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
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完善
一、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历史沿革
1950年《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以共同生 活时所得财产偿还;缺乏资力的原配偶,有分得财产的权利。1980年《婚姻法》 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 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总之,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 财产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我国夫妻约定 财产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完善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引入专业的婚姻财产规划师和律师,我们能够更好地为夫妻双方的 财产权益提供保障。
4、离婚财产分割不公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管理状况千差万别,有时会出现一方拥有 巨额存款、房产、车辆等贵重物品而另一方却一无所有。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时 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往往存在分割不公的情况。这使得一些人在离婚后无 法得到应有的财产权益保障。
三、完善措施
1、更新立法理念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夫妻财产制立法应该从维护夫权、父权和男权 的价值取向转变为维护夫妻双方平等、公正的价值取向。在制定法律时应该注 重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尊重双方的意愿和选择,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 定。
9、对知识产权收益的认定标准缺乏法律依据。《婚姻法》仅对已经实现的科 技成果收益予以调整而对尚未实现的科技成果收益则未予调整缺乏可操作性。
10、对分居期间各自收入的处理缺乏具体规定。《婚姻法》对分居期间各自的 收入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
参考内容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夫 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的制度。这种约定可以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也可 以是对个人财产的管理。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 于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 当前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试论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
( 州市 电视 大学邳 州分校 ,江 苏 邳 州 210 ) 徐 2 30
摘 要 : 国婚 姻法 实行夫 妻法 定财产 制与 约定财产 制并存 的夫 妻财 产制 度 , 我 以夫妻 财产婚 后所 得共 同制为
夫妻法定财产制。合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对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障稳定 、 保 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维护当
要 内容 , 因此 习 惯上 称 为夫 妻共 同财 产 制 。夫 妻 共 同
的财产 , 如果仅仅依据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 的规定作 为夫妻共 同财产 , 难免有益 的效 果 。 ( ) 二 知识 产权 收益 的归 属界 定不 清
的基础。 夫妻关系的法律内容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
系 。夫 妻财 产关 系是 夫妻 双 方共 同生活 不 可或 缺 、 也 无法回避 的重要 内容 , 是因夫妻身份关系所引发的法 律后 果 。我 国婚 姻法 实行 夫妻 法定 财产制 与约定 财产 制并 存 的夫 妻财产 制 度 , 以夫 妻 财产 婚后 所 得共 同制 为夫妻法 定财 产制 。 妻共 同财产 作为维 持婚 姻家庭 夫 生 活正 常进 行或存 续 的物质 基础 和保 障 , 范 围 的认 其
妻财产的一般共同共有制。9 0 婚姻法》 18 年《 在原来法 律规 定 的基 础上 对夫 妻 财产 制度 进 行 了相应 的调整 ,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 共 同所有 , 方另 有 约定 的 除外 。这 就把 法 定夫 妻 财 双
产 制 由原 来 的 一 般共 同共 有 制 修 改 为婚 后 所 得共 同 共有 制 。它继 承 了 15 姻 法 法定 夫妻 财 产制 的基 90婚
事人 的合法 权益 等具有 重要 的实践 意义 。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婚姻是家庭的基本单位,夫妻共同财产的获取、管理和分割是婚姻关系中的重要问题。
我国自1950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后继法律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对我国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进行浅论。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一)夫妻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车辆等动产和不动产;(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的合伙企业、经济联营企业、合作社等企业所产生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共同管理,平等分配;若由一方独自管理、支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共同管理、支配。
在婚姻关系终止前,夫妻可以协商一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
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人民法院会按照财产所在地的法律,参考夫妻双方分配意愿、分配比例(无分配意愿时按照1:1分配),以及财产来源等因素作出裁定或判决。
尽管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规定不够明确我国婚姻法虽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比较详细,但一些细节方面仍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债务、度过亏损时出现的问题、财产分割时的评估等问题,并不能得到明确的规定。
(二)法律缺乏强制力除了少数情况下,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往往能够自主协商,但有时也会出现一方不愿意配合或者故意拖延时间,这时若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夫妻分割财产的事情很难解决。
(三)分配比例不够科学婚姻法规定在无分配意愿时按照1:1分配,而在实际操作中,除了财产来源等基本情况以外,夫妻结婚时财产的数量、各自的收入、家务分工等因素对财产分割的影响不能被忽视。
如果对这些因素未能做出科学的处理,可能会导致部分人存在权益受损的情况。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摘要】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姻解除后所取得的财产。
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归属,并具有法律效力。
现行夫妻财产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财产归属不清晰等问题。
为完善夫妻财产制,建议加强法律监管,并注重保护婚姻中弱势一方的权益。
未来夫妻财产制的发展方向应当是更加注重家庭的稳定和夫妻关系的和谐,以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完善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应当致力于维护家庭稳定和夫妻关系的重要性。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法律效力、优缺点、改革建议、家庭稳定、夫妻关系、发展方向、完善制度、维护关系。
1. 引言1.1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概述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形成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取得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两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并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股票等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取得的财产,例如继承、赠与、遗产等。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核心理念是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关系,更是情感和责任的体现。
通过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可以有效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在财产纠纷上产生矛盾和矛盾。
在国家法律的支持下,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财产权益保障,促进了家庭和睦稳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财产制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2. 正文2.1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夫妻共同劳动取得的收入,二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民法论文
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民法论文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关于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各种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我国夫妻财产制表现为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与并存,同时法定财产制又有共同财产制与特有财产制之分。
一、法定财产制及通常法定财产制所谓法定财产制即依法律规定而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依据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原因不同,法定财产制包括通常的法定财产制和非常的法定财产制。
通常的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未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虽有约定但其无效或被撤销时,当然适用法律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制。
它与约定财产制相对应,是法定财产制的常态和重要形式。
非常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因发生特定事由,适用通常法定财产制或约定财产制难以维持正常的夫妻财产关系时,依据法律之规定或经夫妻一方(或夫妻之债权人)的申请,由法院宣告,须终止原来的财产制而适用分别财产制。
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两部分内容。
我国没有建立非常法定财产制制度。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我国现行《婚姻法》仍然以婚后所得共同制为法定财产制,我们习惯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它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17、19条规定及其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含义,我们可以总结出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具有以下特征:其一,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它包括从夫妻关系的确立到夫妻关系的消灭。
夫妻关系的确立始于取得结婚证起(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也予以承认),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的终止,基于婚姻关系的消灭;其二,法定和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两种方式。
新《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些是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的具体应用和体现;其三,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摘要】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涉及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本文从介绍夫妻财产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入手,探讨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夫妻财产共同财产规定、夫妻个人财产界定以及夫妻财产共同债务处理等内容。
夫妻财产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重要,需要不断完善与发展。
深入了解和遵守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法规,可以有效维护夫妻双方的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发展。
在未来,应进一步健全夫妻财产制度,提高其适用性和保护力度,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和个人需求。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共同债务、法律体系、完善、发展方向1. 引言1.1 介绍夫妻财产制度的背景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和约束关系。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起源于传统家庭观念和法律制度,经历了不断的修订和完善,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系。
在古代中国,夫妻财产制度主要体现了男权思想,妇女在经济权益方面地位较低。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法律的发展,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逐渐趋向平等和公平,强调夫妻双方在财产权益上的平等地位和权利保障。
夫妻财产制度的确立是保障家庭稳定和妇女权益的重要法律基础,也是家庭财产管理和继承传统的法律依据。
通过对夫妻财产制度的深入了解,可以更好地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发展。
1.2 探讨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性夫妻财产制度作为我国家庭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夫妻关系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夫妻财产制度有利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在婚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往往与感情关系密切相关。
如果夫妻在财产分配上存在争议或不公平情况,很可能会引发矛盾,甚至导致夫妻关系恶化,甚至离婚。
建立健全的夫妻财产制度,可以帮助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上明确权利义务,减少因财产问题引发的纠纷,促进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下面是搜集的一篇探讨夫妻财产制的,欢迎阅读查看。
引言法定夫妻财产制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夫妻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或之后,没有以协议方式对夫妻财产关系进行约定,或者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约定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律规定当然适用法律预定设置的夫妻财产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980年制定新《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现行《婚姻法》,有关法定夫妻财产制采用的都是共同财产制,较之前的立法状况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
但由于立法上的滞后性,难以满足现实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需要。
本文将通过评析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存在的不足之处,借鉴外国立法的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的建议。
一、我国夫妻财产案例分析(一)案例11.案例甲、乙系夫妻,二人共同经营有一家日用品商店。
某日,甲开车前往某地进货,乙随车同去。
途中,甲的车与丙的车相撞,甲、乙、丙均受伤。
经公安机关认定,甲因违章行驶应负这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丙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共同赔偿其损失,但乙表示自己不应对丙的损失负责,而且,乙也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其损失。
现查明,甲乙共有价值20万元的共同财产,甲有个人财产5万元,丙的损失为7万元。
本案涉及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清偿问题。
司法实践中,由于夫妻之间一般有着较深厚得感情基础及休戚与共的利益关系,双方通常并不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当一方以共同财产对外偿债时,另一方一般也不会提出异议。
但本案中的乙已明确声明不同意分担对丙的赔偿义务,同时,乙还要求甲赔偿其损失。
乙的这两个主张是否应支持?倘若应支持,在实务上又该如何操作?2.关于案例的思考这里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对于丙的损失是由甲单独赔偿还是由甲、乙共同赔偿?《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浅析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
二 、我 国的夫妻共 同财产 制
(一 一 )我 国夫妻财产制 的概述 所 谓夫妻财产制度 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 间,关于婿前财产 和 婚后财产的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以及债务 的清偿 同财产 制诞生之前 ,丈夫一直是婚姻 生活 中的主宰者 ,无 论是对于妻子 的财产 还是人身关系 。男人对 全 部的婚姻财产拥 有独立的所有权和控 制权。渐渐地 ,德 国
一
姻 解除时财产 的清 算等的法律制度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 采用
法 定财 产制与约定 财产制相结合 的制 度,而其 中的法定 财产 制包括 共同财产制 和分别财产制两种 ,本文主要分析 的是共 同财产制 。夫妻共 同财产就 是指 受我 国 《 婚姻法 》调整 ,在
些部落 的市民法 或者习惯给予妻 子一定 的权利 ,并保 护其
的相关规定 以满足人 们生活方式和思想观 念的改变 。我 国经
15 9 0年 《 婚姻法》和 18 9 0年 《 婚姻法 》(0 1 2 0 年修改) 两次 立 法, 以及最高人 民法院所进行 的若干 司法解释 ,反映 了我 国婚 姻制度 的发展 历程,其中夫妻财产制 的规定也随着 时间 的推进 而进 步。下面首先介绍夫妻共 同财产制 的发展起 因。
婚姻财产 。为了满 足个体 的需求 ,各部落都发展 了 自己 的不
成 文 法 来 规 范 夫妻 问 的 财 产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 部 落 将 一些
夫妻关系存续期 间夫妻所共 同拥 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 关系存 续 期问,是指夫妻 结婚 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 时问,
关键词 :夫妻财产制 :共 同财产制 ;平等
为 了适 应 社 会 的 不 断 发 展 ,我 国也 不 断 地调 整 《 姻 法 》 婚
试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
.试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发布时间: 05/09 15 时 点击次数 18 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 年 9 月 10 日第五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1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法〉的决定》修正)(以下简称现行婚姻法)这次现行《婚姻法》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度,不仅明确规定夫 妻之间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约定,还规定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和 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的范围。
这也顺应了社会的发展,在我 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对其财产的处分直接关系到夫 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家庭的稳定,婚姻家庭直接涉及两个方面, 即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财产关系又是婚姻家庭得以维持和延续 发展的基础,也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对财产享有权益和承担 义务,是夫妻财产关系的核心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身关系开始弱化,财产关系 逐步加强,夫妻的财产权益,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为 此笔者个人就对我国夫妻财产制浅薄认识,谈点个人看法和见解。
一、夫妻财产制的概念特征..(一)夫妻财产权的概念 夫妻财产权是指夫妻对其财产所享有权利。
应涉及到夫妻双方 各自的财产,共同的财产以及第三人利益。
现行婚姻法第 17 条、 第 18 条、第 19 条所涉及的内容,也是我们现行《婚姻法》中心 内容。
夫妻财产权的内涵是指夫妻婚前和婚后所有财产的归属、占有、 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债务的清偿,夫妻婚姻解除时对 财产清算分割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财产权与夫妻人身关系有密切联系,夫妻人身关系是夫妻财 产权的前提,夫妻财产权是夫妻人身关系发展的必然产物,影响 夫妻人身关系存续和终止。
(二)夫妻财产制的特征 1、以男女双方结为夫妻为前提。
没有夫妻关系就没有夫妻的 财 产权的存在。
2、必须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现行《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 必 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才能成为夫妻。
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共同制的特点与优势
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共同制的特点与优势夫妻财产共同制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进行共同管理和分享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在婚姻法中被广泛应用,带来了许多独特的特点与优势。
本文将对夫妻财产共同制的特点与优势进行探讨。
一、特点1. 平等性:夫妻财产共同制的核心理念是平等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应当平等共同管理和分享,无论财产的来源是个人所得还是夫妻共同努力的结果。
这种平等性体现了夫妻之间在经济方面的相互尊重和平衡。
2. 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共同制将夫妻双方的财产视为一体,不加以区分。
这意味着婚后无论是个人拥有的财产还是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可以避免在财产分配中发生不公平的情况,保障了夫妻双方的利益。
3. 股份制原则:夫妻财产共同制采用了股份制原则,即夫妻按照各自投资的比例分享财产权益。
这意味着夫妻在财产管理过程中的贡献将直接影响到其在财产分享中所占的比重,增强了夫妻之间的经济共同责任感。
4. 共同债务:夫妻财产共同制不仅将财产权益共同化,同时也将债务责任共同化。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债务,不论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都由夫妻共同承担。
这样可以避免夫妻双方由于个人债务问题产生纠纷,保障了财产共同制的完整性。
二、优势1. 维护夫妻关系稳定:夫妻财产共同制能够有效地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
在共同财产的管理下,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益,增强了夫妻之间的经济互助和合作精神,降低了经济纷争的可能性,有利于促进夫妻之间的和谐相处。
2. 保障妇女权益:夫妻财产共同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妇女的权益。
传统上,由于男性在婚姻中拥有较多的经济权益,妇女常常处于弱势地位。
而夫妻财产共同制的实施,使得妇女能够在财产分享中获得应有的权益,提高了妇女的地位和能力,促进了婚姻关系的平等和谐发展。
3. 保障婚姻外部债权人权益:夫妻财产共同制能够保障婚姻外部债权人的权益。
在夫妻财产共同制下,婚后双方的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婚外债权人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婚姻双方的财产用于债权偿还,减少了债权人的损失。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内容摘要:本文以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基础,对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探讨。
首先,概述了什么是夫妻财产制,归纳了夫妻财产制的种类,更讲述了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完善。
在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概括阐述后,分析了《婚姻法》对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新的《婚姻法》中完善了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及约定财产制的规定,确定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使我国夫妻财产进一步健全。
同时,由于《婚姻法》受立法技术、认识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不少问题,诸如没有通则性规定,约定财产制规定不明确,欠缺特殊时期财产的规定,等等。
针对所发现的以上问题,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立法建议,以期望更加完善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共同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非常法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财产关系中一项极为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婚姻家庭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夫妻共同生活中,必然牵涉财产关系;而在夫妻财产关系中,又以夫妻财产制度最为显著。
它不仅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评判男女是否平等的重要标志,因为财产权的平等是男女平等的基础。
再者,由于夫妻双方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必然与他人有着各种经济交往;所以,夫妻财产制度又关乎与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及其利益保障。
基于夫妻财产制度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下文中或称之为新《婚姻法》)中,顺应社会形势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的变化,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大改动,使其进一步完善。
作为新时代的法律学习者及未来的法律工作者,在即将完成学业进入社会之际,结合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与有限的生活观察就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发表一下个人的认知及见解。
一、夫妻财产制度概述(一)概念与种类夫妻财产制(matrimonialregime),又称婚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试论我国《婚姻法》共同财产制度的完善
根据 现行 《 婚姻 法》 1 第 7条第 1 的 规定 , 款 婚后 所 得共
同财 产 包 括 以 下 范 围 : 1 工 资 、 金 。 我 国 法 律 规 定 的 工 () 奖 资, 由标 准工 资 、 金 、 贴 和 补 贴 四 个 方 面 组 成 。 ( ) 产 奖 津 2生
而 , 识 产 权 的 人 身 权 利 只 能 由 知 识 产 权 创 造 人 独 有 , 可 知 不
为夫妻共有 。但 财产权具有可转让和 继承 的性 质 , 且在婚 姻 存 续期 间 , 一方知 识产权 的创 造也同样 含有对方 的配合 与支 持, 因而 , 即使 由一方创 造 的知识 产权 的收 益亦 为夫 妻共 同
一
双方共 同进行 的生产 、 营活 动 , 经 其所 得 的收益 均应 归夫 妻
共 同所 有 , 对外 所 负的 债务 也应 夫 妻共 同承 担。 ( ) 识 其 3知 产权 的收益 。知识产 权具有 双重 属性 , 包括 财产 权 , 含 既 也
有人 身权 。人 身 权 与知 识产 权 创造 人 的人 身 不 可分 离 , 因
所 有 。婚 姻 法 司 法 解 释 第 1 规 定 : 知 识 产 权 的 收 益 , 2条 “ 是
妻财产制度 。由于我 国现行法 律仍 然 以婚后所 得共 同财 产 制为法定财产 制的主要 内容 , 因此习惯上称 为夫妻共 同财产
制 。夫妻共 同财 产 制符 合婚 姻 的 伦理 本质 , 体现 了 夫妻 协
财 产 。 () 遗 嘱 或 赠 与合 同 确 定 只 归 夫 或 妻 一 方 的 财 产 外 4除
的继承 或受赠的财 产。 即夫 妻一 方继 承所 得 的财产 为法 定 的夫妻共 同财产范围。 () 5 其他应 当归共 同所有 的财 产。夫 妻对共 同所 有的财产 , 有平 等的处理权 。现行婚姻 法 的规 定 是婚姻 家庭立法 方面 的巨大 进步 。它明确 了 夫妻共 同 财产 的 范围 , 以列举 和概括 的方 式规定 了夫妻共 同 财产 的 内容 , 明确 了夫妻 一方在婚姻 关 系存续 期 间因继 承或 赠与 而获 得 的收 益的归属原则 。并且 , 明确 了夫妻关 系存续期 间 的知识
论夫妻共同财产(论文稿)
毕业论文论文题目 夫妻财产制度学生姓名 郝小雯 学号 *********入学时间 2003年3月 专业 法学试点分校(工作站) 重庆电大璧山分校指导教师 吴丰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二oo 五 年 三 月 二 日论文目录1.选题意见 (3)2.任务书 (4)3.提纲 (5)4.论文指导进度 (6)5.论文正文 (7)6.参考资料目录 (18)选题意见毕业设计、毕业作业(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毕业作业(论文)题目夫妻财产制度学生姓名郝小雯入学时间2003年3月试点分校(工作站)重庆电大璧山分校学号 031250024 专业法学本科指导教师吴丰职称《夫妻财产制度》写作提纲一、夫妻财产制度概述(一)夫妻财产制度的定义与类型1、夫妻财产制的基本概念2、夫妻财产制度的主要类型(二)研究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意义二、夫妻财产制度的发展趋势三、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缺陷(一)部分财产性质界定不合理1、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属不合理2、有关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界定不清(二)未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范围(三)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责任承担不明确四、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思考(一)完善法定财产制度1、缩小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并进一步完善个人特有财产制2、进一步保障夫妻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所拥有的所有权以及保护个人特有财产不受非法侵犯(二)完善对夫妻债务的处理1、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归责方式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2、确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明确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达成的清偿协议其效力不及于第三人的原则4、规避债务而进行的财产约定无效论文指导进度妻财产制度论文摘要夫妻财产制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不仅直接关系到夫妻共同生活和整个家庭生活的物质条件,影响婚姻家庭的团结和睦,而且对稳定社会秩序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修正后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构建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三制”并存的夫妻财产法律制度,必将对新形势下的夫妻财产关系、婚姻家庭关系产生深远影响。
对我国夫妻财产制的认识与思考
对我国夫妻财产制的认识与思考概述夫妻财产制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拥有和管理财产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夫妻财产制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对夫妻财产的权益和分配进行规定。
夫妻财产制的实施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维护家庭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夫妻财产制的基本原则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基本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夫妻在财产上享有平等的权益。
无论是夫妻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还是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应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
2.独立原则:夫妻在财产上享有独立的权益。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受对方的处置和支配。
3.共同财产原则:夫妻在财产上享有共同的权益。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公平和合理的分配。
夫妻财产的分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可以分为三类:1.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以及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需要进行公平和合理的分配。
2.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夫妻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以及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受对方的处置和支配。
3.夫妻约定财产:夫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通过协议或约定确定属于个人财产的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在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生效,但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夫妻财产的继承问题在夫妻财产制中,继承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继承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
具体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取得的财产,在一方去世后,根据继承法进行继承。
继承时,夫妻共同财产将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配偶享有优先继承权。
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则根据个人的遗嘱和继承规定进行继承。
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在维护夫妻双方的权益,保护家庭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的边界模糊。
由于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的范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容易导致争议和纠纷。
浅谈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法律事务论文范文分享
浅谈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目录引言 (3)一、设定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意义 (3)二、现阶段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4)(一)法定共同财产范围界定不清 (4)(二)立法原则滞后于社会发展 (5)三、完善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建议 (5)(一)明晰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5)(二)改进夫妻财产制立法技术 (6)结束语 (7)致谢 (8)参考文献 (9)摘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承载着诸多的社会职能,世界上的每个人都与婚姻家庭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婚姻方面的立法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调整的财产关系是一种建立在夫妻身份关系之上的财产关系,是婚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现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在运用于法律实务中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因此,本篇论文就对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进行研究,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财产制;问题与对策引言婚姻法从其基本性质的角度而言是身份法,并不是财产法。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近年来,男女平等思想和个体意识的增强,婚姻法关于身份的内容正在逐渐淡化,有的甚至被彻底废除。
与此同时,婚姻法中有关财产关系的规定,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地位,随着婚姻财产制的多样化和市场经济的繁荣,更好地保护夫妻双方的正当的财产权益和第三人的在市场交易中的安全,成为婚姻法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与婚姻财产有关的立法问题。
本篇论文,就以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为研究对象,首先,通过查阅大量的关于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相关资料以及法律法规,在本篇论文提供理论的基础上对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意义进行分析;其次,对我国当前法定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完善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对策,以完善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
一、设定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意义首先,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制度,它与其他民事法律领域中私法保障私人主体最大限度的行使所有权、使用权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同。
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分析
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分析摘要: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是当今社会非常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特别是在当今离婚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不仅影响着许多家庭的和谐,而且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安定。
《婚姻法》修改后,对夫妻财产进行了新的界定,很多方面已经更加贴合当下的时代,但在有的地方还是不够完善。
比如我国现阶段的“夫妻财产”是以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存在着规定欠缺周延、知识产权收益分配不够明晰等,这些都需要不断进行改进。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制;分析引言在离婚率不断上升的今天,关于新《婚姻法》当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夫妻财产制度”,是对夫妻在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等环节进行规范的一种制度。
但是,《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仍然存在着不足。
特别是当今社会由于离婚率比起过去来说要高很多,如果某一天夫妻关系发生了解除,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上面就存在着很多漏洞了。
本文讨论对其进行完善的措施,以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对夫妻共同财产制进行完善的重要价值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于1950年正式生效,这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法定方式来确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
但是,我国过去实行的夫妻共有财产制度,却是在计划经济时期,根据当时的社会行为模式而形成的。
随着社会的不断转型,也给传统的婚姻制度带来了不少冲击。
比如,自由恋爱代替了包办婚姻,家庭纠纷、离婚诉讼不断增多,全国各地的离婚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也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热点之一。
与此同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纠纷也不断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从这个角度来说,对夫妻共同财产制进行完善是非常必要的。
二、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要素又称作“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它指的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时间内,由配偶双方共同享有的财产。
“夫妻共有”是与“配偶所有”的私人财产相对的,“配偶所有”的财产则是“个人财产”。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
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婚姻家庭关系的多样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章第六节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浅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及其完善。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共同负担家庭生活必需费用,除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外,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应当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夫妻可以达成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方式,但协议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如果夫妻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确有权属关系和财产价值,判决财产如何划分。
原则上,夫妻财产应当平等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夫妻双方家庭贡献、所得、健康状况等因素,适当调整分割比例,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现有问题尽管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 财产界定不清在实践中,一些夫妻没有很好地落实共同财产的范围和组成,导致在离婚时难以确定财产的归属和价值。
例如,夫妻一方单独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资产,如果没有做到充分记录和账目清晰,可能会引发争议。
2. 评估难度大夫妻共同财产的评估比较困难,特别是对于一些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等,很难确定其价值。
而且,对于一些涉及多方面财产的复杂案件,评估的专业性和客观性也受到一定挑战。
3. 协议内容不清在离婚时,夫妻可以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但一些协议内容缺乏明确性和严谨性,很容易引发后续的纠纷。
例如,夫妻协商分割房产时,没有明确地规定如何处理房产的管理和维护费用,可能在以后的生活中带来更多问题。
三、完善建议1.修订婚姻法相关规定,明确共同财产的定义和包含的范围。
同时,规定夫妻应当如何记录、管理共同财产,提高财产划分的透明度和客观性。
2.建立专业化的财产评估机构,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评估提供更专业和公正的服务,避免评估结果的主观和非客观性。
3.建立完善的公证机制,加强对离婚协议的审核和管理,防止协议内容含糊、不严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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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论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XXX X学号XX41XX126XX21学校X X X X X X X指导教师X X X写作时间XXXX年X 月目录摘要 (3)关键词 (3)序言 (4)一、夫妻共同财产基本理论 (4)(一)统一财产制 (4)(二)联合财产制 (5)(三)共同财产制 (5)(四)分别财产制 (5)二、夫妻财产制的历史沿革 (5)(一)古代社会的夫妻财产制 (6)(二)近代社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 (7)(三)现代社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 (7)三、构建和谐社会女性婚姻财产权益保护的建议 (8)结语 (10)参考文献 (11)论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摘要】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的共同财产关系是否平等,可成为衡量夫妻地位是否平等的重要标志。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对其共同财产的处分,直接关系到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家庭的稳定。
夫妻地位互相平等,家庭幸福、美满、和谐,才能营造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大氛围。
那么我们研究与完善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极为重要。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制女性权益保护女性婚姻财产权序言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夫妻关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具体规定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在婚姻家庭立法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
在夫妻关系中,财产关系处理的好坏,不仅影响着夫妻之间的精神生活,而且影响着婚姻家庭的团结和睦,以及影响着第三人利益和交易的安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七大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XX、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及共同期待。
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人们的基本生活单位,承担着物质生产、生活消费、人口生产、养老育幼等多种社会职能。
为此,本人就个人对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完善的意见及建议的浅薄认识,发表一些粗略的见解,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夫妻共同财产基本理论夫妻共同财产制是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表现形式,也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夫妻共同财产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它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从狭义角度理解,它是指在婚姻存续中有关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
某一特定的国家采取何种夫妻财产制,又受着自身的立法传统,风俗习惯以及思想文化因素的影响。
因此,关于夫妻财产制的法律形式和内容存在多种差别。
本人认为,具有良好调整和指引功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其内在的价值判断力通常可以通过立法、司法等环节得以实现,充分地体现出一个文明社会制度下的价值取向。
从近现代以来世界各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立法内容来看,夫妻共同财产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统一财产制统一财产制,是指除特定财产外,将妻的婚前原有财产估定价额,转归丈夫所有,妻则保留有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对估价金额的返还请求权的制度。
它将妻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转变为对夫的一种债权,具有浓厚的夫权主义的色彩,仅为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立法所采用。
如法国1804年拿破仑民法典将其规定为约定财产制的一种。
(二)联合财产制联合财产制,也叫管理共同制,是指除特有财产外,夫妻各享有其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但将双方财产联合在一起由夫管理的财产制度。
当夫妻关系终止时,妻的原有财产才由本人收回或由其继承人继承。
这种制度源于欧洲中世纪日耳曼法,如1896年德国民法典以其为法定财产制。
日本旧民法也规定:“夫管理妻之财产”。
(三)共同财产制共同财产制,是指除特有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制度。
依共有的X围不同,共同财产制有一般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婚前动产、婚后所得共同制和婚后劳动所得共同制四种,其中一般共同制的共有X围最广,既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又包括夫妻婚后所得财产,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共有X围最小的是婚后劳动所得共同制,双方共有的财产仅仅在于婚后经营、劳动所得的财产,非劳动所得的财产则归各自所有;婚后所得共同制与动产及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差异在于:除双方婚后的一切所得归共同所有外,后者的共同X围还包括了夫妻个人婚前的动产,其共有X围要广于前者。
“从夫妻共同财产制进化演变角度看,共同财产制是最具有现代意义的财产制度。
正因如此,许多国家和地区把共同财产制作为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或作为契约财产制之一,但同时也对婚后所得财产共有的X围进行了限定,其目的是为保护夫妻个人财产所有权,满足夫妻个人对财产关系的特殊要求。
”①(四)分别财产制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并各自单独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同时也不排除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或妻以契约形式将其财产的管理权交于夫行使。
②分别财产制起源于英国,目前,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多采用这一制度。
个别大陆法系国家,如日本也以分别财产制为法定夫妻财产制;还有一些国家把分别财产制作为可供选择的约定财产制之一。
二、夫妻财产制的历史沿革(一)古代社会的夫妻财产制在中国古代社会,没有夫妻财产制之说。
首先,从夫妻与家庭的关系看,在XX家族制度下,家的利益高于夫妻的利益,所以一般只有家庭财产而没有独立的夫妻财产。
家庭财产权则集中于家长一人之手,家长不但可以支配家中财产,①蒋月著:《夫妻的财产权利与义务概述》,法律,2001年7月第1版.第100页。
②叶英萍著:《婚姻法学新探》,法律,2004年4月第1版,第205页。
而且在观念上妻子及儿女也是家庭财产的一部分,甚至可以买卖。
其次,从夫妻关系看,古代礼法规定“夫为妻纲”,夫妻关系是尊卑关系、主从关系及妻无独产的法律地位,其人格被夫吸收,无独立的行为能力,也无独立的财产权。
妻的陪嫁妆奁或受赠财物,都得由夫家家长支配。
如果儿子在父母尚在世时有私藏钱财,则被视为“不孝”;如果已婚妇女有私藏钱财,那么则构成“七出”中之“窃盗”,被认为了“反义”而被出之。
①古罗马人以嫁资制及婚娶赠与制度,来体现他们心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理解与设计。
嫁资制是指规定嫁资的提供、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及返还的制度。
嫁资原本是对女子出嫁后丧失继承权的一种补偿,逐渐演变为家庭生活费用的补助和分担。
婚娶赠与制度是为了平衡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是对妻子交付嫁资,而对丈夫却没有继承权的不公平状态的弥补。
嫁资制和婚娶赠与制度,分别从家长和夫家的角度出发对女方财产权利予以保护,古罗马人以他们天才的法律创制,才能体现心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的理念。
在万民法中,该时期妻子保持已有的财产权利和管理以及处分财产的能力。
在离婚时,对于其婚前财产,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即实行分别财产制(该财产制是当今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的雏形)。
妻子在家庭的地位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妻子的财产权利增加了,个人婚前财产得到了保护,很多学者认为万民法是夫妻别体主义的源头。
夫妻别体主义,又称“夫妻异体主义”。
主X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各为独立的主体、人格平等的理论。
该理论源于后期罗马法,倡于近现代。
进入封建社会初阶段,较多数国家没有独立的夫妻共同财产制,由于深受“夫妻一体主义”的影响,妻子的人格仍为丈夫所吸收,财产也随之被吞并。
随后便①宋豫、陈苇主编:《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婚姻家庭比较研究》,XX,2002年6月第1版,第157、158页。
相继出现的统一财产制和联合财产制,虽确立了妻子在婚姻破裂的时候享有一定的财产请求权,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的财产或属于丈夫所有、或由丈夫统一管理,妻子只是处于从属的地位。
在封建社会中期,维护婚姻共同体的存续是夫妻共同财产制的价值核心,个人人格不存在独立的价值地位。
但随着男女身份地位逐渐向平等的理想目标不断过渡,夫权不断被平等价值理念削弱,妇女地位的逐渐提高,夫妻财产制的设置也朝着自由、平等、独立的方向发展,婚姻关系由此才进入了“夫妻别体主义”时期。
(二)近代社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至近代社会,1930年国民党政府民法亲属,效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包括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是采联合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包括共同财产制、统一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三种类型。
至此完成了夫妻财产制向近现代转型。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妇女逐渐从繁重的家务中解放出来,并且参与了社会工作,因而获得与男子相当的社会地位,促使家族本位的社会作用逐渐降低,个人的价值作用不断升高。
分别财产制由于适合了早期资本主义主X的“人人自由、平等、独立”的观念,于是被这一时期的夫妻关系立法思想所接受。
分别财产制完全体现了资本主义早期所有权不可侵犯原则,在该财产制中,夫妻对于各自婚前婚后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并拥有了独立行使占有、管理、收益和处分等权能而不受对方的干涉与支配。
妻子对于婚姻中所产生的生活费用,丈夫与其共同分担,极大地体现了公平理念。
(三)现代社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7、18、19条的规定,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者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无约定或约定无效,则适用法定财产制。
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
①分别财产制虽然在形式上确认了夫妻的平等,但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妇女仍然没有从繁重的家庭家务中解放出来,家庭主妇仍然是大多数妇女的角色。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世界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产业结构也不断调整。
与此相适应,提高妇女地位,实现妇女解放受到更加广泛的关注,推动夫妻关系法的发展也成了一个世界性的课题。
早在中世纪的日耳曼法,就有了共同财产制的存在。
日耳曼法的夫妻共同财产制一直受着管理共同制理念的支配,后随着妇女地位的上升,以夫妻的监护关系为基础的管理共同制,逐渐被夫妻共同财产制所取代,但中世纪日耳曼法上的共同财产制与现在的共同财产制有很大的不同。
在中世纪,夫权仍处于被强化地位,丈夫为婚姻共同体的掌权者,不仅可单独管理处分共同财产,还可管理妻子的特有财产,此种情况直到20世纪末才被逐渐修正过来。
西德在1957年制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时,就认识到了男女生理上存在的差异,只有给予适当的权利义务才能实现真正的男女地位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