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程序中意见陈述书

合集下载

无效宣告请求书与意见陈述书代理实务

无效宣告请求书与意见陈述书代理实务
– 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是指两件以上专利中存在保 护范围相同的权利要求。
– 对于外观设计,是指两件以上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 实质相同。
14
二、正确选择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的理解与选择 • 新颖性和创造性(A22.2和A22.3)。
– 区别程度不同: 新颖性—是否相同的比较 创造性—差异大小的区别
一件无效请求只允许一个请求人,多个请求人共同 提出的,不予受理。
以外观设计专利与他人在先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由请 求无效的,请求人应当是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3
一、无效宣告请求的提出
2、无效宣告请求客体 – 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 • 注意: – 可以针对权利要求书中的部分权利要求提出 无效宣告请求 – 对于已经被生效决定部分无效的专利权,只 能针对被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提出无效宣告 请求 – 对因未缴费等原因被终止或专利权人自声明 之日起放弃的专利权也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 求 – 一事不再理
22
三、有针对性地进行论述
3、应当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问题
– 如果认为专利存在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问题,一般应首 先提出此无效理由。
– 以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第33条以及实施细则 第20条第2款等理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应具体指明 案件不符合上述条款的具体事实,只笼统提出哪一项权利 要求不符合上述条款是不够的。
– 比较对象不同: 新颖性—现有技术+抵触申请 创造性—现有技术
– 比较方式不同: 新颖性—单独对比 创造性—可以组合对比
15
二、正确选择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的理解与选择
• 实用性和公开不充分(A22.4和A26.3)。 – 实用性强调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即具有在产业上被 制造或使用的可能性,是一种理论上的可实施性。具有实 用性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并应具有再现性。不具备实用性是 由技术方案本身固有的缺陷引起的,与说明书的公开程度 无关。 – 实用性的审查以整个申请所公开的整体技术内容为依据, 不仅仅局限于权利要求书 – 实用性与发明创造的历程或是否已实施无关 – 充分公开中的“能否实现”取决于说明书的公开程度,即 不能实现是由于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所需要的技术内容导 致的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实现。

无效宣告请求书与意见陈述书代理实务全天版案例一知识分享

无效宣告请求书与意见陈述书代理实务全天版案例一知识分享
14
授权专利
权利要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耐火纤维复合防火隔热卷帘,其 特征在于包括耐火纤维布、耐火纤维毯、耐高温不锈钢 丝、贴铝箔的耐火纤维布、连接螺钉和薄钢带,其中, 耐高温不锈钢丝在耐火纤维毯的中间,耐火纤维毯的二 边分别是耐火纤维布和贴铝箔的耐火纤维布,通过连接 螺钉将薄钢带、耐火纤维布、耐火纤维毯、耐高温不锈 钢丝和贴铝箔的耐火纤维布连接在一起。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全耐火纤维复合防火隔热卷帘, 其特征在于可以二层或多层卷帘合在一起,内侧是贴铝 箔的耐火纤维布。
23
无效宣告请求书
证据8(2):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出具的第J99546号检验报告复印件,签发日 期为1999年11月22日。
请求人于口头审理时提交了加盖有长沙峰达消防设备 安装事业有限公司签章的复印件。
24
无效宣告请求书
证据9:宜兴市天马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出具的有关材料 的复印件,其中:
30
无效宣告请求书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证据1、7组合 请求人:在证据1公开的防火帘的基础上,为降低背火面
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6、本专利权利要求1-3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28
无效宣告请求书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
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点和显著 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证据1为最接近对比文件。证据1和证据2结合、证据 1和证据7结合、证据1和证据8结合,证据1和证据9 结合,证据3、5、6用来证明公知技术。
5
授权专利
说明书-背景技术 为了克服钢质防火卷帘的缺点,近年来有多项对半金属 和金属防火卷帘申请了专利。这些专利与传统的钢质防 火卷帘相比,虽然在防火、隔热等性能方面有不同程度 的改善,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钢质防火卷帘的致命缺 点,都无法达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标准, 而且必须在卷帘两侧分别设立独立的封闭式自动喷水系 统加以保护方可投入使用。 然而上述专利都没有提到背火面温升情况。事实上,其 所有结构和材质均无法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防火帘耐火 极限。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 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 四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 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的权利。
8
一、无效宣告请求的提出
28
一、无效宣告请求的提出
9、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规定的法律后果
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的情形 (1)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不 符合规定格式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请求 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在指定 的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的, 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指南4-18-文 件形式)
29
一、无效宣告请求的提出 9、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规定的法律后果
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的情形 (2)无效宣告请求人未在细则第九十七条规定的 期限(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 纳或者缴足无效宣告请求费的,该无效宣告请求 视为未提出。(指南4-18-费用)
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
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 据——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17
一、无效宣告请求的提出 4、无效宣告理由
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 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专 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第21条第2款
10
一、无效宣告请求的提出
1、法律依据
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A45)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 决定。(A46.1)
宣告专利无效的,由国务院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A46.1)

意见陈述书

意见陈述书

---------------------------------------------------------------范文最新推荐------------------------------------------------------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于××××年×月×日就××号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3、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3,……由于该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包含在原权利。

要求×和×中,所以该修改符合《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权利要求修改的规定。

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段、第××段。

4、修改了原独立权利要求2,将其序号调整为×,增加了区别技术特征。

以使其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中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规定,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段、第××段。

5、删除了原权利要求4。

申请人同意审查员关于该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的审查意见,并删除原权利要求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1 / 5二、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的新颖性(答复新颖性的模块)如果还有独立权利要求则需要再论述三、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的创造性(答复创造性的模块)第3步: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的区别特征在于××××。

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由于存在上述区别特征解决了如下实际技术问题:××××。

意见陈述书附页

意见陈述书附页

尊敬的审查员:申请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仔细研读了第一次审查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权利要求书做了相应的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关于权利要求的修改将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增加到权利要求1中,因此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同对比文件1的区别至少在于:(1)权利要求1的原材料还包括硅 1%、磷0.003%、硫0.001%、钼 0.02%;(2)权利要求1中将原材料升温至 1400℃以上,加入加氮化铬铁3公斤/吨、碳化硅75公斤/吨,熔融;以及钒氮合金20-30 公斤/吨后再升温至 1600℃;(3)权利要求1中在轧制前,对钢坯进行预热并对坯料保温15-20分钟,待坯料热透后,将其轧制成5.5mm 的盘圆;(4)权利要求1中限定了拉丝至最后一道时改变退火降温方式,由水冷改为干冷;第一,对比文件1任何位置都没有公开其不锈钢的制作过程中要加入硅和钼,即对比文件1完全没有给出加入上述元素的技术启示。

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指出“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硅能够提高钢材的硬度,钼能够提高钢材的韧性,因此,可以根据性能需要添加一定量的硅、钼元素”,对此申请人不能认同。

首先审查员的上述结论没有任何依据,如果审查员坚持此观点,请审查员举证;再者,即使审查员能够证明硅能够提高钢材的硬度,钼能够提高钢材的韧性,但是合金中的各个元素在炼制过程中是相互作用的,而本发明中温度超过1600℃,能够使合金中各种原料处于熔融状态,各种元素不可能保持原来的状态和性质,因此仅评元素自身的性质,而直接推测其在合金中的作用是没有道理的。

并且对比文件1中已经制造出一种性能优良的不锈钢,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任何动机在改变其原料组成,而加入硅和钼。

第二,本发明的关键在于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添加氮元素的方法,如本发明说明书所述因为氮是一种气体,如何使得不锈钢在冶炼过程中尽可能多的吸收,需要寻找一种有效方法来添加氮,而本发明中除了在原材料中添加氮元素之外,在原材料升温至 1400℃以上,加入加氮化铬铁3公斤/吨、碳化硅75公斤/吨,熔融;以及钒氮合金20-30 公斤/吨后再升温至1600℃,通过这种方法,进一步增加了合金中氮元素的含量,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公开该技术特征。

意见陈述书撰写

意见陈述书撰写

意见陈述书的主要内容及撰写格式下面重点介绍一下意见陈述书正文部分的主要内容:( i ) 起始格式句意见陈述书一般可用下述语句作为起始格式句:“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审查员于××××年×月×日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作的答复,并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和修改后的说明书替换页第×至第×页。

”若还有其他附件,如审查员要求提供的现有技术资料等,也可在这一段中列出。

( ii ) 简要说明按照通知书要求所进行的修改在起始格式句后,首先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同意接受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哪几条意见,从而在申请文件哪些地方作了修改,以此说明所作修改是针对通知书中所指出的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进行的,是按照通知书的要求作出的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然后指出这些修改(尤其是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出处,从而说明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必要时,还应当论述所作的修改如何消除原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以及本专利申请能取得专利权的理由。

对于次要的修改,如不涉及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修改,如说明书相应权利要求书所作的适应性修改也可放在意见陈述书的最后加以说明。

( iii ) 重点分析和论述与审查意见不一致之处。

如果不同意或者只是部分接受通知书中的意见,则应当逐条充分论述理由。

前面已在几种主要实质性缺陷的处理中说明了如何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在意见陈述书中进行争辩。

此处仅就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问题为例作出说明。

通常可分三个层次来论述新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或原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① 相应于新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或原独立权利要求),简单说明其相对于通知书中所指出的最接近对比文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解决该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②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进行分析,逐篇指出上述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区别,从而说明该技术方案相对于其中的每一篇对比文件具有新颖性。

商标复审陈述书范文怎样写商标复审陈述书

商标复审陈述书范文怎样写商标复审陈述书

商标复审陈述书范文怎样写商标复审陈述书就我认为,你的“唐饮”商标与“唐”商标还是区别蛮大的,构成近似的程度也不大,但我认为这种专业性较强的文件,我建议你还是找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做,自己不太懂陈述、文字表达、两商标之间的差异以及寻找证据,专业的代理公司他们熟知商标法,有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交给他们做把握性会大些的。

如果自己做,没能做好驳回复审文件,有可能你会白白浪费了这次给你做复审的机会,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决无效,造成你的商标无效。

驳回复审需要把你的理由陈述充分,凡是靠边的都写上,不一定因为那一条就通过了,我这边可以做驳回复审专利复审委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

1、复审申请法定时间期限只有15天,尽快的准备复审材料2、复审部门为商标评审委员会,而不是审查时期的商标审查部门3、复审是一次为自己争取权利的行政救济措施,而不是驳回就死路一条4、复审是当事人自愿行为,可以主张复审,也可以放弃复审;主张复审,可能会获得初审公告;放弃复审,永远没有获得初审公告的机会5、复审须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其他文书,目前不支持口述,电子文档,录音资料等形式6、复审的主体资格必须限于申请注册人7、复审必须有具体的复审请求和事实依据8、复审必须依法缴纳复审费用9、申请注册人无力提出复审的,可以委托代里商标注册申请等待驳回复审就是你的商标被驳回了,可能是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商标驳回分为: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格编码汇编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格编码汇编
实审请求
95
31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
21231
96
32
视为撤回通知书
21232
实审费
97
33
不予保密通知书
21233
98
34
不予保密决定书
21234
99
35
专利申请保密审查报批书
21235
100
36
专利申请移交国防专利局通知书
21236
101
37
保密处理通知书
21237
102
38
发明专利授权公告通知书
20
20
更正错误请求书
10017
21
*21
复审请求书
10401
22
*22
复审无效程序中的意见陈述书
10402
23
23
复审无效程序中恢复权利请求书
10403
24
*24
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
10601
25
25
放弃专利权声明
10501
26
26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10801
27
27
中止程序请求书
10802
28
28
公布时变更收费
66
2
手续合格通知书
21202
公布时变更不收费
67
3
手续合格通知书
21203
公布变更公告
68
4
手续合格通知书
21204
不予公告
69
5
手续合格通知书
21205
公告
70
6
计算机著录项目变更修改校对单
21206

无效宣告请求书与意见陈述书的撰写概要

无效宣告请求书与意见陈述书的撰写概要

无效程序的证据认定
域外证据及港、澳、台地区证据的提交 – 域外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并经使领馆认证,或者 履行中国与该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 的证明手续。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不办理相关的证明手续: – 该证据是能够从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的国内公 共渠道获得的。 – 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该证据真实性的-生效判决 – 对方当事人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的 。
无效宣告请求证据采信
证据的采信 • 1)关联性——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 • 2)合法性—取证形式、程序合法。 • 3) 真实性——保证发现客观真实的需要。 形式真实、内容真实 考核真实性一般可以从证据的来源和证据的内容两个方 面进行。
无效宣告请求证据采信
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内在逻辑
• 基本含义 • 审查步骤:首先审查关联性,然后审查 合法性,最后审查真实性 • 判断方式
举证期限(请求人)
一般规定:请求人在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 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理由,否则, 合议组不予考虑。 特殊规定:请求人在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补充证据 的,合议组一般不予考虑。例外情形: 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提交的反证, 请求人在合议组指定的期限补充证据,并结合证据具体说 明相关无效理由的; 在口审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等所属技术领域公知常识 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等证据,并在 该期限内结合证据具体说明无效理由的; 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 证据的举证期限的规定。
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与理由
无效理由的增加
一般原则: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无效理由的,应 当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否则,专利复 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具体规则: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增加无效理由的, 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例外: 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复审委指定期 限内增加无效理由,并且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理由具体说 明的; 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理由进行变更的。

意见陈述书(第二次审查意见)[2]

意见陈述书(第二次审查意见)[2]

意见陈述书请依据“留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①申请号或专利号202310044790.2专专利制造制造名称一种包裹体及用途或申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兰广湘请利② 陈述事项:针对国家学问产权局于2023 年4 月13 日发出的其次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发文序号2023040900056480 〕陈述意见。

③ 陈述的意见:敬重的审查员:您好!通过认真阅读您发来的对本申请的其次审查意见,现陈述意见如下:为了增加本制造与比照文件3的区分特征,将权利要求5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的权利要求1是:一种在钢材冶炼中用于添加电解金属锰原料的包裹体,其特征在于:包裹体由下壳体和上壳体组成;下壳体和上壳体的厚度承受0.3mm-0.5mm 的冷轧板或热轧板制成。

本制造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比照文件3的区分特征是:1〕用于包裹电解金属锰原料;2〕包裹体由下壳体和上壳体组成;3〕下壳体和上壳体的厚度承受0.3mm-0.5mm的冷轧板或热轧板制成。

针对本制造与比照文件3存在的区分特征从以下几个方面陈述意见:1、所要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不同。

比照文件3公开的一种在生产热冲模钢中向钢液中加硒的方法,由于硒比重小,易氧化挥发的性质,在非真空冶炼和浇铸的条件下,收得率低,为了解决这个技术问题,比照文件3公开的技术方案是将粉末状的硒压制成合金硒或硒块用铝盒包装,假设要储存待用,还需向盒内充入氩气或氮气。

因此,用铝盒包装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硒的氧化和挥发,而且只能用易氧化的铝材料做为包装盒。

④附件清单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名称:,证明文件备案编号:⑤ 当事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2023 年5 月5 日⑥ 国家学问产权局处理意见年月日附页而本制造是针对目前,公知的炼钢中所参加的电解金属锰原料,Mn 含量在93%—99.99%之间、P 含量在0.0001—0.04%以内、S 含量在0.0001—0.05%以内、C 含量在0.0001—0.2%以内、Fe 含量在0.0001—3.0%以内、Si 含量在0.0001—1.5%以内,而现有的电解金属锰原料为片状,不能直接参加到钢水中进展冶炼,必需通过中频电炉将电解金属锰配入肯定比例的废钢、硅铁、莹石粉熔炼成团,再依据客户的要求裂开成不同规格的小块才能加以使用,现有的工艺中熔炼一吨电解金属锰需参加废钢16 公斤,硅铁6 公斤,莹石粉1 公斤,电能消耗过高需800 度/吨左右。

复 审、 无 效 宣 告 程 序 意 见 陈 述 书

复 审、 无 效 宣 告 程 序 意 见 陈 述 书

2020最新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2020最新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准确填写,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提交一式两份。

二、意见陈述书必须填写案件编号及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

三、若意见陈述人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本表第②、③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内容
一致,如果该申请或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的内容填写。

若意见陈述人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本表第②、③栏所填内容应当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四、本表第③、⑤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的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本表第⑤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六、本表第⑥栏填写不下的,应当使用A4纸作为附页续写。

七、本表第⑦栏应当写明附具证明文件的名称、份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

证明文件为专利文献的,在
文件名称一项应当注明专利号或申请号。

证明文件为非专利文献的,应当注明文献的名称、出版日期。

有证明人的应当写明证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

八、本表第⑧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意见陈
述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意见陈述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有多个意见陈述人的应当由全体意见陈述人签字或者盖章。

2.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格式

2.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格式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R65{A33,A22.2/3,A26.3/4,R43.1,R20.2} A31.1(不是无效理由) 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本意见称述书是针对无效请求人(姓名)于X年X月X日对专利号为XXX、申请日为XXX,授权日为XXX,优先权日为XXX、专利权人为XXX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答复,具体答辩意见如下:一、理由和证据分析无效请求人在请求书中以本专利提出了以下无效理由:理由1:…理由2:…提供了以下对比文件作为证据:对比文件1:发明名称:XXX、申请号:XXX、申请日:XXX、授权公告日、优先权日;对比文件2:...1、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对本实用新型专利提出了x个无效理由,其中第y个理由“XXX”,不属于R65条规定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此第y个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不予考虑。

2、请求人于X年X月X日提出了对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请求和对比文件1,于X年X月X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和对比文件2,已经超出了其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1个月的举证期限,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X年X月X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和对比文件2都不予考虑。

3、抵触申请(申请在前、公开在后且均是向国知局提出----只能用于评价新颖性)4、现有技术(授权、公开在申请日之前---可以用于评价新颖性和创造性)5、优先权(相同主题+优先权12个月期限内)二、修改说明(删除、合并、技术方案的删除)针对无效请求人提出的理由和证据,并根据审查指南中关于无效答复中修改方式和修改原则的相关规定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以下修改,以使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符合A22.2/3中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具体修改如下:(1)专利权人将原权利要求1,再将原从属权利要求2、3…合并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来自说明书X页X段以及说明书附图X,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也没有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符合A33、R以及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意见陈述书

意见陈述书

意见陈述书意见陈述书(一)尊敬的审查员: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或者是第几次通知),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1容2书。

22条第2(判断新颖性应与对比文件一一对比)具体地说,(说明原有什么问题,对比文件还没有解决),但是,申请人有什么特点,并且与对文件1不同……对比文件2(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有什么问题),申请人的文件可见,其构思与本发明的构思并不相同。

(答完主权利不要记对从属权利也简写一下)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新颖性。

三、关于创造性(答发明,先确定最新近的现有技术)【说明:特点。

本发明应用简单易行的技术手段,(独立权利特征部分),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具有显着的进步。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或者对比文件2或其结合而言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还要对从属权利进行说明创造性,简写)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完全克服了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缺陷,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

如果审查员在继续审查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缺陷,敬请联系本代理人,申请人及本人将尽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

1222条3、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3,……由于该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包含在原权利。

要求×和×中,所以该修改符合《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权利要求修改的规定。

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段、第××段。

4、修改了原独立权利要求2,将其序号调整为×,增加了区别技术特征。

以使其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中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规定,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段、第××段。

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

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

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答辩发明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书2011年07月01日网易博客安全提醒:系统检测到您当前密码的安全性较低,为了您的账号安全,建议您适时修改密码立即修改 | 关闭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复审委:本专利权人收到了贵委转送的由请求人河南全新液态起动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针对发明名称为“无刷自控电机软启动器”、专利号为ZL 03112809.2的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相关文件,该案的案件编号为:W402581。

本专利权人在仔细地研读了请求人所提供的证据及无效请求的理由后,认为请求人提供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形式上不符合无效宣告请求受理条件,另外,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本专利权人认为请求人无效请求的理由也不能成立,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22条的规定,应该维持有效,具体意见陈述如下。

一、该无效宣告请求书形式上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1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以及审查指南第四部份第三章3.3节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驳回该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在无效宣告请求书具体意见陈述部份结合附件2即专利号为ZL .5,发明创造名称为“交流异步电机用无刷变阻起动器”主张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但未明确指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是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有关新颖性的规定还是有关创造性或是实用性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中结合附件2公开的“拉簧”这一技术特征指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移动的弹性阻力装置”不具有新颖性,请求人并未结合提供的附件2具体说明本专利权利要求1整体的技术方案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有关新颖性或创造性或实用性的规定,即无效宣告请求人没有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没有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进行说明,因此专利权人认为该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第1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以及审查指南第四部份第三章3.3节的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驳回该无效宣告请求。

意见陈述书(答辩)

意见陈述书(答辩)

意见陈述书正文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人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转来的请求人××于×年×月×日针对专利号为××的实用新型专利提交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及所附证据副本(案件编号××)。

现作出如下答辩。

一、关于请求人委托代理人的资格。

二、修改说明。

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

将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1删除,并将权利要求2~4合并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

此外还相应的修改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首先上述修改符合《专利审查指南2010》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修改方式的规定;也没有扩大原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的规定;而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均有明确的记载,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进行审查。

三、关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1.新颖性2.创造性四、关于本专利两项主题不具有单一性的无效宣告理由。

请求人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指出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31条第1款规定的无效宣告理由,鉴于该无效宣告理由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2款规定的无效宣告理由,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理由不予考虑。

五、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无效宣告理由。

请求人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仅笼统的提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6因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而不符合《专利法》第26款第4款规定的无效宣告理由,并未在请求书中对此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具体说明。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以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三章3.3节的规定,上述无效宣告理由属于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没有具体说明且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也未补充具体说明,故应当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无效宣告理由不予考虑。

六、关于补充提交的意见陈述中涉及的理由和证据。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陈述书格式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陈述书格式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应该注意的问题:1.请求人提出了几项无效宣告请求,提出的无效理由是否是《专利法实施细则》六十四条二款规定的范围;2.请求人补充意见和证据的时间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六十六条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3.针对请求人提出的证据文件,关注其公开日期、优先权日期等,看其披露的技术内容是否构成抵触申请或现有技术,影响本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4.分析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的权利要求在撰写上是否存在问题,尤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二十条一款清楚、简要的表述了要求保护的范围的规定。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通用格式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本意见称述书是针对请求人(姓名)于××年×月×日对专利权人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申请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做出的答复。

现对无效请求人所提出的请求宣告本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和证据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意见如下:(一)――对无效请求人提出的理由和证据的分析无效请求人在请求书中以本专利(逐一列出请求人提出的无效理由),并提供了*篇对比文件和相关文献作为证据:(逐一列出对比文件,并注明文件的申请日,公开日)(开始对无效理由和证据的分析,有2种情况:1.无效理由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64条2款规定的无效理由;2.证据的提出时间不合乎规定;)1.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对本实用新型专利提出了x个无效理由,其中第y个理由(理由的内容),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64条2款规定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此第y个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不予考虑。

2.请求人于××年×月×日提出了对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请求,于××年×月×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和对比文件a,已经超出了其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1个月的举证期限,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此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和证据a都不予考虑。

审查意见陈述书模板

审查意见陈述书模板

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针对您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通过认真阅读并分析后,进行答复。

具体修改说明和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将权5与权1合并。

二、关于新颖性
(1)对比文件为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公开了XXX,与本申请区别特征包括:
对比文件未公开XXX(权5的内容);
对比文件所解决的问题是XXX,本申请实际所解决的问题是XXX;对比文件中并未对解决该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方案,由此可知,相比于对比文件,本申请权1的技术方案不能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不能产生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关于新颖性的规定。

(2)从属权利要求2-4为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4也具有新颖性。

申请人认为,上述修改克服了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并且也未超出原始申请记载的内容,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

恳请审查员在此基础上继续审查,上述内容,如您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的辛勤劳动,谢谢!。

专利申请提交文件清单

专利申请提交文件清单

申请后提交文件清单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申请号或专利号:F/11101 发明专利请求书份共页Fj/10803 强制许可请求书页F/12101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份共页Fh/10804 强制许可使用费用数额裁决请求书页F/13101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份共页J/11201 请求提前公布声明页C/10002 权利要求书份共页K/11301 实质审查请求书页B/10003 说明书份共页Xj/12301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页E/10004 说明书附图份共页R/13102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份共页D/10005 说明书摘要份共页S/13103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份共页De/10006 摘要附图份共页P/10018 申请文件副本页A/10007 补正书份共页g/11102 生物材料保藏证明份共页I/10008 专利代理委托书份Z/10019 不丧失新颖性证明份共页H/10009 费用减缓请求书份N/11103 实质审查参考资料份共页U/10010 延长期限请求书份Mg/10020 著录项目变更理由证明份共页Hu/10011 恢复权利请求书份Mg/10021 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决定份共页L/10012 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 份共页Mg/10022 人民法院判决书份共页L/10013 意见陈述书(通用) 份共页r/10201 优先权转让证明份共页T/10014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份r中/10202 优先权转让证明中文本页Fs/10015 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份行政复议请求书共页Fy/10016 附页份共页O/10023 信函份共页Gz/10017 更正错误请求书份Pu/10203 优先权文件副本份共页W/10401 复审请求书份Pu中/10204优先权文件副本首页译文份共页Fy/10402 复审无效程序中的意见陈述书份共页ZM/10024 其它证明文件份共页Fh/10403复审无效程序中的恢复权利请求书份共页10211 撤回优先权声明份共页Y/10601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份共页Tf/10501 放弃专利权声明份共页M/10801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份共页Fg/10802 中止程序请求书份共页填表注意事项一、本表仅供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面交申请后各种文件时使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格编码汇编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格编码汇编

序号名称代码备注1 申请后提交文件清单100012 发明专利请求书111013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121014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131015 权利要求书100026 说明书100037 说明书附图100048 说明书摘要100059 摘要附图1000610 补正书1000711 专利代理委托书1000812 费用减缓请求书1000913 延长期限请求书1001014 恢复权利请求书1001115 意见陈述书10012 费用16 意见陈述书10013 通用17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1001418 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1001519 附页1001620 更正错误请求书10017*21 复审请求书10401*22 复审无效程序中的意见陈述书1040223 复审无效程序中恢复权利请求书10403*24 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1060125 放弃专利权声明1050126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1080127 中止程序请求书1080228 强制许可请求书1080329 强制许可使用费数额裁决请求书1080430 要求提前公开声明1120131 实质审查请求书11202*32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1230133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1310234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1310335 PCT进入作为指定局/选定局的知识产权局国家阶段请求书1950136 补交修改文件的译文或修改文件19521 PCT/CN52137 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书1952638 改正译文错误请求书19529 PCT初审1 受理通知书201012 专利申请文件不受理通知书201023 申请后提交文件不受理通知书201034 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201045 中止程序请求审批通知书208016 中止程序请求补正通知书208027 中止程序中间文件通知书(一) 208038 中止程序中间文件通知书(二) 208049 中止程序结束通知书2080510 收到人民法院判决书的通知书2080611 收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决定的通知书2080712 审查业务专用便函2010513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2010614 缴费通知书20107 年费15 视为撤回通知书20108 指定期限16 视为撤回通知书20109 申请费17 补缴已减缓费用通知书2011018 视为未提出通知书2011119 延长期限审批通知书2011220 变更处分决定审批通知书2011321 修改更正通知书2011422 办理恢复权利手续通知书2011523 恢复权利请求审批决定2011624 退款通知书2011725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0118 逾期缴费26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0119 期限届满1 手续合格通知书21201 公布时变更收费2 手续合格通知书21202 公布时变更不收费3 手续合格通知书21203 公布变更公告4 手续合格通知书21204 不予公告5 手续合格通知书21205 公告6 计算机著录项目变更修改校对单212067 初步审查意见通知书212078 补正通知书21208 空白9 补正通知书21209 请求书10 补正通知书21210 请求书11 补正通知书21211 摘要、说明书、说明书附图12 补正通知书21212 权利要求书13 补正通知书21213 委托代理机构14 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2121415 驳回决定2121516 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2121617 视为末要求外国优先权通知书2121718 视为末要求本国优先权通知书2121819 优先权恢复请求审批决定2121920 视为末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通知书2122021 视为末要求不丧失新颖性通知书2122122 微生物菌种视为末保藏通知书2122223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21223 一般24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21224 提前公开25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21225 有实审请求26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21226 提前加实审请求27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2122728 期限届满通知书2122829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2122930 视为撤回通知书21230 实审请求31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2123132 视为撤回通知书21232 实审费33 不予保密通知书2123334 不予保密决定书2123435 专利申请保密审查报批书2123536 专利申请移交国防专利局通知书2123637 保密处理通知书2123738 发明专利授权公告通知书21238 保密39 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复审报批书2123940 解密通知书2124041 视为撤回通知书21101 维持费42 缴费通知书21102 维持费(一)43 缴费通知书21103 维持费(二)44 缴费通知书21104 维持费(三)45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2110546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211061 国际申请不能进入国家阶段通知书29502 PCT/CN/5022 国家申请号通知书29503 PCT/CN/5033 改正形式缺陷通知书29504 PCT/CN/5044 改正修改文件译文缺陷通知书29505 PCT/CN/5055 改正优先权要求缺陷通知书29506 PCT/CN/5066 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29507 PCT/CN/5077 改正译文错误通知书29508 PCT/CN/5088 延长期限审批通知书29509 PCT/CN/5099 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29510 PCT/CN/51010 恢复权利通知书29511 PCT/CN/51111 REQUEST COP (IES)OF PRIORITY DOCUMENTS 29512 PCT/CN/512 发国际局12 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保藏通知书29513 PCT/CN/51313 PEQUEST FOR MISSING DOCUMENTS 29514 PCT/CN/514 发国际局14 未收到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的通知29515 PCT/CN/51515 缴纳优先权要求费通知书29516 PCT/CN/51616 补缴权利要求/说明书附加费通知书29517 PCT/CN/51717 关于中间文件仍存在缺陷通知书29518 PCT/CN/51818 修改不予考虑通知书29519 PCT/CN/51919 手续合格通知书29520 PCT/CN/52020 视为撤回通知书29522 PCT/CN/52221 视为未提出通知书29524 PCT/CN/52422 退款通知书29523 PCT/CN/52323 期限届满通知书29525 PCT/CN/52524 关于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补正通知书29527 PCT/CN/52725 关于传真的通知29528 PCT/CN/5281 审查意见通知书222012 补正通知书222023 通知书附页222034 优先权请求审查通知书222045 第次补正通知书222056 审查通知书222067 会晤通知书222078 会晤记录222089 视为撤回通知书2220910 驳回决定2221011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补正通知书2221112 通知22212 地址不详13 通知22213 星号字14 中止程序审批通知书22801 给法院15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225011 手续文件审批通知书232012 补正通知书232023 补正通知书232034 审查意见通知书232045 审查员依职权修改通知232056 驳回决定232067 通知23207 给申请人的信函8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235019 中止程序审批通知书23801 给法院11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235021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213012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21302 PCT进入国家阶段3 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213034 提交资料通知书213045 分案通知书213056 会晤通知书213067 驳回决定213078 驳回决定21308 PCT进入国家阶段9 改正译文错误通知书2130910 修改文本不予接受通知书2131011 涉外代理机构失误补救通知书2131112 检索报告31301 存档13 会晤记录31302 存档14 约会会晤的电话记录31303 存档15 电话讨论记录31304 存档16 前置审查意见书31305 发复审17 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更正通知书31306 存档18 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150119 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1502 PCT进入国家阶段20 避免重复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215031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请求书123012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223011 复审请求书10401 当事人用2 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10601 当事人用3 复审、无效程序中意见陈述书10402 当事人陈述用4 复审、无效程序中延长中止期限请求书10805 当事人用5 中止复审、无效程序审理的请求书10806 当事人用6 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20401 发专利申请人7 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20402 发复审请求人8 恢复权利请求补正通知书20403 发恢复请求人9 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20404 发恢复请求人10 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20405 发复审请求人11 前置审查通知书30401 发驳回部门12 外文证据视为未提出通知书20406 发复审请求人13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审批通知书20407 发复审请求人14 复审请求补正通知书20408 发复审请求人15 复审请求中止审批通知书(一) 20409 发复审请求人16 复审请求中止审批通知书(二) 20410 发复审请求人17 复审通知书20411 发复审请求人18 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20412 发复审请求人19 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10404 复审请求人递交20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请求口头审理公告20413 口头审理公告21 复审决定书(首页)20414 报批用22 复审决定书20415 发复审请求人23 复审结案通知书20416 发复审请求人24 关于样品处理的通知20417 发复审请求人25 更正处分通知书20418 发专利申请人1 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20601 发无效宣告请求人2 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20602 发无效宣告请求人3 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20603 发无效宣告请求人4 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20604 发被请求人5 无效宣告请求补正通知书(一) 20605 发无效宣告请求人6 无效宣告请求补正通知书(二) 20606 发无效宣告请求人7 无效宣告请求补正通知书(二) 20607 发被请求人8 无效案件审查状态通知书(一) 20608 发法院/专利管理机关9 无效案件审查状态通知书(二) 20609 发法院/专利管理机关(结案后)10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审批通知书20610 发无效宣告请求人11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审批通知书20611 发被请求人12 无效宣告请求中止审批通知书(一) 20808 发无效宣告请求人13 无效宣告请求中止审批通知书(二) 20809 发无效宣告请求人14 无效宣告请求中止审批通知书(一) 20810 发被请求人15 无效宣告请求中止审批通知书(二) 20811 发被请求人16 外文证据处理通知书20612 发无效请求人17 外文证据处理通知书20613 发被请求人18 关于样品处理的通知20614 发无效请求人19 关于样品处理的通知20615 发被请求人20 转送文件通知书20616 发无效请求人21 转送文件通知书20617 发被请求人22 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20618 发无效请求人23 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20619 发被请求人24 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10602 发无效请求人25 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公告20620 口头审理公告26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20621 发无效请求人27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20622 发被请求人28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首页)20623 内部报批用29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首页)20624 内部报批用(外观设计专利用)30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20625 发双方当事人31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案通知书20626 发无效请求人32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案通知书20627 发被请求人33 更正处分通知书20628 发法院/专利管理机关34 更正处分通知书20629 发无效请求人35 更正处分通知书20630 发被请求人1 复审请求书1540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当事人用2 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25401 发当事人3 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25402 发当事人4 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25403 发当事人5 复审请求补正通知书25404 发当事人6 复审通知书25405 发当事人7 复审决定书25406 发当事人8 复审结案通知书25407 发当事人9 撤销审查通知书25408 发当事人10 撤销决定书25409 发当事人11 复审请求中止审批通知书25801 发当事人1 行政复议申请书109012 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20901 发出3 不予受理通知书209024 准于撤回复议申请通知书209035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209046 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209057 复议案件终止通知书209061 专利收费退款通知单20001 三联2 公告通知单(五)30001 专利权无效宣告3 公告通知单(七)30002 地址不详通知4 放弃专利权公告通知单300035 主动放弃通知单300046 主动撤回通知单300057 专利公报撤件、增件、著录项目修改流程单300068 专利申请查询单300079 专利公报更正通知单3000810 著录项目变更通知单3000911 调档单30010 第一次调档12 涉外失误服务审批通知书3001113 费用减缓标记采集单4000114 专利公报发稿单4000215 交接单400031 查询函211072 证明1 21108 费用查找3 证明2 21109 费用凭证4 关于协助执行的通知21801 给法院5 代办处请求更正错误报告311016 代办处失误通知书311027 请求更正错误报告311038 结案通知单311049 本国优先权审查记录单3110510 专利费用管理处更正通知单3110611 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对行政复议的答复意见3190112 微机数据修改流程单4110113 恢复采集单4110214 国内优先权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制作单4110315 审查一部费用管理处卷号登记表4110416 交接单41105 费用17 代办处数据传输周报表411061 年费缴纳状况修改通知单321012 CPMS通知单321023 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形审合格通知书322014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32501 存查5 专利公报发稿单425011 外观设计专利状态计算机更正单432012 费用核实单432023 外观设计专利事务432034 外观设计审查部对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意见339011 合议组评议记录表304012 口头审理记录表304023 口头审理记录表30403 附页4 更正报批单304045 专利复审委员会提档通知单304051 结案结论登记标贴30604 无效不干贴2 结案结论登记标贴30406 复审不干贴3 复审程序文件收发文目录30407 彩色硬页4 无效宣告请求人30601 彩色隔离页5 无效宣告被请求人30602 彩色隔离页6 无效宣告审查文件收发文目录30603 彩色硬页1 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30901 存档2 中止程序通知书30902 行政复议3 恢复程序通知书30903 行政复议4 行政复议调卷函309045 行政复议退卷函309056 行政复议案件审批表309067 因公调查调卷函30907 行政复议8 因公调查退卷函30908 行政复议9 财产保全裁定审查意见书30909 行政复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请按照本表“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准确填写各栏一式两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并注明一份为原本。

二.若意见陈述人为专利申请人或被请求人,本表第①、②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或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变更的内容填写。

若意见陈述人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本表第①、②栏所填内容应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一致。

陈述意见时必须填写案件编号及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

三.本表第②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的情况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四.第④、⑤栏填写不下的,可以是使用A4纸续写。

本表第⑤栏应写明附具证明文件的名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

证明文件为专利文献的,在文件名称一项,应注明专利号或申请号。

证明文件为非专利文献的,应注明文献的名称、出版日期。

有证明人的应写明证明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

五.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意见陈述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意见陈述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有多个意见陈述人的,应由全体意见陈述人签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