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
2024年全国十大政法大学排名
![2024年全国十大政法大学排名](https://img.taocdn.com/s3/m/f1db74eb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37.png)
2024年全国十大政法大学排名2024年全国政法大学排名名单类型排名学校名称办学层次1中国政法大学世界高水平大学2华东政法大学中国高水平大学3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一流大学4西北政法大学中国高水平大学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世界高水平大学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高水平大学7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一流大学8甘肃政法大学中国高水平大学9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区域一流大学10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高水平大学11四川警察学院区域一流大学1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高水平大学13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高水平大学14江苏警官学院区域一流大学15上海政法学院区域高水平大学16云南警官学院区域一流大学17广东警官学院区域一流大学18湖南警察学院区域一流大学19吉林警察学院区域一流大学20山东政法学院区域一流大学2024年全国实力强的政法大学推荐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位于重庆市,作为曾经政法界的龙头老大,虽然如今的名气大不如前,但在西南地区确实实力最强,认可度最高的政法大学了。
学校的法学类专业是最有优势、实力最强的学科,在重庆市的认可度甚至和双一流大学比肩,师资雄厚,校友力量强大,在行业中口碑也很好。
在全国政法大学中排名第三。
甘肃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位于甘肃兰州市,由中国政法大学对口支援。
有安宁西路、安宁万新路以及兰州新区这三个校区。
面积不算很大,但教育资源和师资都是很靠谱的。
学校的专业性挺强的,而且生源质量也比较不错,虽然地理位置偏了一些,但是在西北地区的影响力还是挺大的。
在全国政法大学中排名第八。
二本里哪几个政法大学比较好1.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的高等政法院校。
学校前身为1939年11月复建的陕北公学、1941年成立的延安大学和1949年成立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
曾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直属的中国大陆地区重点法律院校。
2.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建校于1984年,2004年9月,原上海大学法学院和原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成立上海政法学院,20XX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
2021法学考研十大院校排名情况
![2021法学考研十大院校排名情况](https://img.taocdn.com/s3/m/ca3d4e91168884868662d608.png)
5、 武汉大学
学院简介:经过三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武汉大学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于2021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各二级学科和研究方向都有自己稳定合理的学术梯队。法学院图书馆1999年12月被联合国出版部指定为“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
2021法学考研十大院校排名情况
2021法学考研十大院校排名情况
2021法学考研十大院校排名情况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 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是法学教育中位于法学学士和法学博士之间的一个层次,学习侧重坚实的理论研究,旨在为国家培养全方位的学术型人才。 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凯程法学教研部难度鉴定:专业排名靠前,专业热门意味着竞争的激烈,势必会增加考研的难度。另外跨专业也会增加考研的难度,尤其是文科跨理科报考研究生,对于只有一年复习的考研来说,难度还是很大的。
7、 吉林大学
学院简介: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奋斗,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法学院坚持教学和科研并重,以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为教学服务,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科研条件,营造学术氛围,加强梯队建设,形成了一支学术功底深厚、创新精神显著、科研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10b7e9b9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aa.png)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是国家为了培养更多的法治人才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这个计划的目的是选拔出一批具有较高法律素养、良好道德品质、较强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为我国的法治建设输送新鲜血液。
那么,这个计划到底是怎么进行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要参加卓越计划,你得是一名高中生。
这是因为卓越计划主要针对的是高中阶段的学生,让他们在学习法律知识的也能够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
如果你已经是一名大学生或者研究生,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加入卓越计划,比如参加培训班、报考研究生等。
接下来,你需要通过一个严格的选拔过程。
这个过程主要包括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你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内容。
而面试则主要考察你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
只有通过了这两个环节的选拔,你才能成为一名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的学员。
成为学员之后,你将接受一系列的培训和实践。
这些培训内容包括法律实务操作、案例分析、模拟法庭辩论等,旨在让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你还将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如走访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了解真实的法律工作环境,增强自己的职业认同感。
在培训和实践的过程中,你还可以结识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同学。
大家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学校还会定期组织一些学术讲座、座谈会等活动,邀请业内专家为你解惑答疑,拓宽你的视野。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和实践,你将完成学业。
在此期间,你将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法律素养和道德品质。
毕业后,你将有机会进入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工作,为我国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计划。
它旨在为我国培养一批优秀的法治人才,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发展。
如果你对法律感兴趣,愿意为法治事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那么不妨加入卓越计划,一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吧!。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76a4eabf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db.png)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一个致力于培养优秀法律人才的教育计划,它包括了学术教育、职业培训和实践经验三个方面,旨在为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提供支持和机会。
本文将从计划的背景、目标、实施方式以及评价标准几个方面全面介绍该计划,并探讨其对法律人才培养的意义和影响。
一、计划背景随着中国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快速发展,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然而,当前法律人才的质量和数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尤其是在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
因此,为了提高我国法律人才的质量和数量,满足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应运而生。
二、计划目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其具备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职业的能力和素养。
2.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法律人才,使其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更具竞争力。
3. 引导法学研究方向向国际化、前沿性和实践性方向转变,提高法学研究的水平和贡献度。
三、计划实施方式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教育。
该计划将为法律专业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多元化、综合性和实践性的教育,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学术研究生活、出国交流等。
教育的方式和手段将更加创新和多元化,例如利用网络教育、线上学习、MOOC等方式,提高教育效益。
2. 职业培训。
该计划将为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职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包括法律实务、职业素养等多个方面,助力他们全面提高职业素质和能力。
3. 实践经验。
该计划将为学生和职业人员提供实践经验,包括实习、实地考察等,使他们真正地了解和感受法律工作的实践性和复杂性,提高法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评价标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
该计划将重视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将包括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质量和学生评价等方面。
全国法学专业10强院校
![全国法学专业10强院校](https://img.taocdn.com/s3/m/e721999fa5e9856a561260d2.png)
全国法学专业10强院校NO 1 北京大学2019年2月20日,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正式签署法学本科双学位项目合作协议,联合开设五年制本科双学位项目,培养通晓内地与香港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北大法学院学科齐全、名师云集,开展的法学教育涵盖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在职法硕、法学博士等多个层面。
北大法学院现有学科中的刑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和宪法行政法学是全国重点学科。
NO 2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创立的第一所正规、新型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法律家的摇篮”,是中国著名的“五院四系”之一。
作为重点学科,法学在该校得到足够重视,施行小班教学,聘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教授,敢于在硬件和软件上下功夫。
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学校重视度上,法学这一专业较其他学科都相对重要些。
这可能也是人大法学排名在前原因所在。
NO 3 清华大学清华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本科教育,按通才培养理念,只设法学专业。
研究生教育,设有法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除军事法学外的所有专业,并设有法律硕士项目和面向外国留学生的“中国法”硕士项目。
NO 4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以法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法学专业是学校的主要专业,该专业招生人数占招生总数的60%左右。
考生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录取后将随机分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职业人才。
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具有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能够系统地掌握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较强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法学界“九大名门”
![法学界“九大名门”](https://img.taocdn.com/s3/m/e7754c39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a5.png)
法学界“九大名门”法律行业很看重“出身”,这里的出身指的是法学领域人人皆知的“五院四系”,从这里毕业的学生们被戏称为出身“名门”,在人才市场上颇受欢迎。
“五院四系”指五所政法类院校和四所大学的法律系,占据着法学界的半壁江山。
这是国务院和教育部共同提出的概念,旨在将优秀的法学资源集中起来,树立榜样,带动各个高校的法学专业蓬勃发展。
除了我们已经重点介绍的“五院”之一的中国政法大学和“四系”之一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五院”还包括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四系”还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和吉林大学法学院。
下面,就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华东政法大学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由上海市管理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__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6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被评为A,政治学被评为B,马克思主义理论被评为C+。
法律史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11工程”“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3个,作为创始成员之一成立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牵头发起中国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并当选理事长单位。
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2个学科进入A类学科(A+、A、A-),分别是应用经济学、法学。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分别是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民商法学;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个,包括政治经济学、经济史、国民经济学等。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4号](https://img.taocdn.com/s3/m/9ce49d1a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af.png)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4号)各本科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卓越法学教育计划的若干意见》(沪教委高〔2012〕46号)的精神,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48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
经专家评审,按照择优原则,我委研究确定批准华东政法大学等15个培养基地,其中6个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9个为“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现将培养基地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为4年,即2012年10月到2016年9月。
我委将于2014年开展中期评审,并于2016年开展验收工作。
二、请各培养基地按照申报的实施方案,依托学校学科专业特色,探索和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更多应用型、复合型的卓越法律人才。
附件:“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10月11日附件:“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名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序号学校负责人1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2复旦大学孙南申3上海财经大学郑少华4上海政法学院关保英5同济大学单晓光6华东理工大学于杨曜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序号学校负责人1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2上海交通大学季卫东3复旦大学季立刚4上海财经大学郑少华5上海海事大学蒋正雄6同济大学高旭军7上海政法学院闫立8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陈晶莹9上海外国语大学张海斌——结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https://img.taocdn.com/s3/m/2702ba15376baf1ffc4fadf9.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高厅函[2011]17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1.03.22【实施日期】2011.03.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17号)有关部门(单位)办公厅(室),有关高等学校: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我部将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我部决定成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在法学教育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制定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和建议,论证评议有关重要政策和重要改革事项。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工作组由从事法学教育教学的一线专家学者和高校教学管理部门、法学院系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方案;开展调查研究,研究起草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文件,并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请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成员所在部门(单位)和学校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名单教育部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附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成员名单一、专家咨询组。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2de13d11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18.png)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针对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而设计的一项计划。
本计划旨在通过系统的培养方案和综合教育措施,培养具备深厚法律素养、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卓越法律人才。
首先,本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我们将从法律理论知识、法治观念、法律方法和案例分析等方面入手,帮助学生全面掌握法律知识并培养其法律思维能力。
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如理论授课、案例研讨、模拟法庭等,使学生能够理解和运用法律,做出合理的法律判断和决策。
其次,本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我们将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勇于探索,在学术研究和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为此,我们将组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司法实习和社会实践,提供平台和机会,让学生能够深入了解实际问题,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研究和创新。
最后,本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
我们将推动与国外知名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法律教育理念和教学资源。
通过国际交流、合作研究、海外实习等方式,让学生接触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培养他们的国际交往和合作能力,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此外,本计划还将组织各类法学竞赛、学术研讨会和名师讲座等活动,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机会,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同时,将建立健全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不断优化培养计划,确保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
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综上所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通过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为他们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和平台,以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
这一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我国法律教育的水平,促进社会法治建设的进步。
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5adfb12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03.png)
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1.23•【文号】教高厅函[2012]47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精神,按照申报2012年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要求,经中央部委属高校直接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并经网上公示,决定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58所高校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等22所高校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内蒙古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新疆大学等12所高校为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见附件)。
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建设,建设期为5年。
二、基地所在高校应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在申报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形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应贯彻《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制定建设目标、改革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确保基地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以一流法学理论和公法学科服务法治中国建设
![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以一流法学理论和公法学科服务法治中国建设](https://img.taocdn.com/s3/m/1da1df7a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ef.png)
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以一流法学理论和公法学科服务法治中国建设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来源:《北京教育·高教版》2022年第05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历史最悠久的法学院系,不仅积淀了深厚的学院文化,更承担了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作为理论法学和公法学的学术重镇,法学院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这一重大战略决策为契机,引领新时代法学教育在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路上勇立潮头、走在前列。
立德树人—创新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法学院自2011年起,承担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这一国家教育體制改革试点项目,以培养高级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每年招收200名六年制法学实验班学生,开启集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于一体的融贯式培养新模式。
坚持立德树人、铸魂育人。
入学后即为实验班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大四时配备专业导师,以“双导师”制辅导贯穿培养全阶段,严格落实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标准。
突出实务技能培养。
开设多门案例研习课程、法律诊所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打通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壁垒。
学生第四学年有充足的时间到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培养,并分配专业实习导师,充分发挥与实务部门互联互通的资源价值,进一步将法治社会实践的最新经验引入课堂。
创新协同培养模式。
对标国家“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新要求,法学实验班进一步强调“全方位、高素质、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方略,通过创新理论实践、院内院外和国内国际的协同培养模式,推动培养方案持续完善和革新,努力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突出实务能力、开阔国际视野和优良职业伦理的德才兼备的卓越法治人才。
法学实验班学生本科阶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通常超过80%,研究生通过率超过95%。
截至2021年,法学实验班已为社会各界输送优秀毕业生1,000余人,绝大部分都已成为国家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及律所、经济实体、教学科研机构中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西部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探索--以广西大学法学教育为例
![西部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探索--以广西大学法学教育为例](https://img.taocdn.com/s3/m/4254b176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33.png)
西部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探索--以广西大学法学教育为例房沫【摘要】Inordertoimplementtheprojectofcultivatingexcellentlegaltalentsandachieve thegoalofcultivatingapplication-orientedandinter-disciplinarylegalprofessionaltalents,universitiesinwesternChinashouldsticko ntheideaoflegalprofes-sionalstrainingandthecharacteristicofthewesternuniversities,contributesyste msofcategorizationmanagementofteachers, reasonablecurriculumsystem,practicalteachingplatform,andreformtheteachi ngmethodandexaminationmethod.% 西部高校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应当贯彻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理念,坚持西部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的特色,并通过建立合理的教师分类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课程体系、建设法学教学实践平台以及全面推进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的改革等方式,达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最终目标。
【期刊名称】《高教论坛》【年(卷),期】2013(000)004【总页数】3页(P63-65)【关键词】西部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作者】房沫【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22011年,教育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针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实践问题提出了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要求,即将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国际型法律人才以及西部基层法律人才三种法律人才分类培养,以实现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法律人才实践能力,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所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的最终目标。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96d8f668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16.png)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近年来,法律行业的竞争变得愈发激烈。
为了培养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提高整个行业的素质和标准,许多高校和培训机构纷纷推出了各类法律教育培养计划。
其中,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对法律行业的影响。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备卓越法律专业知识和扎实法律技能的人才。
这类教育计划常常由高校、法学院或培训机构主办,通常涵盖了大量的法律知识、法庭实践、法律技能等方面的培养。
通过这些培训,学员可以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提高法律实务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
首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注重学员的专业知识培养。
在法律行业中,专业知识是法律人才的基础,也是法律人才区别于其他行业从业者的重要标志。
这类教育计划通常包括法学基础课程、法律实务技能课程和案例分析等课程。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深入的实践,学员可以全面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日后的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注重学员的法律实践能力培养。
法律行业要求从业者不仅掌握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实践操作的能力。
因此,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通常设置了各类模拟法庭、法律实践案例分析等培训环节。
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学员可以进一步熟悉法庭程序,掌握法律实际操作技能,提升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此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注重学员的法律分析能力培养。
法律行业注重的不仅仅是法律的操作能力,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因此,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通常安排了辩论赛、合法研究等环节,以培养学员的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通过这些活动,学员可以逐渐提高自己的思辨能力,增强问题解决的能力。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对法律行业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这类教育计划的推出提高了整个法律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标准。
通过培养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行业内的从业者的专业素质会得到显著提高,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笔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方案、模式、课程及教学改革
![笔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方案、模式、课程及教学改革](https://img.taocdn.com/s3/m/c9c4016101f69e31433294d1.png)
笔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方案、模式、课程及教学改革作者:屈茂辉陈锦红来源:《大学教育科学》2015年第02期编者按:2011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旨在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这既为高校法学教育指明了方向,也对法学人才培养提出了要求。
2012年,湖南大学法学院成功获批国家级卓越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下面这组文章是该基地老师不断探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的阶段性成果,对于全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将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5)02-0049-182011年底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决定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8月教育部公布了“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拟入选高校名单”①。
之后各入选高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陆续推出各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
尽管《若干意见》对这三类培养基地有一定标准和要求,但关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具体定位和评价标准仍然是抽象的,其中有许多问题值得法学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法学院系的主要领导进一步研究,特别是培养方案的制定更是需要关注。
本文对通过网络和其他渠道获得的31所应用型复合型培养基地2012-2014 两个学年度实施的法学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实证分析,探究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诸项重要议题②。
一、样本高校的基本构成本研究样本选自教育部2012年8月公布的“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拟入选高校名单”中的58个应用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原计划采用全样本分析方法,但有27个高校的培养方案由于多种原因未能获得。
因而,选取的31个样本既非全样本也非抽样获取,通过网络手段和其他渠道获得。
其中,985工程高校(也是211工程高校)15所,211工程高校8所,一般本科院校8所。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def7e7d1cd22bcd126fff705cc17552707225e2a.png)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嘿,伙计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特别牛逼的计划——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这个计划可是关系到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未来哦,你说厉害不厉害?咱们得明确这个计划的目标。
它的目的是为了选拔出那些具备卓越法治素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的优秀人才,为我国法治建设输送新鲜血液。
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咱们可是要为国家的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呢!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入选这个计划呢?简单来说,就是要德才兼备。
德就是道德品质,才就是专业能力。
咱们国家可是讲究“德才兼备”的嘛,所以这个计划也是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来选拔的。
接下来,咱们来看看这个计划的具体内容。
选拔过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不会有什么暗箱操作。
选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笔试,主要测试候选人的理论知识;第二阶段是面试,主要测试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考试的时候,会有专门的考官进行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考试只是选拔的一个环节,真正的关键还在于后续的培训。
入选计划的学员将接受严格的法制教育和实践锻炼,全面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
而且,这些培训课程都是由国内顶尖的法律专家和学者亲自授课,保证了教学质量。
除了培训之外,入选计划的学员还有机会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
这样既能锻炼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又能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体验法治工作。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是一个非常严谨、正规的选拔过程。
它旨在选拔出那些具备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所以,如果你对法治事业充满热情,又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那可得抓住这个机会哦!成为一名优秀的法治人才,光靠这个计划是不够的。
咱们还需要不断地学习、实践,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俗话说得好:“学无止境”,咱们可不能因为入选了这个计划就骄傲自满哦!我想说的是,咱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无论你是哪个行业、哪个领域的人,只要你具备德才兼备的条件,都可以为法治事业添砖加瓦。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https://img.taocdn.com/s3/m/beefcf315f0e7cd185253621.png)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属于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切实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迫切需要。
民族高等院校在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专门法律人才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共有法学院系634所,其中民族高等院校共有15所。
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于20XX年11月公布了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建设周期为5年,全国民族高等院校中有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等4家获得批准作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笔者认为,基于民族高等院校办学宗旨和生源及其就业方向的特点,为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法律人才,应当积极因应国家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契机,改革现有的法学本科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服务。
1民族高等院校办学宗旨及本科人才培养特点近年来,我国民族高等院校大多已发展成为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国家政策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或按国家政策加分录取相结合的政策,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学生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0%以上,如贵州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学生和来自民族地区、西部地区的学生占80%以上。
在办学宗旨上,民族高等院校以两个面向、两个服务为宗旨,如西北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以及大连民族学院等民族院校均秉承面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宗旨。
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上,概言之,大多以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总体目标构建培养框架,培养高素质少数民族人才,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
从毕业生就业情况来看,民族高等院校学生一般来自少数民族或民族地区,大多数学生毕业后选择回到民族地区工作,这是其他普通高等院校无法比拟的。
总体来看,民族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是较好的,因为民族院校的毕业生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也可以说是民族地区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后备力量。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6a6c0d2c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65.png)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2.23•【文号】教高[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近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
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
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决定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京大获“中国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共建单位
![京大获“中国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共建单位](https://img.taocdn.com/s3/m/7ae85b87d0d233d4b14e698e.png)
京大获“中国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共建单位
严寒的冬渐行渐远,温暖的春缓缓走来。
2015年3月12日下午,北京艳阳高照、微风拂面,在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许身健副院长、师资科研办管晓立主任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举行授牌仪式。
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领导,上海分所主任律师张玲,律师代表陈海洲出席仪式。
此后,我所主任张玲律师和陈海洲律师将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在法律教学、科研及实践等方面为法律人才培养做出相应贡献。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8364638e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da.png)
解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摘要: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依据是从法律人才的质量反观法学教育的质量的认识结果。
这项计划是为弥补不足而为的补救。
从法律人才队伍现状发现的法学教育的不足主要有三,即:①教育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不足;②教育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不足;③教育培养西部基层需要的法律人才不足。
教育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不足、教育培养西部基层需要的法律人才不足和教育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不足,可以归结为“供求关系”上的不足,而影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不足是我国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的不足,是我国法学教学质量上的欠缺。
弥补实践教学的不足是所有法学教学单位共同面临的任务。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教育;法律实践能力中图分类号:C96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52-0064-03收稿日期:2016-08-21基金项目:本文是“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项目编号2012140)、“中国海洋大学重点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法学专业综合改革”的研究成果作者简介:徐祥民(1958-),男,又名徐进,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泰山学者,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海洋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法政学院名誉院长。
2012年5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以下简称《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此举引起了我国政府、社会和法学教学单位对法律人才培养的新的关注。
由中国海洋大学承办在青岛召开的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2年年会选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这一主题,此后召开的若干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主题的研讨会,就是对《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积极回应。
那么,《卓越法律人才计划》为什么能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它是用什么或利用了什么才对国家、社会和法学教育界产生了持续的影响的呢?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有助于明确《卓越法律人才计划》提出的任务,有助于弄清楚法学教育或法学教育改革前进的方向。
中南大学等4所高校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中南大学等4所高校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https://img.taocdn.com/s3/m/108ee9f3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9b.png)
中南大学等4所高校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
地
李旭林
【期刊名称】《湖南教育:下旬(C)》
【年(卷),期】2012(0)8
【摘要】近日,我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4所高校人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三类,其中,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全国共评选60个,我省推荐申报的4所高校入选,入选数量列全国各省(市)第三位。
【总页数】1页(P11-11)
【关键词】培养基地;人才教育;法律职业;中南大学;高校;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
【作者】李旭林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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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带一路”倡议下财经法治人才培养初探——基于首批入选全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九所财经院校实践的考察 [J], 戴激涛;
2.“一带一路”倡议下财经法治人才培养初探——基于首批入选全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九所财经院校实践的考察 [J], 戴激涛
3.开展法学专业改革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中国政法大学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做法 [J], 黄进;
4.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 [J], ;
5.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江西理工大学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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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
一、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南开大学
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吉林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
安徽大学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暨南大学广东商学院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
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三、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中国政法大学内蒙古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青海民族大学新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