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用茶委托加工协议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代用茶委托加工协议书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亳州市振祥花茶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第一、研发,技术,代加工产品:

1.1甲方委托乙方公司代工生产产品。经协定同意使用乙方生产标准()为甲方“”品牌商标“”产品代工生产包装。甲、乙双方依法拥有其自身品牌或商标的所有权、生产许可权、品质保证权,任何涉及品牌、商标、品质的宣传促销活动都要经品牌或商标所有者的确认后方可进行。

1.2前期研发,技术功关,配方调整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将技术配方给予第三方生产,为保证双方利益。

1.3后续补充以订单做为增补合同的依据。与主合同同样受国家法律保护。

1.4甲必须提前7天以传真、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给乙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甲方所提供配方必须以乙方所经营范围内,即药食两用成分。

1.5乙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及时以传真、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1.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甲方不能

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1.7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合同制订的

质量标准及价格执行,委托加工合同中产品规格及成份、质量必须与所提供的相关产品资料一致(配方及成份标注于订单中),否则属于不合格产品。

1.8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有权免费使用乙方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乙方的相关文件保证复核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是正规渠道取得。

1.9乙方保证不将甲方设计使用的标签、包装、商标等自用或用于第

三方产品加工,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个品种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由甲方决定,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10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认为其代购的包材经检测不合格,须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责令供应商予以更换。乙方在三日之内未提出验收不合格的,认定为甲方指定代购物合格,甲方不再负责因此产生的质量责任。

1.11双方根据相互确认的最终样品签订此合同。完成品的产品质量以最终样品的质量为准进行确认。

二、加工费

1、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应该详细的标注订单中,于此协议签订日起,经双方协商并同意,根据情况作出调整。甲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验收标准是以产品品质或已样品为验收标准。

2、乙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需保证质量与品质。

3.关于质量要求:由于以上产品所有原材料,生产均由乙方提供,且都是按照乙方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由乙方负责解决和承担(不包含标签问题)。

三付款条件

下单付款及运输方式:

1、甲方将采购单传真至乙方(采购单双方盖章有效),乙方须及时同甲方确认,甲乙双方盖章明确采购事宜,如甲方需增加或减少采购量或改变采购品种,须在乙方生产前及时以采购单书面传真并同乙方确认。

2、甲方根据订货量向乙预交50%订金,剩余50%尾款在发货前付清

3、乙方在收到订金和一切所需包材后的15天内完成甲方定单,(根据定单大小双方协商交货时间)并将货物发至甲方仓库。

4.交货地点:甲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支付。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委托方的详细配方。

四双方责任

4.1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从事产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所需的必要文件。

4.2乙方须按甲方确认的设计样稿要求对包装产品进行验收入库、生产、使用,保证提供的产品在出厂时符合有关食品质量和包装的法律、法

规规定的要求。关于甲方的所有设计或配置要求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后签订合同并执行。如因甲方的所有设计和配置要求产生的任何纠纷,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4.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的同时提供其最新的基本情况及合法经营文件。

4.4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委托加工产品必须按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规定及时备案,乙方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邮寄给乙方(用于乙方备案使用)。

4.5甲方对当批次的产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当地国家质检局统一检验报告书,相关费用有甲方负责,乙方以发票形式向甲方凭证报销。

4.6甲方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乙方的厂家信息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仿冒乙方之产品,一经发现,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7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及质量,对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相关制作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做出拒收产品或者退货的处理,对已

销售出去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如有收到消费者投诉或食品安全

重大事故,由此带来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它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标签标示问题除外。

五协议终止

5.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5.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双方加

骑缝章

5.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十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六交货及验收:

6.1乙方负责代表甲方对产品所需配套包装材料进行入库前QC质检(礼盒、内盒、礼袋、纸箱等)。

质检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样板为准。合格方进行生产包装,不合格品有权退返相应配套厂,不予入库,配套厂无法配齐当次生产需要包装材料,甲方负责沟通协商进行。

6.2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根据甲方产品的数量、规格安排生产并在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

6.3交货地点为甲方提供物流车队所在地,以物流单签收确认收货。

6.4乙方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按照订单对商品的质量、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如发现外箱破损必须开箱检查;如若外箱完好,则采用抽捡方式),验收合格应在送货单签收回联上签收确认并交运输单位送还乙方。

6.5在实际销售过程中,甲方如有发现未抽检到的货物中,有损坏现象,甲方有义务尽力销售,销售不出去时,可以与乙方协商免费重新包装。(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换货,直接从尾款扣除)

6.6从乙方到甲方指定到岸地点,费用甲方自行负责。

七协议期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