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旅游”的区域旅游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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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旅游”的区域旅游合作研究

作者:王学典朱斌

来源:《市场周刊》2016年第03期

摘要:“互联网+”的新思维为区域旅游合作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为区域旅游合作的发展注入了新理念,还为区域旅游合作的信息整合提供了新支持,更促进区域旅游合作产业的创新与转型升级。文章依托“互联网+旅游”模式,为深化区域旅游合作的发展提出了区域旅游信息一体化、区域旅游营销一体化、区域旅游产品一体化、区域旅游交通一体化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区域旅游合作;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590.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3-38 -02

一、引言

当前,全球正进入一个科技高速发展、信息快速汇聚、人与人之间交流越来越密切、生活也越来越方便的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的新思维推动了各个产业的升级与创新。“互联网+旅游”则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将对旅游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的深入与发展,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不断由最初的景点之间竞争、线路之间竞争、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竞争发展到如今的区域合作的竞争,如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京津冀区域旅游合作、环渤海区域旅游合作等。“互联网+旅游”将为区域旅游合作的发展提出新思路,为区域旅游合作的信息整合提供新支持,为区域旅游合作的一体化发展提供新动力、新途径。

二、“互联网+旅游”与区域旅游合作

(一)“互联网+旅游”

在阐释“互联网+旅游”之前,首先介绍下“互联网+”和“旅游+”。

“互联网+”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的融合发展,从而创造出新的发展形态,它具有跨界融合、创新驱动、重塑结构、尊重人性等特点。

“旅游+”的概念是由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同志在其文章《开明开放开拓,迎接中国“旅游+”新时代》最早提出和阐发的。它是旅游产业发展的商业模式创新,是基于产业发展理念的重塑和创新,将旅游产业与其他业有机地结合,不仅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内容和文化元素,同时也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发展。“旅游+”是新的生产力,能够更好地发挥旅游业的拉动力、整合力和提升力,为相关行业和领域发展提供旅游平台、插上旅游翅膀,催生新业态,提升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发展水平与综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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