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蓄电池机车运输管理规定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背景为确保矿山矿石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安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矿石运输系统中的所有车辆,并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二、管理体系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车辆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组织车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
2. 车辆驾驶员要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接受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3. 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4. 车辆驾驶员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故障和隐患。
5. 负责车辆运输的车辆管理部门和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演练和实地考察,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自护意识。
三、车辆日常检查与维护1.每辆车辆每天要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包括车辆外观、车身结构、车灯、刹车装置、轮胎和底盘等方面的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修并予以记录。
2.车辆驾驶员要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保养,包括发动机机油更换、轮胎更换、刹车系统维修等。
并记录维护情况,以备查考。
3.车辆驾驶员要关注车辆仪表盘的指示,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检查和处理,不得擅自操作或继续行驶,确保车辆安全。
四、驾驶员行为管理1.车辆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和相关安全规定,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2.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注意观察道路状况,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不安全行为。
3.驾驶员要保持冷静和沉着的心态,不得对其他车辆和行人进行干扰和威胁。
五、应急处理措施1.车辆驾驶员要熟悉车辆应急处理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实地考察。
2.发生突发事件时,驾驶员要保持冷静,按照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3.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协调处理紧急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文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方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订立本管理制度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方法适用于全部煤矿企业内使用的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蓄电池机车:指煤矿内使用的电动车辆,以蓄电池为动力的机车。
2.小绞车:指用于运输人员和物资的起重设备。
第四条责任分工1.煤矿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工作。
2.全部使用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人员必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五条蓄电池机车使用要求1.蓄电池机车的使用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
2.蓄电池机车必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蓄电池机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需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执行,禁止超速行驶。
4.蓄电池机车在使用完毕后,必需及时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并做好锁定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小绞车使用要求1.小绞车的操作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的证书,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
2.小绞车必需由专职人员操作,禁止非授权人员使用。
3.小绞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需依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保持设备清洁和维护。
4.小绞车在运输人员和物资时,必需确保重量不超出额定载重。
第七条安全措施1.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必需配备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2.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在运行过程中,必需保持灯光、喇叭等设备的正常工作。
3.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使用人员必需佩戴安全帽和工作服,并按规定进行现场警示和交通引导。
第八条应急措施1.全部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使用人员都应熟识应急预案,并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车并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
3.在事故发生后,必需进行事故调查和记录,并采取措施以防止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九条培训和考核1.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使用人员每年需要参加一次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
蓄电池电机车 管理 规定
蓄电池电机车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蓄电池电机车(以下简称电机车)的运行、检修、检测等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电机车的运输安全,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运行规定1.电机车、充电机按照“谁使用、谁安装、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电机车的使用实行“运行许可证”管理,无证严禁使用。
单位需用蓄电池电机车时,必须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运输科专业队包保人员、机电运输科分管运输副科长批准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得领用。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由机电运输科专业队、资产办、使用单位联合验收,签发入井证明,否则,使用单位不得将其入井。
2.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机车使用台账,对在用的蓄电池电机车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蓄电池电机车入井后应做制动距离测定,并把测定报告报机电运输科资料室存档,制定距离测定符合要求的由机电运输科专业队发放运行许可证。
4.充电机应合理布置,放置在专用充电硐室内,其外侧距轨道不小于500mm;电机车在充电或停用期间必须进入充电硐室内,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过。
充电硐室必须设置在新鲜风流中;电机车充电时,并必须施闸制动。
充电前必须检查蓄电池、充电插头、闭锁装置、充电机及其仪表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蓄电池插头、充电机插头的插入与拔出,必须在负荷断开后进行;充电插头插入插座后必须闭锁牢靠,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操作;充电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充电过程中蓄电池温度、端电压和充电电流的变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电处理合格后再行充电。
充电完毕后,必须将充电机开关停电闭锁,充电插头上架安放整齐。
5.电机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范电机车电源装置的充放电作业。
6.每班开车前,电机车司机必须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电源装置、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失爆,停止使用该电机车。
7.电机车运输时,列车或单独机车要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矿井运输管理制度
矿井运输管理制度一、矿井运输设备的选择1.1 矿井运输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不同矿井的地质条件、矿体性质、生产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运输设备。
矿井运输设备主要包括皮带输送机、卡车、电动车等。
在选择设备时,要考虑设备的运输能力、速度、安全性以及维护维修便捷性等因素。
1.2 矿井运输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1.3 在设备选择时,要考虑设备的适用范围及其对矿井环境的适应性,保证设备在各种条件下稳定工作。
二、矿井运输设备的使用及维护2.1 矿井运输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2 矿井运输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润滑、清洁、检查等工作,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3 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能够及时恢复正常使用。
2.4 对于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三、矿井运输人员管理3.1 矿井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如电工证、驾驶证等,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3.2 矿井运输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避免因疲劳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3.3 对于矿井运输人员的培训应密切配合,确保其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四、矿井运输安全管理4.1 矿井运输安全管理要求严格,矿井运输过程中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矿工人身安全。
4.2 矿井运输过程中应设立安全责任人,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运输作业的顺利进行。
4.3 对于矿井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应进行及时处置,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矿井运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针对矿井运输管理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只有建立完善的矿井运输管理制度,规范矿井运输工作,加强矿井运输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做好矿井运输人员的培训和安全管理,才能有效保障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本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对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损害事故的防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运营单位的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
第三条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是煤矿必备的矿山生产设备,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煤矿的生产安全和工人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运营单位必须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确保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机车管理第五条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蓄电池机车,保证机车的质量和性能。
第六条蓄电池机车运行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机车结构的完好性和稳定性检查;(二)在线检查蓄电池电量和电压是否正常;(三)检查刹车制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四)检查牵引系统和传动系统的正常工作;(五)检查控制系统和仪表是否完好可用。
第七条机车运行中,要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第八条机车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具备机车驾驶技能,严禁无证或无经验的人员操作机车。
第九条机车运行中,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确保行驶安全。
第十条机车驾驶员必须熟悉机车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使用机车。
第十一条机车在停放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机车被他人误操作或损坏。
第三章小绞车管理第十二条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小绞车,保证小绞车的质量和性能。
第十三条小绞车运行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小绞车结构的完好性和稳定性检查;(二)检查小绞车制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三)检查小绞车的电线和电器设备是否正常;(四)检查小绞车的输送装置和工作平台是否完好可用。
第十四条小绞车运行中,要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煤矿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车辆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运输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煤矿车辆运输工作,保障煤炭生产安全生产,提高煤炭运输效率,遵循节约能源、环保理念,保护环境,不断改善煤炭运输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车辆运输管理工作,包括矿区内货物运输、矿区与市场货物运输、企业内部员工交通运输等。
第三条沿用性:本制度是煤矿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是煤矿车辆运输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遵循《交通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定位:本制度是煤炭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涉及到煤炭生产的安全、快速、高效,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必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第五条精神:本制度的精神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经营,安全第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领导责任1. 煤矿车辆运输工作由企业领导班子分工负责,确保煤炭生产安全性、高效性和节约性。
2. 设立专门的煤矿车辆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运输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管理。
第七条组织机构煤矿车辆运输管理部门设置有车辆调度、车辆运输、车辆维护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及职责。
并设立一个运输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制定车辆运输方针和政策,解决车辆运输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岗位职责1. 车辆调度员,负责车辆的调度安排。
2. 车辆运输员,负责车辆的具体运输工作。
3. 车辆维护员,负责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九条交流会议煤矿车辆运输管理部门每月举行一次车辆运输交流会议,讨论车辆运输工作中的问题,并加强技术交流。
第十条落实考核煤矿车辆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运输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对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进行奖惩。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车辆购置1. 购置新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有钥匙配对把车主概南相需的所有文件,同时自掏自开金,接修改车维修前把车进行动保健康检。
2. 有配备路政实施巡回考核人员动态管理才靠,在市场买整会签级备审购登记证汽场。
第十二条行驶证和保险1. 车辆必须办理行驶证,每年进行标准技术维护保养。
煤矿运输管理规定
恒源煤电股份公司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完善运输安全设施,规范作业标准,提高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矿区运输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矿应明确运输职能管理部门,不断完善斜巷运输管理制度,动态监督检查运输系统安全环境,运输设备的安全状况,主动管理,超前管理,精细管理;对运输系统的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先管理,后使用,管理不留死角;对运输系统存在的各种隐患,先整改,后使用,现场不留隐患。
第三条积极推广,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通过管理进步,技术创新,装备更新,逐步构建本质安全型运输环境。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四条有定期更新的运输系统图,并与实际相符。
第五条运输管理职能部门要建立运输管理台帐。
1.矿车管理台帐2.特种车辆管理台帐3.安全设施管理台帐4.斜巷运输管理台帐,具体内容为:(1)斜巷的位置,名称,长度,倾角,轨型,轨距,服务范围。
(1)使用单位,管理维护单位。
(2)提升系统图:绞车安装位置,斜巷保险设施的规格和安装位置。
(3)绞车的型号,钢丝绳规格,控制开关型号。
(4)绞车的最大提升重量和最大串车提升数量(5)供电系统图。
第六条斜巷运输要有选型设计,经审批后再安装。
选型设计内容:绞车,钢丝绳有选型计算书,计算书存档管理,安全设施的形式及位置,绞车,基础设计及安装位置,躲避硐室的尺寸及位置。
采区主要运输斜巷(主要绞车道)的提升绞车应选直径为 1.2m 以上的提升绞车。
第七条新购置和经大修后的运输设备和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由公司职能部门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斜巷管理制度:⑴选型设计:作业规程中应有绞车的选型设计内容。
⑵安装验收:绞车安装完毕后,必须由矿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准移交生产单位使用。
2024年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条:蓄电池机车牵引车数,应按厂家《技术说明书》规定执行。
在架线轨道运输大巷中,5t及以下蓄电池机车必须在规定区域内运行,正常情况下,严禁驶入架线机车运行区。
第二条:蓄电池机车要严格按照操作《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操作,并做到“七不开”,即无证不开;灯、铃、闸失效不开;巷道和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无司机棚室不开;超挂车或不按规定车辆运送物料不开;电瓶过放电不开;有失爆现象不开。
第三条:小绞车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同一轨道运输斜巷或与斜巷交叉口使用____台以上绞车时(包括液压绞车),除有各自提升信号统一规定外,声光信号必须有明显区别。
第五条:不得用调度绞车代替回柱绞车回柱,严禁一部绞车双向提升。
第六条:控制小绞车对拉方式运输,确需使用对拉车运输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第七条:上山掘进采用倒拉牛提升方式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绞车以上12-20m内必须加强安全防护。
第八条:小绞车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准”,即绞车安装后,未经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明确使用单位和维护包机人;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存在隐患;小绞车司机未持证上岗;使用前未对连接装置及防护设施(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信号、制动闸和联接装置)认真检查、记录;非绞车司机;____米内钢丝绳有____个或____个以上接头;安装地点不满足设备摆放、检修、行人、操作要求的不准使用。
每一矿井必须至少制订并完善下列运输管理制度1、普通带式输送机管理制度2、刮板机运输管理制度3、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4、小绞车管理制度5、钢丝绳管理制度6、轨道运输线路铺设标准2024年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二篇)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蓄电池机车管理,保证运输安全,促进煤炭生产,现制定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望各使用单位严格执行。
1、机电运输部是全矿运输业务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矿机车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2、机车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时,先由使用单位维护,使用单位无法排出故障时,交运输队机车维修车间进行检修。
运输队对全矿使用的机车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和维修。
3、机车初充电由运输队负责,常规充电由使用单位负责,各队要按规定时间更换电池,不得出现过放电现象。
4、各岩巷队必须有一名队干部分管运输工作。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有关规程和制度。
5、各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检查维护蓄电池机车。
6、机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二落实。
三好:机车完好;巷道支护好;轨道质量好。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护落实。
7、操作蓄电池机车的司机必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六不开,即机车不完好不开;灯、铃、闸不完好不开;巷道和轨道不合格不开;防爆性能不完好不开;电池过放电不开;无司机室不开。
8、通行机车的巷道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9、机车通过的风门尺寸不得小于以下尺寸:高x宽:1650mmx1200mm,风门应完好,关闭自如。
10、运行机车的轨道应达到部颁轨道标准(xx年颁发)。
11、机车牵引数应按规定执行。
(12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24辆,8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20辆,5吨蓄电池电机车10辆,2.5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5辆)。
严禁超挂车。
12、充电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型。
13、蓄电池的使用管理按照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电机车使用维护暂行规定执行。
14、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箱内极柱连线必须焊接。
15、井下充电点应设在通风良好的进风大巷,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且有专人负责充电。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二)蓄电池机车是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它以电池作为能源驱动车辆运行。
为了保证蓄电池机车的正常运营以及维护管理工作的进行,有必要制定一套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修改版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系统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不连沟煤矿机电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入井机动车辆只限于防爆柴油机车和防爆蓄电池机车。
第三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不连沟煤矿辅助运输车辆。
二、职责划分第一条机电信息部是辅助运输管理主要职能部门,其职责:1、负责监督设备资产类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
2、负责编制辅助运输中、长期规划。
3、负责车辆的完好管理。
4、负责车辆及配件采购计划的审核。
5、负责车辆大、中、项修理计划的审核及管理。
第二条安全监察部是辅助运输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1、负责制定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对辅助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负责驾驶员岗前安全培训。
5、负责监督检查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
6、负责签发车辆的入井合格证。
7、负责井下行车路线警示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8、负责井口区域车辆交通管理及入井车辆的检查与登记工作。
第三条调度室是辅助运输车辆使用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负责各单位日常车辆的使用调度。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是辅助运输技术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1、绘制辅助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图,行车路线变化时及时变更。
2、负责井下各施工地点人员候车点定位。
3、负责矿井各区域允许驶入车辆数量的规定。
第五条车队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辅助运输管理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所有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2、负责编制车队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3、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培训与考核。
4、负责全矿生产用车的组织和调配,包括人员、材料、配件的运送等。
5、负责车辆日常运行、点检、保养、维修等工作。
6、负责建立车辆台帐和运行、维护等记录。
煤矿矿井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矿井运输管理办法煤矿矿井运输管理办法为加强矿井运输管理的基础工作,保障运输质量,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有关矿井运输管理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矿机运科对运输管理工作负业务管理责任,在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机运科参与轨道运输的设计、技术改造及组织检查验收等工作。
负责运输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使用及维护标准的制定,负责组织对运输设备、轨道线路、斜巷安全设施、运输车辆及连接装置等的检查工作,对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二条安检科对运输管理各项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运输设备、轨道线路、安全设施、运输车辆及连接装置等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三条调度室负责对运输车辆的调度、运行管理、监督管理、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机运科、安检科、调度室要明确分管斜巷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以便及时沟通、解决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每月由机运科牵头组织安检科、调度室及各管理区队对矿井运输系统进行一次系统检查。
第六条机运科、安检科、调度室对事故隐患出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对多次通知仍未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罚款和停止作业。
第七条主要运输巷道的轨道由运输队负责使用、维护和管理,各采掘及辅助生产单位的轨道由各区队维护和管理,有条件的建议由专业运输区队负责维护管理。
基层区队负责所管辖工作地点运输设备和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所有运输设备、设施、安全保护装置等必须做到运行有制度、安装有标准、管理有办法,坚持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主要试验项目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机运科负责监督工作。
运输设备性能和结构有较大变化时,必须报矿井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各区队要建立运输管理台账和包机图表,对运输设备、设施实行网络化管理,健全各种基础技术资料和建立各种规章制度。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三篇)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煤矿机电运输是指利用机电设备进行煤矿物资或煤炭的搬运、运输工作。
由于煤矿机电运输具有工艺性强、作业环境复杂等特点,因此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规定来确保运输作业的安全。
以下是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的七条规定: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煤矿机电运输作业必须按照有效的操作规程进行。
所有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并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规程,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必须立即停止并进行整改。
二、检修设备要经过安全检查机电设备在使用之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确保各项设备功能正常,不存在故障隐患。
特别是对于制动、传动和安全防护装置等关键部件,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测试。
只有经过检查合格的设备才能投入使用,以确保安全生产。
三、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机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状态。
维护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的润滑、调整、紧固和更换磨损部件等。
维护保养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并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严格执行排查措施煤矿机电运输作业必须按照排查措施进行。
在每次作业之前,必须对设备和工作场所进行彻底的排查,发现任何异常情况都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排查措施包括工作场所的清理、设备状况的检查和现场的消防措施等。
五、严禁超载超速煤矿机电运输作业严禁超载和超速。
机电设备的载荷和速度都有一定的限制,超过限制会导致设备的损坏和作业环境的不安全。
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设备的额定载荷和规定的速度进行作业,严禁擅自超载和超速。
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煤矿机电运输作业需要与其他车辆和行人共同使用道路。
为确保交通安全,必须加强交通管理,确保机电设备的通行安全。
这包括设立交通标志和路标,设置护栏和隔离带,规定通行时间和路线等措施,以确保交通秩序和人员安全。
七、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等。
煤矿电机车运输标准
煤矿电机车运输标准
煤矿电机车运输标准包括以下部分:
1. 矿井机车运输监控系统:生产矿井同一水平行驶7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同一水平行驶5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新建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或者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2. 照明和信号装置:列车或者单独机车均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3. 风门信号装置: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4. 巷道标识:巷道内应当装设路标和警标。
同一区段线路上,不得同时行驶非机动车辆。
5. 轨道规定:
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当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者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
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应当符合要求。
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
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
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
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连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6. 架空线规定:
架空线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V。
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
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
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矿井条件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矿井电机车运输的安全和有效性。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文(2篇)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标准管理制度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煤矿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宣传、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确保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煤矿应建立健全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维修保养情况、事故及故障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程,并根据设备的技术更新情况及时修订。
第七条煤矿应加强对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章蓄电池机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条煤矿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加强对蓄电池机车的选型和采购管理。
确保机车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蓄电池机车的使用登记制度,包括机车的基本信息、编号、安全检查记录、使用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应定期对蓄电池机车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和安全使用。
第四条煤矿应制定蓄电池机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并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
第五条煤矿应设立专门的机车操作岗位,只有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操作证书的人员才能进行机车的操作。
第六条煤矿应定期组织蓄电池机车的技术培训和考试,确保使用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第七条煤矿应加强对蓄电池机车的状况监控和故障处理,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八条煤矿应定期对蓄电池机车进行技术检验和鉴定,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条煤矿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加强对小绞车的选型和采购管理。
确保绞车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小绞车的使用登记制度,包括绞车的基本信息、编号、安全检查记录、使用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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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机车运输管理规定——xx一、关于电机车1.矿用机车按使用动力不同,分为电机车和内燃机车两种。
我矿使用的是电机车。
由于机车运行速度较快,制动困难,加之井下光线不足,巷道狭窄,条件差,稍有疏忽就会发生人员被挤压,碰撞以及机车碰撞、追尾等事故。
因此,对机车运输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2.电机车的制动:电机车能否安全运行,它的制动性能好坏将起着重要的作用。
电机车的制动分机械制动和电气制动两种。
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应使用机械制动闸制动,在紧急情况下,机械和电气制动要同时使用,以保证能安全地制动。
制动装置要有足够的制动力,以保证列车在,运送物料运行时制动距离能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即运送人员时不超过20m,运送物料时不超过以上大型机车(或双机)牵引运输时,应根据运输条件予以确定,但不得超过40m。
3.由于机车的最大制动力受到车轮与轨面间的摩擦力(粘着力)的限制,因此,为了更好实现制动,要充分利用撒砂装置。
把砂子撒在车轮的前面,以增加轮缘和铁轨之间的粘着系数,从而使粘着力增大,避免出现打滑,以提高制动效果。
二、电机车的安全运行管理:(1)电机车司机的安全操作是电机车安全运行的关键,司机要由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开车(2)电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开车时,要集中精力,谨慎操作。
司机离开机车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手把,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
(3)电机车在正常运行时,必须在列车的前端牵引,只有在调车和处理事故时才可以顶车。
(4)司机在行车时,必须随时注意线路前方有无障碍物、行人或其他危险情况,不得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列车通过风门区域时,要发出声光信号;接近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等区域,以及前方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低速度和发出警号。
(5)在列车运行前方,任何人发现有碍列车运行的情况时,应以矿灯等方式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发现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行车。
(6)要加强行车管理,安排好机车行驶路线,防止机车撞头和追尾事故。
两机车在同一轨道同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的距离。
在机车运行较多的区段,应装设信号闭锁装置。
(7)除了跟车工外,机车或矿车(除专用运人车辆外)不准带人。
跟车工摘挂钩时,要与司机配合默契,安全地进行摘挂钩。
(8)电机车要定期检修,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过电流保护装置不正常的不得使用。
(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蓄电池机车运送人员时的速度不得超过4m/s,但受井下具体环境和轨道状况限制,制定我矿的行车速度是,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m/s,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m/s。
运送矸子时拉车数不得超过18辆,运送煤、物料时拉车数不得超过25辆,运送人员时拉车数不得超过20辆。
三、为了保障车辆行驶和人员通行安全,运输巷道应符合以下要求:(1)巷道的宽度、高度、巷道顶帮和车体突出部位的间隙,人行道宽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2)轨道铺设应平直、稳固,轨距、轨面高低、轨道接头以及弯道的曲线半径应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3)巷道内不要堆积杂物,水沟要畅通,没有积水。
(4)有良好的照明。
四、行人在运输巷道内行走时要注意:(1)人员要在供行人的巷道内或人行道上行走,要随时注意前后方向驶来的车辆,尤其是在噪音大(局扇附近)的地方更要注意。
发现车辆驶来,要及早躲避在安全地点。
(2)在双轨巷道内,禁止人员在两轨之间停留,禁止横跨列车。
(3)行走时,思想不能开小差,要防止碰头和跌跤,特别是在溜井、小眼的地点,要防止失足坠落。
(4)要注意巷道顶帮的情况,不要在顶帮不稳定的地点停留,对于易冒顶的地段要有警示标志,加强观察,防止顶帮冒落伤人。
五、在巷道中推矿车时,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1)推车人员应携带矿灯。
在照明不良的地段,矿灯应挂在矿车行进方向的前端。
(2)推车人员要随时注视着前方。
在单轨巷道推车要确认对面没有车推过来才准向前推车,以免发生撞车事故(3)一人只准推一辆车,同方向行驶的车辆的间距,轨道的坡度在5‰以下的,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10‰的,禁止人力推车。
(4)在能够自滑的线路上运行时,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行车速度不得超过3m/s;严禁推车人员骑跨车辆滑行或放飞车。
(5)矿车通过道岔、巷道门、风口、弯道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两车相遇、前面有人或障碍物、脱轨、停车等情况时,推车人应及时发出警号。
(6)人力推车不得随意进入机车运行区域,如需进入,须得到机车调度的许可。
(7)在能自动滑动的坡度上停放矿车,要用木楔或木板稳住。
六、在平巷或缓坡斜巷内采用手推车(或手拉车)运输时,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1)推(拉)车人要注意前方道路和行人,与车或人相遇时,要减速行走,看好前方道路再行车,或等行人通过后再推车前进。
(2)推车人员应在巷道中间行走,不要靠着侧帮行走。
(3)同方向行车,两车间距不得小于,不准抢先越位。
(4)行走速度不能太快,下坡时不能放飞车。
(5)推车人员应携带矿灯,如在无照明区段矿灯熄灭,不得继续向前推车。
电机车各工种管理制度一、电机车修理工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保证蓄电池式电机车检修质量,强化机车检修杜绝电机车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机车检修,落实包机制度,对包机人所发生的质量事故,当天组织分析事故原因,找出责任者。
因机车检修工作不细影响生产和造成30分钟以上事故的,包括因检查工作不细被公司机电检查组或安监处查出失爆的,都进行责任处罚。
2、在生产过程中机车修理工要持证上岗,熟悉本工作范围的设备使用性能,加强机车查验维修,保证机车日检、周检质量,落实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度,因以上原因不能正常出车的给予经济处罚。
3、落实各种汇报制度,机车修理工要填写工作日志,当班不填写的扣责任人。
4、爱护电机车,因检修不细造成机车配件损坏,根据零部件的成本,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5、机车修理过程中,使用起重机械,使用前对起重机械进行完好检查,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使用,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使用“十不准”,如有违规要进行责任处罚。
6、机车修理过程,应在机车修理硐室进行,严禁在大巷内进行修理工作,机车检修工作如发现违规要进行经济处罚。
7、以上由机电区长考核,从当月生产结构工资中扣除。
如与矿业公司文件有抵触,按公司文件执行。
二、充电工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保证蓄电池式电机车电源装置充电容量,强化充电管理,杜绝充电容量不足,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电源装置充电质量,对包机人发现充电容量不足,当天组织分析充电不足的原因,找出责任者,因充电工作不细影响正常出车或备用电源装置不够,包括因充电工作不细被公司机电检查组或安监处查出失爆的,都进行责任处罚。
2、在生产过程中充电工要持证上岗,熟悉本工作范围的设备使用性能,加强电源装置维修,保证电源装置日常维修,落实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度,因以上原因不能备用好电源装置的给予经济处罚。
3、落实各种汇报制度,充电工要填写工作日志,当班不填写的扣责任人。
4、爱护电源装置,因查验不细造成电源装置起不到备用或损坏电源装置,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5、充电工开始充电前,一定要清楚车房内氢气的浓度,开工前通风区瓦斯工要对车房进行氢气的测定工作,充电过程中还要进行测定,如果车房氢气浓度超过0.5%应立即汇报区、矿调度,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氢气的处理,如果出现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责任者进行责任处罚。
6、充电工开始充电一定按要求操作,检查充电机仪表、电源装置插销联结器、保险是否完好,电流表指示是否在零位,防止送电烧怀充电机保险,如有违规造成事故的进行经济处罚。
7、以上由机电区长考核,从当月生产结构工资中扣除。
如与矿业公司文件有抵触,按公司文件执行。
三、电机车司机管理制度为了更好使新型的蓄电池式电机车投入使用,保证运输正常化,规范电机车司机的行为,保证机车完好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电机车出车完好检查,对机车运转必须完好,机车运转过程出现事故,对机车包机人当天分析事故原因,找出责任者,因司机操作不当而造成机车事故或因不执行规程规定非法行车,都要进行责任处罚。
2、机车在运转过程中时刻注视电压指示,电压表达到85伏时,及时返回车房更换电源装置,如果造成过放电对责任者处罚。
3、机车司机操作要持证上岗,熟悉机车性能,加强规范化操作,落实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度,因以上原因不能使机车正常运转,给予经济处罚。
4、落实各种汇报制度,电机车司机要填写工作日志,当班不填写的扣责任人。
5、电机车司机必须按规定在4、7、10挡上正常行驶,启车必须松闸,正确使用电源开关,空压机开关及空气制动手柄,如发现损坏分析原因追查责任人。
6、电源装置插销联结器保险,要时刻注意是否烧断,禁止单机运转,如发现单机运转对司机进行经济处罚。
7、机车按规定进车房更换电源装置,并进行机车查验,如果不听指挥按规定时间进车房查验换电源装置,要进行经济处罚。
8、机车落辙要使用机车复轨设备进行复轨操作,严禁机车强行反复运转复轨,造成大量消耗电能,如有发现要进行经济处罚。
9、以上由生产区长考核,从当月生产结构工资中扣除。
如与矿业公司文件有抵触,按公司文件执行。
四、电解液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蓄电池电解液安全可靠的使用,增强环保意识,防止其它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电解液是酸性溶液,对人身具有伤害作用,并能烧毁衣物,必须严格管理集中下运,在车房内要集中存放,车房值班人员必须看管好防止损失,如有管理不善追查责任者。
2、充电工往电瓶内注液或补充电解液防止外撒,如不规范操作电解液严重外泻,要给予经济处罚。
3、蓄电池车房要对电解液建帐管理,防止丢失伤害他人,出现事故追究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
4、对于废电瓶中电解液,禁止井下乱倒,如有发现给予处罚。
5、以上由经营区长考核,从当月生产结构工资中扣除。
如与矿业公司文件有抵触,按公司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