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奖励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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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河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奖励及管理办法
一、为加快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骨干教师的评选、考核与奖励的管理,逐步实现骨干队伍建设与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所称骨干教师具体为:各类骨干(特级教师及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
三、骨干教师评选的对象、标准、程序、原则和评选周期
我校的骨干教师的评选依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骨干教师的评选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1、评选对象:小学教育教研机构中在编在岗的教师。
2、评选标准:分类制定各类骨干的评选标准(附件一)。
3、评选程序:按照“个人自主申报——学校择优推荐——教育局集中评定——公布确认发证”的程序进行。
4、评选原则:遵循“分类评审、递进申报、注重实绩”的原则组织评选。按照骨干教师的不同层次,实行递进申报,原则上具有低一层次骨干称号的教师方可申报高一层次的骨干称号;申报对象的教学工作量应在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之上,课堂教学实绩优良,在本校领先。
5、评选周期:两年。从今年起,教育局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
四、骨干教师的考核
1、实行年度考核制。对各类骨干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骨干教师由上级相关部门予以考核。
2、考核的组织实施。我校成立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骨干教师资格评定、考核委员会,协助上级考核和负责骨干教师的年度
考核实施工作。
3、考核时间。每年暑期集中进行。
4、考核内容。对各类骨干教师采取分类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年度发展计划,履职情况、教学实绩、论文发表获奖、教育科研成果、自我学习、培训进修情况、送教帮扶、示范辐射、受表彰奖励等。
5、考核方式与结果。采用个人自评、学校考核和材料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集中评审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反馈给被考核者,考核不合格者自动取消相应资格及称号。
五、骨干教师待遇及奖励
1、骨干教师可优先获得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和参加高层次培训、学术研讨的机会。
2、骨干教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3、学校在绩效考核方案中向骨干教师倾斜。
六、骨干教师的管理
各级骨干教师由学校考核。
1、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两年为一个任期。年度考核均达合格及以上者可连任两期,两任期满后须参加高一层次的骨干评选;两年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骨干教师自动晋升为高一层次的骨干教师并颁发证书。
2、省、市级骨干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申报参加省、市级骨干评选的教师须与学校签订不少于3—5年的服务承诺。
3、建立骨干教师档案管理制度。个人、学校和教育局分别建立骨干教师培养、成长记录袋。个人和学校负责骨干教师任职情况、教学实
绩、教育科研、自我学习、参加培训、送教帮扶、示范辐射、表彰获奖等情况的记载。教育局负责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情况的记载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4、学校为骨干教师履职、成长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5、凡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八要八不准”或违反其它法律、法规受到处分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立即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和相关待遇并收回证书。
七、本办法从2013年执行。未尽事宜由我校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骨干教师量化考核标准
3.骨干教师奖励办法
附件1: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012年修订)
为切实加强我校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名教师工程,培养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教师;为校长、教师专业技术发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表率和示范作用,现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选标准。
一、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带头遵守师德“八不准”要求,受到师生及家长好评。符合下列两项中的一项: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2)曾获得过乡镇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教育管理要求。积极承担教育管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5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累计满7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8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4)获得过乡镇“优秀班主任”。
3.教学实绩要求。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承担过2轮及以上循环教学(小学可为小循环)或连续担任2届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
(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同类学校前列;
(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或师能“百千万工程”等相关活动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成绩,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3)近3年来,参加过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命题等。
4.教研科研要求。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显著。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3年来,主持我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参与威宁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近3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本学科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或其中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发表过1篇文章,另有2篇以上本学科的学术研究论文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我校级一等或威宁县级二等以上奖;
(3)近3年来,独立出版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或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1万字;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辅导用书编写,不少于2万字;主持或参与校本课程建设,撰写成果不少于3万字;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实绩特别优秀者,科研课题研究和论文发表、获奖可适当放宽要求。
5.示范指导要求。乐于奉献,甘为人梯,求学进取,指导后生,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3年来,开设过2次以上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或担任过2次以上县级以上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适当放宽至片级公开课);
(2)近3年来,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听每位被指导教师课每学期不少于8节,并取得较好效果;
(3)近3年来,城区教师具有1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6.继续教育要求。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行为,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模范践行继续教育要求。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