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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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章程

海南大学章程

海南大学章程(核准稿)序言海南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和原海南大学于2007年8月合并组建而成的海南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海南省重点建设高校。

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

原海南大学创建于1983年。

2007年12月,学校成为海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共建的高校。

2008年12月,学校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

学校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特色,追求卓越,着力提升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和教师的社会影响力,着力提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社会贡献,着力提升办学的国际化水平和国内外美誉度,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与研究并重的综合性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海南大学;中文简称:海大;英文名称:Hainan University;英文缩写:HNU。

第三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设有海甸校区、城西校区、儋州校区。

学校根据需要,经举办者批准后设立新校区或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网址是。

第四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海南省人民政府— 1 —举办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为海南省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是海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以立德树人为导向,积极为国家和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第六条学校主要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适当开展各种类型的继续教育和国际学生教育,依法确定和调整办学层次、结构和修业年限。

第七条学校坚持教育以学生为主体,着力提升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培养人格健全、基础宽厚、专业精通,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栋梁之才。

海南大学

海南大学
学校充分发挥毗邻港澳、面向东南亚的人缘地缘优势,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学术交流日趋频繁,国际影响不断增强。学校已经与境外11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07年,学校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汉语教学中心共同建成了我国在印度尼西亚建立的第一所孔子学院。2009年,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批准将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落户我校,成为国家汉办目前在我国南方唯一重点建设的基地。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秋的国立海南师范学院,座落于海口市。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海南师范学院。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同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评为优秀。2008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0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将学校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建设单位。经过六十多年办学积累,学校已经发展成为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东南亚汉语推广和中华文化传播基地,是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省重点大学。
学校现有海甸、城西和儋州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100多亩。海甸主校区位于海口市海甸岛,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形成奇美亮丽的热带风光,是治学求知的理想之地。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20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88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3240余人,留学生150余人,培养留学生2000余人。
海口经济学院:
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公共)管理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办于1974年。其前身先后是海口市业余大学、海口职业大学、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08年3月升格,同时实施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

教育部关于同意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转设为三亚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转设为三亚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转设为三亚学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3.29•【文号】教发函[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同意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转设为三亚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2]3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的函》(琼府函[2011]177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转设为三亚学院,学校代码为13892,同时撤销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的建制。

三亚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一并向社会公告经我部核准的该校办学《章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三亚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5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海南大学与海南落笔洞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解除<合作创建海南大学三亚国际学院协议书>的协议书》请认真履行,逐项实施到位,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我部并将对落实情况和结果进行复查。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使学校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性人才,为海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海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海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大学生手册目录(2012版)一、海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1)二、海南大学本科教育学分制条例 (18)三、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 (25)四、海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 (28)五、海南大学关于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与学士学位授予挂钩的规定 (31)六、海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 (33)七、海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操作指南 (39)八、海南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60)九、海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64)十、海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细则 (69)十一、海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评选实施细则 (74)十二、海南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80)十三、海南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92)十四、海南大学考场规则 (100)十五、海南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暂行) (102)十六、海南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106)十七、海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112)十八、海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118)十九、海南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129)二十、海南大学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办法 (135)二十一、海南大学校园管理规定 (139)二十二、海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43)二十三、海南大学书刊借阅管理规定 (152)二十四、海南大学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管理规定 (153)二十五、海南大学学生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155)附录一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157)附录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59)附录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 (173)附录四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181)附录五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195)附录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06)附录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217)海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第二章 入学、注册与学籍第三条 凡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海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学校代码:11658一、海南师范大学简介海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前身为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

60连年来,学校已进展成为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重要的高级应用人材培育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对外交流基地。

学校座落在漂亮的滨海旅行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

学校现有龙昆南、桂林洋、灵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万平方米。

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30个科研机构,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本科专业54个,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2万多人。

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材培育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打算项目130项。

学校有2个省级重点特色培育建设学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培育学科;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5个。

近五年获国家科技支撑打算、国家973打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06项。

我校已经与五大洲58个国家、一百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35所大学和教育机组成立姐妹学校关系,与9所大学合作培育人材。

2020年,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批准将东南亚汉语推行师资培训基地落户我校。

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育院校。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继续坚决不移地走内涵式进展道路,踊跃主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建设人民中意的师范大学,更好地担负起效劳海南经济社会进展的历史使命。

2024 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招生章程

2024 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招生章程

2024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的招生工作,旨在规范招生程序,保证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精英培养”的原则,鼓励学校自主创新,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合作办学备案,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招生计划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计划由院校与外方合作机构共同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不得擅自调整。

第七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应当根据合作办学合同约定的教学资源、教职员工、实验设备等条件来确定。

第八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包括基础招生计划和特殊招生计划两部分,基础招生计划面向全体考生,特殊招生计划面向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的分专业、分方向和分批次,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的招生计划要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批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招生对象第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对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律的规定,且具备中等教育学历,或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力。

第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对象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特殊招生对象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如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招生对象要经过专业测试和面试。

第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对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科研能力。

第四章:招生程序第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体检、录取公示等环节。

深圳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深圳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深圳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深圳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深圳大学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90第五条学校粤海校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邮政编码:518060丽湖校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邮政编码:518055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深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就读深圳大学深圳南特金融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符合双方学位授予要求的将同时授予深圳大学和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两校学士学位。

金融科技(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学位:金融科技理学学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学位:区块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学学士,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学位: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理学学士。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海南国际班招生简章

海南国际班招生简章

海南国际班招生简章
欢迎参加海南国际班招生!
海南国际班是由海南大学、海口外国语学校以及澳大利亚中国文化中心联合建立的一个国际班,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招生对象主要是高中毕业生,有较好的基础知识和乐于接受新活动的能力。

学习要求采取国际教育的实践方法,着重培养学生的英语能力、社会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强化语言能力的学习和文化素养教育,以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扩大国际视野。

学校设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比如国际体验活动、游学活动、联合研究活动等,以及海南大学的军训、文化艺术节、校园足球、桥牌等公共课程。

学校招收有一定能力的优秀学子担任班长、文艺委员、志愿者服务等。

受教育将按国际化教育水平进行教学,招收优秀学子,以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

热忱欢迎有条件的广大高中国内外留学生报考:
一,年龄必须保持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
二,英文能力要求:英语专业,雅思5.5分;非英语专业,雅思6.5分;
三,有良好的诚实守信、进取勤奋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观念。

海南国际班入学后将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充分的教学资源,我们将尽全力协助每一位学生完成学业!。

2020年海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本科)

2020年海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本科)

2020年海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本科)(国家“211工程”高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0589)办学地址:主校区(海甸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特殊类型招生: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篮球、排球、田径和男子足球)办学特点:学校现有海甸、城西和儋州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200多亩。

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治学求知的理想之地。

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门类。

现有四大学部、21个学院(部),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6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海南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设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9个;本科专业7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9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00余人。

双聘院士3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6人,海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人。

有全日制学生370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337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3300余人,留学生250余人。

学校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注重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采取开设文理科实验班、冬季小学期、与天津大学联合办学、与境外高校开展交换生项目、出国带薪专业实习和非专业实习项目等多种办学举措,并与境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0余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学习深造。

海南大学简介

海南大学简介

程 “
2 11工

重点建设大学 。
原 华 南 热 带农业 大 学是 于 1 9 5 8 年经 中央 批 准创 建 的 以橡胶 和 热 带农业 为 主 攻 方 向 的农业 部 属 高校 。
她 与创建于 19 5 4 年 的 中国热 带农业 科学院紧密结合 获得 了包 括 国家发 明一 .
等奖 、
国 家科 技 进步 一
特区 ”
四 大特色方向。
设 立 热带农业 与生命科学学部 、
机 电与信息工 程学部 、
理 工 学部 、
社会科学学部 、
人 文学部 等5 大学部 、
2 0 个学院和3 个公 共 教学部 。
建有1个国家级重 点学科 、
12 个省部
级 重 点学科 、
7个省部级 重 点实验室 、
4 个 省部级 工 程研 究 中心 ,
Q U A N G U o B A | Q IA N G M | N G × |A o L |A N Z H A
海南大学简介
海 南 大 学是 于 2 0 0 7 年8 月 由原 华 南 热 带 农业 大 学 与原 海南 大 学合 并组 建 而 成 的省属 综合 性重 点 大 学
是海南省人 民政府与教育部共 建高校和国家
全 日制在校生3 10 0 0 余人 ,
其 中普 通 本科 生 2 50 0 0 余 人 .
硕士 、
博士研究生2 700 余人 .
培 养 留学 生 10 0 0 余人 。
学校 学科 涵盖 哲学 、
经济学 、
法学 、
文学 、
理学 、
农学 、工ຫໍສະໝຸດ 、管理 学等八 大 门类 ,
突出

热带 、
海洋 、

海南大学成人本科报名条件

海南大学成人本科报名条件

海南大学成人本科报名条件
海南大学成人本科报名条件:
一、入学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

2、身体: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并符合本科教育精神。

3、学历:全日制高中毕业并取得高中文凭;成人高考达本科录取标准。

4、准考证:有效的国家统一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高考准考证。

二、报名材料:
1、《海南大学成人本科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住址证明;
4、成绩单照片以及成人高考准考证;
5、近期免冠生活照1张;
6、学信网查询成绩单1份;
7、原高中毕业申请书或其他有关证明;
8、成人高考原班主任亲笔签名照片或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9、其他个人有关材料;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每年5月1日开始报名;
2、现场报名:每年6月1日起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报名;
四、报名费用:
1、网上报名:每人300元;
2、现场报名:每人500元。

五、考试时间:
1、收费现场快速报名考生:每年6月30日-7月4日进行考试;
2、网上报名考生:每年7月15日-19日进行考试;
六、复试:
1、考生成绩合格后,每年6月30日-7月4日进行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体检、英语水平测试、计算机应用技能测试。

七、入学办法:
1、根据考试成绩或复试成绩以学校的决定,确定入学资格;
2、由学校核发入学文件,签发后进行体检、办理学籍注册;
3、准备入学所需的学习用品,上课缴费并交学费;
4、准备新生入学需要的有关资料,最终确认入学安排。

【海南大学排名】海南大学特色专业-海南大学录取分数线

【海南大学排名】海南大学特色专业-海南大学录取分数线

【海南大学排名】海南大学特色专业-海南大学录取分数线海南大学是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海南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和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

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是为了打破建国初期帝国主义对我国天然橡胶的封锁,于1958年经中央批准创建的以橡胶和热带农业为主攻方向的特色大学,是海南省内唯一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博士点的高校。

她与创建于1954年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紧密结合,并称“热作两院”,被誉为我国热带农业的“双子星”。

建校50年来,一代又一代“两院人”在极其艰苦的环境和条件下,以深厚的爱国情怀、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冲破了国际上认定的北纬15。

以北不能种植橡胶的“植胶禁区”,创造了北纬18。

—24。

地区大面积种植橡胶的神话,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唯一在纬度最北范围内大面积种植橡胶成功的国家,并由原来的植胶空白国,奇迹般地崛起为世界第五大产胶国,奠定了学校在橡胶和热带农业研究领域独一无二的地位,获得了包括国家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在内的900多项目科研成果,为我国国防事业、为热区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原海南大学于1983年在一片荒滩地上艰苦起家,到合并前建起了全省规模最大、社会辐射力和影响力广泛的学科专业体系,成为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

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为学校亲笔题写校名。

2005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并获准设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能力稳步提高,整体办学水平持续提升,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校50年来,周恩来、朱德、董必武、叶剑英、邓小平、胡耀邦、王震等老一辈革命家,胡锦涛、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温家宝、贾庆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亲临学校视察,给予亲切关怀。

新海南大学成立后,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省长罗保铭、教育部部长周济、农业部部长孙政才等领导先后到校指导工作,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给予大力支持。

海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模板

海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模板

海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海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 招生办 ] -4-12 10:46: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为海南大学, 学校代码为10589。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校区( 主校区, 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城西校区( 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 只招收应用型本科) 、儋州校区( 位于儋州市宝岛新村, 只招收应用型本科) 。

第三条学校创立于1958年, 于 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海南省重点综合性大学, 是教育部、财政部与海南省共建高校和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四条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等8个门类, 设有19个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

建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 作物遗传育种) 、 6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 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 10个海南省重点学科、 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 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5个海南省重点实验室、 2个海南省工程中心, 拥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点11个、硕士点74个、本科专业70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1门、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

是海南省惟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 我校推免指标345人, 其中推荐到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等46所外院校150人。

我校部分专业将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 具体专业和培养方案待定) 。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2023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2023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2023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2023招生简章
欢迎您来到海南大学研究生院!海大研究生院2023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就申请相关事宜向您说明如下: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单位: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2、招生专业:海大研究生院院系招收89类、28个一级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招生计划:2023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99人。

二、报名方式
请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陆海大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报名,网址当日发布。

报名时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下列所需材料:
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成绩单正反两面复印件;
2、其他证明本人条件的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照片,请保持照片中头部与身份证头像相同,大小100KB以内,不可裁剪,jpg、gif、png格式;
4、有关免收学费及住宿费等文件及复印件;
5、本人曾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及报告。

三、其他说明
1、学习、调剂、复试及录取报到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2、长按下方的招生官方二维码可关注海大研究生招生服务号,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3、其他新增的招生信息按海大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为准,请及时关注查看;
4、如有疑问,请拨打研究生院服务热线:xxxx-xxxx。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月1日。

海南大学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海南大学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导读:海南大学是海南省唯一的“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海南大学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

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为了给高职高专和中职学校学生提供一个提升学历层次、增加就业机会的途径和平台,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文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沟通的通知》琼教[2005]32号与海南省考试局文件《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印发<关于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暂行)的通知》(琼考[2006]1号),以及海南省教育厅文件《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暂行)的通知》,经批准,海南省唯一的“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海南大学负责工商企业管理等十来个自学考试专业的主考工作,并与省内各高职高专和中职学校合作开办相应的自学考试“专接本”与“中接专”助学班。

一、报名条件1、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分中职院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被正式录取的.在校生。

2、在校生至少应完成高职高专院校或中职院校二学年的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

3、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学历层次、助学形式及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三、“专接本”相关政策1、在高职高专学习时已取得合格成绩且与本科专业自考计划中规定的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可申请免考;在高职高专学习时已取得合格成绩且与本科专业自考计划中规定的名称和教学内容基本相同的专业课程,可申请免考;凡已获取全国自学考试政策中予以认可的相关证书课程(如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可免考英语(二)、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可以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理论及实践课程等)可以申请免考。

2、在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计划中,有部分的课程为衔接课程,由海南大学负责相关组织考务工作。

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投档工作规定

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投档工作规定

2022 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投档工作规定(一)投档比例及生源分布统计1.投档比例(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按不超过院校专业组招生方案数 120%的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在进行摹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方案数的 100%比例正式投档。

(3)特殊类型批次不限投档比例,按符合投档条件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4)征集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方案数的 1:1 比例投档。

2.生源分布统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本科学校,省考试局在正式投档前,将进行一次或者屡次向学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含招生方案数、投档人数、投档分、投档最低分以及投档考生的成绩、志愿等信息),各有关学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反响是否调整正式投档的比例和是否需要增加招生方案的意见,如果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反响意见,那末按学校原下达给我省的招生方案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给各学校正式投档。

国家专项方案、地方专项方案以及本科提前批中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高职专科学校,省考试局在投档前不向学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给各学校投档。

(二)投档成绩考生的高考总分包括高考综合分和照应加分之和。

其中高考综合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3 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 3 个科目成绩组成。

(1)普通类的投档成绩:考生的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

(2)艺术(非“校考”)类的投档成绩:在考生高考总分、艺术专业成绩均到达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分别以各专业类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3)体育类的投档成绩:在考生高考总分、体育专业成绩均到达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考生的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

(三)平行志愿的投档程序及方法1.普通类的投档程序及方法(1)对到达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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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1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 来源:招生办 ] 2010-4-12 10:46:0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名为海南大学,学校代码为10589。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校区(主校区,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只招收应用型本科)、儋州校区(位于儋州市宝岛新村,只招收应用型本科)。

第三条? 学校创建于1958年,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海南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与海南省共建高校和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四条? 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等8个门类,设有19个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

建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作物遗传育种)、6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0个海南省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海南省重点实验室、2个海南省工程中心,拥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点11个、硕士点74个、本科专业70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1门、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

是海南省惟一
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2010年我校推免指标345人,其中推荐到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等46所外院校150人。

我校部分专业将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具体专业和培养方案待定)。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

下设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面向全国内地31个省(区、市)招生,2010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第九条? 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但在考生投档分数相近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指考生高考成绩和政策规定加分之和)为准。

对第一志愿报考农科类专业考生,在生源不足情况下,根据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认同政策性降分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对各专业的录取,按以下原则执行:
(一)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一般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当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在学校三个校区(海甸、城西和儋州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水产养殖学、草业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林、园艺、园艺(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园艺(草坪科学与工程方向)、植物保护、植物保护(农药方向)、植物保护(农药与农产品安全方向)、农学(观光农业方向)等农学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学类有关专业未录满,对于填报有农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到以上相应的农学类专业。

(三)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海南省采用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份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如果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同时获得统考合格证),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2)音乐表演(器乐古筝)和音乐表演(器乐二胡)专业录取时分别按照古筝和二胡测试成绩进行单独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身高必须是172厘米(含172)以上;
(4)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测试有舞弊行为,或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测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四)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五)外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

报考外语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生源省(区、市)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六)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和田径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 江苏省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2B,必测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此外,绘画、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表演及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

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符合《海南大学新生注册前调整专业规定》和《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各种等级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约有30%左右学生可获得。

另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等相关招生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公布和咨询。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件:海南大学2010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
应用科技学院是新海南大学下属的二级学院之一,其依托学校普通本科、研究生教育的资源优势,担负着学校应用型高等教育管理和办学实体的双重职能,并且是海南省最早探索应用型本科教育的院校。

应用科技学院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和原海南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组成,办学地点分布在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和城西校区。

城西校区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院校区紧连一体,并作为学院的主校区,占地约500亩,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应用科技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的办学指导思想,秉承“海纳百川大道致远”的校训,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经验,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建院以来已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了近6000名职业素质好、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且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经过近十年的建设与发展,求实创新,学院现已拥有150多名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专职、兼职教学与管理队伍,其中50%以上是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学院还建立了100多个能满足各专业教学、实验、实训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从2006年起,学院从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为主转向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

目前,学院有6个应用型本科专业,6个高职高专专业,4个专升本专业,招生范围涉及全国26个省(市、区),在校学生近2500名。

成长中的应用科技学院,秉承“两校”合并和新海南大学着力建设“211工程”大学的东风,坚持“优化结构、加强特色、提高质量、加快发展”的发展方针,以人才培养为根本,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朝着增强整体办学实力、促进学院健康稳定发展的方向迈进!
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号
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海甸校区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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