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XDG-2006-72号A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
住宅商业及公建配套用房项目实测实量专项方案[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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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2)1. 1.工程概况 (2)第二章建立实测实量的必要性 (2)2. 1.社会发展的需要 (2)2.2.企业发展的需要 (2)2.3.实测实量的依据及目的 (3)第三章实测实量的工具及组织成员 (3)3. 1.人员组织 (3)3.2.设备组织 (3)3.3.实测时间组织及办法 (4)第四章实测实量操作指引 (5)4. 1、总则 (5)4.2、尺差控制 (6)4.3、防水渗漏 (19)4.4、设备安装 (23)4.5、观感篇 (26)4.6、相关附件 (33)第五章管理制度及落实 (33)5. 1.深化交底工作质量 (34)5.2.全面落实质量控制措施 (34)5.3.严格落实竖向结构封模令、砼浇筑许可令制度 (34)5.4.实测实量专人专责,定期总结分析,拟定改进措施 (34)5.5.加强样板点评,贯彻落实节点做法和施工要求 (34)5.6.督促质检加强巡视检查,提高工作深度、力度 (34)5.7.深入开展实测实量培训,组织考核 (34)第六章实测实量缺陷修复 (35)第一章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XDG-2010-23号地块住宅及商业配套公建项目(一期)建设地点:锡山区团结路与二泉东路交叉口建设单位:民发实业集团(无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江苏博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无锡市城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江苏湖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葛前江建筑类型:本工程为新建住宅小区工程,由5栋高层,4栋洋房2间配电房及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185906m2。
第二章建立实测实量的必要性2.1.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也越来越规范,主管部门、各参建单位及最终客户的质量意识日益增强,促使施工企业提高质量水平。
2.2.企业发展的需要建筑市场的竟争越来越激烈,企业要生存,就要走品牌路线,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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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4•【字号】锡政办发[2006]72号•【施行日期】2006.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补充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6〕72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补充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关于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补充意见(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快推进市区工业布局调整,进一步规范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特制定本意见。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含改制时以土地资产弥补企业负资产并取得出让土地证)的企业,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全部用于企业搬迁。
二、以划拨方式(含优化配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经评估和确认后,应先划入市财政国有资本收益户。
其中,10%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90%转入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调整办”)专用账户,用于企业搬迁。
三、租赁国有划拨土地的企业,其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和确认后,应先划入市财政国有资本收益户。
其中,20%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80%转入市调整办专用账户,并根据企业租赁期限的长短和搬迁难度大小等因素,由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并经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其中的10%-50% 作为政府鼓励和扶持企业进行技改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奖励等,其余由市调整办统筹用于工业布局调整工作。
四、经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列入市区工业布局调整计划的搬迁企业,适用本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无锡市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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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无锡市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3•【字号】锡政办发[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无锡市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29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9年无锡市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三日2009年无锡市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我市土地市场供需情况和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编制我市2009年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拉动内需、确保增长”的工作主线,以维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为主要目标,统筹兼顾各经济主体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力做好经营性用地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水平。
(二)编制原则2009年的出让计划编制坚持以下四个原则:1.适度从紧,控制总量。
2008年房地产市场发展平稳,第二季度以来房地产投资增幅明显回落,土地市场竞争减弱,市场需求更加理性,所以,2009年的经营性用地供应总量不宜过大。
2.突出重点,合理布局。
土地供应的布局既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导向,也是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的客观要求。
2009年计划出让的地块既要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也要体现城市功能的调整。
中心城区仍注重旧城改造,市区周边要确保蠡湖地区、太湖新城等重点地区的供地。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河畔置业有限公司XDG-2007-71号地块一期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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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河畔置业有限公司XDG-2007-71号地块一期普通住宅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法规类别】勘察设计
【发文字号】锡建总[2010]22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0.02.05
【实施日期】2010.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河畔置业有限公司XDG-2007-71号地块一期普通住宅项目初步
设计的批复
(锡建总〔2010〕22号)
无锡河畔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悉。
经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XDG-2007-71号地块一期普通住宅项目的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与功能:该项目建设功能为居住用房。
总建筑面积约4.4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3万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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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仓(无锡)置业有限公司XDG-2006-71号地块A块一期、二期、三期住宅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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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水环境
表 1.4-2
执行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级别 指标 浓度 (mg/L, pH 除外)
pH
6~9
DO
≥3
表1 Ⅳ类
COD SS
≤30 ≤60
NH3-N
≤1.5
TN
≤1.5
TP
≤0.3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地块东侧的运河西路为城市主干道,南侧的清名路匝道为城市次干道,地块
—
THC(碳氢化合 物)(mg/m3)
日平均
浓度限值 mg/m3 4 10
0.06 0.15 0.50 0.04 0.08 0.20 0.05 0.1 0.25 0.07 0.15 0.2 0.3
2.0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污水最终收纳水体京杭运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航运大厦南侧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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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航运大厦南侧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
项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建设局
•【公布日期】2008.06.03
•【字号】锡建总[2008]158号
•【施行日期】2008.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航运大厦南侧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项变更
的批复
(锡建总〔2008〕158号)
无锡泰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悉。
根据锡发改许[2008]第117号批文、市国土局锡国土出合(2006)第62号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合同要求,同意将我局“关于航运大厦南侧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锡建总[2007]125号)确定的地块开发建设单位由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无锡泰诚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建配套项目、建设规模等立项内容及要求均不变。
附件:关于航运大厦南侧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锡建总[2007]125号)(略)
无锡市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同意建设阳光置业三钢B地块南道路工程项目的通知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同意建设阳光置业三钢B地块南道路工程项目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4ebf2ce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db.png)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同意建设阳光置业三钢B地块南道路工程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建设局
•【公布日期】2008.03.28
•【字号】锡发改交能[2008]7号、锡建综[2008]8号
•【施行日期】2008.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同意建设阳光置业三钢B地块南道路工程项目的通知
(锡发改交能〔2008〕7号、锡建综〔2008〕8号)
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根据锡政会纪(2008)34号《关于阳光置业三钢B地块南道路建设协调会议纪要》的精神,为完善该片区路网,方便周边居民出行,经研究,同意建设阳光置业三钢B地块南道路。
该道路东起红星路,西至湖滨路,长约800米,红线宽度24米,估算投资额6000万元,资金来源按市相关规定筹措解决。
其涉及规划、国土、环保等方面的有关要求,按规定予以落实。
希接文后,抓紧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批准后实施。
特此通知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建设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5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5号](https://img.taocdn.com/s3/m/c4290109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1d.png)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5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和《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范围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经市、市(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并使用下列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的建设资金;(三)政府融资及利用国债用于建设的资金;(四)政府统借并由政府承诺还款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六)其它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是指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主要依据:(一)投资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调整概算、设计变更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有关项目建设文件的批准文件;(二)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四)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五)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惠山雅苑(1、14―16号房)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锡建开[2014]68号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惠山雅苑(1、14―16号房)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锡建开[2014]68号](https://img.taocdn.com/s3/m/64df1535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6ecdd53.png)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惠山雅苑(1、14―16号房)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
正文:
----------------------------------------------------------------------------------------------------------------------------------------------------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惠山雅苑(1、14-16号房)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
(锡建开〔2014〕68号)
无锡禾润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惠山雅苑(1、14-16号房)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悉。
惠山雅苑(1、14-16号房)(XDG-2004-16号地块),建筑面积30177m2,由无锡轻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无锡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现所申报的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
根据市规划、环保、市政公用、园林、公安等部门单项验收合格的认定,经核查,该项目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无锡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交付使用。
希做好各项交接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
无锡市建设局
2014年9月9日
——结束——。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常大置业有限公司XDG-2007-48号地块B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常大置业有限公司XDG-2007-48号地块B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6c33d5de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43.png)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常大置业有限公司XDG-2007-48号地块B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9.07.29•【字号】锡建总[2009]136号•【施行日期】2009.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常大置业有限公司XDG-2007-48 号地块B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锡建总〔2009〕136号)无锡常大置业有限公司:你公司申请报告悉。
经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XDG-2007-48号地块B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与功能:该地块功能为商业、居住用房。
B地块的总建筑面积约15.4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8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6万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但有如下问题和建议请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1、建筑物(包括地下室)后退红线、绿线及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建筑物的限高等均应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
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有关指标地块总体平衡且不得超出有关部门的指标要求。
2、优化小区环境景观设计,确保绿地率的指标要求;沿城市道路的绿化设计风格与已建成的道路绿化相衔接;树种选择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合理确定乔木和灌木、常绿乔木和落叶乔木的比例;绿线控制范围内不得设置建筑物、停车车位。
建筑物地下室顶板的覆土厚度不得小于1.2米。
3、完善本地块各类管线的综合设计,考虑整个地块的市政管网设计,并与周边道路的现状管线相衔接。
深化地块的雨水综合利用设计,地面铺装尽量采用生态透水性材料。
4、根据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深化交通组织,结合A地块统一考虑,做好出入口的优化设计,建议弱化霞美路的出入口、强化志强路出入口的设计。
周边道路尽量同步设计实施。
本区域机动车停车指标不足,应严格按有关标准和相关部门要求设置;应增加考虑商业用房的停车。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09年市区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及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计划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09年市区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及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58ab2c3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74.png)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09年市区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及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4•【字号】锡政办发[2009]34号•【施行日期】2009.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09年市区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及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计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34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2009年市区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及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四日无锡市2009年市区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及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计划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效调控土地市场,将我市土地市场发展现状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在增强经济活力和挖掘土地市场潜力中开拓发展空间,为扩大内需、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保障性服务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关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储备计划,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的要求,现编制《无锡市2009年市区土地前期开发计划表》及《2009 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购储备计划表》。
计划如下:一、2009年市区土地前期开发总面积1415.25万平方米,宗地数139宗(详见附表,其中属于低洼地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的地块39幅用﹡表示)。
各区指标为:崇安区22宗,面积136.45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12宗,面积50.5万平方米);南长区21宗,面积184.8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13宗,面积149.27万平方米);北塘区15宗,面积96.72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7宗,面积45.86万平方米);滨湖区22宗,面积595.33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9宗,面积496.97万平方米);锡山区12宗,面积75.98万平方米;惠山区31宗,面积212.23万平方米;新区12宗,面积38.46万平方米;太湖新城4宗,面积75.28万平方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50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50号](https://img.taocdn.com/s3/m/a24a1cdc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c3.png)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5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4日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科学安排政府投资,有效控制“超规模、超投资、超标准”现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综合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482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18〕124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2013〕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市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使用上级及本级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资金以及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类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纳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和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
对各级政府以资金、土地等形式进行资本金注入或基金注资且注资额超过法定资本金50%的企业投资项目,或虽不足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投资项目,需要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流程。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DG-2007-07号地块B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DG-2007-07号地块B](https://img.taocdn.com/s3/m/99559e40a98271fe910ef98d.png)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DG-2007-07号地块B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法规类别】勘察设计
【发文字号】锡建总[2010]26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0.02.20
【实施日期】2010.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DG-2007-07号地块B块项目初步设
计的批复
(锡建总〔2010〕26号)
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悉。
经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XDG-2007-07号地块B地块项目的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与功能:该地块项目建设功能为商业、居住用房。
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但有如下问题和建议请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6]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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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6〕73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意见(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实施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十一五”期间无锡经济社会发展要大力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建设布局、优化人居环境的要求,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工业布局调整的意见》(锡委发〔2005〕35号)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的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实现“两个确保”的总目标,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主线,按照“区域集中、产业集聚、开发集约”的原则,通过扩张性、提升性搬迁调整,着力加快企业自主创新,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以实现我市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企业产品的结构性调整。
2006年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必须强有力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工作目标是:(一)完成计划内20家企业整体收购签约工作;(二)完成计划内18家企业新厂区的开工建设工作;(三)完成计划内10家企业的整体搬迁工作。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新光路(贡湖大道-长江北路)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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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新光路(贡湖大道-长江北路)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8.03.19•【字号】锡建总[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新光路(贡湖大道-长江北路)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锡建总[2008]70号)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你办城重办[2008]030号报告悉。
根据市发改委锡发改交能[2007]72号、市建设局锡建综[2006]31号立项通知,市建设局锡建城[2007]23号和市规划局锡规综[2007] 41、50号规划方案批复要求,新光路(贡湖大道~长江北路)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已由中铁大桥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经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中铁大桥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08年1月版)。
B2标跨铁路桥初步设计征求上海铁路部门意见后另行批复。
二、建设规模:本工程西起贡湖大道(原苏锡路),东至长江北路,全长5955m。
标准段道路横断面采用四块板形式,红线宽40m,其中大桥路-南湖大道段38m、前进路以东段51m。
跨京杭运河桥、跨京沪铁路桥等桥涵、配套交通管理、照明亮化、市政管线、绿化景观、消防设施等同步实施。
三、建设标准:本工程系城市主干道,主线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km/h,辅道设计车速40km/h。
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沥青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
桥(涵)设计荷载城-A级。
地震基本烈度6度、抗震按7度设防。
京杭运河按照三级航道要求(通航净高7m、净宽90m、顶宽80m、侧高6m最高通航水位黄海高程2.81m )控制。
桥下机动车道通行净高按照4.5m控制。
四、初步设计中尚有如下问题和建议希在下阶段设计中予以调整和完善:1. 补充桥梁设计基准使用期指标。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仙蠡苑征地拆迁安置房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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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仙蠡苑征地拆迁安置房地块公建配套项目
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发文字号】锡建总[2008]19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8.01.15
【实施日期】2008.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仙蠡苑征地拆迁安置房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建总〔2008〕19号)
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
你办锡滨河街政[2007]86号申请报告收悉。
根据市建设局锡建开[2006]56号、[2007]25号批文,发改委锡发改资[2006]第262号、[2007]第272号批文,市规划局锡规滨设字选[2007]第008号规划设计要点和国家有关居住区公建配套标准以及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情况,经研究,同意按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总户数约2400户的规模建造公建配套项目12项,公建配套建筑面积约55820平方米,土建总投资约6698万元。
居住配套项目须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确保同时交付使用。
小区内居民子女的
入学、入幼问题须妥善安排。
小区建成后,公建配套用房的交接,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仙蠡苑征地安置房地块公建配套项目一览表
无锡市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
仙蠡苑征地拆迁安置房地块公建配套项目一览表。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XDG-2006-78号地块居住用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锡建总[200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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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筑物室内污粪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应根据环评要求进一步深化设计,同时满足环保、卫生防疫的其他要求。
7、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完善建筑物室内室外的无障碍设计。
3、根据批准的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深化交通组织设计,合理布置商业用房的交通组织和地面停车位置,本区域机动车停车指标应严格按有关标准和相关部门要求设置。
4、结合地块的整体开发建设,深化地块内外各类管道的设计和建设。拟建用地内给水、排水、供气、供电、电讯等综合管线,应与周边道路的管线衔接到位。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雨水综合利用,地面铺装尽量采用生态透水性材料。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XDG-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6-78号地块居住用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建总〔2009〕61号)
市小天鹅房产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悉。经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地块居住用房一期工程的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与功能:本次初步设计范围为1#-4#楼(住宅)以及3#、4#楼之间的二层商业,总建筑面积约4.0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8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 21万平方米。
8、严格执行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及其他有关国家、省、市节能节水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筑节能不得小于50%。
四、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及国家、省、市的其他相关要求,严格按照锡建总[2009]36号文的审查意见,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抗震设计修改工作。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在施工图阶段对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予以复核,施工图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XDG-2006-71号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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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XDG-2006-71号地块公建配套项
目立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建设局
•【公布日期】2008.12.03
•【字号】锡建总[2008]279号
•【施行日期】2008.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XDG-2006-71号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项
的批复
(锡建总[2008]279号)
九龙仓(无锡)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悉。
根据市发改委锡发改外[2006]第137号和锡发改许[2008]第176号、177号等立项批文,市规划局锡规定设[2007]第127号规划设计要点,市政府锡政会纪[2008]86号专题会议纪要,以及国家有关居住区公建配套标准和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情况,经研究,同意按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约79.4万平方米、总户数约6900户的规模建造公建配套项目15项,公建配套建筑面积约244880平方米,土建总投资约29385.6万元。
你公司在公建配套单项验收前,应完善市发改委的相关立项手续,同时按锡政会纪[2008]86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依程序完善养老院调整后与市国土等部门相关手续。
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确保同时交付使用。
小区内
居民子女的入学、入幼问题须妥善安排。
小区建成后,公建配套用房的交接,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XDG-2006-71号地块公建配套项目一览表
无锡市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活无锡市新区2006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批而未用土地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活无锡市新区2006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批而未用土地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17d9b20c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fe.png)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活无锡市新区2006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批而未用土地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27•【字号】苏政地[2014]2022号•【施行日期】2014.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活无锡市新区2006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批而未用土地的批复苏政地[2014]2022号无锡市人民政府:你市呈报的《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活新区2006年度第7批次部分批而未用土地的请示》(锡政发〔2013〕188号)及(锡新调)地呈字[2013]第2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区2006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国土资地函〔2006〕0363号)中新区鸿山街道马桥村5.3069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5.01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新区鸿山街道马桥村的0.681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的内容予以撤销,并请做好所涉及土地的权属、地类后期利用监管工作。
二、同意你市将新区硕放街道大墙门村、溇金村等5.3069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4.61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新区硕放街道溇金村的0.681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987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5.3069公顷;征收土地5.9879公顷作为新调整的建设用地。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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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XDG-2006-72号A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
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锡建总[2008]170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8.06.12
【实施日期】2008.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XDG-2006-72号A地块公建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建总〔2008〕170号)
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悉。
根据锡发改资[2007]第110号批文、市规划局锡规定设[2007]第135号规划设计要点、市国土局锡国土出合(2006)第112号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国家有关居住区公建配套标准以及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情况,经研究,同意按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户数约1100户的规模建造公建配套项目12项,公建配套建筑面积约32860平方米,土建总投资约3943.2万元。
住宅小区内的公建配套项目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确保同时交付使用。
小区
内居民子女的入学、入幼、入托问题须妥善安排。
小区建成后,公建配套用房的交接,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XDG-2006-72号A地块公建配套项目一览表
无锡市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XDG-2006-72号A地块公建配套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