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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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

工程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

工程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标与投标活动,并不限于特定的工程性质和规模范围。

第三条公司的招标与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广大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优质、高效的工程项目落地。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与投标的管理体系,确保招标与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和打击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资格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应当健全内部审核、监督和执纪问责机制,对招标与投标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招标与投标活动中所涉及的信息和资料,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披露,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确保招标与投标程序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公司应当积极引导员工树立诚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强调招标与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章招标第八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明确招标范围、技术要求、投标截止时间、资格条件、保证金金额等相关事项,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

第九条公司在招标公告中应当明确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技术方案、报价等相关资料要求,确保投标人都能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与投标。

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立评标委员会,招聘专业评审人员,对各投标方的技术方案、资质证明、报价等相关资料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客观、独立。

第十一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不得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更改和调整,保障投标人的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经验和信誉,不得接受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第十三条公司在招标评审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最有竞争力和优质的中标单位,确保中标结果公正合理。

第三章投标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并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进行工程招标与采购活动的基本流程、责任分配及监督机制,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以及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制度遵循合法性、透明性、竞争性和节约性四大原则,以期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

二、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委员会负责整个工程招标与采购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该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各环节的专业性和决策的合理性。

三、招标采购流程1. 需求提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并详细说明所需物资或服务的规格、数量、预期时间表等。

2. 预算审批:财务部门对提出的采购计划进行成本估算和预算审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招标文件准备:法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共同起草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对外公布。

4. 投标评审: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标标准选出最优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条款,并由授权代表签署正式采购合同。

6. 履行监督: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合同执行过程,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或提供服务。

7. 验收结算: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结算手续。

四、违规处理与监督对于违反招标采购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公司鼓励员工和供应商举报任何不正当行为,确保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廉洁透明。

五、信息公开与反馈为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所有重要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都将在公司内网或公告栏公布。

公司还设立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收来自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改进招标采购工作。

结语:。

公司招议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平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歧视任何投标人。

(三)公正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正进行,确保招标投标结果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招标方式第四条公司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

第五条公开招标适用于下列情况:(一)项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投资金额较大的招标项目;(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

第六条邀请招标适用于下列情况:(一)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强、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少的项目;(二)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

第七条议标适用于下列情况:(一)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的项目;(二)紧急情况下的项目。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八条招标程序分为招标准备、招标公告、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阶段。

第九条招标准备阶段:(一)确定招标方式;(二)制定招标文件;(三)确定评标委员会。

第十条招标公告阶段:(一)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二)接受投标人报名。

第十一条投标阶段:(一)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开标阶段:(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二)公开宣布投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报价。

第十三条评标阶段:(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二)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十四条中标和合同签订阶段:(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二)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章议标管理第十五条议标活动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议标项目;(二)成立议标小组;(三)制定议标方案;(四)召开议标会议;(五)确定中标人。

公司招投标部门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招投标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招投标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二)负责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发布和备案;(三)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四)监督招投标活动的合规性,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五)负责招投标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六条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投标条件、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五)开标:公开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信息;(六)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七)中标公示:公示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八)签订合同:中标人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七条招投标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规性。

第四章招投标文件管理第八条招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

第九条招投标文件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有利于提高招投标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招投标文件审查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确保投标文件符合要求。

第五章评标与中标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公平。

建筑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如下:
•要提高全体职工对招投标承揽工程任务重要性的认识,每个职工都应积极投入到招投标工作中来,搜集、提供工程任务信息,
为企业投标承揽任务做出贡献。

•建立健全投标资料台账,按时完成上级各种投标的统计报表工作。

•掌握中标工程项目的进展、存在问题和履行合同、结算等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中标工程跟踪工作。

•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迟到一定时间到会者,视为放弃。

•投标书报价超过标底价一定比例的,应视为无效报价。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般工程在一定时间内,大型工程在另一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以招标文件和标书为依据签订承包合同。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

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

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招投标代理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招投标代理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代理公司的业务运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评审、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内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制度;(二)公正性原则: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三)透明性原则: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效率性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招投标周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投标内控管理小组,负责招投标代理业务的内部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招投标内控管理小组的职责:(一)制定招投标代理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二)监督招投标代理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三)对招投标代理业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四)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招投标代理业务内部管理情况。

第三章招投标代理业务流程管理第六条招标文件编制:(一)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编制规范进行编制;(二)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三)招标文件经审核通过后,由招投标内控管理小组进行备案。

第七条招标公告发布:(一)招标公告发布人员应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二)招标公告发布后,应进行备案,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投标文件评审:(一)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关资质,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二)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三)评审结果经招投标内控管理小组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中标结果公示:(一)中标结果公示人员应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二)中标结果公示后,应进行备案,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内部监督与检查第十条招投标内控管理小组定期对招投标代理业务进行内部监督与检查,确保业务流程合规、合法。

城投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城投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投公司招投标工作,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投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在国内外进行的各类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招投标项目范围及分类第四条招投标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工程建设类项目,如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交通设施等;(二)设备采购类项目,如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原材料等;(三)技术服务类项目,如设计、咨询、监理、检测等;(四)其他需要招标的项目。

第五条招投标项目分类:(一)公开招标项目: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二)邀请招标项目: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三)竞争性谈判项目: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竞争性谈判的项目;(四)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六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项目立项:招标单位提出项目需求,编制项目招标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申请;(三)资格审查: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四)开标、评标、定标:招标单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中标单位;(五)签订合同: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章职责分工第七条招投标工作由公司招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一)招标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修订招投标管理制度;2. 负责招投标项目的立项、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3. 监督招投标活动的合规性,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二)相关部门职责:1. 项目部门负责提出项目需求,编制项目招标文件;2. 审计部门负责对招投标活动的合规性进行审计;3. 法务部门负责对招投标活动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和处理。

招投标公司管理制度模板

招投标公司管理制度模板

招投标公司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公司的运作,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招投标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是公司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一)董事会: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监督公司的运作。

(二)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日常运作和具体业务的管理。

(三)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特点设置,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三章招标管理第四条公司招标工作由招标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一)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的合规性。

(二)确定招标范围和要求,制定招标计划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评标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四)签订招标合同,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五条公司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章投标管理第六条公司投标工作由投标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一)研究市场情况,确定投标项目。

(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质量和合规性。

(三)确定投标策略,进行投标活动。

(四)签订投标合同,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公司投标工作应遵循高效、务实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投标策略,提高中标率。

第五章实施管理第八条公司实施管理由实施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一)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动公司的项目落实。

(二)监督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三)评估项目的风险,制定应对方案。

第九条公司实施管理应强调团队合作,做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按时、优质完成。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公司财务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一)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监督执行。

(二)核算每月财务收支情况,及时调整经营方针。

(三)合理配置资金,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做到资金使用合理、财务透明。

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二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一)编制人力资源规划,确定用人需求。

营销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营销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营销公司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公司中标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营销公司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坚持诚信经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评标的原则。

第二章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营销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负责具体招投标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招投标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招投标活动的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二)负责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和发售;(三)负责组织招投标会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四)负责与招标方、投标方、评标委员会等进行沟通协调;(五)负责招投标活动的档案管理。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七条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招标公告: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公开招标信息,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资格预审: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发售招标文件: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五)开标: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宣布投标文件接收情况。

(六)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通知书: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第四章评标标准及方法第八条评标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合理、优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文件质量:投标文件应完整、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业绩。

(四)技术方案:投标方案应科学、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服务承诺:投标人对项目的服务承诺应全面、具体。

第九条评标方法:(一)综合评分法: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铁路总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铁路总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总公司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维护铁路总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在国内外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科研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招投标项目范围第四条铁路总公司招投标项目范围包括:(一)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材料采购、服务采购等。

(二)铁路科研、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

(三)铁路运营、维护、修理、客运、货运等业务相关项目。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五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项目准备:项目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铁路总公司审批。

(二)发布招标公告:铁路总公司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投标条件、投标时间、投标地点等。

(三)资格预审: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文件,铁路总公司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四)开标、评标、定标: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五)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铁路总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招投标管理职责第六条铁路总公司招投标管理职责:(一)制定铁路总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监督招投标活动的合规性。

(二)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和审核。

(三)组织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监督中标单位履行合同,确保项目质量。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七条铁路总公司设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一)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规性。

(二)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八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泄露招标信息的。

(二)徇私舞弊,干预招投标活动的。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本一份合格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其适用范围和目的。

通常情况下,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招投标活动,目的是为了规范流程、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并防范风险。

在此基础上,制度应详细规定参与招投标的各方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决策流程等。

制度中应详细描述招投标的流程。

从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投标文件,到评标、定标直至签订合同,每一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操作指南。

例如,招标公告应包含项目概述、资格要求、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等信息,而评标过程则应依据预先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确保评选出最符合要求的投标者。

为了保证招投标的公正性,制度中还应包含对冲突利益管理的严格规定。

任何与投标活动相关的员工都应当声明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回避相关决策过程。

同时,保密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确保所有参与者对投标资料和评审结果保持必要的保密性。

在风险管理方面,制度应当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

比如,对于投标者的资质审查要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后续流程;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应提前设定解决方案和违约责任。

监督和审计是确保招投标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关键。

制度中应规定定期的内部审计或第三方审计,以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

一份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本应当包含范围与目的、职责分配、流程描述、冲突利益管理、保密条款、风险控制以及监督审计等关键要素。

通过这些细节的严谨设计,企业不仅能够提高招投标的效率和效果,还能在很大程度上规避法律风险,保护企业的利益。

商业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商业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商业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招标采购的基本流程、责任分配、评审标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招标采购的项目和部门。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 采购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批招标采购政策,监督整个招标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2. 采购部门:负责招标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签订合同等。

3.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采购预算,参与合同谈判,处理采购款项的支付。

4. 法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三、招标采购流程1. 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明确采购物资的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并由采购委员会审批。

2. 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邀请书、技术规格要求、商务条款等,并对外发布。

3. 投标与评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采购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4.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合同条款,由法务部门审查后,双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5. 履行与验收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公司相关部门负责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6. 结算与评价财务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办理结算手续。

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作为未来合作的参考。

四、监督管理采购委员会应对整个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所有环节符合制度要求。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采购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投标

公司管理制度-投标

公司管理制度-投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定公司的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绩效,树立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接受管理。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职责制度、奖惩制度等,是公司的管理基础,是公司支持、指导和约束全体员工行为的法规。

第四条公司管理制度由公司领导班子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第五条公司管理制度的修改、废止需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第六条公司领导班子必须以公司利益为先,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做出正确的决策。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必须紧密围绕公司的整体发展目标,做好本部门工作,积极推动公司整体事业发展。

第八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进行严格评估,奖优惩劣,激励员工持续提高工作业绩。

第九条公司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品质和业绩。

第十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各项业务流程,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职责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全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和工作落实。

第十四条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公司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员工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六条奖励可以包括表扬、提升岗位、奖金等形式。

第十七条惩罚可以包括警告、降职、降薪、辞退等形式。

第五章公司制度宣导第十八条公司要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宣传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让员工知晓并遵守。

第十九条公司要定期举办公司制度知识竞赛,激励员工学习公司制度,提高员工管理制度遵守意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大纲(3篇)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大纲(3篇)

第1篇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公司招投标工作的规范、高效和透明,提高中标率,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1.3 管理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依法合规原则;(4)高效、经济原则。

二、招投标组织与管理2.1 招投标管理部门公司设立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招投标工作流程(1)项目立项:项目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后,确定招标方式。

(2)招标公告:招投标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要求及投标截止时间。

(3)资格预审: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单位。

(4)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合格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5)开标:招投标管理部门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投标文件。

(6)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7)中标通知书:招投标管理部门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签订:中标候选人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3 招投标工作人员(1)招投标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2)招投标工作人员应参加招投标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3)招投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招标信息。

三、招标公告与投标资格3.1 招标公告(1)招标公告应包含招标项目名称、内容、数量、规格、技术要求、投标资格条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信息;(2)招标公告应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确保潜在投标单位能够及时获取。

3.2 投标资格(1)投标单位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2)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3)投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4.1 投标文件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投标报价、商务和技术文件等;(2)投标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陈述。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最新)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最新)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最新)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最新)第⼀节总则第⼀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成本,保证项⽬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条本管理办法适⽤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招标:⼀、公司对外⼀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额在⼈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公司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额在⼈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外发包⼯程和公司指定分包⼯程在⼈民币⼆⼗万元以上(含⼆⼗万元)的;三、公司对外⼀次性采购同品种⼯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程材料设备)总⾦额在⼈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告制作、⼴告装潢等总⾦额在⼈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应设⽴招标⼯作⼩组,招标⼯作⼩组是公司招标⼯作的执⾏机构,⼩组成员应包括:公司总经理、总⼯办、⼯程部、营销部、预算部、采购部、⾏政部、财务部等相关负责⼈和相关具体责任⼈员以及公司律师等。

招标⼯作⼩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根据招标项⽬实际情况进⾏任命,总监察室负责加强对招标⼩组⼈员在招标时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招标项⽬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续,评技术标,控制整个招标⼯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组的会务;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负责建⽴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作。

招标公司通用的规章制度

招标公司通用的规章制度

招标公司通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招标工作,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和透明,维护公司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物资、工程等方面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招标工作由公司的采购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其他部门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参与招标活动。

第四条参与公司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承担招标项目。

第五条公司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第六条公司招标规章制度必须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保障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招标流程第七条公司招标流程包括项目立项、招标准备、招标公告、投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环节。

第八条项目立项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项目可以进入招标准备阶段。

第九条招标准备包括拟定招标文件、确定招标范围和标的、确定评标标准、确定招标时间和地点等。

第十条招标公告必须在公司内部和公开渠道同时发布,明确招标的内容、条件、要求等。

第十一条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评标工作由专门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相关背景和资格,评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中标结果必须公示,并通知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和供应商必须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第三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六条公司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招标工作,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采购部门必须自觉遵守公司招标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执行,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和透明。

第十八条参与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诚信守法,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接受公司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公司对于违反招标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一)2024

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一)2024

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一)一、引言为了规范公司的内部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公司制定了《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为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招投标工作提供统一指导。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等。

三、基本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公开透明,并且对所有投标人、供应商或承包商公平竞争,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

2. 诚实信用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投标人和供应商的权益受到保护。

3. 适用法律法规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要求。

四、招投标流程1. 招标准备阶段:(1) 组织招标工作的部门应制定招标计划,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和批准。

(2) 招标工作部门需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基本要求和招标方式,并依法公告。

(3) 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名称、内容和范围、用途和要求、投标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标注、文件购买和开标细则等内容。

2. 投标阶段:(1) 所有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以参与投标,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信封(明确标注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标号)和投标文件(包括技术和商业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3. 开标评标阶段:(1) 开标评标工作由招标工作部门组织,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打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 开标评标过程需保持公正、公平和透明,评标结果应通过公告形式进行公示。

4. 中标和合同签订阶段:(1) 招标工作部门应及时与中标单位联系,办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事宜。

(2) 中标单位需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签署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内履行合同义务。

五、监督与管理1. 监督机构:公司设立内部招投标监督机构,负责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招投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竞争性的方式选取最优质的供应商,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招投标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原材料采购、服务外包等各类物资和服务的采购。

三、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采购的全过程管理。

该部门应配备专业的采购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市场分析能力。

四、招投标程序1. 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明确采购物资的规格、数量、预算等要求。

2. 招标准备:采购部门审核采购申请,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指南等。

3. 发布招标:通过公司网站、行业平台或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4. 投标接收:设定合理的投标截止时间,收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评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6. 中标公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监督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投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外部监管等多重监督措施,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制度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正、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的我细心为您带来了招投标管理制度最新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家。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加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从公正、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依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依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需进行招标;依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本领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5000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5000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适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重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职责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实在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开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

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别处理,并仔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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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最新)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三、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小组成员应包括:公司总经理、总工办、工程部、营销部、预算部、采购部、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以及公司律师等。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监察室负责加强对招标小组人员在招标时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术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

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当月需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 如材料、设备是根据图纸定做,应明确图纸完成的部门和时间,如材料、设备需要定板的,应明确材料、设备定板的部门和时间,如材料、设备需要预算部进行核量的,应明确要求预算部完成核量的时间。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内容、范围、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等。

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广告制作、装潢、发布的名称、内容、规格、质量要求、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等。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律师。

三、招标申请书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后,由申请部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五节招标细则第九条招标方式一、公开招标: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可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项目公司以邀请招标作为主要招标方式,由招标小组根据申请部门及其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邀请投标的单位,该单位数量应按工程量或采购量的规模而定,如选一家单位中标,则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三、议标:在工期或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或工程现场条件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招标小组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及律师共同起草、编制。

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发标。

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一、固定资产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成果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四、工程施工的发包:名称、地点、发包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开完工时间、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五、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名称、内容、规格、时间、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六、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如资质、资信、业绩等)。

七、招标投标的时间安排和原则(发标、答疑、投标、开标、议标(包括评标标准,标准应量化)、评标、定标等)。

八、投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和返还。

九、合同版本。

第十一条所有招标文件经招标小组成员签认(即签认招标文件审核意见表)后方能对外发出,招标文件发出后未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不得修改或终止。

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修改招标文件后,应在开标会议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二条投标单位的征集招标申请书通过十五日内投标单位征集期间,公司在显著位置公示招标项目,除预算部外其他部门均可推荐参加单位,有意参加者可到经办部门或法务组报名。

第十三条投标单位资格的审查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公司要求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收取复印件时应与副本原件对照)、企业以往同类业务业绩、企业最近一年资金情况、企业最近一年诚信情况等。

由经办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经办部门应登记所有报名单位,报给招标小组,并提交资质审查意见交监察部,监察部对意向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逾期公司不予接收,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公司不接收银行保函。

第十五条投标单位应将要求的投标文件盖章密封(密封处需盖章),并派专人送至公司监察部相关人员处,公司总监察室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自行开封。

如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招标小组有权将之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如需修改、补充,只能在截止时间前修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递交。

补充、修改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补充、修改的内容造成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不再参与参与后续开标、议标。

第六节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程序第十六条招标小组按标书规定日期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

第十七条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必须认真阅读各投标单位的标书,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每人都有权在评标记录上记录自己的意见,招标小组组长(或董事长)有决定权。

确定中标单位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八条招标由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授权的人员主持,由公司律师负责纪录,该记录应存档备查。

招标小组组长(或董事长)有决定权,定标后,招标小组组长在公司周例会或其他会议上宣布中标单位及中标价。

第十九条定标后,经办部门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版本、中标通知书为准签订,合同实质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如果确需变更,需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并有投标单位确认书。

合同谈判完成后,合同要经招标小组审核通过,公司律师负责提供合同法律问题的咨询。

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签订合同,如果不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通知其他候选单位。

签订合同后,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落标,退还投标保证及其他各种押金。

第二十条公司律师应对参与投标的所有单位(包括初选通过单位、落选单位、中标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编号归档。

第二十一条律师应对重复性招标的投标单位建立档案,档案中除了记录该投标单位的基本信息外(包括名称、住所、注册资金、业绩、投标情况等),对中标单位还应记录其履行合同的实际表现信息并进行动态评估,该评估结果作为决定中标单位是否有权参与未来同类招标项目投标的评判依据。

第七节招投标程序第二十二条招投标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一、招标项目前期公示,除预算部外其他各个部门均可推荐合适的单位;招标前期调研,收集相关单位信息并汇总,由经办部门经办人负责牵头联系相关单位;二、对相关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申请部门经办人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的投标人资质对意向单位进行审查,并提交资质审查意见交监察部,监察部对意向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总经理批准。

审查合格的,通知其参加招标。

三、起草招标文件:申请部门经办人会同律师共同起草招标文件,经办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的收取。

(一)、监察部负责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注明发放的需返还的技术资料的具体情况;发放的招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领取人的签字。

(二)、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交纳程序:由总监察部具交款通知单,投标人持交款通知单到财务部缴款,再将第三联交回,完成交款程序。

核准以上款项的交纳以财务部的收据为准,投标单位的转账单、汇票等要统一换成财务部的收据。

五、招标答疑:经办部门负责制定招标答疑文件,由律师负责发放答疑文件并存档。

六、现场勘察:如确有必要,经办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勘察。

七、投标文件的收集监察部负责收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收集的投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相关人员的签字。

八、开标、评标、再谈判、考察、定标:核实投标文件是否有财务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后,对意向的中标人进行单位及工地实地考察。

定标后,公司律师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载明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的内容。

九、合同的审批、签订流程(包括其他合同的审批):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谈判,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谈判完成的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批。

合同经过审批后,才能签字盖章,合同书必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不盖章(内部控制程序)。

签订合同前,核实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将盖章合同交给对方。

十、投标保证金、需返还资料押金的退还(一)需返还资料押金的的退还程序:投标人将需返还资料退还监察部后,监察部核对页数无误、页面整洁后在收据上签上“****已退”确认后,投标人持相应手续到财务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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