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江流域水力发电规划报告 - 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3
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
规划意见编制要求
1 基本情况
1.1 流域概况
简述自然地理概况,包括河流水系情况(干、支流发源地、主要流经地、流域面积、主河长、河道比降等主要特征指标)、水文气象及水资源特性(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气温、风速、径流量、地表及地下水资源量等主要水文气象及水资源参数)、地形地貌及矿产资源情况。
简述流域内已有水文(位)、雨量测站及已建水库(名称、总库容、兴利库容等)、灌区(名称、控灌面积等)等主要水利工程情况。
简述经济社会概况,包括人口、耕地面积(其中水田、旱地)、粮食产量、工农业总产值(其中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三产比例、水、陆运输网络情况等;简述沿河两岸主要城镇、主要工矿企业、工业园区、重点灌区、特殊保护环境敏感区(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风景名胜、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古迹、鱼类“三场”等)等基本情况。
1.2 水能资源开发及利用情况
简述流域水能理论蕴藏量,技术可开发量,已建水电站座数、装机、年发电量等指标。
案例:白塔河流域水力资源比较丰富,全流域水能理论蕴藏量为183.7MW;可开发水电装机125.30MW,年电量4.54亿k w•h。至2012年底,白塔河流域已建水电站57座,总装机容量64.96MW,年发电量约2.20亿kW•h。
1.3 开发方案与近期工程
1.3.1 开发方案
简述规划拟建电站总数、装机容量及年发电量(按装机利用小时数进行估算,这里专指规划,下同)。提出推荐的河流梯级开发方案。
案例:本次规划拟新建电站17座,总装机容量32.82MW,年发电量1.23亿kW·h。考虑流域梯级开发及水力资源情况,结合实际,提出本次白塔河干流梯级开发方案如下:刘家山235(已建)—三江191.8—初居172.5(已建)—湾头167.7(已建)—余家155.3(已建)—湖石142.5(已建)—焦湾133.5(已建)—富庶125—汇潭118—耳口108(已建)—云台95.4(已建)—蔡家桥85.4—邓埠40.2(已建)—璜溪26.4(已建)。
1.3.2 近期工程选择
参照流域综合规划、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规划等相关规划,或根据工程实际条件,提出近期实施工程的名录,并列出新增装机及近期工程总投资等指标。
案例:根据自然条件及工程实际,规划近期拟新建三江、昌坪一级、鲁水坑、桂港、陈家丁、双港口一级、龙石坑、梅潭、大觉山二级、新港等电站10座、改造湾头、高坊一级、潢溪等电站24座,新增装机25.1MW,近期工程总投资61059.54万元。
1.4 结论及今后工作意见
1.4.1 结论
简述本次规划主要成果及实施效果。
案例:本次规划,拟新建电站17座、改造电站24座,工程总投资60706.35万元。新增装机35.64MW。
本规划实施后,在优区域能源结构、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改善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4.2 今后工作意见
针对规划的梯级布置及位置等,提出今后工作意见。
案例:(1)目前白塔河多数支流缺乏水文观测资料,给水资源利用的研究和工程设计带来一定的困难,建议今后进一步完善水文站网,对重点工程的水文观测应尽早布设相应的观测项目,积累资料,以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同时要进一步推广应用现代化技术,建立流域水文资料数据库及预报系统。
(2)本次规划的大多数枢纽、库区的勘测资料只能满足规划阶段的要求,今后应根据工程设计的需要,补充大比例尺的地形测量工作,加深地勘工作,以利于下阶段工程设计顺利进行。
(3)已建电站中,对已设置下泄最小流量设施而未下泄最小流量,造成水电站下游部分河段断流现象的引水式水电站,从管理上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要求各水电站严格按照下泄最小流量的要求运行。
(4)为保证龙虎山景区景观水位,建议下阶段对上游梅潭、耳口、云台、蔡家桥等电站的联合调度做进一步论证。
2 工程地质
简述区域地质(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水文地质、地质构造等内容)。
3 开发方案
3.1 河流水能蕴藏量计算
河段水能理论蕴藏量计算如公式如下:
E理论=8760×9.81×(Q S+Q X)/2×H(kW•h)
其中:9.81×(Q S+Q X)/2×H为多年平均功率(水流出力)N(kW);
Q S、Q X分别为上、下断面多年平均径流量;H为上、下断
面之间的落差。
河流分段时,考虑集中落差段与落差相对较小的河段,将河流分成若干段,按上式分别计算各河段的理论蕴藏量,然后将各河段的理论蕴藏量相加即求得河流理论蕴藏量(E理论)。
3.2 供电范围
简述本流域电站(包括已建与规划)供电方式、供电范围及输电方式。
案例:根据调查,白塔河流域现有水电站发电后均并入本县电网,由县供电公司统一对外供电。本规划根据规划电站属地,拟用10kV联网线路直送电站所在县的电网。
3.3 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
3.3.1 开发现状
简要说明河流是否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水能、水电等相关专业规划情况。对已编制规划的河流主要描述水能资源规划成果;简述本流域已建电站座数、装机、年发电量等指标,并与规划梯级同时填报附表1: “XX流域电站(已建、在建、规划)基本情况表”(逐个电站)和附表3:“江西省(XX市、XX县)XX流域(XX河)中小河流水能资源主要技术指标表”(逐条河流)。
3.3.2 存在问题(整条河流的开发方面)
审核已(在)建电站与规划的符合性(合规性);评价河流水能资源开发的科学合理性;分析河流水能开发与保护生态、防洪安全、水土保持和农民利益的协调性。可从以下几方面找问题:
(1)是否存在多部门管理问题。如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等多部门管理。
(2)是否存在规划滞后问题。是否存在电站开工建设时没有规划可依或后续补规划等情况。
(3)是否存在不适当的代替问题。如存在河段规划代替河流规划、综合规划代替专业规划、企业规划代替政府规划等现象。
(4)是否存在规划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问题。如规划理念陈旧、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农民利益、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等。
(5)是否存在执行(规划、规章等)不力问题。如存在有规划不依、擅自调整规划方案、缺乏监督、违规不究等现象。
3.4 现有水电站评价及整改意见(单个电站)
对各现有电站,逐座评价其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及相应工程量与投资,并填报附表2:“已建电站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表”。
具体评价内容有:
①电站建设与规划的符合性(合规性);
②水能资源开发的科学合理性;
③是否存在最小流量下泄不足,产生区间减水或断流问题;
④电站发电与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