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坠物)法律责任探析---张洪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近年来,高空抛物行为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这种危险行为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严重破坏社会和谐。
针对高空抛物行为,法律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一、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定义和法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指的是在高空将物体直接或间接抛掷免费翻译软件地面,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构成了违章行为和刑事犯罪。
根据不同情况,相关责任和处罚可细分如下:1.对于一般高空抛物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这些处罚旨在对行为人进行惩罚,以达到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目的。
2.对于高空抛物行为造成的轻伤、重伤、死亡等后果,将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高空抛物行为造成轻伤,行为人可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造成重伤,行为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死亡,行为人可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罚案例分析1.案例一:2018年某市中心区发生高空抛物行为,一瓶啤酒瓶从高楼掉落,砸中了一名路过行人,导致其严重受伤。
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行为人被逮捕并移送法院审理。
最终,法院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处行为人有期徒刑五年,并要求行为人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2.案例二:2019年某城市的高楼居民突然从窗户中抛出一把钥匙链,不慎砸伤在下方经过的市民。
被告人在法庭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愿赔偿了受害人的医疗费用。
最终,法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判处被告人行政拘留六个月,并处罚款。
三、加强高空抛物行为的防范与管理为了减少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需要共同努力。
以下是一些建议:1.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高空抛物行为的认知,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刑罚适用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刑罚适用随着城市化进程和高层建筑的增加,高空抛物行为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这种行为不仅对行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而且破坏城市环境和公共设施。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律对高空抛物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围绕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刑罚适用展开讨论。
一、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破坏社会安宁和公共秩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对其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惩处。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高空抛物,投掷危险物质,致使他人受到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这表明高空抛物行为如果导致他人受重伤或死亡,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携带、使用炸药、易爆物、枪支、弹药的,或者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如果高空抛物行为涉及非法持有、使用危险物质,或者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如果高空抛物行为导致公共设施、私人财产被毁坏,也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高空抛物行为的刑罚适用对于从事高空抛物行为的人员,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适用不同的刑罚形式。
刑法规定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
在高空抛物行为中,如果导致他人受到重伤或死亡,将一般适用有期徒刑。
在确定具体刑期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后果等因素进行量刑。
另外,如果高空抛物行为涉及非法持有、使用危险物质,或者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可以适用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同样,在确定刑罚形式和刑期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高空抛物论文: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补偿性责任
高空抛物论文: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补偿性责任高空抛物论文: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补偿性责任【中文摘要】现实中,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但难以杜绝,而且越来越频繁。
新颁布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此做出了规定。
这仿佛在处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之时给了我们一个标杆,但是,仔细研究一下,我们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我们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性质的认定、此规定在我国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适用等等都显得更加模糊了。
本文抛开《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中规定的“坠落物致人损害”,仅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加以解析,试图对我国法律中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性质及其具体适用等加以阐述、分析,以期使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这一法律实践中的难题更为明晰。
本文的研究是在吸取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全面解析和探讨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以期在理论上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引起的纠纷予以指导,从而健全我国的民法体系和完善民法的司法实践。
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界定,主要对高空抛物致人行为的概念、特点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其与建筑物侵权行为、高空坠物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等的区别,最终得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行为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的结论。
第二部分主要从比较法研究的角度,对世界各国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关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加以阐述,通过对比来阐明我国大陆地区法律关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之规定。
第三部分讨论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在我国法律中的适用,通过上述两部分的分析、对比,在这一部分笔者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在我国法律中的适用主体、责任性质等内容进行了阐述、分析。
第四部分是对上述三部分加以总结,并阐述了可以加强预防、增强行政法或是刑法方面的相关规制、通过建立国家赔偿基金或是通过社会保险等方式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进行救济,以期对这方面法律纠纷在实践中的处理起到理论指导的作用。
高空抛物坠物法律责任探析
OBSERVE高空抛物坠物法律责任探析■文—鹿钦连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屡禁不止,不仅使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甚至夺去受害人的生命;同时也给受害人家庭带来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9年9月3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审理意见”)o这些法规和意见将会进一步推动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预防和惩治,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法律责任,理应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但在实际当中,涉及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时,往往仅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导致大多侵权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
在有关文件中,通常将抛物列入坠物范畴,把抛物和坠物统一称为“坠物”。
但是高空抛物和坠物行为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高空抛物行为的主观恶性更大、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
这也是本人在研讨或文章中坚持把抛物、坠物分别表述的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意见将抛物和坠物进行明确区分,有利于对高空抛物、坠物的分类治理,有利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处罚和定罪量A本文作者鹿钦连刑。
下面,笔者从刑事、行政、民事三个方面,浅析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刑事责任审理意见要求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要求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对于高空坠物行为,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很多人认为,审理意见对刑法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便使高空抛物、坠物致人损害行为入刑。
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以上罪名实际上本已包含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由于司法上的理解不同,造成法律适用没有到位。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也明确讲到,“我们坚决依照刑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高空抛物、坠物定罪量刑、民事责任承担的内容予以具体细化。
高空抛物(坠物)法律责任探析---张洪
2022 年 8 月 22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三审稿明确提出,高空抛物坠物伤害发生后,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造物使用人赋予补偿。
对于三审稿的上述修改,不少法学专家认为,相关条款厘清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责任,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三审稿的这一规定又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高空抛物(坠物)”的热议,笔者在百度上以“高空抛物”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即将就跳出了与“高空抛物有关的信息” 1340 万条之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大厦林立。
由此,高空抛物坠物伤人的事件也呈多发态势。
面对飞来横祸,如何向加害人追责?如何守护居民及行人的“头顶安全”?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到底有哪些?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事件时常发生,不仅仅是中国如此,其他国家也有类似事件发生。
高空抛物现象曾经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后来又称为“头顶安全”问题被热议。
近年来,接连发生的高空抛坠物伤人甚至致死事件给人们敲响了密集的警钟,让人们日益感受到来自头顶上的危(wei)险、威胁,对头顶上的安全也有了越来越迫切的需求。
高空抛物、坠物这两种不文明行为不仅在社会上营造了一种不安全的氛围,更是严重危及到了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成为了公众头顶上方的“不定时炸弹”。
引起对高空抛物的热议笔者能查到的最早的事件是 2000 年5 月发生在重庆市渝中区的“烟灰缸伤人案”,当年 5 月 11 日,郝跃在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被一个从高楼上掉落下 3 斤重的烟灰缸砸成重伤,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2001 年 8 月 10 日,郝跃将可能丢烟灰缸的学田湾正街 65 号、 67 号临街的 24 家住户及开辟商告上了渝中区法院,要求众被告共同承担医疗费等共 33 万余元。
2001 年 12 月 19 日,渝中区法院审理认为,除了搬离的两名住户外,其余住户均不能排除有扔烟灰缸的可能性。
生活法律案例事件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空抛物事件频发,不仅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即是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事件,涉及民事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案情简介2019年5月10日,某市某小区居民张某(男,60岁)在家中休息时,突然被从高空坠落的物品击中头部,导致颅骨骨折,伤势严重。
经调查,坠落的物品系该小区16楼住户李某(男,35岁)在阳台上晾晒的衣物。
李某在事发后主动投案,并承认了高空抛物的行为。
三、法律分析1. 民事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直接导致了张某的人身损害,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李某在阳台晾晒衣物时,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导致衣物在风力作用下脱落,造成张某的人身损害。
李某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2)李某的行为与张某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直接导致了张某的人身损害,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3)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李某作为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
(1)李某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李某在阳台晾晒衣物时,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导致衣物脱落,造成张某的人身损害。
李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李某的行为情节严重。
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了张某的严重伤害,且在事发后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
(3)李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李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四、判决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高空抛物伤人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住宅越来越多,高空抛物现象也日益突出。
高空抛物不仅对地面行人造成生命安全的威胁,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隐患。
我国法律对高空抛物行为有明确的规定,高空抛物伤人的法律后果不容忽视。
一、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界定高空抛物,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设施上抛掷物品,对地面或者地面上的物品造成损害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二、高空抛物伤人的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2)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可以处以警告或者罚款。
具体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3. 刑事责任(1)故意伤害罪:如果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行为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行为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高空抛物伤人的法律维权途径1. 调解:受害人可以与行为人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2. 诉讼: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3. 报告公安机关: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四、预防高空抛物伤人的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倡导文明行为。
2. 强化监管: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高空抛物行为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追究。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高空抛物是指在高空抛掷物品,不经意间或者故意将物品扔出窗外,造成对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威胁,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高空抛物事件的归责原则及责任主体有着明确规定。
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谁侵权、怎样证明侵权和谁举证等方面。
(一)谁侵权在高空抛物事件中,侵权人往往是那些居住在高层且对楼下环境毫不关心或者居住环境拥挤的人群。
对于侵权人来说,其高空抛物行为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威胁和损失,属于明显的侵权行为。
因此,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怎样证明侵权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常常涉及到事实认定,一般需要通过证人证言、调查笔录、现场勘验记录和实物证据等多种形式综合证明。
其中,最有力的证据是现场勘查记录和实物证据。
如果现场有摄像头,调取监控录像也能够提供证据。
根据证据,法院会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并判定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谁举证在高空抛物事件中,举证一般是由受害方承担。
一方面,受害方理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另一方面,侵权人对高空抛物的行为心知肚明,因此存在难以承认自己的过错的情况,所以在案件审理中,双方需要充分合作,并通过各种手段来获取证据。
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个人个人属于主体,因此其进行高空抛物行为是侵犯了他人的权益,侵犯了公共秩序和社会规范,对于个人行为,在法律中受到明确的惩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作为集体主体,具有维护公共环境安全和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的责任。
业主委员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高空抛物事件的预防和防范,加强对居民教育宣传,加强对高空抛物事件的甄别和处置,做好相关记录和救援工作。
如果业主委员会没有尽到以上职责,造成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其也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三)物业公司总之,高空抛物侵权事件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居民需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得随意将物品从高空扔下,同时,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等机构也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提高居民的公德心和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探讨——兼评《侵权责任法》第87条
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探讨——兼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频发生,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针对这种现象,侵权责任法在第87条中明确规定:“人在高处行为,致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实际执行中,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却依然复杂。
本文将探讨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问题,并结合案例对《侵权责任法》第87条进行评述。
一、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问题对于高空抛物事件产生的法律责任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高空抛物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高空抛物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会对行人、车辆等造成危害。
因此,高空抛物事件一般都会构成侵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高空抛物应当承担哪些责任高空抛物事件中,由于抛物者在高处无法确定具体受害人,因此责任主体往往被限定为物业、业主、租户等相关单位或个人,他们应当承担违反管理安全条规的责任。
此外,如果业主或物业在安装护栏等安全设施方面存在过失,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高空抛物的刑事责任问题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或者严重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评析《侵权责任法》第87条《侵权责任法》第87条是对于高空抛物事件的具体规定。
该条规定了“人在高处行为,致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为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定性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然而,该条规定中并未明确规定高空抛物事件的责任主体及具体的责任范围,这导致实际执行时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
因此,在实际执行中,需要进一步完善该条规定,明确高空抛物事件的责任主体及责任范围等方面的具体细节。
三、案例分析1.案例12015年7月,广东清远一名女子在走路的时候,被从楼上抛出的一块石头砸中,致使脑部大出血,不治身亡。
经查,该起事件是由两名未成年人在一楼废弃厂房施工时,不慎将石头从窗口抛出致使的。
最终,两名未成年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施工方也被追究了管理安全条规方面的民事责任。
浅析我国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损失分担问题
|雹^H EBEINONGJI摘要:近年来,我们国家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为高效合理利用地面空间,人们选择搭建高层建筑,这有效地节约了土地,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公共安全隐患,特别是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问题的发生。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增加,引起司法实务届和理论学术届的广泛关注。
在面对高空抛物侵权案件的受害人时,尤其是无法查明真正侵权责任人的情形,法律关系应当如何正确抉择,如何正确处理“受害人人身权益”“无辜的第三人”“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法律利益冲突就已成为一大难题,值得我们去研究探析。
关键词: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利益冲突;价值衡量浅析我国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损失分担问题河北经贸大学徐瑞瑞1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简要概述1.1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相关概念高空抛物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状态下的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其最大的特点是难以确定抛物者,故而导致侵权责任分配难。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表面意思是指行为人把物品从某个较高的地方抛落,该物品在下落时致使他人遭受损害。
王利民教授认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是指行为人将物品从高层建筑抛出导致受害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且不能确定抛物人的情形叫1.2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特征(1)因高楼中抛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⑵物品是从高楼中抛掷进而导致他人受损害;(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责任人;(4)归责原则具有特殊性。
1.3我国关于高空抛物的立法情况作者简介:徐瑞瑞,女,1995年出生,山西临汾人,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哲学。
起初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后来在《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有所规定,其内容意思是从高空中抛落物品给他人造成损害并且无法确定唯一侵权人是谁的,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补偿,该项规定表明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补偿的具体问题,这为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此类侵权案件审理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该规定是否合理、在具体实践中应该如何操作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问题研究——《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困境与出路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问题研究——《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困境与出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高层建筑的数量不断增加,高空抛物致人意外伤害事件也频频发生。
这些事件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损失,其背后的法律责任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楼宇或其他建筑物抛下物品,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实际上该条法律存在困境,有些高层建筑业主难以承担起其应有的责任,而另一些高层建筑则面临没有有效证据证实抛物者的问题。
下面本文将探讨该困境及其解决的出路。
首先,高空抛物行为多为犯罪行为,但警方难以在开始调查之后立即获取有效证据。
许多高楼的住户或许不会向警方积极举报,这也给相关部门的处理带来了困难。
例如,在2017年1月,四川成都发生了一起10岁男孩被高空抛物砸中致死的事件,事发当时该童行经楼下,钢管从天而降直接撞中头部。
警方调查发现,抛物者难以查明身份,事发大楼住户主动提供的录像只能证明是一名男子从高处抛物,无法做到更进一步的识别。
基于这种情况下,业主难以被定为直接责任人,导致少年家属只能通过聚众上访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一些业主也存在不承担责任的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和强大的处罚力度,很多高层建筑的业主往往无心照顾这些问题,事故发生之前也不会对住户们进行动员或提醒。
例如,浙江丽水市的一位女孩,就因为驶过豪华小区一户住户家门口,头部被楼上住户从高处扔下的玻璃杯砸中而死亡。
该业主缺乏充分的责任意识,拒绝承担责任,让受害者家属在法律上陷于困境。
为了解决高空抛物问题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高楼强制要求业主安装防护措施的监管力度。
高层建筑的业主需要配备安全防护设备来有效避免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二是从法律层面上设立强制性的法律责任。
在《侵权责任法》既有条款的基础上,应对高楼物业管理方和业主设立更清晰明确的法律责任,并给予其相应的刑事处罚。
三是鼓励民间举报和公开曝光。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高空抛物指的是由高处抛掷物体,可能造成危害或伤害他人或财物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城市环境中经常发生,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法律限制和追责是非常必要的。
高空抛物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两种,即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对于侵权行为,只有在侵权行为主体主观上具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高空抛物行为中,如果是故意将物体抛下,并且明知会给他人造成危害或伤害,可以断定是有过错的。
在这种情况下,高空抛物行为主体应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的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伤害或财物损失,这种行为主体的过错性就不那么明显了。
在这种情况下,依据过错责任原则,需要证明行为主体具有过错,才能追究其侵权责任。
在中国的侵权责任法中,对高空抛物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在实践中,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追责主体也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应由施行物体行为的个人承担责任,因为这种行为是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由施行物体所在的楼层的业主、物业、拥有者等共同承担责任。
这是因为高空抛物行为是在楼层内进行的,与楼层的安全管理有关,楼层的管理者应对所属楼层的安全管理负有责任。
高空抛物行为的归责原则可以根据情况采用过错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
在实践中,应根据事实和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侵权责任的追究主体。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除了行为主体个人,楼层的业主、物业、拥有者等也应与行为主体共同承担责任。
这样才能有效防止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确保城市环境的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从法律角度看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是指从高空楼宇中抛掷物品,导致可能伤及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这类行为不仅对社会安全造成了威胁,也严重侵犯了他人权益。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高空抛物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问题,并分析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一、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定义和危害1.1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定义高空抛物行为是指在楼宇或高架建筑物上,将物品从高空抛掷出去,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1.2 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高空抛物行为具有以下危害:1) 直接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抛物物体可能伤及行人或其他在下方活动的人群,甚至导致重伤或死亡。
2) 直接危害财产安全:抛物物体可能砸坏或损毁下方建筑物、汽车等财产。
3) 造成社会恐慌:频发的高空抛物行为会引发公众对安全的担忧,破坏社会安定。
二、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2.1 刑法中的相关罪名高空抛物行为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1) 故意伤害罪:如果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受伤甚至死亡,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故意损坏财物罪:如果高空抛物行为导致下方财产受损,可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3) 危害公共安全罪: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2 刑事责任的适用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抛物物体的性质、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等。
一般来说,下列因素会被考虑:1) 主观故意:行为人是否有明显的故意抛掷物体,或他人受伤和财产损失是意外结果。
2) 抛物物体的性质:抛物物体的性质和重量将影响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从而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认定产生影响。
3) 受害者情况:受害者是否为无辜行人、下方财产的所有人等,将考虑到对受害人权益的侵犯程度,从而决定刑事责任的大小。
4) 后果的严重性:行为人是否造成他人受伤、财产损失甚至死亡等后果。
三、高空抛物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3.1 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刑法对高空抛物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条规定,但从公共安全的角度看,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适用于高空抛物行为的追究:1)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故意损坏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空抛物行为在民事法律中的法律责任
高空抛物行为在民事法律中的法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是指从高楼、桥梁等处故意或者过失将物品抛下,可能造成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这类行为不仅危害他人的安全和财产,还涉及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本文将探讨高空抛物行为在民事法律中的法律责任。
一、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任何拥有高楼或桥梁等位置的个人或组织。
根据我国的民法规定,民事主体应当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因此,如果个人或组织在高楼或桥梁等位置进行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追究根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如果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被抛物击中的受害人或财产所有人可以向行为人主张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确定侵权责任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件:行为人的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被抛物击中的受害人或财产所有人需要证明高空抛物行为是行为人的过错,并且该行为导致了损害的发生。
三、举证责任的转移在高空抛物行为的案件中,受害人通常很难获取证据来证明是谁进行了高空抛物行为。
因此,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对举证责任做出了规定。
根据该法的规定,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自己遭受了损害,并能够证明该损害与高空抛物行为有因果关系,且行为人对于行为过程有知悉情况或能够知悉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行为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没有导致损害发生。
四、损害赔偿的计算与判定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首先需要确定损害的范围。
本文的重点是高空抛物行为,如果损害是指人身伤害,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损害是指财产损失,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修复费用、市场价值损失、使用受限费用等。
在确定损害范围后,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损害的轻重程度、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实际财力状况等,进行合理的赔偿计算。
五、加强监管与预防为了减少和防止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探析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Journal of Kaife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Culture & Art 2021年2月20日Feb.20 2021第41卷 第2期Vo1.41 No.2doi:10.3969/j.issn.2096-7853.2021.02.094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探析焦 唯(大连海洋大学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21)摘 要:居民居住空间日益立体化,高空坠物砸中行人的相关报道屡见不鲜,安全知识的缺乏严重危害了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
2010年《侵权责任法》施行后,相关规定为处理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责任承担主体难以确定,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实践中遭到了质疑。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要从源头管控高空坠物,强化物业管理公司引导监管作用,同时引入保险制度和社会救济制度。
关键词:高空坠物;责任主体;损害赔偿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7853(2021)02-0226-022010年,《侵权责任法》施行之后,有相关工作者对高空坠物案件做了一系列调研,高达92%以上的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进行了上诉[1]。
该法律文件施行虽已超过10年,但如水投石。
在实践角度方面仍然存在很大争议。
《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中规定的抛掷物和坠落物该如何界定,加害人不明时如何保护各方利益,物业是否可以起到预防作用,这些都是当下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高空坠物的定义从物理学角度来看,地面搁置物不受地心引力影响。
高空坠物分成两种类型:一是借助地面升空之物发生的坠落,二是不借助地面升空之物发生的坠落[2]。
不借助地面升空之物一般分为不借助任何物件升空的物和从地面升空的物。
不借助任何物件升空的物包括陨石等自然原因形成的物,而从地面升空的物多指飞行器或飞行器上的物件。
当飞行器或飞行器上的物件发生坠落,由于主体明确,责任承担主体可以按一般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规则来明确。
《高空抛物行为刑事责任认定实证研究》
《高空抛物行为刑事责任认定实证研究》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空抛物行为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难题。
这种行为不仅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还对城市文明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进行实证研究,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其刑事责任认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二、高空抛物行为概述高空抛物行为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更触犯了法律法规。
由于这种行为的隐蔽性和随机性,往往给取证和追责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刑事责任认定的现状(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目前我国针对高空抛物行为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认定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实际案例分析通过对近年来高空抛物案件的梳理,我们发现大多数案件都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刑事责任认定。
然而,由于取证困难、证据链不完整等原因,部分案件的刑事责任认定存在困难。
四、刑事责任认定存在的问题(一)取证难由于高空抛物行为的隐蔽性和随机性,往往难以找到目击证人,也难以收集到有效的物证。
这导致在刑事责任认定过程中,证据不足成为一大难题。
(二)法律适用模糊由于法律法规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界定不够明确,导致在具体案件中法律适用存在模糊性。
这给刑事责任认定带来了困难。
(三)处罚力度不够目前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难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这导致部分人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容易再次犯错。
五、解决建议(一)加强立法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高空抛物行为的定义和刑事责任认定标准。
同时,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二)加强技术手段应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安装监控设备、开发智能识别系统等,提高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控和取证能力。
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分析——兼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分析——兼评《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七条
张红;张玺
【期刊名称】《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1(029)001
【摘要】近年来城市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屡见不鲜.对这类侵权事件的处理有必要予以重视.在明确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概念和性质之后,进一步对于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进行分析.现行遵循侵权责任法八十七条来解决此类问题存在明显的缺陷,现就此提出完善现行法律救济途径和设立高楼抛掷物侵权救济基金的建议.
【总页数】5页(P55-59)
【作者】张红;张玺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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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制度之完善——兼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适用 [J], 焦富民;沈虓天
2.不明行为人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处理——兼评《中国民法典草案:侵权行为法
编》第153条 [J], 张世鹏
3.论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纠纷中价值判断与法律逻辑的博弈融合——兼评《侵权责任法》第87条 [J], 王琛
4.建筑物落物侵权责任立法价值诉求之冲突与协调——兼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J], 张世鹏
5.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责任初探——浅评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J], 赵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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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分析——以民行刑衔接为视角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分析——以民行刑衔接为视角
贾长森
【期刊名称】《行政管理改革》
【年(卷),期】2022()6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把高空抛物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畴,是继民法之后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规制的部门法。
然而,由于民法与刑法在性质等方面的差异,致使对高空抛物行为责任的认定难以衔接。
事实上,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合理规制不仅是一个民法问题,更是一个民行刑衔接问题,对该问题研究既能满足实践的需要,也是理论创新的尝试。
行政责任应将高空抛物行为作为规制对象,不仅符合行政法比例原则,也有利于实现民行刑三法的有效衔接,有利于规避法律漏洞。
故此,有必要在行政法中增加高空抛物条款,明确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的内涵,将部门法与其他社会治理措施结合起来。
【总页数】10页(P56-65)
【作者】贾长森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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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
——以"暴力、威胁"之行为方式为视角切入4.教义刑法学视角下高空抛物行为的规制问题研究5.高空抛物行为规制的民刑衔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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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坠物法律责任探析---张洪一、问题的提出:2019年8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三审稿明确提出,高空抛物坠物损害发生后,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对于三审稿的上述修改,不少法学专家认为,相关条款厘清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责任,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三审稿的这一规定又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高空抛物(坠物)”的热议,笔者在百度上以“高空抛物”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马上就跳出了与“高空抛物有关的信息”1340万条之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大厦林立。
由此,高空抛物坠物伤人的事件也呈多发态势。
面对飞来横祸,如何向加害人追责?如何守护居民及行人的“头顶安全”?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到底有哪些?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二、现状: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事件经常发生,不仅仅是中国如此,其他国家也有类似事件发生。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后来又称为“头顶安全”问题被热议。
近年来,接连发生的高空抛坠物伤人甚至致死事件给人们敲响了密集的警钟,让人们日益感受到来自头顶上的危险、威胁,对头顶上的安全也有了越来越迫切的需求。
高空抛物、坠物这两种不文明行为不仅在社会上营造了一种不安全的氛围,更是严重危及到了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成为了公众头顶上方的“不定时炸弹”。
引发对高空抛物的热议笔者能查到的最早的事件是2000年5月发生在重庆市渝中区的“烟灰缸伤人案”,当年5月11日,郝跃在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被一个从高楼上掉落下3斤重的烟灰缸砸成重伤,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2001年8月10日,郝跃将可能丢烟灰缸的学田湾正街65号、67号临街的24家住户及开发商告上了渝中区法院,要求众被告共同承担医疗费等共33万余元。
2001年12月19日,渝中区法院审理认为,除了搬离的两名住户外,其余住户均不能排除有扔烟灰缸的可能性。
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判决这22个住户分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22个住户不服上诉。
2002年6月3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009年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发生的“抛砖砸死女婴”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肇事男孩的母亲虽下跪祈求宽恕,但是女婴的生命却再也无法挽回。
2018年4月15日,一48岁女子行至广州白云区一栋厂房下时,突被一条从天而降的大狗砸伤,导致了高位截瘫。
因寻不到狗主,受害人将整栋楼的房东与租户都告上了法庭。
2019年6月13日,深圳一小区五岁男童庄某航与母亲一起前往幼儿园的路上,被一扇从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伤头部,紧急送医。
16日,男童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6月19日,江苏省江阴市,一名10岁男童路过一建筑工地,被坠落的钢管砸中头部。
2019年7月2日,在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辖区太慈桥国际城小区,一中年女性(袁某某)在小区内行走,不幸被楼上一10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2017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显示,陈某在帮人清运杂物中,将拆好的木板从三楼阳台扔下,砸中路经此处的被害人伍某。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零3个月。
2019年7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一对情侣发生争吵情绪激动,从12楼往下抛撒酒瓶等物品,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7月30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高空抛物引发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周某将两块广告牌玻璃从四楼扔下,造成楼下停放的车辆损坏。
虽然没有人受伤,但他仍然被法院判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三、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事实上,对于高空抛物坠物问题,我国现行法律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非常全面明确的规定。
不少人对此并不清楚,也没有引起重视,一方面这属于公民道德素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当然也包括有关单位安全责任不够重视等问题。
(一)高空抛物坠物可能构成犯罪高空抛物坠物这类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很多人对此根本不知道,也不重视这个问题。
2009年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发生的“抛砖砸死女婴”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些人不是重视问题的严重性,而是指责媒体的炒作。
笔者认为,如果通过事件的炒作,能够达到全社会对高空抛物坠物的重视,能够唤醒人们对法律责任的无知、认识和重视,炒作一下又有何不可?高空抛物坠物的发生可能存在多种情形,其法律后果也就不一样。
对于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为目的进行抛物的,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对于没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的高空抛物行为,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还可能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等。
尽管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专门针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直接设定相应罪名,但是这并不是说就无法根据现有罪名和罚则对这两类行为进行有效刑法规制。
这两种行为类型都可能给特定人或者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而且在实践中也确实有导致严重损害结果的情况发生,比如前面所举示的几个实实在在的触目惊心的真实事件,完全可以根据其行为涉及的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等方面的现有罪名,结合具体行为发生的场所、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具体判断该行为符合何种罪名的犯罪构成,以准确判断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确定其刑事法律责任。
可以说,根据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在刑法上的性质,追究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范围,可以有效规范社会公众的行为举止,威慑并有效预防高空抛物坠物行为。
当然,高空抛物和坠物的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差别,无论物体是被抛出还是因其他原因而坠落,两者都可能因物体从高处掉落并导致一定程度的法益侵害,都应当依法追究其行为的法律责任。
因此,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罪名。
1.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行为人高空抛物是针对特定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且行为人对可能产生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心态,则可依据行为人具体的主观故意并结合行为致害程度,具体分析行为所符合的侵害人身、财产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产生,那么其行为则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仅具有使他人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故意,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具有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并导致相应的结果,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不具有特定明确的故意内容,而是一种概括的故意,即行为人认识到抛物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失,若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同时存在多种危险结果,则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按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为、情节、损害结果具体进行分析认定,在此不予讨论。
2.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有人会认为,我虽然有高空抛物或者不小心导致高空坠物的行为,但是我没有任何的犯罪故意,我没有想到会导致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后果,难道这也容易构成犯罪?没错,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如果不是故意想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高空抛物或者不下心导致高空坠物,行为人虽然不是故意的高空抛物,如若行为人本应预见抛物、坠物可能会造成致人死伤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造成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时,则应当分别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予以定罪处罚。
对责任人是否具有过失的判断,应当结合行为人当时的主客观状况,即结合行为人的身心状况、生活经验和智力水平等,从一般人的立场进行事后的判断。
因此,就算不是故意想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高空抛物或者不下心导致高空坠物,根据其具体行为及其后果,则可能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的人在高空抛物时,或者导致高空坠物的,没有故意杀人、伤人或者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但是其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有致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受损的危险,并且责任人对此危险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则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于该行为,如果尚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情节定罪处罚。
根据规定,对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知道高空抛物坠物的行为可能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很有可能后果十分严重,其行为方式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成立不要求出现具体的伤亡后果,只要高空抛物、坠物的行为产生前述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即可。
只需要考察抛物、坠物行为发生的场所是否属于公共场所,是否可能存在导致不特定多数的潜在受害人,考察抛物、坠物的性质是否足以造成危害多数人的安全,如果不足以产生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则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实践中,如果行为人违反自己的注意义务导致高空抛物、坠物的行为,并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则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成立只需要行为达到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性,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并且事实上出现了特定的损害结果。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具体的抛物、坠物行为发生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由于相关责任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乱扔、乱放建筑材料等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的相关责任人不仅包括违规生产、作业实施高空抛物坠物的直接责任人,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和管理职责的人员。
6.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如果高空坠物是由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导致的,比如建设高层建筑没有设置防护网,并因此发生坠物导致重大伤亡后果,那么该施工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就可能要承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