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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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成就
一、基本状况
我市历史上是防疫重点地区,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疫工作,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血吸虫、结核病、麻疯病、肝炎等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遏制或消灭,防疫工作具有较好的基础。抗击“非典”期间,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部门和防疫机构全力以赴,全市实现“零病例”,为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2003年后,按照国家对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体制的改革要求,市防疫站、血防所、皮防所、健康教育所合并组建扬州市疾控中心,实现机构整合、功能重组。各县(市、区)也先后完成机构组建工作。转型后的疾控中心承担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明确的7项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即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经过整合、转型和建设,我市疾控机构在机制建立、职能履行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1、疾控网络覆盖城乡,疾控队伍能力增强
全市疾控体系共有四个层次,市疾控中心为龙头,负责全市疾控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和人员培训;7个县级疾控中心为骨干,管理和落实辖区内的具体工作;乡(镇、街道)一级,邗江区独立设置防保所,其它县(市、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防保组,承担基层疾控任务、上报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等;社区(村)卫生服务站协助开展疾控工作。
市县两级疾控中心现有在编人员478人,在145个基层防保所和防保组中,共有1496人专职从事或参与疾控工作。近年来,在承担一系列重大
防控任务,如抗击“非典”、血吸虫阻断、结核病防治、艾滋病筛查、支援四川灾后防疫,以及参与环境污染监测、突发事故处置和应急综合演练中,各级疾控人员在实战中得到锻炼,职业能力不断提升。
2、财政投入逐年增加,疾控设施得以改善
用于疾控工作的财政投入,包括政府预算性拨款、专项经费等直接投入,也包括疾控机构的政策性业务收入。其中全市各级财政预算性拨款,2003年为1441.74万元,2008年增加到2573.59万元,年均增幅13%;对重大疾控任务如血吸虫防治、儿童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都有专项投入,确保了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近几年,各地政府通过调配卫生资源或选址新建,全面改善疾控中心的办公条件。市县两级疾控中心的办公、实验用房近4万平方米,其中2006至2008年新增7260平方米。检测仪器和能力也不断充实与提高。市疾控中心现有主要检测仪器299台,设备总资产2534万元,加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委的认可,检测数据得到国际相关组织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的承认。
3、预防接种规范开展,疾病控制取得成效
全市每年需对3.5万新生和适龄儿童进行90余万针次预防接种。由于疫苗接种率高、接种规范,纳入计划免疫病种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全市已有10多年未发生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脑、乙脑等计划免疫的传染病,为优生优育构筑了一道抵御疾病的坚实屏障。
全市各类传染病控制取得积极成效,2008年总发病率为156.07/10万,比2003年下降25%;连续3年无急性感染血吸虫病例;结核病防治从2004年开始攻坚,到2006年,治愈率、系统管理率等多项指标处于全
省先进行列;艾滋病监测、干预网络已覆盖全市,建立6个高危行为干预县(区)和7个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艾滋病在我市处于低流行趋势。
4、疫情监测上报及时,突发事件处置有备
抗击“非典”期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直报点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后陆续启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结核病管理、艾滋病综合防治等多项信息系统,对疫情信息反映灵敏,为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提供了保证。
按照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我市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成立公共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家组,一支人员稳定、功能齐全、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理队伍随时待命。2008年,妥善处置了40余起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二、存在的几个问题
当前人类面临的疾病防控形势十分复杂,传染病谱不断改变,人感染猪流感正成为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在我国,“非典”、人感染禽流感威胁依存,艾滋病正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肺结核病每年新发患者超过100万人,这些重大传染病对经济社会具有现实和潜在的巨大破坏力。另外,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受环境污染、工作压力、生活方式不健康等因素影响,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非传染性慢病不断增多,职业病危害更为复杂。为应对这些严峻挑战,迫切需要加快建设功能健全、机制完善的疾控体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调研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几下以点:
1、重医轻防的意识和现象依然存在
防病与治病是卫生服务的两个组成部分。相对于病后被动治疗,主动防
病投入费用少,社会效益高。但与疾控工作重要性不相称的是,社会对疾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一部分人的意识中,疾控机构只是处置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其工作的常态性。疾控机构在经费保障、人才配备、科研力量、检测能力等方面与医疗机构都有较大落差。一些单位和企业不重视传染病和职业病的防范,视疾控工作为干扰,消极应付甚至阻挠疾控人员开展工作。一些市民群众缺乏防病意识和科学态度,遇到疫情或疏于防范导致传染,或过度紧张造成恐慌。尽管“非典”疫情给了我们足够的警示,但是疾病防控还没有真正成为全社会每一个成员的自觉行动。
值得反思的现象是,当各类传染病发病率下降,疾控工作显示成效,社会“风平浪静”时,疾控工作反而易受到忽视;而一旦重大疫情突现威胁社会稳定,疾控工作的受重视程度才会上升。疾控工作常常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被动局面。
2、人才经费等要素保障力度偏软
反映在机构定位和人员配备方面。单位的性质理应由其承担的社会职能所决定,而非以是否有业务收入为依据。疾控机构提供纯公共卫生产品,以追求社会效益为前提,应是“全额拨款单位”,但仍有个别疾控中心被定为“差额拨款单位”。在人员配备上,2004年出台的《扬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依据职能需要,规定市县两级疾控机构编制数分别按所辖人口的0.3/万和1.2/万配备。据此,市县两级应分别配备专业人员150人和601人,共约751人。而目前全市实际在编人员478人,与应配备人数相差273人。与缺编并存的问题是人员结构不合理,由于多种原因,具有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心理学、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研究生难以补充进各级疾控中心,而一些政策性安置人员又难完全胜任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