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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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是我国深化农村经济金融改革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为加强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建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服务环境,推进农村信用增值工程,破解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打造农村信用改革样板区,就我县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及x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充分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建立x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评价体系,推动社会资源、行政资源、金融资源与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有效对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统筹、机制创新和信用提升”四大突破,促进农村信用与经济良性互动、农村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推进“信用x”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出”的原则,拟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及信用农户评级授信工作。通过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引导县域相关职能部门将各类经济金融资源向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倾斜,让农村经济主体切身感受到“守信得益、失信受损”,让“诚信受益”理念深入人心,不
断提升农村信用文化建设水平,并最终实现“信用惠农、信贷支农、政策助农、服务便农”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领导、市场参与。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力量,共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并为第一批试点乡镇的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人行推动、多方配合。在与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争取各方的支持与配合,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操作简便、科学实用。根据县域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农户信用信息指标、评分标准和操作流程,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评级系统成本低、实用性强、操作简便。
(四)重点突出,逐步推进。结合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际,在农商银行整村带片地推进涉农信贷投放的基础上,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出、由点带面,不断总结,逐步推广。
(五)两轮驱动、齐头并进。结合县域农村经济发展和融资服务现状等实际情况,分别采取“行政村+农户”整村推进以及“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工作模式,切实有效解决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信用档案
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出”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主体的身份信息、金融信息、评价信息、产权信息等内容采集,为农村经济主体建立信用档案;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信用评级、信用对接、信用动态管理,为涉农金融机构拓展客户群体、加大贷款投入和防范信贷风险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
(二)开展信用评级
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逐级审核、公开表彰、动态管理”的原则,稳妥且有序地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及信用农户评级授信工作。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和评价结果反馈,逐步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方法,提高信用评价机制,将分散的农户信用整合为有组织的集体信用。强化信用评价成果应用,对信用评级较高的在金融、财政资金及项目建设支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配套施行“一揽子”优惠政策。
(三)实施信用对接
1.政策助农。农业局等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向信用级别较高的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打造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掌握先进技术、信用制度健全、发展前景良好的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农副产品流通市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2.信用惠农。鼓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出台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的优惠倾斜措施:对信用农户加大贷款利息
补贴额度;对信用良好的乡镇、村优先安排农业项目、支农资金;鼓励乡镇农资站对信用户实行农药、化肥和种子“先用后付款”的优惠措施。
3.信贷支农。出台措施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信贷扶持力度,人民银行要运用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满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农信贷投放需求;金融办要指导涉农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在农村市场加强业务合作;涉农金融机构要优先满足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针对农村生产、农民创业和农村消费等需求,创新金融产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信用额度,实施优惠利率,充分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
4.服务便农。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鼓励非涉农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积极引进和扶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信贷机构发展。支持人民银行加快推进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农民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为“三农”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四)助推信用增值
利用城乡统筹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以林权、农民房屋所有权及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等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为平台,不断扩大涉农信贷的抵押担保范围。通过增加财政贴息资金、增加担保和再担保公司注册本金、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多种方式,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和分担制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加大对农村金融市
场的投入,加大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经济主体的扶持力度。辖内各保险公司要做好政策性保险业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政策担保相结合的银保对接机制,打造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参与的多种形式的农村信用共同体。
(五)培育信用文化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方式,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评定标准、程序步骤等进行广泛宣传,将农户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优惠政策在村里张榜公示,把农户荣誉感和信用意识与实际利益统一起来,激发广大农户主动参与信用评级,让“诚信受益”理念深入人心。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偿债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农户诚实守信,重视自身信用记录的积累,切身感受到“守信得益、失信受损”,不断提升农村信用文化建设水平。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
及时召开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制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动员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信息采集、录入阶段
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连片化地采集农户基本信息,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农机局等涉农职能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采集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主体基本信息,采集的信息应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