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ABS的四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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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ABS的四种模式

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基于产业链的特点和融资人的信用水平,目前国内主要有四种实操形式:

第一种是基于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优质主体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第二种是以互联网电商平台为主导的保理债权资产证券化;

第三种是基于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

第四种是基于信用证、保函、保贴的贸融类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1、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2014年12月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国内首单贸易类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五矿发展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据与买受人签订的销售合同等文件安排并履行相关义务后产生的对买受人的应收账款债权,通过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五矿发展受让基础资产成为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此外,本次专项计划还引入五矿发展母公司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和引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有限公司进行增信。

2017年7月,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完成在银行间市场的注册,华润医

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依据业务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对付款义务人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目前来看,央企建筑类企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中建三局、六局、八局已经发行了一系列应收账款类ABS;另外大型医药企业的应收账款体量较大、质量较高。这两类资产是适合发行应收账款ABS的重要储备来源。

此类项目基于原始权益人极高的主体信用,主要增信手段为差额支付承诺和优先次级分层;由于应收账款的回收不能与发起人完全隔离,需要重点关注发起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义务履行情况,确保入池应收账款不会因销售合同纠纷等对应收账款回收造成不利影响;当然基础资产没有任何权利负担且已满足条件可以转让给专项计划。此外,付款义务人本身的资质、信用情况、行业、区域分散度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分层也有着重大影响。

2、保理债权资产证券化

保理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

保理业务的主要流程为:

卖方申请保理业务的,在履行商务合同交货等主要义务后申请向保理公司转让因此产生的应收账款;

保理公司在收到卖方提交、经买方确认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或《账号更改通知书》回执后与卖方签订保理业务合同,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

合同签订并完成登记后,保理公司根据保理业务合同约定向卖方发放融资款项。

保理债权资产证券化主要分为以保理公司为实际融资人和互联网电商主导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ABS两种形式。

保理公司由于发展时间较短,资本金较为紧张,通过保理债权资产证券化来规避监管指标、加快资产流转提高收益率是保理公司开展此类业务的主要动力;此类项目主要以附追索权的明保理为主,并需要对付款义务人进行确权,对应收账款回款合同进行变更以防范资金混同风险。

不同于发起人(增信方)拥有极高主体信用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保理债权资产证券化通常会有比较高的资产超额抵押来增信;如摩山保理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要求:基础资产所附质押物价值将动态保持在对资产池未偿本金的125%,且资产池的资金和未偿本金将动态保持在资产支持证券未偿本金余额的110%。即综合超额覆盖倍数为1.38倍。

著名案例还有首单获得上交所无异议函的集合保理资产证券化产品-第一创业保理云优选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许多中小型的商业保理公司,因为存量保理资产不足,单独发行不具经济效应的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操作方案。

另外摩山保理三期是首单以单一融资人资产和满足资产出表的保理资产证券化产品。

下面以京东金融-华泰资管2016年第一期保理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介绍以互联网供应链金融ABS。

该计划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邦汇保理持有的符合合格标准的入池保理合同债权资产(邦汇保理针对京东商城自营平台供应商提供的一套池保理融资方案—“京宝贝”)。专项计划初始模拟池包含保理合同1,981笔,涉及供应商514户,基础资产涉及供应商众多,分散性良好,且业务合作时间较久,信用风险较低。

此类产品的源头还可追溯到13年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10号资产支持证券。阿里巴巴通过旗下淘宝、天猫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供应商海量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数据的交叉分析处理,拓宽了供应商的融资渠道和降低了供应商的融资成本,提高了整个供应链的流转效率。随着互联网电商的继续高速发展,预计未来以电商为核心企业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ABS还将快速增长。

3、以核心企业开展的“1+N”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

“1+N”中“ 1”即供应链核心企业,“N”为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

反向保理意指由债务人作为保理业务的发起人申请续作保理业务并经债权人同意后,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由保理商为债权人提供贸易资金融通、信用风险担保、销售账务管理等服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方式。

“1+N”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一般采用无追索权保理以提高上游供应商的配合度。与前述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不同的是项目中采用了出具《付款确认书》将母公司列为共同付款人(对应付账款逐笔确权)、提供差额支付承诺等方式来使得供应商的应收账款更好的体现为母公司信用。

目前“1+N”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发起人有平安证券-万科供应链金融X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招商资管-前海一方恒融第X期(X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1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长城证券-尚隽保理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

国内信用体系基础设施的缺失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尽调难度,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引入核心企业的主体信用,核心企业通过其和供应商的海量数据建立供应商动态准入制度从而来加强供应链风险防范。

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经营和风控能力水平相对较高,对行业景气度和应付账款规模预判较为准确、应付账款规模巨大,供应商准入制度的建立也保证了基础资产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可通过“储架发行”进一步提高发行效率,上述万科反向保理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就储架发行225亿。仅分优先A级,评级AAA,无劣后级,期限1年。

核心企业作为最终付款人使得“1+N”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的类信用债属性更加浓厚,分层结构上,多采用平层发行或仅设置较低比例的次级。只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真实的应收账款,反向保理资产证券化才能真正有利于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供应链稳定性。建立适当的机制对贸易真实性和贸易规模作出评断,防止核心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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