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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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电业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向员工普及反违章管理的重要性和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规范、安全操作流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以提高员工反违章意识和安全意识。

2. 建立违章行为报告制度:电业公司建立违章行为报告制度,要求员工如发现他人或自身存在违章现象,应及时上报,并给予奖励鼓励。

这样可以形成全员参与的反违章管理氛围,增强全员对违章行为的共识。

3. 设立违章行为举报渠道:电业公司设置违章行为举报渠道,用于接收员工和公众对违章行为的举报。

举报人的隐私将得到严格保护,同时对真实有效的举报给予奖励,以激励更多人积极参与反违章行动。

4. 加强巡查和监控:电业公司加强对施工现场和设备设施的巡查和监控,确保施工符合规范并没有违章行为。

使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果和数据采集能力。

5. 严惩违章行为:对发现的违章行为,电业公司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将及时报警、立案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公司员工的违章行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和停职等。

6. 审查和改进制度:电业公司定期进行反违章制度的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弥补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

通过以上的反违章管理办法,某电业公司可以提高反违章管理的效果,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施工安全和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三篇)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三篇)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1、#2机组168后试生产及正式投产后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和防范电力生产过程中各类违章现象,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确保主任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1、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了反违章的职能、管理要求及考核细则。

适用于我主任内部及自营工程的反违章管理与考核。

2、引用规范及文件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xx-042.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xx-09-012.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xx-09-012.4鲁电集团安[xx]537号文《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1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3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4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4、管理职能4.1组织机构4.1.1反违章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主任成员: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总(副总)工程师、安监处、生技处、运行处、检修处(副)处长。

4.1.1.1监督、指导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4.1.1.2监督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杜绝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4.1.1.3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厂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效果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改进意见;4.1.1.4决定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

电力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安全政策,加大对电力企业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电力司制定了本《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电力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违章行为的发生,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三、责任制度(一)企业领导责任制1.电力企业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观念,重视电力生产安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涉及重大安全生产决策事项时,必须对安全生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决策。

2.企业领导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必须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若未能按照要求整改,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部门责任制1.各电力企业分管部门必须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计划,确保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2.各分管部门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电力企业内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三)个人责任制1.电力企业内部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章行为。

2.若电力企业内部员工发现有违章行为的情况,必须积极报告,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违章行为管理(一)违章行为的界定违章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和工作中,不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工作程序,导致事故或灾难,损害人、财、物安全的行为。

(二)违章行为管理措施1.对于电力企业内部员工的违章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例如:口头通报、书面警示、扣除奖金、停职或者开除等。

2.对于电力企业外部单位或个人的违章行为,必须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

五、处罚制度对于电力企业内部员工的违章行为,根据其情节轻重,可以进行以下处罚:1.口头通报:指对行为较轻的电力企业内部员工,进行限期整改和口头警告。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模版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模版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模版反违章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作纪律,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部员工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反违章管理办法是指公司建立和完善反违章管理体系,明确违章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动企业长远发展和员工素质提升的制度。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反违章管理的责任,包括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工人等。

第五条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对恶意违章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认定第六条违章行为是指公司内部员工在工作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违章行为的认定,将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准确:确有违章行为的证据,如现场调查记录、录像监控、相关文件或其他证据。

2.合法合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职业道德规范。

3.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的利益造成具体损失或者潜在风险。

第八条对于一般违章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将采取更严厉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处罚第九条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原则如下:1.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2.书面警告。

3.个人申诉。

4.调离岗位、降级、降薪。

5.处分、开除。

第十条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理原则如下:1.传唤听证,听证结果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听证委员会综合诸多因素作出决定。

2.辞退、开除。

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关于违章行为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于违章行为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十二条员工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违章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案例分析。

2.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

3.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措施的培训。

4.诚信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应该起到表率作用,时刻树立正确的工作纪律,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三篇)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三篇)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加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2反违章是总公司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

个人保班组(站所),班组(站所)保车间(科室)、车间(科室)保总公司。

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

1.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要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

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

1.4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重奖重罚。

1.5反违章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

因此,总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总公司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1.6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技部、发展策划部、工会、营销部、乡镇电管部、实业公司、信息通讯中心、计量中心、客户中心、热电厂、电力安装公司、热力安装公司、电力器材公司、运输公司、保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1.7各单位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小组成员可由安全员、设备分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等组成。

1.8本办法依据鲁电集团安监【xx】137号《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而制定,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1.9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规定和奖惩办法;(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复查;(6)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7)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1.10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1.11在执行本办法对责任人实施考核奖惩的同时,可以按照总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和业绩考核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在单位实施考核奖惩。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某电业公司员工的行为,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某电业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和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行为。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违章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落实违章行为的预防、监管和处罚措施。

第五条员工应理解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或私自篡改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定义和分类第六条违章行为是指在工作过程和日常生活中,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违章行为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和严重违章。

轻微违章是指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未能按照规定的要求行动,但未造成事故和安全隐患,如未及时出勤、未带相关证件等。

一般违章是指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未能按照规定的要求行动,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影响,如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不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等。

严重违章是指员工故意违反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造成严重的事故和伤害,如盗窃电缆、擅自改动配电箱等。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预防和监管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违章行为的预防和监管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行为。

(四)设立奖励制度,激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建立违章行为记录和台账,及时掌握员工的违章情况。

第九条所有员工有义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自检自查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事故发生。

第十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违章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违章行为。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
1.严禁违章操作:电力公司要求员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包括擅自改动、弄损设备,未经许可拆除设备等行为。

2.违章处罚机制:对违反违章操作规定的员工,将根据违反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轻微违章将进行警告或批评教育,严重违章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停职、降职甚至解雇。

3.违章责任追责:对于因为员工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章责任,包括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违章行为举报:公司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章行为,对于能提供有效证据的举报人将予以保护,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5.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违章行为的认识和识别能力,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安全监督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违章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制度,确保员工遵守规定和制度。

7.事故处理与分析:对于由于违章操作导致的事故,公司将及时进行处理和分析,总结教训,找出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以上是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的规定,电力公司积极推行违章工作管理,旨在确保员工操作安全,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行。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责任,加大反违章力度,使反违章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和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安全职责,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违章工作,不断规范作业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均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把反违章工作作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作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要充分依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的部署,依靠职工群众共同做好反违章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奖有罚。

杜绝违章行为和不良工作习惯。

第四条反违章工作要坚持领导带头,广大员工积极参与,以基层班组为工作重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做到层层抓,层层落实,鼓励开展自查自纠和互查互纠。

第五条反违章工作要遵循“检查、通报、处罚、整改”的工作步骤,对违章信息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第六条反违章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对发现的违章行为,各部门严肃查处,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反违章工作要围绕预防、检查、纠正、处罚和培训五个环节建立反违章工作常态机制。

通过加强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综合技能素质,通过严查重处,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遏制违章现象,减少和杜绝各类违章行为,努力实现“零违章”目标。

第八条说明:(1)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项目部及班组。

(2)本办法所指的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含义,按《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所界定的范围。

(3)本办法所指的作业是指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的生产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施工、安装、调试、检修、等各项工作。

(4)本办法有关条款中的外来施工企业,特指分包我公司电力工程的企业。

2023年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在所有工作场所和生产操作中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包括违章作业的预防和整改工作,责任人的追究和奖惩制度等。

第二章违章作业的预防第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在工作中,任何涉及安全的操作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手册,严禁违章操作。

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在工作中,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

第六条组织一次性、临时的作业时,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交底和交底记录,明确操作的风险点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任何进入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相应安全措施的操作。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整改第八条一经发现有员工存在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进行事实核实。

第九条违章行为应及时整改,整改措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条违章作业的整改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进行严肃追责。

第十一条违章整改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并做好整改记录。

第四章违章责任的追究第十二条对于违章行为,按照《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行为,将进行事故调查,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责。

第十四条对于上级领导人员未及时发现违章行为或违章行为发现后未及时制止的,将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于积极参与反违章工作的员工,公司将进行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因违章行为导致事故的员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追责并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电力有限公司违章工作的具体细则和操作流程,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和企业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的全部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范和处理事故、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等。

第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反违章工作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设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反违章工作。

第六条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反违章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管理办法;(二)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对公司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四)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的安全疏散和事故应对能力;(五)负责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六)组织开展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命。

第八条各部门和各岗位单位要配合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做好本部门与岗位的反违章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培训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条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操作规程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的方式可采用集中培训和轮岗轮训相结合的形式,确保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培训的结果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充培训。

第十三条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应提供更加深入和专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评估第十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工作,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是电力公司为了规范反违章工作而制定的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机制,提升反违章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 原则:科学、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法制管理。

二、工作内容:1. 加强管理规范:制定相关反违章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违章行为定义和处罚措施。

2. 提高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不合规违章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3. 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员工进行违章行为防范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4. 加强安全设施保障: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及时修复和更新不安全设施。

5. 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力违章行为信息管理数据库,实现违章行为信息的实时监测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工作责任:1. 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反违章工作,加大投入,制定反违章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要落实反违章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3. 员工要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培训和教育,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上报违章行为。

四、工作评估与奖惩:1. 对反违章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对工作成绩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反违章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降职、解职等处罚。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共同创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使各级各类人员更加深刻认识违章的危害性,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安规执行力,有效解决违章背后的深层次管理问题,大幅度减少各种违章现象,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

第三条建立各单位领导全程参与和负责的“查、纠、惩、训”反违章工作体系。

“查、纠、惩、训”体系就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纠正违章现象、惩罚违章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来提高违章者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制素养。

“领导全程参与和负责”就是各单位领导对“查、纠、惩、训”全过程亲自参与和指导,对提高违章者的安全工作能力负责。

第四条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公司管理和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反违章工作情况;各单位制定切合实际的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反违章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标准要求、实施方法和考核规则,管理和考核车间领导开展反违章工作情况。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本文中的“公司”指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单位”指盟市局。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反违章工作目标、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和奖惩规则。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成员: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调度通信中心、基建部、营销农电部、科技信息部、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会部门负责人公司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负责反违章工作的归口管理,对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评估、考核。

第七条各单位应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制定本单位反违章工作细则,建立有效的反违章工作机制,并为反违章工作开展提供人员、资金和装备保障。

2023年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规范施工作业流程,确保工作安全,保护公司和员工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涉及电力施工的外部单位。

第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强化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性意识,提高员工反违章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反违章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反违章工作职责和权限,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加强反违章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反违章工作的认识,指导员工正确理解和执行反违章要求。

第六条电力有限公司应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第七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电力有限公司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二章反违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反违章工作,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设备。

第十条反违章工作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反违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开展反违章培训,提高员工反违章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反违章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违章行为,及时增派人员进行现场处置,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二条反违章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反违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反违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分析和总结有关反违章工作的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加强对外部单位的监督和协调工作,落实施工合同责任,确保在施工期间不发生违章行为。

第三章反违章工作措施第十五条电力有限公司应明确反违章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等。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规范职工行为,提升安全意识,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内所有职工和相关人员的行为,包括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备维护和办公管理等。

第三条电力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强化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确保反违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反违章工作应以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亲自督导反违章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并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部门内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每个职工都应当具备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要认真履行安全义务,不得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规定。

第三章安全宣传教育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安全宣传教育要注重实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布安全警示、组织演练和制作宣传资料等。

第四章违章行为处理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违章行为,电力有限公司要及时处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违反安全规定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和停职等。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章行为,电力有限公司可直接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电力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五条安全监督检查要公开透明,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供电质量及客户电力使用安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反违章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电业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以及外聘人员。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全面推动电力设施反违章管理工作,各级本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反违章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公司的决策。

第四条电力设施反违章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违章从严、治理从重、防控为主,注重全员参与,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第二章违章定义第五条违章指的是在电力设施使用、维护、检修、施工等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六条违章可以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

严重违章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严重威胁电力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行为。

一般违章是指对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轻微违反的行为,尚未造成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

第七条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未经批准私拉乱接电源、乱安装电线电缆等,影响电力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2. 擅自改变电力设施参数、调整设备设置等,未经检验或审批使用的行为;3. 未经授权或无证从事电力设施使用、维护、检修、施工等活动的行为;4. 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电力设施维修、施工、操作等中存在安全风险的行为;5. 故意破坏电力设施、故意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6. 非法盗窃、转让、出售电力设施及其附属物品的行为。

第三章反违章管理责任第八条党委、总经理对电力设施反违章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九条各级本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电力设施反违章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反违章管理的全面领导职责。

第十条各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反违章管理措施和责任分工,并落实到具体岗位上,确保责任到人。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篇: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以下简称反违章)工作,规范反违章管理,保证公司系统安全局面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章是事故之源,违章是伤亡之源。

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遏制人员责任事故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原则。

公司系统每一位员工都有反违章的权利和义务,发现有违章行为,均应立即制止。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网省公司);地市级供电、发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业、多经和非电力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地市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网省公司代管的县供电企业。

第二章违章界定第五条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按照违章的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第七条按照违章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的风险大小,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本(2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本(2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形象,树立安全生产文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内的所有生产作业场所,包括生产区、办公区及服务区等。

第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应当坚持“防压倒在前、复查在职前、整改在职后”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工作方针。

第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全员培训到位,职责明确、监督到位、整改到位、宣传到位、惩罚到位,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全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将其列入日常工作经营计划,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经费。

第六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纪律严肃性,纪律违法行为的追究,应当符合公司纪律与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绩效考核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对履职不力、违法违纪行为严重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八条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是反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总体方针和政策,确保公司反违章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反违章工作,加强对各部门、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反违章工作制度的落实。

第十条电力有限公司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公司反违章工作,制定部门/项目的反违章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电力有限公司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反违章工作制度的要求,正确选择工作方式,严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积极参与反违章工作。

第十二条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做好反违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加强对公司各部门/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十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强对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违章行为的发现、纠正和处理工作,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制度大全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总则1.1为了加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2反违章是总公司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

个人保班组(站所),班组(站所)保车...1总则1.1为了加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2反违章是总公司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

个人保班组(站所),班组(站所)保车间(科室)、车间(科室)保总公司。

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

1.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要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

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

1.4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重奖重罚。

1.5反违章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

因此,总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总公司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1.6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技部、发展策划部、工会、营销部、乡镇电管部、实业公司、信息通讯中心、计量中心、客户中心、热电厂、电力安装公司、热力安装公司、电力器材公司、运输公司、保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1.7各单位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小组成员可由安全员、设备分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等组成。

1.8本办法依据鲁电集团安监【2009】137号《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而制定,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1.9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规定和奖惩办法;(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复查;(6)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7)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违章操作行为的管理,保障电力生产安全与设备运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违章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改变设备配置等。

第三条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每位员工入职时,要进行违章操作相关的培训,并签署相关违章操作规范的承诺书。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违章操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违章操作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违章操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公司要明确违章操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操作规定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一般情况下,对于违规操作轻微的员工,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或记过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条公司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汇报违章操作情况,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七条对违章操作行为的举报,公司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自执行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公司领导部门批准并进行公告。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违章行为对企业安全生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运营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合作伙伴以及进入本公司工作区域的人员。

第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任何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保密。

第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公司电气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认定和分类第六条违章行为是指不按照规定、制度和标准执行工作、操作和管理工作的行为。

第七条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行为和一般违章行为两类。

严重违章行为是指对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或对企业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将其纳入严重违章行为记录。

一般违章行为是指对人身安全或企业财产造成一定威胁或损失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纪律处分,并将其纳入一般违章行为记录。

第八条严重违章行为和一般违章行为的具体管理办法将由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另行编制。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第九条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1. 立即停止违章行为,确保安全。

2. 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3. 进行个人或团队的责任追究,参与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4. 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 可将严重违章行为人员的资质证书进行冻结或吊销。

6. 对连续犯错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将作出停止工作或辞退等处理。

第十条对于一般违章行为,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1. 进行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

2. 进行个人或团队的责任追究,参与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3. 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补救。

5. 可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降职或调整工作。

第十一条对于重复违章行为的人员,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1. 进行更加严格的安全培训。

2. 特定期限内,暂停其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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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电力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使各级各类人员更加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使各级各类人员更加深刻认识违章的危害性,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安规执行力,有效解决违章背后的深层次管理问题,大幅度减少各种违章现象,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

第三条建立各单位领导全程参与和负责的“查、纠、惩、训”反违章工作体系。

“查、纠、惩、训”体系就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纠正违章现象、惩罚违章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来提高违章者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制素养。

“领导全程参与和负责”就是各单位领导对“查、纠、惩、训”全过程亲自参与和指导,对提高违章者的安全工作能力负责。

第四条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公司管理和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反违章工作情况;各单位制定切合实际的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反违章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标准要求、实施方法和考核规则,管理和考核车间领导开展反违章工作情况。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本文中的“公司”指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单位”指盟市局。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反违章工作目标、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和奖惩规则。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总经理党组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成员: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调度通信中心、基建部、营销农电部、科技信息部、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会部门负责人
公司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负责反违章工作的归口管理,对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评估、考核。

第七条各单位应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制定本单位反违章工作细则,建立有效的反违章工作机制,并为反违章工作开展提供人员、资金和装备保障。

第八条各单位要成立党政工团共同参与、单位领导带队的反违章纠察队伍。

各级领导应积极参加反违章纠察活动,落实监督职责。

第九条各专业分管领导对本专业反违章管理工作负责,各级生技、农电、基建、营销、调度及分管集体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部门,负责本专业管理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组织开展反违章纠察工作,并将违章情况及时反馈给反违章工作办公室。

第十条车间和班组应严格落实反违章工作要求,防范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

第三章违章分类
第十一条违章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各级人员应认真学习《蒙东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及防控措施释义》,提高辨识违章的能力,防止发生《蒙东电力公司严重和一般违章分类明细》定性的各种违章。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单位领导开展反违章纠察活动,应采取暗访的方式,不仅针对分管专业,还要定期交换检查;对所属基层单位要轮流检查,避免就近舍远。

第十三条单位领导带领的反违章纠察队伍,每月至少开展5次反违章纠察活动,优先对作业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如果当日没有作业和施工现场,应对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违章检查,侧重安全例行工作、计划管理、作业组织、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指导班组梳理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

第十四条违章查处要延伸到各个领域、各个时段、各个环节。

在抓好生产系统反违章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基建、营销、农电专业和集体企业的违章查处。

在加大行为违章、装置违章查处力度的基础上,要深挖管理违章。

既要重视“春秋检”时段的违章查处,又要重视其他时段的违章查处。

既要重视大型作业、集中作业的违章查处,又要做好小型作业、分散作业的违章查处。

第十五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违章检查力度,提高违章“纠、训”效果。

发现违章现象后,单位领导要组织违章者所在班组,召开违章现象分析会,查找深层次的违章原因,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

对待违章现象要做到“六个决不放过”(违章不在第一时间处理决不放过,找不到具体责任人和全员应负责任决不放过,找不到造成违章的条件因素决不放过,不解决导致系列不良因素产生的本质原因决不放过,搞不清造成本质原因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决不放过,解决不了不良环境问题决不放过) 。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反违章经验交流活动,总结反违章工作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反违章工作办法,健全反违章长效工作机制。

第五章公司考核
第十七条公司对各单位实施反违章工作记分管理。

各单位领导每开展一次违章纠察活动加1分;发现违章并对违章责任人员实施了“纠、惩、训”,对违章现象做到了“六个决不放过”,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再加2分。

第十八条公司对各单位开展违章纠察,发现一起严重违章扣4分,发现一起一般违章扣2分。

第十九条每个单位所有领导的得分与扣分的代数和作为本单位反违章工作的积分。

各单位的反违章工作积分,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办法》,作为单位安全管理排名以及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依据。

第二十条单位每月反违章积分应达到9分,每降低1分,扣单位500元,从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奖金中扣除,平均分摊到单位的每位领导。

第二十一条对于每次违章纠察活动查不出任何问题的单位领导,公司将实施联责考核。

联责考核,是指由各单位领导带领的反违章纠察队伍,在作业和施工现场没有查出任何违章现象或对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没有查出任何问题,而相关车间、班组从接受检查之日起的30天内发生人为责任事故,带队检查的单位领导在事故处理时将负连带同等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按月公布各单位的反违章工作积分,各单位每月28日前,将单位领导反违章纠察月报表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六章单位考核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对车间、班组进行反违章纠察,实行违章累计扣分制并处以罚款,以一年为
考核周期,年终自动清零。

对严重违章、一般违章和重复性违章人员的扣分和罚款标准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违章者都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工作。

一年内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数的职工,要执行待岗学习制度,学习期间只发待岗工资。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制定外包施工人员发生违章的考核规定,对于连续发生违章现象的外包队伍,应加倍处罚并停工整顿。

第二十六条有关人员对查处的违章行为不服,一周内可以向本单位或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申请复议,最终以复议结果为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安监部门要建立个人违章积分档案,并定期公布积分和罚款金额。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对制止违章行为,并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经安监部门确认分别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公司要开展创建“无违章企业”活动,评选反违章工作先进单位。

各单位要开展创建“无违章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违章车间”活动,培养职工遵章守制的良好素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规定》中关于发现违章对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废止。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编制本单位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但标准应不低于本规定,并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部队制度配件制度配电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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