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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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考核制度范本

扶贫考核制度范本

扶贫考核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扶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的有效落实,提高扶贫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开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扶贫考核制度适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工作考核,以及各级扶贫开发工作部门的扶贫工作考核。

第三条扶贫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贫困人口脱贫成效为主要考核指标,全面评价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扶贫考核工作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第五条扶贫考核对象包括:(一)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部门;(三)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四)其他承担扶贫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扶贫考核内容包括:(一)贫困人口脱贫情况:包括贫困人口数量、脱贫进度、脱贫质量等;(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包括扶贫政策制定、执行、效果等;(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效率、监督管理等;(四)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规划、实施、成效等;(五)扶贫工作满意度:包括贫困人口、基层干部、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第七条扶贫考核程序分为:制定考核方案、开展自查自评、组织核查、汇总分析、审定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等环节。

第八条考核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访谈调查等方式,对扶贫工作进行全面核查。

第九条考核组根据核查情况,对扶贫工作进行评分,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条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考核报告。

第十一条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考核报告,确定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三条扶贫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纳入相关单位绩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第十四条对扶贫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扶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限期整改。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范本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范本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范本一、考核目标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目标是确保所有贫困地区实现脱贫摘帽,实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安全和发展权利的有效保障;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各项扶贫工作。

二、考核内容1.贫困地区人口脱贫情况:(1)贫困地区脱贫人口数量和比例;(2)脱贫人口的稳定性,是否存在返贫现象。

2.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情况:(1)贫困地区经济增长率和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2)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3)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情况。

3.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情况:(1)贫困地区社会保障覆盖率;(2)就业扶贫政策实施情况和就业创业率。

4.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1)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1)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效益;(2)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及效果。

6.脱贫攻坚干部考核情况:(1)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情况;(2)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和贡献。

三、考核方法1.考核数据来源:(1)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和工作报告;(2)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脱贫攻坚评估和监测报告;(3)社会各界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2.考核标准和权重:考核标准和权重根据考核内容的重要程度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以根据贫困地区的特点进行差异化设定。

3.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和评定,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贫困地区实际情况。

四、考核要求1.贫困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2.贫困地区要加强统计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3.贫困地区要健全考核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制度。

4.贫困地区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和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脱贫攻坚成绩的重要依据,用于评估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效,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企业帮扶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企业帮扶工作考核方案范文

企业帮扶工作考核方案范文一、考核目的为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与合作,落实企业帮扶工作,制定本考核方案。

主要包括对企业帮扶计划的设计、帮扶资源的投入、帮扶行动的实施、帮扶成效的评估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考核指标1.企业帮扶计划设计1.1 帮扶计划的本质、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否明确。

1.2 帮扶计划是否能够与企业主业相互促进。

1.3 帮扶计划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国家法律法规。

2.企业帮扶资源投入2.1 捐赠资金、物资是否能够满足当地实际需求。

2.2 帮扶项目的可持续性是否得到保障。

2.3 帮扶资金及其他帮扶资源是否合理分配。

3.企业帮扶行动实施3.1 帮扶项目是否得到在地区层面的广泛关注。

3.2 企业是否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3.3 企业是否积极与受助单位与人员进行积极沟通,做到真正帮助他们。

4.企业帮扶成效评估4.1 帮扶项目所达成的目标是否符合帮扶计划初步定下的目标。

4.2 帮扶资金使用情况是否透明公开。

4.3 帮扶行动的成效和受益人群的反馈是否得到认可。

三、考核内容1.统计当季企业捐赠和帮扶项目资金的数额和种类。

2.对企业帮扶实施的行动、成效及受益对象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

3.前期筹备工作的效率、质量及效果。

4.统计企业在帮扶环节中的人力、财力、物力回报率。

5.对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务的理念进行核对。

6.对企业员工在帮扶环节中的参与率、方式及效果进行核对。

四、考核方法本考核采取多维度、多角度的评估方法,具体分为以下步骤:1.报名阶段:所有参与考核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考核机构提供必需的证明和材料并进行报名。

2.检查、考评阶段:考核机构将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所有报名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记录评分。

3.综合评估阶段:将考核报告汇总分析,对报名企业进行综合评估。

4.公布结果阶段:公开宣布考核结果,并针对不同情况与问题,向企业进行整改建议和指导意见。

五、考核结果本次考核榜单将评选出多个优秀的企业,为受益单位和企业参与基层社会事务提供更加完善和优秀的服务。

扶贫产业销售奖励实施方案

扶贫产业销售奖励实施方案

扶贫产业销售奖励实施方案一、背景贫困地区的扶贫产业发展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激励和促进扶贫产业的销售,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收入,特制定本奖励实施方案。

二、奖励对象1. 参与扶贫产业销售的生产企业;2. 参与扶贫产业销售的销售人员;3. 参与扶贫产业销售的合作社、农户等组织。

三、奖励内容1. 对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生产企业给予销售额一定比例的奖励;2. 对销售业绩突出的销售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3. 对合作社、农户等组织的销售业绩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四、奖励标准1. 生产企业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奖励比例为销售额的3%;2. 销售人员个人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奖励比例为销售额的5%;3. 合作社、农户等组织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奖励比例为销售额的4%。

五、奖励资金来源奖励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同时可以吸引社会资金和捐赠资金作为奖励资金。

六、奖励发放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或组织进行奖励发放。

七、奖励监督县级扶贫办对奖励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奖励资金使用在扶贫产业销售奖励的范围内,不得挪用或滥用奖励资金。

八、奖励效果评估对扶贫产业销售奖励实施方案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奖励政策,确保奖励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九、总结通过扶贫产业销售奖励实施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激发扶贫产业的销售活力,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希望各级扶贫部门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本方案,确保奖励政策的有效实施,为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贡献力量。

2024年农村工作奖励方案

2024年农村工作奖励方案

2024年农村工作奖励方案:一、精准扶贫工作奖励政策1. 对于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为贫困户提供有效帮助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将给予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2. 针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示范村和示范户,将给予3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3. 对于帮扶对象中脱贫致富的典型案例,将给予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奖励。

二、乡村振兴工作奖励政策1. 鼓励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的党员干部和乡村企业家,将给予3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2. 对于在实施乡村振兴项目中表现出色,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个人和团队,将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奖励;3. 激励涌现出的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将给予5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三、农业生产工作奖励政策1. 对于在农业生产中创新技术、提高产量的典型个人和团队,将给予2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2. 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的农民和企业,将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奖励;3. 对于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5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四、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奖励政策1. 奖励在乡村环境整治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干部和群众,将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奖励;2. 鼓励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典型单位和个人,将给予5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3. 对于在乡村环境整治中推动乡村美化、乡村治理提升的示范村和示范个人,将给予3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

五、农村民生改善工作奖励政策1. 对于在农村医疗保障、教育、文化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将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奖励;2. 鼓励帮助贫困群众改善生活条件、提升生活质量的志愿者和公益组织,将给予5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3. 对于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3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

以上是2024年农村工作奖励方案的相关政策,希望广大农村工作人员和农民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农村振兴事业取得更大成就。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推动扶贫工作,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明确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绩效目标,为扶贫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二、绩效目标设定。

1. 减少贫困人口,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首要绩效目标是减少贫困人口。

通过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项目,力争在一定时期内实现贫困人口数量的显著减少。

2. 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水平,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还应当注重提高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包括交通、通讯、水利、电力等方面的改善,以提升贫困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3. 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绩效目标还应当包括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通过实施产业扶贫、技能培训等项目,帮助贫困地区培育和壮大当地产业,提升居民的自我发展能力。

4. 提升贫困地区居民生活水平,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绩效目标还应当关注提升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

通过改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5. 促进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最后,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绩效目标还应当包括促进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生态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等项目,帮助贫困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路径。

为实现上述绩效目标,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应当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首先,要科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时间表和责任主体。

其次,要加强项目资金的保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时,还要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此外,还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管控,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

四、总结。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绩效目标是推动扶贫工作的关键。

通过明确绩效目标,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实施过程的监测和评估,我们有望更好地推动扶贫工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贡献力量。

希望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共同努力,为扶贫事业的顺利推进而努力奋斗。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脱贫攻坚考核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案考核细则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考核目的与原则 • 考核对象与范围 • 考核内容与标准 • 考核方法与程序 • 考核结果运用与奖惩措施 • 保障措施与监督机制
01
考核目的与原则
考核目的
评估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通过考核,全面评估各地脱贫攻坚工 作的实际成效,了解贫困地区和贫困 人口的变化情况。
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指 标和标准,确保考核工 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注重实效
以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 为重点,注重考核结果 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公开透明
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 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和公信力。
02
考核对象与范围
考核对象
01
02
03
贫困户
对贫困户的脱贫情况进行 考核,确保其达到脱贫标 准,实现稳定脱贫。
贫困村
对贫困村的脱贫情况进行 考核,包括基础设施建设 、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 方面。
贫困县
对贫困县的脱贫情况进行 考核,包括整体脱贫情况 、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 方面。
考核范围
地区范围
考核范围包括贫困地区、连片特 困地区以及零散分布的贫困户。
时间范围
考核时间跨度为一年,对上一年 度脱贫情况进行考核。
发现问题与不足
激励先进与鞭策后进
通过考核结果,表彰先进地区和单位 ,激励其继续努力;同时,对后进地 区和单位进行鞭策,促使其迎头赶上 。
考核过程中,及时发现脱贫攻坚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工作提 供依据。
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
考核过程中,要遵循客 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考 核结果真实、准确、全
面。
科学规范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与原则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效,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工作业绩、政策落实、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权重50%):考核各地区、各单位在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方面的工作表现和成效。

2.帮扶措施和政策落实情况(权重30%):考核各地区、各单位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和推进帮扶措施方面的工作情况。

3.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权重20%):考核各地区、各单位在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方面的表现和成效。

三、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1.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权重50%):考核指标包括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地区脱贫以及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以下方式:(1)统计数据:根据统计数据,评估各地区、各单位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情况。

(2)考核报告:各地区、各单位需编制脱贫攻坚考核报告,详细说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帮扶措施和政策落实情况(权重30%):考核指标包括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帮扶力度和帮扶效果等。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以下方式:(1)政策和措施监测:通过监测各地区、各单位的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其贯彻和执行情况。

(2)帮扶措施评估:对各地区、各单位的帮扶措施进行评估,包括帮扶力度、帮扶方式和帮扶效果等方面。

3.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权重20%):考核指标包括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情况。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以下方式:(1)调查问卷: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2)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地区、各单位应定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评估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情况。

2024年精准扶贫表彰方案范本

2024年精准扶贫表彰方案范本

2024年精准扶贫表彰方案范本____年精准扶贫表彰方案一、背景介绍____年是我国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

经过连续多年的努力,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产业发展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为了激励和奖励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特制定本表彰方案。

二、表彰对象1. 个人表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驻村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志愿者等。

2. 集体表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贫困村、帮扶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三、表彰标准1. 个人表彰标准:(1)驻村干部:扎根贫困村,发挥带领作用,推动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有显著成效。

(2)贫困户: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具有良好的创业经验和模式,对其他贫困户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3)帮扶干部:在帮扶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紧密跟踪贫困户情况,制定有效的帮扶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4)志愿者: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通过自己的行动为贫困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发挥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力。

2. 集体表彰标准:(1)贫困村:经过精准扶贫工作,实现了整村脱贫,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2)帮扶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扶贫政策,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帮扶工作,为当地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投入较大、成效显著。

(3)企事业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培训、就业等方式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取得了突出成绩。

四、表彰方式1. 个人表彰方式:(1)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个人表彰的人员,由地方政府或相关扶贫部门颁发荣誉证书,以表彰他们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卓越贡献。

(2)颁发奖金:对获得个人表彰的人员,发放相应奖金,以激励和鼓励他们继续在扶贫工作中发挥作用。

(3)举办表彰仪式:在相关地区举办表彰仪式,彰显个人表彰的重要性和荣誉感,同时也为其他人提供榜样和学习的机会。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和原则脱贫攻坚考核旨在对各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高基层政府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执行力,确保以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体现各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成绩。

考核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客观、全面、实效。

真实反映各地区脱贫攻坚的实际情况和成效,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估和排名,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充分听取各地区的意见和反馈,通过多方面的评估和评价,促进经验共享和工作总结。

二、考核指标1.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考核扶贫政策是否全面、及时、有效地落实到位,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1)扶贫标准是否合理,是否准确识别贫困人口;(2)扶贫对象是否全部纳入,是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严格执行民政部门的扶贫标准与规范,扶贫政策是否有“漏网之鱼”;(4)财政扶贫资金是否实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透明;(5)扶贫政策新旧替换是否得当,补贴、补偿等政策是否针对性强。

2.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情况。

考核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是否得当,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1)党委、政府、部门牵头,是否建立了多部门协作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2)各级干部是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相关人员是否到贫困村、贫困户入户考察;(3)工作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工作进展是否顺利,是否存在工作滞后;(4)贫困村、贫困户得到的帮扶是否充分、有计划;(5)部门之间、层级之间是否存在工作协调困难,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是否实现“三级联动”。

3.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效。

考核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效和绩效,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1)贫困发生率、绝对数的变化情况,是否达到前期扶贫计划制定的目标;(2)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改善的程度,脱贫户的生活水平是否改善;(3)脱贫措施的可持续性,是否有对贫困户进行贫困原因分析,并着重解决根本问题;(4)扶贫工作效益是否充分发挥,是否存在“带病脱贫”、“数字扶贫”等问题;(5)脱贫攻坚工作的知名度、美誉度等是否提高。

健康扶贫考核办法

健康扶贫考核办法

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5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健康扶贫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第四条考核时间为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1次,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核工作从健康扶贫任务落实和成效两个方面进行,内容包括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降低大病费用实际负担、实施大病分类救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以及组织领导、精准识别等.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第六条考核工作于次年第1季度完成,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省级总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扶贫办总结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成效,形成书面报告,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务院扶贫办。

(二)第三方评估。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委托有关机构和社会组织,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三)综合评价。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结报告和第三方评估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

考核报告应当反映基本情况、指标分析、存在问题等,作出综合评价.(四)研究审核。

将考核报告报送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五)整改反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报告,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导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情况由省级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分别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务院扶贫办.第七条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一)在考核过程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二)辖区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户数不降反升的。

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责任书范本

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责任书范本

岗位工作目标责任书范本(一)一、基本情况:姓名:__________任课班级:____________主任教科目:___________二、岗位目标: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努力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

2、关心儿童,热爱儿童。

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爱护学校,搞好教师之间的团结、协作,做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4、熟悉、钻研课标和教材,认真备课,做到学期初有计划、课后有辅导、期末有总结,有工作改进措施,对学生要进行适量的考查测试。

5、课堂教学中要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教学原则,有效合理的利用各种媒体,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6、积极投身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开展素质教育,以优化课堂结构为核心,要求讲授正确无误、文道结合、激发学生兴趣,作业练习的质和量安排恰当,批阅有章,当堂教学效果达到教案设计目的。

7、教书育人、管教管导,对学生全面负责,既要严格要求,大胆guǎn lǐ,又要耐心教育,不得擅自将学生轰出课堂。

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对学生不偏爱、不厌弃,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辅导和转化工作。

教育学生必须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疏导方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学习和应用教育学、儿童心理学基本原理,探索教学规律,积极改进教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每学期每人至少发表或向学校提交一篇论文9、善于思考,在实践中探求、感悟。

要坚持用脑子工作,力争做到:反思昨天——在反思中扬长;审视今天——在审视中甄别;前瞻明天——在前瞻中创新。

时刻把工作与思考相结合,在思考中工作,在工作中思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0、严格要求学生,要求学生作业书写格式规范化,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

帮扶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

帮扶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帮扶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帮扶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帮扶机构和帮扶人员。

第三条帮扶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际效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帮扶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素质:考察帮扶人员是否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 业务能力:评估帮扶人员在帮扶工作中的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3. 工作态度:考察帮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

4. 工作成效:评估帮扶人员在帮扶工作中的实际成果,包括帮扶对象的满意度、脱贫增收情况等。

5. 遵纪守法:检查帮扶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及帮扶工作纪律。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五条帮扶人员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1. 定性考核:通过查阅帮扶人员工作总结、谈话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帮扶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政治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2. 定量考核:根据帮扶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考核指标,对帮扶人员的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评估。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六条帮扶人员考核程序如下:1. 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及考核时间。

2. 组织实施考核:按照考核方案,对帮扶人员进行考核。

3. 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帮扶人员,并做好解释说明。

4. 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对帮扶人员进行奖惩、晋升、培训等。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七条对考核优秀的帮扶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评选优秀帮扶人员,颁发荣誉证书;2. 优先晋升、评优评先;3. 增加工作经费补贴。

第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帮扶人员,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谈话,要求限期改进;2. 降职或调整工作岗位;3. 严重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帮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成果,数量庞大的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脱贫攻坚战进入了决胜阶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贫困地区脱贫目标如期实现,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目标1. 考核对象: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关脱贫攻坚工作部门。

2. 考核内容:(1) 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

(2)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3)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4) 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5) 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6) 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 考核标准: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指标和要求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成绩等级。

三、考核程序1. 前期准备:(1) 制定考核指标和标准: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标准。

(2) 完成数据准备: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数据的准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宣传动员:对考核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2. 实施考核:(1) 考核组成:成立考核工作组,由相关脱贫攻坚工作领导、专家等组成。

(2) 考核方式: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方式对各地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

(3) 数据验证:对各地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实和验证。

(4) 指标评估:根据考核指标和标准,对各地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评估。

3. 考核报告:(1) 编制考核报告:根据考核结果,编制详细的考核报告,列出各地的得分和问题。

(2) 反馈意见:向各地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评议。

四、考核指标与评估标准1. 考核指标:(1) 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如贫困人口脱贫率、脱贫质量评估、返贫率等。

(2)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如扶贫政策落地情况、工作措施有效性等。

(3)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如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4) 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如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实施进度等。

扶贫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扶贫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扶贫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推动扶贫工作,提高扶贫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和实施扶贫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扶贫绩效评价的目标是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扶贫工作的成效,为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提供科学依据,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提供指导。

三、实施方案1. 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扶贫绩效评价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收入、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的指标,以全面客观地评价扶贫工作的成效。

2. 数据采集和整理对扶贫对象的数据进行全面、及时的采集和整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后续的评价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3. 制定评价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包括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综合分析扶贫工作的成效。

4. 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扶贫工作的绩效进行全面评价,深入挖掘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提供参考。

5. 结果运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扶贫政策的调整和优化,为下一阶段扶贫工作提供科学指导,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提高技术水平加强评价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3. 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的扶贫绩效评价制度和机制,明确评价的程序和标准,保障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五、总结扶贫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扶贫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落实,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提供科学依据和有力支持。

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在扶贫攻坚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而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事业单位在脱贫攻坚中也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鼓励事业单位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发挥事业单位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发展,国家制定了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奖励对象为扶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司法、公安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单位。

奖励标准分为基础奖、增量奖、差额奖三个部分:基础奖:事业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贡献显著,达到以下标准的单位,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

增量奖:在事业单位获得基础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我国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分别在以下指标上提高五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可再次获得一次性奖励。

差额奖:在事业单位获得基础奖、增量奖后,进一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的,分别予以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经费来源奖励经费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拨款不少于70%,地方财政拨款不少于30%。

具体实施时,中央财政拨款资金主要用于重点贫困地区黄河、长江流域及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拨款资金主要用于本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

三、奖励资金管理奖励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划拨到奖励对象的账户,并由奖励对象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使用。

各地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奖励资金的正确使用。

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奖励资金的公正使用。

四、奖励申报与评审奖励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共同完成。

申报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报送相应的申报材料,经评审合格后,由各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和拨款。

五、总体效果该方案的实施,不仅鼓励事业单位积极投身于脱贫攻坚战役上,还有助于优化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促进了全社会的减贫工作。

扶贫攻坚考核制度范本

扶贫攻坚考核制度范本

扶贫攻坚考核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扶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实施,提高扶贫效果,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扶贫攻坚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工作的成效进行考核。

第三条扶贫攻坚考核内容包括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政策落实等方面。

第四条扶贫攻坚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中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考核对象和考核主体第五条扶贫攻坚考核对象包括:(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承担扶贫攻坚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先进个人。

第六条扶贫攻坚考核主体分为三个层次:(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考核;(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市扶贫攻坚工作进行考核,并对所属县(市、区)进行考核;(三)县(市、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第七条贫困人口脱贫考核:(一)贫困人口脱贫数量和质量;(二)贫困人口脱贫措施的落实和成效;(三)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的创新和亮点。

第八条贫困县摘帽考核:(一)贫困县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发展水平;(二)贫困县贫困人口脱贫情况;(三)贫困县摘帽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第九条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考核:(一)贫困地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二)贫困地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三)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效益。

第十条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考核:(一)扶贫资金的预算、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二)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果;(三)扶贫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模版

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模版

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模板1.制度目的为了加强扶贫工作目标的管理和考核,提高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本制度制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扶贫工作机构,相关单位和人员,主要包括扶贫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等方面。

3.主要内容3.1 扶贫工作目标•扶贫人口的减少目标:根据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年降低贫困人口的数量目标。

•扶贫项目的开发目标: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扶贫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每年新增扶贫项目的数量目标。

•扶贫产业的发展目标:通过扶贫产业的发展来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制定每年扶持新的扶贫产业数量和投资额目标。

3.2 扶贫工作考核•扶贫工作目标考核:根据扶贫工作目标的制定,对各级扶贫工作机构和相关人员的扶贫工作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扶贫项目实施考核:通过检查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扶贫工作的过程考核。

•扶贫产业发展考核:通过检查扶贫产业发展的情况,进行扶贫工作的效果考核。

3.3 扶贫工作奖惩•扶贫工作目标达成奖励:对于达成扶贫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扶贫工作目标未达成惩罚:对于未达成扶贫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适当的惩罚和处罚。

•扶贫工作过程不力奖惩:对于扶贫工作过程中存在不正当行为和失职疏忽等情况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适当的惩罚和处罚。

4.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各级扶贫工作机构负责执行。

•扶贫工作机构应当成立目标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扶贫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的审核。

•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由各级扶贫工作机构另行制定。

5.制度改进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效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对于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当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6.制度附录•扶贫工作目标考核方案模板。

•扶贫工作目标考核结果报告模板。

•扶贫工作奖惩措施实施细则。

以上为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模板的主要内容,制度的具体实施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制定和执行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有利于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脱贫致富。

奖扶工作实施方案

奖扶工作实施方案

奖扶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了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扶贫工作。

奖扶工作作为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制定奖扶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有效推动扶贫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奖扶工作的基本原则。

1. 精准定位,奖扶对象必须是真正的贫困人口,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贫困户。

2. 公开透明,奖扶工作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奖扶对象名单等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持续性,奖扶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持续跟踪和帮扶,确保贫困户能够持续脱贫。

4. 综合施策,奖扶工作不仅仅是提供金钱上的帮助,还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手段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奖扶工作的具体措施。

1. 资金支持,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改善生活条件、创业致富等。

2. 技能培训,组织贫困户参加各类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创业技能。

3. 就业帮扶,积极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就业或创业。

4. 教育支持,对贫困户子女进行资助,确保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

5. 健康保障,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支持力度,提高贫困户的健康水平。

6. 生产生活帮扶,为贫困户提供生产资料、生活用品等帮助,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

四、奖扶工作的实施路径。

1. 建立健全奖扶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对奖扶对象的认定工作,确保奖扶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加大对奖扶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奖扶工作中来。

4. 建立奖扶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奖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奖扶工作的保障措施。

1. 加大对奖扶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奖扶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建立健全奖扶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奖扶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 加强对奖扶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奖扶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全文)

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全文)

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全文)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及《省扶贫开发规划(—年)》,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以改善贫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为目标,充分发挥定点扶贫单位(含驻青、省直单位、驻军和武警部队下同)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利用各帮扶单位的人才、物资、资金、技术、信息优势和潜力,通过定点扶贫工作,加强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优势主导产业、普及科技知识、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强化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尽快改变贫困村和贫困户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使贫困人口尽快解决温饱,并向实现小康迈进。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一)组织领导1、帮扶单位要成立有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有一名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定点扶贫工作。

2、帮扶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点扶贫工作专题会议。

3、帮扶单位要选派一名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处级干部在帮扶村挂职。

4、定点帮扶人员每年在帮扶乡、村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0天。

(二)整村推进1、以整村推进为载体,结合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工作。

每年基本解决一个贫困村的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用技术的培训,切实发挥整村推进项目的效益,并协助项目村做好整村推进项目的后续管理。

2、帮扶单位与被帮扶乡(村)共同研究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选择项目,落实具体措施,逐年逐项的组织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3、帮扶单位领导班子或扶贫领导小组,每年在帮扶点上至少召开一次现场联席办公会,为贫困村、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三)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1、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到帮扶点上搞一次走访慰问贫困户和扶贫济困活动;2、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本单位机关干部开展为定点扶贫的贫困户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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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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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目标圆满完成,结合全市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原则
第一条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

第二条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第三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指标纳入法定统计范围的以统计部门认定数据为准,其它指标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实地考核认定。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全市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各区市县委、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
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含中省驻市单位,下同)主要负责人为扶贫工作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完成本辖区、本部门扶贫工作目标任务。

第三章考核范围
第六条各区市县委、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第四章考核内容
第七条
(一)省市当年下达的区市县扶贫工作目标任务;
(二)市级各部门当年定点联系帮扶贫困村目标任务;
(三)领导干部、职工个人结对帮扶贫困户目标任务。

第五章计分办法
第八条实行100分制记分。

(一)完成目标任务100%的项目,按该项满分计分。

(二)完成目标任务90%及以上的,按该项目完成比例计分;完成目标任务90%以下(不含90%)的项目,该项目不计分。

(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和未完成目标任务项目的加减分标准,详见《XX市区市县扶贫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和《XX市市级部门扶贫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第九条加分计分
(一)年度内考核内容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表彰的,加2分;
(二)年度内考核内容受到省委、省政府、省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
(三)年度内考核内容为省委、省政府、省级主管部门提供会议现场的,每次加1分;
(四)获奖加分的项目须提供相关获奖文件、证书或奖牌,提供会议现场的需提供会议通知、方案的相关资料,获奖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第十条扣分计分
(一)考核内容受到中、省、市级通报批评的,每件(次)分别扣3分、2分、1分。

扣分不重复计算,同项内容受到多处通报批评的,只按最高层次扣分;
(二)经上级督查督办,检查发现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的每件(次)扣1分;
(三)按季度考核,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每项扣0.2分
第六章考核
第十一条扶贫工作目标以日常考核为主,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于每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向市绩效办报送。

年度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在第四季度考核时完成。

第十二条被考核单位每季度要及时组织自查,写出
自查报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根据对各考核单位
的扶贫工作的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方案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后,提请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十四条市委、市政府将扶贫工作纳入对各区市县、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绩效考核,有关分值及计分办法按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以本办法考核得分高低进行单项奖励。

第十五条按本办法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评选先
进单位。

在全面完成年度扶贫任务的区市县中设一等奖1个,奖金3万元;二等奖2个,每个奖金2万元;其余为三等奖,每个奖金1万元。

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部门中共评先进集体30个,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奖牌。

第十六条凡未完成年度扶贫工作目标,工作不主动,成效不明显,没有达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问题严重的从严追究其责任;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考核结果以零分计,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XX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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