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服务合同(有追索权买方确认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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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

常见的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

常见的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保理合同
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保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2022年1月1日
一、协议或合同的目的和背景
甲方为一家生产企业,生产出的产品需要销售给各大商超市。

为了提高资金周转速度,甲方与乙方签订了本保理合同。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服务,即在甲方将货物销售给购买方后,乙方将立即向甲方支付货款的一定比例。

二、具体的条款和条件
1. 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货款的比例为销售金额的80%。

2. 甲方需提供销售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给乙方。

3. 乙方有权向购买方追索货款,一旦追回款项,剩余20%将支付给甲方。

4. 甲方需按时提供货物,并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三、保密事项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财务数据等信息,均应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五、协议终止的条件
1. 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

2. 一方严重违约,影响合作关系无法继续。

六、违约和争议解决方式
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附加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可续签。

2. 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合作关系。

本保理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供应商(甲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
保理公司(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

保理服务合同

保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保理服务合同(有追索权买方确认版)甲方声明甲方在此声明如下: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及乙方签署人的授权权限;甲方已谨慎地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已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说明与解释。

甲方确认其对本合同条款和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对此充分理解。

本《保理服务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合同编号: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络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盛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园五号仓库1单元-1)法定代表人:Tung Chi Fung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T3-1801室联络人:电话:0755-6188 0088 传真:0755-6188 2080电子邮箱:前言兹因甲、乙双方合意订立本合同,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理服务,负责处理甲方针对其特定买方的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并约定条款如下:第一条定义(一)买方:是指按照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其他种类的基础合同承担付款义务的人。

具体买方的明细详载于保理额度同意书。

(二)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甲方转让应收账款给乙方后,当买方逾期未向本合同指定的回款账户支付应收账款且乙方已支付该等款项时,甲方应对该等价款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支付该等款项。

(三)保理额度同意书:以下称额度同意书。

额度同意书是指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资料,针对甲方对于具体买方的应收账款,同意按该文件所载条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书面文件;额度同意书为本合同权利义务发生的基础,同时也是本合同的特约条款,其上所载条款比本合同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甲方在确认额度同意书各项条件后,如欲变更任何条件均须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四)应收账款:是指甲方基于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其他种类的基础合同,在其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后,有权向买方请求于一定时间内给付一定金额的金钱债权。

保理业务合同范本

保理业务合同范本

保理业务合同范本甲方(保理商):名称:[保理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保理商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卖方/应收账款债权人):名称:[卖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卖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一、保理业务类型及额度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保理业务类型为:[具体保理业务类型,如有追索权保理或无追索权保理]。

2. 甲方为乙方核定的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

该额度为循环额度,乙方可在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3. 保理融资额度的有效期自[起始日期]起至[截止日期]止。

额度有效期届满,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在额度有效期内,乙方已使用的额度,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还款情况及甲方的风险管理要求进行调整。

二、应收账款转让1. 乙方同意将其在商务合同项下对买方享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该应收账款。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商务合同、发票、货运单据等相关文件,以证明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 乙方应在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后,及时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宜通知买方,并取得买方的确认回执。

通知方式及内容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乙方应予以配合。

3. 应收账款转让后,甲方成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享有与该应收账款有关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买方付款、行使抵销权、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三、保理融资1. 在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保理融资。

保理融资的金额为应收账款金额的[融资比例]%,融资期限自甲方发放融资款项之日起至应收账款到期日止。

2. 乙方应在甲方发放保理融资款项前,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

3. 保理融资利率为[年利率]%,利息自甲方发放融资款项之日起计算,按日计息,利随本清。

乙方应在保理融资到期日一次性偿还保理融资本息。

四、应收账款的回收1. 应收账款到期后,甲方有权直接向买方收取应收账款款项。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模版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模版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保理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乙方(应收账款转让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基本户:账号:一般户:账号:合同签订地点:鉴于乙方采用信用方式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并就其相关商务合同项下对商务合同买方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甲方,向甲方申请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术语定义如下:1、有追索权保理:是指甲方作为保理商,在乙方将基础商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的基础上,向乙方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该服务至少包括下列项目中的一种: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和账款收取。

2、基础商务合同:是指本合同乙方作为商务合同卖方(供应商或服务提供方),与商务合同买方签订的、以商品交易/服务提供为目的、以赊销为销售方式的商务合同,并且为本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效期内合法、有效成立、正在履行且不存在争议的合同。

3、买方:指基础商务合同中购买乙方的货物或服务并负有支付价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4、应收账款:是指乙方依据基础商务合同享有的,请求买方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合同债权。

5、保理融资额度: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受让的应收账款为其核定的可向其提供贸易融资的最高敞口限额,甲方可根据乙方申请在该额度内向乙方提供融资。

6、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是指发送给买方的载明应收账款债权金额、到期日、已转让给甲方、要求买方到期付款至指定账户的书面通知。

7、争议:本合同所称的争议是指买方因对乙方在基础商务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提出异议而拒绝接受货物/服务,或买方因对乙方在基础商务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提出异议而对有关应收账款提出抗辩、拒绝全额或部分付款、反追索或抵销等主张。

8、发货:是指乙方依照基础商务合同中的约定以通常的方式将货物交付运输或者向买方提供服务。

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范本模板

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范本模板

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范本模板甲方(卖方):乙方(买方):丙方(保理公司):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货物/服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丙方作为保理公司,同意提供追索权商业保理服务,甲乙双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享有相关权益。

现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主体1.1 甲方为卖方,乙方为买方,丙方为保理公司。

1.2 甲方、乙方、丙方以下简称“各方”。

二、应收账款转让2.1 甲方将其对乙方享有的货物/服务款项的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2.2 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期限、付款方式等详见附件一。

2.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丙方提供应收账款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款金额、期限、付款日期等。

三、保理服务内容3.1 丙方作为保理公司,提供追索权商业保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的管理、催收、融资等服务。

3.2 丙方在提供保理服务期间,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理服务的具体内容。

3.3 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保理融资款。

四、融资款及支付4.1 丙方同意在甲方提交应收账款转让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保理融资款。

4.2 保理融资款的支付金额为应收账款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人民币XX万元。

4.3 甲方应在收到丙方支付的保理融资款后,向丙方出具收到款凭证。

五、应收账款的催收和追索5.1 丙方在提供保理服务期间,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对乙方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

5.2 如乙方逾期支付应收账款,甲方应协助丙方进行催收,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3 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应收账款,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甲方进行追索。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丙方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2)乙方支付完毕所有应收账款;(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保理融资款及利息。

保理服务合同8篇

保理服务合同8篇

保理服务合同8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X-XXXX甲方(卖方):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方式:XXXXXX乙方(买方):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方式:XXXXXX丙方(保理商):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方式:XXXXXX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理服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当事人及义务1. 甲方作为卖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销售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相关文件,并确保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甲方应及时向丙方提供相关的销售数据和信息,以便丙方进行保理额度的核定和款项的结算。

2. 乙方作为买方,应具备支付能力,并按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应提供自身的资信证明,确保具备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

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风险评估和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3. 丙方作为保理商,应提供保理额度核定、款项结算、风险评估和资金监管等服务。

丙方应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丙方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保理业务的稳健运行。

二、保理额度核定与使用1. 丙方根据甲方的销售数据、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核定甲方的保理额度。

保理额度有效期为XXXX年,期间甲方可在额度范围内向丙方申请融资。

2. 甲方需在保理额度内进行融资时,应向丙方提交融资申请及相关文件。

丙方审核通过后,将根据融资申请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融资支持。

3. 甲方在获得融资后,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及时向丙方偿还融资款项及利息。

甲方如需延长还款期限或变更还款方式,应提前向丙方提出申请,并获得丙方的同意。

4. 乙方作为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如需延期支付或变更支付方式,应提前通知甲方和丙方,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风险评估与资金监管1. 丙方将对甲方和乙方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经营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保理业务的风险可控。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编号:甲方:(在本合同中称“甲方”)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在本合同中称“乙方”)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鉴于,本合同甲方与债务人订立了销售合同,甲方拟向作为保理银行的乙方申请开展国内保理业务,即拟向乙方转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交易债权,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第1 条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或语境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款所述的含义:“本合同”指本合同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销售合同”指以甲方为卖方、以乙方所接受的债务人为买方所签订的(销售合同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1),包括其补充协议和构成销售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原债权人”指甲方,同时也是销售合同的卖方;“债务人”指销售合同的买方;可以叙做本合同项下交易债权转让的交易债权的债务人应经乙方按其内部要求进行逐笔审核并确认同意;但是,如果销售合同项下还存在买方(主债务人)之外的其他当事方(与买方全部或部分连带地)对卖方负有付款义务/担保义务,则在本合同相关条款(例如关于债务人付款的规定等)中该等当事方(下称“次债务人”)应被视同为债务人;“转让日”指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格式向乙方提交的“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列明的转让日;但如果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不同意受让,则该申请书所列明的转让日无效;“转让后续期”指在转让日起至乙方作为债权人已得到全部交易债权的清偿之日止的期间;“预计到期日”就任何一笔应收账款而言,指甲方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和相关项目进度,合理预计其将有权向债务人收取该笔应收账款的日期;该等日期列示于本合同之附件一;“工作日”指银行工作日;“指定账户”指甲方以其名义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在本合同中称“开户银行”)开立的人民币收款专户,账号为。

常见的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

常见的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

常见的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概述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是一种金融合同,用于企业向金融机构出售其应收账款。

在这种合同中,保理商有权追索企业在购买应收账款时支付的款项。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的概念、特点,以及其在金融市场中的应用。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的定义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是指在保理交易中,当应收账款买方无法提供支付款项时,保理商有权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相应的款项。

这种合同既有保理商的权益保护,也保证了资金供应方的利益。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的特点1.追索权:保理商在应收账款买方无法支付货款时,有权向企业追索支付的款项。

2.风险分散:通过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企业可以将风险分散给专业的金融机构,减少自身的风险。

3.资金流动:保理商向企业支付应收账款的一部分款项,加快了企业的资金流动,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4.信用评估:保理商会对应收账款买方进行信用评估,降低了企业的催款风险和坏账风险。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的应用1.中小企业融资: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是一个难题。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2.应收账款管理: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可以帮助企业集中管理其应收账款,减少催款的工作量和风险。

3.风险管理:通过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企业可以分散和转移经营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带来的损失。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的注意事项1.合同条款:企业在签订有追索权保理合同时,需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2.应收账款真实性:企业在销售应收账款时,应确保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引发纠纷。

3.风险评估:企业在选择保理商时,应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选择有良好信誉和稳定财务状况的保理商。

结论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是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通过向保理商出售应收账款,企业可以分散和转移经营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然而,在签订保理合同时,企业需要注意合同条款的细节,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同时,企业也需要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进行审慎评估,选择有良好信誉的保理商。

保理合同(超实用通用版)

保理合同(超实用通用版)

保理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保理商):鉴于:1. 甲方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了基础交易合同,根据该合同,甲方有权向买方收取应收账款。

2. 乙方作为保理商,愿意为甲方提供保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业务类型1.1 本次保理业务为有追索权的保理。

第二条服务范围2.1 乙方提供的保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为甲方的应收账款提供资金融通;(2)对甲方的买方进行资信评估;(3)管理甲方的销售账户;(4)为甲方的应收账款提供信用风险担保;(5)催收甲方的应收账款。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本保理合同的服务期限自保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应收账款回收完毕之日止。

第四条基础交易合同情况4.1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与买方签订了以下基础交易合同:(1)合同名称:商品买卖合同(2)合同编号:20240601(3)合同金额:人民币00000.00元(4)合同履行期限:2024.6.1-2024.6.30(5)其他重要条款:见合同。

第五条应收账款信息5.1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1)应收账款金额:20000000.00元(2)应收账款产生日期:2024.1.1(3)应收账款到期日:2024.8.30(4)其他重要信息:____________第六条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6.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理融资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万元:16000000.00元6.2 甲方应在应收账款回收完毕后,将保理融资款连同利息(如有)支付给乙方。

6.3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提供保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服务报酬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小写):200000.00元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7.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的变更或者终止,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简单案例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简单案例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简单案例一、案例背景。

小张开了一家小小的玩具厂,专门生产各种可爱的毛绒玩具。

他一直给一些大型的连锁零售商供货。

最近呢,小张的玩具厂接了好几个大订单,需要购买更多的原材料,可是资金有点周转不过来。

二、保理合同签订过程。

这时候,有一家叫天天保理公司的找到了小张。

天天保理公司的业务员小王对小张说:“张老板啊,你看你现在资金紧张,我们有个办法。

你把你对那些零售商的应收账款卖给我们,我们马上给你钱,这样你就有资金去买原材料啦。

”小张一听,觉得这主意不错,就详细问了问。

小王接着说:“咱们签个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

啥叫有追索权呢?就是如果那些零售商到时候不给我们钱,我们有权回过头来找你要回我们付给你的钱哦。

”小张想了想,觉得自己的那些零售商信誉还不错,而且自己现在实在是急需钱,就同意了。

于是,小张和天天保理公司签订了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

合同里面约定,小张把价值50万的应收账款卖给天天保理公司,天天保理公司先付给小张40万(因为要扣除一些手续费之类的)。

三、出现问题。

过了几个月,按照合同,那些零售商应该把钱付给天天保理公司了。

可是呢,其中有一个零售商突然破产了,欠的15万的账款就没法还了。

四、追索过程。

天天保理公司的小王就找到了小张,说:“张老板啊,你看那个零售商破产了,这15万的账收不回来了。

按照咱们的合同,我们现在要找你把这15万要回来呢。

”小张虽然有点无奈,但是合同就是这样签的啊,谁让自己当初为了拿到钱把应收账款卖给人家了呢。

于是,小张只好从自己的资金里拿出15万给了天天保理公司。

这个案例就很好地体现了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

在这个合同里,保理商(天天保理公司)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时候,是有权利向转让应收账款的企业(小张的玩具厂)进行追索的。

(完整版)保理合同

(完整版)保理合同

合同编号: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无追索权]示范文本借款人(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保理企业(乙方):住所(地址):负责人:经办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1-鉴于:甲方作为销货方以其与购货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乙方申请办理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有关用语定义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1.1.1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追索未偿融资款;1.1.2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乙方无权向甲方追索未偿融资款;1.1.3 购销或服务合同:指甲方与购货方签订的产生本合同项下所对应应收账款的合同;1.1.4 应收账款:指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其与购货方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2-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1.1.5 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指发票金额扣除甲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1.1.6 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金额;1.1.7结息日:对一次性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乙方融资发放日;按月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每月的第20日;按季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1.1.8保理余款:指乙方实际收回的应收账款扣除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关费用后的剩余资金;1.1.9 保理账户:指甲方根据本合同在乙方开立的用于应收账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账户,是收取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账户;1.1.10保理业务手续费: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融资或其他服务,而有权向甲方收取的费用。

保理业务服务合同模板

保理业务服务合同模板

保理业务服务合同模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应收账款权利人):____________乙方(保理公司):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理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提供保理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本合同所称保理业务,是指乙方购买甲方应收账款,并提供融资、催收、风险管理等相关服务。

1.2 本合同所称应收账款,是指甲方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原因形成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权利。

1.3 本合同所称甲方,是指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的企业或个人。

1.4 本合同所称乙方,是指购买甲方应收账款并提供保理服务的公司。

第二条应收账款转让2.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

2.2 甲方应保证其所转让的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争议。

2.3 甲方应将其对应收账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收款权、追索权等。

第三条保理服务3.1 乙方购买甲方应收账款后,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催收、风险管理等相关服务。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比例向甲方支付融资款。

3.3 乙方应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确保甲方能够及时收回应收账款。

3.4 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甲方应收账款的安全。

第四条费用4.1 乙方应向甲方收取保理服务费,费率按双方约定执行。

4.2 乙方应向甲方收取催收费用,费率按双方约定执行。

4.3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5.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5.3 合同终止后,乙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追收应收账款。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

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

编号: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

为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特提请乙方对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甲方: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址): x法定代表人:x乙方:xx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址):x法定代表人:x鉴于乙方向买受人(以下简称“债务人”)出售货物形成应收账款,并向甲方申请办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1.1商业保理:是指乙方与甲方通过签订保理协议,乙方将现在或将来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从而获取融资,或获得甲方提供的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坏账担保等服务。

1.2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要求其回购相应的应收账款。

1.3基础合同:乙方与债务人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

1.4应收账款债权:甲方受让的、乙方基于履行基础合同项下货物出卖义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1.5保理融资: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在乙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后,为乙方提供的资金融通。

1.6保理融资金额:是指乙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金融通款。

1.7保理融资利息:指因甲方向乙方支付保理融资金额而向乙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8保理融资到期日:是指办理融资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理融资金额和保理融资利息的日期。

本合同约定的保理融资到期日为保理融资放款日起2个月。

1.9应收账款回购:也称应收账款反转让,指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情形时,甲方有义务以回购价款无条件向乙方购回其已转让给乙方的应收账款。

在甲方对乙方的回购义务履行完毕后,乙方将已受让的应收账款转回给甲方。

1.10商业纠纷:债务人或其他当事人对于债务人付款义务的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提出的抗辩、索赔、抵销或类似行为,或者出现第三方对应收账款主张权利等情形构成商业纠纷。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前言本合同为国内商业保理合同,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本合同由甲方(保理商)和乙方(资金需求方)签订。

甲、乙双方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合同。

第一章保理业务和保理条款1.1 保理业务保理是指保理商为资金需求方提供一定限额的资金,并通过买断资产和向乙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等方式,对其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和追收。

在本合同中,保理业务指保理商对资金需求方的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和追收。

1.2 保理条款本合同约定的保理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受让人为甲方,应收账款债务人为乙方。

2.保理商对应收账款享有追索权。

3.保理商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资金,并收取一定手续费。

4.保理商有权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减值、清偿等操作。

5.乙方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因甲方受让、催收和清偿带来的争议和损失。

6.本合同未约定的保理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执行。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初始质押和转让2.1 应收账款的初始质押1.受让人即甲方,应在受让前与乙方签署相应的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证明。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应收账款质押申请书及其所需的信息材料,以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

3.应收账款质押期间,乙方须履行其税务、财务等法律义务,并承担应收账款的资信风险、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工作等责任。

4.应收账款质押期限截至甲方回收应收账款的日期,若甲方未能回收,则乙方已授权且同意甲方将已质押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2.2 应收账款的转让1.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使用情况,将质押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受让方)。

2.转让价格以当时市场行情为准,并约定转让价格不得低于原质押应收账款的面值。

3.转让后,乙方仍需履行其税务、财务等法律义务,受让方享有与甲方相同的权益和义务。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清偿,甲方有权就该应收账款向乙方追索,乙方应积极配合调查和解决。

追索权的保理合同

追索权的保理合同

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甲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鉴于:1. 乙方因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应收账款,拟将其转让给甲方并获得资金支持;2.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的应收账款,并为乙方提供资金;3. 双方同意本次保理业务为有追索权保理。

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保理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1. 应收账款:指乙方因向债务人提供商品、服务或其他原因而享有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

2. 债务人:指对乙方负有付款义务的企业或个人。

3. 保理:指甲方基于受让乙方应收账款的事实向乙方提供资金的行为。

4. 追索权:指在债务人未按期支付应收账款时,甲方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 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指乙方通知债务人其已将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的书面文件。

6. 债务人确认书:指债务人确认应收账款金额及付款期限等内容的书面文件。

二、保理业务基本内容1. 应收账款转让1.1 乙方同意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该应收账款。

1.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及债务人确认书。

1.3 应收账款转让的效力以债务人确认书的签署日期为准。

2. 保理2.1 甲方同意基于受让的应收账款向乙方提供资金。

2.2 保理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2.3 保理比例:不超过应收账款金额的________%2.4 保理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资金。

1.2 乙方应确保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商业保理合同(有追索权)

商业保理合同(有追索权)

合同编号:【】商业保理合同甲方(保理业务申请人):乙方(保理商):签署日期:甲方(保理业务申乙方(保理商):请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邮箱:鉴于:1.甲方与其用户签订《购销/服务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如有)(以下统称为“基础协议”),根据基础协议约定,用户应向甲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应收账款;2.甲方拟向乙方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开展商业保理服务业务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专用条款第一条应收账款转让1.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应收账款,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应收账款。

1.2乙方受让应收账款的同时,取得甲方在与该等应收账款相关的基础协议项下现已(及将来)享有的全部主债权及债权的从属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和权益:(1)直接(或委托第三方)向用户收取被转让债权项下应收款项的权利;(2)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措施,要求用户支付应收账款以及赔偿因行使债权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的权利;(3)在用户发生破产、清算、被关闭或其他类似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参加诉讼、清算或其他有关程序的权利;(4)就全部或部分债权进行放弃、豁免或延期等处置的权利;(5)对在应收账款债权项下全部或部分权益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再次转让,设定任何担保、保险、所有权保留、优先权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性权益以及其他类似安排的权利;(6)实现应收账款债权的其他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抗辩权、抵销权、管辖异议、时效抗辩等;(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而应由应收账款债权的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1.3为避免歧义,各方进一步确认,应收账款转让后,甲方应继续履行其在基础协议项下的义务。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在基础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均不转让给乙方,而仍应由甲方继续承担。

第二条保理业务申请2.1 在甲方向乙方申请保理业务服务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述文件:(1)与甲方主体相关的文件:包括甲方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前述文件应加甲方公章)和章程(加盖工商查询印章和甲方公章)、销售特定商品及/或开展特定服务的许可文件、备案证明;(2)与甲方销售的特定商品及/或提供的特定服务相关的运营报告或其他业务资料;(3)与甲方的财务状况相关的文件;及(4)乙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银行保理服务合同(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模版

银行保理服务合同(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模版

保理服务合同(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编号:xx保理字第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理服务合同(有追索权)甲方(作为原债权人):住所: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账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作为保理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负责人:邮政编码:经办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鉴于:甲方愿意将其针对特定债务人之以信用方式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等交易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予乙方,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单独为甲方或与乙方洽定之买方保理商共同为甲方办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特签署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本协议中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见附件1。

第一条保理融资额度(一)乙方为甲方核定的保理融资额度条件如下:(请在适用的条款前“□”中划“√”,下同):□ 1.乙方同意在《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的有效期内及该合同所确定的最高授信额度内,不时调整确定给予甲方的保理融资额度,用于办理本协议约定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该保理融资额度为:□循环额度。

□一次性额度。

□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给予甲方金额的保理融资额度,额度币种为,额度有效期为,用于办理本协议约定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该保理融资额度为一次性额度。

□ 3.乙方为甲方核定的针对不同债务人的保理形式、保理融资比例、买卖方关联额度等具体业务条件见本协议附件2。

(二)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就合格应收账款在保理融资额度内向甲方发放保理融资。

并且,乙方就任何一笔合格应收账款提供的保理融资与该笔合格应收账款金额的比例不得超过保理融资比例。

在池保理的情况下,乙方就应收账款池内所有合格应收账款提供的全部保理融资与池内全部合格应收账款金额的比例不得超过保理融资比例。

(三)乙方有权根据债务人或甲方资信情况的变化以及债务人的付款记录等情况,对保理融资条件进行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保理融资额度、延长或缩短额度有效期及取消额度、提高或降低保理融资比例等),乙方做出上述变更决定后应书面通知甲方(书面通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重新签署附件2),并在送达甲方后生效。

常见的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范本文)

常见的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范本文)

常见的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1. 引言保理是一种金融服务,通过转让应收账款来获得资金,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资金融通方式。

有追索权的保理是保理中常见的一种形式,它具备了资产转让的特点,同时保理商对债务人有权进行追索。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

2.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的定义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是指在保理合同中,保理商有权向债务人追索已转让的应收账款的权利。

保理商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向债务人追索已归属于保理商的转让应收账款的金额。

3.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的主要特点3.1 资产转让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中,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

转让的应收账款成为保理商的资产,债权人得到相应的资金。

3.2 追索权保理商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有权向债务人追索已转让的应收账款的金额。

这为保理商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保障。

3.3 债务人知情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中,债务人需被告知应收账款已被转让给保理商,并且同意将其还款直接支付给保理商。

3.4 保理商的义务保理商有责任对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核查,确保债权的有效性。

同时,保理商还需要对债务人进行信用评估。

4.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的流程1.债权人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合同,同时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

2.债务人收到保理商的通知,被告知应收账款已转让给保理商。

3.债务人将还款直接支付给保理商。

4.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理商可以向债务人追索已转让的应收账款的金额。

5.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的应用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在商业融资中广泛应用,尤其是在中小企业融资和国际贸易中。

它可以提供流动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促进经济发展。

6.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的风险管理虽然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提供了一定的风险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保理商需要对债务人进行充分的信用评估,以降低违约风险。

此外,保理商还需要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

7. 总结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是保理中常见的一种形式。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参考文本)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参考文本)

针对不同买方的预付款比例等详细信息以本合同附件一《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额度清单》所确定为准,该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甲乙双方协商
一致,可对该清单进行补充修订,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甲方
理解并同意,仅在甲方已按商务合同发货,并按乙方要求具体办理应收账款转让
事宜,并经乙方审查同意后,甲方方可支用上述额度。
17.应收账款到期日:是指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商务合同或发票上所确定的付 款日,或经乙方同意更改后的付款日期。
18.工作日: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外的乙方对公营业日。 19.日:指自然日。
第二章 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的生效、变更及取消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核定的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
额度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 □隐蔽型有追索权保理; □针对不同买方选择不同类型保理,具体以本合同附件 1 确定为准。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将以赊销方式向特 定买方(见附件 1 所列,包括双方对附件 1 补充、修改后所列)销售货物/提供 服务所产生的下列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选中则在□中划“√”): □全部,甲方应将其以赊销方式向特定买方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全 部应收账款随时转让给乙方。除非本合同终止,即使乙方停止向甲方提供保理预 付款,如乙方仍有保理预付款、预付款利息、发票处理费、应收账款管理费等任 何款项未获偿付,甲方仍应向乙方履行应收账款的转让义务。 □特定,甲方应将其以赊销方式向特定买方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特 定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 本合同所称的应收账款转让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应收 账款债权及其在应收账款项下的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应收账款的转让都不得解释为乙方承担了甲方与买方在商务合同下的任何义务 或责任。 第八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办理应收账款转让时,应根据保理业务 的类型向乙方提交如下单据及相关文件,并办妥应收账款转让事宜: 1.对于甲方有义务将其对特定买方的全部应收账款向乙方转让的公开型有 追索权保理,则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如下资料并办妥相关事宜: (1)向买方发送《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全部)》并取得符合乙方要求的邮 寄收据,以及买方收到该通知书的回执或者公证机构对该发送通知行为的公证书; (2)在每次向买方发货后,向乙方提交《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并附确认 清单; (3)在每次向买方发货后,向买方发送符合乙方要求的《已转让应收账款 确认通知书》,并取得符合乙方要求的邮寄收据或乙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单据。 2.对于甲方有义务将其对特定买方的特定应收账款向乙方转让的公开型有 追索权保理,则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如下资料并办妥相关事宜: (1)《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并附转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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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保理服务合同
(有追索权买方确认版)
甲方声明
甲方在此声明如下: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及乙方签署人的授权权限;甲方已谨慎地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已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说明与解释。

甲方确认其对本合同条款和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对此充分理解。

本《保理服务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订立。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A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先生
通讯地址:xxx省xxx市xxx区xxx
联络人: x先生
电话:13000000 传真:01300000
电子邮箱:<123456@A公司.com>
乙方:xx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络人: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前言
兹因甲、乙双方合意订立本合同,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理服务,负责处理甲方针对其特定买方的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并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买方:是指按照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其他种类的基础合同承担付款义务的人。

具体买方的明细详载于保理额度同意书。

(二)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甲方转让应收账款给乙方后,当买方逾期未向本合同指定的回款账户支付应收账款且乙方已支付该等款项时,甲方应对该等价款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支付该等款项。

(三)保理额度同意书:以下称额度同意书。

额度同意书是指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资料,针对甲方对于具体买方的应收账款,同意按该文件所载条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书面文
件;额度同意书为本合同权利义务发生的基础,同时也是本合同的特约条款,其上
所载条款比本合同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甲方在确认额度同意书各项条件后,如欲变
更任何条件均须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四)应收账款:是指甲方基于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其他种类的基础合同,在其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后,有权向买方请求于一定时间内给付一定金额的金钱债权。

(五)合格应收账款:指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收账款:
1.基于真实合法有效的基础交易及销售合同所产生,甲方已经按照销售合同的约
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并将继续履行其在销售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2.属甲方合法所有并依法(或合同约定)可以转让,不存在法律法规、销售合同
禁止转让的情形,且甲方就该转让已取得所有批准或同意;
3.未被质押、设定信托等第三方权益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存在被买方或第三
方主张行使抵销权、代位权、担保权利等权利瑕疵或被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的情
形,没有任何权利瑕疵;
4.买方已向乙方对应收账款进行确认;
5.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真实、完整、有效;
6.乙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不合格应收账款:指不符合合格应收账款条件的应收账款,即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乙方要求甲方进行回购的应收账款(无论该应收账款是否曾被认定为合格应
收账款)。

(七)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其他种类的基础合同:以下统称销售合同,是指甲方在正常业务经营中因供应或提供商品或服务或其他产品所签订的合同,但不包括乙方根
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书面通知的不为乙方接受的某一或某一类或某一批合同。

(八)间接付款:是指买方向乙方指定的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付款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买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甲方的代理人、甲方的关系人或甲方及甲方的代理人或甲方
的关系人向保理商请求并受领支付的情形。

(九)保理融资额度:是指乙方随时通知甲方,乙方就甲方所转让的特定买方的应收账款所设的融资额度。

(十)最高保理融资额度:是指乙方随时通知甲方,乙方就甲方转让的所有买方的应收账款而为甲方所设的最高融资额度。

(十一)保理融资比例:是指乙方就甲方所转让的特定买方的应收账款所设的融资比例。

(十二)未清偿保理融资款余额:是指在主合同项下及依据主合同发生的所有附属合同和具体业务协议项下,甲方应支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融资本金、利
息、逾期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时实
际发生的调查取证及追索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及其他应付而未付款项,具体
金额按照主合同、附属合同以及具体业务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二条保理服务内容
(一)应收账款转让:是指甲方应将其对于特定买方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或其他种类的基础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全部转让予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需要再转让给其
他保理商或者机构。

(二)应收账款催收:乙方或保理商应在其受让该应收账款后,按照该应收账款的既定付款条件向买方收取该笔应收账款,并应将所收取且账目已厘清的应收账款款项汇至
甲方。

(三)保理融资: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合格应收账款到期前,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保理融资的申请。

第三条应收账款转让方式
(一)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填具《保理业务申请书》提供甲方及特定买方的信息向乙方申请叙做保理业务,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将其对于特定买方所有已发生而尚未受
偿的应收账款,填具《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函》经买方确认后交予乙方。

通知函的内
容以乙方提供者为准,甲方不得擅自变更,但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做出修改和变更
者除外。

(二)甲方应于出货后二十一日内但不得晚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前七日将发票复印件连同订单与交运证明(均指复印件)交予乙方。

但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者除外。

(三)乙方如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转让事项的转让登记的,甲方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应乙方要求,与乙方签
订相关登记合同等)。

第四条保理融资款项的支付
(一)甲方进行保理融资的,应填具《保理融资申请书》向乙方申请,并经乙方核准。

(二)在最高保理融资额度及保理融资额度内,乙方就所核准的《保理融资申请书》,应按保理融资比率计算的金额或乙方与甲方所约定的其它金额和具体业务模式办理保理
融资。

(三)甲方进行保理融资的,应填具经乙方核准的《保理融资借款凭证》交付乙方收执,并不可撤销的授权乙方可视情况自行填载该借款凭证的借款到期日。

(四)甲方清楚理解并同意,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针对已转让的合格应收账款是否给予融资服务。

(五)若有下列情况发生,乙方有权不经事先通知甲方而直接停止支付任何保理融资:
1、甲方在主合同项下有违约事由发生或终止合同的通知已由乙方依主合同之约定
发出;或
2、甲方及/或买方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经乙方通知甲方是属不符乙方要求的;或
3、发生任何其它事由,乙方认为该事由的发生对甲方履行主合同的能力有不利影响
的。

第五条保理业务专户
(一)甲方承诺在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用于本合同下保理业务的专门账户(“保理业务专户”),并接受乙方对该专户进行监管安排。

具体账户信息详载于《应收账款转让通
知函》。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与买方的销售结算往来都只能通过保理业务专户办理,并保证该专户为买方与甲方的唯一结算往来账户。

未经甲方、乙方共同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向买方单方面变更结算往来账户,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1、变更保理业务专户的账号、户名、开户行、结算账户等账户信息资料;
2、撤销该专户;
3、使用网银办理对外结算;
4、以任何方式对保理业务专户的资金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

第六条应收账款的到期回收
(一)对于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应收账款项下买方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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