式磁轭磁化工件时,应根据标准试片实测结果来校验灵敏度是否满足要求。

4.4.交叉磁轭法四个磁极端面与检测面之间应尽量贴合,最大间隙不应超过1.5mm。连续拖动时,检测速度应尽量均匀,一般不应大于4m/min。

4.5.采用连续湿法检测。应确认整个检测面被磁悬液润湿后,再施加磁悬液;磁悬液的施加可采用喷、浇、浸等方法,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均不应使检测面上磁悬液的流速过快。被检工件的磁化、施加磁悬液的工艺以及观察磁痕显示都应在磁化通电时间内完成,通电时间为1—3s,停施磁悬液至少1s后方可停止磁化,为保证磁化效果应至少反复磁化两次。

4.6.干法通常用于交流和半波整流的磁化电流或磁轭进行连续法检测的情况,采用干法时,应确认检测面和磁粉已完全干燥,然后再施加磁粉。磁粉的施加可采用手动或电动喷粉器以及其他合适的工具来进行。磁粉应均匀地撒在工件被检面上。磁粉不应施加过多,以免掩盖缺陷磁痕。在吹去多余磁粉时不应干扰缺陷磁痕。

4.7.采用湿法时,应确认整个检测面被磁悬液湿润后,再施加磁悬液。磁悬液的施加采用喷涂的方法,不应使检测面上磁悬液的流速过快。

4.8.焊缝的典型磁化方法见JB/T4730.4-2005标准附录B。

5.检测步骤

5.1.磁粉检测流程

明确检测要求

确定检测工艺

接受委托表面准备

检验灵敏度磁粉(液)准备

磁化

喷洒磁悬液观察判断

清除工作表面磁粉

填写检测记录标志缺陷部位

探伤机的提升力及电流

5.2.被检工件的表面准备

5.2.1.磁粉检测前,检测人员应对被检工件表面进行检查,被检工件表面不得有油脂、铁锈、氧化皮等污物,表面的不规则状态不得影响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如打磨,则打磨后被检工件的表面粗糙度Ra≤25µm。被检工件的表面不得留有涂层。如果被检工件表面残留有涂层,当涂层厚度均匀且不超过0.05mm,不影响检测结果时,经合同各方同意,可以带涂层进行磁粉检测。

5.2.2.若工件有盲孔和内腔,宜加以封堵。

5.2.3.为增强对比度,可以使用反差增强剂。

5.3.检测时机

5.3.1.焊接接头的磁粉检测应安排在焊接工序完成之后进行。

5.3.2.对于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磁粉检测应根据要求至少在焊接完成24h后进行。

5.3.3.除另有要求,对于紧固件和锻件的磁粉检测应安排在最终热处理之后进行。

6.质量控制

磁粉检测用设备、仪表及材料应定期校验

6.1.每天检测工作开始前,用标准试片、标准试块检验磁粉检测设备及磁粉和磁悬液的综合性能(系统灵敏度)。

6.2.对于新配制的磁悬液,其浓度应符合3.2.3的要求。检测前,应进行磁悬液润湿性能检验。将磁悬液施加在被检工件表面上,如果磁悬液的液膜是均匀连续的,则磁悬液的润湿性能合格;如果液膜被断开,则磁悬液中润湿性能不合格。

6.3.磁粉检测设备的电流表,至少半年校验一次。当设备进行重要电气修理、周期大修或损坏时,应进行校验。

6.4.磁轭的提升力至少半年校验一次。在磁轭损伤修复后应重新校验。

6.5.磁粉检测用的辅助仪表,如黑光辐照计、照度计、磁场强度计等,至少每年校验一次。

7.安全防护

7.1.使用水磁悬液进行检测时,应防止绝缘不良或电器短路。

7.2.使用荧光磁粉检测时,黑光灯的滤光板不得有裂纹,应避免黑光灯直接照射人的眼睛。

7.3.使用干法检测时,要求通风良好,并应注意防尘。

8 磁痕的分类和处理

8.1. 磁痕显示分为相关显示、非相关显示和伪显示。

8.2.长度小于0.5mm的磁痕不计。

8.3.缺陷磁痕在长轴方向与工件(轴类或管类)轴线或母线的夹角不小于30o时,按横向缺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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