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选举办法
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公推直选”的思想和定义“公推直选”是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中一种新的选举民主模式。
公推直选严格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是发展党内民主、体现“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强化支部班子建设、从制度上保证群众利益的需要的一种选举方式。
“公推”是指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初始提名的问题,目的是增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立的合法性基础;而“直选”是指党员通过一次性投票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目的是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公推直选”的基本办法和步骤(一)准备阶段在任期届满前,现任支委要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公推直选的方案:1、大家一致认为应请示上级党委。
请示的主要内容有:确定换届选举工作内容、提出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注明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和选举方式(公推直选)等。
名额如何确定呢?党支部有党员15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
每届任期2年至3年。
2、确定换届选举的初步计划。
确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包括前期宣传动员、组织公推、报党委审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等)。
(二)宣传动员阶段1、现任支委首先拟定“公推直选”工作小组名单,确定工作小组的责任人,一般书记为“公推直选”工作的责任人。
同时制定“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并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
3、待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后,支委通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公推直选”工作动员的报告,进一步明确“公推直选”工作的意义、目的、程序和方法,主要还是拉拢群众积极参与到“公推”的工作中,同时公布下届支委班子成员结构和候选人推荐范围和产生条件。
因为是直选,所以将委员、正、副书记的任职条件都要说明。
(三)公推产生候选人阶段通过组织公推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四种做法。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培训材料汇编上海宝山航运经济开展区党工委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本套材料的电子版可在上海宝山航运经济开展区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目录1、党支部关于换届选举的请示〔格式样张〕 (3)2、关于不能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情况说明〔格式样张〕 (4)3、党支部“公推直选〞群众代表出席的界定范围〔格式样张〕 (5)4、上一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撰写要求〔格式样张〕 (6)5、关于在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公开推荐候选人的实施方法〔格式样张〕 (7)6、公开推荐表〔格式样张〕 (8)7、公推直选提名票分类汇总表〔格式样张〕 (10)8、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公告〔格式样张〕 (11)9、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格式样张〕 (12)10、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表〔格式样张〕 (13)11、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格式样张〕 (14)12、党员大会选举方法〔草案〕〔格式样张〕 (15)13、党员大会选票〔格式样张〕 (17)14、党员大会准备工作及主要议程〔格式样张〕 (18)15、党员大会主持词〔格式样张〕 (20)16、党员大会清点人数结果报告〔格式样张〕 (24)17、党员大会发出选票结果报告〔格式样张〕 (25)18、选举计票结果报告单〔格式样张〕 (26)19、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格式样张〕 (27)中共上海支部委员会关于换届选举的请示〔样张一〕航运经济开展区党工委:中共支部委员会任届期已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党工委的要求,拟对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请示:一、选举时间拟定于2021年月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二、委员会组成名额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名同志组成。
设书记名,委员名。
三、选举方法1、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公开推荐书记和委员候选人。
“公推”发展对象推选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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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推”发展对象推选办法(草案)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推选办法。
2、本次推选、到会党员、群众代表分别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会议方为有效。
3、本次从本支部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选党员发展对象名。
实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方可召开推选会议,组织到会的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党员发展对象。
4、本次推荐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设秘密写票处,投票人员领取选票后必须依次到秘密写票处写票,不得在其他地方写票。
本人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写票处工作人员代写,代笔人不得违背本人意志。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填写选票时,同意该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每张选票上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6、本次推选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1名。
经与会人员举手表决通过。
投票结束,当场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开箱清点票数。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推选有效;多余发出的选票,推选无效,应重新推选。
7、党员同意票达到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有效,按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至取足名额数;不足的,从未确定为初步人选的发展对象中再次推选确定;经再次推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再进行推选。
8、推选结果经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指导员、党组织书记签字后,会议主持人向全体与会人员宣布。
9、本办法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后生效。
谯东镇闫窑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谯东镇闫窑村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公推直选)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镇党委批准,中共谯东镇闫窑村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专职委员3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专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1名。
三、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候选人均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含已通知未到会者),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另行选举。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不画“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直接推选,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实施办法
**县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基层党内选举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市委有关要求,参照《**市党的基层委员会成员公开推荐直接选举办法(试行)》规定程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公推直选工作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进行,由公推和直选两方面组成。
公推直选是指通过党员、群众和党组织公开推荐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有选举权的党员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选举方式。
第三条公推直选工作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三)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原则;(四)严格依法按章办事原则;(五)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程序第四条公推直选的实施范围为全县所有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
原则上经济发展比较好、“三项制度”落实好、班子战斗力比较强、党群干群关系比较和谐、没有突出社会矛盾的村(社区),都必须实行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
第五条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村(社区)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村(社区)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必要时设副书记1人;建立党的委员会的村(社区)设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可设副书记1人。
第六条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带头认真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公民义务,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2.领导发展能力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较强。
3.服务群众能力强,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群众的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
4.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
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办法
淳安县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办法为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改进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逐步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推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公推直选”是指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四种方式产生推荐人选,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资格审查等程序产生每个职位的候选人,最后由全体党员直接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一种党内选举方式。
具体操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群众公认原则;3、依法办事原则;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职数和资格条件(一)职数设臵党委、党总支建制的,一般设委员3-5人,书记、副书记各1名;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设立支部委员会的,一般设支部委员3人,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在7人以下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村,只设书记1人。
(二)资格条件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本村党组织、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
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热爱农村工作。
本人愿意担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
3、公道正派有威信。
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廉洁自律,依法秉公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双带”能力强。
发展经济意识强,思路清,能带头并带领群众致富;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协调处理实际问题。
公推直选选举办法
村(社区)党委(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村(社区)党委(支部)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经镇党委批复同意,本届村(社区)党委(支部)职数个,其中书记人,副书记人,委员人。
按照党委班子候选人的差额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确定本届村党委班子成员应选名额为名,差额为名。
由上届村(社区)党委(支部)会将候选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候选人担任某一职务的,请在该职务栏下填写其姓名;另选他人,请在选择的职务栏下填写另选人姓名;对所选的每一职务必须按规定应选名额选举,多选该栏为废票,其他栏填对则其他栏有效;不得选同一候选人担任两种(含两种)以上职务,否则为废票。
党员填写选票时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
大会会场设置选票代写点,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镇选举工作人员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本次大会选举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
监票人、计票人由党委(支部)会提名,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党员举手表决通过。
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党员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监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七、会场设一个票箱。
投票顺序是:首先请监票入、计票人投票,接着现任班子成员和党员依次投票。
八、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成都市社区公推直选办法
成都市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扩大党内民主,发展基层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实行公开推荐、直接选举(以下简称“公推直选”)。
因工作特殊需要任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应报请区(市)县委组织部同意。
第三条公推直选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应当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报名资格第四条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应当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决定,熟悉基层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勤政廉洁,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基层矛盾的能力;具有较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五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和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第三章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和竞职宣传第六条公推直选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应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宣传面应覆盖全体党员和村(居)民。
第七条公推直选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应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公推直选职位、任职条件、资格、主要程序、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报名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个人自荐。
(二)联名推荐。
10名以上党员、群众可以书面联名推荐。
(三)组织推荐。
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可推荐报名人选。
各区(市)县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机关干部、一村一大学生、驻村干部报名参选。
具备条件的,可面向社会报名。
第九条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应根据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纪监部门的意见。
资格审查结果应予公示。
必要时,也可组织素能测评。
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以向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提出复审要求。
公推直选 实施方案
公推直选实施方案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基层民主,增强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提出了公推直选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让党员们能够更加自主地选择自己的领导人,从而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方案内容。
1. 公开提名,在候选人提名阶段,将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允许党员自荐或者推荐其他党员担任候选人。
提名过程将在党内公开进行,确保透明公正。
2. 公平竞选,候选人在竞选阶段将有平等的机会进行宣传和互动,组织相应的候选人宣讲会和辩论会,让党员们更好地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和工作计划。
3. 公正评选,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和客观性。
选举结果将在党内公布,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二、实施步骤。
1. 制定实施细则,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公推直选的具体实施细则,包括提名程序、竞选宣传、投票方式等方面的规定。
2. 宣传教育,在实施公推直选之前,党组织应当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党员们充分了解公推直选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参与意识。
3. 候选人提名,党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提名委员会,负责收集和审核候选人提名材料,确保提名过程的公开透明。
4. 竞选宣传,候选人在竞选期间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包括党内媒体、宣传栏、宣讲会等,向党员们介绍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工作计划。
5. 选举投票,选举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投票结果由专门的监督组进行统计和公布。
6. 结果公布,选举结果将在党内公开,接受党员监督和检查,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注意事项。
1. 公推直选应当充分尊重党员的意愿,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客观。
2. 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公推直选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选举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更多的党员参与到公推直选的活动中来。
4. 公推直选的实施应当与党内民主建设相结合,推动党内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细则及表式
换届选举“公推直选”流程及实施方案一、党组织设置根据党章的规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经验,党的基层组织的机构和设置,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均应建立党的支部。
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50人以上,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100人以上,设立基层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程序1、学习准备阶段(1)学习动员通过党课、组织生活以及各类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全体党员和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明确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和实行“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
(2)准备工作①召开本届支部委员会会议商议“公推直选”各项准备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附件一)。
②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公推直选”的工作方案。
③总结起草本届党委(总支、支部)工作报告,布置本届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准备履职报告。
④按照领导班子的基本条件、结构合理等要求,确定新一届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条件和职数,并在单位公示栏中公示3天(附件二)。
2、民主推荐阶段①通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换届选举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党员和群众(职工群众参加比例一般掌握在30%)第一次推荐会。
②由本届党委(总支、支部)进行动员,并作工作总结报告,各总支(支部)委员个人进行履职。
③向党员和职工群众发放印有本单位符合任职条件的正式党员基本情况的《民主推荐表》(附件三、附件四),由党员和职工群众分别民主推荐新一届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公推直选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公推直选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请2013年7月27日村党员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省委、徐州市委和新沂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
三、村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开发区党工委票决等程序产生,提交本次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党员大会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进行。
书记候选人人数比应选人数多一人,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名额的20%,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
五、大会选举时,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一并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
六、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填写选票时,对所列书记、委员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号;不赞成的,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x”号;如另选他人,就在画“x”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号;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
八、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继续选举,由开发区党工委、村党支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九、选票可以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填写,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
1大柳塔煤矿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试行办法
中共大柳塔煤矿党委关于下发《大柳塔煤矿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党支部:现将《大柳塔煤矿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试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大柳塔煤矿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试行)办法中共大柳塔煤矿党委二○○九年十二月七日大柳塔煤矿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试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切实推进党内民主,矿党委拟选择部分党建工作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员工队伍素质高、党员相对集中且到期应换届的党支部开展“公推直选”工作。
为此,矿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神东煤炭集团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为原则,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选人用人标准,以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以改变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直接选举为手段,以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为目的,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实现“科学发展,再造神华、五年实现经济总量翻番”战略目标和“创百年神东,做世界煤炭行业领跑者”宏伟愿景中的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政治核心作用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党政相融、交叉任职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三、“公推直选”的含义“公推”:一是基本含义:采取党支部推荐、党员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和员工集体推荐或四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全体党员中公开、民主推荐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二是对组织机构不健全或任届期满的党支部,采取“四荐”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即由矿党委公告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对于符合条件者组织党员本人自荐、基层党支部推荐、由本人所在区队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集体投票举荐、本单位党委委员可参照上年度年末干部考核结果进行实名制推荐;然后由矿党委研究决定出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候选名单。
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1)
基层党组书记“公推直选”选举程序1、在党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2、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并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
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召开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产生经过,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做竞选发言,投票选举出党组织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宣布当选人。
6、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选举大会程序一、通过选举办法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三、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四、候选人做竞选发言五、投票选举六、宣布党组织负责人当选人选票结果七、新当选的党组织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八、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党组织负责人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党组织负责人由党员大会实行(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组织书记候选人由“公推直选”产生,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负责人应选书记 1 名,候选人1 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供应公司基层党支部选举办法
供应公司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供应公司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办法(草案)。
二、经公司党委批准,新一届中共供应公司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三、中共供应公司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委员侯选人及书记侯选人,经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员个人自荐等方式民主推荐。
公司党委“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党支部通过四种形式产生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过7天公示期和信任度投票,经公司党委审查研究后,方可对确定的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书记、委员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五、凡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党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
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
在其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党内职务。
每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
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照第一次投票时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差额确定候选人。
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公开推选办法(草案)
创作编号: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创作者:凤呜大王*中共***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公开推选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逐步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公开推选办法。
二、中共***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党员和群众代表共同参加的公开推选大会投票产生。
三、公开推选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提名推荐候选人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根据院党委批准的支部委员会组成名额,中共***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应选名额4名,候选人提名推荐人选4名;书记应选名额1名,提名推荐人选1名。
五、中共***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提名推荐人选,由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根据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按照提名推荐、资格审查、自愿报名、全委会研究、院党委同意等程序产生,在本次大会上通过并进行推选。
六、推选时,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和群众代表的二分之一,方可进行推选。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推选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推选无效,应重新进行推选。
七、参加推选人员对提名推荐人选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
对提名推荐人选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划“×”;弃权的,划“○”。
另选他人时,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党员投票和群众代表投票分别统计,累加计算结果。
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总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人选得票相同时,以党员投票多者当选;仍然相同时,由本届委员会依据实际、下届委员会构成原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并向全体党员群众作出说明。
当选人少于应选人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推选。
书记提名推荐人选未当选的,应根据得票多少和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由本届委员会在推选出的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推出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人选,报院党委确认同意,即可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如推选出的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无书记任职资格条件的,则重新履行公开推选程序。
换届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换届公推直选实施方案一、背景。
换届公推直选是指在组织换届选举时,通过公开推荐和直接选举的方式,选拔和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
这种方式旨在增加选举的公开透明度,提高选举的公正性和民主性,使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到领导人的选拔和产生过程中来。
二、实施目的。
换届公推直选的实施旨在深化基层民主,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干部队伍的优化和年轻化,推动组织建设和发展。
三、实施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换届公推直选实施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选举程序公正公平,让每一位参与者都能够清楚了解选举的规则和程序。
2. 民主参与原则,换届公推直选应当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意愿,倡导民主参与,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到选举过程中来。
3. 稳定团结原则,换届公推直选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团结,避免因选举而引发的不良影响。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选举方案,在换届选举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选举方案,明确选举的程序、规则和标准。
2. 公开推荐,通过公开征集候选人的方式,让党员和群众有机会推荐合适的候选人。
3. 候选人初选,根据公开推荐的情况,进行候选人的初选,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4. 直接选举,通过直接投票的方式,让党员和群众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候选人。
5. 公布结果,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公布选举结果,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五、实施保障。
1. 加强宣传,在选举过程中,要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选举的意义和重要性。
2. 加强监督,建立选举监督机制,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确保选举的公正和公平。
3. 加强培训,对参与选举的党员和群众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选举意识和能力。
六、实施效果。
通过换届公推直选的实施,可以增加选举的公开透明度,提高选举的公正性和民主性,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干部队伍的优化和年轻化,推动组织建设和发展。
七、总结。
换届公推直选是一种符合时代要求的选举方式,它能够有效提高选举的公正性和民主性,促进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选举办法
临港核电党支部大会直接选举委员、书记的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海市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经公司党委同意,本届临港核电党支部委员会由2名委员、1名书记组成。
二、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须不低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三、本次党支部委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方法,党支部书记的选举视情况采用差额或等额选举的方法,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
监票人、计票人从非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产生,并经党员大会通过。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党支部委员在名候选人中选名,党支部书记在×名候选人中选1名。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选票涂改、撕损而无法确定被选人情况时,应视为废票。
六、选举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及支部书记的选票为同一张选票中分成两个部分,选票上分别盖有党委组织部印章,并采取一张选票一次投票的办法。
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候选人名字上方有一小空格,赞同的请在其姓名上方的小空格内画“○”。
不赞成或弃权的,在候选人名字上方空格内,不作任何符号。
如赞成候选人以外的党员为委员、书记的,可在右面的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小空格内画“○”。
八、投票按照顺序进行,首先是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请党员依次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由监票人、计票人共同清点选票,并向大会报告选票清点情况。
所投的选票若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若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视作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半数以上的为当选;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如获得超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最后几名候选人的赞成票均已超过半数,且得票数又相等,应需对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公推直选流程
公推直选流程
公推直选流程
“公推”:即采取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产生党支部的委员、书记候选人人选。
“直选”:即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在候选人中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的委员、书记。
公推直选主要分为十六个步骤,具体流程如下:
流程如下:
一、前期准备调研
二、制定公推直选工作方案
三、召开公推直选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四、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党组织推荐)
五、资格审查
六、领导小组审定
七、经公示确定公推直选候选人
八、组织候选人与党员群众进行对话交流
九、召开党员大会,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答辩
十、第一次投票,差额选举船队党支部委员(当场投票、当场
计票当场公布得票结果)
十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从当选的党支部委员中推荐一名党支部书记候选人。
十二、第二次投票,等额选举船队党支部书记(当场投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得票结果)
十三、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组织考察
十四、处党委审批,正式办理任职手续,报备局党组
十五、新当选的船队党支部委员会进行集体承诺
十六、整理选举资料,进行工作总结
十七、公推直选工作结束。
《党支部书记直选办法》
《党支部书记直选办法》第一条为探索建立民主、开放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改进和完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支部书记直选工作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采用党员民主推荐、职工民主推荐“两推”的办法产生。
先由党员民主推荐。
召开支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名额为党支部委员职数的2倍)。
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向群众公示。
再组织职工民主推荐。
由选举单位分工会组织,采取集中投票方式,组织50%以上非党员职工(优先在本单位职工代表、一般管理人员、班组长、生产骨干中考虑)对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投信任票。
原则上党员推荐票和职工信任票均超过实投票人数半数以上者,才能作为初步候选人。
第三条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推荐得票排名顺序确定新一届党支(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第四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五条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是:(一)选举前,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主要情况向选举人作实事求是的介绍,同时将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等提交党员大会通过。
(二)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
(三)得票排列前2位者作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再次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四)设副书记的,由新一届党支部提出候选人,报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支委会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选举大会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上届党支部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选举设计票人。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八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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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核电党支部大会直接选举委员、书记的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海市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经公司党委同意,本届临港核电党支部委员会由2名委员、1名书记组成。
二、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须不低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三、本次党支部委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方法,党支部书记的选举视情况采用差额或等额选举的方法,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
监票人、计票人从非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产生,并经党员大会通过。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党支部委员在名候选人中选名,党支部书记在×名候选人中选1名。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选票涂改、撕损而无法确定被选人情况时,应视为废票。
六、选举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及支部书记的选票为同一张选票中分成两个部分,选票上分别盖有党委组织部印章,并采取一张选票一次投票的办法。
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候选人名字上方有一小空格,赞同的请在其姓名上方的小空格内画“○”。
不赞成或弃权的,在候选人名
字上方空格内,不作任何符号。
如赞成候选人以外的党员为委员、书记的,可在右面的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小空格内画“○”。
八、投票按照顺序进行,首先是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请党员依次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由监票人、计票人共同清点选票,并向大会报告选票清点情况。
所投的选票若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若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视作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半数以上的为当选;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如获得超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最后几名候选人的赞成票均已超过半数,且得票数又相等,应需对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经征得多数选举人同意,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候选人从落选者或其他党员中确定。
如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可不再进行选举。
十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会议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
并由监票人按选票上候选人的排列顺序,宣布选举的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
十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当选名单,将报请公司党委批准。
十三、选举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负责将选票等有关材料进行封装、签名,交党群工作部负责存档。
未经公司党委批准不得启封。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选举大会通过后生效。
临港核电党支部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