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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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模版(四篇)
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模版一、安全前提1. 在使用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机械和电气装置完好无损。
2.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确保具备使用起重机的资质和技能。
3. 施工现场必须事先清理,确保没有障碍物和妨碍施工的杂物。
二、上下岗作业1. 操作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进行身体状况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2. 在上岗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和防护鞋。
3. 操作人员上下机械时必须使用合适的通道和安全设施,严禁跳跃和爬越。
三、起重机操作1. 在起重机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装置和限位装置正常工作。
2. 操作人员必须根据施工需要选择合适的起重机工作模式,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标准信号指挥规范进行操作,确保与指挥人员的沟通畅通。
4. 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和专注,严禁饮酒、吸烟和使用手机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四、安全距离和防护装置1. 在起重机操作过程中,必须合理设置安全距离,确保操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
2. 在起重机工作区域内必须设置明显可见的防护标志,警示非相关人员接近和进入。
3. 操作人员必须切实采取措施,确保起重机操作时不会伤害到周围的设备和构筑物。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在遇到恶劣天气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起重机操作,确保安全。
2. 在起重机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
六、施工结束1. 在施工完成后,操作人员必须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安全状况。
2. 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归还起重机,并做好设备清理和整理工作。
3. 施工现场必须恢复整洁,清除所有施工废料和杂物。
以上是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模版,操作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程,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
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模版(二)一、前言起重机作为一种用于吊装和搬运重物的重要机械设备,其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效率至关重要。
【2019年整理】JB8716—1998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JB 871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8—03—19批准1998—07—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对ZB J80 002—86《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的修订。
在这次标准修订中增加了整机性能和作业安全可靠性方面的内容,同时对结构与构造、液压系统、电器系统、操作系统与安全保护装置等内容以及起升机构、吊钩、制动器和钢丝绳、滑轮等零部件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J80 002—86。
本标准由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游小平、曹仲梅、黄亦红。
本标准于1986年11月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00--88 普通碳素结构钢GB 979—88 优质碳素钢GB 1591—88 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 3766—83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4785—84 汽车及挂车外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的规定GB 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 5973—86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GB/T 5975—86 钢丝绳用压板GB/T 5976—86 钢丝绳夹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8.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一般要求GB 6068.3—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稳定性的确定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950—87 臂架型起重机起重力矩限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0051.1—88 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GB 11352—8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技术条件JB 2299—78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JB 3774.1—84 工程机械噪声限值JB 403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标牌ZB E39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液压油选择与更换ZB J80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要求3 整机3.1 起重机的作业条件应符合ZB J80 003和GB 6068.1的规定。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作业规程(三篇)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作业规程一、起重机安全管理概述起重机作为一种用于物料搬运和吊装的重要设备,在工业生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起重机安全设备及检查1.起重机必须装备完好的安全设备,如限位器、防撞装置、过载保护装置、安全防护门等,确保设备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运行。
2.在每次使用起重机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限位器、防撞装置的灵敏度是否正常,过载保护装置的准确性等。
任何异常情况都需要立即上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三、起重机操作规范1.只有经过专门培训和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才能操纵起重机。
2.在操作前,必须确认起重机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包括检查起重机的电气系统、操纵系统是否正常,并进行相应的调试。
3.在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起重机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4.不得超载操作,严禁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负载。
四、起重机作业区域的安全要求1.起重机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有效的标识,确保起重机操作区域的安全性。
2.在起重机作业区域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3.起重机的操作区域必须保持平整、干燥,防止起重机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滑倒或滑动的情况。
五、起重机的维护和保养1.定期对起重机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润滑、清洁等工作,确保起重机的运行性能良好。
2.任何故障都需要立即报修,并由经过培训的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3.起重机的维护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归档。
六、起重机的安全事故处理1.如果发生起重机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及时上报事故,并协助安全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3.事故处理后,必须对受损设备进行检修,并对起重机操作规程进行进一步完善,以避免同样的事故再次发生。
七、起重机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项1.在操作起重机前,必须仔细阅读起重机操作手册,熟悉起重机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是在各种建筑、工地以及物流场所中广泛使用的起重设备,为保障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以下是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操作人员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起重机操作证书,并接受过专门的起重机操作培训;2. 操作人员要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和重大疾病的情况;3. 操作人员要文明待人,服从领导安排,维护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二、起重机操作前的准备1. 在操作前,操作人员要对起重机进行充分的检查,包括刹车、起升机构、动力源等部件是否正常运转;2. 对起重机所要操作的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操作场地平稳无障碍物;3. 所要吊装的物体要做好固定,防止物体滑落造成危险。
三、起重机的安全操作程序1. 操作人员在操作起重机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不能分心,严禁酒后操作;2. 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工作台上,要确保自己身体稳固,不允许站在滑轨上、用手触碰移动物体;3.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将挂钩、挂装置等吊装物体放置在人员头顶上方或越过人员身体;4. 当操作人员离开起重机驾驶席时,要将起重机固定好,并且拉起所有的刹车,避免发生误操作;5. 在起重机起升物体之前,要保持周围没有人员在活动区域范围内。
四、起重机安全使用1. 不得超载使用起重机,严禁超过额定载荷;2. 在使用起重机时要做到慢速、稳速操作,不得猛冲、猛停;3. 在起重运行过程中,严禁碰撞障碍物,一旦发现有障碍物应及时停机处理;4. 在起重机移动的过程中,要根据场地情况选择合适的移动速度,并确保移动的平稳;5. 在起重吊装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注意吊装物的姿势,严禁斜吊物体,以防造成意外事故。
五、维护保养1. 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包括润滑剂、液压油、刹车、电气元件等进行维护;2. 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对起重机每日进行简要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整洁;3. 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停机处理,并有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JB_8716—1998_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__安全规程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JB 871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8—03—19批准1998—07—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对ZB J80 002—86《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的修订。
在这次标准修订中增加了整机性能和作业安全可靠性方面的内容,同时对结构与构造、液压系统、电器系统、操作系统与安全保护装置等内容以及起升机构、吊钩、制动器和钢丝绳、滑轮等零部件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J80 002—86。
本标准由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游小平、曹仲梅、黄亦红。
本标准于1986年11月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00--88 普通碳素结构钢GB 979—88 优质碳素钢GB 1591—88 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 3766—83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4785—84 汽车及挂车外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的规定GB 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 5973—86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GB/T 5975—86 钢丝绳用压板GB/T 5976—86 钢丝绳夹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8.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一般要求GB 6068.3—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稳定性的确定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950—87 臂架型起重机起重力矩限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0051.1—88 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GB 11352—8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技术条件JB 2299—78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JB 3774.1—84 工程机械噪声限值JB 403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标牌ZB E39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液压油选择与更换ZB J80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要求3 整机3.1 起重机的作业条件应符合ZB J80 003和GB 6068.1的规定。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7 页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①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
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②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
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
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
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③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④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三十。
1.⑥的规定。
⑤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
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
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
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⑥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⑦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⑧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⑨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⑩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第 2 页共 7 页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
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①①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
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
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
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①②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①③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JB 871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8—03—19批准1998—07—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对ZB J80 002—86《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的修订。
在这次标准修订中增加了整机性能和作业安全可靠性方面的内容,同时对结构与构造、液压系统、电器系统、操作系统与安全保护装置等内容以及起升机构、吊钩、制动器和钢丝绳、滑轮等零部件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J80 002—86。
本标准由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游小平、曹仲梅、黄亦红。
本标准于1986年11月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00--88 普通碳素结构钢GB 979—88 优质碳素钢GB 1591—88 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 3766—83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4785—84 汽车及挂车外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的规定GB 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 5973—86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GB/T 5975—86 钢丝绳用压板GB/T 5976—86 钢丝绳夹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8.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一般要求GB 6068.3—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稳定性的确定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950—87 臂架型起重机起重力矩限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0051.1—88 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GB 11352—8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技术条件JB 2299—78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JB 3774.1—84 工程机械噪声限值JB 403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标牌ZB E39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液压油选择与更换ZB J80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要求3 整机3.1 起重机的作业条件应符合ZB J80 003和GB 6068.1的规定。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篇)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引言起重机作为一种重要的工程机械设备,在各种工程施工和物料搬运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汽车式起重机和轮胎式起重机是常见的两种起重机类型,它们具备灵活性和便携性的优势,因此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然而,由于起重机作业所面临的复杂工况和高风险性质,必须加强对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研究和制定,以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二、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设备检查和维护(1)在每次使用起重机之前,操作人员应进行全面的设备检查,包括车架、主臂、辅助臂、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各个部件正常工作。
(2)定期对起重机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润滑油更换、电气线路检修和紧固螺栓的复检,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严禁在设备运行和维修过程中穿着松散衣物、戴着项链、手表等易受夹挤的物品。
2. 起重机操作技术(1)在起重机操作前,操作人员应熟悉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
(2)操作人员应保持集中注意力,严格按照操纵杆和按钮的指示进行操作,不得进行无关操作或超负荷操作。
(3)在进行吊货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确保吊钩和吊具的安装牢固可靠,避免货物摆动或滑落。
3. 安全作业环境(1)起重机应在坚硬、平整的地面上进行作业,严禁在软弱地基、斜坡和不稳定的地面上操作。
(2)作业区域应远离电线、高压设备和其他危险物品,避免与其接触或碰撞。
(3)在风力超过额定值的情况下,应停止起重机作业,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风力对设备和作业人员造成伤害。
4. 紧急事故处理(1)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起重机的运行,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2)根据紧急情况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和救援。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1. 设备检查和维护(1)在每次使用起重机之前,操作人员应进行全面的设备检查,包括轮胎、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各个部件正常工作。
jb8716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一、前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起重机作为重要的搬运设备,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中,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因其移动便利和灵活性,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现场作业中。
然而,起重机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制定和遵守起重机的安全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二、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的定义与特点1. 汽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是指安装于汽车底盘上的一种起重设备,其优点是机动性强,可以快速到达现场进行起重作业。
2. 轮胎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是一种以轮胎行走、液压伸缩支腿支撑、液压变幅、变高、变载的起重设备,适用于各种野外作业。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因其独特的特点,在现场作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其作业环境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严格遵守起重机的安全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三、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的安全规程1.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执行起重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需要对起重机的各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起重机的各部件完好无损。
需要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性。
如果在单片工地,应设置围挡,对围挡内的非作业人员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其侵入危险区域。
还应根据作业需要选择合适的起重机械,并明确作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2. 起重机操作人员的要求起重机操作人员是起重作业的关键,其素质和技术水平直接影响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
对起重机操作人员的要求尤为重要。
操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知识,并且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才能从事起重机作业。
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全神贯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操作规定。
3. 消防安全和应急预案在起重作业中,涉及到的危险因素较多,因此对消防安全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尤为重要。
起重机作业现场应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要求。
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事故发生后的救援措施等内容,以最大程度地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7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7篇)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篇11.操作员须持有有效操作证书,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起重机。
2.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接打电话或进行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3.行驶时,应确保视野清晰,避免视线盲区,必要时应有专人指挥。
4.吊装过程中,严禁在吊物下方停留或通过,避免吊物脱落造成危险。
5.工作结束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关闭电源,锁定控制手柄,确保设备安全。
6.对于异常情况,如设备异响、漏油等,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不得私自处理。
本规程的执行需要每位操作员的自觉遵守,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能够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请每一位员工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每一次操作都万无一失。
篇2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熟知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理方法。
2.作业前严禁饮酒或服用影响判断力的药物。
3.起重机操作时,司机应始终关注周围环境,避免视线盲区造成的安全隐患。
4.遇到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天气恶劣等,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
5.不得擅自改动设备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制动器等。
6.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7.在吊装过程中,若发现负载有滑动、倾斜或破损迹象,应立即放下并检查。
8.工作结束后,将起重机停放于指定位置,确保轮胎锁定,防止意外移动。
以上规程需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每一位司机都应视安全为首要任务,以专业和负责任的态度执行每一项操作。
篇31.操作前检查:每次作业前,操作员必须进行全面的设备检查,确保轮胎气压正常,各部件无松动、磨损或损坏,特别是刹车系统、液压系统和电气系统。
2.起重作业:遵守十不吊原则,如超载、视线不清、信号不明等情况下不得起吊。
起吊过程中,保持平稳,避免剧烈晃动,防止物品滑落。
3.支腿使用:作业前务必伸出支腿并确保稳定,地面应坚实,防止因地面沉降导致倾覆。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吊)平安操作规程5. 16.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5. 16. 2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JGJ 33-2001第3. 2节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
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到达规定值,油温超过30笆时,方可开始作业。
5. 16.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200 (水准泡居中)。
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阙。
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 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前方可再行调整。
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 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的空间。
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
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
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大小。
5. 16. 7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起重憧伸出后,或主副官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5. 16. 9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5. 16. 10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徉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5. 16. 11起吊重物到达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平安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简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起重机概述1.1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是一种搭设工程,使用汽车底盘作为移动支撑,具备独立操作和移动能力的起重设备。
1.2 起重机由底盘、回转机构、起重机构、支撑腿等组成,根据不同需求还可以配备其他附属设备。
1.3 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参数,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操作能力。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2.1 操作人员在操作起重机前,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2.2 检查起重机的各项操作机构是否正常,如起重机构、回转机构、支撑腿等。
2.3 检查起重机的润滑系统是否正常,如液压系统、润滑油等。
2.4 检查起重机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如电源线、电控器等。
2.5 检查起重机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如限位开关、过载保护等。
2.6 检查起重机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如地面平整、无遮挡物等。
三、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3.1 操作人员在操作起重机时,必须经过起重机操作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3.2 气候条件不良(如大风、暴雨等)时,操作人员必须暂停操作,确保安全。
3.3 在起重机操作过程中,不允许随意更改起重机的结构和参数设置。
3.4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起重机的操作手册和相应的流程图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起重机的使用规定。
3.5 在起重机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与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
四、起重机的安全维护4.1 定期对起重机的各项操作机构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润滑、紧固等。
4.2 定期对起重机的电气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如线路接触不良、电控器故障等。
4.3 定期对起重机的安全装置进行测试和调整,如限位开关、过载保护等。
4.4 定期对起重机的底盘进行检查和维护,如轮胎磨损、底盘变形等。
4.5 在维护起重机时,必须切断电源,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五、起重机的事故处理5.1 在起重机操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操作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现场的安全。
轮胎式起重机操作规程(三篇)
轮胎式起重机操作规程轮胎式起重机是一种常用的起重设备,具有移动灵活、操作简便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各类建筑工地、码头、仓库等场所。
为了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下面是轮胎式起重机的操作规程,共计2000字。
一、起重机的前期准备工作1.操作前必须检查起重机及配件的工作状态,确保各个部位无损坏或异响。
2.检查并确保起重机的液压系统、电气系统和动力系统正常运行。
3.查看起重机的重心是否平稳,如果不平稳需及时调整。
4.检查起重机的行走轮胎是否充气正常,无漏气现象。
5.检查起重机的工作面是否平整,无障碍物。
二、起重机的基本操作要求1.驾驶员在操作起重机前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规程,并已通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2.操作起重机时,驾驶员必须集中注意力,专心驾驶,不得分心进行其他活动。
3.驾驶员在驾驶起重机时必须严格按照速度要求行驶,不得超速行驶。
4.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平稳行驶,严禁急刹车或急转弯。
5.在起重工作中,必须使用合适的安全装置,如安装稳定器、平衡杆等,确保起重机稳定性。
6.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严禁超载作业。
三、起重机的安全操作流程1.操作起重机前必须保证工作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2.操作起重机时必须正确使用起重工具和专用吊具,确保起吊物体的稳定。
3.操作起重机时必须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联络,确保工作协调。
4.在吊运过程中,起重机必须保持稳定,严禁大幅度晃动。
5.在起吊物体前,必须核实起吊物体的重量,并根据重量进行合理的吊装方案。
6.在起重机行驶过程中若有异响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
四、起重机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1.操作起重机时必须保持清醒、冷静,不得饮酒、吸烟或服用精神药物。
2.严禁在起重机运行过程中站立或坐在起重臂、钻杆等上方。
3.操作起重机时必须保持双手握紧方向盘,做到集中注意力。
4.在操作起重机过程中,严禁随意更改控制器、开关等组件,必要时只能由专业人员操作。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是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包括建筑机械的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机械的安全使用,包括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吊、汽车起重机、汽车桥式起重机、汽车门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悬臂式起重机、汽车悬臂式起重机、汽车车轮式起重机等。
本标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以保证建筑机械的安全使用。
本标准规定的安全措施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以便确保建筑机械的安全使用。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 前言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广泛应用于建筑、物流等行业,为了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员要求2.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2.2 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的工作原理、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
2.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 起重机检查与维护3.1 每次使用前,必须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机械结构完好,润滑良好,电气设备正常运作。
3.2 检查起重机的制动器、限位器、防滑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3.3 定期维护起重机,更换润滑油,检查关键部件的磨损程度,并及时修理或更换。
4. 作业场地4.1 选择平整坚实的地面作为作业场地,确保地面承重能力满足起重机工作的要求。
4.2 在工作范围内设置标识,并保持周围无障碍物。
4.3 在必要的情况下,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靠近起重机作业区域。
5. 起重机操作5.1 在操作起重机之前,操作人员必须先调整排气和制动,确保发动机正常运转。
5.2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使用药物。
5.3 操作人员在操作起重机时必须集中注意力,不得与他人交谈或进行其他分散注意力的活动。
5.4 在起重过程中,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与指挥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5.5 在临近电线、建筑物等高风险区域操作时,必须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并由专人指挥。
6. 载重限制和稳定性6.1 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的最大载重限制,并严格按照限重操作。
6.2 在起重机操作期间,禁止悬挂超出其额定载重的物体。
6.3 操作人员必须始终保持起重机的稳定性,使用平稳的速度进行起重操作。
7. 紧急情况处理7.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7.2 在紧急情况下,禁止操作人员随意下降载重,必须先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8. 禁止操作事项8.1 禁止操作人员超过起重机的最大载重限制。
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轮胎式起重机是现代重型起重设备,广泛应用于工地、港口、物流中心等场所。
为了保障工作安全,在操作轮胎式起重机时应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一、资质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机械操作证书,并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经验。
2. 操作人员需了解轮胎式起重机的结构和工作原理,熟悉各部位的功能和操作方法。
3. 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检查准备1. 操作人员在使用轮胎式起重机前,应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
包括检查起重机的机械部件是否正常,制动器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是否有明显的损坏或松动。
2. 检查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是否正常,各个仪表是否显示准确。
3. 检查起重机的液压油是否充足,是否有泄漏现象。
4. 检查起重机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包括防倾、限位、安全开关等。
三、操作规范1. 操作人员在使用轮胎式起重机时,应先确认工作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起重机和配备的吊装设备。
2. 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应注意起重机的稳定性,避免超载操作,根据起重物的重量合理选择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和额定工作范围。
3. 操作人员在起重机移动时,应注意驾驶速度,避免急停急启动,减小惯性的影响。
4. 操作人员在吊装作业中,要保持良好的视线和通讯联系,与信号人员保持良好的配合,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
5. 操作人员在吊装作业中,应注意起重物的平衡和固定,避免起重物晃动、打滑或掉落。
6. 操作人员应注意起重机的定位,避免起重机在操作过程中与其他物体发生碰撞。
7. 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停机后,应将起重机停稳,并将控制杆置于零位,关闭电源或切断动力。
四、应急处置1. 在起重机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维修人员报告故障情况,等待维修人员到达维修。
2. 在起重机吊装过程中,如发现起重物或起重机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吊装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 在起重机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JB 8716—1998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 安全规程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JB 871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8—03—19批准1998—07—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对ZB J80 002—86《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的修订。
在这次标准修订中增加了整机性能和作业安全可靠性方面的内容,同时对结构与构造、液压系统、电器系统、操作系统与安全保护装置等内容以及起升机构、吊钩、制动器和钢丝绳、滑轮等零部件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J80 002—86。
本标准由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游小平、曹仲梅、黄亦红。
本标准于1986年11月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00--88 普通碳素结构钢GB 979—88 优质碳素钢GB 1591—88 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 3766—83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4785—84 汽车及挂车外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的规定GB 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 5973—86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GB/T 5975—86 钢丝绳用压板GB/T 5976—86 钢丝绳夹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8.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一般要求GB 6068.3—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稳定性的确定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950—87 臂架型起重机起重力矩限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0051.1—88 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GB 11352—8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技术条件JB 2299—78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JB 3774.1—84 工程机械噪声限值JB 403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标牌ZB E39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液压油选择与更换ZB J80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要求3 整机3.1 起重机的作业条件应符合ZB J80 003和GB 6068.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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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JB 871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8—03—19批准1998—07—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对ZB J80 002—86《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的修订。
在这次标准修订中增加了整机性能和作业安全可靠性方面的内容,同时对结构与构造、液压系统、电器系统、操作系统与安全保护装置等内容以及起升机构、吊钩、制动器和钢丝绳、滑轮等零部件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J80 002—86。
本标准由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游小平、曹仲梅、黄亦红。
本标准于1986年11月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00--88 普通碳素结构钢GB 979—88 优质碳素钢GB 1591—88 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 3766—83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4785—84 汽车及挂车外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的规定GB 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 5973—86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GB/T 5975—86 钢丝绳用压板GB/T 5976—86 钢丝绳夹GB 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8.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一般要求GB 6068.3—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稳定性的确定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950—87 臂架型起重机起重力矩限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0051.1—88 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GB 11352—8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技术条件JB 2299—78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JB 3774.1—84 工程机械噪声限值JB 403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标牌ZB E39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液压油选择与更换ZB J80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要求3 整机3.1 起重机的作业条件应符合ZB J80 003和GB 6068.1的规定。
3.2 起重机应有额定起重量表、起升高度曲线标牌及其他安全标志。
它们必须固定在操作人员便于看到的位置。
其内容、格式应参照JB 4031的规定。
同时应在主臂适当位置用醒目的字体写上“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字样。
3.3 对于没有装备力矩限制器的伸缩臂起重机,其臂长为额定起重量表上给定长度的中间值进行作业时,各幅度下允许其相邻臂长额定起重量的较小值。
3.4 起重机出厂时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
3.5 起重机出厂时提供的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ZB J80 003—87中2.19的规定。
3.6 出厂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不准出厂使用。
3.7 起重机进行试验时,对可能造成的危险工况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整机安全。
3.8 起重机的稳定性应符合GB 6068.3的规定。
起重机进行稳定性试验时,除合同中的特殊要求外,试验载荷应由以下公式确定:a)支腿支撑时 1.25Pi+0.1Fib)轮子(轮胎)支撑时(静态) 1.33Pi+0.1Fic)带载行驶时(带载行驶速度小于或等于14km/h) 1.33Pi+0.1Fid)带载行驶时(带载行驶速度大于14km/h) 1.5Pi+0.1Fi式中:Pi——额定起重量;Fi——起重臂质量G折算到起重臂头部或副臂头部的重量。
3.9 使用支腿进行起重作业时,应将支腿牢固地支承在坚实的水平地面上,车架上安装回转支承平面水平,其倾斜度不大于0.5%。
3.10 起重机涂漆颜色和警告图案应符合JB 2299的规定。
4 结构与构造4.1 材料4.1.1 起重机金属结构中主要承载结构件一般采用GB 700的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B、C、D,GB 699规定的优质碳素钢及GB 1591规定的低合金结构钢16 Mn、15 MnTi等。
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应采用镇静钢。
其钢材在相应使用温度时的冲击功,对于Q235—B、C、D钢不能低于27 N·m,其他钢材不能低于40N·m,并应满足在常温下180°冷弯试验要求。
在一20℃以下地区工作的起重机主要承载结构件采用的Q235—D钢、20钢等应具有一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于16Mn、15MnTi钢等应具有一4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必要时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铸钢件应采用符合GB 11352规定的钢种。
4.1.2 对所用原材料应执行进厂检验制度。
4.2 连接4.2.1 焊接连接主要承载结构件如底架、支腿、转台和起重臂等,以及一般承载结构件的主要焊缝的焊接要求应符合GB 6067—85中1.2的规定。
焊缝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
4.2.2 铆钉连接和螺栓连接4.2.2.1 铆钉连接和螺栓连接应符合GB 3811—83中3.4.2.2的规定。
4.2.2.2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
必须采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紧固。
4.3 驾驶室与操纵室4.3.1 驾驶室与操纵室必须符合ZB J80 003—87中4.12和GB 6067—85中1.4的规定。
4.3.2 驾驶室与操纵室顶部能承受分布在(30×30)cm2面积上的1 000N的载荷,而不会产生永久变形。
4.3.3 操纵室应安装遮阳板和刮水器。
4.4 金属结构件报废4.4.1 金属结构件报废应符合GB 6067—85中1.10的规定。
4.4.2 对起重臂和底架在失稳或损坏后经更换或修复的构件,检测其应力不得高于原计算应力,否则应予以报废。
5 机构与零部件5.1 一般要求5.1.1 起重臂对伸缩式起重臂,各节臂侧向单面最大平均间隙不得大于2.5 mm,否则需调整滑块。
5.1.2 支腿5.1.2.1 当起重机处于行驶状态时,支腿应收回并可靠地固定。
5.1.2.2 在操作支腿时,操作人员在操作处应能看到每一条支腿。
否则应有信号人员帮助。
5.1.2.3 在起重作业时,支座盘应牢靠地连接在支腿上,支腿应可靠地支承起重机。
5.1.3 运动零件的保护所有外露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能发生危险的运动零件(如开式齿轮、链条、链轮、传动轴上凸出的销子、螺栓、联轴节及往复零件等)均应装设防护装置(防护罩或防护栏杆)。
5.1.4 制动器应装有防雨的保护装置。
5.1.5 发动机的排气管应装消声器。
排气管位置应远离操作人员。
起重机行驶时噪声限值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起重作业时噪声限值应符合JB 3774.1的规定。
5.1.6 燃油箱的容量至少应保证起重机正常作业8h,并应装有测量燃油箱中油量的装置。
5.2 吊钩5.2.1 吊钩的设计计算与选择应符合GB 10051.1的规定。
5.2.2 吊钩应符合GB 6067—85中2.1.1、2.1.2、2.1.3、2.1.4、2.1.6和2.1.7的规定。
5.2.3 吊钩禁止补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a)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b)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c)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5%;d)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5.3 钢丝绳5.3.1 钢丝绳的选择和安全系数的确定应符合GB 3811一83中4.4.2.1、4.4.2.2和ZB J80 003—87中4.10.1、4.10.2的规定。
5.3.2 钢丝绳的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随机使用说明书中写明。
5.3.3 钢丝绳的安装、检验及报废应符合GB 5972的规定。
5.3.4 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a)用钢丝绳夹固接时,应符合GB/T 5976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b)用编插固接时,编插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小于300mm,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c)用楔与楔套固接时,楔与楔套应符合GB/T 5973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d)用锥形套浇铸法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e)用铝合金套、钢套压制法固接时,应以可靠的工艺方法使铝合金套、钢套与钢丝绳紧密牢固地贴合,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的90%;f)用压板固接时,压板应符合GB/T 5975的规定,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5.3.5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排列整齐。
5.3.6 起重钢丝绳应采用不旋转、无松散倾向的钢丝绳。
5.3.7 钢丝绳的维护保养a)除应符合GB 6067的规定外,钢丝绳还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维护保养:钢丝绳在使用时每月至少润滑两次;润滑前应用布擦净钢丝绳,然后涂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润滑油、润滑脂的品种应符合钢丝绳厂的出厂使用说明书。
b)在切断钢丝绳以前,应在钢丝绳切断处的两边捆扎,以防绳股散开。
5.3.8 钢丝绳的检查起升机构的钢丝绳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其余有运转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要详细填写钢丝绳状况报告,注上日期并签字,装入设备档案备查。
起重机停置或贮藏而使所有钢丝绳闲置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时,在重新使用以前,应进行一次彻底检查。
5.4 卷筒和滑轮5.4.1 卷筒和滑轮的最小卷绕直径的计算,应符合GB 3811—83中4.4.2.3的规定。
5.4.2 起升卷筒应具有足够的容绳量。
当吊钩处在制造厂规定的最低位置时,在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钢丝绳,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卷筒两侧边的高度应超过工作中最外层钢丝绳名义直径的1.5倍。
5.4.3 卷筒和滑轮的报废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a)裂纹或轮缘破损;b)卷筒槽底磨损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5%;c)焊接滑轮的磨损量超过轮缘板厚的20%;d)其他滑轮槽底磨损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5%。
5.5 起升机构5.5.1 起升机构的每一套独立的驱动装置,至少要装设一个支持制动器,支持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必须能持久地支持住额定重物,制动器必须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联结的负载轴上。
5.5.2 液压起升机构的油路必须装有与其流量相适应的平衡阀。
5.5.3 对特殊需要采用重力下降的起升机构,应有可靠的可操纵制动器。
5.6 变幅机构5.6.1 变幅机构应能可靠地支撑起重臂,并能在操作者控制下使起重臂平稳地降落到规定的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