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产业创新战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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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产业创新战略联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医学影像产业创新战略联盟

章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实施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刚要(2006-2020年)》,依据《国科发政{2008}770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依照医疗器械产业创新联盟章程的要求,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医学影像产业创新战略联盟。

第1条联盟名称

本技术创新联盟名称为:

医学影像产业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或本联盟)。

Innovation Strategic Alliance of Medical Image Industry

第2条联盟的目的和意义

本联盟在中国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大联盟)的领导和协调下,为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部署,把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国际金融危机形势等对医疗器械行业发展带来的机遇,通过本联盟的建立,整合资源,集成发展,建立以创新驱动发展和需研产用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共同推进我国医疗器械科技产业的发展,在有效促进国产医疗器械和设备自主

创新、提高基层医疗器械装备水平、更好服务于公众健康的同时,加快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扩大内需、促进医疗器械产业的长远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当前医疗器械行业技术日趋复杂,国内外竞争日益激烈,重大关键技术基本依赖国外,而国内产学研结合不紧密,研发和需求结合不紧密,产业发展和国家目标结合不紧密,未能有效发挥行业整体合力,需要组建以创新需求为纽带、以契约关系为保障的创新战略联盟,有效聚集产学研等各方资源,加强战略研究,把握行业整体发展,加强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跨越发展,加强标准制定,推进产业良性发展,加强共享服务,促进产业高效发展,不断增强缔约各方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国家目标、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

第3条参盟原则

联盟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确定的“人口与健康”领域中的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需求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需要,聚焦国家战略产业和联盟需求的重要核心技术的突破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掌握,为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和卫生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按以下原则参盟:

平等自愿

各联盟成员的法律地位平等,在遵守本章程和大联盟章程的前提下可自愿参加或退出联盟。加入本联盟的成员,也可同时加入大联盟。

统一规划

根据大联盟的需要和国家行业发展需求,服从大联盟的统一领导,在本联盟组织下开展医学影像领域内的战略规划、技术创新、标准研究等工作。

落实分工

本联盟内的成员通过法律约束方式分工协作,共同推进我国医学影像类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重点产品、关键技术与部件、配置指南等工作。

权责相符

联盟成员按照约定分享权益和承担义务,形成共同投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共同发展的长期、稳定的产学研用利益共同体。

开放共享

联盟是开放性的组织,按联盟规定审核批准相关单位加入;联盟形成技术平台、服务平台,面向本联盟内各签约共享,并在本联盟成员的约定范围内向行业内非联盟成员共享或推广。

第4条重点工作

战略研究

选择医学影像领域的战略研究和产业发展专家,成立医学影像战略研究工作组,深入分析领域需求和市场情况,密切跟

踪国内外研究进展,建立技术库、产品库、市场库,每年提交一份报告,整体把握本领域科技产业发展,形成医学影像领域科技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创新推进

本联盟以关键技术、关键部件创新为龙头,提高国内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完善医学影像设备创新链,逐步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支撑的国产医学影像设备装备我国医疗卫生机构。

整合建立技术创新共享平台,实现技术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有效分工、合理衔接以及科技资源共享,以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

产业推进

在大联盟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产业发展态势宏观分析、产业链条完善、产业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整体推进医学影像类医疗器械产业的可持续快速发展,做强做大我国医疗器械产业。

政策研究

在大联盟的领导下,重点开展产业创新政策研究,为医疗器械领域科技创新的产业政策提出建议。

配置指南研究

通过摸需求、定标准、选设备、示范配置等工作,促进国产医学影像类医疗器械的规模化推广(包括大中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此带动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良性发展。

专业人才培养

通过本联盟平台,推动联盟成员单位科技人才的联合培养和交流互动,使本联盟成为培养高层次医学影像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吸引留学和海外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不断增强产业的持续创新能力。

第5条联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和各工作组。理事会是本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常务理事会是受理事会委托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联盟的日常管理服务机构,相关工作组是有关工作的具体组织执行机构。

本联盟组织机构设置需得到大联盟的审批,接受大联盟组织机构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本联盟所有成员同时遵守大联盟章程和协议。

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由加入本联盟部分成员代表组成,决定本联盟重大发展方向和战略。常务理事会受理事会的委托具体执行理事会的战略决策。常务理事由理事会推荐任免,受理事会委托并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开展理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接受理事会监督。每届常务理事会任期三年。首届常务理事会任期可延长到五年。常务理事及理事长由理事会推荐任免,为保持工作稳定性首届常务理事及理事长均任期五年。

理事会下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管理工作。接受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领导。

5.2.1 理事会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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