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件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就业班”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就业
班”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3.09.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就业班”项目
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属高职院校,职业本科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高职院校“提前就业班”项目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3〕27号)要求,经高职院校申报、专家评审,确定“提前就业班”项目29个,涉及高职院校18所、企业26家、专业24个。
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相关高职院校会同企业认真核验拟招生数,并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探索形成产教深度融合、校企良性互动的人才培养与就业工作新机制。
附件:河北省高职院校“提前就业班”项目名单
河北省教育厅
2023年9月7日
附件
河北省高职院校“提前就业班”项目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研室主任队伍建设
12 职 责 .
据调查统计 ,高职院校 教研室 主任年 龄在 4 周岁 以上的 5 占 8 %以上 , 0 他们在课堂 教学 、 专业 课程建设 等方面有一定建
树, 但对新 的教学理念 、 专业较前沿的知识 接受 相对迟缓 , 对办 公 自动化不能灵活运用 ,对多媒体教学手段不 能 自如操作 , 由 此常常造成工作滞后 。 24 责、 利 界限不清 . 权、
线, 落实到广大教师和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因此 , 抓好教研
室主任 队伍建设这项 基础 性工作 , 对深化 教育教学改革 、 加强 教学管理 、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 高教育教学质 量都具有重要 提
意义 。 1 教研 室主 任 的 地位 和 职 责
11 地 位 .
细、 不严 、 不全面 。 管理效能低下 , 教研室人员作风散漫 , 导致 整 体工作缺乏预见性 和针对性 。在重大教学或科研任务中 , 教研
在高职 院校 中 , 凡是教学 质量过硬 的学校 , 教研室 主任 队
伍必定坚强有力 。 部分高职院校在教研室主任队伍建设上有一
定方 法和成效 , 拔教研室主任也 是好 中选优 , 够真正做到 选 能 把具 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管理 经验的人才放 到教研室 主任岗位
事不少 ” 。有些学校在教研室管理工作 中 , 包括课程建设 、 资 师
室主任往 往只能充当“ 主要实施者 ”不 能担 当“ , 直接组织者 ” ,
团 队缺乏 凝 聚 力 。
23 队 伍 结构 偏 于 老化 .
教研室主任是学校最基层的教学管理工作者 ,是学校 、 系
( ) 部 与教师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 是带动教研室全面建设的领头
人 。因此 , 教研室主任队伍建设 的好坏直接 影响到学校的教学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12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一位市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基本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基本建立起来。
当前,医改进入到深水区和攻坚期,到了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更加凸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迫切需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更加注重政策的协同联动,更加注重发挥改革整体效应,更好地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办发〔2019〕2号)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的“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卫生与健康工作“38字”方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强党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领导,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政府投入责任,突出医疗、医保、医药、医价联动,强化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正确处理政府、医院、医生、患者利益关系,完善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上下贯通、防治结合、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录取规则
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录取规则【原创实用版】目录1.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的概念2.免费定向生的录取规则3.免费定向生的优惠政策4.注意事项正文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是指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沧州医专)就读,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生活补助的学生。
这些学生毕业后,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定向分配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为了保证免费定向生的选拔公平、公正、公开,沧州医专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免费定向生录取规则。
一、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的录取规则1.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的选拔。
2.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达到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录取分数线。
3.沧州医专将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服务意识等。
4.面试合格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录取结果将在沧州医专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费定向生的优惠政策1.学费全免:免费定向生在学期间,学费将全部免除。
2.住宿费减免:免费定向生在学期间,住宿费将部分减免。
3.生活补助:免费定向生在学期间,将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
4.优先实习就业:免费定向生在毕业前,学校将协助其联系实习单位,并优先推荐就业。
三、注意事项1.免费定向生在毕业后,需按照国家政策,定向分配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2.免费定向生在学期间,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学校将取消其免费资格,并追缴已享受的优惠政策。
3.免费定向生在毕业后,如未按照国家政策完成定向工作,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政策为有志于从事医疗事业的考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和就业前景。
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录取规则
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录取规则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的概念
2.免费定向生的录取规则
3.录取规则的具体内容
4.注意事项
正文
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是指在沧州医专学习的学生,他们在学期间可以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但需要在毕业后按照约定的方向和地点从事医疗工作。
这种模式的出现,旨在为我国的医疗事业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免费定向生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考生需要参加高考,并达到沧州医专的录取分数线。
这是免费定向生录取的基本条件。
其次,考生需要填报沧州医专的志愿,并明确选择免费定向生。
只有这样,才能进入免费定向生的录取流程。
然后,沧州医专会对报考免费定向生的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确保他们能够在未来的工作中胜任。
最后,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面试表现,沧州医专会择优录取免费定向生。
被录取的考生需要在入学前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承诺在毕业后按照约定的方向和地点从事医疗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免费定向生在享受免除学费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他们需要在毕业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工作地点从事医疗工作,并且不能提前解除协议。
如果免费定向生在毕业后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他们需要按照协议支付违约金。
总的来说,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的录取规则旨在选拔出优秀的医学专业人才,为我国的医疗事业做出贡献。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本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一、背景和目标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医学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专科学校,为了提高学校的整体实力和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应对日益激烈的教育竞争,学校决定制定升本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本计划的目标是在三年内,使学校能够顺利升格为本科院校,提供更高质量的教学和培养医学专业人才的能力。
二、行动计划1.教师队伍建设a.提高教师的学历要求,要求教师在升本前至少拥有硕士学位,增加高层次人才的比例。
b.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争取科研经费支持,提升学校的科研实力。
c.组织教师参加教学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d.加强教师的评估和激励机制,激励教师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2.教学a.优化医学专业课程设置,增加前沿医学知识的学习和实践环节。
b.推行研究式教学,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c.建立实践基地,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和实践经验。
d.加强实验室建设,更新实验设备和器材,提供更好的实验条件。
e.开设跨专业选修课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职业发展选择。
3.学生培养a.加强学生宿舍和活动场所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b.建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组织,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交生活。
c.开设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规划自己的未来职业发展。
d.加强与医院、社区等外部实践单位的合作,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4.办学条件改善a.加大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
b.不断提升学校的硬件设施水平,更新图书馆、实验室、学生教室等设施。
c.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便捷的学习和教学平台。
d.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学校管理流程和服务流程。
5.学校声誉提升a.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与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和交流。
b.拓宽学校的知名度,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医学类竞赛和学术会议。
c.树立学校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d.加强专业认证和评估工作,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教学环节管理办法.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教学环节管理办法毕业实习是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高专学生必修的实践性课程。
毕业实习对于高职高专学生了解社会,提高实际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及职业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毕业实习管理工作,提高毕业实习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目的毕业实习是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进行的总结性实习,是培养和检验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组织与管理1、毕业实习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主管,各系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系主任兼任组长。
2、教务处负责制订全校毕业实习有关文件;审查各系毕业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各系检查实习工作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和总结实习工作。
3、各系负责制订本系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说明毕业实习目的和要求,宣布毕业实习纪律性;进入实习后协同相关检查毕业实习情况;评定成绩;研究和总结毕业实习工作,提出改进意见等。
三、实习指导教师及职责1、毕业实习的指导工作应由业务熟悉、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实习指导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
2、为保证毕业实习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带教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2~3人。
3、指导教师要根据毕业实习计划,认真带教,严格要求,重视对实习生实践能力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的培养。
4、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实习生的出科成绩考核工作。
四、对实习带队教师及学生的要求1、各系应挑选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业务能力强的教师作为毕业实习带队教师。
实习期间,实习带队教师应做到:(1)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安排实习计划与内容。
(2)引导学生深入实际,认真向实习指导教师学习。
(3)指导学生实习,及时解答学生在实习中提出的问题。
办法
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教学秩序,严肃教学过程,完善教学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使教学差错及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具有科学性、规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和教学系(部)及其人员在教学及管理工作中违背教育教学规律,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失职,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教学差错、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为教学服务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的行为和事件。
第四条依据教学和管理的不同环节,教学事故分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管理、教学管理、教材管理及教学保障六类,分为三个级别:教学差错、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详见附表一)。
第二章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第五条发现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途径有: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实训中心及系(部)、教研室的教学检查;督办考核组、学校领导的检查或抽查;学生的信息反馈;其他有关人员的反映等。
第六条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发生后,由发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部门或个人进行主张、举证,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并按一事一表的方式填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处理意见书》后报教务处。
第七条教学差错由教务处负责认定,学校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教学差错认定通报”至教务处、人事处及责任人所在部门;一般教学事故由教务处负责核实、主管教学副校长认定,学校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一般教学事故认定通报”至各部门;严重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核实并上报主管教学副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报校长办公会议进行认定,学校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严重教学事故认定通报”至各部门。
第八条一学年内,同一人员累计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教学差错,视为一般教学事故1次,累计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一般教学事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1次。
第三章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处理第九条对发生教学差错的责任人,由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在本部门内通报批评,人事处书面通知计财处扣发责任人20标准理论课时,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对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人事处书面通知计财处扣发责任人40标准理论课时,事故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由校长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人事处书面通知计财处扣发责任人80标准理论课时,事故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一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或晋升高一级职务。
关于将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建议崔金生
九届四次会议第163号关于将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的建议崔金生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加快沧州高等教育的发展,更好地为沧州医疗卫生事业培养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以适应沧州地区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建议将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
一、学校概况沧州医专始建于1958年,校名为“沧县专区医学院”。
1963年更名为“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
1994年被原国家教委命名为“国家的普通重点中专学校”。
2001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成为“河北医科大学沧州分校”。
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5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近4万名医疗卫生专门人才,为沧州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024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4259.72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44.62万元。
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各级各类在校生10000余人;设有医学系、护理系、口腔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和基础部,开设有10个专科专业,医、护、板、药专业门类齐全;下辖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3所、教学医院13所,校外实习基地82个;具有专兼职老师641人,其中,高级职称248人,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学历的老师107人。
近五年教师出版专著、材料167部,发表论文600余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以及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等办学条件完备。
二、必要性与可行性(一)必要性。
一是学校开本有利于沧州市乃至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随着环渤海地区的迅速崛起,京津冀一体化的加快推进,沧州的战略地位快速提升,区位、交通、腹地、资源、产业、文化等发展优势日益凸显。
在我市建设一所本科医学院校,可以为建设沿海强市,实现区域发展增长极、隆起带的目标,提供有力的高级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是学校升本有利于我市高等教育的发展。
按人口统计,沧州本科院校数量居河北省之末。
就我市而言,目前没有医学类本科高校,这与700万人口大市的实际是不相适应的。
药学专业建设方案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学专业建设方案药学专业建设小组组长:牟兆新药学专业建设小组副组长:陈树君药学专业建设小组成员:陈俊荣、吕增禄、贾建忠、王振刚、王国明、何书芬、祁秀玲、刘清新、于永军、王梅一、建设背景与基础(一)建设背景医药行业在国际上被誉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是世界经济领域中发展较快的产业之一。
目前,我国的医药事业发展迅速,医药产业的年经济效益增长率已经超过了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
目前,我国共有医药生产企业近7000余家,医药批发企业2万多家,零售企业38万多家,医疗机构30多万家。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医药分家的实行,医药公司和连锁药店随之增多,我国入世后,有更多的跨国公司登陆内地,医药行业对药学人才的需求将更加迫切。
我国正在实施执业药师制度,据目前的统计结果,我国至少还需要100万名执业药师。
因此社会对药学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药品生产、检验、经营、流通、使用和营销等领域,都需要大量的药学人才。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医药行业的大力整顿以及GMP、GLP、GSP、GCP等认证工作的全面推行,推动了产业规范化,从而对行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行业门槛的提高必将带动对受过正规药学专业教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药学人才的旺盛需求。
农村“两网”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启动使农村医药市场成为新热点,为药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宽广的就业前景。
近3年,河北省医药产业连年均增长在30%以上,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已列入河北省重点扶持的产业之一。
2010年,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达519.44亿元,医药工业总产值居全国第8位。
药学专业既是我国人才需求旺盛的朝阳专业,也是沧州医药产业集群发展人才紧缺的专业。
截止2010年底,沧州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19家,药品批发企业44家,药品零售药店900余家,各级医疗机构268家。
近年来沧州医药产业发展迅速,已被沧州市市委市政府确定为今后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
医学高专院校学生毕业五年后就业状况比较分析——以沧州医专为例
医学高专院校学生毕业五年后就业状况比较分析——以沧州医专为例齐晓翠;史海洁;邢洁【摘要】通过对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届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药学六个专业的毕业生毕业五年后的就业状况,主要包括工作单位、工作地点、薪酬待遇、工资增长幅度、工作稳定性、对口率、职业发展速度、职业发展空间、就业满意度九项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对以上各专业的就业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This paper comparatively analyzes six majors' employmental status of graduated-five-years students, including nursing, clinical medicine, oral medicine, medical inspection technology, optical technology. The content includes nine indicators, which are working unit, working place, salary, wage growth, career development, work stability, counterpart rate speed, job satisfaction, career development space. It comprehensivly evaluates the employment quality of the above professional.【期刊名称】《价值工程》【年(卷),期】2017(036)023【总页数】3页(P204-206)【关键词】毕业五年;就业状况;比较分析【作者】齐晓翠;史海洁;邢洁【作者单位】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沧州 061001;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沧州061001;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沧州 0610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8.2就业质量是衡量一个专业就业情况好坏的标准,目前国内外的研究对就业质量的定义不一,但主要评价指标包括就业率、需求层次、工作条件、社会认可度等。
国家政策对关于做好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doc
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关于做好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各部门:按照《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为切实做好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以下简称废改立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是努力解决现行制度缺失和体制机制障碍等突出问题的需要,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需要,是为加快推进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的需要,也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迫切需要。
学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废改立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把这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结合学校实际,分阶段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1.基本要求各部门废改立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结合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特别是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围绕教育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教师为主体的要求,在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分析总结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简化程序,高效实用,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2.主要内容“废”是指同一项制度已有新版本施行,旧版本要作废,或现行制度实施的环境改变,旧制度已无存在必要;“改”是指制度整体上适用,局部需作修改;“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需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填补制度空白。
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制度内容超越部门权限甚至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现象。
3. 工作安排(1)第一阶段(8月10日前)7月15日前,认真全面梳理本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上交本部门拟废、改、立规章制度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表中对拟废、改、立的规章制度要详细列出具体名称,并说明完成的具体时间。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148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14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你们申请增设或调整专业的请示收悉。
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有关本科院校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公布同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本专科专业可以自2004年开始招生。
望你们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新增专业的建设,切实保证教育质量。
附件:同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四年六月十七日附件:同意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部分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河北省廊坊师范学院050408艺术设计四年文学由艺术设计学专业调整衡水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衡水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衡水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衡水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石家庄学院030101法学四年法学石家庄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石家庄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石家庄学院070201物理学理学石家庄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石家庄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邯郸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法学邯郸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邯郸学院050201英语文学邯郸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高级护理山西省晋中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晋中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晋中学院070201物理学理学晋中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晋中学院070401生物科学四年理学晋中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理学长治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教育学长治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文学长治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长治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长治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长治学院070401生物科学四年理学辽宁省沈阳航空工业学院081406服装设计与工程四年文学学位授予门类由工学调整为文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110103工业工程四年工学学位授予门类由管理学调整为工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辽宁省大连轻工业学院050405雕塑四年文学修业年限由五年调整为四年辽宁科技学院050201英语四年辽宁科技学院080201冶金工程四年工学辽宁科技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辽宁科技学院080703土木工程四年工学辽宁科技学院080901测绘工程四年工学辽宁科技学院110203会计学四年吉林省吉林农业科技学院081102制药工程四年工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081401食品科学与工程四年农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090103植物保护四年农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090303*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四年农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090601动物医学农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100802中药学四年理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050203*德语四年文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050204*法语四年文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050207日语文学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802中药学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中医药学黑龙江省大庆师范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大庆师范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大庆师范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大庆师范学院070201物理学理学大庆师范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大庆师范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理学绥化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绥化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绥化学院060101历史学历史学绥化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绥化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绥化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理学黑河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黑河学院050201英语文学黑河学院050202俄语四年文学黑河学院050406美术学四年文学黑河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江苏省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常熟理工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常熟理工学院080205Y材料科学与工程四年工学常熟理工学院080305Y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四年工学常熟理工学院080606电子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080613W网络工程四年工学浙江省丽水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法学丽水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丽水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丽水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丽水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丽水学院080603电子信息工程四年工学宁波工程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宁波工程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宁波工程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宁波工程学院080703土木工程四年工学宁波工程学院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工学宁波工程学院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浙江传媒学院050302广播电视新闻学四年文学浙江传媒学院050414戏剧影视文学四年文学浙江传媒学院050416摄影四年文学浙江传媒学院05041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文学浙江传媒学院050420广播电视编导四年文学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护理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801药学三年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10151W医药信息管理三年安徽省黄山学院080701建筑学五年工学修业年限由四年调整为五年宿州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宿州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宿州学院070302应用化学四年理学宿州学院080603电子信息工程四年工学宿州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宿州学院110209W电子商务四年管理学滁州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滁州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安徽省滁州学院050408艺术设计四年文学滁州学院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理学滁州学院070703地理信息系统四年理学滁州学院080603电子信息工程四年福建省厦门理工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厦门理工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厦门理工学院11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年管理学厦门理工学院110104工程管理四年管理学厦门理工学院110209W电子商务管理学三明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三明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三明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三明学院070201物理学四年理学三明学院070301化学理学龙岩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龙岩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龙岩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龙岩学院080603电子信息工程四年工学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江西省南昌工程学院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南昌工程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南昌工程学院080703土木工程四年工学南昌工程学院080801水利水电工程四年文学南昌工程学院090402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管理学山东省滨州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教育学滨州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滨州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滨州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滨州学院070201四年理学滨州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菏泽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菏泽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菏泽学院070201物理学四年理学菏泽学院070401四年理学枣庄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山东省枣庄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枣庄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枣庄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枣庄学院070402生物技术四年理学枣庄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山东警察学院030501治安学四年法学山东警察学院030502侦查学四年法学山东警察学院082101刑事科学技术四年工学河南省黄淮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黄淮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黄淮学院070301化学四年理学黄淮学院080606电子科学与技术四年黄淮学院080703土木工程四年工学平顶山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平顶山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平顶山学院070201物理学四年理学平顶山学院070301化学四年平顶山学院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安阳工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安阳工学院080602自动化四年工学安阳工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安阳工学院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南阳理工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南阳理工学院080603电子信息工程四年工学南阳理工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南阳理工学院080703土木工程四年工学南阳理工学院081801生物工程四年南阳理工学院110201工商管理四年管理学湖北省黄石理工学院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黄石理工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黄石理工学院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黄石理工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学黄石理工学院081001环境工程四年工学黄石理工学院110104工程管理四年管理学湖南省湘南学院070302应用化学四年理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零陵学院081801生物工程四年理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法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40201体育教育四年教育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070201物理学四年理学长沙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长沙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长沙学院070202应用物理学四年理学长沙学院070302应用化学四年工学长沙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长沙学院110206旅游管理四年管理学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00501中医学三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00505W中西医临床医学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100551W中医骨伤三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00552W针灸推拿三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护理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00802中药学三年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251S妇幼保健三年试点专业,申报专业名称为妇幼卫生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301临床医学三年100304*医学检验三年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三年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801药学三年广东省广东警官学院030101法学四年法学广东警官学院030501治安学四年法学广东警官学院030502四年法学广东警官学院030507W经济犯罪侦查四年法学广东警官学院082101刑事科学技术四年工学广东金融学院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广东金融学院020104金融学四年经济学广东金融学院020107W四年经济学广东金融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广东金融学院110202市场营销四年管理学广东金融学院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备注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301临床医学三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304*医学检验三年申报专业名称为医学检验技术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401口腔医学三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701护理学三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00801药学三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师范学院050406美术学文学广西财经学院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广西财经学院020103财政学四年经济学广西财经学院020104金融学四年经济学广西财经学院110201工商管理四年管理学广西财经学院110202市场营销管理学广西财经学院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重庆市重庆科技学院080102石油工程四年工学重庆科技学院080201冶金工程四年工学重庆科技学院080602自动化四年工学重庆科技学院110203四年管理学贵州省贵阳学院030101法学四年法学贵阳学院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法学贵阳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贵阳学院050201英语四年文学贵阳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贵阳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云南省红河学院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昆明学院(筹建)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试办专业昆明学院(筹建)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学试办专业昆明学院(筹建)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学试办专业昆明学院(筹建)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试办专业——结束——。
关于做好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范文
关于做好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范文各党总支,各部门:按照《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为切实做好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以下简称废改立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是努力解决现行制度缺失和体制机制障碍等突出问题的需要,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需要,是为加快推进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的需要,也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迫切需要。
学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废改立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把这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结合学校实际,分阶段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1.基本要求各部门废改立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结合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特别是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围绕教育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教师为主体的要求,在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分析总结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简化程序,高效实用,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2.主要内容“废”是指同一项制度已有新版本施行,旧版本要作废,或现行制度实施的环境改变,旧制度已无存在必要;“改”是指制度整体上适用,局部需作修改;“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需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填补制度空白。
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制度内容超越部门权限甚至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现象。
3.工作安排(1)第一阶段(8月10日前)7月15日前,认真全面梳理本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上交本部门拟废、改、立规章制度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表中对拟废、改、立的规章制度要详细列出具体名称,并说明完成的具体时间。
8月10日前,各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需要制定和修改的规章制度初稿,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形成讨论稿,提交学校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7•【字号】冀政办字〔2020〕220号•【施行日期】2020.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220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7日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加快构建高水平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能力,有效支撑健康河北战略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医学教育事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卫生健康事业大局,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省特色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引领,统筹考虑不同阶段、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医学人才需要,以新理念谋划医学发展,以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发展,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上水平,推动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更多适应河北需求的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为推进健康中国、健康河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医学教育管理机制和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培养规模满足需求,结构更加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备。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技术专业(三年制)培养方案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技术专业(三年制)培养方案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专业现代化发展,既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又理论知识扎实,技能熟练,志愿服务于基层,掌握一定医学检验技术的实用人才。
培养要求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爱岗敬业,尽忠职守,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专业(职业)相适应的人文科学知识,具有较深厚的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3.1 掌握相关基础医学、疾病概论、检验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常用的医学检验技术。
3.2 具有对常用医学检验项目的标本采集、实验操作、结果审核与分析、与临床医生沟通等全果成的掌控能力。
3.3 学会医学文献检索,资料调查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学会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3.4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兼修,具备从事医学职业的健康体魄和良好心理状态。
4:以人为本,培养良好的医学职业道德。
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主干学科】基础医学,化学,检验医学【主要课程】生理学、病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免疫学检验、微生物检验、血液病检验技术、仪器分析修业年限和时间分配1:年限3年2:实习实训包括临床见习、毕业实习,45周课程设置和要求主要课程均为必修课。
适当开设选修课,选修课以知识拓展与人文教育为主基本要求1.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
注重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与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自学能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2:加强实践教学,实验实训课程与工作情境紧密结合。
使学生提前进入“角色”,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加强外语,计算机和人文素养的教学,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考核为检查教学成果,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强化操作技能,对各门课程实行科学严格的成绩考核。
教育部关于同意正式建立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教发函[2006]22号
教育部关于同意正式建立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正文:
---------------------------------------------------------------------------------------------------------------------------------------------------- 教育部关于同意正式建立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教发函[2006]2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正式设立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函》(冀政函[2005]6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筹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教发厅函[2003]4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正式建立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018)。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业务管理。
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500人,学制三年。
望你省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继续督促学校加快总体规划和建设步伐,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指导并支持该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使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河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结束——。
2023年绩效奖励发放方案
2023年绩效奖励发放方案2023年绩效奖励发放方案1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改革完善学校现行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坚持以教学为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和短板弱项工作任务提升。
2、坚持按劳分配,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
3、坚持权利下放,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校系二级分配体系。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岗人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指导标准原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效能补贴、综合目标奖两部分构成。
本方案将“工作效能补贴”分为工作量绩效、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和其它绩效五部分,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90%;综合目标奖,改为年终考核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一)工作量绩效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情况所支付的绩效,每月采用预发的形式发放,年底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1、人员分类及相应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1)全校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分为两类:第一类:教学人员:全体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校内专任教师、实验教师。
第二类:非教学人员:全体不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勤人员。
(2)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年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权平均值法”。
(3)工作量绩效总量具体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M,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1,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M1=(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M2=(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全体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科研课题的管理,实现课题申请、评审、审批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校从事教学、技术、实验(训)和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均可通过所在部门申报科研课题.第三条我校科研课题以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专业学科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及推动卫生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为目标,为申报国家、省部、市厅等较高级别科研课题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科研科负责各级立项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学校科研规划,确定研究课题指南;2.组织和指导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成果鉴定;3.组织上级科研课题的申报、中期检查工作;4.管理监督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5.负责制定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6.负责学校科研、技术合作的对外交流工作。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科研课题评审、验收鉴定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对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及重点研究课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评议各申报课题,提出经费支持建议;3.参与科研课题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鉴定工作;4.审议学校科研管理办法。
第六条计财处负责对各项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年度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
第三章课题申报和立项第七条我校科研课题分为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和校级课题。
第八条校内各部门和个人申报纵向课题,须在列为校级立项课题的基础上经科研科审核,报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
第九条校内各部门和个人承担横向课题须由学校与课题委托方签订技术合同.课题负责人应将课题设计书和合同约定内容报科研科审核、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后,按合同评审流程签定技术合同。
第十条科研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课题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尚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2.课题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道德,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3.课题申请人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1个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另外申请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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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
件
沧医专校[2013]70号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进一步明确“订单培养”项目部门职责
划分的通知
各部门:
“订单培养”是高等职业院校的一种重要人才培养方式,是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明确我校“订单培养”项目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加强订单培养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有序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职责
1.督导订单培养项目责任系部制定订单培养项目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批准后,协调组织实施。
同时,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为独立设置的“订单班”调剂教室。
3.收集学校订单培养项目相关信息及资料,根据招生需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及资料纳入招生宣传材料。
4.做好学籍异动工作。
5.与学工部联合负责检查评估订单培养的效果。
6.做好实施的订单培养项目存档及总结工作。
二、学工部职责
1.对各类途径提供的订单培养项目进行审核,对可行性项目进行立项,提交学校订单培养项目领导小组批准。
2.审核系部与合作单位合作协议草稿,提交学校订单培养项目领导小组批准。
3.协助订单培养项目承接单位组建“订单班”,在学生宿舍调整、辅导员调配等方面予以协助。
4.做好与合作单位之间的沟通及意见反馈工作。
5.督促合作单位承诺提供的奖(助)学金、教材、设备等物资及时到位,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6.做好已上岗订单培养项目学生的意见反馈工作。
7.与教务处联合负责检查评估订单培养的效果。
8.做好实施的订单培养项目存档及总结工作。
三、系部职责
1.系部主任为本部门订单培养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
成立订单培养项目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订单培养项目的具体工作。
2.对外联系,引进订单培养项目,与合作单位草拟合作协议。
3.做好订单培养项目的宣传、学生的组织及学生的初步筛选工作。
4.提供订单培养项目报名学生的真实资料供用人单位参考。
5.与通过正式考核进入订单培养项目的学生签订相关协议。
6.为订单培养项目(订单班)配备专职班主任,负责订单培养项目日常管理(自学生进入“订单班”后所有日常管理工作由现任班主任负责。
学生原所在班级个人档案移交至现班主任处)。
7.与用人单位共同为订单培养项目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按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8.安排合作单位专业人员来校授课(部分课程)。
9.根据订单培养项目及企业要求组织本项目小组的教师开展相关教研活动。
10.按要求发放合作单位为订单培养项目所提供的奖(助)学金、等物资。
11.对订单培养项目学员的违约情况进行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12.按要求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订单培养项目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一般在每年3月初提交)。
13.将订单班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14.做好已上岗订单培养项目学生的意见反馈工作。
15.做好实施的订单培养项目存档及总结工作。
四、其他未尽职责事项,由学校订单培养项目领导小组本着“科学、合理、高效”原则,研究决定后确定职责归属。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