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业务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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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业务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客观、公正评价广大教师工作实绩,更大限度地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机制的顺利进行,确保职评工作更趋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量化评分标准。
一、勤:10分
参照我校的《教师考勤细则》执行,将其得分折合成十分制。
二、工作量:10分
按学校每周学科正常课时数计算,语数外两个平行班,周课时14节,政史地生理化四个班,周课时16节,体育八个班、音乐美术微机十二个班,标准班额为30—40人,每超出1—2人加0.2个工作量,每少1—2人减0.2个工作量。
教师年龄超过50岁加0.1个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教师个人工作量/最高工作量10
三、教学常规:10分
严格按教导处制定的常规考评细则和教研组考核细则检查。
1、备课(3分):要体现出新课改精神,使用“三案六环节”教学模式,突出二次备课和教学反思。
2、作业(3分):坚持堂堂清,原则上副科、小科不留书面作业。
作业要有针对性、层次性。
理科作业要做到堂堂过关,有具体检测题及批改。
3、辅导、单元测试(2分):辅导要有记录、教案;测试要有分析。
做到每周必测。
4、课堂教学(2分):每学期对全体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按照“三案六环节”教学模式评价打分。
5、附加扣分部分:教研活动、各种会议:每月对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参见会议的情况进行评定,少参加一次扣教学常规0.2分,查阅教研活动记录加上平时抽查,酌情扣分,没发现一次扣教学常规0.1分。
6、无常规人员的得分为最后一名教师的常规得分乘以0.9。
7、音、体、美教师的常规内容为:备课(3分)、课堂教学(2分)、带队辅导(5分)。
以上前四条有级部主任负责,教导处抽查,每月必须对三个级部常规抽查一次,严格执行抽查制度和评价标准,坚决打击应付公事和徇私舞弊的不良风气。
四、巩固率(30分)
七年级流失率不能超过入学初人数的1%,八年级流失率不能超过基数人数2%(入学人数乘以99%为八年级的基数) ,九年级流失率不能超过基数人数的
3%(入学人数乘以98%)乘以90%为九年级的基数) 。
每多流失1人扣巩固率总分3分,每少流失1人加3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包班教师得分为班主任得分乘以0.9。
(转学学生1个月内不计算成绩,不算巩固率,1个月后开始计算成绩,计算巩固率,班内增加一名学生可顶替一名流失生。
假如班内学生无流失,因转入原因总人数超过学籍人数,开始实行加分制,每增加1人加1分,无特殊原因转出学生扣2分,有正规手续扣1分。
想增添学生的班主任要提早做好计划写申请,如对增添学生无异议的话,学生的增添实行平均分配原则)
五、教学成绩(40分)
1、前75%学生的平均分占15分(平均分:数、理、化达到65分计15分;英语达到60分计15分;语、政、史、地、生达到65分计15分。
每提高1个分值加0.5分,每下降1个分值扣0.8分。
试卷100分。
2、优秀率占10分(按名次得分,不分科目,1—5名计10分;6—10名得8分;11—15名得6分;16—20名得4分;21名以后得2分)优秀率为0得分为2分。
3、总人数平均分占15分,数学、理、化、英语达到50分得15分;语、政、史、地、生达到60分得15分。
每提高1个分值加0.5分,每下降1个分值扣0.8分。
六、突出贡献加分制
1、观摩教学
当年度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观摩(公开)教学奖,按下列等级,同一课题的选最高项得分,不同课题的,可累计得分。
(以证书或相应批文为准)1)、省级4——7分;具体为: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
2)、市级2——5分;具体为: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3)、县级1——4分;具体为: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4)、校级公开课(2分):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执教一节公开课(不执教者不得分),有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教导处批准后组织评委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的课堂教学成绩。
2、指导学生获奖
(限指指导教师)(一)除体、音、美以外的各学科,以获奖人次及等奖(不含团体)为准,根据所获奖励多少,累计得分。
1)、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
2)、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3)、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6)、县教研室组织的各种比赛,包括国家级、省市级的比赛,凡在本县内举行的,按县级等次奖励。
(二)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比赛(运动会、艺术节、技能比赛等),以获奖人次及等奖(或名次)按下列标准选最高项累计得分。
1)、国家级:一等奖9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
2)、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
3)、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4)、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不设等奖的,按第一、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六、七名为三等奖相应计分,运动会可根据所取进决赛的名次为准。
3、教师论文和技能比赛
1)、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2)、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3)、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4)、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以上各级均以当年度为准,同一文章选最高项得分,不同文章可相应累计得分,属多人合作的,其得分不分主次按作者人数均分。
通过学校在正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才能加分。
(七、班级突发事件减分制
特殊事件和普通事件处理不当,引起纠纷并由学校处理每次扣3分。
(八、任务完成情况减分制
1、不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每发现一次扣2分。
(九、考核成绩运用:考核成绩作为教师本人评优评先的先决条件。
具体指标分配方案:根据级部考核成绩、完成目标情况,嘉奖从前两名优秀级部班主任中评选;模范班主任从初三班主任考核中评选;师德标兵从初二、初一教师考核中选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直接从教学成绩和常规考核中选出;教科研标兵从教师突出贡献得分中选出(若无教科研标兵评选,将突出贡献成绩纳入教学能手评选条件);优秀教研组从教研组考核中选出。
(十、本细则解释权为学校校委会,经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生效执行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