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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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工作流程、检查与考核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配网带电作业日常管理。

总则

2.1

为提高配网供电可靠性,减少因施工、检修、抢修造成的用户停电,促进配

网带电作业的健康开展,不断拓展作业范围,优化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2

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以各县为单位开展,不具备开展带电作业条件的县可以向公司申请带电作业支援。在配网改造、业扩报装、缺陷消除等工作中应尽量采用

带电作业方式,减少线路停电次数。

2.3

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主要采用以绝缘斗臂车的绝缘臂或绝缘平台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直接作业法。

2.4 各单位结合公司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带电作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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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管理职能

3.1 组织机构

公司的带电作业由生产副经理领导;生产技术部为带电作业管理主管部门,

设立带电作业专责人,负责带电作业日常管理;各县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工区设

兼职带电作业管理专责,负责带电作业计划、统计和技术管理。

3.2 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职责

3.2.1

生产副总经理

1)决定公司带电作业组织机构;

2)对重大带电作业项目进行审核、批准;

3)对新的带电作业方法进行审核、批准;

3.2.2

生产技术部

1)负责制定公司带电作业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2)负责公司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工作。

3)参加制定、审核特殊带电作业项目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

4)组织各单位修编带电作业项目现场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具,组织带电作业革新成果的鉴定。

6)配合安监部门进行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制定反事故措施。

7)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检查并考核带电作业执行情况。

3.2.3 安全监察部

1)组织带电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安规》考试,确认安全资格。

2)建立带电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3)参加带电作业新人员、新项目和新工具的鉴定。

4)参加《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编。

5)审查特殊复杂带电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

6)负责带电作业现场的安全监察,监督带电作业工器具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2.4

各县供电公司和配电运检工区

1)组织带电作业班组成员进行带电作业工作,并对工作的安全负责。

2)参加制定特殊项目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组织带电作业人员学习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3)负责制定带电作业工作计划。

4)对带电作业作业人员进行有计划的现场培训。

5)负责带电作业的日常技术管理,整理各种原始记录、工器具台帐。

6)负责带电作业车辆、工器具的日常管理、试验等工作。

带电作业管理

4.1 带电作业项目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项目(直接作业)主要作业范围: 10kV 空载线路断、接引线, 10kV 线路修补导线, 10kV 线路更换柱上开关、避雷器、跌落熔断器等。

4.2

带电作业程序

4.2.1 带电作业需求:客户服务中心和施工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带电作业的书面申请,报配电运检工区或各供电公司安生部。带电消除缺陷由设备或线路

运维单位提出申请报配电运检工区或各供电公司安生部带电作业专责批准,由带电作业班组实施。

4.2.2 现场勘察:带电作业人员现场勘察是否具备带电作业条件,并依据现场制定带电作业方案。

4.2.2 提交带电作业计划:带电作业单位在每周周五前提交下周带电作业计划,带电作业计划必须明确带电作业作业内容、具体位置和停电范围,要有设备名称

编号或杆塔编号。

4.2.3 必要性审核:生产技术部按照规程和各单位带电作业能力审核工作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审核的作业将纳入计划管理进行考核。

4.2.4 带电作业的实施:带电作业班组根据工作安排,编制带电作业工作票及危险点分析,经工区安全员审核,工区主任批准后实施带电作业。需要停用保护

或停分支线路的,工作前要征得调管部门的同意。

4.2.5 带电作业结束:带电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所作安全措施全部拆除,恢复原设备、线路运行方式。

4.3.6 利用带电作业消除危急缺陷必须通过分管带电作业领导的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方可实施。

4.3

带电作业生产管理

4.3.1 各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积极开展带电作业工作。凡是能以带电作业完成的工作,一律不安排停电进行。业扩工作(客户带电接火),有条

件的一律安排带电方式进行。

4.3.2 故障处理有条件进行带电作业的应及时带电处理事故。客户的紧急缺陷

消除或故障处理,需要进行带电作业,在联系确认各方面无问题后,可立即组织

带电处理。抢修必须填写《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4.3.3 带电作业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查勘,确定工程是否具备作业的条件。

4.3.4 带电接火作业前,设备必须具备接火条件,并按照工程性质完成验收工

作,出具验收证明。严禁对未经验收工程实施带电接火。

4.3.5 线路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均视为带电线路,在上面的工作均按照带

电作业要求进行。

4.3.6 为了加强对带电作业的监管,带电作业纳入计划管理,必须列入公司周

计划,对未列入公司周计划的带电作业将按照违禁处理。

4.3.7 如因天气等特殊原因需取消或延期带电作业时,应立即通知调度通信中

心取消或延期,并说明原因。对取消的带电作业项目应顺延到下周重新编制周带

电作业计划。

4.3.8 需要支线停电的带电作业必须纳入月度检修计划,在所有支线停电后方

可开始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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