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操作规程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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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操作规程

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并执行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2、禁火区的划分我公司库区内都划分为禁火区。

3、动火作业证填写与审批( 一) 、在固定的动火区内动火, 由动火人员填写, 单位领导批准。 ( 二) 、在一类动火区内动火, 由动火人填写, 本单位领导审核, 所在单位领导批准。( 三) 、在二类动火区内动火, 由动火单位领导填写, 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 、特殊动火, 由动火单位主要领导填写, 生产技术部经理审核, 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4、分析人员在动火前半小时内做好分析并对分析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取样要有代表性选点正确, 如动火条件发生变化, 动火负责人及审批人应让分析人员重新取样分析。四小时以上动火作业, 在每天下午动火前应再作动火分析, 分析合格才能继续动火作业。

5、分析由总化验室负责

6、动火人员在接到经批准的动火证后, 才能按动火证上写明的地点部位进行动火作业, 未经批准的动火证或动火手续不符合安全措施, 动火人员有权拒绝进行动火作业。

7、动火作业中, 氧气瓶、乙烯发生器和动火地点三者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七米以上, 氧气瓶禁止接触油类, 高温及太阳曝晒。乙烯发生器不得放在架空电线、电缆下面, 应放在开阔的地方。

8、动火过程中如附近发生大量跑气、跑料等意外情况, 应立即灭火源, 以免发生火爆炸事故。

9、动火工作除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外, 还应执行厂有关安全规程制度。

破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破土施工前, 现场人员必须对破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2、根据破土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图。

3、作业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并实行封闭管理。

4、作业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作业现场采取控制和处理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物以及噪声、振动、环境污染的危害措施。

6、破土前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的; 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道的; 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7、破土作业现场必须悬挂或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通行”、”注意安全”等。

8、破土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如安全帽、安全带、防砸鞋等) 方可上岗作业。断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本制度适用与公司范围内的断路作业, 明确了公司内断路作业的定义, 人员职责, 安全要求和《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2、断路作业是指公司范围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 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断路作业安全人员的职责: ( 一) 、断路申请负责人断路申请负责人在断路前必须亲到现场, 了解断路位置及周围情况, 确定是否影响生产及安全, 检查完善断路措施, 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二) 、断路施工负责人对断路作业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断路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断路位置及周

围情况制定, 落实安全措施并向作业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断路作业完成后组织清理、检查现场。( 三) 、审批人负责审查断路作业单位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 对断路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对措施不当或不完善的提出整改要求, 监督检查断路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 四) 、断路作业人员断路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 对证上的各项内容逐项核对, 安全措施不落实, 有权拒绝作业。四、断路作业的安全要求( 一) 、凡在本公司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二)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等级, 断路申请单位要在断路路口设立明显断路标志, 为过往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三) 、断路施工单位在公司内道路上进行破路作业时必须经相关单位对地下管线、电缆等进行确认后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断路施工单位进行吊装施工断路作业时, 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断路施工单位在断路过程中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还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四) 、《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安环部负责审批, 审批后应通知公司有关单位。( 五) 、在施工过程中安环部应不定期对断路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纠正。( 六) 、断路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 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七) 、断路时, 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 断路标识。( 八) 、断路施工前, 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 夜间施工应悬挂红灯。( 九) 、断路作业结束后, 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 撤除现场、路口的警示标志。申

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 报告安环部, 通知各单位交通恢复。( 十) 、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 安全措施不落实, 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 施工人员有权拒绝工作。( 十一) 、断路作业应严格按照《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 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 扩大作业范围。( 十二) 、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作业时, 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五、《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一) 、《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二) 、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在安环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 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 三) 、施工单位接到后, 填写其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 填写后交断路申请单位。( 四) 、断路申请单位交安环部审批, 审批后作为断路作业的依据。( 五) 、作业完成后, 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 安全科、断路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高处作业操作规程

1、高处作业前, 应系好安全带, 穿好防滑软底鞋, 扎紧袖口, 衣着灵便; 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 须定期进行体检, 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 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 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 上、下梯子, 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 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 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 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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