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山、隧道、地铁等井下工作场所中的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员参与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依法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六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七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章安全设施第八条井下机电硐室应配备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系统,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井下机电硐室的进出口处应设置防爆门、防火门,并保持正常关闭状态。
第十条井下机电硐室应设置防火设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
第十一条井下机电硐室应配备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消防车、避难通道等,确保工作人员及时疏散和灭火。
第十二条井下机电硐室应配备应急照明设施,以确保在停电等突发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
第三章安全操作第十三条井下机电硐室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无明显故障。
第十四条井下机电硐室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井下机电硐室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井下机电硐室的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各类工具和设备,杜绝违规操作。
第十七条井下机电硐室的操作人员应遵守现场安全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装备。
第十八条井下机电硐室的操作人员应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安全隐患等情况,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九条井下机电硐室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安全警示信息。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井下机电硐室是矿井、隧道等地下工程中重要的设施,保障井下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对工程安全和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规定是必要的。
以下是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
同时,根据井下机电硐室的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三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和控制风险。
第二章硐室设计与设备第四条井下机电硐室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确认。
第五条井下机电硐室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
第六条井下机电硐室应配置相关的安全设备,如报警系统、防火设施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测试。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责任由设施所属单位负责,具体责任划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
第八条设施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井下机电硐室的进入和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进入,以确保设施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井下机电硐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第十一条井下机电硐室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井下机电硐室应定期进行演练和应急预案训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十三条井下机电硐室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事故的及时报告、处理和追责。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可以随时检查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状况。
第十五条设施所属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的设施所属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可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井下机电硐室是煤矿、金属矿山等地下工程中的重要设施,负责控制和维护井下机电设备的运行。
为了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总结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的规定。
1. 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井下机电硐室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井下机电硐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该组织机构应由矿长或矿山经理领导,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2.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机电硐室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制度内容应包括:机电设备的日常巡视和维护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等。
3. 加强人员培训。
对进入井下机电硐室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培训内容应包括:机电设备的操作知识、维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等。
培训的周期应定期进行,并记录下来。
4. 定期检查和维护。
井下机电硐室的机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检查和维护的周期应根据设备的使用状况和生产需求而定,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检查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保存至少两年。
5.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任何一起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人员,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
井下机电硐室应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火、防爆等设施。
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由专人进行检查和维护。
7. 加强信息管理。
井下机电硐室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和管理机电设备的运行数据、故障信息、维修记录等。
信息管理系统应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8. 增强安全意识。
所有进入井下机电硐室的人员都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必要时,可以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本文总结了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的规定,包括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和增强安全意识等方面。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颁布的文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责任】本单位负责全体人员的安全责任,并通过设立相关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安全原则】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人员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至上;2.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3. 遵纪守法,依法管理;4. 全员参与,共同管理;5. 不断改进,持续提高。
第二章井下机电硐室的分类与管理第五条【分类】井下机电硐室按照其功能和使用情况,分为主力机电硐室、辅助机电硐室等。
每种类型的机电硐室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管理机构】本单位设有井下机电硐室管理机构,负责井下机电硐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巡视、检修、维护等。
第七条【管理人员】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证书,且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能够独立完成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岗位】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岗位包括硐室负责人、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等。
每个岗位应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并配备相应的人员。
第九条【安全制度】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关的安全制度,包括巡视检查制度、设备维修制度、事故处理制度等。
第十条【巡视检查】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设施与设备第十一条【安全设施】井下机电硐室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等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设备维护】井下机电硐室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电气安全】井下机电硐室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1. 硐室进出口安全:设立明确的进出口,并设置门禁、防护装置,以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进入硐室,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 硐室通风与防爆:确保硐室内空气流通畅通,设置合适的通风设施,同时注意硐室内是否存在可燃、易爆物质,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如防爆灯具、防爆电器等。
3. 电气安全: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标准,确保硐室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避免电气故障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
4. 硐室排水安全:确保硐室排水畅通,防止水浸导致设备设施损坏或人员受伤。
5. 硐室照明与紧急照明:确保硐室内有充足的照明设施,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常进行操作,同时布置紧急照明设备,以应对突发停电等情况。
6. 硐室工作人员培训与应急预案:对硐室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工作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7. 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硐室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确保他们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管理技能,并落实他们的安全管理职责。
8. 安全设施和装备:硐室内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灭火器材、安全标识、应急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细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井下机电硐室指的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井下工程中设置的供电、通风、排水、防火等设施的集中控制室。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由井下机电硐室负责人负总责,各级管理人员负责配合实施。
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井下机电硐室负责人应组织对井下机电硐室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同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应急演练,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第五条管理规定的修订本规定的修订由井下机电硐室负责人提出,经相关部门评审并报批后生效。
修订后的管理规定应及时通知井下机电硐室相关人员,并进行培训和交底。
第六条监督检查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应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有权对井下机电硐室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对发现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章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硐室环境安全管理1. 井下机电硐室应保持干燥、清洁,避免积水和杂物堆积;2. 硐室入口和出口应设置明显标识,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3. 硐室内应设置适当的照明设备,保证工作区域的良好照明。
第八条硐室通风管理1. 井下机电硐室应配备正常运行的通风设备,保证合理的通风换气;2. 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 发现通风系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确保故障的及时排除。
第九条电气设备安全管理1. 井下机电硐室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使用损坏、老化或未经验收的设备;2. 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操作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 电气设备维修、检修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带电作业和违规操作。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第二章机电硐室管理–第四条机电硐室使用权限–第五条机电硐室设备维护–第六条机电硐室防火措施•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机电硐室负责人–第八条员工培训与考核•第四章安全应急措施–第九条应急预案订立–第十条安全设备与器材•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安全管理考核标准–第十二条违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生效日期–第十四条解释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本《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旨在规范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行为,确保机电硐室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有效防范机电硐室可能导致的事故和祸害发生。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公司井下机电硐室,包含硐室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保障、人员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应当置于首要位置。
2.防备为主:通过加强安全培训、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等措施,提前发现和除去安全隐患。
3.综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和行为规范等手段,实施全面的安全管理。
4.连续改进:不绝总结经验教训,完满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机电硐室管理第四条机电硐室使用权限1.获得机电硐室使用权限需经过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机电硐室。
3.严禁未经许可私自使用或拆卸机电硐室设备。
第五条机电硐室设备维护1.硐室设备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维护情况。
2.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刻报修或进行处理。
3.硐室设备停工期间,应进行设备检查和清扫,并做好设备封存工作。
第六条机电硐室防火措施1.硐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不安全物品。
2.硐室出入口应设置防火门,并保持通畅,禁止堵塞。
3.在硐室内应设置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保养。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机电硐室负责人1.每个机电硐室设立一名负责人,负责硐室的安全管理与日常工作。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井下机电硐室作为矿山井下生产的重要设施,安全管理十分重要。
为了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些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知识。
二、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1. 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2. 提高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性和稳定性;3. 预防井下机电硐室事故的发生;4. 保障井下机电硐室顺利进行生产作业。
三、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内容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硐室设计要求井下机电硐室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保证硐室的强度和稳定性。
2. 硐室通风井下机电硐室必须正常通风,确保井下空气质量达到符合标准。
3. 硐室照明井下机电硐室必须保持良好的照明,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
4. 硐室排水井下机电硐室必须保持良好的排水,确保井下机电硐室正常生产作业。
5. 硐室火灾安全管理井下机电硐室必须贯彻火灾安全管理,确保井下机电硐室不发生火灾事故。
6. 硐室电气安全井下机电硐室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顺利生产。
7. 硐室排风井下机电硐室必须正常排风,确保井下空气质量达到符合标准。
8. 硐室作业安全管理井下机电硐室的生产作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顺利生产。
四、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1. 加强硐室的管理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 严格实施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 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要及时、全面、彻底,切实做好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保障工作。
4. 建立健全硐室的事故应急预案,练就过硬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能力。
五、总结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实施和落实需要全员参与,相关机构和管理人员需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入到工作中。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
井下变电所及硐室质量标准化规定一、编制依据1、国家工程咨询委员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2、《井下变电站和硐室施工质量评定标准》GB50353-20043、现场施工实践阅历和先进的技术标准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井下变电所以及硐室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其中井下变电所包括:井下交流变电所、井下直流变电所等;硐室包括:调压调流硐室、中央掌控室等。
三、概述井下变电所和硐室是矿山井下不可缺少的设施,它们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和稳定性。
本标准从设计、施工和验收三方面对井下变电所和硐室的质量进行规范,旨在确保设施的安全、牢靠和高效运行。
四、设计1、设计首先应充足相关法律、规定和安全要求。
2、设计应依据矿山实际情况和要求,合理规划井下变电所和硐室的布局,确保电力输送的效率和安全,并符合矿山生产工艺的需要。
3、设计应考虑到设施的维护和检修需要,合理设置出入口等便于操作的设施。
4、电气设计应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重视安全隐患的处理与避开。
五、施工1、现场勘查和测量施工前应进行认真的现场勘查和测量,确保施工的精准明确和牢靠。
2、基础和土建工程基础、土建工程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建筑参数应确认。
加强对地质、地形及地下水的调查和根除。
3、设备和机电工程安装设备和机电设施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采纳优质的电气元器件和标准化机械设备,保证井下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4、电力设施安装电力设施安装应符合规范和标准,电缆铺设、维护区域、防护设施,应充足矿山专业卫生防护要求,停电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5、保温防腐、涂装等工程验收保温防腐、涂装等工程验收应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质量充足矿山卫生和环境要求,防腐和涂装、金属、陶瓷设备应基于相关规范订立依据。
六、验收1、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以便在验收时,对比施工方案和周期核对施工过程的质量。
2、验收前的检查验收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前检查,查明井下变电所和硐室的强度、完整性、正常运行等方面的情况。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硐室管理职责1. 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由指定的负责人负责;2. 负责井下机电硐室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处理突发事件;3. 负责对进出井下机电硐室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和登记;4. 开展机电硐室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井下机电硐室的设置与布置1. 井下机电硐室的设置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且远离爆炸危险区域;2. 机电硐室应设有手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测试;3. 机电硐室内的设备应合理布置,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4. 硐室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1. 井下机电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2. 机电设备的开关和控制装置应设置在易于操作和触及的地方;3. 对井下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持证上岗,严禁非授权人员操作;4. 硐室内机电设备的电源线路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防止漏电或电线老化引发事故。
第五章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通风管理1. 机电硐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空气新鲜;2. 机电硐室内的通风设备应定期清洁和维护,以保证正常运行;3. 在硐室内进行作业时,应确保通风设备始终处于开启状态;4. 发现通风设备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人员。
第六章井下机电硐室的维护与保养1. 井下机电硐室的日常维护工作应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查设备和设施;2. 对井下硐室内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3. 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4. 在维护和保养期间,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七章井下机电硐室的应急处理1. 设立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流程和责任人;2. 机电硐室内应设有应急疏散通道和疏散标志,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3. 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和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报警;4.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按照预案进行,保证人员的安全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5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
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____个出口。
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____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____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____%。
10、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11、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
严禁设集油坑。
机电硐室内不应有滴水。
峒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带油的电气设备,如果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
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aI时'间H 卜/ / 1 / 4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
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 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10、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 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11、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
严禁设集油坑。
机电硐室内不应有滴水。
峒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带油的电气设备,如果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一、规范管理1.1 确定责任人每个硐室都要有一个专门的责任人,负责硐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并对硐室内的机电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
责任人必须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
1.2 建立管理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硐室内机电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护,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要明确各项规定的责任人和操作流程,确保制度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1.3 健全考核机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评价,反映其工作的绩效和安全管理水平。
对违反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处理结果,并及时向上报。
二、安全措施2.1 安全教育和培训对硐室内机电设备的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维修技能,确保其具有合格的技能和知识。
2.2 安装安全装置在硐室内的机电设备上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如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等,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2.3 确保电气安全在使用电气设备时,要合理布置电线,采取防水、防湿等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同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没有老化的线路和器件。
2.4 建立安全通道确保硐室内机电设备的运输和维修通道畅通无阻,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擅自更换设备或进行维修,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2.5 停电维修在进行机电设备的维修和改造时,必须对设备停电处理,以免发生电击、火灾等安全事故。
同时,在停电维修时,要进行安全检查,保证维修过程中的安全。
三、应急处置3.1 紧急救援预案制定硐室内机电设备故障的紧急救援预案,包括人员撤离、疏散和救援措施等。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启动紧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3.2 事故报告和处理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记录和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总结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是硐室运行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设备安全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具有重要作用。
精品机电设备硐室标准
三、精品机电设备硐室标准1.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式,不得妨碍运输。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
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3.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 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4.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5.采掘工作面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和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硐室长度超过6 米时必须在硐室两端各设1 个出口。
7.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 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 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和后面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
8.带油的机电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
9.硐室不应有滴水。
硐室的通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带油的机电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10.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硐室有高压设备时,入口处或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1.采区变电所应设人值班,无人值守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12.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13.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0C,当空气温度超过340C 时,必须停止工作。
14.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15.个别设在回风流中机电备,必须装设瓦斯传感器,并具备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16.精品机电设备硐室除具备以上条件外,硐室成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工程要求,可统一涮白或用不燃性材料简单装修,设备摆放整齐并符合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井下机电硐室的人员安全和生产运行的顺利进行,订立本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井下各类机电硐室的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2.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应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井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
3.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由企业管理负责人负总责,具体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
二、岗位责任1.井下机电硐室负责人对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需确保硐室设施完好、设备正常运行,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硐室操作人员必需熟识硐室运行细节,了解硐室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并搭配井下机电硐室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
3.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井下机电硐室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并订立认真的工作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设备管理1.井下机电硐室设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经过严格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每台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并依照设备操作手册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和维护。
3.定期进行设备巡检,检查设备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必需时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更换,以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4.严禁擅自进行设备改装和拆卸,必需时须经过相关负责人批准,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四、安全培训1.全部井下机电硐室操作人员必需进行必需的岗位培训,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操作、急救知识、安全防范等。
2.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以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3.每位操作人员在接受培训后,应进行签字确认,确保已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五、安全检查1.井下机电硐室负责人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硐室设施的完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安全检查应包含设备状态、电气设施、消防设备、通风情形、不安全源排查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3.对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六、应急预案1.井下机电硐室应订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突发情况下的快速应对和处理本领。
2024年井下机电设备碉室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井下机电设备碉室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井下机电设备碉室是煤矿井下的重要设施,确保其安全运行对于矿井的生产和安全极为重要。
为此,制定本规定,以规范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设计、安装、维护和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不得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一、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结构坚固,耐火性能好,能承受矿井内的各种力学载荷。
(2)通风良好,保证碉室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
(3)设备布置合理,易于操作和维护。
二、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安装应注意以下事项:
(1)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安全可靠。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和布置。
(3)检查设备安装质量,保证每一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三、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维护:
(1)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修理,不得强行使用。
(3)设备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术资质,经过专业培训。
四、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管理:
(1)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责任,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
(2)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保证其操作规范。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行为。
以上是2024年井下机电设备碉室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矿方和相关责任人员务必认真遵守,确保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安全运行。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井下机电硐室是矿山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施,保障其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硐室设施安全、电气设备安全、机械设备安全和管理要求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规定模版的详细内容。
一、硐室设施安全1. 硐室结构必须牢固,耐火、防爆,能够承受地质活动和其他自然灾害的影响。
2. 硐室进出口必须设立明确的标识和警示标志,以便工作人员容易辨认。
3. 硐室内部应保持清洁整齐,道路、通道和疏散通道必须畅通无阻,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4. 硐室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设备,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
5. 硐室内部温湿度要保持在适宜的范围,防止机电设备受潮和腐蚀。
6. 硐室内应配备灭火设施,并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电气设备安全1. 硐室中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电气工程师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 硐室内的电气设备必须配备过电流、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3.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检测和试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 严禁在硐室中使用损坏的电缆、插头或插座,防止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发生。
5. 严禁在硐室中随意增加、减少或改变电气设备的使用和布局,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机械设备安全1. 硐室内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要求,经过定期维护和检验。
2. 机械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和合格考核的操作人员操作,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靠。
3. 在机械设备运行期间,应加装防护装置,防止工作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4. 当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机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擅自修理或继续操作。
四、管理要求1. 硐室安全管理应有完善的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2. 硐室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持有效的操作证件。
3. 硐室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并进行保存,记录检查内容和结果。
7机电设备硐室管理规定
机电硐室管理规定一、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七条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当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第一百六十八条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设在进风风流中;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甲烷电闭锁。
采区变电所及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第四百五十六条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当采用砌碹或者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当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
铁门上应当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
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当砌碹或者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当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者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硐室不应有滴水。
硐室的过道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第四百五十七条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安装、拆除、检修和运输等要求,并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第四百五十八条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第四百五十九条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当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之间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者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以不留通道。
第四百六十条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
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醒目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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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标
准版)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
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
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10、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11、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
严禁设集油坑。
机电硐室内不应有滴水。
峒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带油的电气设备,如果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12、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按规定给予高温补贴。
13、机电峒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每个入口应有不少于2只合格的灭火器、0.3m3黄砂及6个砂袋,并备有一把铲子。
灭火器材应放置在峒室内入口处明显的地方。
14、峒室入口处应悬挂“非工作入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和场所名称牌,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峒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5、井下变电所(中央、水平区域、一翼、为2个及以上采区服务)及为高瓦斯头面供电的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专人巡回检查。
鼓励采用新技术,实现变电所无人值守。
值班人员一般为1人,严禁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任何工作。
钥匙管理:供电范围内的采掘等单位按单位配置,由采掘电钳工现场交接;机电值班室、专职检查人员按需配置。
专职巡回检查人员由防爆检查员担任,24小时内巡查1次。
16、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护管可用钢管制作,封堵材料可用黄泥或其它不燃性材料。
17、有专人值班的变电峒室内应有: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电气试验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干部上岗制度、包机制度、停送电制
度、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制度)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供电系统图,巡回检查记录薄、要害场所登记薄、干部上岗登记薄、事故记录薄、交接班记录薄。
无人值班的变电峒室内应有:供电系统图、巡回检查记录薄、事故记录薄。
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图上应注明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装置、信号装置的规格型号,电缆截面长度,过流保护整定值和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并有标志牌,在牌上注明用途、保护整定值和包机人。
18、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检漏保护装置。
19、变电所内必须清洁卫生,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摆放整齐,四线吊挂分开,接地线符合规定。
20、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原某市煤局机(81)280号文件中的《机电硐室管理规定》废止。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