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求解读PPT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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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介质可以是数字存储设施如光盘、硬盘、服务器、云存储等 2. 与取得CMA/CNAS资质的能力范围相关的外来文件,含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排放标准、基础标准、技术规范、方法标准(含修改单)等应受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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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5条:分包
➢ 不得进行二次分包,对分包方监测质量进行监督或验证。 【条文解释】 1. 确认承担分包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已取得CMA资质认定,具备相应分包
2. 实验室区域合理分区并明确标注其功能定位,土壤样品应有独立的晾晒6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2条:设备
➢现场测试和采样仪器设备在数量配备方面需满足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 对现场布点和同步测试采样要求。
➢现场测试设备在使用前后,应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核查并记录。
【条文解释】
1. 当开展多点监测并需要同时进行时,现场监测设备配备数量应足够,且 其数量应该与承担的监测任务量相匹配。现场监测设备应配备数据输出或 打印功能。
【条文解释】
1. 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化学、化工、生物、物理、地理、地质、
大气、海洋、核工程等,应根据实验室所开展的监测活动和能力范围而
定;但个人不建议在职提升学历所学专业与机构和岗位要求完全不匹配
(如工商管理、文学、人事、社会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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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6~10条:人员
➢ 环境监测人员应掌握与所处岗位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 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的安全防护 知识;经过必要的能力确认(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样品分析)。 【条文解释】 1. 监测人员的定义:指参与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审核、报告 编制与审核等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 2. 能力确认方式:包括理论考试、现场操作技能考核和盲样测试三个部分;应定期 (最多6年为一个周期)评价人员的持续能力;能力确认记录应予以保存。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求
2019年1月
1wenku.baidu.com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2条:生态环境监测定义
➢ 本补充要求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是指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
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海水、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 振动、辐射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
【条文解释】
1. 生态环境监测的类别主要有13大类: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 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海水、海洋沉积物、生物、生物体残留、 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电离辐射、油气回收。该分类方式也是目前国家资质 认定环保行业评审组对实验室申请能力类别的统一规定。
2. 凡检测机构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涉及以上13大类中任一项的,均需按通用要 求加行业补充要求的形式进行评审。
2. 当标准规范对现场监测设备使用前后性能确认有要求时,应按标准规范 要求进行使用前后的性能核查并做好记录,保证设备使用期间状态良好。7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3条:管理体系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与所开展的监测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 体系应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全部场所进行的监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点 位布设、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 数据传输、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管理等过程。
➢可采取纸质或电子介质的方式对文件进行有效控制。采用电子介质方式时, 电子文件管理应纳入管理体系,电子文件亦需明确授权、发布、标识、加密、 修改、变更、废止、备份和归档等要求。
➢监测活动相关的外来文件,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或控制标准、监 测技术规范、监测标准(包括修改单)等,均应受控;
【条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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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1条:设施与环境
➢ 实验区域进行合理分区,并明示其具体功能,应按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 设置独立的样品制备、存贮与检测分析场所;
➢ 环境测试场所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或设施,并定期检查其有效 性。现场测试或采样场所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条文解释】
1. 现场监测或采样时,关注监测或采样位置、电力供应、安全性等是否能 保证监测人员安全和测试的规范性;记录气象条件、周边环境影响等环境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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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6~10条:人员
➢ 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背景和专业知识,中级或同等能力,5年及以上生 态环境监测工作经历;
➢ 授权签字人:与授权签字范围相适应的专业背景,中级或同等能力,3年 及以上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历;
➢ 质量负责人:了解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 识,熟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质量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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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6~10条:人员
➢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于环境监测人员 总数的15%; 【条文解释】
1. 中级及以上专技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数与该机构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人数之比 ≥15%,人员总数=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处理、样品分析、数据审核、报告编制与 审批等技术人员的总和; 2. 同等能力:以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工作经历计——博士1年及以上;硕士3年 及以上;本科5年及以上;大专8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是累计,但从取得 对应学历之后开始计算。
项目的监测能力,并留存其相应证明材料; 2. 在分包管理程序,以及分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 3. 监督可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方式,验证可采取盲样测试、实验室
间比对、留样复测、加标回收测试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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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6条:记录
➢ 环境监测机构可采取纸质或电子介质的方式对文件进行有效控制。采用电 子介质方式时,电子文件管理应纳入管理体系,电子文件亦需明确授权、发 布、标识、加密、修改、变更、废止、备份和归档等要求;
【条文解释】
1. 建立与所开展的监测业务相匹配的管理体系;
2. 管理体系应覆盖全部工作场所,将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 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 管理等监测活动纳入管理体系,并以适当的方式传达有关人员,开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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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4条:文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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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5条:分包
➢ 不得进行二次分包,对分包方监测质量进行监督或验证。 【条文解释】 1. 确认承担分包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已取得CMA资质认定,具备相应分包
2. 实验室区域合理分区并明确标注其功能定位,土壤样品应有独立的晾晒6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2条:设备
➢现场测试和采样仪器设备在数量配备方面需满足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 对现场布点和同步测试采样要求。
➢现场测试设备在使用前后,应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核查并记录。
【条文解释】
1. 当开展多点监测并需要同时进行时,现场监测设备配备数量应足够,且 其数量应该与承担的监测任务量相匹配。现场监测设备应配备数据输出或 打印功能。
【条文解释】
1. 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化学、化工、生物、物理、地理、地质、
大气、海洋、核工程等,应根据实验室所开展的监测活动和能力范围而
定;但个人不建议在职提升学历所学专业与机构和岗位要求完全不匹配
(如工商管理、文学、人事、社会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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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6~10条:人员
➢ 环境监测人员应掌握与所处岗位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 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的安全防护 知识;经过必要的能力确认(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样品分析)。 【条文解释】 1. 监测人员的定义:指参与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审核、报告 编制与审核等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 2. 能力确认方式:包括理论考试、现场操作技能考核和盲样测试三个部分;应定期 (最多6年为一个周期)评价人员的持续能力;能力确认记录应予以保存。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求
2019年1月
1wenku.baidu.com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2条:生态环境监测定义
➢ 本补充要求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是指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
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海水、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 振动、辐射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
【条文解释】
1. 生态环境监测的类别主要有13大类: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 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海水、海洋沉积物、生物、生物体残留、 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电离辐射、油气回收。该分类方式也是目前国家资质 认定环保行业评审组对实验室申请能力类别的统一规定。
2. 凡检测机构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涉及以上13大类中任一项的,均需按通用要 求加行业补充要求的形式进行评审。
2. 当标准规范对现场监测设备使用前后性能确认有要求时,应按标准规范 要求进行使用前后的性能核查并做好记录,保证设备使用期间状态良好。7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3条:管理体系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与所开展的监测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 体系应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全部场所进行的监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点 位布设、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 数据传输、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管理等过程。
➢可采取纸质或电子介质的方式对文件进行有效控制。采用电子介质方式时, 电子文件管理应纳入管理体系,电子文件亦需明确授权、发布、标识、加密、 修改、变更、废止、备份和归档等要求。
➢监测活动相关的外来文件,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或控制标准、监 测技术规范、监测标准(包括修改单)等,均应受控;
【条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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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1条:设施与环境
➢ 实验区域进行合理分区,并明示其具体功能,应按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 设置独立的样品制备、存贮与检测分析场所;
➢ 环境测试场所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或设施,并定期检查其有效 性。现场测试或采样场所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条文解释】
1. 现场监测或采样时,关注监测或采样位置、电力供应、安全性等是否能 保证监测人员安全和测试的规范性;记录气象条件、周边环境影响等环境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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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6~10条:人员
➢ 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背景和专业知识,中级或同等能力,5年及以上生 态环境监测工作经历;
➢ 授权签字人:与授权签字范围相适应的专业背景,中级或同等能力,3年 及以上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历;
➢ 质量负责人:了解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 识,熟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质量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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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6~10条:人员
➢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于环境监测人员 总数的15%; 【条文解释】
1. 中级及以上专技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数与该机构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人数之比 ≥15%,人员总数=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处理、样品分析、数据审核、报告编制与 审批等技术人员的总和; 2. 同等能力:以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工作经历计——博士1年及以上;硕士3年 及以上;本科5年及以上;大专8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是累计,但从取得 对应学历之后开始计算。
项目的监测能力,并留存其相应证明材料; 2. 在分包管理程序,以及分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 3. 监督可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方式,验证可采取盲样测试、实验室
间比对、留样复测、加标回收测试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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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6条:记录
➢ 环境监测机构可采取纸质或电子介质的方式对文件进行有效控制。采用电 子介质方式时,电子文件管理应纳入管理体系,电子文件亦需明确授权、发 布、标识、加密、修改、变更、废止、备份和归档等要求;
【条文解释】
1. 建立与所开展的监测业务相匹配的管理体系;
2. 管理体系应覆盖全部工作场所,将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 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 管理等监测活动纳入管理体系,并以适当的方式传达有关人员,开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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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补充要 求
第14条:文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