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土地利用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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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土地产权制度

世界各国土地产权制度

世界各国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其产权制度在各国都有着不同的规定和特点。

了解世界各国的土地产权制度,对于理解各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在欧洲,许多国家的土地产权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复杂的法律体系。

以英国为例,土地产权分为自由保有地产权和租赁地产权。

自由保有地产权又可细分为绝对自由保有地产权和限定继承地产权等。

这种复杂的产权划分反映了英国历史上土地所有权的演变和社会阶层的差异。

法国的土地产权制度则强调土地的公共利益和规划。

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划和管理,以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城乡发展的协调。

同时,法国的土地所有权相对集中,私人拥有土地的比例相对较低。

德国的土地产权制度注重土地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土地交易也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此外,德国在土地利用方面强调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土地的开发和建设有着严格的环境评估和审批程序。

在北美洲,美国的土地产权制度具有独特的特点。

大部分土地为私人所有,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拥有相当数量的土地。

私人土地所有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处置其土地,包括买卖、租赁和开发等。

然而,政府对于土地的用途和开发也有着一定的监管权力,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环境保护。

加拿大的土地产权制度与美国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差异。

在加拿大,土地的所有权分为皇家土地、私人土地和原住民土地。

皇家土地由政府管理和控制,用于公共服务和资源保护等目的。

私人土地所有者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土地的处置权,但同样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亚洲国家的土地产权制度也各具特色。

日本的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公共所有和私人所有三种形式。

在城市地区,土地的利用受到严格的规划和管理,以应对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需求和环境问题。

中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国家对土地的用途进行严格的规划和管理,以保障粮食安全、城市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

借鉴德国经验 助推我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借鉴德国经验  助推我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借鉴德国经验助推我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1. 引言1.1 介绍德国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的经验德国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的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德国强调整合城乡土地规划,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过统一规划、准确划定土地用途范围,确保城市与农村地区的协调发展。

德国注重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德国还积极推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提供各类金融支持和政策激励,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这些举措,德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球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经验。

1.2 阐述我国土地综合整治面临的挑战我国土地综合整治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包括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土地闲置浪费现象严重等。

我国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十分突出。

由于土地资源过度集中利用和浪费,导致部分地区土地资源匮乏,而另一些地区却存在大量未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配置。

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我国土地综合整治中的重要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持续增长,城市用地不断扩大,而农村地区却存在着大量的“空心化”现象,农村土地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城乡发展失衡日益加剧。

农村土地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大量农用地被闲置或者随意乱占,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我国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面亟需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实现城乡统一规划,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引导土地金融支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内容结束】。

2. 正文2.1 德国土地综合整治的成功经验1. 综合规划:德国在土地综合整治方面注重综合规划,将城市规划与乡村规划相结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过综合规划,德国有效整合土地资源,保障城乡规划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2. 参与决策:德国注重民众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决策过程,通过民主参与的方式,确保规划方案符合公众利益,增强社会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3. 法律法规:德国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土地综合整治行为,保障公平公正。

国外国家遥感技术实施土地利用变化监测的典型案例

国外国家遥感技术实施土地利用变化监测的典型案例

国外国家遥感技术实施土地利用变化监测的典型案例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工作,它对于了解土地利用类型的分布情况、监测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以及制定相应的土地管理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外,很多国家利用遥感技术实施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外国家遥感技术实施土地利用变化监测的典型案例。

1. 美国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案例:美国是应用遥感技术进行土地利用变化监测的先行者之一。

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通过Landsat系列卫星,每年获取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用于监测美国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

通过这些遥感影像,美国可以准确判断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例如,林地变为耕地、湿地变为工业用地等。

这些数据为美国的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提供了重要的科学支持。

2. 加拿大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案例:加拿大是世界上土地资源辽阔丰富的国家之一,因此,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对于加拿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拿大借助卫星遥感技术,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工作。

例如,加拿大国家统计局(Statistics Canada)结合遥感影像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监测农业用地、森林用地和城市用地的变化情况。

这些监测数据有助于加拿大政府制定相应的土地管理政策,保护农业和森林资源,促进城市规划发展。

3. 澳大利亚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案例:澳大利亚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国家,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对于澳大利亚的土地资源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澳大利亚国家土地管理局(National Land and Water Resources Audit)利用遥感技术监测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并将监测结果与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提供详细的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和分析报告。

这些数据和报告对于澳大利亚的自然资源保护、农业发展和城市规划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4. 德国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案例:德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对于其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德国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德国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分类号:B H4
中国国土资源报/2001年/04月/20日/第003版/
国际博览
德国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李岩
启示一:必须保证规划优先原则
德国城市规划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860年至1910年为第一阶段,即所谓被动式规划阶段。

在这期间规划工作只不过是画画道路红线,至于红线内土地的使用性质,任凭自由竞争。

1910年至1960年为第二阶段,是为主动式规划阶段,这时期规划工作已有一定预测,根据城市发展趋势预选安排城市各项用地,但规划本身对城市发展无重大影响。

1960年以后为第三阶段,即发展式规划阶段,城市规划至此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时期规划工作带有明显的政治、多学科性和群众性。

对社会经济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作为编制规划的依据,而规划又反过来通过投资计划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调节作用。

启示二:科学的用地分类方法是科学规划的前提
德国城市用地,尤其是建造用地分类方法很有特色,也较为科学。

一般划分居住用地、混合用地、工业用地、特别用地共四种类型,每一种类型又有次一级用地区片构成,如核心区、混合区、居住区等,而这些区片的有关具体规定,即在此用地范围内允许建造什么,不允许建造什么,在 建造用地规范 中均有详细说明。

根据这种城市用地分类方法编制出来的土地利用规划能较为清晰地表现城市结构规划思想,具有较为明确的意向性和指导性。

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这样即便于土地利用规划较为顺利地发展到建造规划;又便于规划管理部门掌握。

它与城市用地的内在价值规律相吻合,同时有助于城市空间艺术的布局与组织。

德国现行土地制度PPT课件

德国现行土地制度PPT课件

被征收土地的交易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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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程序
• 1)征收申请
(2)口头审理的准备
(3)征收程序的申请
(4)颁发许可 (5)协议的达成
(6)征收机构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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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 德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内容因规划范围和等级的不 同分为项目规划和实施计划两种。联邦政府制定 项目规划,地方政府完成项目的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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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德国的土地整理制度
• 德国是开展土地整理比较早、土地整理制度完备、 土地整理理论与技术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
德国土地整理的基本制度和办法由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整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2、分类指导 3、重视景观的维持,以及对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与保护。
4、民主决策与公众参与。
5、地籍管理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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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德国旧城改建中的土地产权关系调节机制
• 德国的城市规划起源于城建执法事务的发展。
针对旧城改建地区的土地产权问题,德国的建 设法提供了三种解决方法 即土地重划、 地界调整、 强行征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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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德国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
德国土地管理以地籍管理为核心,联邦基本法规 定,地籍管理属州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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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现行土地制度
一、德国的土地基本状况及土地所有制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总面积为35.7万平方公里, 其中,耕地占35%,永久牧地占15%,森林用地 占31%,其他(城镇、工矿、交通用地等)占19%。
德国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有联邦政府(国有) 土地、州和地方政府所有土地、教堂占有 土地、私人所有土地。

借鉴德国经验 助推我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借鉴德国经验  助推我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借鉴德国经验助推我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近年来,我国在土地资源管理和综合整治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包括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污染严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难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保护生态环境。

德国作为世界上工业化程度较高、经济发达的国家,其在土地资源管理和综合整治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在德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很多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德国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德国不仅建立了健全的土地资源管理体系,还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包括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开发项目审批程序、土地环境保护等。

这些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土地利用行为,保护了农田、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德国在土地综合整治方面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德国在城乡建设和农田整治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倡生态农业和生态城市建设。

德国政府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护了自然生态系统,改善了环境质量,提升了土地的生态效益。

德国注重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循环利用。

德国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注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循环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德国政府鼓励农民采用机械化种植和化肥农药的减量使用,提倡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

德国还采取了多种措施推动废弃土地的复垦和再利用,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针对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和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有效平衡。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借鉴德国的经验,助推我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我国可以建立健全的土地资源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制度。

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我国应建立完善的土地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和指标体系,推动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

国外土地制度

国外土地制度

国外土地制度国外土地制度是指不同国家对土地利用、权益保护、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不同国家拥有不同的土地制度,这种差异主要来源于国家的法律、文化和经济背景。

以下是关于一些国外土地制度的简要介绍。

首先是美国的土地制度。

美国是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国家,土地制度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原则。

土地所有权归个人或企业,可以自由买卖和流转。

土地租赁制度很发达,农民可以租赁土地来种植农作物。

此外,美国政府通过税收政策和土地用途规划来对土地进行管理和保护。

接下来是欧洲国家的土地制度。

欧洲大部分国家采用农地承包制度,农民租赁土地并支付租金。

在法国和德国等国家,政府对土地所有权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农民可以通过合同与地主签署租赁协议,租赁农地来种植农作物。

澳大利亚是以土地拥有权益的资本主义国家,土地所有权归个人或企业,并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和流转。

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土地拍卖和租赁来管理土地。

此外,澳大利亚通过土地规划和管理来保护资源,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亚洲国家的土地制度也有不同的特点。

中国的土地制度以集体所有制为主,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可以根据合同自由流转土地使用权。

日本的土地制度以私有制为主,土地所有权可以自由流转和交易。

韩国的土地制度也以私有制为主,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租赁方式流转。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国家的土地制度并非完全一致,也存在一些差异。

不同国家的土地制度是基于各自的国情和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总之,国外的土地制度是根据不同国家的经济、法律和文化背景制定的,体现了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或混合经济的特点。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土地所有权和利益,并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不同国家的土地制度各有特点,但都致力于平衡土地的利益与保护,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德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与实践

德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与实践

在欧洲一体化以及与新成员的谈判和协调中,土壤保护在全欧洲逐渐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主题。

作为欧盟的成员国之一,德国是一个在土壤保护方面的立法和执法有着丰富经验的国家。

本文主要论述德国土壤防治的法律及相关实践,并总结其相关经验和理念以期对中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有所启示。

德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在德国,土壤污染问题受到广泛关注。

据统计,到2002年为止,德国境内大约有362000处场地被疑作受污染场地,面积约128000公顷,严重阻碍了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并增加了投资的环境风险性。

目前,德国涉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99年3月实施的《联邦土壤保护法》、《联邦土壤保护与污染地条例》和《建设条例》等。

《联邦土壤保护法》提供了土壤污染清除计划和修复条例;《联邦土壤保护与污染地条例》是德国实施土壤保护法律方面的主要举措,《建设条例》则涵盖了土德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与实践编者按 土壤污染防治在全球范围内逐渐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主题。

德国是一个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和执法有着丰富经验的国家。

目前,德国涉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联邦土壤保护法》和《联邦土壤保护与污染地条例》。

本文主要研究德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及相关实践,并探讨其相关经验及理念的发展以期对中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有所启示。

 秦天宝/武汉大学法学院地开发、限制绿色地带(Green field,指未被污染、可开发利用的土地)开发方面的法规,并制定了土壤处理细则方面的基本指南。

《联邦土壤保护法》该法首先对于调整对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此前,德国已经制定的相关立法涉及土壤领域的主要有:《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的部分条款;危险物质运输的规定;《肥料和植物作物保护法》;《基因工程法》;《联邦森林法》和各州的森林法;国土整治法;交通线路的建设、修改、维护和运行及交通与道路管制法规;建设规划法和建筑法规;联邦矿业法;联邦污染防治法。

而《联邦土壤保护法》则对这些部门法中尚未规定的有关土壤的有关领域进行管制,具有相应的补充作用。

德国土地制度

德国土地制度

德国土地制度德国的土地制度是在其宪法规定下进行的,旨在保护土地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德国的土地制度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管理等方面。

首先,德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受到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

根据德国宪法第14条,人民有所有权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归私人或公共机构所有。

私人土地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私有土地可以自由交易和使用。

在德国,土地可以通过购买、继承、赠予等方式获得所有权,但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规范,例如禁止土地用于非法目的或环境破坏等。

其次,德国重视土地利用规划,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保护环境。

德国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在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协调下进行的。

根据德国宪法第19条,德国公民有权要求土地利用规划,并可以依法参与相关决策。

德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制定了有关城市规划、农村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和标准,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德国的土地管理也十分重要。

德国的土地管理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

联邦政府负责制定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并监督和协调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动。

州政府负责具体地区的土地管理和监督,地方政府负责实施具体的土地管理措施。

德国的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土地评估等方面,旨在确保土地交易的透明和公正。

总的来说,德国的土地制度是建立在法治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的。

德国的土地所有权受到宪法保护,私有土地可以自由交易和使用,但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规范。

德国注重土地利用规划,目的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保护环境。

德国的土地管理由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旨在确保土地交易的透明和公正。

通过健全的土地制度,德国在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德国土地制度

德国土地制度

德国土地制度引言德国作为欧洲国家之一,其土地制度在维护土地所有权和农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德国土地制度的基本概念、组织与管理、土地利用与规划以及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等方面内容。

1. 德国土地制度的基本概念德国的土地制度主要涉及土地所有权、土地分配与土地利用的组织和管理。

在德国,土地被视为私人财产,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土地可以作为财产进行交易、继承和转让。

2. 德国土地组织与管理德国的土地组织与管理主要包括土地登记、土地调查与评估以及土地使用权的管理。

土地登记是德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它记录了土地的权属、用途和限制。

土地调查与评估用于确定土地的实际价值和潜力。

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涉及到土地的分配和规划,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 德国土地利用与规划德国注重土地的合理利用与规划,以平衡经济发展和自然保护之间的关系。

土地利用规划主要包括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土地利用规划。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旨在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则关注农业生产和乡村发展的需要,保护农田和农村环境。

4. 德国土地制度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德国的土地制度对农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方面,土地制度的保护性措施和土地使用规划,为农业生产提供了稳定的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环境条件。

另一方面,土地制度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它鼓励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和农业技术的进步,促进农业的高效、可持续发展。

5. 德国土地制度的问题与挑战尽管德国的土地制度有诸多优势,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

其中包括土地分配不公平、土地资源浪费和土地利用冲突等。

为应对这些问题,德国政府需要不断完善土地制度,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土地利用冲突问题。

结论德国土地制度在土地所有权和农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其基本概念、组织与管理、土地利用与规划以及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等方面内容为我们了解德国土地制度提供了基础信息。

尽管在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但通过不断完善土地制度和加强土地管理,德国可以进一步促进农业的高效、可持续发展。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

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如何合理管理土地资源并保护环境成为了当代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土地资源管理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土地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土地资源管理的意义土地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资源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其可持续利用。

合理的土地资源管理有利于推动农业、工业和城市化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的繁荣。

此外,土地资源管理还能推动生态保护,减少生态破坏,维护生态平衡。

二、土地资源管理的原则1.可持续利用原则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类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是无限的,因此,在管理土地资源时必须遵循可持续利用原则。

即要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方式,保持土地资源的持续供给,使其不会因过度开发而耗竭。

2.综合协调原则土地资源的管理需要涉及到自然、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因此,在管理过程中要注意综合协调,协调各个领域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出现冲突和矛盾。

3.科学合理原则土地资源管理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根据现有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合理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和政策,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土地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1.土地资源管理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土地资源管理的方式和程度直接影响到环境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合理的土地资源管理可以减少土地的开垦和破坏,降低生态环境的压力,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态系统的退化。

相反,过度的土地开发和不合理的开发方式会破坏自然环境,引发土地退化、生态灾害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环境保护对土地资源管理的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需求,保持土地的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决策中要注重环境效益,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同时,加强土地管理和监测,确保土地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德国土地整理包括哪些内容

德国土地整理包括哪些内容

表3 不同标准下从价定率方式计算的近3年基金总额标准1%1.5%2%项目基金总额(亿元)基金总额(亿元)基金总额(亿元)2001年15.0322.5530.062002年19.6129.4139.222003年24.7537.1249.49源用户收取费用建立基金,类似于消费税的形式,一般不会给煤炭生产企业带来额外的负担,但是需要考虑我国煤炭资源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

以从价定率的方式按照煤炭企业销售收入的1%向煤炭资源用户收取费用,各年的基金总额数介于以从量定额的方式根据原煤产量按1元/吨和1.5元/吨的标准向煤炭企业收费建立的基金总额之间。

而前面的分析表明,从量定额的方式按照1元/吨收取,基金总额将占到煤炭采选行业利润总额的10%以上。

因此,考虑到消费者的负担,如果按照从价定率的方式收取,则收取标准取销售收入的3%来提取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由企业在所得税前提取,计入生产成本。

在考虑企业和消费者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政府另行投入一定数量的专用资金,用于解决废弃、责任灭失的矿山及计划经济时期历史遗留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5.煤炭企业承受能力分析以山西燃煤集团公司和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为例,按从当年吨煤销售收入中提取3%作为矿山环境治理 企业税负情况分析表税费种类列次一、税种1.产品税或增值税2.所得税3.营业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资源税6.房产税7.土地使用税8.车船使用税9.投资方向调节税10.印花税11.耕地占用税12.教育费附加13.价格调控基金14.15.16.17.小计二、费种1.矿产资源补偿费2.水资源补偿费3.人畜饮水资金4.育林基金5.军矿基金6.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78910小计总计行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计税收入(万元)313787945721841660686143796126500959146000905004306613787943305计税产量(万吨)42752税率(%)51333571.61.20.931.51%折扣2-3抵扣后税率(%)66.38纳税额(万元)787991188822083480360741588863177327156465930661041364179639吨煤税负(元/吨)831.976.860.761.742.210.580.310.030.990.232.152.4015.0333.292004年专项资金。

德国农田建设立法考察——以《土地整理法》为重点分析对象

德国农田建设立法考察——以《土地整理法》为重点分析对象

国际视野德国农田建设立法考察----以《土地整理法》为重点分析对象文/农田建设司调研课题组农田建设之目的,是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措施,提高存量耕地的质量。

因此,土地整治是农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德国,有关农田建设的法律主要集中于《土地整理法》。

联邦德国于1953年制定并颁布了该国第一部《土地整理法》,该法是在整合以前土地整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当时土地整理的现状而颁布的。

后来,随着土地整理活动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现有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需求,于是又分别在1976年、1982年对《土地整理法》进行了修订并一直沿用至今,成为德国土地整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修订后的《土地整理法》不仅明确了实施土地整理的目的、各级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各个单位的具体任务和实际操作方法,还规定了土地整理最终成果的检验标准,从而构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

德国法作为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对同属大陆法系的我国立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德国土地整理的类型根据《土地整理法》,德国土地整理分为常规土地整理、简化的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快速土地合并和自愿交换土地等五种类型,各土地整理类型的目标、适宜对象、管理机构如表1所示。

二、德国土地整理的程序德国立法对土地整理的程序规定较为详细,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土地整理的提出。

如果乡镇认为土地整理有利于改善农林业生产条件和满足农村土地利用和发展的要求,可以提出土地整理的申请,土地整理部门协同有关部门表1德国土地整理类型表类型目标与适宜对象管理机构常规性土地整理改善农业和林业经济的生产和作业条件,并促进土壤改良和土地开发,适用于农田形状破碎、道路通行不便、水利设施不全、开发水平不足等耕作条件缺陷区域。

为了实施村庄改造项目,也可将居民点纳入土地整理范围上级土地整理机关批准立项简化的土地整理消除因基础设施建设对农田生产条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根据实施住宅建设、自然保护、乡村景观保护等计划的需要,从缩短整理时间、减少土地浪费与降低整理成本等考虑出发进行简化土地整理,适用于已进行过土地整理并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及与道路等工程相联系的土地整理项目由土地整理局批准立项项目土地整理为公路、铁路、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落实征地计划,将建设中的占用土地分摊给较大范围内土地所有者负担,并消除或减轻因项目建设导致的农业生产条件倒退上级土地整理机关批准立项快速土地合并为尽快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与实施自然保护、景观保护创造条件,对分散地块进行调整、归并与整合,特别是土地权属调整与土地合理补偿。

德国和比利时土地整治的典型经验及对上海的启示

德国和比利时土地整治的典型经验及对上海的启示

会 。 这 些 机 构 构 成 德 【 治 的 主 体 ,同 时 联 合 农 业 局 、『{然 保 护 局 等 共 同 开 展 T 作 从 规 德 国 有 着 完 善 的 规 划 地 整 治 规 划 编 制 f=}=I土 j 负 责 ,规 划 包 括 农 地 划 、景 观 规 划 、村 镇 改 小 区 建 没 规 划 等 ,其 当 分 考 虑 保 证 人 民 基 4 要 ,具 备 便 捷 的 公 共 服 人 们 的 1 作 和 居 住 地 t 较 合 理 ;教 育 机 构 均 匀 捷 的 交 通 联 系 ;考 虑 王 能 、污 水 处 理 等 需 要 ;1 景 观 等 『大J容 。 从 建 讲 ,德 困 通 过 土 地 条 块
(二 )比 利 时 土 地 整 治 基 本 情 况
比 利 时 困 土 总 面 积 为 3.05 万 平 厅 公 里 ,全 国划 分 为 3个地 区 ,分 别 是 弗 莱 芒 大 区 、瓦 隆 大 区 、布 鲁 塞 尔 一首 都 大 区 ,总 体 来 讲 ,耕 地 面 积 较 小 ,但 农 业 的 现 代 化 和 机 械 化 程 度 很 高 。 比 利 时 土 地 整 治 始 于 1830年 ,前 期 主 要 是 土 地 所 有 者 自发 地 进 行 整 理 ,开 展 田块 调 整 和 农 田整 治 T 作 : 后期 ,政 府 为 了 规 范 土 地 整 治 作 ,组 织 、引 导 农 户 解 决 土 地 使 用 权 过 度 分 散 、田块 细 碎 等 问 题 1956年 ,比利 时 政 府 为


一 、 德 比 土 地 整 治 基 本情 况 (一 )德 国 土 地 整 治 基 本 情

德 闫 是 世 界 上 上地 整 理 开 眨 比 较 、发 展 比 较 好 的 国 家 之 一 。 其 土 地 整 治 最 可 以追 朔 到 中 世 纪 ,随 着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其 上 地 整 治 的 日标 和 T ff=重 心 不 断 蒯 整 。 中世 纪 至 20 世 纪 初 ,社 会 生 产 力 比 较 落 后 , 土 地 憋 治 的 日标 是 促 进 土 地 集 中 以 提 高 农 业 产 量 ;20世 纪 初 至 70年 代 ,土 地 整 治 主 要 为 高 速 公 路 等 公 共 事 业 发 展 准 备 土 地 , 时 对 囚 大 型 ‘I 程 切 割 和 打 乱 的 土 地 进 行 重 新 整 婵 。 20 世 纪 70—80年 代 ,土 地 整 治 的 关

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是德国政府制定的一项关于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法律措施。

这项法律旨在保护德国国内的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物种和自然景观,以确保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的健康。

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的实施有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规划。

这项法律于2002年通过,作为对早期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的更新和加强。

自那时以来,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已成为德国自然保护的法律基础。

它为政府、公民和企业提供了遵循保护自然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物种的指导原则和规定。

该法律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自然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自然保护项目的实施和自然保护管理的责任等。

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也规定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所进行的处罚和制裁措施,以确保法律的执行和有效性。

通过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的实施,德国政府致力于保护国家的自然遗产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

这项法律的出台反映了德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并且为德国担任全球环保领导者的地位树立了榜样。

然而,这项法律也存在一些限制和挑战,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以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和保护需求。

文章结构的主要目的是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框架,使他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跟随文章的主题和内容。

在本文中,文章的结构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概述了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的背景、目的和本文的结构。

它们在以下方式下详细描述:1.1 概述:简要介绍了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及其在德国社会和环保领域的重要性。

概述还可以提到德国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1.2 文章结构:对整篇文章的结构进行介绍,说明本文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并简要描述每个部分的内容和目的。

1.3 目的:解释本文的目的是探讨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影响和局限性,以及对德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环保政策的启示。

通过提供文章结构的概述,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文章的整体框架,并在阅读过程中更加有条理地理解各个部分的内容和意义。

德国环境保护的“生态民主”

德国环境保护的“生态民主”
立法保障
德国在环境保护方面拥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例如,《 联邦自然保护法》和《废物管理法》等重要法律为德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和约束。
公众参与
德国注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和促进公众参与环保活动。例如,许多环 保项目都是由非政府组织或社区发起,公众的积极参与使得环保工作更具活力和可持续性 。
响。
废物处理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消费模式的改 变,德国面临着废物处理和资源 回收的挑战。如何实现废物的减 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是当
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环境公平
环境保护需要关注环境公平问题 ,避免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 间产生冲突。德国需要采取措施 确保不同地区和群体都能公平地
享有环境权益。
德国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欧盟合作
德国作为欧盟成员国,积极参与 欧盟的环境保护政策和国际合作
项目。
全球倡议
德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和《京都议定书》的重要参与国 ,与其他国家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 化问题。
技术援助
德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保技术和 资金援助,帮助其改善环境状况。
04
德国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与挑 战
德国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
“生态民主”对德国环境保护的影响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生态民主对德国环境保护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推动了环境 保护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通过生态民主的实践,德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得到了广泛的 群众基础和支持。公众参与环保决策不仅加强了对政府和 企业的监督,还促进了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生态民主也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使 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标。在生态民主的推动下, 德国的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成为全球环境保护的典 范之一。

德国的环境保护

德国的环境保护

德国的环境保护xx年xx月xx日•德国环境保护概述•德国的环境政策•德国的空气污染防治目录•水资源保护与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国际合作01德国环境保护概述德国是世界上环保意识最强的国家之一德国在空气质量、水资源保护和垃圾回收等领域的表现优秀德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德国环境保护现状德国环境保护历史1986年,德国颁布了《环境责任法》2000年,德国提出了“绿色协议”计划,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0世纪70年代,德国开始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德国环境保护的意义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健康,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02德国的环境政策实现碳排放减少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德国通过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政策,推动企业采取措施减少排放,并利用市场机制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建立排放权交易制度德国建立了排放权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手段分配排放权,并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排放。

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政策德国重视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

保护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德国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鼓励农民采用有机肥料和生物防治等环保措施,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

发展生态农业与有机农业生态保护政策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德国注重环保领域的立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并不断加以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保需求。

加强环保执法与监管德国政府严格执行环保法规,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企业遵守环保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环保立法与执法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德国政府在环保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加,通过资金支持和技术研发,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和环境治理。

发展绿色金融与碳市场德国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和碳市场,鼓励企业参与低碳投资和绿色金融活动,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保障。

环保投入与资金保障03德国的空气污染防治德国建立了完善的空气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包括法律法规、标准和指导文件等,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德国的土地利用规划程序

德国的土地利用规划程序

责完成 该项土地分配 和景观计划 。
2 现状分 析和 土地评 价 . 首 先收集 生态 、
规 划 制 定 过 程 中 联 邦 机 构 、 非 政 府 组 织 、规
划 涉及 到 的社 团 和 个 人 都 要 充 分 参 与决 策 , 评 议 规 划 提 出 的 多 种 选 择 方 案 和 观 点 , 以 尽 可 能 取 得 全 社 会 的 广 泛 认 可 。 参 与 活 动 有 利 于选择最 佳规划 。 7 .规 划 的 实 施 把 获 批 准 的 土 地 利 用 ( 有 明 确 的下 一 级 规 划 细 则 ) 的 申请 分 发 给 具
6 有 关 机 构 和 人 员 的 参 与 有 关 政 府 机 .
的 需 求 存 在 冲 突 ,必 须 对 东 柏 林 土 地 利 用 和
土 地 利 用 结 构 进 行 重 新 规 划 。 柏 林 市 政 府 负
构 和 组 织 都 要 参 与 规 划 ,避 免 部 门 间 规 划 和
技 术 相 互 冲 突 , 尽 量 满 足 各 部 门 的 需 求 。 在
土 地 利 用 结 构 ,平 衡 各 地 区 之 间 的 悬 殊 ,满 足 城 乡 发 展 对 土 地 的需 求 。
本 文 介 绍 的 德 国 的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的 程 式
落 实 。联 邦 规 划 是 地 方 规 划 的 框 架 ,城 镇 规 划 是 州 、地 区 规 划 的 落 实 。 联 邦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根 据 地 方 发 展 的 需 求 制 定 宏 观 政 策 发 布 指
能 反 映 各 行 各 业 的 用 地 需 求 ,又 能 结 合 不 同 空 间 的 活 动 和 需 求 ,综 合 考 虑 社 会 、经 济 和

德国基于遥感技术的土地利用转型监测与管理案例研究

德国基于遥感技术的土地利用转型监测与管理案例研究

德国基于遥感技术的土地利用转型监测与管理案例研究近年来,德国在土地利用转型监测与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其中,基于遥感技术的土地利用转型监测与管理是德国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本文将介绍德国在这一领域的一些典型案例。

德国是欧洲的重要经济体之一,土地利用转型对其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利用遥感技术对土地利用转型进行监测与管理,可以提供高精度、全面、实时的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首先,德国在农业领域的土地利用转型监测与管理方面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

例如,德国农业部门利用遥感技术对农田的种植结构进行监测,包括不同作物的分布情况、种植面积变化等。

通过遥感数据的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农田利用的转型情况,为农业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德国在城市土地利用转型监测与管理方面也表现出色。

德国的城市化进程迅速,城市土地的利用与规划成为重要的议题。

遥感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城市土地的监测与管理,例如,对城市建设用地、绿地、水体等进行识别和分析。

通过遥感技术的支持,政府可以更好地掌握城市土地利用的转型情况,制定有效的城市规划以推动可持续发展。

另外,在环境保护方面,德国也借助遥感技术进行土地利用转型监测与管理。

例如,德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利用遥感数据对自然保护区的边界和变化进行监测,以保护珍稀物种和生态系统。

此外,遥感技术还可以帮助监测污染物的排放和土地退化情况,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德国在遥感技术的应用方面,拥有全球领先的技术与研究机构。

例如,德国航空航天中心(DLR)是世界著名的遥感研究机构,其研究成果在国际上具有很高的认可度。

德国政府还积极推动遥感技术在土地利用转型监测与管理中的应用,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

总之,德国基于遥感技术的土地利用转型监测与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通过利用遥感技术对农田、城市和环境等不同领域的土地利用转型进行监测与管理,德国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通过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德国在遥感技术应用方面具有较强的领导地位,对其他国家在该领域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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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德国空间规划对我国国土规划的借鉴
5.提高国土规划中的公众参与程度 尽管这些年我国的各类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也开始 逐渐引入公共参与机制,但是公众参与程度还是很低, 参与者主要是政府工作人员和规划编制的专业人员。 公众参与程度低就会导致规划的制定与实际情况不符, 从而阻碍规划的实施。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土规划 公众参与机制,借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 通过公众调查、听证会等形式,多手段、多方式地提 高公众的知情和参与程度,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 利益的实现和维护。
四、德国空间规划对我国国土规划的借鉴
3.完善国土规划体系结构,明晰各层级规划的功能作 用 当前我国的各类规划基本上划分为5个级别:国家、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乡(镇)。 这5个级别的规划无论在规划形式还是规划内容上都基 本一致,垂直效应十分明显。事实上,不同级别规划 应该有自身的特点,级别越高宏观指导性越强,级别 越低规划应该越详尽完善。建议国土规划体系的建立 要针对各层级的规划特点制定不同的规划程序、形式 以及内容要求,以凸显各层级规划应达到的规划目标 和作用。全国层面的国土规划以指导性的方针和原则 为主,空间范围越小的国土规划越具体,强制性越 强。
三、德国空间规划的特点
1.空间规划层次合理清晰,各种规划相互衔接 德国空间规划体系分工明确、脉络清晰。各级规划 的编制都遵循对流原则和辅助原则,都是在上一级规划 指导下编制的,构成具有连续性的体系。各个层面的空 间规划既能从整体区域的角度进行考虑,又在进行下一 级规划时根据其空间发展侧重点进行各种利益之间的协 调同时空间总体规划还与专项规划相结合,法律规定的 正式规划与以问题为导向的非正式规划相结合使得德国 空间规划体系更加灵活与完善。
一、德国空间规划的法律基础
其中,《建设法典》是联邦德国建设方面最权威 的法律文件,这个法典对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 规定,有关规划的内容渗透在很多具体的条款中。 《空间规划法》对空间规划的任务和原则、联邦层面 以及各卫邦州如何制定空间规划法律、空间规划方法 等内容了出了详细的规定。德国的《空间规划法》不 仅是一部规范平面空间的“国土规划法”,而是一部立 体的空间规划法,它对德国空间的不同功能划分作了 战略性的规定。
二、德国空间规划体系
(二)专业部门规划和非正式规划
专业部门规划与空间总体规划不同,更多的是从技术角度, 为一个专业领域或多个专业领域而制定,如自然保护、林业、环保 产业、农业结构以及滨海保护集的规划。专业部门规划贯穿于整个 空间规划体系,具有垂直管理的特点。 由于空间总体规划的法定性、原则性、普通性、足区域性以及 跨专业部门性,在落实的过程中无沦是理解还是执行都会存在一定 的难度,为了推动空间规划的落实,德国开发了具有明确对象和强 化落实性的非正式规划。非正式规划是并不直接由法律法规规定而 进行的规划或规划性处理措施。它以问题为导向,规划程序相比正 式规划来说更灵活、更开放,对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比法定规划更 行之有效。
一、德国空间规划的法律基础
联邦德国是地方高度自治的联邦制国家。德国的行 政体系分为三级,即联邦、联邦州和州辖管理的市或 地区(也叫行政区)。德国规划法律体系紧密依托于 其行政体系。 最高联邦层面的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文件主要有《建 设法典》及配套法律《建设法典实施法》和《规划理 例条例》;《空间规划法》及配套《空间规划条例》; 一些针对专项规划的法律法规,如《土地征收法》、 《废弃牛防止、循环和处置法》、《能源与天然气供 给法》、《联手自然保护法》、《联邦水利法》等。
二、德国空间规划体系
(一)德国空间总体规划体系 3.地方层面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 地方层面的规划包括两个部分:预备性土地利用 规划和建设规划。预备性土地利用规划根据城市发展 的战略目标和各种土地需求,通过调研预测,确定土 地利用类型、规模以及市政公共设施的规划,为土地 资源的利用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意见、该规划对市、镇、 村正府或公共的建设单位有约束力,但是对于市民没 有法律上的直接约束力。 建设规划与我国城市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类似, 采用一系列法定指标加以规范,如各地块的用地艇质、 容积率等规划控制指标。

二、德国空间规划体系
(一)德国空间总体规划体系 德国空间总体规划主要是协调不断出现的空间要 求以及空间关系,具体体系构成见表2。
二、德国空间规划体系
(一)德国空间总体规划体系 上述3个层面的空间总体规划属于宏观、战略层 面的指导性规划,彼此之间相互衔接。它们的落实是 在建设控制性规划这个层面。该层面规划有两个层次 的规划,即土地利用规划和建筑规划,这两个规划都 是建立在地方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其中,制定建筑规划 需要依照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建筑规划通 过调整行政管辖区内的土地利用和房地产使用来实现 城市建设利用的可持续性目标。这两个规划的制定同 样需要通过法律进行约束,具体而言是通过《建设法 典》、《方建设利用条例》和《州建设条例》的相应 条款进行约束的。
三、德国空间规划的特点
4.强化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保护公众知情权 德国规划从制定到实施始终贯彻公众参与的观念,并 在相关法律中子以明确规定,最大程度地体现了民意, 使规划实现了对大多数人利益的保护。《空间规划法》 第15条“空间规划程序”中明确指出“公共机构应由知悉 权和参与权”、“公众可以参与空间规划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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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德国空间规划对我国国土规划的借鉴
2.推进国土规划的立法建设,赋予规划的权威性,保障 规划贯彻落实 德国的空间规划均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而我国的国 土规划工作尚未进入成熟的法制化轨道,缺乏专门的法 律支持,削弱了国土规划的约束性。因此,建议加快国 土规划方面的立法建设,制定《国土规划法》,建立与 规划体系相配套的法律体系,赋予国土规划权威性,切 实保障国土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德国空间规划体系
(一)德国空间总体规划体系
2.联邦州层面的州发展规划和区域规划 联邦州层面的空间规划主要包括州发展规划和区域规划。联 邦对联邦州层面的规划无直接管辖权,只有协调作用,但是州层 面的规划必须遵循联邦空间规划制定的政策和要求。 区域规划是州规划和地方规划之间的桥梁。区域规划的目标 是城镇之间的空间协调发展,是空间秩序规划目标的进一步明确 化和具体化。在德国规划体系中,只有区域规划层面是跨行政区 的规划。区域规划既要统筹安排中心地、发展轴、交通基础设施 等区域总体布局,也要对水资源、自然景观等开敞空间进行保护。 规划期限一般为10年左右德国的区域规划组织形式不尽相同,但 大多由国家(指州、地区)地力政府共同组建的公共机构即规划 协会来完成。规划协会的组织体系是由各州的规划法规定的,一 般由规划协会代表大会和规划委员会以及规划协会主席组成)各 地方行政首长既是区域规划协会代表大会委员,又是未来区域规 划的实施和地方规划的行政领导,从而有效保石了地方利益和跨 地方利益的协调。
二、德国空间规划体系
(一)德国空间总体规划体系
1.联邦层面的空间规划 德国并没有一个涵盖全国的有约束力的空间规划。即使是联 邦政府也仅拥有确立空间规划总体框架的权限。联邦层面的空间 规划主要有《空间规划政策指分纲要》,该纲要是指导性的,它 从居民点结构、环境和空间利用、交通、空间规划和发展等方面 对空间规划政策进行了阐述。此外,联邦政府还定期编制《空间 发展报告》。该报告由联邦城市发展房屋交通部负责,每4年发 布一次。该报告也是德国空间规划的框架性文件,《空间发展报 告》本身没有约束力,但其提出的原则如果被某一规划或法律采 纳,就有了约束力。联邦政府不直接规定一个州该做什么或不该 做什么,主要提出空间发展的原则。但这些原则是各州编制空间 规划的基本依据,甚至也是联邦政府筛选政府投资项日的依据。 联邦空间规划的主体是联邦政府城市发展房屋交通部与各州 (通过州空间规划)部长联席会议共同编制。编制规划时要听取 各州的意见。
四、德国空间规划对我国国土规划的借鉴
1.提升国土规划地位,明确国土规划性质,凸显国家空 间发展战略,消除部门利益冲突 根据德国空间规划的经验,国土规划应定位于国家 中长期空间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应赋予国土规划与经 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同等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 目前尚未对国土规划地位、性质等基本问题给予明确定 位,因此造成“国家中长期空间发展战略”的缺位,致使 各部门、各体系的规划无法衔接、统筹。同时,还导致 国土规划领域出现多个部门同时插手、相互掣肘的现象。 虽然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但是, 发改委主管的区域规划、建设部主管的城镇体系规划, 也都试图制定和形成各自的综合空间规划。一个国土空 间上存在两个以上的综合空间规划,重复、冲突在所难 免。
三、德国空间规划的特点
2.德国空间规划的法律体系完善 德国每个层次的空间规划均有相应的法律支持从宏 观到微观,从上到下构建了一个完整的规划法律体系, 这些法律支持为空间规划的编制、协调以及切实落实 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凸显了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和约束 性。
三、德国空间规划的特点
3.注重区域规划,制定区域政策,强调跨区合作 德国的区域规划是制定前瞻性、超越地域和跨专业 的空间整体规划。区域规划能够兼顾州域内各城镇利 益、协调各城镇规划之间的矛盾,保证规划承兑者不 缺位,能够起到跨行政区利益共享的维护和协调作用。 依借区域规划平台,德国的区域政策能够顺利制定和 实施。同时,由于区域规划为法定规划,也为区域之 间的横向联合与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德国土地利用保护
在工业化过程中,德国留下了许多污染场地,有 15%~20%的土地被怀疑可能受到污染。调查结果表 明,德国有30万块土地需要治理。在后工业化时代, 土壤保护已经成为德国环保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德国空间规划对我国国土规划的借鉴
4.重视区域协调发展,消除区域冲突 我国各类规划的规划区域基本都是以行政区来划分 的,形成了比较严重的条款分割现象。各行政区由于自 身利益驱动以及发展眼光缺乏全局性,导致对资源、资 金、劳动力等要素的配置调控具有很强的局限性。事实 上社会经济的发展早已打破了行政区域界线,很多问题 需要跨区合作、协调,共同解决。建议我国国土规划可 以借鉴德国的区域规划体制,加强区域层面规划的编制, 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行政分割、过度竞争、产业结构趋同 等问题,使各地资源实现共享,消除区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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