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民事权利的主要分类及各自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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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益和利益。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人格权利。

1.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个人对其自身的身体、生命、健康等方面的权益。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生命权:生命权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包括保护生命和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2)健康权:健康权是指个人对保持身体健康和获得医疗保健的权利。

(3)名誉权:名誉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姓名、声誉和荣誉的保护权。

(4)隐私权:隐私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私密事务不受侵扰的权利。

(5)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指个人免于非法拘禁、非法剥夺自由的权利。

(6)婚姻家庭权:婚姻家庭权是指个人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婚姻财产权等。

2.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个人对其财产享有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利。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所有权:所有权是指个人对特定物或者财产享有完全的权益。

(2)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个人对特定物或者财产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支配的权利。

(3)收益权:收益权是指个人从特定物或者财产中获得利益的权利。

(4)出资权:出资权是指个人对企业、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出资后所享有的权益。

(5)租赁权:租赁权是指个人将自己的财产出租给他人所享有的权利。

(6)抵押权:抵押权是指个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所享有的权利。

(7)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作品、发明、商标等对其享有的权利。

3.人格权利:人格权利是指个人享有的与其人格尊严相关的权利。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名誉权:名誉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姓名、声誉和荣誉的保护权。

(2)隐私权:隐私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私密事务不受侵扰的权利。

(3)名字权:名字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保护权。

(4)肖像权:肖像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肖像画像的保护权。

(5)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个人对其人格尊严的保护权。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概念概念: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之力。

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利益+支配力、排他力。

债权:“债务人为特定给付”利益+请求力。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一)绝对权与相对权(二)人身权与财产权(三)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四)主权利与从权利(五)既得权与期待权。

民事权利分类及其体系图示如下:三、物权与债权(一)物权物权基本原理:物权绝对性、排他性、优先性;物权请求权(保护)。

(二)债权债权基本原理:债权相对性、平等性;债权请求权(保护)。

四、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一)支配权(物权2第3款)(二)请求权(民通84)1、类型: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身份权上的请求权等。

2、请求权聚合(内容不同)与请求权竞合(内容相同)。

(三)形成权1、类型:使法律关系发生(追认权);使法律关系变更(选择权);使法律关系消灭(解除权、撤销权、终止权等消极形成权)。

2、行使: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不得撤回;不得单独转让;单独法律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抗辩权抗辩不同于抗辩权。

1、抗辩区分为权利障碍抗辩和权利毁灭抗辩。

构成权利障碍抗辩的事由有:(1)合同不成立(合同44);(2)法律行为的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民通55第1项;合同47);(3)法律行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同52第5项);(4)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合同52第4项);(5)法律行为违反法定形式(合同10第2款);(6)无权代理未获得被代理人的追认(合同48)。

构成权利毁灭抗辩的主要事由有:(1)清偿、代物清偿(合同91第1项);(2)提存(合同101);(3)抵消(合同99、100);(4)免除(合同105);(5)混同(合同106);(6)不可归责于债务人或双方当事人事由的履行不能(合同107);(7)撤销权的行使(合同54)。

上述抗辩事由存在的效果:使请求权归于消灭。

因此,在诉讼进行中当事人未提出,法院也应审查事实,并据此依职权作出裁判。

民事权利分类五大类

民事权利分类五大类

民事权利分类五大类民事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享有的法律权利,是保障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合法权益的基础。

在我国,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五大类,分别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合同权利和其他权利。

一、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个人在身体、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自由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这些权利是每个人天生具有的,是最基本的权利。

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自由权等。

生命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生命的权利。

在我国,生命权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个人、组织和机构都不能侵犯他人的生命权。

身体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身体完整和自由的权利。

健康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健康的权利。

名誉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名誉的权利,包括个人名誉和企业名誉。

荣誉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荣誉的权利,包括个人荣誉和企业荣誉。

自由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人身自由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出行自由、信仰自由等。

二、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财产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所有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享有的最高权利。

使用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使用和支配的权利。

收益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享有的权利。

处分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包括出售、转让、抵押等。

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知识产出者在知识产出中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专利权是指对于某一种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有权利。

商标权是指对于某一种商标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指对于某一种著作的专有权利。

商业秘密是指商业上的秘密信息,包括技术秘密、商务秘密等。

知识产权对于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合同权利合同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合同权利包括:合同自由、合同平等、合同诚信等。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摘要:一、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1.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2.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做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3.享有权利的人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保护二、债权的种类1.合同之债2.不当得利之债3.无因管理之债4.侵权行为之债正文: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

这意味着,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在这一过程中,权利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

其次,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做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

这表现为权利人可以要求义务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要求义务人不进行某种侵害行为。

在义务人不履行或违反这些要求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最后,享有权利的人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保护。

这一权利体现了权利人的自卫性和国家机关的保障性。

当权利人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自我保护,如有必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机关对侵权行为进行制止和赔偿。

在债权方面,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以下几种债权种类:一是合同之债。

合同之债是指基于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债务人应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各种债中,合同之债是最主要的一种债。

二是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

不当得利行为一经确认,受益人应将所获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三是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四是侵权行为之债。

侵权行为之债是指因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他人权益受损,行为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一、民事权利的概念及特点1.1 民事权利的定义民事权利是指个人和组织在民事关系中依法享有的权益。

1.2 民事权利的特点•自由性:民事权利是个人自由行使和选择的权利。

•平等性:每个公民和法人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

•继承性:民事权利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合同转让等方式得到继承或转让。

二、财产权利2.1 财产权利的概念财产权利是指个人和组织依法对财产享有的权益。

2.2 财产权利的内容•所有权:包括对物权、地权、知识产权等的所有权。

•使用权:指对财产进行使用的权利。

•收益权:指对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享有的权利。

•转让权:指对财产进行转让的权利。

三、人身权利3.1 人身权利的概念人身权利是指个人在生命、健康、姓名、荣誉、自由等方面所享有的权益。

3.2 人身权利的内容•生命权:个人享有生存和健康的权利。

•身体权:个人享有身体自主权和身体健康权。

•名誉权:个人享有姓名的合法使用权和荣誉权。

•自由权:个人享有自由行动、言论、信仰等的权利。

四、合同权利4.1 合同权利的概念合同权利是指个人和组织根据合同约定所享有的权益。

4.2 合同权利的内容•缔约自由:个人和组织有权自由选择合同对象和内容。

•合同平等:合同各方在签订合同时享有平等地位。

•合同履行:合同各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救济:合同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知识产权5.1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个人和组织在创作、发明、发现等方面所享有的权益。

5.2 知识产权的内容•版权:指个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

•专利权:指个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

•商标权:指个人对其商标标识享有的专有权利。

•商业秘密权:指个人对其商业秘密享有的权利。

六、婚姻家庭权利6.1 婚姻家庭权利的概念婚姻家庭权利是指个人在婚姻和家庭关系中所享有的权益。

6.2 婚姻家庭权利的内容•结婚自由:个人有权自由选择结婚对象和方式。

民法总则 第三章 民事权利通论

民法总则 第三章  民事权利通论

从权利——以他权利的 存在为存在基础,或没有 其他权利的存在其存在 就没有意义的权利。
(6)以权利为原生 或者派生为标准
原权利——主体享有的 并受法律保护的本权利。 如人身权、所有权。
救济权——在原权利受到 侵害时产生的法律救援性 权利。如请求侵害人赔偿 的权利。
二、民事权利的取得、丧失与限制
1、民事权利的取得 原始取得——亦称最先取得,是指不以他人 既存的权利为前提的取得。如先占、生产、添 附、没收等。 继受取得—— 亦称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的 既存权利为基础的取得。如买卖、赠与、继承 等。 2、民事权利的丧失 绝对丧失——权利消灭但他人也没有取得。 相对丧失——权利从一个人处丧失,但为另一个 人取得。
4、紧急避险
(1)概念:为了避免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 身体、自由或者财产遭受紧迫的危险,不得 已实施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要件(三个) ●要有现实紧迫的危险。危险存在、正发生、 不得已。 ●避险目的正当。 ●避险适度。即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避险 所造成的损害应当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失。 (3)效果:不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甲向欠他借款500元到期未还的乙说:“我
们彼此欠下的500元债抵消了吧。”乙未置 可否。一个月后,乙向甲提出返还500元的 请求,并表示自己并不同意抵消。问:甲与 乙之间的债务抵消了吗? 余某与杨某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3月 10日,余某支付80%的货款;3月20日杨某 交付货物的同时,余某支付余款。直到3月 20日,杨某尚未收到任何货款。因此,杨某 以自己不存在交付货物的义务为由拒绝交货。 问:杨某是否有权拒绝交货?为什么?
(3)以权利的内容为标准划分 ●财产权——以财产为客体的权利。直接体现 经济价值,可转移。包括物权、继承权、知 识产权、债权。 ●人身权——以人身利益为标的。不直接体现 经济价值,不可转移。 ●知识产权——以智力成果为标的。体现经济 价值,可转移。 ●社员权——社团中的成员依据其在社团中的 地位而对该社团产生的权利。如股东权、业 主权、会员权、合伙人权利等。

法律硕士民法辅导:民事权利

法律硕士民法辅导:民事权利

法律硕士民法辅导: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分类 1. 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知识产权这是根据民法调整对象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直接体现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等。

人身权是以人身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区别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法律意义在于:财产权可以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转让,而人身权中的人格权既是作为民事主体的必要条件,因此是不能抛弃或转让的。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通过创造性的劳动所获得的智力成果享有的权利。

它以精神财富为主要内容,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性质。

例如,着作权的既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和发表权等人身性质的权利,又享有获得报酬、奖励等财产性质的权利。

因此,知识产权不能简单地划归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范畴。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这是根据权利的作用不同所作的分类。

支配权是指对权利标的直接进行排他性支配的权利,其行使不需要他人配合。

如物权、人格权、身份权、知识产权等。

请求权是权利主体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请求权与支配权的不同在于,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形成权是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行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一种权利,包括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等。

形成权的特点在于,依权利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会发生特定的法律效果。

例如,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只要委托人撤销委托就可以使委托关系消灭,而不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

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它的作用在于阻止对方请求权的效力,典型形式有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

例如,债务人可以因未到履行期限而拒绝履。

民事权利的分类及相互关系

民事权利的分类及相互关系

民事权利的分类及相互关系民事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益。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不同的类型,并且这些类型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

民事权利的分类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比较常见的分类标准有以下几种:一、权利的主体分类根据权利的主体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个人权利和法人权利两大类。

个人权利是指个人在民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等。

个人权利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例如,个人的财产权保护了个人财产的合法权益,个人的人身自由权保护了个人的自由和尊严。

法人权利是指法人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益,包括公司的合法经营权、社团组织的自律权等。

法人权利是法人实体作为独立主体所享有的权益,这些权益与法人的身份和地位密切相关。

例如,公司的合法经营权保护了公司的营利权益,社团组织的自律权保护了社团组织的自治和独立性。

个人权利和法人权利虽然有所区别,但在实际生活中常常相互关联、相互制约。

个人权利和法人权利的保护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

二、权利的财产性分类根据权利所涉及的财产性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两大类。

财产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组织在财产关系中所享有的权益,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财产权利是人们对财产的所有、支配和利用权益,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经济基础。

例如,个人对自己的房产享有所有权,公司对自己的商标享有使用权。

非财产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组织在非财产关系中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人身权利、人格权利、知识产权、荣誉权等。

非财产权利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所享有的基本权益,是社会和法律对个体的保护。

例如,个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属于人格权利,公司的商业秘密享有知识产权保护。

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和互动作用。

财产权利的保护为人们的创造、生产和交换提供了法律基础,而非财产权利的保护则体现了人们的尊严、自由和个性。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1. 民事权利概述民事权利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和其他民事自由。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下面将对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介绍。

2. 财产权财产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财产权的具体内容:•所有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合法取得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使用权:所有者可以根据需要使用自己的财产,并从中获取收益。

•收益权:所有者可以从自己的财产中获取经济利益,如租金、股息等。

•处分权:所有者可以自由决定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转让、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

在保障财产权时,我国注重保护私有财产,并鼓励公有财产的合法增值和优化配置,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3. 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与生命、身体、健康等相关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对人身权进行了明确规定:•生命权:公民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禁止任何非法剥夺生命。

•身体权:公民享有身体自由和完整的权利,禁止任何非法侵害和虐待。

•健康权:公民享有获得医疗保健和预防疾病的权利,国家积极推动健康事业发展。

此外,我国还规定了婚姻自由、人格尊严等方面的人身权利,以保障公民在个人生活中的基本尊重和自主选择。

4. 其他民事自由除了财产权和人身权之外,我国还保障了其他一些重要的民事自由:•合同自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缔结合同,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移动自由:公民享有在国内自由迁徙、选择居住地的权利,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移动自由。

•言论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但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

•信仰自由: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权利。

这些民事自由的保障,旨在确保公民依法享有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民事法民事权利的分类形成权的概念和常见的形成权种类

民事法民事权利的分类形成权的概念和常见的形成权种类

民事法民事权利的分类形成权的概念和常见的形成权种类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益。

根据权利的内容和性质,民事权利主要可以分为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两大类。

一、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对财产所享有的权益。

财产权利可以表现为拥有、支配、使用和处分财产的能力。

常见的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所有权是指对其中一种财产拥有最终和绝对的权力,可以对财产进行支配和处分。

使用权是指对其中一种财产的使用和占有权,但不包括支配和处分权。

收益权是指对其中一种财产所产生的利益享有的权利,如土地的出租收益等。

处分权是指对财产进行支配和处分的权利,如出售、转让、赠与等。

二、非财产权利:非财产权利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财产无关的权益。

非财产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知识产权、人身权利和合同权利等。

人格权是指个人在人身尊严、姓名、外貌和隐私等方面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发明、商标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名誉和尊严等方面的权利。

合同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在合同关系中所享有的权益,如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等。

形成权的概念和常见的形成权种类:形成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据法律规定,经一定条件和程序取得民事权利的能力。

形成权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的先决条件。

常见的形成权种类包括以下几种:一、法定形成权:法定形成权是由法律直接赋予的权利。

例如,基于国家法律规定的请求权就是法定形成权的一种,即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契约形成权:契约形成权是由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达成合法协议而获得的权利。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契约形成权,达成合法的协议,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三、继承形成权:继承形成权是指个人依照继承法规定,在合法的继承顺序内,获得对被继承人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个人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四、请求权:请求权是指个人依据法律规定,对具体的事实提出具体的请求,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民事权利的三种分类

民事权利的三种分类

民事权利的三种分类一、民事权利有哪些一、民事权利有哪些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

3、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4、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5、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民事责任都有哪些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种类包括:停止侵害、履行扶养义务。

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赔偿损失、返还原物、赔礼道歉等。

上述民事责任,根据侵权的性质。

程度,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三、民事权利包括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

权利在本质上是行为的限度,民事权利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可实施任何行为,法律对此给予充分的保障。

反之,行为超出法律划定的界限,不仅得不到保障,反而要被追究责任。

权利的具体作用样态,谓之权能;法律所确认的当事人的意思作用范围,谓之权限。

权能、权限是与民事权利相邻近的概念。

其中自然人拥有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个人信息、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民事权利,简单的说就是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

其中,民法中所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是人们关注的。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民事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权利的种类(一)人身权、财产权与综合性权利所谓综合性权利是指由财产权与人身权结合所产生的一类权利,其内容既包括财产利益也包括人身利益,专属性也不十分强烈。

这类权利有三个: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与人身权双重性质)、继承权(就其内容属财产权,但通常基于身份关系而取得)和社员权(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合作社的社员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业主权等)。

(二)绝对权与相对权这是以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以及权利的特点所作的分类。

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如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

由于绝对权的义务主体不特定,故又称对世权。

相对权是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并只能对抗特定人的权利,最典型者莫过于债权。

由于相对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故又称对人权。

(三)既得权与期待权这是以是否已经取得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既得权是指权利人已经取得且可以实现的权利,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

一般的民事权利都是既得权。

(四)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从权利的基础与前提,从权利依附于主权利而存在。

所以,从权利随主权利成立而成立、生效而生效、变更而变更、转让而转让、消灭而消灭(可参见《担保法》第52、73、88条)。

权利人不能在转让主权利的情况下而单独保留从权利,也不能在抛弃主权利的情况下而单独享有从权利。

(五)专属权与非专属权(六)原权利(合法事实引起的权利)与救济权(责任请求权)原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的权利。

救济权是在原权利受到侵害或有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时的权利。

救济权是基于原权利而派生出的权利,其目的在于救济被侵害的原权利。

(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P121.支配权―――是典型的绝对权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物、人身利益与智力成果)并实现其利益的权利,典型者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民事权利的学理分类

民事权利的学理分类

民事权利的学理分类民事权利是指人们依法享有的法律权力,是公民、法人在社会生活中进行自我保护和自我实现的手段。

在法律学中,民事权利主要分为两类: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

一、绝对权利绝对权利是指人们无需考虑他人的因素就可以享有的权利。

该类权利具有普遍性和排他性。

普遍性指的是人们普遍享有这种权利,而排他性则是指权利的行使不受外来干扰,即他人无法侵犯权利人的权利。

绝对权利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

这类权利指的是人们对于自身身体、健康、生命等方面的权利保障。

例如,生命权是每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而他人无权对其进行侵犯,否则就会构成人身侵权。

2.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个人、法人等拥有特定财物并享有支配、转让、继承等权利。

该类权利通常包括房屋、车辆、存款等财产,这些财产属于权利人的私人财产,他人无权进行干涉、侵犯。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权利。

这类权利保护了创造性工作的独特性,让权利人对其创造者享有专有权利,从而保障其工作的价值和利益。

二、相对权利相对权利是指人们在特定的关系中相对他人享有的权利。

该类权利的行使并不排除他人对其进行相应干涉和限制,需要依法合规地进行。

相对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合同权。

合同权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相对对方享有的权利,如权利人依合同要求对方的履约、违约、支付等行为。

这种权利是双方对合同内部权利关系的约定。

2.婚姻家庭权。

婚姻家庭权是指夫妻、父母、子女等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相对他人享有的权利,如离婚、抚养、探视等权利。

这种权利是在家庭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法行使。

3.债权、债务权。

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和共同遵守合同规定的权利,债务权则是指债务人在相应期限内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的权利。

这种权利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债权债务关系。

总的来说,民事权利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法律权利,主要包括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是指个人在民事关系中享有的权益和利益,包括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种类。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的法律上的权益和利益。

它是法律赋予个人的自由、平等和安全的保护,是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的体现。

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对象,它以个人权益为基础,与人们的法定人格和法定财产有关,是人们在平等交往中所享有的许多权益。

二、民事权利的种类1.财产权财产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权力,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所有权是指个人对其中一财产物品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可以自由支配、占有、使用和收益物品。

使用权是指个人对他人的财产物品在法律上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的权利。

收益权是指个人享有他人财产所产生利益的权利。

处分权是指个人可以决定自己财产如何处置的权利,包括出售、赠与、抵押、租赁等。

2.人身权人身权是指个人在个人生活和社会活动中享有的对自身身体和精神自由、权益的保护和支配权。

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生命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生存的权利,包括生命不受侵犯权、生存权、生活权等。

健康权是指个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的权利,包括对生命、身体和健康的保护权。

身体自由权是指个人对自己身体自由的权利,包括人身不受侵犯权、人身保护权、人身安全权等。

姓名权是指个人对自己姓名的自主选择、使用和保护的权利。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自主选择、使用和保护的权利。

3.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个人基于法律规定的人格需要和认知权益而享有的权利,包括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荣誉权、知识权等。

人格尊严权是指个人对自身人格尊严的保护权,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重等。

名誉权是指个人对自己名誉和社会声誉的保护权,包括荣誉、信誉、声望等。

荣誉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荣誉和光荣感的保护权,包括成就、荣耀、尊重等。

知识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

民事权利的主要分类及各自含义

民事权利的主要分类及各自含义
非专属
权指可以转让、继承的权利,物权、债权等财产权利均属此类权利
民事权利的主要分类及各自含义
分类标准
类别
含义
依民事权利的客体所体现的利益的性质不同为标准
财产权
财产权是以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具有可转让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分,属于非财产权利,可以进一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依民事权利的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为标准
绝对权
绝对权是指权利效力所及为不特定人的权利,又称“对世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是典型的绝对权
相对权
相对权是指权利效力所及为特定人的权利,又称“对人权”。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
依权利是否已经取得为标准
既得权
指权利人已经取得且可以实现的权利
期待权
指将来有取得的现实可能性的权利,主要存在于所有权保留买卖中、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如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继承人的权利等
依民事权利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
主权利
指在相互关联的几项民事权利中,不依赖于其他权利即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
指在相互关联的几项民事权利中,不能独立存在而从属于主权利的权利。从权利随主权利成立而成立,生效而生效,转让而转让,消灭而消灭
依民事权利与权利人的联系为标准
专属权
指专属于特定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得转让(法人、组织的名称权除外)、继承,如人身权
依民事权利作用、功能为标准
支配权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支配的、具有排他性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其行使无须其他人的积极配合,只需负有容忍和不侵害该权利的义务。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是典型的支配权。支配权常常是确认之诉的对象
形成权

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分为哪些

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分为哪些

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分为哪些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权利主要分为⼈⾝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三类。

例如物权、⼈格权、知识产权、⼈⾝⾃由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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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分为哪些1、民事主体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分为:(1)⼈⾝权利;(2)财产权利;(3)其他合法的权益。

2、例如:(1)⼈格权;(2)物权;(3)知识产权等。

3、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侵犯。

(2)第⼀百⼀⼗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第⼀百⼀⼗条【民事主体的⼈格权】⾃然⼈享有⽣命权、⾝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主权等权利。

法⼈、⾮法⼈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事权利分为哪⼏类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

包括⼈格权和⾝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民事权利可分为⽀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物权、⼈⾝权、知识产权都属于⽀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为⼀定⾏为或不为⼀定⾏为的权利。

抗辩权,⼴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得以⾃⼰⼀⽅的意思表⽰⽽使法律关系发⽣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及于⼀切⼈,即义务⼈为不特定的任何⼈的权利。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概述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概述

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
3、绝对权、相对权 绝对权是指民事权利的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换言之,是 以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为义务人的权利。因而又称为“对世权”。 如:所有权、知识产权 相对权是指权利的效力仅及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权利。相对 权因其义务主体的特定性,因而又称为“对人权”。如:债权
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
民事权利概述
1.
民事权利的概念
2.
民事权利的特征
3.
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
01
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概念意Fra bibliotek说利益说
法力说
权力本质
++=
主张权利的本质 就是个人意志所 支配的范围,体 现了权利人的自
由意志。
这种学说认为, 任何权利的设定 最终都是为了实 现权利人的利益。
认为权利的本质表 现为法律上之力, 是权利之所以能够 享有、自由行使与
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
1、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利 财产权,是以主体的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包括两大 类,物权和债权,该权利不具有专属性,可以在民事主体之间转让,也 可以放弃和继承。如:物权、债权 人身权,是以主体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 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如:人格权、身份权 综合性权利,是指由财产权和人身权结合所产生的一类权利,其内 容既包括人身利益,又包括财产利益。如:知识产权、继承权
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享有的可以直接支配客体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能够要求他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其作用主要在于对抗、反对或防御他 人的权利请求。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第六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权利

6、以权利的作用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和形成权与抗辩权。 支配权指权利人得直接支配标的物且具有排他性的权利。 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或不为的权利。居于权利体系之枢纽 地位,系有基础权利而发生,先有基础权利,而后有请求权。 请求权有其法律根据,指支持请求权成立的法律规范。请求权 与诉讼上所称诉权并不相同。 形成权原则上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且无诉讼时效的适用, 得以除斥期间限制之; 抗辩即对抗或异议他方权利主张,广义上包括狭义抗辩和 抗辩权。前者包括权利不发生抗辩及权利灭却的抗辩二类型, 法官得依职权而适用其效果。后者包括灭却(永久)得抗辩权 和延期(一时)得抗辩权二类型,非经权利人主张,法院不得 主动适用其效果。
第六章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取得和变动
第一节 民事权利的概念
一、民事权利 (一)权利的概念 1、定义:权利为享有特定利益的法律上之力。 2、权利的本质:有意思说、利益说与法力说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
1、以权利标的是否具有财产价值分为财产权和非财产 权; 2、以效力所及对象范围分绝对权与相对权 3、以相互关系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4、以与权利主体之关系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5、以取得要件是否已全部具备分为期待权与既得 权
附表:权利体系
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登记) 非财产权 身份权(配偶权、亲权等) 绝对权 所有权 物权 用益物权 特定利益 财产权 担保物权 (内容) 其他:如知识产权 权利 相对权:债权 支配权 法律上之力 请求权 (作用) 形成权 抗辩权
(三)权利竞合
数个权利存在于同一标的之上,而其行使可发生同一结果的 情形。主要为请求权的竞合
例题:甲自行车为乙所盗,问:1、甲得对乙主张何种权利?2、甲多种 权利之间关系如何?3、如甲两年后才找到乙,乙得否以时效结果为由拒绝返 还?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原创版)目录1.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概述2.民事权利的种类及解释3.民事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4.保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性正文一、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概述在我国,民事权利是指个人或法人依据民法规定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和人身权等。

这些权利是民法体系中保障个人和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民事权利的种类及解释1.财产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具有自物权、独占权、原始物权、完全物权和具有弹性力、回归力的特征。

2.债权:指债权人依法享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债权种类包括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

3.知识产权:指权利人依法对其所创作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邻接权和商业秘密等。

4.继承权:指自然人依据法律规定,在继承人死亡时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权利。

5.人身权: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等。

三、民事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民事权利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1.财产所有权:购买房产、车辆等财产时,财产所有权确保了购买者对财产的合法占有和使用。

2.债权:当借款给他人时,债权保障了债权人追回借款的权利。

3.知识产权:创作作品时,知识产权保护了作者的创作成果,防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4.继承权:家庭成员去世后,继承权确保了合法继承人对逝者财产的继承。

5.人身权:在遭遇他人侵犯姓名权、肖像权等权益时,人身权为受害者提供了维权的依据。

四、保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性保护民事权利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民法体系对民事权利的保障,有助于维护个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往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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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
请求权是特定人可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虽为支配权,但在受到侵害时,需以请求权作为救济,故请求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地位特别重要
抗辩权
抗辩权是对抗对方请求的权利,其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其特征有:(1)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2)只能由法律规定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上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3)具有一定的期限性
依民事权利作用、功能为标准
支配权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支配的、具有排他性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其行使无须其他人的积极配合,只需负有容忍和不侵害该权利的义务。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是典型的支配权。支配权常常是确认之诉的对象
形成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其主要特征是:(1)单方意思表示;(2)使得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消权等都属于形成权
依民事权利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
主权利
指在相互关联的几项民事权利中,不依赖于其他权利即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
指在相互关联的几项民事权利中,不能独立存在而从属于主权利的权利。从权利随主权利成立而成立,生效而生效,转让而转让,消灭而消灭
依民事权利与权利人的联系为标准
专属权
指专属于特定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得转让(法人、组织的名称权除外)、继承,如人身权
非专属
权指可以转让、继承的权利,物权、债权等财产权利均属此类权利
依民事权利的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为标准
绝对权
绝对权是指权利效力所及为不特定人的权利,又称“对世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是典型的绝对权
相对权
相对权是指权利效力所及为特定人的权利,又称“对人权”。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
依权利是否已Leabharlann 取得为标准既得权指权利人已经取得且可以实现的权利
期待权
指将来有取得的现实可能性的权利,主要存在于所有权保留买卖中、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如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继承人的权利等
民事权利的主要分类及各自含义
分类标准
类别
含义
依民事权利的客体所体现的利益的性质不同为标准
财产权
财产权是以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具有可转让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其与民事主体人身密不可分,属于非财产权利,可以进一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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