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英国及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合集下载

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

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

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金融监管体系是一国在金融领域中确保金融稳定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重要机制。

各个国家根据自身的经济体制、金融市场和制度环境等因素,建立起不同类型的金融监管体系。

本文将对全球主要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比较,并探讨其特点和优劣势。

1.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是出于对金融危机的教训建立起来的。

它包括联邦储备系统、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等多个机构,各自负责监管不同的金融子行业。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相对独立,机构之间相互合作,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然而,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庞杂和重叠使其决策效率较低,并且在危机时缺乏整体应对能力。

2.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为“双重监管体系”,包括金融行为监管局和中央银行,分别负责不同的监管任务。

金融行为监管局主要负责监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则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

这种分工使得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相对灵活和高效。

然而,金融危机爆发时,监管体系未能及时发现和应对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挑战。

3. 欧洲金融监管体系欧洲的金融监管体系是由欧洲银行监管局(EBA)、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监管局(EIOPA)等机构组成的。

欧洲的金融监管体系在危机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方面经验丰富,各国监管机构间的合作相对紧密,形成了较为统一和协调的监管体系。

然而,欧洲金融监管体系面临着多个国家间的协调难题和不同监管标准的差异,可能导致监管不统一和风险溢出。

4.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等多个机构组成。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在规模和力度上不断加强,不断完善监管法规和政策。

中国在金融监管方面注重风险防范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

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决策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综上所述,各国金融监管体系在结构和运作上存在差异。

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

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

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金融监管制度是各国经济的核心部分之一,其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保障金融市场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由于其国情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优劣。

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从英国、美国和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分别进行比较分析。

英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一直是欧洲金融市场和监管机构的典范之一。

自金融服务法案的制定以来,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升级。

该制度比较注重市场发展和参与度,采用分层次、自主执业、专业执行、表彰优秀的管理模式。

其中,银行业的监管由英国银行业监管局承担,证券和期货交易的监管由金融市场行为监管机构负责。

英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在保障金融市场的独立性、市场透明度、保护参与者权益和及时进行行业调整方面表现良好。

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以宏观经济调节和保障金融市场稳定为核心。

首先,美国的金融体系属于分散化和多边化的市场体系。

其次,美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属于联邦式监管,主要是通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简称美联储)的严密监管和强有力的法律制约来控制和调节市场。

此外,美国政府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极为紧密,监管责任也更为明确,力求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以及各方权益的合法性。

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目前还在不断的建设过程中。

自 2003 年以来,中国为加强金融监管制度,相继成立了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以分别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市场,目前正处在协同监管的新阶段。

中国为了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进金融监管制度的合规化发展,加强了金融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相关监管业务。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

相比而言,英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更具有市场化推进的特点,在保障市场透明度和保护参与者权益方面表现良好。

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更注重在金融体系稳定和宏观调节方面的优势。

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目前还处在不断发展的阶段,强调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目前还处在不断完善和提高的阶段。

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制
in order Political dynamics and expected change of
government
What also Triggered the Changes in 2003
External pressure
Rising competition anticipated after WTO accession
Increasing scrutiny by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Growing need to contribute to regional and
international rule-setting in regulation
What Were the Alternatives
Merging all regulatory functions into one
create a separate bank regulator
Why Separate Bank Regulator
Banking was by far the dominant sector Securities and insurance regulation had just
弊 端: 第一、监管当局不能形成对某一个金融机构 的整体评估(因各管一部分) 第二、易造成各监管当局对新业务监管的 “争权夺利”。
第三、某一金融机构面临多头监管。
问 题: 1、当金融机构严格分业经营时,机构型监
管和功能型监管有区别吗 2、功能监管能以统一监管的形式实现吗?
3.目标型监管
所谓目标型体制,是根据监管的目标来设立监 管机构,构建监管架构的一种监管体制类型。
理论上有几个目标,就设立相应的几个监管机 构,但事实上倾向于“双峰”或“三峰”体制。 WHY?

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及中国政策选择

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及中国政策选择

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及中国政策选择摘要:由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金融海啸席卷全球以来,各主要国家和经济体都进行了深刻反思,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金融监管改革措施,以尽快扭转危机局面,共同预防当今经济全球化时代具有高度传染的金融危机。

文章在总结各主要国家和经济体金融监管改革内容、趋势和特点的基础上,对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政策选择提出建议。

关键词:危机金融监管政策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1-185-03一、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改革1.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1)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

(2)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负责对提供信用卡、抵押贷款和其他贷款等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3)强化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监管视野。

(4)设立新的破产清算机制,以防止金融机构倒闭再度拖累纳税人救助。

(5)限制银行自营交易及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

(6)赋予联储更大的监管职责,同时对其实施更严格的监督。

(7)美联储将对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监督,以确保高管薪酬制度不会导致对风险的过度追求。

2.英国金融难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包括三个新机构的建立。

第一,英格兰银行成立一个独立的金融政策委员会(fpc),以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掌握宏观政策工具。

第二,英格兰银行成立一个下属机构——审慎监管局(pra),以促进金融公司的稳定性。

第三,成立一个金融行为监管局(cpma),以保护消费者和管理金融市场。

2011年6月英国政府还发布了《金融监管新方法:改革蓝图》白皮书,对英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全面改革,明确了新成立的金融政策委员会将专门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将金融服务局原有的微观监管职能划分给新成立的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监管局承担,同时着重规定了各类法定监管机构间的协调机制。

3.日本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金融市场方面,美国和英国分别与中国有哪些不同之处?

在金融市场方面,美国和英国分别与中国有哪些不同之处?

在金融市场方面,美国和英国分别与中国有哪些不同之处?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速推进,金融市场逐渐成为全球最为活跃的经济领域之一。

在这一领域中,美国和英国作为发达国家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而中国也正在快速崛起。

那么,它们在金融市场方面有哪些不同之处呢?一、金融监管在金融市场方面,美国和英国的监管机制相对较为成熟。

美国设立了金融监管机构,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而英国则设立了金融行为监管局,负责监管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

相比之下,中国的金融监管机制还尚未完全健全。

二、金融机构美国和英国的金融市场上,银行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数量众多,而且都处于相对成熟的阶段。

而中国的金融机构数量则较少,在此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三、金融服务范围美国和英国的金融市场上,金融服务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

除了传统的银行和证券服务外,还包括私人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养老金等方面。

而中国的金融服务范围相对较窄,还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

四、金融市场市场化程度美国和英国的金融市场较为成熟,基本上实现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运行方式。

而中国的金融市场还处于不断发展阶段,存在着较强的政府干预和管制。

五、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美国和英国的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较为广泛,外国金融机构可以较为自由地进入和发展。

而中国的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结论以上就是在金融市场方面,美国和英国分别与中国有哪些不同之处的几个方面。

可以看出,相比之下,美国和英国在金融市场发展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中国已经在金融市场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有望成为全球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

在金融体制方面,中国与英国有哪些异同?

在金融体制方面,中国与英国有哪些异同?

在金融体制方面,中国与英国有哪些异同?
一、银行业体制
中国银行业体制主要是以国有银行为主导,而英国的银行业体系较为
多元化,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建筑社会、信托等多种类型。

二、资本市场体系
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较为年轻,在国家政策和监管机构的引导下,正
在不断完善中。

而英国的资本市场则非常成熟,具有全球投资者的广
泛信任与参与度。

三、金融创新与科技
近年来,中国金融科技领域飞速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业态层出不穷,令人瞩目。

而英国则是全球金融科技创新的发源地之一,三家国际金
融中心银行均启动了金融科技创新实验室。

四、金融治理与监管
中国金融治理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管制力度加强。

而英国也是世界上最具经验的金融监管国家之一,其监管机构对
金融市场的监管较为严格。

五、金融公共服务
中国的金融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如金融扶贫、金融教育等。

而英国也十分重视金融公共服务,其金融服务业为公众提供了广泛的金融服务,如退休基金等。

总结:
中国与英国在金融体制方面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异同,中国金融机构集中度较高,而英国则较为多元化;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较为年轻正在不断完善中,而英国则非常成熟;中国金融科技领域发展迅速,英国则是全球金融科技创新的发源地;两国监管机构都比较严格,但中国的管制力度较强;两国都高度重视金融公共服务。

未来,中国与英国应该在相互学习与合作中,共同推进金融领域的开放与创新,推动全球金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
知识点2:金融监管体制
知识点2:金融监管体制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含义 二、金融监管体制的类型 三、部分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
1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含义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一国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 一整套机构及组织结构的总和。 从广义上讲,金融监管体制包括监管目标、监管范围、监管
理念、监管方式、监管主体的确立、监管权限的划分等。 从狭义上讲,则主要指监管主体的确立及其权限划分。
11
谢谢聆听
Thank You
三、部分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
欧洲统一监管机制与欧洲银行业联盟建设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2012年5月23日率先提出“银行业联盟
”(Banking Union)的概念。 2012年9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欧洲中央银行对欧元区银行实施监
管的计划,计划构建欧洲银行联盟共包含三项机制分别为,单一 监管机制(SSM)、单一清算机制(SRM)、与共同存款保险机制。
9
三、部分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
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ESRC)


成员:
欧洲财经理事会
审 慎 监
主席(欧洲央行行长 )、副主席、各国央 行行长、欧洲中央银
观察员:各国监管当局 代表经济与金融委员会
主席
(ECOFIN) 早期风险预警及 对成员国政府的

行副行长欧盟委员会
建议
、欧盟各监管局主席
微观审慎信息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确立了美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制度框架。 2010年,美国颁布《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对金融监管
体制进行重大改革。
5
三、部分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
美国现行金融监管框架
6

各国金融监管体制

各国金融监管体制

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金融监管体制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差异,下面我们就来比较一下各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一、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主要由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国家期货协会、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等机构组成。

这些机构各司其职,对金融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例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负责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证券市场监管等。

二、欧洲金融监管体制欧洲的金融监管体制相对较为复杂,主要由欧洲央行、欧洲证券监管局、欧洲银行监管局、欧洲保险监管局等机构组成。

这些机构共同监管欧洲金融市场,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例如,欧洲央行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欧洲证券监管局负责证券市场监管等。

三、中国金融监管体制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组成。

这些机构各司其职,对金融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中国证监会负责证券市场监管等。

四、日本金融监管体制日本的金融监管体制主要由日本银行、金融服务机构、金融厅、金融商品交易所等机构组成。

这些机构各司其职,对金融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例如,日本银行负责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金融厅负责金融市场监管等。

五、英国金融监管体制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主要由英格兰银行、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金融行为监管局等机构组成。

这些机构各司其职,对金融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例如,英格兰银行负责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负责金融市场监管等。

总体来说,各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差异,但都是为了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之间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金融市场风险和挑战。

监管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借鉴

监管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借鉴

监管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借鉴监管制度是指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安排。

一个健全的监管制度能够有效地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国际上,各个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监管制度,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制度经验,可以更好地完善自身的监管体系,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一、国际经验1. 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美国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其金融监管制度非常完善。

主要有美联储、证监会、银行监管局等机构进行金融市场的监管。

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强调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要求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财务信息和业务运营情况;第二,建立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实行专业监管,避免政府过多干预;重视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是金融监管的核心。

2. 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非常严格,致力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欧盟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特点包括:第一,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管控的原则,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安全;第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的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风险;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方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

3. 英国的环境保护监管制度英国环境保护监管制度主要包括建立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环境审批和排污许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等。

英国环境保护监管制度的特点包括:第一,强调环境保护部门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罚和整治;第二,实行环境审批和排污许可制度,强调企业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和评估,不断完善环境监管措施,提高环境质量。

二、对中国的借鉴1. 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借鉴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经验,中国可以建立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强化对金融市场的监管。

要求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政府过多的干预,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英、美金融监管趋势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思考

英、美金融监管趋势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思考

20 年 1 05 月分别 把抵 押贷款业 务 和保险 金融机构 的风险 ;独立 的消费者保护局 , 了放松管制的阶段 。 负责监管向一般消费者提供服务的金融机 19 年 1 月 ,美国 国会 通过了以金融 99 1 业务的监管转移 到金融服务局。至此 ,银 金融服 务现代化法案》 行业 、保 险业 和证 券业 的监管 被统 一起 构 ,并稳定金融市场。新 的金融改革蓝图 混业经营为核心 的 《 ( 称 《 朗一利 奇 金 融 服 务 现 代 化 法 又 格 来 ,英 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从根本上发生 了 主要 目的是为了提高信 息共享 ,更好地发 ) 格拉 斯—斯 蒂格 尔法》 , 改变 ,英 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统一金 挥协同作用 ,但统一的审慎监管这一基本 案》 ,从 而废 除 《 这是对全部金融法 律突破性的修改和整合 , 原则是不变 的。 融监管 的国家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

| 。≯簿 嚣 嚣》謦
圆 圈
孵 l l l
是美 国金融业从分业经 营转到混业经营 的 管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机 制 ,中央银行对 开展 ,部分交 叉业 务监管 出现真 空或没 有 标 志 ,金融业跨 区域综合化混业经 营得 到 1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检查需 要向银行业监管 1 得到有效的监管协调,使基层中央银行在 了法律上 的确认 。美 国也改进 了原有 的分 机构提 出 “ 建议 ” ;中央银行 自总行至县 0 融市 场管理 和金 融稳定 工作操作 方 面有 金
立 了新 的全能金 融监管机构——金融 服务 体系的系统性掌控 ,英 国政府决定拆 分金 证券业 和保险业分业经营的监管模式 。
局 (S ) F A 。第一步 ,将英格兰银行 的银行 融服务管理局 ,将监管 职责 和权力集中到

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比较研究

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比较研究

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比较研究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给金融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也得到了广泛关注。

各国政府都在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式,实施合理、适度的监管,保障用户资金安全,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以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监管为探讨主题,探讨各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不同模式,旨在为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美国监管模式美国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较早建立并实施起相关监管制度。

美国的监管体系分为联邦层面和州层面两个部分。

在联邦层面,主要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联邦储备系统(FED)、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等负责监管互联网金融行业。

在州层面,各州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进行自主监管,并且每个州都设立了金融监管机构。

监管政策更具灵活性,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

美国监管模式的重点在于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

二、英国监管模式英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由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负责。

FCA与监管机构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制定的共同努力,使得监管政策能够更好地适应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同时,FCA监管政策十分透明,有利于市场监管的公正、公平。

英国的监管模式除了重视防范风险之外,还更加注重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

英国政府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通过创新金融手段和技术,使得英国互联网金融行业领先于欧洲。

同时,英国政府和FCA还在积极寻求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三、中国监管模式国内互联网金融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也正在不断探索和实践。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等负责。

国内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政策,主要分为三个方向:第一,强化网贷平台的监管。

对于网贷平台的准入、股东背景、公司治理、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第二,整治P2P借贷市场。

西方三种典型的银行监管模式研究

西方三种典型的银行监管模式研究

西方三种典型的银行监管模式研究近年来国际上的普遍趋势是将原本属于央行的监管职能逐步分离出来,成立一个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金融领域的合并式监管机构。

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机构分立”趋势也是人们目前倾向于央行、银监会两极模式的重要理由,并且被视为符合中国金融混业的前瞻性理由。

表1是当前全球金融监管制度结构安排的一项统计资料。

那么西方的实践给了中国必须成立银监会的启示了吗?我们以中国学者习惯的美国、德国、英国为典型模式,对机构分立趋势和有效监管进行一番重新分析。

一、二元多头模式:美国银行业的监管模式美国采用的是二元多头式的银行业监管模式。

此种监管模式的特点是中央和地方两级都有监管商业银行的权力(即二元),同时每一级又有若干监管机构共同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管(即多头)。

这种模式可以确保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监管机构能从不同侧面和不同角度及时发现银行在经营中的问题和漏洞,各监管机构间的相互制衡,也有助于防止权力的滥用,提高监管的效果,但也易造成职权重复,浪费资源等弊端。

在1999年之前,美国对银行体系的监管是支离破碎的,其中对存款性金融机构承担主要监管职责的竟有五家联邦级机构和一家州级机构,美国存款性机构往往处于联邦和帅I两级金融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管之下。

这种不统一的情况已经持续了60年之久。

直到1999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1999年金融现代化法案》后,赋予美联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权力。

由于美国的金融业已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使得银行、保险、证券三块业务高度混业,这实际上是使得美联储成了能同时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行业的唯一一家联邦机构。

因此美国金融监管的现实是正试图将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均集中到美联储去,而不是另设机构。

除美联储外,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还包括货币监理署、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帅I政府管理机构,它们各自负责某种或几种业务类型的金融机构的监管。

美联储(目口联邦储备体系)是根据1913年《联邦储备条例》设立的,由联邦储备理事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会员银行、四个顾问委员会组成。

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

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

其他国家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美国】1、美国的金融体制美国的金融法律主体主要有联邦储备体系 (中央银行体系)、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商业银行 (包括国民银行和州立银行)、投资银行、政府专业信贷机构 (包括进出口银行、土地银行、合作社银行、住宅信贷机构)、储蓄信贷机构 (包括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信用联合社、人寿保险公司) 以及养老基金、货币市场互助基金、证券交易所等。

这些金融机构的协调运作, 加上美国双重分权的政治体制, 形成了颇具特色的美国金融体制。

1.单一银行制。

是指银行业务完全由独立的商业银行运营,不设立或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

其设立初中在于防止金融托拉斯吞并小银行的现象发生。

根据美国1863年2月颁布的《国民银行法》及其后的几部银行法的规定,国民银行不得跨洲开设分支行。

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当局对商业银行设立夸州分支机构的限制经历了逐渐放松的过程,直至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允许商业银行夸州设立分支机构。

2.双重注册制。

指金融机构既可以在联邦金融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又可以在各州的金融管理机构注册登记。

3.多头监督管理体制。

指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由财政部货币监理局、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州政府银行等多家机构分头负责的金融监督管理体制。

就银行而言,在联邦一级,由财政部货币监理局、联邦储备体系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依据不同的分工对银行进行监管;在州一级,州银行还要受州银行监理官的管制。

证券交易方面,投资银行、证券交易场所和商业银行均要受到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

4.分业经营。

根据美国《1933年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能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也不能从事长期贷款等储蓄信贷机构的业务;相应地,投资银行和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协会、信用合作社、人寿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也不能从事活期存款和工商信贷等商业银行业务。

但是,这种对金融机构从业范围的限制近年来考试松动,出现了混业经营的态势。

国内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

国内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

国内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第一章、引言金融市场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同时,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透明度等问题也给经济发展带来了风险。

因此,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比较国内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旨在为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优化提供参考。

第二章、国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2.1 美国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美国金融市场监管比其他国家更为严格,它有着复杂而完善的监管制度。

美国金融市场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商品期货市场等。

针对不同市场,美国有专门的监管机构。

其中,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负责股票市场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股票市场的中介机构;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则是负责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负责保护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2.2 英国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英国金融市场监管制度在欧洲国家中处于领先地位。

其监管机构主要包括英国金融稳定监管局、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英国证券监督管理局等。

英国金融稳定监管局负责金融体系风险的监管,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则负责金融市场行为的监管。

第三章、国内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3.1 中国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逐渐走向更为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金融监管制度。

主要的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稳定安全的维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则负责银行和保险机构的监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则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

3.2 香港金融市场监管制度比较香港金融市场发展历史悠久,监管制度相对成熟。

香港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保险业监管局等。

其中,香港金融管理局作为香港金融市场的总监管机构,负责香港各类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业的监管;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则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监督市场参与者的行为。

第四章、国内外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比较分析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美国和英国在金融市场监管制度上比中国要完善。

关于各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研究报告

关于各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研究报告
第一,所有国家必须全面分析任何金融监管体系调整所带来 的利弊,包括调整过程本身所蕴涵的风险。
第二,各国国情迥异,我们无法简单地说哪种模式更优越。 具体来讲,可供选择的监管模式和框架包括:1、传统的分业监 管模式,即这些国家的金融集团往往采取控股集团的形式,各个 金融行业——银行、证券和保险通常采取分业经营的模式,国家 对这些金融领域分别进行监管;2、功能监管模式,即依照金融 稳定、审慎监管、市场行为、竞争监管几个功能领域划分而分别 监管,同时根据金融集团的出现和金融产品的创新而做适当调 整;3、统一监管模式,即一个监管机构同时监管一个或多个金 融行业或功能领域,采取统一监管模式的国家的金融产业往往也 是可以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统一银行模式。
统一监管的国际实践刚刚进入起步阶段,其有效性还有待检 验。事实上,此次被调查的统一监管国家还都处在试验阶段。其 它国家应先仔细分析统一监管的利弊,并充分考虑本国金融市场 的规模、结构和发展阶段,然后再做出是否向统一监管模式靠拢 的决定。然而决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具体实施的过程任重 而道远。本次调查显示,一国的不同金融监管机构无论是向大一 统的“超级监管者”过渡,还是部分统一起来,一个详尽的实施 计划和高超的管理与协调能力才是致胜的关键。
-5-
为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爱沙尼亚、德国、爱尔兰和马 耳他)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
最近的一份研究对已经采取统一监管措施的 15 个国家进行了 问卷调查,这些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爱沙尼亚、 匈牙利、冰岛、韩国、拉脱维亚、卢森堡、马耳他、墨西哥、挪 威、新加坡、瑞典和英国。调查包括以下四个问题。
为了提高金融集团监管有效性,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向统一 监管迈进。有的建立职责涵盖所有金融领域的统一监管机构,有 的采取措施将两个主要的监管机构合并,如逐步实现银行与保险 或者银行与证券之间的监管统一,还有一些国家,以美国为代表, 则是在保持传统的分业监管格局不变的前提下,对监管方式做适 当调整。可见,认识到金融集团日渐增加的重要性,应对瞬息万 变的金融市场带来的监管挑战,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体 系,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迫在眉睫的任务。

玉名 窥全球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模式2

玉名 窥全球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模式2

窥全球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模式——玉名2023年3月,一场史上最大力度的金融改革,究竟会带来怎么样的影响呢?我们先局部看其改革的意图;然后思考全球各国金融监管体系,优点是什么,劣势是什么,发展的趋势是什么;再思考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最终找到未来发展的思路。

金融改革的思路更加清晰金融改革,每次都有新的方向。

这一次改革需要找到之前一波改革思路,2018年机构改革推出“大监管”的思路。

在2018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银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责被整合,组建了银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还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至此,“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转变为“一委一行两会”的综合金融监管体系。

2023年的改革,意味着银保监会也完成了使命,“一行两会”格局变成“一行一局一会”,总体是在减少机构设置,让其更专、更精、更清晰,完成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的统一,宏观与微观的统一。

如中国人民银行将分散在金融稳定局和宏观审慎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划归金融监管总局,专注于负责传统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

而由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工作,能够有效避免中央和地方、多个部门之间多重监管或监管缺失问题,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撤销大区分行、恢复设立省级分行、取消县级支行等改革措施较好地实现了与我国行政区划之间的匹配,加强与地方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传导性,更好地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这样梳理的思路很明确,厘清国家部委与金融监管部门权责,这样可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剥离地方金融部门管理职能,强化中央派出机构责任。

将一些功能合并的同时,也有分离的因素,如分离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侧重公平,审慎监管侧重安全,二者由于冲突效应需要分离;而且宏观调控职能与金融监管职能相分离,理顺和提升金融监管功能、实现监管统一和全覆盖以及理顺和优化地方金融监管功能的改革思路。

金融监管体制与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

金融监管体制与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
(二)监管信息索取权。中国人民银行根据 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 构报送必要的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
(三)现场检查监督权。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金融机构以及其 他单位和个人的有关行为进行检查监督,有 权对出现支付困难的金融机构报经国务院批 准后进行检查监督。 (四)检查监督建议权。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 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有权建 议银监会对银行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为了防范金融风 险,维护金融稳定,人民银行必须了解金融机 构的风险状况及导致风险的原因,因而需要金 融机构报送相关的资料,必要时需要对金融机 构进行检查监督;必须制定对有问题金融机构 实施救助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必须对 本币市场实施宏观调控,促进本币市场之间及 本外币市场之间协调发展;必须对外汇市场实 施管理和宏观调控,防范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
二、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履行监管职责的必要性
证券业、保险业、银行业监管职能分离出 去以后,中国人民银行为了有效履行其制定和 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的职责,必须保留一部分监管权利。这种针对 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特定业务活动及其所能 发挥的基本功能(而不是针对金融机构的名称 或基本分类)进行的监管,即为功能性监管。 具体而言,人民银行继续履行部分金融监管职 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
第八章 金融监管体制与中国人民银行 的金融监管职能
第一节 金融监管体制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不同模式
(一)双线多头监管体制。是指中央和地方都 拥有一部分金融监管权,同时每一级又有若干 机构共同行使监管职能。美国是典型代表。
(二)单线多头监管体制。是指全国的金融监 管权集中在中央,地方没有独立的权利,在 中央一级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共同负责的 监管模式。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包括我国) 属于这种模式。 (三)集中单一监管体制。是指由一家机构承 担所有金融监管职责的监管体制。这一机构 可以是中央银行,也可以是独立于中央银行 的专门监管机构。1997年英国建立金融服务 监管局全面行使监管职能后就属于这种模式。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一、中央银行与其它机构分工监管、以中央银行为主的模式1.美国对存款性金融机构(即:银行、储贷机构和信用社三类)承担主要监管职责的联邦级和州级机构有6家,其中联邦级监管机构有5家。

美联储主要负责监管州注册的联储会员银行,1999年11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经国会和总统批准后,美联储又增加了作为金融持股公司伞式监管者的职能。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负责监管所有州注册的非联储会员银行。

货币监理署负责监管所有在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和外国银行分支机构。

储贷监理署负责监管所有属于储蓄机构保险基金的联邦和州注册的储贷机构。

国家信用社管理局负责监管所有参加联邦保险的信用社。

除货币监理署和储贷监理署在行政上隶属财政部外,其余3家则为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

除了联邦级的金融监管机构,由于美国实行双轨银行制,每个州又都设有自己的银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本州注册的银行,尤其是本州注册的非联储会员银行的监管。

由于几乎所有的州注册银行都参加了联邦存款保险,因此这些银行也同时接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监督,即同时处于联邦和州两级金融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管之下。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

货币监理署、美联储和存款保险公司监管范围的划定就反映了这一点。

在19世纪上半期以前,美国既无中央银行,也很少在联邦注册的银行,只有在各州注册的银行,对银行的管理属于州政府的职责。

1861年,美国联邦政府出于为战争筹资的需要,批准建立了一些在联邦注册的全国性银行——国民银行。

同时规定,每一家国民银行可根据所持有的国债数额发行货币。

财政部为此于1863年专设货币监理署,由其负责对国民银行的监管。

在国民银行体制下,货币供应依赖于国债发行数量,缺乏弹性,且整个银行体系缺少一个最后贷款人以缓解经常发生的流动性短缺问题,美国因此在19世纪下半期以后金融危机频繁发生,最终导致1913年美联储的成立。

所有国民银行和多数州注册银行都成为美联储会员银行。

但货币监理署继续对国民银行进行监管,美联储则对州注册的会员银行进行监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章 美国、英国及中国的 金融监管体制
2018-9
当今世界的金融体制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集中统一型企融监管体制,为世界大多 数国家所采用,以英因为典型代表;二是分业 型企融监管体制,以美国为代表,中国采取 的也是这种体制。通过对美国、英国等发达 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及其演进的研究发现,在 危机之后的金融改革不仅未能阻止危机再次 发生,反而成为下一次危机的催化剂。建立 更多的监管机构,同时赋予其在广泛的金融 领域内更大的监管权力这一做法具有致命缺 陷危机——改革——危机……总是不断循环 往复。
✓ 这一时期颁布的最重要法令是《1980 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 和货币控制法》,其主要特点是在放松对金融微观管制的同 时加强了美联储对货币管理的宏观控制。该法打破了金融业 务范围的限制,允许存款机构之间业务交叉, 鼓励金融同业 竞争,商业银行不再是货币银行领域的垄断者。
✓ 同时还有《1982年高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金融机构改 革、复兴与促进法》的出台。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质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进 对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评价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效率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进
20 世纪30 年代以前的金融监管体制
独立战争之后,美国的金融业处于自由发展阶段,虽然政府于 1863 年成立了货币监理署以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单一货币和受联 邦监管的国民银行体系,但一直缺少一个类似于中央银行的机 构来管理整个金融业。 直到1907 年银行危机爆发,美国国会才设立了国家货币委员会 来讨论有关设立中央银行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协商讨论之后, 国会通过了《1913 年联邦储备法》,美国的中央银行联邦储备 体系(FED) 也据此确立。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是美国进入现代 金融管制时期的标志。 在1929 年危机发生以前,美国的银行、证券、保险实行的是相 对自由的混业经营体制,几乎没有关于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 商业银行以子公司参与证券投资业务也没有明显的法律障碍。
✓ 这次改革的重要成果包括取消利率管制、放松业务限制、允 许存款机构业务交叉等。
20 世纪90 年代的金融监管改革
80 年代末期,银行和储贷协会的大量倒闭造成了金融业的恐慌。 这次严重的银行业危机使美国从30 年代建立起来的金融监管体 制及监管方法发生了彻底变革。
这次改革的目的是适应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银行经营管理 的内在要求资银行的监管;1994 年取消银行经营地域范围的限制 等。
1929 年10 月,美国股市暴跌引发经济危机,罗斯福颁布 了一系列彻底改革现行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的金融改革措 施,力图重新建立美国金融制度。
✓ 这次金融改革的目标是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以规范银行业和证券 业的经营行为;采取金融业务专业分工制度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 以达到稳定金融业和防范危机的目的。
✓ 另一个主要成果是《1935 年银行法》 ,该法对中央银行的职能做 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它进一步完善了联邦对银行业的监管。该法授 权建立联邦储备委员会,改进联邦储备体系的功能,把原来分散的 中央银行的决策权集中到联邦储备委员会,实行集中的货币政策。 在这一时期美国还颁布了《1 9 3 3 年联邦存款保险法》《 19 33 年证券法》《 19 34 年证券交易法》《H19 3 8 年马洛尼法》和 《19 39 年信托契约法》等重要法令。
通过这种特殊的监管框架, 在组织和结构上保证现有金融 监管部门对金融控股公司各部门的监管责任,是识别和控 制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金融持股公司的稳健性与效率都 可以得到一定保障。
“伞式”监管模式图
21 世纪的金融监管改革
20 世纪40 年代至80 年代的金融监管体制
此时期的金融改革主要是对30年代的金融法令进行修补和 完善,对银行业仍是加强监管,以安全性为重;对证券业 则是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规则和有关的监管措施, 禁止诈骗和操作等行为。
✓ 这次金融改革基本上取消了存款机构之间不同业务范围划分 的规定,使存款机构的业务趋向一致, 取消了利率限制等僵 硬的管理措施,同时也强化了联邦的货币控制能力。
✓ 为避免重复与过度监管,伞式监管人的权力受到严格限制, 美联储必须尊重金融持股公司内部不同附属公司监管当局的 权限, 尽可能采取其检查结果。
✓ 在未得到功能监管人同意的情况下,美联储不得要求非银行 类附属公司向濒临倒闭的银行注入资本。但在金融持股公司 或其附属公司因风险管理不善及其他行为威胁其下属银行的 稳定性时,美联储有权力加以干涉。
✓ 从这次改革可以看出美国政府的金融监管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从过去的主张自由竞争和政府不干预,转向限制过度竞争,以保障 金融业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 此次改革主要的成果是1933 年出台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 该法在美国统治了近70 年,是世界金融分业制度的鼻祖,并且成 为各国金融监管立法的重要参考。制定该法的目的是禁止金融业混 业经营,防止银行业过度竞争,保障公众的存款和技资安全。
《1999 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规定:
✓ 对同时从事银行、证券、互助基金、保险与商业银行等业务 的金融持股公司实行伞式监管制度,指定美联储为金融持股 公司的伞式监管人,负责该公司的综合监管, 金融持股公 司又按其所经营的业务种类接受不同行业主要功能监管人的 监督。
✓ 伞式监管人与功能监管人必须相互协调,共同配合。
✓ 《1991 年财政部议案》从改革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废除《格拉斯-斯蒂格 尔法案》、改革跨州银行法、允许工商企业对金融机构有更多所有权以及 协调银行监管活动等五个方面提出改革建议,虽然该议案未获得国会通过, 但它揭开了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序幕。
这次改革中美国国会颁布了《1991 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公司改 进法》《1991年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法》《1994 年跨州银行法》 《1995 年金融服务竞争法》以及《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