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绘制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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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绘制组织结构图
答:组织结构图分为外部组织结构图和内部组织结构图。
外部组织结构图重在描述和外部组织的接口,非独立法人需描述其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与母体组织中其他机构之间的关系;一级法人则可以描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如有的话)和有业务指导关系的机构。
一级法人通常不必在手册中提供外部组织结构图。
内部组织结构图应反映机构的内部设置,包括最高管理层的组成和分工、各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的设置、非常设机构的设立以及他们各自在实验室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
内部组织结构和外部组织结构有时也可在一张图中表示出来。
组织结构图中领导关系用实线。
专业部门和管理部门虽然在级别上是平行关系,但由于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职能,在组织机构框图中往往居于专业部门之上。
管理部门可用实线和箭头指向表示他们与专业部门间的相互关系。
非常设机构可用虚线方框表示,和最高管理层中的分管
负责人之间用虚线相连。
对二级法人的实验室,当技术保障和供应由实验室外的其他部门提供时,
可用虚线相连。
国外检测/校准实验室提供的组织结构图有所不同:上下级之间的连线不带箭头;没有反映出非常设机构;方框中没有职能或职责的简单描述;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是并行关系,同样接受实验室最高管理层的领导等等。
2、能力验证能否替代溯源?
答:能力验证与溯源是保证测量一致性的两种不同的方式,由于能力验证与溯源在保证测量一致性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同,因此不能相互替代。
通常一个国家或经济体的溯源体系,多数是检测实验室使用的检测设备或计量标准溯源到校准实验室,校准实验室使用的校准设备或计量标准溯源到国家计量院的计量标准或工作基准,直到国家计量基(标)准。
这是一种纵向的溯源路径,为检查或验证这种纵向溯源路径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区域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如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必须对该区域内国家或经济体进行校准实验室间的横向比对和检测实验室间的能力验证。
通常所说的能力验证,包括了校准实验室间的比对和检测实验室间的能力验证,比对是通过对测量结果的量值的比较评价实验室的校准能力,能力验证则通过对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分析对其能力予以确认。
由于校准仅仅是对测量仪器计量特性的确认,实验室是否具有相应的校准能力还需通过比对得以确认。
由于能力验证与溯源在保证测量一致性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同,因此不能相互替代。
但是,当量值难以或无法溯源时,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可增强人们对测量一致性的信任,由国际计量局(BIPM)或区域计量组织(RMO)组织的国家计量院(NMI)计量基准的比对即属这一情形,关键项的比对为国家计量院所出具的校准证书的互认提供了基础。
3、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有什么区别?
答:实验室间比对(interlaboratory comparison)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物品进行测量或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实验室间比对一般用于以下目的:确定某个实验室对特定试验或测量的能力,并监控实验室的持续能力;识别实验室试验或测量的能力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确定新方法和监控已建立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比性;向实验室的客户提供更高的可信度;鉴别实验室间的差异;确定一种方法的能力特性(共同试验);给标准物质赋值,并评价其适用性。
能力验证(proficiency testing)是指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制定的准则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YC1]也称为能力验证活动,是实验室间比对的第一种用途,包含符合定义的各类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和比对计划。
例如由国家或区域的认可机构、合作组织、政府、行业组织或提供正式能力验证计划的商业提供者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
一般来说,比对是手段,能力验证是目的。
对比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就可以评价参加比对的实验室的能力,也可以为实验室间比对的其他应用提供有用的信息。
4、如何对重复性或复现性条件下的两个单一测试结果进行可接收性检查
”
答:在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重复性定义为“在一组重复性测量条件下的测 量精密度”。
重复性测量条件是指“相同测量程序、相同操作者、相同测量系统、相同操作条件和 相同地点,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测量精密度是指 “在规定条件下,对同一或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值或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
”测量精密度 通常用规定测量条件下的标准偏差、方差或变差系数等数字形式表示。
在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复现性定义为“在复现性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
”复现性测量条件是指“不同地点、不同操作者、不同测量系统,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 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
”
在重复性或复现性条件下所获得的两个单一结果,只要两者之间的绝对差值不超过重复性限 r 或 复现性限 R ,即认为是可接收的。
但由于两个单一结果容易出现结果的趋同性,原则上在评价两 个单一结果时,重复性/复现性评价仅具参考价值,应考虑两个结果是否独立测定。
5、什么是再现性限?与再现性标准偏差 sR 之间有何关系?
答:在 GB/T 6379.1-2004《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 1 部分:总则与定义》 中,再现性限(reproducibility limit)定义为:“一个数值,在再现性条件下,两个测试结果的 绝对差小于或等于此数的概率为 95%。
再现性限用符号 R 表示。
也就是说,在再现性条件下,两 次测试结果之差小于或等于 R 的概率为 95%。
再现性也称复现性。
当 s R 充分可靠以及测量结果可估计为正态分布的条件下,
在 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中指出:“在规定实验方法的国家标准或类似技术文件, 按规定的试验条件,当明确指出两次测量结果之差的重复性限 r 或复现性限 R 时,如无特殊说明,
则测量结果标准不确定度为 或 ”,这就是说,在使用标准分析 方法时,若方法中给出了该方法的复现性限,其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则可以由 R 计算得出。
6、如何制定质量目标
答:质量目标是总体目标的组成部分,是在质量方针和实验室战略策划的大框架下,实验室所追 求的质量方面的目标。
总体目标是多层次的,包括财务目标、科技目标、人才目标、质量目标等 等。
总体目标应在实验室管理评审时加以评审。
质量方针可以是抽象的,质量目标则是可实现、可测量、可超越的。
例如,有的实验室提出了 “遵循认可准则,贯彻质量方针,完善管理体系,采用先进技术,追求报告/证书一次交验合格率 99%,力争客户满意率 99%” 的质量目标。
有的质量目标,还包括了某些可量化的子项目以及实 现目标的时间,并制定了相应的测算办法。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依据质量方针制定能够导致业绩改进的质量目标,并将其分解到不同层级、 不同部门。
为保证总的质量目标的实现,部门目标宜高于总目标。
由于内、外环境的变化,实验室会对质量目标做出一些调整。
质量手册中通常给出 3~5 年的质量 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中长期质量目标,实验室还可以另外制定年度目标或阶段性目标。
年度目标 属短期目标,实验室应在年度计划中提出,在下次管理评审时对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测算, 以利于质量改进的实施。
7、如何制定质量方针
答:质量方针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其内容应包括三 个承诺:即良好职业行为的承诺、服务质量的承诺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并为制定评价质 量目标提供框架。
真情、切实的质量方针是实验室工作的灵魂,检测/校准实验室的质量方针既要体现检测/校准工 作科学求真的精神,也要体现实验室以客户为焦点的服务宗旨。
在制定质量方针时要思考:实验室的客户是谁?他们有什么需求?为什么提出这样的需求?实验 室能满足客户什么样的需求?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竞争优势是什么?回答了这些问题,就清楚了 自己的目标和如何来实现这些目标。
实验室可以把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作为制定质量方针的基础,
由最高管理者召集管理层举行政策规划会议,研究市场、目标客户、自身的专业能力与竞争优势,从而产生清晰明确、结合客户需求体现实验室特色的质量方针。
例如:“样品空间有限,科学追求无限;数据真实无情,服务客户有情”;“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测量准确、服务及时”。
这些质量方针基本上体现了实验室的工作内容,反映了质量宗旨和为客户着想的服务理念。
质量方针不宜太笼统。
例如“自己永不满足,客户永远满意”的质量方针,没有体现检测/校准机
构的特点,另一方面,客户的需求既有明示的,也有潜在的,同时还在变化发展,实验室在向客
户提供满意服务的同时,需要保证公正性、科学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验室是难以满足所有
客户的所有要求的,将“永远满意”作为实验室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不免欠妥。
8、如何在实验室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
答:《认可准则》在“组织”一节中4.1.6条:“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实验室内部建立适宜的沟
通机制,并就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行沟通。
”,不仅强调了最高管理者在建立沟通机制方面的作用,也反映沟通对于实验室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重要性。
沟通的目的是确保实验室人员能参与目标的实现,改进业绩,其内容是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信息,
如质量方针、要求、目标的实施,程序的运作情况等。
在实验室中,沟通活动包括专题工作报告会、工作例会、情况介绍会、成绩表彰会、质量分析会;沟通媒介可以是布告栏、宣传栏、内部
刊物以及电子媒体,包括电话、电子邮件。
目前许多实验室建有内网,论坛上可匿名或实名对实
验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调查表和建议书,信函,口头交流方式都是可行的。
评审员在评审中应关注管理体系不会因为沟通的问题而导致不符合甚至于失效。
9、最高管理者的作用和责任是什么?
答:最高管理者是指在最高层指挥控制组织的一组人或一个人。
《认可准则》关于最高管理者的职
责共提出6项:作出建立和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以客户为关注焦点;确保制订质量方针,确保
策划管理体系;确保规定职责和权限;确保建立内部沟通过程并进行有效沟通;进行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实验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传达满足法律、法规、
规范和客户要求的重要性;主持策划、建立(含变更)管理体系即确定组织结构和管理结构,确
保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建立沟通机制实施内外部沟通;制定质量方针目标,批准《质量手册》,发
布质量承诺;定期实施管理体系评审,并负责持续改进的策划和实施;任命关键岗位管理人员,
指定关键岗位代理人;确保获得检测/校准所必要的资源等。
10、如何指定关键人员的代理人?
答:实验室可以在手册中规定某项职能的代理人,譬如,在手册中写明“院长无法履职时,由第
一副院长代行管理职责”,也可以签署代理书的形式指定代理。
代理书中应写明代理权限、代理时限、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若一项职能有多名代理人,则应说明代理人的优先顺序,“代理人按排名先后履行代理职责。
”由于一个岗位可能同时担负多项职责,有时被代理人仅授权代理人部分职责,因此,代理权限必须清晰。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授权签字人是经评审组现场考核而推荐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无权为授权
签字人指定代理人。
也就是说,证书/报告的签发人必须是CNAS认可证书附表中的人员,不能代理。
11、质量主管的作用和责任是什么
答:《认可准则》4.1.5i)对质量主管作了如下描述:“指定一名人员作为质量主管,不管现有
的其他职责,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利。
质量主
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实验室政策和资源的最高管理层。
”
内部审核及质量活动的管理,如体系运行过程中实验室人员未遵守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规定的处置、内审员的管理等则由质量主管负责。
大体而言,技术管理者通过对专业技术问题的处置和把握,从技术层面确保检测/校准质量;质量主管则是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维护,从体系运
行符合性方面来保证检测/校准质量,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管理体系的业绩和改进需求。
根据质量管理原则,从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尽管责任不同,但都承担着质量职责,其工作质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检测/校准结果。
《认可准则》明确了质量主管的责任在于“在任何时候都能确保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即质量主管是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全面负责的人,而并非对检测/校准质量承担领导责任的人。
在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有必要使之具体化,而不能简单地认为质量主管就是对检测/校准质量承担领导责任的人,也不能把《认可准则》中管理要求部分的所有内容都认定为质量主管的职责范围。
12、技术管理者的作用和责任是什么?
答:《认可准则》4.1.5h)对技术管理者的作用作了如下描述:“有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实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
一般认为,不确定度、测量溯源、能力验证由技术管理者归口管理。
具体而言,对检测/校准技术方面可能存在问题的分析判断(如对能力验证结果的分析、测量溯源性的有效性等),校准/检测
方法的最终证实,以及确保检测/校准工作质量所需技术资源的供应、调配等由技术管理者负责。
也就是说,影响检测/校准质量的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的采购应由技术管理者负责。
在综合性实验室一般由技术委员会承担技术管理者的工作。
由于监督是侧重技术性的活动,质量监督工作往往由技术管理者负责
13、如何实现对检测/校准人员的充分监督?
答:为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对过程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称为“质量监督”,监督应是持续的或一定频次的。
监督的目的是确保实验室具有所从事的检测/校准工作的初始能力和持续能力,因此为实现充分监督,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监督人员在技术能力上不低于被监督人员,在专业范围上可覆盖开展项目;监督应有计划地进行,实验室应建立年度监督计划;定期监督与非定期监督结合,定期监督应覆盖所开展项目与检测/校准人员,非定期监督可在标准方法、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进行;监督人员应有时间和条件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不能要求监督人员“忙里偷闲”来从事监督,同时监督人员的岗位要便于开展监督工作。
实验室要通过监督,发现检测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同时也可以通过日常监督,发现管理体系文件中有效性不足、操作性不强的地方,从而实现改进。
如何实现对检测/校准人员的充分监督?
答:为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对过程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称为“质量监督”,监督应是持续的或一定频次的。
监督的目的是确保实验室具有所从事的检测/校准工作的初始能力和持续能力,因此为实现充分监督,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监督人员在技术能力上不低于被监督人员,在专业范围上可覆盖开展项目;监督应有计划地进行,实验室应建立年度监督计划;定期监督与非定期监督结合,定期监督应覆盖所开展项目与检测/校准人员,非定期监督可在标准方法、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进行;监督人员应有时间和条件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不能要求监督人员“忙里偷闲”来从事监督,同时监督人员的岗位要便于开展监督工作。
实验室要通过监督,发现检测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同时也可以通过日常监督,发现管理体系文件中有效性不足、操作性不强的地方,从而实现改进.
13、实验室应规定哪些人员的职责、权利?
答:《认可准则》 4.1.5f)要求“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系。
”在实验室中,对检测/校准质量有影响的管理人员不仅包括最高管理层人员、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还包括一些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诸如证书/报告授权签字人、客户物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文件管理员、环境设施管理员;操作人员则指具体执行检测/校准的人员;核查人员则包括监督员、记录/证书核验人员、内审员。
实验室不仅应规定这些人的职责、权利,为保证他们工作的有效性,还应对其任职资格作出规定,譬如记录/证书核验人员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具有所从事项目的技术能力,经考核合格取得相
应资质。
14、实验室应规定哪些人员的职责、权利?
答:《认可准则》 4.1.5f)要求“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
员的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系。
”在实验室中,对检测/校准质量有影响的管理人员不仅包括最高管
理层人员、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还包括一些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诸如证书/报
告授权签字人、客户物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文件管理员、环境设施管理员;操作人员则指具
体执行检测/校准的人员;核查人员则包括监督员、记录/证书核验人员、内审员。
实验室不仅应规定这些人的职责、权利,为保证他们工作的有效性,还应对其任职资格作出规定,譬如记录/证书核验人员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具有所从事项目的技术能力,经考核合格取得相
应资质。
15、什么是计量标准?
答:在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计量标准是指“为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
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标准)物质或测量系统”。
在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计量标准被定义为一种测量标准(measurement standard,etalon),而测量标准是“实现给定量的定义、具有确定的量值和测量不确定度、用作
参考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
测量标准通常作为参照对象,用于为其它
同类量确定量值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在我国,测量标准按其用途分为计量基准(national standard)和计量标准。
计量基准又称国家
计量基准,是“经国家权威机构承认,在国内作为同类量的其它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测量标准。
”实物量具、有证标准物质或标准溶液都属于测量标准。
计量标准是一种实物(硬件),在计量领域,计量标准有时也简称为“标准”;但通常所说的“标准”往往是指书面的标准文件(软件),譬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
16、什么是计量?
答:计量(metrology)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计量曾经被定义为“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可靠的测量”,而目前的定义不再把计量单纯地理解为某种特定量的测量,而把测量
操作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如法制活动、管理活动等包括在计量范畴之内。
计量的定义反映了计量的本质特征——国家计量单位制度的统一和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这是我
国计量立法的基本点,明确了计量工作的目的和基本任务。
计量既是一门学科——计量学,又是
一项由政府主导的社会事业——计量工作。
计量工作就是为经济有效地满足社会对测量的需要而进行的一项法制、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有组织
的活动。
17、为什么要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答:测量的目的是确定被测量值或获取测量结果。
有测量必然存在测量误差,在经典的误差理论中,由于被测量自身定义和测量手段的不完善,使得真值不可知,造成严格意义上的测量误差不
可求。
而测量不确定度的大小反映着测量水平的高低,评定测量不确定度就是评价测量结果的质量。
18、什么是测量不确定度?
答:测量不确定度简称不确定度,是指“根据用到的信息,表征赋予被测量值分散性的非负参数。
”
测量不确定度包括由系统效应影响引起的分量,如与修正量和测量标准所赋量值有关的分量及定
义的不确定度。
有时对估计的系统影响未作修正,而是当作不确定度分量处理。
这里的“非负参数”,可以是诸如称为标准测量不确定度的标准偏差(或其特定倍数),或是说明
了包含概率区间的半宽度。
测量不确定度一般由若干分量组成。
其中一些分量可根据一系列测量值的统计分布,按测量不确
定度的A类评定进行评定,并用标准偏差表征;而另一些分量则可根据基于经验或其它信息所获
得的概率密度函数,按测量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进行评定,也用标准偏差表征。
19、什么是计量溯源性?
答:计量溯源性是指“通过文件规定的不间断的校准链,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特性,
校准链中的每项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
参照对象的技术规范必须包括在建立等级序列时所使用该参照对象的时间,以及关于该参照对象
的任何计量信息,例如在这个校准等级序列中进行第一次校准的时间。
定义中的参照对象可以是
实际实现的测量单位的定义、或包括无序量测量单位的测量程序、或测量标准。
计量溯源性要求
建立校准等级序列。
对于在测量模型中具有一个以上输入量的测量,每个输入量本身应该是经过计量溯源的,并且校
准等级序列可形成一个分支结构或网络。
为每个输入量建立计量溯源性所作的努力应与对测量结
果的贡献相适应。
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不能保证测量其不确定度满足给定的目的,也不能保证不发生错误。
如果
两个测量标准的比较用于检查、必要时用于对量值进行修正、以及对其中一个测量标准赋予测量
不确定度时,测量标准间的比较可看作一种校准。
两台测量标准之间的比较,如果用于对其中一
台测量标准进行核查以及必要时修正量值并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则可视为一次校准。
国际实验室
认可合作组织(ILAC)认为确认计量溯源性的要素是向国际测量标准或国家测量标准的不间断的
溯源链、文件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文件规定的测量程序、认可的技术能力、向SI的计量溯源性
以及校准间隔。
“溯源性”有时是指“计量溯源性”,有时也用于其他概念,诸如“样品可追溯性”、“文件可追溯性”或“仪器可追溯性”等,其含义是指某项目的历程(“轨迹”)。
所以,当有产生混淆的风险
时,最好使用全称“计量溯源性”。
20、哪些设备应进行校准?
答:《认可准则》5.6.1条中规定“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对检测、校准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
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应进行校准。
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
”
对检测/校准结果产生直接影响的测量设备(例如显示数据用于得出检测/校准结果)和有重要影
响的测量设备(例如某些高稳电源),应进行严格的校准。
其中,有的测量设备还要进行期间核查。
对应用于检测的,当测量设备校准所带来的贡献对扩展不确定度几乎没有影响时,可以不校准。
21、检定和校准有什么异同?
答:测量仪器的检定又称计量器具的检定,简称计量检定或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
法定要求的活动,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从示值
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
检定和校准的联系主要在于:
(1)检定和校准都是测量仪器特性的评定形式,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最重要的方式。
(2)检定和校准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即都属于计量范畴。
(3)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是按照相同的测量程序进行的。
两者的不同主要在于:
(1)法制性
无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都属于法制检定,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执行人员应取
得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收费执行国家规定。
而校准无法制性要求,它是客户的自愿行为,服务范围、服务费用以双方协议形式确定。
(2)符合性
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JJG),检定机构须对被检器具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根据检定规程给出有
效期。
校准依据校准规范(JJF)、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可以是技术规则、规范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