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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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在遵守《江干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对我校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作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一、新生入学新生分班:在合理安排各班男女生比例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电脑摇号的形式随机分班。

新生档案:新生入学后,在教导处的指导下,由班主任老师为每一位新生设立电子“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新生入学登记表”、“小学生体格检查表”、“预防接种卡”等档案材料,并妥善保管。

二、学生变动学生转学:在每学年结束前一周内或者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办理。

需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出具证明,教导处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休学: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学生插班:按照区相关规定同意插班的学生,在各班班额相等的情况下,由班主任抽签的方式决定插入的班级;在班额不等的情况下,按照班额从少到多,按照班级序号插入班级。

2024年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二)引言:学籍管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变革,学籍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本文将探讨2024年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学籍管理的意义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学习情况、行为表现、发展成长等方面进行记录和管理,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良好的学籍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学生,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效果。

二、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特点1.信息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学校将采用学生信息系统进行学籍管理,实现信息化管理和数据化分析,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更精确的指导和评价。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一)小学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小学生学籍按属地管理原则,主要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管理,并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初中阶段学校(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管理。

二、新生入学(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严格执行《入学通知书》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送达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籍号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即取得学籍,学籍档案建立后需更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方能更改。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就读,由学生户籍地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内交外登记表,与本校就读学生一起上报,并出具何时到何地何学校就读的证明。

(二)各中小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并按《毕节市教育____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____》(毕教通【____】____号)要求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三、转学(一)初中转学1、县内转学。

因父母亲工作调动、进城务工、住所变迁需转学的学生,须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双方同意,由接收学校持相关证明、学籍档案到县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向原就读学校提交就读证明。

3、原则上县域内初三(九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4、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完善的学生。

(二)小学转学1、乡镇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如特殊情况需转学,由学生父母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办理转学手续。

跨乡镇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定期(每年春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秋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实验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实验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等。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变更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五条学生注册学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户口簿;(二)录取通知书;(三)入学体检报告;(四)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一)姓名变更;(二)性别变更;(三)民族变更;(四)家庭住址变更;(五)其他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情况。

第七条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原因说明;(二)相关证明材料;(三)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学籍保留与休学第八条学生因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休学。

第九条学生申请休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休学申请书;(二)相关证明材料;(三)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但休学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一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可以申请复学。

复学手续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学生因故退学的,学校应当办理退学手续,注销其学籍。

第四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四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入学登记表;(二)学籍变动登记表;(三)休学、复学、退学手续登记表;(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学生学籍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应当遵循学校相关规定,保护学生隐私。

第五章学籍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籍的注册、变更、保留、休学、退学等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学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熟悉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二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切实控制学生流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生严格新生报名制度。

一年级新生,凡属县教育局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且持有县教育局《新生入学通知书》的适龄儿童,我校无条件接收。

并按规定时间来我校报名。

我校原则上不招收招生范围外或不适龄儿童入学,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同意、县教育局批准方可入学,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家长或学生不得挑选班级。

新生入学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注册、持户口簿注册学籍、建立学生花名册存档。

二、转学1、转入学生。

因父母在本招生辖区添置新房、投亲、进城务工租房或其他特殊情况、并持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有齐全的转学手续,经学校校长同意,县教育局批准,经过考核合格者才可转入我校相应年级插班就读。

2、转出学生。

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务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要到外校学习,由家长持转入的接收证明,经分管校长同意,才可办理转学手续。

学校对未办理转学手续、私自转校的,3个月后自动取消该生在我校的学籍。

三、休学1、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休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持县级医疗单位的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

休学期视情况而定,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继续办理休学手续。

2、休学期满的学生视情况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就读。

四、请假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一周以内由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审核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的由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教导处审核备案。

五、留级原则上不允许留级,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级的,经主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学生家长自己到县教育局办理留级手续方可留级。

六、转班原则上不允许转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

七、流失1、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要家访,弄清学生去向,宣传《义务教育法》,动员其上学,多次动员无效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学校上报教育局备案。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义务教育实施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办法如下:一、入学1. 新生入学采用发放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同时将开学通告张贴至各村落,确保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能按时接获入学通知,并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户口本,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至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注册手续。

2.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编制并分配正式学籍号,该学籍号一经确定,长期有效;学生若因故休学满一年后,需启用新学籍号。

3. 学籍卡之填写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确保所有栏目信息完整无误。

学籍卡所记录的学生成绩及综合性评价须秉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学籍卡经县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学校教导处妥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籍卡将作为档案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 学生因家庭迁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办理转学手续的,应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导处审核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

2. 若有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借读,且学校班级容量允许,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导处考核通过,并凭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及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借读学生将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至指定班级就读。

本校学生外出借读亦需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 各完小应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及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教导处存档及上交教育局初教科备查。

三、休学与复学1.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者,可准予休学:(1)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学习者;(2) 罹患传染性疾病且尚未痊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 一学期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难以跟上学习进度者。

2.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医药费收据),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属实后,报请县教育局批准方可休学。

3. 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未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1、新生入学,原则上小学一年级学生年龄要达到____周,家长或者监护人提供户口本,学校要采集好学生的一切信息,填写好新生导入模版,没户口的学生要把家长或者监护人的信息填写仔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____月____日前把填好的导入模板及采集的电子照片一并报中心校办理电子学籍。

3、新生入学后,中心校收集好辖区的小学新生信息后及时进行网上操作并纸质材料报教育局审批。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县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

学校建立学籍时,必须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情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学籍管理工作计划学籍管理工作计划范文(通用5篇)学籍管理工作计划1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

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如下计划:一、学校现状我校作为刚投入使用的新建实验小学,学校对各项工作都是高标准、严要求、上档次。

但本人作为新上手的一名学籍管理员,对学籍管理工作还不算熟悉,因此在本学期中,学习是第一要务,边干边学、谦虚谨慎。

要向本校有经验的老管理员学习,同时向周边兄弟单位的管理员谦虚请教,使本人尽快熟悉学籍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学籍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从而避免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对学生、家长和学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本学期,我校学籍工作将一丝不苟地按照教体局基教科下发的工作要求,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努力使学籍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迈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抓好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

2.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我校力争创无流失班、无流失校,流失率控制到“0”。

使适龄少年儿童全面接受义务教育,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

3.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做好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有关登记工作。

4.使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三、具体工作1.落实责任,提高认识,完善管理制度。

进一步把学籍管理摆到重要地位,搞好学籍管理是教育决策科学化的要求,加强学籍管理又是深化改革的保证及领导干部依法治校的有效措施。

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学籍管理措施。

成立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的相关制度。

制定了管理目标,层层落实责任,与任课教师签订控辍责任书,为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严格学籍管理,做到底数清,表册齐全,数字相符,加强流动学生的登记备案,使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实行日清月报制度。

发现辍学现象在本周内由班主任跟踪走访,查清原因,及时动员返校。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2001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2001

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班级学生容量,稳步提高教育教学成绩,严格学籍管理手续,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所以,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严格学籍管理:凡在校学生,一律建籍注册,由专人负责,学生档案装订成册,摆放整齐,设立专柜,统一管理。

学生入、转、休、复学和借读手续齐全,符合规定。

二、档案的填写: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生的注册手续,及时建立学籍,按照规定编写学籍号,规范填写,盖全公章,不任意涂改或变更。

小学六年学习过程中,姓名不可随意更改,如有变动,必经学校统一。

三、转学的办理:(一)学生的转入。

1、转入条件:(1)家庭搬迁至我校学区的学龄儿童;(2)在外地打工返回本地,本学区的学龄儿童。

2、相关手续:家长有转学意向=>学校审查合格=>回原学校办理转学证明=>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盖章=>携带转学证明和学籍到学校副校长室审查=>学校确定接收开手续如班(二)、学生的转出。

1、转出条件。

家庭搬迁到其他地区或学区,迁入地学校已同意接收的学生。

2、相关手续。

本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到县教育局学籍股盖章审核=>到转入学校开具转学回执盖章=>将回执交到原学校=>领取学籍档案。

四、休学、复学的办理: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时应办理休学手续。

程序:家长申请(同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由班主任签字后,报校长室批准,由档案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休学证明。

2.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在期满前半个月办理延期休学。

复学:休学一年期满,学生复学,要开具健康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如休学期限满,不能上学,经学校核实同意后可以再次办理休学申请手续。

1.学生休学期满能继续学习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提出申请(病休应持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复学。

2.复学时,按实际程度编班,必要时进行考查。

五、退学:1.在校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由家长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可以退学。

实小学籍管理制度

实小学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二、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1. 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权利,关心和维护每一个学生的合法权益。

2. 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制度,公正、公平、严明处理学生违纪问题。

3. 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 重视家校合作,共同关心、教育、管理学生,形成良好的学校氛围。

5. 不断完善学籍管理制度,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水平。

三、学籍管理范围本学籍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各个年级的学生。

四、学籍管理组织学校设立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学籍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定期更新学生档案信息。

2. 负责学生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按时上课、准时放学。

3. 负责学生奖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做到公正、公平。

4. 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工作,及时处理学生违纪事件,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五、学籍管理制度1. 学生注册:每年新生入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领取学生证和校园卡。

2. 学生考勤:学生每天需按时上课、准时放学,迟到、早退、旷课等行为将被记录。

3. 学生奖惩:学校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成绩设立相应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对学生进行奖励或处罚。

4. 学生违纪:学生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课堂纪律、生活纪律等,学校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5. 学生转学:学生转学需提前向学校履行手续,办理转学手续。

1. 奖励措施:(1)表彰奖励:优秀学生将被评为“优秀学生”,发放奖金或奖品。

(2)竞赛奖励:学生在各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将被奖励。

(3)精神奖励:学校会发放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精神奖励。

2. 惩罚措施:(1)批评教育: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学生认识错误。

(2)警告处理:对于轻微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警告处理。

(3)留校察看: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的学生实行留校察看。

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实验小学学籍管理方案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我校实际,坚持实效、简便的原则,在学籍管理工作中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分工明确进一步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领导。

严格执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学校要加强对学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分管,教导处主抓,设立专职学籍管理员1人具体负责,计算机教师负责技术支持,班级主任协助落实,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领导小组组长:王海燕(校长)副组长:张作维(校长助理 学籍管理员)成员:行政人员 各班主任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的建立(申报)、确认(审核)、异动等学籍管理操作程序。

(一)入学和转学建立学籍。

小学一年级新生和转入学生凭学生入学通知书和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在“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籍信息,报教育局审核。

(二)小学学籍档案表册管理的要求1、小学学籍档案表册。

(1)《新生名册》(2)《在校生名册》(3)《毕(结、肄)业生名册》(4)《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5)《休学证明》(6)学生奖励、处分等其他资料2、表册填写要求及管理。

学校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学籍档案进行管理。

学籍档案由学校永久保管,不得销毁。

1.《新生名册》。

在学年初由学校按班级打印一式二份,报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后退还一份学校保存。

2.《在校生名册》。

完成学生因转学的增减。

本表在学期初(第三周)由学校打印一份存档。

3.《毕(结、肄)业生名册》。

本表在学年终(7月上旬前)由学校打印一份存档。

(三)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1.转学⑴转学(转出、转入)要求严格执行办理转学手续。

需要转学的,由学生及家长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及学生、家长在“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加盖公章。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一、入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时龄儿童入学,并按规定时间班里报名注册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不得挑选班级。

二、转学转入学生,因户口迁移到本校的服务范围或父母在本地区工作或投亲的并具有本地区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____系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转入本校就读。

转入本校的学生需经过“语、数、英”三科的测试,合格者转入相应年级插班就读。

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____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本区教委教行科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在学年末结束前或学年初开学后一周内办理。

三、借读1、非本学区的学生的学生申请到本校上学的,学生家长持原校借读联系表,经学校批准可在本校借读。

2、非本学区的学生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本校上学的学生为借读生。

经学校同意,办理借读手续,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后编班上学。

学校不接收低年级时无人接送,无人管理,无学习能力的借读生。

四、休学1、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修学者,由学生家长持本地医疗单位的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如未康复要办理延长休学手续。

2、如休学期满,未与学校联系,既不复学也不办理延续休学超过半年者,学校有权分类处理。

3、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

五、退学1、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不能退学。

2、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年龄在____周岁以上的学生经家长申请,填写退学申请,家长签字盖章后学校和镇政府同意,报教委行政科批准,准予退学,退学后不与复学。

3、因病、伤残、休学后长期不能康复,年龄到____周岁的学生,由家长申请填写退学申请表,家长签字盖章,小学和初中生还应到镇政府审批。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二篇)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二篇)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学籍登记:学校应对每个学生进行学籍登记,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考勤情况、奖惩记录、课外活动参与情况等。

学校应妥善保管学籍档案,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

3. 学籍变更:如学生转学、升学或毕业,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

学生转学时,原学校应将学籍档案移交给新学校,新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

4.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家长也有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并与家长保持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和成长。

5. 学籍使用:学校应根据需要提供学生学籍证明、学生证等相关证件,用于学生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报名参加社会活动等。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具体细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学校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概述。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据《义务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临沭县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临沭县实验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管理体制在县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县基教科)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学校建立由分管校长负责、教导处主管、学籍管理员主办的管理体系。

二、学籍管理(一)新生入学与注册1、根据规定,我校只招收驻城户口或符合驻城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学校严格控制班额。

在现有人数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每班不超过____人。

3、学校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家长要提供有效证件并经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才能在我校建档就读,不能建档的劝其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

4、学籍档案建立后原则上不予更名。

(二)转学和借读1、转出。

在校学生需转出的,应先到接收学校办好接收证明,然后学校给予办理转出证明等手续。

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一、学籍管理的重要性。

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学籍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对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学籍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偏私。

2. 严格管理原则,学籍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个性化管理原则,学籍管理应当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采取个性化的管理措施,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4. 教育导向原则,学籍管理应当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全面培养。

三、学籍管理的具体措施。

1. 学籍信息的及时更新,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情况、学习成绩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学籍异动的及时处理,学校应当及时处理学生的学籍异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情况,做好相关手续和档案的移交工作。

3. 学籍档案的保密工作,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学籍档案的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学籍信息的查询和使用权限。

4. 学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学校应当加强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学籍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5. 学籍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当加强学籍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学籍意识,提高他们对学籍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四、学籍管理的评估与改进。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同时,学校还应当积极借鉴其他学校的学籍管理经验,不断完善学籍管理工作,提高学籍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五、结语。

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一、学籍管理目标本学籍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并通过有效管理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支持。

二、学籍管理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学籍管理应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个学生。

2. 真实准确原则:学生的学籍信息应真实准确地记录,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功能服务原则:学籍管理工作应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提供支持和便利。

4. 保密原则:学生的学籍信息应严格保密,非关键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或泄露学籍信息。

5. 及时更新原则:学生学籍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与学生实际情况相符。

三、学籍管理内容1. 学籍登记1.1. 学生入学登记:学生入学时,学校应收集学生个人信息,并进行入学登记。

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家庭联系方式等。

1.2. 学生信息变动登记:学生信息发生变动时,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籍信息,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

变动信息包括学生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2. 学籍档案管理2.1. 学籍档案建档:学校应为每一名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并妥善保存。

学籍档案应包括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成绩、表彰记录等。

2.2. 学籍档案查询:学生、家长或相关教职工有权查询学生的学籍档案,但应保证学籍信息的保密性。

3. 学籍证明管理3.1. 学籍证明开具:学生及其家长有需要时,学校应按规定开具学籍证明,并确保证明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2. 学籍证明审核:学校有责任对学籍证明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证明的合法有效。

4. 学籍统计分析4.1. 学籍统计:学校应定期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统计,如学生人数、男女比例、籍贯分布等,并及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4.2. 学籍分析:学校可以通过分析学籍数据,发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学籍管理责任1. 学校:学校是学籍管理的直接责任方,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并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关于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区全日制公办、民办中小学。

第二条(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第一款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入学的依据依次为:1、按户籍就近免试入学学生户籍与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按户籍地址就近安排。

2、按住址就近免试入学户籍地址与住址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待区域内按户籍入学新生安排后,视各校招生情况,再按房产证(产权人是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其他特殊情况的入学市政动迁户子女、移民子女、转业干部子女、市政府协作办审批的大型企业职工子女、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本地常住户口而学生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本市蓝印户口(学生本人)或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根据蓝印户口或居住证注明的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参照沪教委基[____]____号文件执行。

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每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由教育局普教科根据市教委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订,入学依据若有调整,以当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为准。

少体校、特殊学校的招生工作与其他中小学同步。

第二款由教育局普教科制定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事业规划和入学工作的政策和文件,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分布和生源情况,对学区进行统一规划或适当调整,并于招生工作开展之前向社会公示有关政策、文件和学区安排。

第三款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的招生文件要求,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分班,并将新生信息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导入学籍管理系统后生存学生学籍号。

第四款本市户籍、在本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其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小学生免学、缓学申请表》,学校于八月底前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汇总后报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备案。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一、入学1、新生入学事宜,学校将通过公告形式,将开学通知张贴于街道及学校周边的各村各组,确保新生父母或监护人能够及时接收到入学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将子女或被监护人送至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所有学生均需无条件完成注册程序,注册完成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即批准并赋予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一经确定,将长期有效,但若学生休学超过一年,则需使用新的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负责的班主任需详细填写新生基本情况表及班级学生名册,并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4、学生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

学籍卡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真实反映学生情况。

学籍卡由教导处负责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将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1、学生若因家长工作地区变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转学证明书,随后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并连同学生学籍簿一并转出。

2、欲转入学生需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后,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至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学习者;(2)患有传染性疾病未愈,不宜继续学习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继续跟班学习存在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持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确认后,报区教育局批准,方可休学,并由学校发放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若无法复学,可申请延长。

休学期间,学籍予以保留。

休学期满,学生应按时申请复学。

复学时,需凭休学证明书及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复学,原则上安排至原年级的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4、若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已消除并有相应证明,可向学校提出提前复学申请。

某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某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某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实施办法一、前言学籍是学生个人信息的集合,是学校开展工作和管理的基础。

为了规范学生学籍信息管理,保障学生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籍管理基本原则1.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充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2.学籍管理应注重服务,依托信息技术,为学生、教师、家长等提供全方位学籍信息查询服务。

3.学籍管理应高效、规范,保证学籍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安全。

三、学籍管理职责1. 学校管理部门1.负责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2.负责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的编制、修改和完善;3.制定学生毕业、离校、休学、转学等程序,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流程;4.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档案内容的完整准确;5.维护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规范学籍信息的使用和保护;6.负责学籍信息的统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2. 教学部门1.完成学生选课、成绩录入等工作,保证学生成绩的真实准确;2.对学生在校学习过程进行记录,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业状况。

3. 学生事务部门1.负责对新生进行学籍注册和信息采集,保证学生学籍信息完整、准确、及时;2.负责学生毕业、离校、休学、转学等手续的办理;3.接收家长、学生反映的学籍信息处理问题,及时解答疑问;4.开展学生学籍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4. 学生本人1.保证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及时反映学籍信息变更事宜,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材料;3.遵守学籍管理制度和相应规定。

四、学籍管理流程1.学生注册:在学生入学时,学生事务部门进行学籍注册和信息采集,同时对学生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进行复印并加盖公章存入学生档案。

2.学籍变更:如学生家庭发生变化、学校、专业变更等情况,学生应向学生事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学籍变更及更新操作。

3.学籍核实:在学生就读期间,教学部门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记录、管理,学生事务部门对学生特殊情况进行记录、管理,定期进行学籍核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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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学籍管理方案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我校实际,坚持实效、简便的原则,在学籍管理工作中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分工明确
进一步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领导。

严格执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学校要加强对学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分管,教导处主抓,设立专职学籍管理员1人具体负责,计算机教师负责技术支持,班级主任协助落实,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领导小组
组长:王海燕(校长)
副组长:张作维(校长助理学籍管理员)
成员:行政人员各班主任
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
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的建立(申报)、确认(审核)、异动等学籍管理操作程序。

(一)入学和转学建立学籍。

小学一年级新生和转入学生凭学生入学通知书和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在“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籍信息,报教育局审核。

(二)小学学籍档案表册管理的要求
1、小学学籍档案表册。

(1)《新生名册》
(2)《在校生名册》
(3)《毕(结、肄)业生名册》
(4)《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
(5)《休学证明》
(6)学生奖励、处分等其他资料
2、表册填写要求及管理。

学校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学籍
档案进行管理。

学籍档案由学校永久保管,不得销毁。

1.《新生名册》。

在学年初由学校按班级打印一式二份,报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后退还一份学校保存。

2.《在校生名册》。

完成学生因转学的增减。

本表在学期初(第三周)由学校打印一份存档。

3.《毕(结、肄)业生名册》。

本表在学年终(7月上旬前)由学校打印一份存档。

(三)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1.转学
⑴转学(转出、转入)要求严格执行办理转学手续。

需要转学的,由学生及家长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及学生、家长在“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加盖公章。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审批,并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六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⑵转学手续要结合“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办理,纸质《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与网上转学流程同步进行。

⑶办理转学时间:转学须于学期结束前的两周和新学期开学的第2周内进行。

⑷办理转学审核时间:于学期结束前后一周和新学期开学的第1-3周内进行。

2.休学、复学
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明》。

休学时间超过一个学期的,复学时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

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须办理续休手续。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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