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船舶报废拆解协议
内河报废船舶拆解协议书范本
内河报废船舶拆解协议书范本内河报废船舶拆解协议书范本一甲方(船舶所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废旧船舶拆解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一艘内河报废船舶,船名为________,总吨位________,注册登记号为________,因船舶已达报废标准,决定对其进行拆解。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拆解范围与内容甲方同意将上述船舶整体拆解,拆解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船体拆解、设备拆除等。
拆解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拆解作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证拆解过程的安全与环保。
拆解完成后,乙方应将拆解后的船舶残骸、废料等进行分类处理,提高拆解物的利用率,并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拆解费用及支付方式拆解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解、运输、环保处理等所有相关费用。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拆解费用总额的____%作为预付款。
拆解完成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支付剩余的拆解费用。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
三、拆解时间与进度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后____日内开始拆解作业,并在____日内完成全部拆解工作。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拆解进度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费用的____%。
四、安全与环保要求乙方在拆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拆解作业的安全与环保。
乙方应负责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的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船舶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协议编号: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甲方(船舶所有者或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船舶使用者或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在船舶使用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纠纷事实1. 甲方系某船舶的所有者,乙方系该船舶的使用者。
2. 在船舶使用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发生纠纷:(1)船舶损坏及维修费用;(2)船舶运营期间产生的费用分摊;(3)船舶使用过程中的责任归属;(4)船舶保养及维护责任;(5)船舶租赁期限及费用;(6)其他双方认为应协商解决的问题。
二、纠纷调解1. 双方同意在纠纷发生后的______日内,共同委托________(调解机构名称)进行调解。
2. 调解机构应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对双方纠纷进行调解。
3. 调解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
三、调解结果1. 船舶损坏及维修费用:(1)甲方同意承担船舶在乙方使用期间发生的合理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2)乙方应承担船舶在乙方使用期间因不当操作导致的损坏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2. 船舶运营期间产生的费用分摊:(1)船舶运营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燃油费、港口费、保险费等,由甲乙双方按照船舶使用时间比例分摊。
(2)甲方应承担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应承担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
3. 船舶使用过程中的责任归属:(1)船舶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乙方责任导致第三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船舶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甲方责任导致第三方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 船舶保养及维护责任:(1)甲方负责船舶的年度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养船舶,不得擅自改动船舶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9.0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7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上海事行政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施海事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海事行政处罚,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
第二章海事行政处罚的适用第四条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海事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海事行政违法行为。
第五条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的同一当事人,应当分别处以海事行政处罚,合并执行。
对有共同海事行政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当分别处以海事行政处罚。
第六条实施海事行政处罚,应当与海事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第七条海事行政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海事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海事行政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海事管理机构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海事管理机构查处海事行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
海事行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海事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海事行政处罚。
《船舶定点拆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定点拆解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舶[2010]642号各直属海事局、有关拆船单位:为加强对船舶拆解作业的防污染监督管理,规范拆船业秩序和船舶拆解单位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7号),我局组织制定了《船舶定点拆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海事局应认真做好本办法的宣贯和落实工作,严格打击非法拆船行为。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船舶定点拆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拆解作业的防污染监督管理,规范拆船业秩序和船舶拆解单位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和《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的船舶拆解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船舶拆解活动,是指在水上和综合港区水域拆解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负责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各直属海事局负责船舶拆解地点的确定和公布。
第五条船舶拆解地点应经海事管理机构确定。
未经确定船舶拆解地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船舶拆解作业。
船舶必须到海事管理机构确定公布船舶拆解地点的船舶拆解单位进行拆解。
第六条船舶拆解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发展趋势,结合当地的特点、环境状况和技术条件,统筹规划、合理设置。
船舶拆解地点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
第七条船舶拆解地点应符合安全作业、预防污染及通航安全的有关要求。
在下列水域禁止规划船舶拆解地点:(一)在饮用水源地、海水淡化取水点、盐场、重要的渔业养殖场、海水浴场、风景名胜区、生态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桥梁上下游100米范围内;高压线垂直投影上下游50米范围内;居民住宅区、客运码头、渡口上下游300米范围内。
船舶行业的船舶拆解与回收管理
船舶行业的船舶拆解与回收管理船舶拆解与回收管理是船舶行业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涉及到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以及安全等诸多方面,对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船舶拆解流程、回收管理体系以及应对挑战等方面探讨船舶行业的船舶拆解与回收管理问题。
一、船舶拆解流程船舶拆解是指将老旧船舶进行拆解,以获取其中的有用部件和回收利用的金属、塑料等材料。
船舶拆解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工作:包括船舶内部清理、消除船舶污染物、拆除有害物质和准备拆解设备等。
2. 拆解船体:对船体结构进行逐步拆解,分离出船体钢材、铝材等可回收利用的材料。
3. 处理危险物质:将船舶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安全处理,确保环境和工人的安全。
4. 回收利用:将船舶拆解出来的有用部件进行修复和再利用,如发动机、设备等。
船舶拆解流程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对环境和人员的保护。
二、回收管理体系船舶回收管理体系是指对船舶回收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回收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环保性。
一个完善的回收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方面:1. 法律法规:建立与船舶拆解和回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明确回收的监管职责和部门,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2. 许可和审批: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对进行船舶拆解和回收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许可,确保合格的企业才能从事相关活动。
3. 监管和检查:加强对船舶拆解和回收企业的监管和检查,确保其遵守法规和环保要求,同时进行现场检查,防止违规行为。
4. 环境治理:推动船舶拆解和回收过程中的环境治理工作,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废物处理等,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应对挑战在船舶拆解与回收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需要应对:1. 安全风险:船舶拆解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火灾、事故等。
需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人的安全。
2. 环境污染:船舶拆解会产生大量废弃物和污染物。
应加强环境治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国际合作:船舶拆解和回收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间加强合作,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渔船旧船拆解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协议编号: ______________甲方(拆解方): 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船主): 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专业的渔船拆解技术及设备,乙方拥有需拆解的旧渔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旧渔船的拆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拆解渔船的基本情况1.1 乙方同意将其所有权的旧渔船(以下简称“旧船”)交由甲方进行拆解。
1.2 旧船的基本信息如下:-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船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船长:____________________米- 船宽:____________________米- 船深:____________________米- 总吨位:____________________吨- 建造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年- 建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年1.3 旧船的拆解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拆解方式及时间2.1 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旧船进行拆解。
2.2 旧船的拆解工作将于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开始,并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
2.3 甲方在拆解过程中应确保旧船的安全,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条拆解费用及支付方式3.1 旧船的拆解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3.2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拆解费用的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8.05•【文号】农办渔〔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的通知农办渔〔2021〕13号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渔船拆解活动,简化办理程序,服务渔民群众,我部对《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农办渔〔2012〕104号)进行了修订,经多次征求沿海各地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1年8月5日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船拆解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渔船拆解活动,确保渔船应拆尽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根据《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我国境内开展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及远洋捕捞渔船(以下简称“渔船”)的拆解活动,应当遵守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拆解活动,主要指因更新制造、减船转产或者其他需要,将渔船拆解、销毁或者用于人工鱼礁建设等活动。
第三条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渔船拆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船拆解工作。
第四条本规程规定要提交的材料在相关政府电子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相应信息的,可以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地方可通过一网通办等适当方式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拆解地和拆解厂第五条除第六条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渔船应当在船籍港所在地的拆解厂进行拆解。
小型木质海洋捕捞渔船可在船舶停泊地的指定地点就近拆解。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船可以在异地拆解厂进行拆解:(一)在异地停泊且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定已不适航的;(二)异地购置并拆解的;(三)船籍港所在地无法拆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8.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0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5年5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7年5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事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水上海事行政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内河水域及相关陆域发生的违反海事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海事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实施海事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海事行政处罚,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
第二章内河海事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第一节违反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经营人安全管理秩序第五条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三)伪造、变造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报废大车拆解合作协议书
报废大车拆解合作协议书一、合作双方信息甲方:(填写公司名称)地址:(填写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填写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乙方:(填写合作方公司名称)地址:(填写合作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填写合作方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填写合作方联系电话)二、合作内容1. 甲方负责提供待拆解的报废大车,并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即车辆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
2. 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报废大车进行专业拆解,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金属部分、非金属部分的分离与回收。
3. 双方将共同研究提高拆解效率的方法,探讨废旧物资的再利用途径,促进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填写具体年限)年。
期满后,如双方均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可协商续签。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报废大车来源合法,且无任何法律纠纷。
2.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拆解作业,确保拆解过程的安全与环保。
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关于报废车辆回收利用的规定,不得违法销售报废车辆及其零部件。
4. 双方应互相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信息交流,共同提升合作效益。
五、经济条款1. 拆解后可回收物资的销售收入,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2. 如有政府补贴或相关优惠政策,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配。
3. 双方应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合作过程中的经济往来清晰可查。
六、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八、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处置合同6篇
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处置合同6篇篇1甲方(报废车辆所有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处置单位):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报废车辆的回收拆解处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处置过程中的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报废车辆的回收、拆解、处置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二、报废车辆信息甲方同意将以下报废车辆交予乙方进行回收拆解处置:车辆品牌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
三、回收价格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行情,对甲方交予的报废车辆进行价值评估,并确定回收价格。
2. 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的回收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3. 甲方同意乙方在回收价格基础上扣除拆解、处置费用后支付剩余款项。
4. 乙方应在完成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处置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四、回收拆解处置要求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对报废车辆进行规范拆解处置。
2. 乙方应确保报废车辆拆解后的零部件、材料得到合理利用,对可循环利用的零部件、材料应进行分拣、分类贮存和运输。
3. 乙方应建立报废车辆回收拆解记录,记录报废车辆的基本信息、回收情况、拆解情况及处置情况等。
4. 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确保报废车辆拆解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得到合法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报废车辆真实、合法,并具备交付条件。
2. 甲方应提供报废车辆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行驶证、登记证等。
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
(批准机关地区简称)船废(20××)××××××号
下列渔业船舶已于(年月日)在(地点/单位)拆解/销毁/作为人工鱼礁礁体。
被拆解、销毁或处理渔业船舶基本情况
渔船
项目
渔船①
渔船②
渔船③
渔船④
渔船⑤
渔船⑥
船名
渔船编码
船长(米)
总吨位
船舶所有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
船舶所有人地址主机总功率(瓦)渔船检验证书编号国籍(登记)证书编号
渔业捕捞许可证编号
作业类型
处理方式
特此证明。
执行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签发人:(签名)
拆解/销毁/处理单位:(公章)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表仅限于淘汰多艘渔船申请制造一艘渔船和淘汰渔船后不再申请从事渔业活动情况使用。
2.处理方式为:拆解/销毁/人工鱼礁(多选一)。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21修正)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21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8.11【实施日期】2021.08.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6年7月5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9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5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第三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船龄,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二)购置、光租外国籍船船龄,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和机构签发的《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之日的年限;(三)老旧运输船舶,是指船龄在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最低船龄以上的运输船舶;(四)报废船舶,是指永久不能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五)废钢船,是指永久不能从事水路运输的钢质船舶;(六)单壳油船,是指未设有符合国内船舶检验规范规定的双层底舱和双层边舱的油船(含油驳)。
第四条老旧海船分为以下类型:(一)船龄在10年以上的高速客船,为一类老旧海船;(二)船龄在10年以上的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包括旅客列车轮渡)、旅游船、客船,为二类老旧海船;(三)船龄在12年以上的油船(包括沥青船)、散装化学品船、液化气船,为三类老旧海船;(四)船龄在18年以上的散货船、矿砂船,为四类老旧海船;(五)船龄在20年以上的货滚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轮、驳船等,为五类老旧海船。
船舶拆解相关手续
船舶拆解相关手续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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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向主管机关提交拆解申请,附带船舶相关证书及检验报告。
②变更与注销登记:新船舶所有人需在拆解前向主管机关申请变更船舶所有权登记,并在拆解完毕后申请注销船舶的国籍与登记证书。
③制定拆解计划:依据国际公约和国家法规,制定详细的拆解计划,包括安全、环保措施及废弃物管理方案。
④选择合规拆解厂:确定具有合法资质且符合环保标准的拆解厂进行合作,确保拆解过程符合国际安全与环保要求。
⑤现场监管与执行:在拆解过程中,须有主管机关或其授权机构的现场监督,确保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环境污染。
⑥废弃物处理:对拆解产生的废弃物如油料、有害物质等进行分类收集,交由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泄漏。
⑦环境恢复与验收:拆解结束后,对场地进行环境恢复,确保无遗留污染。
经过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完成全部拆解手续。
⑧补贴申请(如适用):根据国家或地区政策,若符合条件,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老旧船舶拆解补贴或其他相关经济补偿。
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
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为增强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监督治理工作,标准渔船拆解行为,确保应拆渔船如实拆解,保护渔业生产秩序,避免污染环境,依照有关规定,对渔船报废拆解实行定点拆解制度。
第二条海洋捕捞渔船应在船籍港所在地的渔船定点拆解厂进行拆解。
小型木质海洋捕捞渔船可在船舶停泊地的指定地址就近拆解,具体方法由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购买并拆解,被依法没收强制拆解,和已失去航行能力拆解的,依照本操作规程第九条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定渔船定点拆解厂并对外发布。
选定渔船定点拆解厂应坚持公布、公平、公正原那么,考虑实际需要和合理布局,并进行按期审核。
对渔船船籍港所在地无渔船定点拆解厂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定就近的渔船定点拆解厂承担渔船拆解业务。
第四条渔船定点拆解厂应具有以下条件:(一)具有渔业船舶查验机构认定的相应渔船建造修理工厂认可资质;(二)划定专门的拆解场地,配备与拆船规模相适应的拆船设施设备、有毒有害物质回收无害化处置设施设备及操作人员防护设备;(三)符合环境爱惜有关规定,成立生产平安和防污染治理体系;(四)成立健全渔船拆解工作机制,明确职位职责。
第五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与渔船定点拆解厂签定渔船定点拆解责任书,明确各自治理责任。
责任书应包括以下要紧内容:(一)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专人负责制度,落实现场监督和勘验人员,发布监督通信方式,负责渔船拆解全程监管,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二)渔船定点拆解厂应成立渔船拆解日记,在渔船拆解进程中应增强监管,保证应拆渔船及时、真实被拆解,同时做好防治污染和平安保障方法,承担拆解进程中的环境和平安责任。
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取消渔船定点拆解厂资格:(一)以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取得拆解厂资格的;(二)违规受理拆解渔船业务,不同意渔业部门拆解监管的;(三)发生渔船调包,弄虚作假,违规出具拆解处置证明的;(四)无合法理由拒不承接拆解任务的;(五)环保方法落实不到位造成污染事故且整改不到位的;(六)生产经营情形发生转变,再也不适宜从事渔船定点拆解业务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船舶拆解方案
船舶拆解方案随着时间的推移,世界上的船舶数量不断增加,而船舶的退役和拆解也成为一个全球范围内需要解决的问题。
船舶拆解是指将老旧、退役或不再使用的船舶拆解成零部件或废料。
在这个过程中,船舶的金属、机械设备和其他零部件都可以得到回收再利用,从而降低资源的消耗,减少环境负担。
然而,船舶拆解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
传统的船舶拆解方法往往会带来环境和健康上的风险。
在一些国家,船舶拆解工作通常在露天进行,工人没有足够的防护设备,暴露在有害物质和危险物质中。
这不仅对工人的健康构成威胁,而且有时还会导致污染周围的土壤和水源。
因此,应该积极推动和采用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船舶拆解方案。
一种值得关注的方法是通过建立专门的拆船设施来进行拆解。
这些设施应该配备适当的设备和技术,以确保在拆解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为了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船舶拆解工作应该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这意味着工人应该配备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和呼吸器。
此外,应该提供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工人了解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
除了以上提到的环保和安全措施,还应该积极推动船舶拆解过程中的回收和再利用。
通过回收船舶的金属、设备和其他有价值的物质,可以降低对原始资源的需求。
这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此外,船舶拆解过程中还应该注重对危险废物的处理。
危险废物是指那些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构成潜在危害的废物。
在船舶拆解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危险废物,如废油、废液和废气。
这些废物应该经过专门的处理和处置,以防止对环境和公共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在推动船舶拆解方案的过程中,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和协调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船舶拆解是跨国性的问题,各个国家应该共同合作,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共同推动船舶拆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船舶拆解是一个重要的环保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环保、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通过建立专门的拆船设施、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回收和再利用以及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我们可以实现船舶拆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中国拆船协会拆解废船买卖标准合同》试行
《中国拆船协会拆解废船买卖标准合同》试行作者:张莉来源:《珠江水运》2016年第06期此次编制的中国版《标准拆船合同》本着公平、规范、严谨等原则,紧密结合行业发展的特点与基本要求,综合了国内主要企业废船买卖实践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实践案例,在体现国际拆船公约基本要求的同时,融入了废船绿色交易拆解的内容。
这对引导废旧船舶绿色交易,规范拆解行为,实施并推进绿色拆船将起到示范作用。
规范发展维权有道一个行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行业管理必须规范化。
有了规范化管理,行业的运行才有章可循、持久发展。
“在我国,拆船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而发展的产业,中国拆船协会今年刚刚迈入第二十五个春秋,历史虽不长,但正当规范发展之时。
”中国拆船协会会长谢德华表示。
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要求拆船业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上规模、上水平”方向发展,2009年,国务院在印发的《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明确提出“规范发展拆船业,实行定点拆解”的要求。
此次编制《标准拆船合同》正是落实拆船业规范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20余年来,中国践行绿色拆船理念,为香港国际拆船公约的最终通过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为推进全球绿色拆船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谢德华认为,此次编制的中国版《标准拆船合同》体现了国际拆船公约的基本要求,融入了废船的绿色交易拆解的内容。
对引导废旧船舶绿色交易、环保拆解,推进绿色拆船,必将发挥其先导作用。
同时,我国废船交易的特点也促使了这次《标准拆船合同》的诞生。
首先,废船交易涉及国内外废船,数量小、质量大,采买占用资金量较大;其次,受上下游市场周期性波动、汇率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再次,废船交易买卖涉及双方或多方的利益,如价格博、竞拍交易等。
这些都需要一个格式文本合同明确各方利益、经济责任、权利义务,以规避交易风险、履行社会责任。
在30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内拆船企业与国内外航运企业或船东的废船买卖交易依法签订合同,所使用的格式合同文本均是他国或组织编制的。
船舶拆解资质合作协议范本
船舶拆解资质合作协议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具有船舶拆解资质,乙方需要进行船舶拆解,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船舶拆解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船舶拆解,甲方同意接受委托,为乙方提供船舶拆解服务。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高效地进行船舶拆解。
3. 乙方应提供需要拆解的船舶及其相关资料,并保证船舶拆解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环保等法律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船舶拆解开始之日起计算。
三、船舶拆解费用1. 乙方向甲方支付船舶拆解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船舶拆解进度,及时支付相应的拆解费用。
四、船舶拆解质量及验收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完成船舶拆解工作。
2. 船舶拆解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拆解报告,并按照约定进行验收。
3. 乙方对船舶拆解质量有异议的,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甲方应在收到异议后____日内予以答复。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本合作协议和双方合作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六、违约责任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1.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船舶产权分割协议书范本
船舶产权分割协议书范本甲方(船舶原产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船舶产权分割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船舶“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船舶”)的原产权人,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船舶产权分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船舶产权分割1.1 甲方同意将该船舶的产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割给乙方。
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受该船舶的产权分割。
第二条产权分割比例2.1 甲方同意将该船舶的产权分割给乙方的比例为__%。
2.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比例的产权分割。
第三条产权分割对价3.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产权分割对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3.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天内支付上述对价。
第四条产权变更登记4.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产权分割对价后__天内,协助乙方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4.2 产权变更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船舶现状5.1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该船舶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债务、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5.2 乙方确认已对船舶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同意接受船舶的现状。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产权分割对价的__%。
6.2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产权分割对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产权分割对价的__%。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解除船舶挂靠经营协议
解除船舶挂靠经营协议鉴于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原先签订的船舶挂靠经营协议,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解除原因双方同意,本协议的解除原因是因为(具体原因)。
由于该原因,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二、双方协商过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最终达成了解除协议的共识。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充分考虑了彼此的利益和需求,为合理解决分歧进行了多轮商谈。
三、解除时间与生效时间本协议自(生效时间)起正式解除并生效。
在解除日之前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应严格遵守原协议约定;自解除日起,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条款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四、费用结算与支付双方同意按照(具体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和支付。
在费用结算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船舶归属与移交自本协议解除之日起,(船舶名称)的归属权归(归属方)所有。
移交过程中,双方应共同协作,确保船舶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移交。
移交完成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配或索赔。
六、责任与义务划分在解除协议之前,双方应各自承担原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自解除日起,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条款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如有未尽事宜,应根据本协议的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划分。
七、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解除后两年。
八、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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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报废拆解协议
欧阳光明(2021.03.07)
甲方:船名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船厂):(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推进老旧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中所列的落后船型拆解的船舶,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收购甲方船舶,现达成如下协议:一、买卖标的:浙安吉货,总长米,船宽米,型深米,总吨,建成日期为年月日。
二、船舶售价:
三、如该船拆解废铁由甲方自行出售,乙方收取该船元拆解费用(含上排、气割氧气、人工工资)。
四、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乙方船厂完成拆解工作。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字时乙方首付人民币元,甲方船舶到达乙方厂区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如涉及加纳相关税费,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以前的债务债权,乙方概不承担,因甲方的债务债权影响乙方施工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所提供的拆解船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切事项,如有不符合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七、乙方提供甲方申请政府补贴资金需要船厂出具的船舶拆解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保持与港航部门的沟通联系。
八、其它约定:本合同甲方按按废铁价格处理,船舶拆解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将船开到乙方厂区,船上部件不得缺少,如遗失,乙
方按市场价格扣除甲方其款项。
1.以上条款双方严格遵守,签字后不得反悔。
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付违约金。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