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调拨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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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调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物资从调拨到结算流程管理,明确各个环节相关责任,提高物资调拨的时效性与流程化,避免出现纰漏,确保物资调拨、使用及结算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锦鑫化工与其他公司之间生产原材料、辅材、备品备件、机物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应急物品等物资的调入与调出管理。
三、职责
调入方:即物料需方,负责走工作流程,并提供接收意见及结算依据。
调出方:即物料提供方,负责走工作流程,并提供调出意见及结算依据。
被调入、出方:及时配合需调入、调出方核对数量、质量。
地磅:负责大宗物资过磅。仓库:负责调拨物资的出入库管理及账务处理。商务部:负责议价、定价、物流、物资出入库手续办理与合同流程工作。
财务部:负责调拨物资的结算工作,在有物资调拨双方确认、合同和OA流程的结算依据前提下。
监察部:负责物资采购、销售与调拨的后台监控、稽查。
企管部:负责完善制度流程,对流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
生技部:负责物资的盘存。
四、物资调拨管理内容
1、集团下属内部各公司之间的采购按买卖双方的关系进行结算。
2、需要调出、调入方根据物资调拨需求,编制调拨物资计划单,由分厂、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走OA工作联系单流程,经本公司领导审批后,把物资调拨申请发到双方商务部。
3、商务部接到物资调拨申请单后,进行议价、定价,签订调拨物资结算合同。
4、结算合同签订后,调出方根据调拨计划及申请单,由相关人员完成会签、调
货、入库、发货及账务处理工作。
5、物资调拨,必须有调出方、调入方两者共同确认的结算凭证,即有双方填写、签字确认的纸质版《物资调拨单》,如附件《物资调拨单》所示。
6、当调入方收货时,发现数量和状态与调拨单不一致时,需回传调出方确认。
7、若调入方将调拨物料退回调出方时,需符合公司售后退货相关规定,调入方按照采购退货手续办理,调入方与调出方商务部进行退货事宜的协商,按照公司销售退货处理。
8、物资调拨与物资采购销售流程基本相同,即物资调拨流程必须经过商务部处理,才能正常予以结算;具体流程步骤,可参阅《物资调拨流程总图》所示。9、物资调拨涉及到的其他流程工作,比如物资过磅、验收和盘存流程、出入库流程、物资领用流程等,都需按公司正常流程进行。
10、监察部负责物资调拨后台监控,对失廉失职及渎职行为进行稽查;企管部负责流程管理与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财务部负责调拨物资结算与账物处理工作。11、对于已签订年度合同的物资,在没有制定新的物资调拨流程前提下,按正常流程予以调拨、结算,与本制度的执行不向冲突。
五、物资调拨考核办法
1、未经商务部及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擅自与其他单位联系、调拨物资,处罚违规单位或责任人500元/次,且所产生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对于后续结算问题,商务部与财务部可不予受理。
2、商务部在接到物资调拨申请后,未按流程进行调拨物资议价、定价与合同签订工作,将处罚商务部500元/次,并按延期一天办理,累加处罚100元/天,直至办理完毕。
3、物资调拨部门未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物资调拨单》,或者未按调拨流程办事,导致双方推诿扯皮、结算工作出现滞后现象,将处罚违规部门或责任人300元/次。
4、对于物资调拨涉及到的其他公司正常流程工作,归口部门工作不到位,造成流程中断或拖延的,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并责令整改。
5、对于不执行本制度的行为或其他违反上述管理条例的行为,处罚违规单位100元/项,单次考核累加不超过1000元。
6、特殊情况下,物资调拨单位可紧急向本公司领导提出紧急调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通知商务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按紧急物资计划办理调拨业务,并在一周内,补上OA工作联系单流程,提供给财务部必需的结算依据;如物资调拨部门违反该条款内容,将处罚违规者500元/次。
7、对于失廉失职与渎职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公司制度流程的行为,按公司的制度文件考核标准进行处理。
六、物资调拨流程图
物资调拨流程总图
流程图说明
七、物资调拨单
物资调拨单
申请单位:申请时间:
物资名称生产厂家
数量
规格型号
调拨单价
调出单位调入单位
调拨原因
申请人:
申请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
调出方确认调入方确认
备注本《物资调拨单》一式三联,由调入方、调出方及财务部各留存一
份,以做结算依据、账物处理及资产核算使用。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三个月,无修订内容将自动转为公司正式制
度文件。
2、以上内容若与公司之前发布的其他管理制度有冲突的部分,以后者为准。
3、本办法由企管部负责管理执行并做出最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