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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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6篇)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6篇)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6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通用6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篇1为了提高学校经费使用效率,合理采购,杜绝浪费,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学校物资和办公用品实行“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借用)——维修”一条龙制度。

一、请购1、各科教师凡要采购教学用品、教学设备等,均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

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校长或总务主任同意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2、各班主任一般应在开学初制定采购计划,报总务主任统筹安排。

二、审批凡请购学校办公用品者,均应由学校校长审批。

三、采购1、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已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由总务处验收入库。

2、采购员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采购,特殊情况,如:教学仪器设备可选派内行的同志协助采购,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3、采购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用品的质量,采购的用品必须交总务人员验收、登记、保管。

4、采购员不得将未进库的物品交请购者使用。

四、验收保管员必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验收签名,并登记造册。

五、报销采购员向出纳报销时,发票应有采购员的经办签名,保管员的验收签名及学校领导的签批,同时要把物品采购申请表一齐上缴,出纳员方可给予报销。

六、领用1、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

所购物品要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处批准向保管室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七、借用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借条或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1、校内教职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长审批出借。

2、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总

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总

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总第一篇: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总目录1、工作人员守则2、服务承诺3、主任工作职责4、副主任工作职责5、政府采购业务运行规程6、招标采购运作程序7、竞争性谈判采购运行程序8、询价采购运行程序9、工作制度10、会议制度11、学习制度12、采购回避制度13、考勤制度14、财务管理制度15、卫生制度16、安全制度17、档案管理制度附:机关政务档案分类附:政府采购业务档案管理规范18、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19、廉洁自律十不准 20、行为准则工作人员守则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树立采购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为单位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钻研采购业务,注重调查研究,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公开、公平、公正采购,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坚守岗位,尽责尽力。

五、开拓进取,勤奋工作,提高效率,团结协作,相互谅解,相互支持。

六、爱护公共财物,珍惜保护办公用品,损坏公物应予赔偿。

七、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克己奉公,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参加有影响公正采购的各种活动,反对铺张浪费,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提倡文明用语,不做有损于采购中心形象的事。

九、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室内外整洁、干净、衣着庄重大方,仪表举止良好。

服务承诺一、公开办事程序,为购置单位和供应商、定点服务单位提供优质、快捷、高效服务。

二、严格遵循采购方式、程序,决不暗箱操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以价格最低、质量最好、服务最优为标准,选择服务供应商。

四、杜绝“吃、拿、卡、要”和刁难办事人员的现象,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采购的各种活动。

五、文明办公,礼貌待客,树立采购中心良好形象。

主任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政府采购业务,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第三条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

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采购办是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政府采购中心 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中心 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政府采购中心是依法设立的机构,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履行职责和义务,实施统一管理、规范采购的制度。

第四条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政府单位进行采购活动,组织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和中标工作,监督和管理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公开、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合理高效。

第六条政府采购中心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规范运作、公正公平、高效廉洁。

第七条政府采购中心的财务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严格监督、规范使用、确保安全。

第八条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管理机制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设立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九条政府采购中心的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自筹资金和其他合法来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政府采购中心设立领导班子,由主任、副主任和若干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中心设立办公室、综合部、财务部、招标评标部、合同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中心设立招标评标委员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等工作。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中心设立监督委员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和独立监督人员组成,负责对中心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中心设立干部考核委员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中心干部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中心设立技术研究部,负责研究和开发采购管理工作中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中心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和激励工作人员,提高队伍素质和凝聚力。

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中心设立内审部,负责对中心的财务管理和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八条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范文采购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采购中心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中心是本单位设立的独立机构,负责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监督采购过程,并对采购结果负责。

第四条采购中心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诚实、透明。

第五条采购中心内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必要时可以成立采购委员会。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六条采购计划是根据本单位的需求,按照预算和采购政策制定的采购工作计划。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当与本单位的业务发展计划相衔接,编制周期为一年,每年底进行修订。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当详细列出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并按照采购分类进行划分。

第九条采购计划应当经过采购中心内部的审核,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

第十条采购计划的执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

第三章供应商的选择第十一条采购中心应当建立供应商的数据库,并进行评估和分类。

第十二条供应商的评估主要从供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采购中心应当根据采购计划和供应商数据库,选择具备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和招标。

第十四条选定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监督其履约情况。

第十五条采购中心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供应商名录。

第四章采购过程第十六条采购中心应当按照采购计划和合同的约定,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七条采购活动主要包括询价、比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第十八条采购活动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九条采购中心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并及时处理采购纠纷。

第二十条采购中心应当定期对采购过程进行审计,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二十一条采购中心应当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资金调配。

第二十二条采购中心应当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对采购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查。

政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政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政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有关机构和其他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提高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依法开展,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防止腐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政府采购组织和管理第五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组织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分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六条政府采购管理主要包括采购计划、采购组织、采购方式、采购文件编制、评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环节。

第七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第八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合格的采购人员,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第九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归档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

第十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定期对采购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做好相关报告和争议处理工作。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形式。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不得违法违规采购。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编制具体的采购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规模和金额。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文件编制和审核程序,确保采购文件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公正、公平地组织评标和确定中标人,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中标结果应当依法予以公示,并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复核确认。

第十七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管理和监督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四章招标和评标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招标的类型、方式和内容。

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管理制度1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内部控制制度:一、岗位工作责任制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主要包括负责人、采购受理、采购操作、履约验收四个岗位。

1.负责人岗位的主要工作是: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岗位培训,业绩考核,签批对外文书,审核报告。

2.采购受理岗位主要工作是:接受采购人委托、审核项目资料、根据项目的特点、类别、合理确定项目负责人、协调采购会议时间安排、采购文件审核、发送中标通知书等。

3.采购操作岗位主要工作是:沟通采购人、发布采购信息、制作并发售采购文件、组织评标活动、整理已办结项目档案等。

4.履约验收岗位主要工作是:督促、指导和服务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对重大的集中采购项目,与采购人共同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验收、制作验收报告;一般项目由采购人验收并填制合同履行情况表作为验收报告;受理质疑和投诉。

工作岗位相互分离,各负其责,互相制约与制衡。

即采购受理岗位不负责采购操作和档案管理;采购操作岗位不负责履约验收和档案管理,履约验收岗位不经办采购受理和档案管理。

二、回避和轮岗制度1.建立回避制度。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2.建立轮岗制度。

采购中心受理业务后,对中心人员工作分配要全面,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都要经手,大、小项目尽量平均,促进全体人员都能掌握采购操作的全流程业务。

三、文明办公制度1.实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

每周除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政治学习外,每月还安排两个下午,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特别是学习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政务中心采购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采购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政务中心的采购管理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公正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政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政务中心内所有部门和单位进行的采购活动,不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管理机构政务中心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管理政务中心的采购活动。

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统一管理政务中心的采购工作,受领各部门和单位的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二)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项目的招标、拍卖、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

(三)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定期评估和监督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四)对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四条采购管理程序政务中心的采购活动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行:(一)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和单位需要进行采购活动时,应当及时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说明采购的需求和要求。

(二)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和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报政务中心领导审批。

(三)编制采购文件:根据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应当编制采购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具体要求。

(四)招标或谈判:根据采购文件,采购管理部门应当组织采购项目的招标、拍卖或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

(五)供应商资质审核: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建立供应商数据库。

(六)合同签订: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应当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七)履约管理: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及时处理供应商的履约问题。

(八)结算和收尾:在采购项目完结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结算和收尾工作,做好采购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五条采购管理的原则政务中心进行采购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公平、公正:采购活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竞争。

中央国家采购中心规章制度

中央国家采购中心规章制度

中央国家采购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国家采购中心的管理,保证国家采购活动合法、公正、透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中央国家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是负责组织和监督中央国家机关、中央机关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专门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采购中心的任务是依法组织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监督和检查政府采购活动、推动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和国际合作、承担其他与政府采购相关的职责。

第四条采购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采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综合处、项目管理处、财务处、信息处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第六条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和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二)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和检查;(三)推动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四)提供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和国际合作;(五)承担其他与政府采购相关的职责。

第七条采购中心的领导班子由主任、副主任、处长组成,行使领导职责,负责采购中心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采购中心实行职责明确、岗位责任制度,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第九条采购中心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鼓励职工创新创业,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十条采购中心依法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采购中心依法设立主任、副主任、处长等职务,实行分工负责,协同工作的原则。

第十二条采购中心设立办公室、综合处、项目管理处、财务处、信息处等职能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采购中心设立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原则。

第十四条采购中心设立专家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等专门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支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采购中心设立秘书处,协助领导班子处理日常工作,落实领导的决策。

政府采购制度(一)、政府采购1、政府采购的定义政府采购...新版18演示课件.ppt

政府采购制度(一)、政府采购1、政府采购的定义政府采购...新版18演示课件.ppt
精选课件
• (三)、政府采购制度的特点 • 1、采购行为法律化、制度化 • 2、采用集中和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 • 3、采购过程中遵循竞争、透明和公平原
则 • 4、采购方式灵活多样 • 5、具有国际性和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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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采购制度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1、政府采购制度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
的控购制 • 2、政府采购制度不同于财政供给制 • 3、政府采购制度不等于招标制 • 4、政府采购制度不是财政垄断采购事务 • 5、政府采购不等同于财政支出
• (4)、采购数量的规模性。政府采购始 终是市场上最大的用户。
• (5)、政府采购的政策性。 • (6)、采购活动的非赢利性。 • (7)、政府采购的规范性。 • (8)、政府采购是最典型的财政购买性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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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采购制度 •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有关政府采购的一系
列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总称 • 3、政府采购程序 • 4、政府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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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府采购的程序 • 1、拟定采购计划 • 2、预测采购风险 • 3、选择采购方式 • 4、进行资格审查 • 5、执行采购方式 • 6、签订采购合同 • 7、履行采购合同 • 8、验收采购合同 • 9、办理资金结算 • 10、进行效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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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制度
• (一)、政府采购 • 1、政府采购的定义 • 政府采购又称统一采购或公共采购,是
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实体为了开展日常 政务活动和为公共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或 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 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从国内外市 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所 需商品和劳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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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府采购的特点 • 政府采购与私人采购相比,具有以下特

集采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集采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集采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采中心的工作,保障集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集采中心是负责组织集中采购活动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采购合同、监督采购过程等。

第三条集采中心的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集采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第五条集采中心应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集采中心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采购计划和采购文件第七条集采中心应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项目、采购金额、采购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集采中心应根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等内容。

第九条采购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期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采购邀请书应发送给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第十一条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评审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

三、采购过程第十二条集采中心应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集采中心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六条集采中心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

第十七条集采中心应监督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完成。

四、采购管理和监督第十八条集采中心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集采中心应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确保采购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二十条集采中心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做好采购工作的审计、监察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集采中心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供应商的投诉。

五、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采购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采购中心是指本单位专门从事采购活动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单位内的采购工作。

第四条采购中心的任务是实施本单位的采购政策,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组织、协调和监督采购活动,保障采购工作的合法、公正、透明。

第五条采购中心应当依法独立行使采购职能,对内负责向本单位领导负责,对外负责向社会公众负责。

第六条采购中心的领导由本单位领导任命,履行职责由采购中心主任负责,其他工作人员由主任根据单位需求聘用。

第二章采购流程管理第七条本单位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年度采购计划进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采购中心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九条采购中心在制定采购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需要、财务预算和政策限制,确保采购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采购中心应当根据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方案,并报批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采购中心在选定采购方式和采购对象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严格执行,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采购中心应当建立采购档案,对每个采购活动进行全程记录、留存,以备查验。

第三章采购合同管理第十三条采购中心应当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及时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第十四条采购中心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保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合同违约、索赔等问题导致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采购中心应当建立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审批和签订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采购中心应当加强对履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保障采购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采购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范文采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采购中心的运作,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的采购中心,旨在确保采购工作的高效、公平、透明和合规。

第三条采购中心是公司全面负责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采购政策、计划、流程和标准等。

第四条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采购需求分析、供应商资质评估、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绩效评估等。

第五条采购中心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和采购管理政策,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采购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工作纪律,加强内部协作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采购中心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采购政策和规划第八条采购中心应负责制定公司的采购政策和规划,包括采购目标、总量控制、采购方式、供应商筛选、招投标等方面的规定。

第九条采购中心负责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算和库存需求,合理安排和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条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要求和预算等,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优先考虑与公司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第十二条采购中心应定期评估和优化公司的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价格和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三条采购中心应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供应商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和策略,确保采购风险的控制和供应链的稳定。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第十四条采购中心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五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应提前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要求、条件和程序等,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六条采购招标应通过媒体公告和采购平台发布,确保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并遵守保密原则保护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事业单位政 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政 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规范本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和协调。

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财务、采购、业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财务部门的职责1、负责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2、审核采购资金的支付申请,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三)采购部门的职责1、负责制定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2、收集、整理、分析供应商信息,建立供应商库。

3、起草采购合同,办理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事宜。

(四)业务部门的职责1、提出采购需求,参与采购项目的论证和评审。

2、负责采购项目的验收和使用管理。

三、采购预算管理(一)采购预算的编制1、各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下一年度的采购需求,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预算金额等。

2、财务部门汇总各业务部门的采购需求,结合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安排,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草案。

3、政府采购预算草案经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二)采购预算的执行1、采购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无预算采购或者超预算采购。

2、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采购预算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四、采购计划管理(一)采购计划的制定1、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预算和工作实际,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时间等。

2、采购计划应当经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采购计划的调整1、因工作需要或者采购项目发生变化,需要调整采购计划的,应当由采购部门提出调整申请,说明调整的原因和调整的内容。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采购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实行统一管理、分类采购。

第四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在采购活动中,与供应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依法实行回避。

第五条采购员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原则上每3-5 年轮岗一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成立镇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相关科室等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党政办公室是政府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日常政府采购执行管理。

第七条采购领导小组职责1.审批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2.审批采购项目预算调整以及预算追加事项;3.审批采购方式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4.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5.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作出处理决定;6.审批政府采购其他有关事项。

第八条党政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采购领导小组有关政府采购事项的决定;(二)审核和汇总各科室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 编制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三)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合同管理、合同公开、合同备案等工作;(四)负责镇政府日常办公用品和消耗品、办公设备、家具电器、装修(修缮)工程、安保、保洁绿化服务、办公设备维护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机关运转保障类项目的政府采购;(五)协助采购科室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六)管理全镇的采购预算资金、审核采购项目资金申请和办理资金结算以及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等工作;(七)组织项目实施完成后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八)协助答复政府采购询问、质疑以及处理采购投诉;(九)采购文件归档管理;(十)办理政府采购的其他事项。

2024年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模版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第三条政府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以下工作:(一)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二)审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三)审定单位各科室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四)讨论、决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相关科室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纪委作为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包括:1. 制订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规章制度。

2. 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执行科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规章制度的情况。

3. 全过程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4. 监督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确定工作。

5. 受理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投诉。

(二)财务科作为行政管理科室,主要职责包括: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 组织编制采购预算,并向上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科室报告。

3. 审核政府采购计划、采购用款计划和采购方式,并按规定向上级科室申报。

4. 编制采购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采购工作相关环节的实施,并负责支付工作。

5. 协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做好招标采购工作。

(三)采购项目使用科室作为委托人,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2. 负责修缮项目的合同签订、履行及资料归档。

3. 参与采购项目全过程,包括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验收、付款及售后服务。

4. 提供采购项目所需商务、技术要求等原始资料,并负责技术解释。

5. 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采购项目的申报、评估、验收工作。

第六条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小组成员由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决定,必要时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全套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制度(一)2024

全套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制度(一)2024

全套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制度(一)引言概述: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通过购买商品、工程和服务等方式,满足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的需求。

然而,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质疑和争议,因此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详细阐述全套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正文:1. 规范的质疑流程- 建立质疑渠道,确保质疑信息的及时反馈和处理;- 确定质疑处理单位,明确负责质疑处理工作和相关职责;- 明确质疑申请的提出方式和要求,规范质疑资料的提交和处理流程;- 设立质疑截止时间,确保所有质疑都能及时处理。

2. 全面的质疑申请事由- 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的不合理之处提出质疑;- 对采购人员的不当行为提出质疑;- 对评标结果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对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的疑点提出质疑。

3. 有效的质疑处理程序- 质疑受理:对质疑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质疑进行受理;- 质疑调查:调查质疑事实,收集证据,核实相关信息;- 质疑审核: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质疑处理条件;- 质疑结果通知:及时向质疑申请人通知调查结果,并说明相关处理措施;- 质疑结果监督:对质疑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质疑得到妥善解决。

4. 公正的质疑处理标准- 遵循法律法规:质疑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处理过程的合法性;- 尊重事实:质疑处理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准确判断和处理质疑问题;- 公正公平:质疑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各方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 专业性:质疑处理应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处理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透明公开:质疑处理应以透明和公开的方式进行,保障公众对质疑处理过程的知情权。

5. 细致的质疑处理管理- 建立质疑处理档案,记录质疑的相关信息和处理过程;- 定期汇总质疑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质疑处理报告;- 对质疑处理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质疑处理效率和质量;- 加强对质疑处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 完善相关制度和法规,推动质疑处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一、中心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性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政府机关的采购活动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国家利益和财政资源的合理利用。

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加强政府行政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维护国家财政秩序,保障国家利益以及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有效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政府采购是政府机关为了自身行政运作和公共服务需要而采购物资和服务的活动,其采购过程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如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可能会引发腐败行为、滥用权力等问题,影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2.加强政府行政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加强政府行政管理。

政府采购是政府机关为了自身行政运作和公共服务需要而采购物资和服务的活动,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需要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管理机制,可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3.维护国家财政秩序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采购是政府机关为了自身行政运作和公共服务需要而采购物资和服务的活动,涉及大量的财政资金。

如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可能会导致资金浪费、腐败行为等问题,影响国家财政的稳健运行。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管理机制,可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采购是政府机关为了自身行政运作和公共服务需要而采购物资和服务的活动,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

通过开展公开竞争和招标等方式,可以促进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经济活力,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推动国家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流程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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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总(1)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总(1)目录1、工作人员守则2、服务承诺3、主任工作职责4、副主任工作职责5、政府采购业务运行规程6、招标采购运作程序7、竞争性谈判采购运行程序8、询价采购运行程序9、工作制度10、会议制度11、学习制度12、采购回避制度13、考勤制度14、财务管理制度15、卫生制度16、安全制度17、档案管理制度附:机关政务档案分类附:政府采购业务档案管理规范18、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19、廉洁自律十不准20、行为准则工作人员守则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树立采购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为单位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钻研采购业务,注重调查研究,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公开、公平、公正采购,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坚守岗位,尽责尽力。

五、开拓进取,勤奋工作,提高效率,团结协作,相互谅解,相互支持。

六、爱护公共财物,珍惜保护办公用品,损坏公物应予赔偿。

七、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克己奉公,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参加有影响公正采购的各种活动,反对铺张浪费,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提倡文明用语,不做有损于采购中心形象的事。

九、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室内外整洁、干净、衣着庄重大方,仪表举止良好。

服务承诺一、公开办事程序,为购置单位和供应商、定点服务单位提供优质、快捷、高效服务。

二、严格遵循采购方式、程序,决不暗箱操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以价格最低、质量最好、服务最优为标准,选择服务供应商。

四、杜绝“吃、拿、卡、要”和刁难办事人员的现象,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采购的各种活动。

五、文明办公,礼貌待客,树立采购中心良好形象。

主任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政府采购业务,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主持采购中心的全面工作。

三、负责召开采购中心办公会议。

四、及时了解掌握在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确保采购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拒腐倡廉能力。

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市场信息,廉洁自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

二、协助主任抓好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及答疑维稳。

三、制定下发有关文件及各项管理办法,制定本中心的计划、总结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中心全体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五、承办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业务运行规程一、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事项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依法采购。

采购项目的实施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预算金额,分别采用招标、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规定的运作程序进行。

二、采购项目由相关业务部受理登记,进行市场调查,预测采购风险,提出采购实施方案,送主任审定或会议讨论决定。

三、相关业务部根据审定的采购实施方案,会同采购单位或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咨询和市场信息考察,编制规范的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包括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供应商资格及须知、商务条件和合同条款、采购方式和中标成交办法等主要内容。

相关业务部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查,再送单位领导或会议审定。

四、按规定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对项目上网公示,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商务活动。

五、各业务部会同采购管理单位在网上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评标、谈判或询价工作机构,严格按业务运作程序开展评标、谈判或询价工作,并推荐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六、对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及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无异议的颁发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有异议或质疑投诉的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处理。

七、主办业务部通知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督促积极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八、合同履约后,由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或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九、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付款比例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开具“政府采购报告单通知单”,采购单位到国库支付局办理付款业务。

十、主办业务部对已完成采购项目的所有采购文件资料,按《政府采购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整理归档。

招标采购运行程序一、准备1、受理招标采购委托。

委托人应提供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和主要要求。

2、考察论证采购项目,审查采购项目预算。

3、确定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4、测算招标费用,预测招标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二、招标1、编制招标文件。

技术部分和合同部分须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和采购单位共同编制审定。

2、发布招标公告。

3、发标书。

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4、在法定时间内,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

5、制定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

6、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

三、投标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

严守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秘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需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招标人。

四、开标1、会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在临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人组成,技术评委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

主任评委由采购单位的评委或专业技术评委担任。

2、组织开标议式,按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3、宣布开标后的工作日程安排、评标原则、办法以及评标期间对招标方、专家评委和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验标。

在监督机关或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由投标人检查自己招标文件的完整、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在登记表上签字。

5、开标。

按投标顺序依次启封,当众开标。

6、唱标。

唱标结束后,由主持人、唱标人、公证人在纪录表上签名。

五、评标1、评标过程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

2、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非评委会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介入。

3、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相应的偏差程度,对不明白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逐一列出。

4、如需要询问供应商标书相关内容,由专家评委进行询标。

5、评标委员会根据标准文件的要求,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7、评标委员会向招标方提交评标报告。

六、定标1、招标人会同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2、公示中标结果。

3、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依据招标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拟定书面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商家依法签订采购合同,并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

八、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采购单位代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国家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运行程序一、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载明采购项目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成交办法等事项。

二、上网公示,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报名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

三、成立谈判小组。

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有关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从临汾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

四、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就相同内容进行谈判,并记录谈判内容。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谈判过程中若由于特殊原因使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将变动内容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推荐成交候选人。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按规定的成交办法向采购人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提交谈判纪要及推荐理由。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依据谈判纪要,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在规定媒体上公示。

七、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监督供应商按合同履约。

八、项目完工后采购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询价采购运行程序一、制定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应当对采购项目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价格构成、成交办法、付款条件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上网公示,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报名供应商参加询价,并向供应商提供询价文件。

三、成立询价小组。

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有关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从临汾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

四、询价。

询价小组应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书面价格,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原则上应密封递交。

五、推荐成交候选人。

询价小组依据成交办法,推荐出成交侯选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中心提交询价纪要和推荐的理由。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中心依据询价纪要,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优良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在规定媒体上公示。

七、合同签订及履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监督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

八、采购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工作制度一、政府采购中心是代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集中采购事项的机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和命令,积极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采购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主任为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业务工作。

副主任按照分工或主任委托进行工作。

各工作部按岗位职责和单位安排,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

三、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团结友爱,文明服务,努力建设一支勤奋、务实、廉洁、高效和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处理。

主任、副主任和各工作部在工作中要做到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努力增强单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五、实行主任(副主任)带班、职工值班和首问负责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带班主任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单位的管理、内勤事务和来客接待工作,并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为来客提供优质服务,协调办理相关事宜。

六、公文处理。

单位来文由办公室收集登记,送主任批示,然后送相关工作部传阅办理。

单位发文(材料)原则上按业务归属和分工由各工作部分别起草,副主任审核,主任审定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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