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一高教师培训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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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一高
教师培训奖惩制度
1、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培训,不参加培训者取消其上岗资格。
2、教师参加培训要按时出席,无故缺席三次视为培训不合格。
3、骨干教师在培训中不起骨干作用,培训工作不突出,取消骨干资格。
4、新教师培训不合格,下学期不允许进课堂。
5、增加培训在教师工作考核中的分值,培训工作表现尤为突出者,考核中加分。评优、评骨干优先。
6、在上级组织的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学大奖赛中获奖,考核中加分。
7、撰写论文在上级获奖或公开发表,考核中加分。
8、培训考核不合格,不能评优、晋级、评骨干。
中牟一高
教师培训学习制度
1.针对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的一责任人。
2.参加培训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每位教师必须参加培训。
3.学校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教研活动。
4.开展分层次培训,骨干教师,后备骨干教师,新教师要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专项培训,培训不合格者骨干教师和后备骨干教师取消其资格,新教师不允许上岗。
5.教师参加培训时,要认真记录,并做到及时消化,应用于教学研究。
6.教师必须按时完成自修内容,学校定期测试。
7.制定考核细则,加强对培训工作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教师聘任,晋级,评优挂钩。
8.加强培训者培训,提高培训者素质。
9.落实有关培训文件精神,保证培训资金按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