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第十五章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辽宁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大纲——824法学综合课
辽宁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科目代码:824 科目名称:法学综合课满分:150分法理学部分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第二节法学的历史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第五节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第二章法理学概述第一节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第二节中国法理学第三节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第二节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第二编法的本体第四章法的概念第一节“法”概念的语义分析第二节法的本质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第四节法的作用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第一节法的渊源第二节法的分类第三节法的效力第六章法的要素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第二节法律概念第三节法律规则第四节法律原则第七章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体系释义第二节法律部门及其划分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第八章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历史上的权利观和义务观第二节权利和义务概念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分类第四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第九章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行为释义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第三节法律行为的分类第十章法律关系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客体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释义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第十二章法律程序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第二节正当法律程序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第十三章法的历史第一节法的起源第二节法的历史类型第十四章法律演进第一节法律演进概论第二节法律继承第三节法律移植第四节法制改革第十五章全球化与法律发展第一节全球化概论第二节全球化下的法律发展趋势第四编法的运行第十六章法的制定第一节立法的概念第二节立法体制第三节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第四节立法的原则第十七章法的实施第一节守法第二节执法第三节司法第十八章法律职业第一节法律职业概述第二节法律职业技能与伦理第三节法律职业制度第十九章法律方法第一节法律方法概说第二节法律推理第三节法律解释第四节法律论证第五编法的价值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第一节法的价值释义第二节法的价值体系第三节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第一节法与秩序第二节法与自由第三节法与效率第四节法与正义第二十二章法与人权第一节人权的概念第二节法对人权的保护第六编法与社会第二十三章法与政治第一节法与政治的基本关系第二节法与国家的基本关系第三节执政党的政策与法律第四节法与民主第二十四章法与经济第一节法与生产方式第二节法与市场经济第三节法与经济体制改革第四节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第二十五章法与文化第一节法与文化的一般原理第二节法与道德第三节法与宗教第四节法律文化第二十六章法治与社会建设第一节法治的概念第二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三节法治与和谐社会宪法学部分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第二节宪法的分类、渊源和结构第三节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第四节宪法的基本原则第五节宪法的效力和作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分类第二节基本权利的保障与限制第三节平等权第四节政治权利第五节宗教信仰自由权第六节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第七节社会经济权利第八节文化教育权利第九节监督权与请求权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国家机构的一般原理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三节国家主席第四节国务院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六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七节国家监察委员会第八节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第九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十节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第四章宪法保障第一节宪法实施第二节宪法监督第三节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621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附件二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二(含立法学、法理学)》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光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光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的内容结构立法学45%法理学55%四、试卷的题型结构概念辨析题20%简答题20%材料分析题20%论述题40%第二部分考察的知识及范围立法学绪论立法学概述控制立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了解立法学的产生和形成;了解立法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及学习和研究立法学的意义。
第一编立法理论第一章立法的概念、本质和作用控制立法的概念、特点和分类;控制立法的本质与法的形成;理解立法的职能与作用。
第二章立法的历史发展理解立法的产生的条件;了解不同历史类型国家立法的发展;理解从古代立法到近现代立法发展的若干逻辑。
第三章立法原则和立法的指导思想理解法律原则与立法原则的关系、立法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的联系与区别、立法原则的作用;理解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控制我国的法定立法原则。
第四章立法与利益理解法与利益的普通关系;控制立法中的利益挑选和协调;了解利益群体的概念及其影响立法的主要方式,了解利益群体对立法的游说活动的弊端及其规制。
第五章立法民主化与公众参加立法了解立法的民主化及其理论;了解我国立法民主化基本概况;了解我国公民参加立法的形式;了解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第二编立法制度第六章立法主体控制立法主体立法主体的概念、分类;理解我国的立法主体;理解立法机关的功能;控制我国的立法机关。
第七章立法体制控制立法体制的含义;控制立法体制与立法体系、立法权归属、立法事项之间的关系;理解决定立法体制的因素;了解立法体制的分类;理解授权立法;控制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第八章立法效力控制法律效力和立法效力的概念;控制法的效力位阶和立法效力的裁决;控制立法中的法的溯及力。
第九章立法程序理解立法程序的概念、种类和阶段;控制提出法律案、审议法律案、表决法律案、公布法律;了解制定行政规矩和规则的程序;了解制定地方性规矩、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程序。
武汉大学名师名校讲义【法理学】法律发展
伊斯兰法系是中世纪形成的根植于自然经济的宗 教法律体系,具有渊源神启、政教合一以及注重 义务等特征。近代以来,由于西方列强的侵略和 随之而来的西方法的移植,再加之伊斯兰法与社 会现实之间的冲突日趋尖锐,终于导致了穆斯林 世界史无前例的法律改革。
伊斯兰文化具有其他文化无法比拟的顽强性,在 相当长的时间内它不仅不会消亡,而且还会继续 扩大其影响的范围。现在全世界穆斯林人口大约 14亿,这一数字还在迅速增长。随着伊斯兰文化 的广泛传播和扩展,伊斯兰法仍将会成为许多具 有伊斯兰文化传统的国家所共有的法源。
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
1、法律起源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2、法律起源是对人们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
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3、法律起源是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成
为成文法的过程; 4、法律起源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混沌一体
到逐渐与之分化并相对独立的过程。
本讲大纲
法律发展概论 法的起源 法的历史类型 法系 法的现代化与全球化 法律发展路径
3、法的历史类型
奴隶制法
1、维护奴隶主对生产资料和奴隶人身的 占有,保护奴隶制生产关系;
2、公开确认身份不平等; 3、惩罚方式极其严酷; 4、带有原始社会的某些残余。
3、法的历史类型
封建制法
1、严格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 2、确认和维护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 3、确认和维护封建等级特权; 4、刑罚严酷,野蛮专断。
法律发展路径
法律继承 新的历史类型的法对旧的历
史类型的法的继受与承接,是新法对旧 法的扬弃,体现了不同本质的法之间的 历史继承性和借鉴性。 法律继承的内容:法律公理与原则、法 律概念与规则、法律技术与方法
法律发展路径
法律移植 将国外法部分地直接移入本国,
法理学第13章~第15章
二、法制改革的意义 三、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必要性 四、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一)政法体制改革 法治:党与国家机关(立法、执法、司法)
党的政策与法律 立法、执法与司法 司法改革 (二)法律体系的重构 1、法律部门:公法、私法 2、罪与罚权利和义务 义务本位权利本位 治民为主吏民共治 (三)法律精神的转换
1、法律演进的模式上:进化论 vs. 建构论 2、法律演进的道路上:本土化 vs. 国际化 3、法律演进的动力来源上:内源型发展和外源型发展
三、法律演进的基本规含来看 4、从动力、模式和道路来看 5、在形式上 6、在具体途径上 7、在推动力方面
第十五章 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第一节 全球化概论
一、全球化释义 经济、环境、恐怖主义 etc. “全球市民社会”:“民族国家”、“主权国家”
权力的上移和下移 二、全球化理论 (一)西方的全球化理论 激进论,怀疑论,变革论
(二)中国的全球化理论
第二节 全球化下的法律发展趋势
一、法律现代化 理性,法治,权利 二、法律国际化 三、法律全球化 (一)世界法律的多元化 (二)世界法律的一体化 WTO (四)全球治理的法治化
第二节 法律继承
一、法律继承的概念 二、法律继承的原因 三、法律继承的内容
第三节 法律移植
一、法律移植的概念
二、法律移植的理论 (一)否定论 孟德斯鸠,塞德曼 etc. (二)肯定论 K.M.诺尔, 格罗斯菲尔德 绝对论,相对论
三、法律移植的必然性
四、法律移植的实践
第四节 法制改革
一、法制改革的概念
(一)历史沿革 (二)本质 (三)基本特征
1、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2、国家意志与客观规律的统一 3、权利确认与权利保障的统一 4、强制实施与自觉遵守的统一 5、一国与两制的统一 6、国情与公理的统一
法律的全球化与全球化的法理
法律的全球化与全球化的法理近年来,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讨论在我国学界不断被提起,以至于影响到我国的政府决策和民众生活,不过,内生于经济结构中的法律的全球化问题却只有个别人在偶尔研究.人们经常讲,作为体制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依此类推,以市场为枢纽的全球化的经济必然意味着法律的全球化,因为经济的指令规制着法律的指令。
如果说全球化的市场经济创造着人类具有普遍性的行为模式的话,那么,全球化的法律现象则预示着法律在全球普适性的可能。
法律发展的全球化现象对法理学的发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不仅要站在国家法的立场上研究法律,而且也要站在法律全球化(世界法)的立场上研究法律。
一、法律的全球化所提出的几个重要的法理学问题两年前,随着中国加入WTO进程的临近,笔者曾撰文强调要重视《入世与法律的世界意识》,在该文中,已经涉及到法律的世界化现实对于法理学研究的意义与挑战。
与此同时,周永坤也以《法理学-全球视野》来命名他的一部书,总揽全书,其虽然并不以法律的世界化这一现象作为法理展开的对象根据,但全球视野的法律意识培养有助于我们理解法律全球化所提出的法理学问题。
放眼当今世界的法律,我们会发现两样的存在,一样是法律以地方化和多元化的方式存在,因此,法律被人们称之为“地方性知识”,随之便展开了法律与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固有生活关系之人类学和社会学视野的法学研究;另一样是法律以越来越世界化和一元化的方式存在,因此,法律可被视为“普适性知识”。
于是,对法律的研究也多从政治学和伦理学的层面展开。
这种几乎完全对立的情形并不难理解,即使在古代世界,“追求变化中的不变和多样性中的统一性”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只是当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已经将多样性明显地、越来越多地包容在统一性之中时,法学学理上对这一事实的严重忽视或者熟视无睹就显得反差太大,因而提出法律世界化进程中的法理学问题,也就显得有了特别的必要。
那么,法律的全球化究竟向法理学提出了那些必须关注的问题?法律世界化中所提出的法理学问题甚多,因此,不同学者完全可以站在其各自视角提出他所认为的最重要的问题,但我认为,如下诸方面是需要我们应当特别予以关注者:即其一、如何理解法律全球化化对法理学研究的一般意义?其二,如何对在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以定性?其三、如何确定法律全球化背景下主权国家在法律运行中的作用?其四、法律全球化与法学家关于法律普适性的努力间是何种关系?其五、如何处理在法律全球化背景下“普适性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之间的关系?如下笔者将围绕着这些问题,展开初步探讨。
第十五章法律演进
三、法律继承的原因
第一,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 了法律继承性的客观存在。从根本上说, 法律继承性的依据在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延 续性与继承性。
第二节 法律的继承
一、法律继承的概念 所谓法律继承,就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
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 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 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 接和继受。
二、法律继承的特点
第一,在法律发展的客观过程中,每一 种新法律对于旧法律来说都是一种否定, 但又不是一种单纯的否定或完全抛弃,而 是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从而使法律发展过 程呈现出对旧法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性质。
为了促进法律的健康发展,我们在法律移植 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方面:
首先,要注意国外法(供体)与本国法(受体) 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其次,要注意外来法律的本土化,即用本 国法去同化和整合国外法。
再次,要注意法律移植的优选性。法律移 植这种“优选法”的适用必须立足与本国、 本社会的现实国情。
最后,要注意法律移植的超前性。
四、法律移植的实践
在法律发展的实践展开过程中,法律移 植的类别或者主要形式有三种情况:
第一,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 本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互吸 收对方的法律,以至其法律相互融合和趋 同。
第二,落后国家或后发展国家直接采纳 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
法理学导论 第十五章法的产生与演进.
(四)社会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主要是指前苏联及前东欧国家在20世
纪上半叶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以及中国当代的 法律制度。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获得民族独立后,也曾建立过这样的法律制度。 其法律制度的具体特征是: 第一、坚持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第二、强调社会平等的至上地位。 第三、强调国家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
演进所面临的时代问题及未来演进趋势 2、熟悉法律产生的原因、过程和标志,法的历 史类型 3、掌握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法的产生 法的演进 法的继承和法的演进
第一节
法的产生
一、法产生之前的社会制度 二、法产生的历史过程 三、法产生的基本标志及其与氏族习惯的区别 四、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一)奴隶制法
奴隶制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剥削阶级类型的法,
它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在氏族制度的废 墟上建立起来的。较典型的有古代埃及、巴比伦、印度、 希腊、罗马及中国的法律制度。 奴隶制法具有如下重要特征: 第一、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公开确认奴隶主 对奴隶的人身占有。 第二、惩罚方式极其残酷,且带有任意性。 第三、在自由民内部实行等级划分。 第四、明显带有原始习惯的某些残余。
本章推荐阅读材料
1、[德]恩格斯著:《家庭、私有
制和国家起源》,人民出版社 2003年版。
2、[英]梅因著:《古代法》,沈
景一译,商务出版社1996年版。
3、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9
版。 4、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版。 5、郝铁川著:《当代中国与法制现代化》,浙 江人民出版社1999版。 6、王勇飞、张贵成主编:《中国法理学研究综 述与评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版。
法理学考研题库 经典教材课后习题 (第十五章 全球化与法律发展)【圣才出品】
第十五章全球化与法律发展1.如何理解全球化的时代特征?答:从20世纪下半叶特别是90年代以来,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支撑,以经济的全球一体化运动为先导,人类进入了一个全球化的新时代。
全球化是世界上各个民族的相互联系与彼此依赖不断增长的历史过程,已经成为当今时代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发展趋势。
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1)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全球化的物质基础和推动力。
特别是交通、通讯技术的发展,为全球化创造了坚实的技术条件。
作为双刃剑的科学技术从两个方面支持和推进了全球化;①就积极的方面而言,交通、通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异地之间人们的沟通和交往变得非常方便和快捷,时空距离史无前例地被压缩到最低限度,这使全球化成为可能;②就消极的方面而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提高人类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人类破坏自然乃至毁灭世界的能力,产生了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核战争问题、恐怖主义问题等,这使全球化成为必要。
(2)全球化趋势在经济领域表现得最为突出和明显。
①经济全球化的一个主要标志是全球大市场的形成。
商品、资本、服务以及信息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流动,并以空前的规模迅猛扩张。
世界贸易的增长大大超过世界经济的增长,国际投资则以快于世界贸易发展的速度增加,世界金融市场更是急剧膨胀,成为左右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②经济全球化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跨国公司的迅速崛起和迅猛发展。
目前,世界上共有跨国公司6.3万家,其分支机构超过82.2万家,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跨国公司被认为是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器,是经济全球化形象的代言人。
(3)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正在推动一个全新的全球社会的形成。
这个全球社会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国际社会。
国际社会是由众多民族国家构成的总体,而全球社会是由无数在全球各地方、民族国家之中,在社会不同领域内为了不同目标积极活动的个人、集团与组织构成的总体。
全球化不仅促成了一大批在民族国家之上或在民族国家之外的集团、组织的出现,而且也把民族国家之内的许多个人、集团和组织部分或全部地从民族国家的控制下解放出来,使世界变成由多元化的力量共同主宰的“全球市民社会”。
法理学第十五章全球化及法律发展
传统性
现代性
后现代性
工业化
现代化
西方化
这一个“错综复杂”的关系
(二)法律现代化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的、法的 现代性(Modernity)的不断增加的过程;同时也
这一事件给以后中西方交往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 响。当时的西方人对中国法律制度的许多方面都 表示出不满:秘密审判制度让人难以接受;司法程 序存在着严重缺陷,法官断案表现出极大的随意 性;没有专职的律师,而西方人认为律师的缺乏 使得人权无法得到保障,等等。当时中西方之间 在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之间的格格不入曾多次引 发冲突。后来在艾米力号案发生八十多年后的 1902年,清政府终于痛下决心,设立修订法律馆, 任命沈家本、伍廷芳为修律大臣,开始了大规模 学习和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中国法制现代化进
2、全球化既给各国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 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3、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全球 化的理想图景
第二节 全球化
下的法律发展趋势
一、法律现代化
(一)现代化的概念
在英语中,现代化,即modernization的原意是 to make modern,即“使之成为现代的”或“使 之具有现代性(Modernity) 的”。
在贸易管理措施方面,已具体到反倾销、反补贴 、政府采购、许可程序、海关估价、动植物检疫 、技术标准等各个领域。目前,几乎所有国家的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措施都已置于世界贸易组织 的各类规则之下。一国已不能任意确定其关税水 平,也不能任意行使配额、许可等进出口管理措 施,除非其准备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国际法后果。 《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法律文件 则将使各国的有关立法在内容上趋同,并同国际 规则保持一致。
法律的全球化与全球化的法理
法律的全球化与全球化的法理近年来,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讨论在我国学界不断被提起,以至于影响到我国的政府决策和民众生活,不过,内生于经济结构中的法律的全球化问题却只有个别人在偶尔研究.人们经常讲,作为体制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依此类推,以市场为枢纽的全球化的经济必然意味着法律的全球化,因为经济的指令规制着法律的指令。
如果说全球化的市场经济创造着人类具有普遍性的行为模式的话,那么,全球化的法律现象则预示着法律在全球普适性的可能。
法律发展的全球化现象对法理学的发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不仅要站在国家法的立场上研究法律,而且也要站在法律全球化(世界法)的立场上研究法律。
一、法律的全球化所提出的几个重要的法理学问题两年前,随着中国加入WTO进程的临近,笔者曾撰文强调要重视《入世与法律的世界意识》,在该文中,已经涉及到法律的世界化现实对于法理学研究的意义与挑战。
与此同时,周永坤也以《法理学-全球视野》来命名他的一部书,总揽全书,其虽然并不以法律的世界化这一现象作为法理展开的对象根据,但全球视野的法律意识培养有助于我们理解法律全球化所提出的法理学问题。
放眼当今世界的法律,我们会发现两样的存在,一样是法律以地方化和多元化的方式存在,因此,法律被人们称之为“地方性知识”,随之便展开了法律与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固有生活关系之人类学和社会学视野的法学研究;另一样是法律以越来越世界化和一元化的方式存在,因此,法律可被视为“普适性知识”。
于是,对法律的研究也多从政治学和伦理学的层面展开。
这种几乎完全对立的情形并不难理解,即使在古代世界,“追求变化中的不变和多样性中的统一性”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只是当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已经将多样性明显地、越来越多地包容在统一性之中时,法学学理上对这一事实的严重忽视或者熟视无睹就显得反差太大,因而提出法律世界化进程中的法理学问题,也就显得有了特别的必要。
那么,法律的全球化究竟向法理学提出了那些必须关注的问题?法律世界化中所提出的法理学问题甚多,因此,不同学者完全可以站在其各自视角提出他所认为的最重要的问题,但我认为,如下诸方面是需要我们应当特别予以关注者:即其一、如何理解法律全球化化对法理学研究的一般意义?其二,如何对在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以定性?其三、如何确定法律全球化背景下主权国家在法律运行中的作用?其四、法律全球化与法学家关于法律普适性的努力间是何种关系?其五、如何处理在法律全球化背景下“普适性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之间的关系?如下笔者将围绕着这些问题,展开初步探讨。
法的全球化
• 权保障的国际法体系。目前参与签署和批准上述国际 人权公约的国家有100多个。在法律全球化过程中,影 响范围最广的应该是《关贸总协定》的通过和世界贸 易组织体系的建立。1947年10月,23个国家和地区同 时签署了包括全部关税减让谈判成果的《关税减让总 表》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后文件》及其“临时适 用议定书”等等,从而初步建立了世界范围内的自由 贸易体制。《关贸总协定》从1948年生效至今,经过 了8个回合的谈判,形成了近200万字的法律文件和32 项单独协议;其成员国从最初的23个国家和地区,增 加到目前的128个,另外还有20个潜在成员国排队等待 加入。
旧法律殖民主义主要凭借军事手段来推行而新殖民主义则主要依靠经济和文化等非军事手段因此更隐秘危害性更大新法律殖民主义主要通过经济援助等手段将其法律输入其他国家从而控制该国社会组织运作的法律制度决定该国的文化形式和经济形新法律殖民主义的三个特别非公开性隐秘性以及无孔不入性决定了民族国家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随时都面临着新法律殖民主义的侵袭
• 2、法律全球化的第二个阶段当属美国宪法的域外影响 以及宪法的全球化。1787年美国宪法创立了分权型政 府体制以及其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创立的违宪审查制 度等等,成为美洲、欧洲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及亚洲 的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的制宪模本,这些国家不 但创制了成文宪法典,建立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分权型 政府体制,而且很多国家还直接照搬了美国型的司法 审查制度。
• (二):法律全球化促使民族国家更好的融入世 界
纵观当今世界,全球化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律全球化 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法律全球化的作用却是相当的突 出,因为,它为民族国家融入世界提供了制度支持,使民族国家可以对 其他领域的全球化做出更好的回应。
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2.怀疑论:当今的全球化实质是一种高水平的国际化,即世界各 国经济相互依存度增强。该理论承认世界经济区域化发展趋势以及 国际化进程强化了民族国家的作用。 3.变革论:该理论承认全球化存在的事实以及全球化正在重新塑 造现代世界和世界秩序。与此同时该理论强调全球化是一个充满矛 盾的长期的历史进程。
(二)中国的全球化理论 1.全球化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可阻挡时代 潮流。
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第一节 全球化概论
一、全球化理论 (一)西方的全球化理论 1.激进论:从经济的维度观察和描述全球化,把全球化理解为是 一个无国界的全球市场的形成过程。全球经济的崛起、全球治理机 构的出现以及文化在全球的扩散和交融,都被视为是一个全新世界 秩序出现的证明,这种秩序的出现标志着民族国家的消亡。
2.全球化既给各国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带来了 严峻的挑战。
3.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全球化的理想 图景。
第二节 全球化下的法律发展趋势
一、法律现代化 (一)现代化:以科学革命、工业革命以及政治革命 为推动力,从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或先或后的发生了空 前急剧的历史变革。这一历史变革通常称作为“现代化”。 (二)全球化时代下,法律现代化的趋势和特征 1.法律变得更加密集 2.法律变化的速度不断加快 3.权利话语成为主流法律话语
1.区域共同体法的形成
2.区域共同体政治法律机构的建立
五、法律本土化 (一)法律本土化的基本表现 1.复兴传统的法律文化 2.利用本土资源
3.外来法的本土化改造
1.世界法律的多元化:立法主体多元化 2.世界法律的一体化: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3.全球治理的法治化:最佳治理模式——法治
四、法律区域化 (一)区域化:区域化运动表现为位于特定地区内的若干 国家为了追求共同的经济、政治、军事利益而建立起或紧密 或松散的区域合作机制或组织的国际努力。
南京大学刑法学考研法理学与刑法专业综合考试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
2019南京大学刑法学考研612法理学与926刑法专业综合考试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2019南京大学926刑法专业综合考研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共2册)由金陵南大考研网依托多年丰富的教学与辅导经验,组织官方教学研发团队与南京大学法学院的优秀研究生共同合作编写而成。
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为参加2019南京大学考研的考生量身定做的必备专业课资料。
《2019南京大学926刑法专业综合考研复习全析(含真题与答案历年真题)》根据以下参考书目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结合往年南京大学考研真题内容,帮助报考南京大学考研的同学通过南大教材章节框架分解、相关985、211名校考研真题与解答,帮助考生梳理指定教材的各章节内容,深入理解核心重难点知识,把握考试要求与考题命题特征。
通过研读演练本书,达到把握教材重点知识点、适应多样化的专业课考研命题方式、提高备考针对性、提升复习效率与答题技巧的目的。
同时,透过测试演练,以便查缺补漏,为初试高分奠定坚实基础。
适用院系:法学院:刑法学适用科目:926刑法专业综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内容详情本书包括了以下几个部分内容:Part 1 - 考试重难点通过总结和梳理《民法》(魏振瀛,第五版)、《刑事诉讼法学》(陈光中,第五版)各章节复习和考试的重难点,建构教材宏观思维及核心知识框架,浓缩精华内容,令考生对各章节内容考察情况一目了然,从而明确复习方向,提高复习效率。
Part 2 - 名校考研真题及详解:汇编名校专业课考试科目真题讲解,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Part 3 - 南京大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南大考研专业课考试科目2003-2009、2012年考研真题试卷,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第十五章 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第四,法制改革也是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的前提。因为只有通过法制改革,突破旧的法律体系,破除落后的法律观念,才能为继承和吸收人类法制文明的成果创造前提和思想基础;没有法制改革,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就无从谈起。
第五,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的着眼点在于健全或完善现行法律制度,属于法律的外在输入;法制改革的着眼点在于法律制度或法律体系的更新和重构,属于法律的内在成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简述社会主义法对资本主义法的继承的内容。
答:就社会主义法律对资本主义法律的继承来说,一切能够与科学、理性、民主、自由、公平、人权、法治、和科、秩序、效率为内容的时代精神融为一体的那些富有生命力或再生能力的积极因素都在继承之列。在法理学的意义上,法律继承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法律技术、概念。法律技术是指制定、执行、解释、适用法律规范的各种方法。法律概念指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概念主要体现的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基本共识,这些共识又主要是客观的普遍性成分。
第二,反映商品——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第三,反映民主政治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一)政法体制的改革
这实际上就是关于社会基本结构的以宪政制度安排为目标的改革,其核心在于真正地全面确立法律在一个国家或社会中的至上地位与最高权威,整个社会一体遵循“法律的统治”。在我国,进行政法体制的改革首先就是要真正理顺各级党委与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调整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其次是要真正理顺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系统和机构之间的关系,以及各法律系统和机构内部上下左右的关系,大力改革法律机关设置、组织、管理和运行的制度和程序。还要转变立法哲学,当前最重要的是司法改革,其核心内容乃是实现司法的真正独立——司法权力独立于其他权力、司法机构独立于其他机构,司法权统一但各级司法机构彼此相互独立而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司法官员彼此平等独立。
张文显法理学笔记(全)
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第十四章法的历史第一节法的起源一、原始社会的调控机制原始社会没有阶级分化,不可能有国家和法律,一切纠纷都是通过原始习惯调整的。
二、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1)根本原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2)经历过程:氏族习惯——习惯法——成文法(3)深刻影响:宗教规范、道德规范三、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法原始习惯产生方式国家有意识地制定、认可自发形成,世代相传和演变体现本质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体现氏族全体成员共同意志适用范围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属地)本氏族、本部落调整内容权利义务的分离依习惯行事,无所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实施方式暴力机关——国家社会舆论、首领威信、传统力量、内心驱使历史使命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维系氏族血缘关系,原始人间相互团结、平等互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第二节法的历史类型一、法的历史类型的释义(一)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1.法的历史类型:是将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以及现存的法律,根据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所做的分类。
2.人类历史上迄今主要有: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产阶级法;社会主义法。
3.凡建立在同一经济基础上,反映同一阶级的意志的法,不论是否同一国家的法,属于法的同一历史类型。
(二)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规律1.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2.社会革命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基本条件二、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制度(一)奴隶制法律制度:是由奴隶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体现。
特征:1、公开保护奴隶制生产关系2、用宗教迷信和极端野蛮而随意的刑罚维护奴隶主阶级的政治统治3、公开确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划分与不平等地位4、明显带有原始公社行为规范的残余(二)封建社会法律制度:封建制法就是经封建制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封建制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三、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A资本主义法的原则:(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二)契约自由原则(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B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①法系:根据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将形式上具有一定特点、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划为同一类别。
(完整版)第三编-《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
西欧封建时代强大的教会和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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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封建法具有公法文化的色彩,西方封建 法具有私法文化的特征
中国法的特点:以刑为主、刑民不分、诸法合 体。指导思想是权力本位
西方法的源头为古罗马法,古罗马的私法最为 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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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一)资本主义法的原则 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2、契约自由原则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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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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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 每一个原始氏族社会都是一个无政府而有秩序的社
会。秩序的维持主要靠两种形式:一种是氏族组织 机构,它由氏族大会、酋长和军事首领等组成;另 一种是氏族社会中以习惯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规 范,它兼有道德规范和宗教规范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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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的法国和德国的法庭审判 英美法系的美国的法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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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与成文法代表着不同的治理模式: 判例与成文法不同的形成背景: 判例的产生背景: 1、通过司法实现集权 (1)诺曼征服者特有的治理理念 (2)令状的司法化 2、陪审团审判方式的形成 3、《大宪章》——通过司法的统治
主阶级的政治统治。 3、公开确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划分与不平等地位。
(如古印度《摩奴法典》确立了种姓制度,婆罗门 -僧侣贵族,刹帝利-武士贵族,吠舍-农民、手 工业者和商人,首陀罗-奴隶和杂工) 4、明显带有原始公社行为规范的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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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制社会下的古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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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封建社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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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是以中世纪以来至今的英国普通法为基 础的,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所形成的各个国 家与地区的法律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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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国际化 (一)国家法(国内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二)国家间法律(国际法)的形成 (三)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
三、法律全球化★ 法律全球化是指当今世界范围内的法律发展中所 呈现出来的一种趋势,即调整相同类型社会关系 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逐渐趋向一致,这既包括 不同国家的国内法趋向一致,也包括国内法与国 际法的趋向一致。 (一)世界法律的多元化 (二)世界法律的一体化 (三)全球治理的法治化
第十五章 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全球化与 法律发展
全球化概论
全球化下的 法律发展趋势
第一节
全球化概论
一、全球化释义 世界上各国民族的相互联系与彼此依赖不断增 长的历史过程。
二、全球化理论 (一)西方的全球化理论:激进、怀疑、变革 (二)中国的全球化理论 1、全球化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可 阻挡的时代潮流 2、全球化既给各国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 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3、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全球 化的理想图景
法律制度的变迁 法律制度的变迁 法律制度的变迁 法律制度的变迁 复兴传统法律文化
法律本土化 的基本表现
利用本土资源
外来法的本土改造
在贸易管理措施方面,已具体到反倾销、反补贴 、政府采购、许可程序、海关估价、动植物检疫 、技术标准等各个领域。目前,几乎所有国家的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措施都已置于世界贸易组织 的各类规则之下。一国已不能任意确定其关税水 平,也不能任意行使配额、许可等进出口管理措 施,除非其准备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国际法后果。 《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法律文件 则将使各国的有关立法在内容上趋同,并同国际 规则保持一致。
这是法制现代化的基本性质
法律变得 更加密集
法律现代 化的特征
法律变化的 速度不断加快
权利话语成为 主流法律话语
珠江口岸的 美国商船“艾米力号”案
1821年,美国商船艾米力号在珠江口岸卸货时, 恰遇一名中国妇女落水 身亡。中方指责是美国 的一名船员用瓦罐将妇女砸死的,而美方则争辩 说他们的船员只是将瓦罐递到妇女手中,双方产 生争议。当时的广东省番禺县县令上船审理此案 ,在审理过程中,美方提出传唤有利于他们的证 人,要求有辩护的权利,并要求案件公开审理。 不料番禺县县令听后勃然大怒,拂袖而去,临走 还丢下话:如果交不出“凶犯”,就要扣押船长。 美方被迫交出嫌犯。几天后番禺县单方审判后照 会美方,“凶犯”已“供认画押”,并已被绞死
传统性
现代性
后现代性
工业化
现代化
西方化
这一个“错综复杂”的关 系
(二)法律现代化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的、法 的现代性(Modernity)的不断增加的过程;同 时也是伴随着社会的转型而相应地由传统型法 制向现代型法制转化的历史过程。
人治型的价值 —规范体系
过渡
法治型的价值 —规范体系
这一事件给以后中西方交往带来了很大的负面 影响。当时的西方人对中国法律制度的许多方面 都表示出不满:秘密审判制度让人难以接受;司法 程序存在着严重缺陷,法官断案表现出极大的随 意性 ; 没有专职的律师,而西方人认为律师的缺 乏使得人权无法得到保障,等等。当时中西方之 间在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之间的格格不入曾多次 引发冲突。后来在艾米力号案发生八十多年后的 1902年,清政府终于痛下决心,设立修订法律馆, 任命沈家本、伍廷芳为修律大臣,开始了大规模 学习和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中国法制现代化进
WTO规则与 各成员国法律的趋同化
WTO规则是规范成员国的国际贸易管理行为的, 相应的规则也存在于各成员国的国内立法之中。 自关贸总协定实施以来,各缔约方在对外贸易管 理方面即开始彼此约束。各个国家的相关立法必 须与其承担的条约义务相一致,使全球范围内国 际贸易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走向趋同化和一体化 。最初的关贸总协定只涉及国际货物贸易的政府 管理问题,而且主要是规定关税问题,对于非关 税管理措施只作了笼统的规定。但在随后的几十 年时间里,总协定条约体系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 大,至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世界贸易组织条约 体系已从国际货物贸易扩展到国际服务贸易、国 际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
第二节 全球化 下的法律发展趋势
一、法律现代化 (一)现代化的概念 在英语中,现代化,即modernization的原意是 to make modern,即“使之成为现代的”或“使 之具有现代性(Modernity) 的”。 现代化作为一种具有世界意义的人类社会发展 的进步历史历程,有其合理性因素。它是从传统 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转变和跃进,是人类社会自 工业革命以来所经历的一场涉及社会生活主要领 域的深刻变 区域化运动表现为位于特定地区内的若干国家 为了追求共同的经济、政治、军事利益而建立 起或松散或紧密的区域合作机制或组织的国际 努力。 (二)法律区域化的基本特征 1、区域共同体法的形成 2、区域共同体政治法律机构的建立
五、法律本土化 (一)本土化释义 是指一种主张、捍卫、复兴地方的或民族的传 统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规范制度的社会思潮 和社会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