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合集下载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核医学科是一项专门研究和应用放射性药品的医学科学。

放射性药品是一种具有放射性的药物,常用于核医学诊断和治疗。

为了确保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使用,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种制度中的内容:
1. 人员培训和资质要求:制度应规定核医学科工作人员的必要培训要求,包括对放射性药品的标识、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知识培训。

同样,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认证程序也应纳入制度中。

2. 购买和储存管理:制度应规定放射性药品的购买程序和供应商的选择标准。

此外,储存和保管放射性药品的要求也应在制度中明确,包括放射性药品的储存环境、温度和湿度的监控要求等。

3. 使用和处理程序:制度应明确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程序,包括患者身份确认、用药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用药量的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处理和废弃物管理也应在制度中明确。

4.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制度应规定核医学科必须配备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例如,必要的辐射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5. 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中应包含应急处置的程序,包括事故的报告和调查、相关部门的通知、紧急救援的准备等。

6. 监督和审查:制度应规定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审查机制,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可能存在差异,请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此外,制度的内容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完善。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操作、管理和使用的人员。

一、用药管理1. 根据医疗机构的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处方、审批、发放等所有流程。

2. 审核药品名称、标示、容积、剂量、放射性核素含量、制造厂家、质量保证书以及购进时间和有效期等信息。

3.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强调药品的质量、正确的选择和使用,同时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和改变配方。

4. 确保药品清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在患者接受药品处理后把相应文书及时更新。

5. 对接受药品治疗的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在治疗过程中动态观察病情变化和药物效果,并及时记录。

二、药品选择1. 根据医疗技术要求以及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药品。

2. 严格要求制剂厂家提供药品的质量保证书并把其纳入药品管理系统中。

3. 选择的药品应受国家药品管理监督局选试和取证的监管。

三、药品储存1. 对所有的放射性药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管理,并设置专用的药品库存储。

2. 药品的库存管理要求时刻更新,并力求保证药品固有质量的稳定性和诊断或治疗的准确性。

3. 在库存中应设置适当的药品检验检疫程序,以确保放射性药品质量的有效保障。

四、药品处理1. 在对患者进行药品治疗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辐射防护条例》、《放射性药品安全控制标准规程》等相关法规、标准。

药品处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2. 对于已使用过的放射性药品,应安全处理,并记录并保留相关记录,以便追溯。

五、放射性药品泄漏应急处理1. 出现放射性药品泄漏事件时,应按照公司的应急预案迅速处理。

2. 确认泄漏药品的性质和程度,进行预测和判断,并采取尽快限制泄漏的措施。

3. 制定应急预案,迅速清除泄漏药品并进行整修,同时采取相应对策处理必要的环境污染。

4. 对泄漏事件进行记录和原因分析,并做好防碍相关责任人的工作。

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放射性药品,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

主要包括裂变制品、堆照制品、加速器制品、放射性同位素发生器及其配套药盒、放射免疫分析药盒等。

(二)药品管理
1.医疗行政部门会同药学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放射性药品采购保管、使用等工作。

2.医院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5年,期满前6个月向省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换证。

3.放射产品必须从生产企业直接采购,不得经过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

4.放射性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不良反应收集由核医学科负责,并定期向药事委员会报告。

(三)药品使用
1.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科室为核医学科,其他科室禁止使用。

核医学科必须具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

2.放射性药品的采购由科室根据实践用量自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门统一报销。

3.放射性药品应存放于指定的活性实验室内,并有安全防护措施。

4.放射性药品使用后废物(包括患者排泄物)应分类处理,并按照国家环保和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处置。

5.医院对违规使用毒性药品行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或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罚。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1、必须在所取得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购买和使用放射性药物。

2、放射性药物操作人员应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3、定货须慎重考虑,妥善安排,经科主任批准决定。

4、及时了解到货日期,做好使用安排,争取充分利用不浪费。

5、放射源到货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核素种类及活度等。

6、贮存使用放射源的场所,须配备防护措施,入口处设置醒目辐射标志及必要的报警装置。

7、放射源容器须贴标签,标明核素种类、日期、比活度等,妥善保管。

8、记录使用情况,包括用量、余量及使用日期等。

9、每月清点放射源,核实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用完后应有注销、容器回收等记录。

10、对贮源室定期进行剂量监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核医学科内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旨在确保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政策和法规:核医学科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特别是相关放射性物质和辐射防护法规。

2. 货物进出管理:核医学科必须建立放射性药品的进出库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可靠、运输安全,以及避免放射性药品的丢失和泄露。

3. 存储和分配管理:核医学科必须建立放射性药品的存储和分配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适当的环境下储存,防止药品的过期使用和交叉污染。

4. 使用和操作管理:核医学科必须建立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操作管理制度,包括使用放射性药品的操作规程、个人防护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以减少工作人员的辐射暴露和事故发生。

5. 人员培训和监督:核医学科必须对医务人员进行放射性药品使用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需要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

6. 废物处理和环境监测:核医学科必须对放射性药品的废物进行正确的处置,以及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确保环境的安全。

7. 事故应急管理:核医学科必须建立放射性药品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环境的伤害。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核医学科应用中,对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的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使用放射性药品时的安全,保护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药品采购和储存管理:规定药品采购的程序和标准,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并对药品的储存条件、时间和地点等进行管理。

2. 药品配制和核查管理:规定药品配制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药品配制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同时,对配制后的药品进行核查,确保药品的标签、包装和用药量等信息的准确性。

3. 药品使用和计量管理:规定放射性药品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前的准备工作,以及使用过程中的计量和记录要求。

同时,制定放射性药品的使用时限和剂量限制,保证安全使用。

4. 药品废弃物管理:规定药品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和程序,确保药品废弃物不会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

5. 事故管理和应急预案:规定放射性药品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包括事故的报告途径、责任分工和紧急处理措施等。

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医务人员在放射性药品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6. 培训和质量管理:规定医务人员的培训要求,包括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知识、安全操作技术等。

同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确保放射性药品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以上是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还需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十堰市中医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

主要包括裂变制品、推照制品、加速器制品、放射性同位素发生器及其配套药盒、放射免疫分析药盒等。

二、放射产品必须从生产企业直接采购,不得经过任何中
介单位和个人。

三、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科室为核医学科。

核医学科必须具
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

四、放射性药品的采购有使用科室至少提前1周提出《放
射性药品领药计划单》,药剂科采购人员复核后交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审批,定点采购。

五、放射性药品的应存放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专用库。

六、放射性药品的不良反应收集由使用科室和药剂科负
责。

七、放射性药品使用后废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应分类处
理,并按照国家环保和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处置。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保管及使用制度(标准版)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保管及使用制度(标准版)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保管及使用制度1.放射性药品由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训练、熟悉所用放射药品的性质、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

管理人员定期向往科主任汇报放射性药品管理、使用情况。

2.各种放射性药品分别设立专用登记册,详细记录收到日期、容器号码、强度,测定日期,收件人签名,并保存发货单位说明书。

3.收到放射性药品时应认真核对名称、出厂日期、放射性浓度、总体积、总强度、容器号、溶液的酸碱度等物理性状,进行化学检查(包括pH值、放射化学纯度、载体含量等)、生物检查(要求无菌、无热原、进行生物学特殊实验)注意液体放射性药品有否破损、渗漏,注意发生器是否已作细菌培养、热原检查。

做好放射性药品使用登记。

贮存放射性药品容器应贴好标签。

4.建立放射性药品使用登记表册,在使用时认真按帐册项目要求逐项填写。

并做永久性保存。

5.凡进,出科室的放射性药品,对其性质、总活度、用量、用途均要严格登记。

6.接触过放射性药品的物品(包括纸张、手套、试管、玻璃器皿等)要标定核素各类、日期按月集中存放在储源柜内。

7.放射性药品应放在铅罐内,置于贮源柜内,严防丢失,定期检查。

常用放射药品应按不同品种分类放置在通风橱贮源槽内,标志要鲜明,以防发生差错。

8.一旦发现放射性药品丢失时,应立即追查去向,并报告上级机关。

9.从事临床核医学的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应熟悉和掌握有关放射性核素的基本知识并严格遵守放射性药品的登记、保管、使用制度。

10.操作人员要严格遵照无菌操作技术进行放射性药物的制备。

标记用的器械、工具不得随意放置,以防污染。

11.放射性药品开瓶、稀释、分装时工作人员要穿隔离衣、戴口罩、帽子、胶皮手套、防护眼镜等用品。

并应在铅、砖、铅玻璃防护屏后进行。

开瓶应在通风橱内,开瓶要仔细核对说明书的项目,稀释口服液可用蒸馏水,静脉注射剂用无菌生理盐水,分装放射性药品时应在铺有吸水纸的搪瓷盘内进行,不要直接在工作台上操作。

12.放射性药品用于患者前,应对其品种和用量进行严格的核对,特别是在同一时间给几个患者服药时,应由两人仔细核对使用途径(口服、快速静注、皮下注射、体外)、对象(姓名、性别、年龄)、质量(出厂日期、药品状态)、品名、容器号码、用途、用量、申请项目。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核医学科是医院中使用放射性药品进行诊断和治疗的重要部门。

为了确保放射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保障医护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二、放射性药品的定义和分类放射性药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其标记化合物的药物,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

根据放射性核素的性质和用途,放射性药品分为诊断用放射性药品和治疗用放射性药品。

三、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和验收1. 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使用许可证的规定进行。

采购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比较,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2. 采购时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等。

合同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

3. 放射性药品的验收应由专人负责,核对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确保与采购合同和药品使用许可证的规定相符。

验收合格后,应在药品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四、放射性药品的储存和保管1. 放射性药品应根据其放射性剂量和性质,置于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内,确保对人和环境无影响。

储存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报警装置。

2. 放射性药品的存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过期药品的误用。

药品的存放应分类、分区域,避免混淆和误用。

3. 放射性药品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剂量监测,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放射性药品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五、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处方1. 使用放射性药品的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熟悉药品的性质和用法。

使用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和过敏史,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适应性。

2. 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应遵循药品使用许可证的规定,不得超范围和超剂量使用。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3. 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开具,处方应注明药品的种类、规格、剂量、用法和疗程等。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保证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使用,提高放射性药品管理水平,依据《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由医院核医学科负责,设立专门的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放射性药品采购管理1.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采购由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

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综合考虑药品质量、供应商信誉等因素,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 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采购的放射性药品进行严格的品质监控,确保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3. 采购人员应定期更新供应商名单,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维护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放射性药品储存管理1. 放射性药品存放室应设专门的储存设施,规范放射性药品的存放环境,确保温度、湿度和通风等因素符合要求。

2. 放射性药品存放室应设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性药品进出库的登记和核对工作,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施的功能和安全性。

3. 放射性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放射性强度和有效日期等进行分类,确保不同药品之间的隔离和区分。

五、放射性药品使用管理1.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核医学相关资质与职称的医务人员操作,操作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与考核。

2. 医务人员在使用放射性药品前应核对药品的标签与有效日期,并按照使用药品的特性和用途,确保使用合适的剂量和方法。

3. 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应遵循放射性防护原则,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操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六、放射性药品运输管理1. 放射性药品运输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运输过程中应确保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完好和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2. 运输前应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包括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选择和应急处理方案等,确保放射性药品的安全运输。

3. 运输过程中应有专门人员陪同,负责放射性药品的监管和保管,确保运输安全。

医疗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Ⅰ目的加强对放射性药品的管理,规范放射性药品使用的各项环节。

Ⅱ范围适用于药学部、核医学科。

Ⅲ制度一、根据国务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其标记药物。

医院必须向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单位购买放射性药品。

三、医院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获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并按期申请审核换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医疗单位应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发新证。

四、医院应按照持有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类别所许可的范围使用放射性药品,不得超范围使用。

五、使用放射性药品的科室必须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房屋设施,有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有取得《放射性工作人员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非核医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或未经培训、批准,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

六、使用放射性药品的科室应具有保证放射性药品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必须对购买、使用放射性药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登记记录至少保存2年。

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放射性药品的放射性剂量和射线能量等情况,将放射性药品存放于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内,以确保对人和环境安全。

七、对于暂时不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要妥善保管,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或丢失。

八、使用单位必须注意收集所使用的放射性药品的不良反应等情况。

放射性药品使用中如出现不良反应,使用单位应及时处理、记录,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九、各种原因造成放射性药品内在质量(变质、失效、过期等)或外观质量(外包装严重破坏、破损、字迹不清等)发生变化,不能再继续使用者应按放射性废物处理。

十、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含患者排泄物),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Ⅳ参考依据1.《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2017.3.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89〕第25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8.26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5号)。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核医学科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放射性药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

为了确保放射性药品的安全,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二、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分类和特点核医学科使用的放射性药品主要分为两类:诊断用放射性药品和治疗用放射性药品。

诊断用放射性药品主要用于诊断疾病,如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技术等;治疗用放射性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疾病,如放射性碘治疗甲状腺疾病等。

放射性药品具有辐射性和毒性,需要严格的管理以确保安全使用。

三、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管理要求1. 放射性药品用量的控制核医学科应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合理确定放射性药品的用量,尽量减少对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辐射剂量。

2. 放射性药品的储存和保管放射性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放射性药品储存室内,严格控制存放的温度、湿度和光线等环境因素,防止放射性药品的变质和污染。

3. 放射性药品的运输和交接放射性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采取特殊的运输设备和保护措施,避免辐射泄漏和事故发生。

放射性药品的交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交接的安全和准确性。

4. 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废弃物处理核医学科应制定放射性药品使用的详细操作规程,确保医务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四、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核医学科应建立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划定权限,确保放射性药品的安全使用。

制度应包括放射性药品的管理流程、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内容,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应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定期对核医学科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

五、结论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不仅关乎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也涉及到环境的保护和社会的稳定。

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放射性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合理、有效使用,预防和减少放射性药品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理等各个环节。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放射性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发放、使用和废弃处理等工作。

2. 核医学科负责放射性药品的临床应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3.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放射性药品使用过程中的感染防控工作。

4. 医院安全管理科负责放射性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采购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要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2)采购放射性药品时,应索取相关资质证明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采购计划由药剂科提出,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2. 验收管理(1)验收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药品不予入库。

(2)验收完毕后,应填写验收记录,并由验收员和采购员签字确认。

3. 储存管理(1)放射性药品应储存在专用储存柜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光。

(2)储存柜应定期检查,确保密封良好,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

4. 调配管理(1)调配员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调配,确保药品剂量准确。

(2)调配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防护用品。

5. 发放管理(1)发放员应按照医嘱要求,将放射性药品发放给核医学科。

(2)发放过程中,应核对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等信息。

6. 使用管理(1)核医学科在使用放射性药品前,应进行相关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操作技能。

(2)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7. 废弃处理管理(1)废弃放射性药品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2)废弃放射性药品的处理应由专业机构进行,确保环境安全。

五、流程1. 采购流程:采购计划提出→药剂科主任审核→分管院长批准→采购员执行→验收员验收→入库。

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1. 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2. 放射性药品采购、验收、登记、保管及注销制度3. 放射性药品配制、质控及记录制度4. 放射性药品使用、观察制度5. 放射性药物操作规范6. 放射性药物不良反应处理及报告制度7. 放射药物使用防护制度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放射性药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其标记化合物,用于诊断或治疗的药物,为确保放射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针对核医学科使用的放射性药品,特制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一、体内放射性药品使用必须遵守《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放射药品使用许可证》规定品种、剂量等范围内使用。

二、根据放射性工作实际需要,在规定允许使用药品及用量范围内,制定每日订购计划。

三、定期与有资质放射性制药企业(放射性药房)签订放射性药品转让协议。

四、诊断及治疗用放射性药品每日有专职人员接收、核对并登记,并于当日内全部用完,核医学科内不留存放射性药品。

五、放射性药物在收货,开罐,分装,使用过程中任一环节,均应有详细登记,以便复查及供上级机关检查,其登记不得擅自涂改,并妥善保管。

六、放射性药物的分装,操作应在专门设备下进行,不得污染环境及周围设施,如发生放射性污染,应及时报告。

七、当日定购的放射性药品使用完毕后,专职人员利用放射性表面沾污仪对工作区域进行监测,防止放射性污染,一旦发现污染,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放射性药品注射完毕,专职人员须将使用后的空容器放置于专用铅防护套内存放在注射室,待放射性药房回收。

九、每日工作完毕后,专职人员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记录。

十、每周科室安全员、每月科室主任及安全小组成员定期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放射性药品接收记录、安全记录、水电气安全等)。

十一、放射性药物操作人员需经专门训练,方可上岗。

十二、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放射性药物带出科外。

核医学科二○一九年五月五日放射性药品采购、验收、登记、保管及注销制度一、放射性药品采购制度1、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确保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核医学科及其相关领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对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管理。

第三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管理。

第四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医疗机构的核医学科或放射医学科负责,必须配备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

第五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应当注重科学、规范、系统和实用,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保障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

第二章放射性药品的采购与验收第六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要,遵循经济、安全、有效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第七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应当通过正规途径进行,严禁购买或接收来源不明、质量问题的药品。

第八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许可证和放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验收应当由临床医师和核医学科从业人员共同参与,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十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验收应当检查药品的标签、包装、有效期等信息,核对与采购合同一致,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放射性药品的保管与管理第十一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保管应当建立相应的仓库和设施,保证药品的安全、稳定和可追溯。

第十二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仓库应当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控制环境条件,避免药品受潮、受热、受辐射和被盗等情况。

第十三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保管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保管应当按照药品的性质、剂量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分区、标识和隔离,禁止存放不同种类和性质的药品混放。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目的本制度旨在保障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确保医疗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维护环境的良好状态。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购买、接收、存储、分配、使用、处理和报废等全过程。

二、职责分工1. 核医学科负责人(1)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该制度。

(2)确保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

2.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管理人员(1)负责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2)保证放射性药品的数量、质量和用途等符合规范要求。

3. 核医学科医务人员(1)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

(2)正确使用放射性药品,确保患者安全。

三、放射性药品的购买与接收管理1. 购买管理(1)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购买需经负责人审批并由专人负责采购。

(2)采购药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

2. 接收管理(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接收放射性药品,并由专人负责接收。

(2)对接收到的放射性药品进行核对、验收,确保数量和质量与购买订单一致。

四、放射性药品的存储与分配管理1. 存储管理(1)放射性药品应存放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仓库中,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2)对不同种类放射性药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存储库房明确标识。

2. 分配管理(1)根据医疗需求和患者情况,合理分配放射性药品。

(2)确保分配药品的种类、剂量和用途等与医嘱一致。

五、放射性药品的使用与处理管理1. 使用管理(1)核医学科医务人员须持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2)医务人员在使用放射性药品前应熟悉药品的性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处理管理(1)核医学科医务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放射性药品残余物的处理。

(2)放射性药品残余物应分类储存并定期进行处理和清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放射性药品的报废与废弃物管理1. 报废管理(1)对过期药品、受污染的放射性药品和失效的放射性药品等要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使用范围: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急诊3.定义:放射性药品系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元素制剂或其标记药物4.内容:4.1 放射性药品仅限于核医学科使用。

核医学科必须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非核医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或未经培训、批准,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

4.2 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4.3 医院必须获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并按期申请审核换证。

必须向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单位购买放射性药品。

4.4 核医学科必须对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与收集不良反应,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5 本院使用的放射性药品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购入。

4.6 药学部负责放射性药品采购、出入库账目管理。

核医学科负责放射性药品的采购申请和保管,同时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7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患者排泄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8 放射性药品存放地点必须根据其放射性剂量,置于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内,以确保对人和环境无影响。

4.9 放射性药品的销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使其放射性比度达到国家允许标准。

4.10放射工作人员须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接受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知识培训及法规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11对违反本制度的科室和个人,按照《xxx人民医院奖惩管理规定》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应由单位领导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放射性药品安全。

第二章放射性药品的采购与验收第五条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合法的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要求。

第六条放射性药品的验收应由专人负责,按照采购合同和药品验收规定进行。

验收时,应核对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情况,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七条放射性药品应储存于专用库房内,实行双人双锁制度,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确保储存环境的安全。

第八条放射性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进行,确保药品不受潮、不被污染、不易损坏。

第三章放射性药品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批准的人员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工作。

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药品说明书进行,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放射性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应做好使用记录,包括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

第十二条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后,应做好废物的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防止放射性污染。

第四章放射性药品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单位应定期对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核医学科。

第十七条核医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放射性药品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放射性药品的医院,包括医院内放射治疗和核医学诊断。

第三条医院应设立放射性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定和更新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放射性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放射性药品管理工作和随访。

第五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放射性药品储存区域,并设置专门的放射性药品管理人员。

第二章放射性药品的分类、加工和盘点第六条医院应根据放射性药品的性质和用途,对放射性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核素、剂量、类别等。

第七条医院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放射性药品进行加工和配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进行放射性药品的盘点,确保库存量的准确性,同时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和药品残留情况。

第三章放射性药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第九条医院应根据药品的特点和要求,设立符合安全规范的放射性药品储存区域,并设置相关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

第十条医院应制定放射性药品的使用标准和使用流程,确保药品的合理用量和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放射性药品使用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使用人员和患者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追溯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制定放射性药品的废弃物处理制度,明确药品的分类和处理方式,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置。

第四章员工培训和安全防护第十三条医院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放射性药品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包括药品的安全使用、事故处理和防护措施等。

第十四条医院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人员防护、环境防护和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放射性药品的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身和环境造成伤害。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放射性药品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第十六条医院应配备放射性药品质控人员,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放射性药品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控制体系、检测方法和质保体系等,确保药品的质量稳定和可追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
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必须在所取得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
证”规定的范围内,购买和使用放射性药物。

2、放射性药物操作人员应取得“放射工作
人员证”。

3、定货须慎重考虑,妥善安排,经科主任
批准决定。

4、及时了解到货日期,做好使用安排,争
取充分利用不浪费。

5、放射源到货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核素种类及活度等。

6、贮存使用放射源的场所,须配备防护措施,入口处设置醒目辐射标志及必要的报警装置。

7、放射源容器须贴标签,标明核素种类、日期、比活度等,妥善保管。

8、记录使用情况,包括用量、余量及使用日期等。

9、每月清点放射源,核实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用完后应有注销、容器回收等记录。

10、对贮源室定期进行剂量监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