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药抗体免疫原性分析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中文版定稿版
2019版FDA免疫原性指导原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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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FDA免疫原性指导原则解读经过指导原则发布后的仓促初读,已经梗概了此次正式版的重要变化内容。
相信大家还是想更加详细的了解正式版和Draft版的变化细节。
现对两个版本的变化进行系列解读,希望能给业内同仁提供有用的信息。
一、标题部分:从“Assay Development and Validation for Immunogenicity Testing of Therapeutic Protein Products”变成了“Immunogenicity Testing of TherapeuticProtein Products —Developing and Validating Assays for Anti-Drug AntibodyDetection”解读:语句描述进行了调整,重点从Draft版的方法调整到了新版的免疫原性检测上。
新的标题覆盖面更广,而且跟FDA现有的另2篇关于免疫原性的指导原则从标题上的一致性更好了。
从这个标题大有可以写一个系列的可能性了。
二、发行部门部分:去掉了“Center for Devices and Radiological Health (CDRH) ”解读:原因不明,不敢妄加揣测。
三、Introduction部分P5第一段第一句中,描述从“validation of immune assays”改为“validation of assays”解读:新描述更加准确,更好的涵盖了cell-based assay。
正式版在行文方面更加的严谨。
*类似的单词调整全文很多,不一一列举,仅解读重点部分。
P6第一行,描述中添加“some peptides, olignucleotides”解读:新描述更加体现了case by case的原则,对于分子量小,结构相对简单的小肽,核酸,免疫原性也是需要根据不同场景进行考量,不能一刀切。
根据产品的风险评级进行是否进行免疫原性或者如何进行免疫原性评级的策略制定。
抗体药物法规指导原则解读,方法开发及实例验证
![抗体药物法规指导原则解读,方法开发及实例验证](https://img.taocdn.com/s3/m/5fc9ce9e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c5.png)
抗体药物法规指导原则解读,方法开发及实例验证1. 引言1.1 概述在当前医药领域,抗体药物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策略正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对抗体药物研究认知的加深,相关的法规指导原则也逐渐完善并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对抗体药物法规指导原则进行解读,同时探讨方法开发与实例验证的相关内容。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文章进行整体概述,并明确文章结构。
其次,在第二部分将重点解读抗体药物法规指导原则,包括法规概述、指导原则解析以及应用范围及意义,旨在增加读者对相关方面的理解。
然后,在第三部分我们将详细阐述方法开发与优化的内容,包括方法选择与设计原则、试验方案制定要点以及数据分析和结果解读策略。
接下来,在第四部分中我们将通过具体实例验证和案例分析来展示抗体药物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涵盖实验流程介绍、结果展示与讨论以及成果验证和推广应用。
最后,在第五部分我们将总结研究工作,并展望未来抗体药物领域的发展方向。
1.3 目的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了解抗体药物法规指导原则的框架,并探讨方法开发与实例验证的具体内容。
通过对法规指导原则的解析,读者能够更好地掌握相关政策要求,有助于其在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合规操作。
同时,通过实例验证和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直观地了解抗体药物在具体应用中的效果,并为将来的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最终,我们希望本文能够促进抗体药物领域的进一步发展,为人类健康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2. 抗体药物法规指导原则解读2.1 法规概述抗体药物法规是针对研发、生产和上市的抗体药物所制定的一系列指导原则和标准。
这些法规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抗体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确保其能够带来临床应用的益处,并且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实现一致性。
抗体药物法规主要涉及到药品开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研究设计、临床实验、生产工艺控制以及药品审批等方面。
2.2 指导原则解析抗体药物法规中的指导原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质量要求:包括对抗体药物品质特征、纯度、杂质含量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其达到预期治疗效果。
FDA最新版-药物分析程序及方法验证指导原则-中文翻译版
![FDA最新版-药物分析程序及方法验证指导原则-中文翻译版](https://img.taocdn.com/s3/m/4c0ff263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68.png)
药品及生物制品的分析方法和方法验证指导原则目录1.介绍...................... (1)2.背景..................... .. (2)3.分析方法开发. ..................... . (3)4.分析程序内容.............................................. ......... ..................................... .. 3A.原则/范围 (4)B.仪器/设备............................................. . (4)C.操作参数.............................................. .. (4)D.试剂/标准............................................. . (4)E.样品制备.............................................. .. (4)F.标准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 (5)G.步骤......... ....................................... (5)H.系统适应性..... (5)I.计算 (5)J.数据报告 (5)5.参考标准和教材............................................ (6)6分析方法验证用于新药,仿制药,生物制品和DMF (6)A.非药典分析方法............................................. (6)B.验证特征 (7)C.药典分析方法............................................. .. (8)7.统计分析和模型 (8)A.统计 (8)B.模型 (8)8.生命周期管理分析程序 (9)A.重新验证 (9)B.分析方法的可比性研究............................................ . (10)1.另一种分析方法............................................... .. (10)2.分析方法转移的研究 (11)C.报告上市后变更已批准的新药,仿制药,或生物制品 (11)9.美国FDA方法验证............................................... . (12)10.参考文献前言本指导原则草案,定稿后,将代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目前关于这个话题目前的想法。
(最新整理)EUGMP附录15验证与确认中文版
![(最新整理)EUGMP附录15验证与确认中文版](https://img.taocdn.com/s3/m/2c3f73d56c85ec3a87c2c5e2.png)
EUGMP附录15验证与确认中文版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EUGMP附录15验证与确认中文版)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EUGMP附录15验证与确认中文版的全部内容。
验证与确认公布详细指南的法律依据:指令2001/83/EC第47款关于人药共同体代码,和2001/82/EC 第51款关于兽药共同体代码的要求。
本文件为指令2003/94/EC中制订的人药GMP以及指令 91/412/EEC兽药GMP原则和指南提供诠释.文件状态:修订变更理由:自从附录15在2001年公布以来,生产和法规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有必要对此附录进行更新以反映环境的变化.本次对附录15的修订考虑了欧洲药事法卷4第一部分其它部分的变化,与第二部分、附录11、ICH Q8 Q9 Q10以及Q11、QWP的工艺验证指南的关系,以及生产技术的变化.最后实施时间:2015年10月1日原则本附录描述了确认和验证的原则,该原则适用于药品生产用设施、设备、公用系统和工艺,也可用作活性物质的可选补充指南,但并不对欧盟药事法第4卷第二部分引入附加要求。
GMP要求生产商通过在产品和工艺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进行确认和验证,对其操作关键方面进行控制.所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设施、设备、公用系统和工艺计划变更均应进行正式记录,并评估其对验证状态和控制策略的影响.用于药品生产的计算机化系统也应根据附录11的要求进行验证。
同时还应考虑ICH Q8 Q9 Q10和Q11是的相关概念和指南要求。
通则质量风险管理的方法应贯穿药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作为质量风险管理系统的一部分,决定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时应基于对设施、设备、公用系统和工艺的论证和书面风险评估。
(完整word版)中药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完整word版)中药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99d0b982c77da26925c5b050.png)
中药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中药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是证明采用的方法是否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
在建立中药质量标准时,分析方法需经验证;在处方、工艺等变更或改变原分析方法时,也需对分析方法进行验证。
方法验证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药品标准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
需验证的分析项目有:鉴别试验、限量检查和含量测定,以及其他需控制成分(如残留物、添加剂等)的测定。
中药制剂溶出度、释放度等检查中,其溶出量等检测方法也应作必要验证。
验证内容有:准确度、精密度(包括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专属性、检测限、定量限、线性、范围和耐用性。
应视具体方法拟订验证的内容。
附表中列出的分析项目和相应的验证内容可供参考。
方法验证内容如下。
一、准确度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
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测试。
用于定量测定的分析方法均需做准确度验证1.测定方法的准确度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做加样回收测定,即于已知被测成分含量的供试品中再精密加入一定量的已知纯度的被测成分对照品,依法测定。
用实测值与供试品中含有量之差,除以加入对照品量计算回收率。
在加样回收试验中须注意对照品的加入量与供试品中被测成分含有量之和必须在标准曲线线性范围之内;加入的对照品的量要适当,过小则引起较大的相对误差,过大则干扰成分相对减少,真实性差。
回收率%=(C-A)/ B ×100%A:供试品所含被测成分量B:加入对照品量C:实测值2.数据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用6~9个测定结果进行评价,设3个不同浓度,每个浓度分别制备2~3份供试品溶液进行测定,一般中间浓度加入量与所取供试品含量之比控制在1:1左右。
应报告供试品中含有量、对照品加入量、测定结果和回收率(%)计算值,以及回收率(%)的相对标准偏差(RSD%)或可信限。
二、精密度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个均匀供试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
(完整版)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
![(完整版)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b5d26c76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9e.png)
(完整版)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一、准确度准确度系指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
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测定。
1.化学药含量测定方法的准确度原料药采用对照品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
制剂可在处方量空白辅料中,加入已知量被测物对照品进行测定。
如不能得到制剂辅料的全部组分,可向待测制剂中加人已知量的被测物对照品进行测定,或用所建立方法的测定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种方法测定结果进行比较。
准确度也可由所测定的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推算出来。
2.化学药杂质定量测定的准确度可向原料药或制剂处方量空白辅料中加人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
如不能得到杂质或降解产物对照品,可用所建立方法测定的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标准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
在不能测得杂质或降解产物的校正因子或不能测得对主成分的相对校正因子的情况下,可用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计算杂质含量。
应明确表明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 或面积比(% )。
3.中药化学成分测定方法的准确度可用对照品进行加样回收率测定,即向已知被测成分含量的供试品中再精密加人一定量的被测成分对照品,依法测定。
用实测值与供试品中含有量之差,除以加入对照品量计算回收率。
在加样回收试验中须注意对照品的加人量与供试品中被测成分含有量之和必须在标准曲线线性范围之内;加入对照品的量要适当,过小则引起较大的相对误差,过大则干扰成分相对减少,真实性差。
回收率:%= (C - A ) /S X 100%式中:A为供试品所含被测成分量;B 为加入对照品量;C 为实测值。
4.校正因子的准确度对色谱方法而言,绝对(或定量)校正因子是指单位面积的色谱峰代表的待测物质的量。
待测定物质与所选定的参照物质的绝对校正因子之比,即为相对校正因子。
相对校正因子计算法常应用于化学药有关物质的测定、中药材及其复方制剂中多指标成分的测定。
2020版药典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2020版药典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327877f302020740bf1e9b49.png)
2020版药典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分析方法验证(analytical method validation)的目的是证明建立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
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变更药品生产工艺或制剂组分、修订原分析方法时,需对分析方法进行验证。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包括理化分析方法和生物学测左方法,其中理化分析方法的验证原则与化学药品基本相同,所以可参照本指导原则进行,但在进行具体验证时还需要结合生物制品的特点考虑: 相对于理化分析方法而言,生物学测左方法存在更多的影响因素,因此本指导原则不涉及生物学测圧方法验证的内容。
验证的分析项目有:鉴别试验、杂质测立(限度或泄量分析)、含量测左(包括特性参数和含量/效价测立,苴中特性参数如:药物溶出度、释放度等)。
验证的指标有:准确度、精密度(包括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专属性、检测限、龙量限、线性、范围和耐用性。
在分析方法验证中,须用标准物质进行试验。
由于分析方法具有各自的特点,并随分析对象而变化,因此需要视具体情况拟订验证的指标。
表1中列岀的分析项目和相应的验证指标可供参考。
表1检验项目和验证指标越表1检验项目和验证指标① 已有重现性验证,不需验证中间精密度。
②如一种方法不够专属,可用其他分析方法予以补充。
③ 视具体情况予以验证。
方法验证内容如下。
一、专属性专属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产物、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分析方法能正确测定出被测物的能力。
鉴別反应、杂质检查和含量测泄方法,均应考察其专属性。
如方法专属性不强,应采用一种或多种不同原理的方法予以补充。
1.鉴别反应应能区分可能共存的物质或结构相似的化合物。
不含被测成分的供试品,以及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应均呈阴性反应。
2.含量测泄和杂质测圮采用的色谱法和英他分离方法,应附代表性图谱,以说明方法的专属性,并应标明诸成分在图中的位置,色谱法中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任杂质对照品可获得的情况下,对于含量测怎,试样中可加入杂质或辅料,考察测左结果是否受干扰,并可与未加杂质或辅料的试样比较测圧结果。
FDA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文版新药及新产品稳定性测试指南
![FDA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文版新药及新产品稳定性测试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4f287138998fcc22bcd10dd9.png)
FDA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文版新药及新产品稳定性测试指南本指南代表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目前对这一主题的思考。
它不为任何人创造或赋予任何权利,也不为约束FDA或公众而运作。
如果这种办法符合适用的法规和条例的要求,则可采用其他办法。
本指南是对新药物质和产品Q1A 稳定性测试的修订(1994年9月)。
修订的目的是向某些章节添加信息,并向指南的其他章节提供澄清。
I. 导言(1)A. 指导意见的目标(1.1)本指南旨在界定在欧洲联盟(欧盟)、日本和美国三个区域内,新药物或药物产品的稳定性数据包足以申请注册。
它不寻求解决在世界其他地区登记或出口的测试问题。
该指南举例说明了新药物质和产品的核心稳定性数据包,但留下了足够的灵活性,以涵盖由于具体的科学考虑和所评估材料的特点而可能遇到的各种不同的实际情况。
如果有科学上合理的理由,可以采用其他办法。
B. 指导意见的范围(1.2)该指南涉及在新分子实体和相关药物产品的注册申请中提交的信息。
本指南目前不寻求涵盖为缩写或缩写应用程序、变体或临床试验应用提交的信息。
本指南不包括在其拟议的容器关闭中对特定剂型进行取样和测试的具体细节。
关于新剂型和生物技术/生物产品的进一步指导意见分别载于ICH指南Q1C和Q5C。
C. 一般原则(1.3)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提供证据,说明在温度,湿度和光照等多种环境因素的影响下,药物物质或药物产品的质量如何随时间变化,并建立药物物质的重测期或药物产品的保质期和推荐的储存条件。
本指南中定义的测试条件的选择是基于对欧盟、日本和美国三个地区气候条件影响的分析。
世界任何地区的平均动力学温度都可以从气候数据中得出,世界可分为四个气候区I-IV。
本指南涉及第一和第二气候区。
已确定的原则是,在欧盟、日本和美国三个区域中的任何一个区域生成的稳定信息将为其他两个区域相互接受,条件是这些信息符合本指南,标签符合国家/区域要求。
II. 指导(2)A. 药物物质(2.1)1。
Q2(R1)中英文对照
![Q2(R1)中英文对照](https://img.taocdn.com/s3/m/b293b1c3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e1.png)
Q2(R1)中英⽂对照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HUMAN USE⼈⽤药品的注册要求ICH HARMONISED TRIPARTITE GUIDELINEICH协调的三⽅指导原则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DURES: TEXT ANDMETHODOLOGY分析⽅法验证:正⽂和⽅法学Q2(R1)Current Step 4 version现⾏第4阶段版本Parent Guideline dated 27 October 1994最初指导原则起于1994年10⽉27⽇(Complementary Guideline on Methodology dated 6 November 1996incorporated in November 2005)(⽅法学补充指导原则完成于1996年11⽉6⽇,于2005年11⽉合并)This Guideline has been developed by the appropriate ICH Expert Working Group and has been subject to consultation by the regulatory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CH Process. At Step 4 of the Process the final draft is recommended for adoption to the regulatory bodies of the European Union, Japan and USA.此指导原则由适当的ICH专家⼯作组起草,经调整团磋商,于ICH过程⼀致。
在第四阶段,最终的草案推荐给欧盟,⽇本和美国的监管机构采⽤。
Q2(R1) Document Historydeveloped to complement the Parent GuidelinePART I:TEXT ON 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DURES分析⽅法验证⽂件ICH Harmonised Tripartite GuidelineICH协调三⽅指导原则Having reached Step 4 of the ICH Process at the ICH Steering Committee meeting on 27 October 1994, this guideline is recommended for adoption tothe three regulatory parties to ICH1994年10⽉27⽇的ICH策划委员会会议已经进⼊了ICH进程的第4阶段,此指导原则推荐给ICH三个监管部门采纳1. IntroductionThis document presents a discussion of the characteristics for consideration during the validation of the analytical procedures included as part of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s submitted within the EC, Japan and USA. This document does not necessarily seek to cover the testing that may be required for registration in, or export to, other areas of the world. Furthermore, this text presentation serves as a collection of terms, and their definitions, and is not intended to provide direction on how to accomplish validation. These terms and definitions are meant to bridge the differences that often exist between various compendia and regulators of the EC, Japan and USA.1.介绍作为递交给欧共体,⽇本和美国新药注册申请资料的⼀部分,对分析⽅法验证需考虑事项的特征的讨论在此⽂件呈现出来。
2020与2015版药典通则修订对比 9101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2020与2015版药典通则修订对比 9101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b75a3562941ea76e59fa0438.png)
注释:红色带中间横线的文字表示在2020版药典删除了的2015版内容;蓝色字表示2020版药典新增加的。
9101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analytical method validation)的目的是证明采用建立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
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时,分析方法需经验证;在药品生产工艺变更、制剂的组分变更、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时,则质量标准分析方法也需进行验证。
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变更药品生产工艺或制剂组分、修订原分析方法时,需对分析方法进行验证。
方法验证的理由、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药品质量标准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包括理化分析方法和生物学测定方法,其中理化分析方法的验证原则与化学药品基本相同,所以可参照本指导原则进行,但在进行具体验证时还需要结合生物制品的特点考虑;相对于理化分析方法而言,生物学测定方法存在更多的影响因素,因此本指导原则不涉及生物学测定方法验证的内容。
验证的分析项目有:鉴别试验、限量或定量检查、原料药或制剂中有效成分含量测定,以及制剂中其他成分(如防腐剂等,中药中其他残留物、添加剂等)的测定。
药品溶出度、释放度等检查中,其溶出量等的测定方法也应进行必要验证。
鉴别试验、杂质测定(限度或定量分析)、含量测定(包括特性参数和含量/效价测定,其中特性参数如:药物溶出度、释放度等)。
验证的指标有:专属性、准确度、精密度(包括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专属性、检测限、定量限、线性、范围和耐用性。
在分析方法验证中,须采用标准物质进行试验。
由于分析方法具有各自的特点,并随分析对象而变化,因此需要视具体方法情况拟订验证的指标。
表1中列出的分析项目和相应的验证指标可供参考。
②如一种方法不够专属,可用其他分析方法予以补充。
③视具体情况予以验证。
方法验证内容如下。
三一、专属性专属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产物、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分析方法能正确测定出被测物的能力。
2020与2015版药典通则修订对比 9101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2020与2015版药典通则修订对比 9101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b75a3562941ea76e59fa0438.png)
注释:红色带中间横线的文字表示在2020版药典删除了的2015版内容;蓝色字表示2020版药典新增加的。
9101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analytical method validation)的目的是证明采用建立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
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时,分析方法需经验证;在药品生产工艺变更、制剂的组分变更、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时,则质量标准分析方法也需进行验证。
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变更药品生产工艺或制剂组分、修订原分析方法时,需对分析方法进行验证。
方法验证的理由、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药品质量标准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包括理化分析方法和生物学测定方法,其中理化分析方法的验证原则与化学药品基本相同,所以可参照本指导原则进行,但在进行具体验证时还需要结合生物制品的特点考虑;相对于理化分析方法而言,生物学测定方法存在更多的影响因素,因此本指导原则不涉及生物学测定方法验证的内容。
验证的分析项目有:鉴别试验、限量或定量检查、原料药或制剂中有效成分含量测定,以及制剂中其他成分(如防腐剂等,中药中其他残留物、添加剂等)的测定。
药品溶出度、释放度等检查中,其溶出量等的测定方法也应进行必要验证。
鉴别试验、杂质测定(限度或定量分析)、含量测定(包括特性参数和含量/效价测定,其中特性参数如:药物溶出度、释放度等)。
验证的指标有:专属性、准确度、精密度(包括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专属性、检测限、定量限、线性、范围和耐用性。
在分析方法验证中,须采用标准物质进行试验。
由于分析方法具有各自的特点,并随分析对象而变化,因此需要视具体方法情况拟订验证的指标。
表1中列出的分析项目和相应的验证指标可供参考。
②如一种方法不够专属,可用其他分析方法予以补充。
③视具体情况予以验证。
方法验证内容如下。
三一、专属性专属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产物、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分析方法能正确测定出被测物的能力。
抗药抗体免疫原性分析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中文版)
![抗药抗体免疫原性分析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中文版)](https://img.taocdn.com/s3/m/ead1200d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ef.png)
抗药抗体免疫原性分析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中文版)抗药抗体免疫原性分析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摘要:几乎所有的生物制药产品都会引起一定的抗药抗体(anti-drug antibody,ADA)反应,抗药抗体反应可能会降低药物疗效或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
在人体内,抗药抗体通常不会引起明显的临床反应。
但是对于某些治疗性蛋白质,抗药抗体反应能引起各种临床的不良反应,包括温和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
临床前研究表明,抗药抗体能对药物暴露、药物毒性作用、药物代谢动力学、药物效应动力学等造成影响。
因此治疗性蛋白质的免疫原性引起了临床医生、药企及监管机构的注意。
为了评估生物药物分子的免疫原性,以及将实验结果与临床事件联系起来,在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中,很有必要开发可靠的能够有效评估抗药抗体反应的实验方法。
这里方法学验证显得尤为重要,并且方法学验证是药物上市申请必不可少的。
现行的监管文件对于免疫分析方法的验证的指导相当有限,特别是缺乏有关免疫原性分析方法的验证的指导。
因此,本文对抗药抗体免疫分析方法的验证提供科学的建议。
在现有的关于生物分析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加入独特的性能验证。
笔者建议采用实验和统计学的方法进行免疫分析的方法学验证。
这些建议被视为最佳的例子,旨在促进整个医药行业形成一个更加统一的抗体检测方法。
1.简介:生物制药产品包括氨基酸聚合物、碳水化合物或核酸,一般通过人细胞系、哺乳动物细胞或细菌进行表达,比常规的小分子药物更大(一般大于1~3KD)。
由于以上特性,生物制药产品引起免疫反应的潜力更大。
生物制药的免疫原性与产品的内在因素(种属特异性表位、外源性、糖基化程度、聚合或变性程度、杂质和制剂)、外在因素(给药途径、慢性或急性给药、药代动力学及内源性当量)、患者因素(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抑制、和替代疗法)相关。
抗药抗体反应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临床症状,包括过敏、自身免疫和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例如,药物中和、生物分布异常和药物清除率增强等均可能会使药物的的疗效发生改变)。
《中国药典》2020—免疫化学法国家药品标准公示稿
![《中国药典》2020—免疫化学法国家药品标准公示稿](https://img.taocdn.com/s3/m/5068ac31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f4.png)
《中国药典》2020—免疫化学法国家药品标准公示稿免疫化学法免疫化学法是利用抗原抗体在适宜条件下发生特异性、可逆性和非共价结合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的原理,采用不同技术对抗原或抗体待测物进行定性、定量或定位检测的一种分析方法。
该法可广泛用于生物原料药或制剂的鉴别试验、纯度与杂质分析、含量或生物活性/效价测定及稳定性等质量属性的监测。
根据对抗原或抗体是否进行标记,免疫化学法可分为标记免疫化学法和非标记免疫化学法。
标记免疫化学法可采用酶、荧光基团、发光基团或放射性核素等作为标记物,常见方法有酶联免疫吸附法、免疫印迹法、免疫荧光分析法、发光免疫分析法、放射免疫分析法等。
非标记免疫化学法常见方法有免疫沉淀法、免疫电泳法、凝集反应等。
各类方法的优缺点和典型用途见附表。
在免疫化学法的方法开发阶段,可使用不同的实验设计(DOE)考察多种因素和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实验结果的影响,还可设定适宜的系统适用性要求以判定实验结果的有效性。
免疫化学法开发时的主要问题为交叉反应,应通过严格筛选试剂来控制交叉反应,实验中使用的试剂一般有关键试剂和非关键试剂:关键试剂是特定免疫化学法中所特有和专用的,其成分或稳定性有细小变化即会影响实验结果;非关键试剂是指成分上有一定改变也不影响免疫化学法检测性能的试剂。
免疫化学法的建立既可采用自制试剂,也可采用商品化的试剂盒。
对于采用自制试剂的,抗体的选择至关重要,其决定了方法的特异性和灵敏度,应根据实验的预期用途来选择合适的抗体;另外还需关注自建方法的检测范围、定量区间、检测稀释液的选择、试剂不同批次间的差异性和标准化的操作等。
对于采用商品化试剂盒的,需考察供试品的适用性,如用于供试品中低浓度杂质残留等检测时,尤其要关注高浓度制品本身的组分是否会对残留杂质的检测产生干扰;同时还需考察试剂盒推荐的数据拟合模型的适用性,并关注检测稀释液的适宜性和试剂盒不同批次间的一致性。
对新建立的免疫化学法进行验证时,应系统地拟定实验方案、分析步骤和可接受标准,还需对系统适用性要求进行进一步确认。
2020版药典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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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药典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分析方法验证(analytical method validation)的目的是证明建立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
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变更药品生产工艺或制剂组分、修订原分析方法时,需对分析方法进行验证。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包括理化分析方法和生物学测左方法,其中理化分析方法的验证原则与化学药品基本相同,所以可参照本指导原则进行,但在进行具体验证时还需要结合生物制品的特点考虑: 相对于理化分析方法而言,生物学测左方法存在更多的影响因素,因此本指导原则不涉及生物学测圧方法验证的内容。
验证的分析项目有:鉴别试验、杂质测立(限度或泄量分析)、含量测左(包括特性参数和含量/效价测立,苴中特性参数如:药物溶出度、释放度等)。
验证的指标有:准确度、精密度(包括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专属性、检测限、龙量限、线性、范围和耐用性。
在分析方法验证中,须用标准物质进行试验。
由于分析方法具有各自的特点,并随分析对象而变化,因此需要视具体情况拟订验证的指标。
表1中列岀的分析项目和相应的验证指标可供参考。
表1检验项目和验证指标越表1检验项目和验证指标① 已有重现性验证,不需验证中间精密度。
②如一种方法不够专属,可用其他分析方法予以补充。
③ 视具体情况予以验证。
方法验证内容如下。
一、专属性专属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产物、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分析方法能正确测定出被测物的能力。
鉴別反应、杂质检查和含量测泄方法,均应考察其专属性。
如方法专属性不强,应采用一种或多种不同原理的方法予以补充。
1.鉴别反应应能区分可能共存的物质或结构相似的化合物。
不含被测成分的供试品,以及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应均呈阴性反应。
2.含量测泄和杂质测圮采用的色谱法和英他分离方法,应附代表性图谱,以说明方法的专属性,并应标明诸成分在图中的位置,色谱法中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任杂质对照品可获得的情况下,对于含量测怎,试样中可加入杂质或辅料,考察测左结果是否受干扰,并可与未加杂质或辅料的试样比较测圧结果。
FDA分析方法验证指南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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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
B.分析报告单 对于非官方标准品,在申请的分析方法和控制章节中应当要提供该标准品的分析报告
四、标准品
A.标准品的类型 可以从 USP/NF 处或其它官方(比如说,CBER,21CFR 610.20)获得标准品 (也就是一级
对照品)。如果不能确定一标准品的来源是否会被 FDA 认为是官方来源,申请者应当要向适 当的化学评审人员咨询。如果没有官方来源,则被用来作标准品的物质应当要有尽可能高的 纯度,并得到充分界定。
B.取样………………………………………………………………………
C.仪器和仪器参数…………………………………………………………………………
E.系统适应性实验………………………………………………………….
F.标准品的制备……………………………………………………………..
G.操作过程…………………………………………………………………….
H.操作程序……………………………………………………………………
I.计算…………………………………………………………………………
J.结果报告…………………………………………………………………….
1.通则……………………………………………………………………
C. 稳定性指示分析 稳定性指示分析是能检测出原料药或制剂的某些性质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出现的变化的
定量分析方法。 稳定性指示分析能不受降解产物,工艺杂质,赋形剂或其它潜在杂质的影响而准确测定
其中的活性成分。 如果申请者递交了用于放行检测的非稳定性指示分析方法,则应当要有能定性和定量地
监测杂质,包括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对其进行补充。稳定性试验中所用的含量分析方法应 当要有稳定性指示能力,除非有科学的理由能证明其合理性。
9101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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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analytical method validation)的目的是证明采用建立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
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时,分析方法需经验证;在药品生产工艺变更、制剂的组分变更、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时,则质量标准分析方法也需进行验证。
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变更药品生产工艺或制剂组分、修订原分析方法时,需对分析方法进行①已有重现性验证,不需验证中间精密度。
②如一种方法不够专属,可用其他分析方法予以补充。
③视具体情况予以验证。
一二、准确度准确度系指采用该所建立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比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
准确度应在规定的线性范围内测定试验。
准确度也可由所测定的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推算出来。
1.化学药含量测定方法的准确度原料药采用对照品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供试品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所测定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
制剂可在处方量空白辅料中,加入已知量被测物对照品进行测定。
如不能得到制剂辅料的全部组分,可向待测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进行测定,或用所建立方法的测定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种个方法测定结果进行比较。
准确度也可由所测定的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推算出来。
对色谱方法而言,绝对(或定量)校正因子是指单位面积的色谱峰代表的待测物质的量。
待测定物质与所选定的参照物质的绝对校正因子之比,即为相对校正因子。
相对校正因子计算法常应用于化学药有关物质的测定、中药材及其复方制剂中多指标成分的测定。
校正因子的表示方法很多,本指导原则中的校正因子是指气相色谱法和髙效液相色谱法中的相对重量校正因子。
相对校正因子可采用替代物(对照品)和被替代物(待测物)标准曲线斜率比值进行比较获得;采用紫外吸收检测器时,可将替代物(对照品)和被替代物(待测物)在规定波长和溶剂条件下的吸收系数比值进行比较,计算获得。
54. 数据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取同一浓度(相当于100%浓度水平)的供试品,用至少测定6份样品的结果进行评价;或设计*此表源自AOAC《Guidelines for Single Laboratory Validation of Chemical Methods for Dietary Supplements and Botanicals》二三、精密度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同一份均匀供试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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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药抗体免疫原性分析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中文版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抗药抗体免疫原性分析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摘要:几乎所有的生物制药产品都会引起一定的抗药抗体(anti-drug antibody,ADA)反应,抗药抗体反应可能会降低药物疗效或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
在人体内,抗药抗体通常不会引起明显的临床反应。
但是对于某些治疗性蛋白质,抗药抗体反应能引起各种临床的不良反应,包括温和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
临床前研究表明,抗药抗体能对药物暴露、药物毒性作用、药物代谢动力学、药物效应动力学等造成影响。
因此治疗性蛋白质的免疫原性引起了临床医生、药企及监管机构的注意。
为了评估生物药物分子的免疫原性,以及将实验结果与临床事件联系起来,在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中,很有必要开发可靠的能够有效评估抗药抗体反应的实验方法。
这里方法学验证显得尤为重要,并且方法学验证是药物上市申请必不可少的。
现行的监管文件对于免疫分析方法的验证的指导相当有限,特别是缺乏有关免疫原性分析方法的验证的指导。
因此,本文对抗药抗体免疫分析方法的验证提供科学的建议。
在现有的关于生物分析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加入独特的性能验证。
笔者建议采用实验和统计学的方法进行免疫分析的方法学验证。
这些建议被视为最佳的例子,旨在促进整个医药行业形成一个更加统一的抗体检测方法。
1.简介:生物制药产品包括氨基酸聚合物、碳水化合物或核酸,一般通过人细胞系、哺乳动物细胞或细菌进行表达,比常规的小分子药物更大(一般大于1~3KD)。
由于以上特性,生物制药产品引起免疫反应的潜力更大。
生物制药的免疫原性与产品的内在因素(种属特异性表位、外源性、糖基化程度、聚合或变性程度、杂质和制剂)、外在因素(给药途径、慢性或急性给药、药代动力学及内源性当量)、患者因素(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抑制、和替代疗法)相关。
抗药抗体反应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临床症状,包括过敏、自身免疫和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例如,药物中和、生物分布异常和药物清除率增强等均可能会使药物的的疗效发生改变)。
药物引起的免疫反应是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指标,这也是监管机构、生产企业、临床医生和患者共同关注的。
因此,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欧盟、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监管机构均要求通过药理学或毒理学相关的方法对抗药抗体进行评估。
免疫原性与临床症状之间的相关性的研究依赖于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中对于抗药抗体的客观检测和表征。
因此免疫原性生物分析方法在用于检测研究样本之前应进行适当的开发及验证。
已有出版物提供了关于抗药抗体检测和表征的策略、方法开发及优化等方面的指南。
方法学验证是对分析方法的评价,通过特定的实验室方法表明采用的分析方法适用于相应的检测要求。
具体到抗药抗体的检测方法,验证就是指证明该方法能可靠的(例如一致性和重复性)在复杂的生物基质(血清或血浆)中检测出低量的药物特异性抗体。
方法学验证应该通过预先研究阶段和研究阶段两个阶段进行,预先研究阶段是指在分析样品之前的工作,研究阶段是指样品的分析工作,预先研究阶段和研究阶段对于表明分析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控性同等重要。
本文主要介绍抗药抗体免疫分析方法验证的主要性能特征,推荐方法学验证相关的方法和措施。
本指南应当被视为最佳实践范例,考虑到具体实际分析方法时,在保持科学合理性和客观性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替代方法。
若采用替代方法,建议与监管机构进行充分讨论。
以细胞功能为基础的中和抗药抗体生物检测和细胞介导的免疫分析不在本指南的讨论范围内。
2.方法2.1 抗药抗体检测临床和非临床研究通常是通过对治疗引起的抗药抗体反应的检测和表征来评估药物的免疫原性。
目前可通过多种方法可用于抗药抗体的检测,包括酶联免疫法(ELISA)、放射免疫检定法(RIA)、放射免疫沉淀法(RIPA)、表面等离子体共振(SPR)、电化学发光法(ECL)。
每一种检测方法均有其优点和局限性,在最近的文章中已进行过讨论[8,14]。
不管是采用何种方法,在方法开发和优化后均应进行正式的方法学验证,以保证该方法适合相应的检测要求。
因此可以预测,本指南的验证建议适用于大部分的抗药抗体免疫检测。
研究人员应根据检测系统的特点确定合适的方法学验证方案。
临床研究中抗药抗体的检测和表征通常包括四种不同类型的方法。
抗药抗体检测试验通常包括筛选试验和特异性确证试验,表征试验通常包括抗体滴定和中和抗体检测[10]。
应用到具体研究样本时,抗药抗体分析试验需要两个关键决策参数,分别为筛选试验的筛选临界点(screening cut point)和特异性确证试验的特异性临界点(specificity cut point)。
筛选临界点有助于抗药抗体检测结果的分类,高于筛选临界点为活性样品(活性样品通常为潜在阳性样品),低于临界点为无活性样品。
活性样品通过特异性确证试验(如竞争性药物抑制信号通路)检测是阳性(特异性活性)还是阴性(非特异性活性)。
特异性临界点为抑制信号通路所需的样品量,也就是具体药物的抗药抗体,需要通过试验确定。
抗药抗体的检测方法通常是非定量试验(有时是半定量试验),因为没有可用的标准化的物种特异性的抗药抗体作为校正标准品[15]。
阳性对照一般都是内部开发的(例如单克隆抗体或高免血清的多克隆抗体),不可能将受试者检测到的所有抗药抗体作为阳性对照。
如果准备使用质量单位标示抗药抗体水平,那应该证明标准品和试验样品的平行性,以确定样品的浓度的准确性[8,10]。
若未证明样品与标准品间的平行性,则准确性是可疑的。
滴定法是另一种评估抗体水平的方法,该方法不同样品稀释间容易缺乏平行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研究表明,滴定法适用于抗体水平的评估。
几十年来,临床上感染、自身免疫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以及预防接种等都采用这一方法[16~22]。
滴定法比较抗药抗体反应更为简便且所需的验证工作更少,因为其不需要再对不同产品的抗药抗体与标准品间的平行性进行详细描述与证明。
此外质量单位法每当标准品品改变时均需要进行重新验证。
综上所述,两种方法都无法提供准确的定量数据。
因此,赞助商建议采用相对浓度(质量单位)或滴度表示抗药抗体水平。
某些监管机构会更倾向于使用滴度单位。
滴度是仍能产生阳性结果的最大稀释倍数的倒数。
在方法的开发和优化阶段,应先确定方法并进行记录,例如选择所需的试剂、最佳浓度、预期样品所需的最大稀释倍数等。
这些需要研究人员在预先研究阶段进行简单或重复确证。
本文假定以下属性在验证之前已被确证:免疫分析方案及方法设计,分析基质的类型,最大稀释倍数(MRD)、试剂的最佳浓度、酶标板的均匀性评估(如位置的影响、漂移等)。
监管机构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的数据支持。
在方法的开发和优化阶段,通过对对照品的检测,对方法的变异性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2.2 统计学的应用降低验证过程中的主观作用是本文的重点之一。
为了确保实验的客观性必须依靠于统计手段。
由于大多数研究者无法获得统计学家的服务,本文提供了简单且足够严格和有效的统计学方法。
所涉及的统计计算都可以采用商业统计软件进行计算,计算过程不需要经验丰富的统计学家。
然而,如果有统计学家协助进行验证实验设计和数据处理的话,统计学的应用可能会比本文提供的更为严格和有效。
3.预研究验证临床和非临床研究中在开始样品生物分析前的验证试验称为预研究验证,它主要从数学和可定量方面描述分析方法的性能特征[8]。
预验证(prevalidation)是指研究工作启动前的筹备工作,两者不能混淆。
另一方面,在研究验证是指监控整个方法使用过程的性能特征,以确保方法的有效性和数据的可靠性。
通过完整的方法开发和优化后,分析方法应具备验证的条件,如优化试验数据表明检测方法具有潜在的可靠性和适用于相应的检测要求。
方法的可靠性依赖于分析设备和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转以及试验人员的熟练程度。
本质上,分析方法是包含多个因素的整体系统而不仅仅是试剂而已。
验证方法应包括系统适用性,这属于在研究验证范畴。
建议开始预研究验证之前制定相应的验证实验方案或验证实验标准操作程序(SOP),验证实验方案应说明该方法的预期目的、分析方法的详细说明、待验证的性能特征以及精密度、稳健性、稳定性和耐用性的预期验收标准。
此外建议在验证实验方案中加入适当的实验细节和数据处理步骤,这样可以为验证人员提供一个明确的指导以确保更好的处理数据。
抗药抗体检测应建立相应的验收标准,有助于确保在研阶段的试验的有效性。
为此,应通过对验证过程中获得的数据进行统计评价后建立用于质控的系统适用性标准(可接受范围)。
此外,在研验证阶段中间精密度试验,对照品和样品检测也应有相应的验收标准。
当在研验证阶段的分析数据不符合验收标准时,应拒绝该数据。
在预研验证阶段不应建立验收标准,因为这可能会使某些验证数据被排除,导致不能准确估计分析误差。
除了可明原因(如技术误差)、有意或无意偏离实验方案所得分析数据应被剔除外,预研阶段的所有分析数据都应计算在内。
目前,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国际协调会议(ICH)和美国药典的指导性文件阐述了定量检测的分析验证应研究的一般性能特点[23~25]。
由于抗药抗体免疫分析属于半定量检测,所以有些要求并不不适用。
对于抗药抗体免疫分析方法学验证,应对以下9项参数进行测定:1. 筛选临界点2.确证临界点3.灵敏度*4.系统适用性控制(QCs)验收标准5.耐药性*6.精密度7.鲁棒性8.稳定性*9.耐用性(有条件时)如果分析方法的开发和优化过程已充分说明并得到适当记录,在预研验证阶段不需要对以上标有*的参数进行重复验证,尽管验证报告中应提供相关的数据。
如果最终的方法有所变动的话,预研验证阶段应重新测定。
抗药抗体检测方法开发阶段的预期用途和产品上市后的用途可能会不同。
例如,在开发早期只有一个分析人员进行试验,开发工作完成后和上市后可能会有多个分析人员进行试验。
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验证要求应随着检测方法应用的改变而改变。
然后,在药物申请期间还是应对以上列出的参数进行验证。
传统分析方法的稀释线性测试不适用于抗药抗体检测。
当使用滴度标示抗药抗体反应时,需要使用阳性对照,或者最好使用累积抗药抗体阳性样品,在合理稀释范围内不出现异常非线性。
通常,在方法开发阶段都会包括最大稀释浓度(MRD)的选择,验证阶段不需要进行重复测定。
如果出现前带效应,建议选择一个不受前带效应影响的MRD,或者采用多种稀释样品。
稀释线性信息有助于设计系统适应性质量控制。
3.1筛选临界点筛选临界点定义为筛选试验的响应水平,响应值高于该临界点的样品为活性样品(或者称为潜在阳性),响应值低于该临界点的样品为阴性样品。
一个有效的筛选临界点需要在预研究验证阶段对一些列样品测定值进行系统性的统计分析确定,所使用的样品要求来自代表药物使用目标群体或受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