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中英合作护理教育项目-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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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社区卫生医技医术大比拼技能竞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社区卫生医技医术大比拼技能竞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社区卫生医技医术大比拼技能竞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17•【字号】浦卫基层〔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社区卫生医技医术大比拼技能竞赛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卫基层〔2024〕4号委机关各处室、社区卫生指导中心、新区卫生学校、新区医学会、新区医务工会、各区属综合性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3〕7号)、《关于全面提升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浦府办〔2023〕3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升社区全体人员服务能力,依托赛训结合,加强岗位练兵,特举办浦东新区社区卫生医技医术大比拼技能竞赛,现将《浦东新区社区卫生医技医术大比拼技能竞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5月17日“浦东新区社区卫生医技医术大比拼”技能竞赛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人民城市的发展理念,根据《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3〕7号)、《关于全面提升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浦府办〔2023〕33号)文件精神,拟于2024年开展“浦东新区社区卫生医技医术大比拼”技能竞赛(以下称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带练,持续加强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与浦东新区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现代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理论、操作、临床思维、科普演讲等类别的技能竞赛,加强全员岗位练兵,选拔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技能标兵,展示优秀家医服务团队风采,全面提高社区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夯实以全科医学临床诊疗服务能力为重点的社区卫生高质量发展软实力,为国家级、市级相关典型选树及技能竞赛培育和输送种子选手。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名单的通知-沪卫科教[2012]012号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名单的通知-沪卫科教[2012]012号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名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名单的通知(沪卫科教〔2012〕012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区县医疗卫生单位学科建设工作,提升区域卫生的软实力,市卫生局开展了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评选工作。

全市共收到医学重点专科申报87项,根据“水平与绩效优先、兼顾单位和学科布局”的原则进行评审,特别对5+3+1的医院在同等绩效下予以优先支持。

经专家初审与复审,最终确定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医学检验科等42个专科列入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A类),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消化内科等21个专科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B类)。

列入A类建设计划的重点专科建设启动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由区财政予以资助。

列入B类建设计划的专科作为市重点建设培育项目,建设经费为50-100万元,可由区财政和专科所在医院予以共同资助。

市卫生局将采取后跟踪、后评估、后资助方式对重点专科建设给予有效支撑,并在人才梯队建设、市局级研究课题立项与成果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请重点专科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主动落实建设计划,确保按既定目标重点实施。

市卫生局将定期对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督导与反馈,有效促进本市区域卫生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出成果、出人才、出成效。

附件:1.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名单(A类)2.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名单(B类)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附件1: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项目(A类)序号申报单位专科名称专科负责人立项等级1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医学检验科谭龙益A2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妇产科陈雄A3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宝山分院眼科赵婕、陆豪A4上海市长宁区同仁医院介入诊疗专科刘诗义A5消化内科王玉刚A6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肿瘤专科丁罡A7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骨科学陆骅A8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妇产科张蓉A9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创伤骨科薛锋A10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微创中心张学利A11脑血管病专科王少石A12上海市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心境障碍专科王亚光A13上海市黄浦区中心医院乳腺外科包家林A14上海市嘉定区妇幼保健院妇科曹云桂A15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胃肠外科陈跃宇A16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影像医学强金伟A17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泌尿外科XXXA18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静安分院)骨科(手及上肢外科)徐文东A19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静安分院)内分泌科李益明A2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放射介入科王忠敏A2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放免检验科项明洁A22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泌尿外科施国伟A23急诊医学科邓星奇A24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张大东A25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康复科褚立希A26上海市东方医院肿瘤专科高勇A27上海市东方医院心脏外科刘中民A28上海市东方医院急救创伤科李钦传A29泌尿外科姜宁、王国增A30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中心医院血管外科余波A31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神经外科刘卫东A32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呼吸内科杭晶卿A33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眼科张兴儒A34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肾内科彭文A35急诊科王毅鑫A36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创伤骨科潘福根A37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急诊科汤彦A38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消化内科徐萍A39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心内科顾水明A40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脑卒中康复专科杨坚A41妇产科程忠平A42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胃肠外科王强A附件2: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项目(B类)序号申报单位专科名称专科负责人立项等级1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静安分院)消化内科王虹B2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任传成B3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创伤骨科王秀会B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普外科黄东平B5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金惠根B6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产科罗仪B7上海市青浦区中医医院针灸科沈丽华B8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妇产科应小燕B9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骨科B10上海市市北医院肿瘤专科倪克樑B11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妇产科王萍B12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肾内科张黎明B13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宝山分院重症医学科曹同瓦B14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围产医学专科舒群B15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普通外科B16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糖尿病专科于雪梅B17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妇产科赵文霞B18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医院皮肤性病专科王国江B19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麻醉科史东平B20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消化内科樊晓明B21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中西医结合肾病B——结束——。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03•【字号】沪卫科教〔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关于印发〈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卫人事〔2023〕73号)、《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一)拔尖项目1.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基础,掌握所在学科国内外发展的前沿动态,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贡献,带领优秀创新团队积极组织或参与预防与临床新技术研发,投身重大疾病救治和预防工作,推动本学科持续发展;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青年项目1.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有扎实基础,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有突出的发展潜能,具有较好地了解、学习所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和新技术的能力;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3.同等条件下,完成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二、申报管理1.申报人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一个平台申报。

2.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以及市卫生健康委人才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3)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以及市卫生健康委人才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4)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

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作方
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
职务
电话
传真
主管单位
境外
合作方
名称
注册国或地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合作方式与内容
外方
资金投入
专业课程
(门)
占拟合作
开设专业
课程的比例
其他投入
中方
资金投入
课程
(门)
其他投入
教学组织
安排
招生地区
招生对象
收费标准
合作期限
教师来源
中方教师

外籍教师

校舍(场地)
平方米
主要设施
姓名
性别
年龄
国籍
(地区)
任职
情况

(理)





(理)



(理)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国籍(地区)
任职情况
管理人员构成
中方主管
部门意见
市涉外涉
台意见
评审组
意见
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机构(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填表日期:
联系人:
电话:手机或BP: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表
项目(机构)名称
拟设地址
办学性质
□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
办学建制
□独立设置
□非独立设置
□二级学院
□合作办专业
□一般短训班
办学层次
□研究生□大学本科
□大专□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
拟设专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中方合

2024年医疗机构与教育学院联合培养计划

2024年医疗机构与教育学院联合培养计划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医疗机构与教育学院联合培养计划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宗旨与目标1.1 合作宗旨1.2 合作目标第二条:合作范围与内容2.1 合作范围2.2 合作内容第三条:合作期限3.1 合作起始日期3.2 合作结束日期第四条: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 医疗机构的权利与义务4.2 教育学院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人才培养计划5.1 培养目标5.2 培养方案5.3 培养流程第六条:教育资源共享6.1 资源共享内容6.2 资源共享方式第七条:合作成果的归属与分配7.1 成果归属7.2 成果分配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地点9.3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变更10.3 合同解除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违约情形11.2 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12.1 履行方式12.2 履行地点12.3 监督机制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3.1 解除条件13.2 终止条件第十四条:附则14.1 合同的解释权14.2 合同的修订14.3 合同的签署地点与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宗旨与目标1.1 合作宗旨:双方通过共同培养计划,实现医疗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教育水平,促进医学教育和医疗实践的紧密结合。

1.2 合作目标:共同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医学人才,推动医疗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合作范围与内容2.1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学教育、医疗技术、医疗服务、科研创新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2.2 合作内容:共同开展医学教育项目,共享医疗教育资源,进行医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

第三条:合作期限3.1 合作起始日期:2024年1月1日3.2 合作结束日期:2029年12月31日第四条: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 医疗机构的权利与义务:1) 负责提供实践教学基地、临床教学资源和技术支持;2) 参与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师资队伍和教学设施;3) 对教育学院培养的医学人才进行临床实践和技能培训;4) 保障教育学院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上海交通大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上海交通大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上海交通大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5.07.12
•【文号】教发函[2005]90号
•【施行日期】2005.07.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组建
新的上海交通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5]9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事宜的函》(沪府函〔2005〕30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和总体方针,经研究,同意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上海交通大学,同时,撤销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建制。

希望新的上海交通大学的全体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加快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尽快实现实质性融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上海市和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学术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教育部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沪卫医〔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4日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持续优化资源供给布局、强化行业基础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抓好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推动本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主要工作要点如下:一、聚焦重大战略任务,促进优质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1.推进创建国家医疗中心,新建一批临床重点专科。

创建1-2家国家医学中心,加强现有国家医学中心能力建设,带动全市医学科学发展与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支持市级医院和区级医院新建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开展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启动新一轮上海市临床重点专科规划研究论证。

2.加快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

深化医联体建设,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探索医疗、人员、运营、信息一体化管理,推动门诊号源、检查检验、住院床位等医疗资源向社区下沉,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分级诊疗。

强化区属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胸痛、卒中等急症、重症服务能力,打造成为辖区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消毒供应、互联网医院等综合集成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医联体中的牵头核心功能定位。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等教育护理学专业(专科)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废止)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等教育护理学专业(专科)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废止)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等教育护理学专业(专科)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废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1993.11.25•【字号】沪卫医教(93)字第33号•【施行日期】1993.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上海市高等教育护理学专业(专科)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废止)沪卫医教(93)字第33号各区、县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企业局及有关单位:为了提高护理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改善护理专业队伍的学历结构,推动本市护理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现有护理专业技术队伍现状,我局研究决定并经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市考委”)批准,开展高等教育护理学专业(简称“高护专业”)专科的自学考试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高护专业”专科自学考试学历为大学专科层次,主考学校是上海医科大学。

主考学校的任务是制订考试计划和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安排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及培训辅导教师等。

2、由我局与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联合设点“高护专业”专科自学考试领导小组,在“市考委”的领导下,负责审定本专业考试计划、考试大纲、试题、评卷标准及实践性环节的考核标准等。

3、报考对象:中等专业学校护理学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含30岁)以上的临床或在教学单位工作的具有护师或相应职称的护士长或教学业务骨干,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具体方法见招生简章。

4、为帮助学生自学,提高学习效果,根据市考委有关规定,由我局委托并组织有关医学院校和有条件的学术团体按统一要求开设辅导班,对考生进行理论课辅导,并落实实验、实习课教学及安排毕业实习,根据有关规定与条件,委托上海英姿国际护理服务中心、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教学处、第二军医大学教务部、上海职工医学院、中华护理学会上海分会、上海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等六个单位开设辅导点。

202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列表

202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列表

202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列表【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在我国医疗卫生行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2023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列表已正式发布。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些项目的类别、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以帮助您更好地把握学习机会。

【项目分类】202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涵盖了多个领域,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护理等。

每个领域都有针对不同层次医务人员的学习项目,包括专题讲座、研讨会、实操培训等。

这些项目旨在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以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需求。

【项目时间与地点】各项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将在2023年陆续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如下:1.项目一:2023年3月10日至12日,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主题为“心血管疾病诊治新进展”。

2.项目二:2023年4月15日至17日,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主题为“内分泌代谢疾病诊疗策略”。

3.项目三:2023年5月20日至22日,上海市儿童医院,主题为“儿科疾病诊疗新进展”。

【项目申报与评审】有意申报202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请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包括项目方案、授课专家简历、教学设施介绍等。

项目评审将依据项目质量、教学内容、师资力量等因素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入选项目。

【项目资助与奖励】为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继续医学教育,市级财政将对部分优质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同时,项目结束后,优秀学员可获得一定的奖励,如学分、奖金等。

【项目参与与获益】参与202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务人员将有机会聆听国内知名专家的授课,掌握最新的医学知识和技术。

此外,参加项目的医务人员还可获得相应学分,有助于职称晋升和职业发展。

【结语】总而言之,202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为医务人员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学习和交流平台。

我们鼓励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第二批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名单(2022-2024年)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第二批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名单(2022-2024年)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第二批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名单(2022-2024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9.06
•【字号】沪教委职〔2022〕33号
•【施行日期】2022.09.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第二批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
设名单(2022-2024年)的通知
沪教委职〔2022〕33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精神,推动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方案(2022-2024年)》(沪教委职〔2022〕15号)要求,经学校申报、材料初评、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上海第二批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名单(2022-2024年)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高等学校对照建设方案目标与任务,聚焦国家和上海职业教育改革要求,持续增强学校发展水平和专业建设质量,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上海第二批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名单(2022-2024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25•【字号】沪卫妇幼〔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有关市级医疗机构:为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沪发改人口〔2023〕11号)工作要求,推进本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月25日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试行)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2〕17号)关于建设儿童友好医院要求,按照《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确定的工作任务,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等文件有关内容,在借鉴国内外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本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及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用于指导本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一、适用范围(一)本市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主体建设儿童友好医院。

提供儿科临床或儿童保健服务的专科医院应参与建设。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以及咨询、疏导、康复等机构和场所参照本指引进行建设。

教育部关于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有关事宜的复函-教直函[2005]11号

教育部关于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有关事宜的复函-教直函[2005]11号

教育部关于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有关事宜的复函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6.03施行日期2005.06.03文号教直函[2005]11号主题类别高等教育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教育部关于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有关事宜的复函(教直函[2005]1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事宜的函》(沪府函[2005]30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关于学校体制变更的正式批复我部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另行办理。

同意6月10日在上海召开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签署《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的原则意见》(《原则意见》稿见附件)。

此复。

附件: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的原则意见(待签稿)二00五年六月三日附件: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的原则意见(待签稿)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推进上海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加快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进程,促进医学教育科研事业发展,经共同研究,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

现就这项工作达成以下原则意见:一、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单一法人主体的高等学校,校名仍为“上海交通大学”。

组建后的上海交通大学仍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拥有完整的民事权利,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新增!上海增设6个“中本贯通”专业

新增!上海增设6个“中本贯通”专业

新增!上海增设6个“中本贯通”专业上海增设6个中职-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专业1月31日记者获悉,上海市增设6个中职-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专业。

上海市教委指出,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学校申报、专家评议及市教委核定,同意2023年增设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与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申报的数字媒体技术等6个中职-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专业,相关教育教学及管理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3年增设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院校、专业一览表2022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随后,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发布会上表示,将支持各省因地制宜制定职教高考方案,并支持各省开展中职与高职(3+2)五年贯通、中职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3+4)七年贯通、高职专科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3+2)五年贯通培养等。

而上海市的“中本贯通”教育培养模式就是由中等职业教育与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企业的需求共同研究、整体设计并贯通实施的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学制为7年,学生通过前3年中职阶段的学习,学成后通过市教委统一组织的转段考试,单独录取后可以进入后4年的应用本科阶段学习。

记者从上海市教委了解到,2014年,上海启动中本贯通模式试点工作,2021年,第一届中本贯通学生毕业;2022年一共有32所学校的59个专业开展中本贯通招生,招生人数逾2000人。

上海市教委强调,相关高等学校在招生中须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毕业生招生计划,希望相关院校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中本贯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与水平。

中职学校分类(1)中等专业学校(简称“中专”)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以三年为主。

(2)技校: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以3年为主。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各有关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局属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沪卫科教〔2004〕29号),我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水平与绩效优先,兼顾单位与学科布局”的原则,对申报医学重点学科(专科)的项目进行了评审。

本次评审共收到三级医院和市防治站所申报重点学科95项,共收到二级医院和区、县防治站所申报重点专科87项,经组织专家书面预审和进行擂台评审,根据专家投票结果,经上海市卫生系统学科人才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30个学科列入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见附件1),30个专科列入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见附件2)。

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经费为一次核定,分年度下拨。

重点学科每个项目市卫生局资助100万元(地方部门预算单位由项目所在单位与市卫生局进行1:1的经费匹配;中央、部队单位由项目所在单位、上级主管单位与市卫生局进行1:1:1的经费匹配);重点专科每个项目市卫生局资助40万元,由项目所在单位、区县卫生局以不少于1:1:1的比例与市卫生局资助经费进行相应匹配。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对本单位重点学科(专科)的管理和支持力度,确保按既定目标实施,并按我局有关规定定期汇报重点学科(专科)建设进展情况。

附件:1.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名单2.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名单市卫生局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名单┏━━┯━━━━━━━━━━━━━━━━━━━━┯━━━━━━━┯━━━┓┃序号│单位│学科│负责人┃┠──┼────────────────────┼───────┼───┨┃1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肾脏内科│陈楠┃┠──┼────────────────────┼───────┼───┨┃2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儿童保健科│沈晓明┃┠──┼────────────────────┼───────┼───┨┃3 │上海市血液中心│安全输血学科│刘达庄┃┠──┼────────────────────┼───────┼───┨┃4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临床病理科│施达仁┃┠──┼────────────────────┼───────┼───┨┃5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胃肠肿瘤科│朱正纲┃┠──┼────────────────────┼───────┼───┨┃6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新生儿内科│陈超┃┃│││XXX┃┠──┼────────────────────┼───────┼───┨┃7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烧伤外科│夏照帆┃┠──┼────────────────────┼───────┼───┨┃8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传染病科│翁心华┃┃│││巫善明┃┠──┼────────────────────┼───────┼───┨┃9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头颈肿瘤科│周梁┃┠──┼────────────────────┼───────┼───┨┃10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检验科│吕元┃┠──┼────────────────────┼───────┼───┨┃11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神经内科│洪震┃┠──┼────────────────────┼───────┼───┨┃12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夏术阶┃┠──┼────────────────────┼───────┼───┨┃13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呼吸内科│白春学┃┠──┼────────────────────┼───────┼───┨┃14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急救医学科│杨兴易┃┠──┼────────────────────┼───────┼───┨┃15 │上海市华东医院│老年医学科│王传馥┃┠──┼────────────────────┼───────┼───┨┃16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妇产科│丰有吉┃┠──┼────────────────────┼───────┼───┨┃17│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护理学科│施雁┃┠──┼────────────────────┼───────┼───┨┃18 │上海市胸科医院│胸外科│陈文虎┃┠──┼────────────────────┼───────┼───┨┃19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介入影像科│王建华┃┠──┼────────────────────┼───────┼───┨┃20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胰腺病学科│李兆申┃┠──┼────────────────────┼───────┼───┨┃21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小儿血液肿瘤科│顾龙君┃┠──┼────────────────────┼───────┼───┨┃22 │上海市肺科医院│胸外科│丁嘉安┃┠──┼────────────────────┼───────┼───┨┃23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介入影像科│李明华┃┠──┼────────────────────┼───────┼───┨┃24│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医院│中医妇科│朱南┃┃│││孙孟炜┃┠──┼────────────────────┼───────┼───┨┃25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粘膜│周曾同┃┃││病学科│┃┠──┼────────────────────┼───────┼───┨┃26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西医结合心血│严世芸┃┃││管学科│蒋梅先┃┠──┼────────────────────┼───────┼───┨┃27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骨伤科│施杞┃┠──┼────────────────────┼───────┼───┨┃28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分中心│预防精神医学科│朱紫青┃┠──┼────────────────────┼───────┼───┨┃29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微生物学科│卢伟┃┠──┼────────────────────┼───────┼───┨┃30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营养卫生学科│蔡威┃┗━━┷━━━━━━━━━━━━━━━━━━━━┷━━━━━━━┷━━━┛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名单┏━━┯━━━━━━━━━━━━━━┯━━━━━━━━━━━┯━━━┓┃序号│单位│学科│负责人┃┠──┼──────────────┼───────────┼───┨┃1 │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耳鼻喉科│陈文文┃┠──┼──────────────┼───────────┼───┨┃2│黄浦区中心医院─┼───┨┃3 │上海市东方医院│心力衰竭专科│刘中民┃┠──┼──────────────┼───────────┼───┨┃4│吴淞中心医院│手外科│周礼荣┃┠──┼──────────────┼───────────┼───┨┃5 │浦东新区浦南医院│神经外科│刘卫东┃┠──┼──────────────┼───────────┼───┨┃6 │解放军四五五医院│胆道外科│蔡珍福┃┠──┼──────────────┼───────────┼───┨┃7 │杨浦区中心医院│职业病科│匡兴亚┃┠──┼──────────────┼───────────┼───┨┃8│杨浦区中心医院│妇产科│程忠平┃┠──┼──────────────┼───────────┼───┨┃9 │上海市东方医院│口腔种植修复专科│黄远亮┃┠──┼──────────────┼───────────┼───┨┃10│解放军八五医院│肾脏内科│张景红┃┠──┼──────────────┼───────────┼───┨┃11 │静安区中心医院│消化内科│王虹┃┠──┼──────────────┼───────────┼───┨┃12 │浦东新区传染病医院│中西医结合肝病专科│陈建杰┃┠──┼──────────────┼───────────┼───┨┃13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脉管病专科│奚九一┃┠──┼──────────────┼───────────┼───┨┃14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烧伤疤痕科│吴志宏┃┠──┼──────────────┼───────────┼───┨┃15 │普陀区人民医院│呼吸内科│杭晶卿┃┠──┼──────────────┼───────────┼───┨┃16│普陀区中心医院│中医肿瘤专科│范忠泽┃┠──┼──────────────┼───────────┼───┨┃17 │宝山区中心医院│眼科│陆豪┃┠──┼──────────────┼───────────┼───┨┃18│普陀区中心医院│急救科│孙仲伦┃┠──┼──────────────┼───────────┼───┨┃19 │解放军八五医院分院│肝脏病专科│陈成伟┃┠──┼──────────────┼───────────┼───┨┃20│长宁区同仁医院│介入诊疗科│茅爱武┃┠──┼──────────────┼───────────┼───┨┃21 │杨浦区中心医院│骨科│涂意辉┃┠──┼──────────────┼───────────┼───┨┃22│南汇区周浦医院─┼───┨┃23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何家扬┃┠──┼──────────────┼───────────┼───┨┃24│闸北区中心医院│胰腺炎专科│陆仁达┃┠──┼──────────────┼───────────┼───┨┃25 │长宁区中心医院│影像诊疗专科│杨军┃┠──┼──────────────┼───────────┼───┨┃26│普陀区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金惠根┃┠──┼──────────────┼───────────┼───┨┃27 │吴淞中心医院│检验科│赵虎┃┠──┼──────────────┼───────────┼───┨┃28│徐汇区中心医院│心律失常与体内药物分析│任建英┃┃│││余琛┃┠──┼──────────────┼───────────┼───┨┃29 │卢湾区中心医院│检验科│项明洁┃┠──┼──────────────┼───────────┼───┨┃30 │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类风湿关节炎专科│何东仪┃┗━━┷━━━━━━━━━━━━━━┷━━━━━━━━━━━┷━━━┛——结束——。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28•【字号】沪卫科教〔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通知沪卫科教〔2024〕25号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有关医疗机构,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0号)和《关于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1〕31号)相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与目标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开展临床医学新方法、新技术,以及院内制剂技术改进的开发及转化应用研究,拓展诊疗方法和手段。

药物、医疗器械的注册临床试验不在本次资助范围。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主要资助45周岁以下中青年研究人员(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前期有一定工作基础,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前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目前处于成果转化关键环节中的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请单位条件1.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事业单位。

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参与企业需对项目提供技术、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原则上企业资金投入不少于1:1配套。

2.项目申请单位在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前期工作基础,并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3.如有多家单位参与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先行组合形成项目研究团队,签署项目合作研究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负责的研究内容和责任,由项目申请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及管理,并对参与各方的资格进行审核。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国际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3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国际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3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国际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国际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37号)各区县教育局,各委属普通高中: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试点高中国际课程”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借鉴国际课程经验,深化高中课程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上海市普通高中国际课程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

一、目的意义通过普通高中试点开设国际课程,完善本市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增强普通高中课程的现代性、丰富性、多样性,探索本市普通高中引进和融合国外先进课程资源的方法和途径,着力培养一支研究国际课程的专家队伍、管理和实施国际课程的校长和教师队伍,为培养具备国际交流、理解、合作、竞争能力的人才奠定基础。

二、适用范围试点工作引进的“国际课程”是指有关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设置的国民教育体系高中阶段或大学预科(先修)课程,不含语言类课程。

开展试点工作的学校须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中。

三、试点类别1.选择部分国际课程科目在拓展型、研究型课程中试用。

试用的课程方案及教材须经审查,参与的学生为学校正式在校生,不得另行招生。

所需成本纳入学校办学经费的成本核算之中,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2.开展中外融合课程试点。

中外融合课程方案、课程计划及其教材须经审查,其中国家课程中的语文、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四门课程应为必修课程。

学生须单独编班(以下简称“国际课程班”)。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向国际课程班学生另行收费。

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学费,按学校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护理专业国际联合办学的现状与思考

护理专业国际联合办学的现状与思考

护理专业国际联合办学的现状与思考作者:谢颖怡来源:《大学教育》2017年第05期[摘要]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形势下,高等教育院校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探索实践,对于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拓展海外就业渠道,实现自身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护理专业国际联合办学中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在语言、课程、师资三个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借力网络学习平台、英语夏令营、雅思专业培训机构等,构建英语学习氛围;更新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方法;选聘优质国际化人才,加强师资管理。

[关键词]国际联合办学;护理;英语[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7)05-0082-02一、背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鼓励“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

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对护理专业此类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专业来说,中外合作办学可以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护理教育改革开放进程,促进国际型创新护理人才的培养。

为了更好地应用国际联合办学模式,切实提高护理人才培养,为学生拓展海外就业渠道,提升护理专业学生个人职业发展能力,本文总结了全国护理中外联合办学的现状,选取并分析了6所院校的联合办学实证案例,尝试回答国际联合办学在护理专业中“怎么做”的问题。

二、现状统计分析(一)合作办学项目1.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护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含内地与港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有22个(截至2016年3月9日)。

其中硕士项目1个:天津医科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理工大学,其余21个均为本科或学士学位项目。

21个项目中大部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只有两个项目采取自主招生,招生人数共120人,即天津医科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项目。

上海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上海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上海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上海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综述1. 介绍上海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旨在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

本项目不仅仅是一项教育培训计划,更是医学会对医务人员的职业认可和支持,也是医务人员终身学习的重要渠道。

2. 内容及要求本项目的内容涵盖多个医学领域,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参与本项目的医务人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才能完成继续医学教育。

本项目要求医务人员参与实践,提高临床技能,并且注重医德医风的培养。

3. 意义及影响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通过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医务人员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患者,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项目的影响不仅局限于医务人员个体,更是对整个医疗卫生行业的积极推动和推进。

4. 我的观点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深切理解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性。

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各种医疗挑战。

我认为本项目的制度和内容设计都非常合理,能够有效地帮助医务人员提升专业水平,促进医学行业的发展。

总结回顾本项目的开展,不仅是对医务人员的一种支持和关怀,更是医学会推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进步的重要举措。

我将会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学习和实践,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希望通过本项目的学习,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医学知识,更加熟练地运用临床技能,为患者的健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上海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一项重要的医学教育计划,旨在为医务人员提供持续的专业发展和学习机会,以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医疗技能和专业素养。

该项目的内容涵盖了多个医学领域,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为医务人员提供了广泛的学习和培训机会。

在参与本项目的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并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以完成继续医学教育。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研项目变更、终止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研项目变更、终止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研项目变更、终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14•【字号】浦卫科教〔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研项目变更、终止的通知浦卫科教〔2024〕5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卫生科技项目的管理,确保其有效实施,经我委研究,做出如下决定:一、项目变更(一)学科建设类项目变更3项调整浦东新区第二轮公卫特色学科(PWYgts2021-03)负责人章小花(原负责人刘成军工作调动);调整浦东新区第二轮临床特色学科(PWYts2021-02)负责人毕涌(原负责人乐卫东退休);调整浦东新区第二轮临床高原学科(PWYgy2021-08)负责人王健(原负责人禹宝庆工作调动)。

(二)人才培养类项目变更2项调整刘成军(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眼病牙病防治所调至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区级学科带头人计划;调整章伟(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调至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区级优秀青年医学人才计划。

(三)卫生科技类项目变更7项调整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清脉祛湿方口服联合将军散外敷治疗急性下肢丹毒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负责人孟佳磊(原负责人姚晓兵离职)、《基于IBM模型的健康教育对乳腺术后上肢淋巴水肿患者的影响》负责人顾频颉(原负责人佟阳离职);调整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浦东新区甲状腺肿瘤防治一体化建设》负责人陈晓平(原负责人范静平退休);调整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诱导痰miR-155在COPD严重程度和急性发作中的预警作用研究》负责人曾海珠(原负责人王雨濛离职);调整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脑室联合腰大池外引流持续治疗脑出血的临床对照研究》负责人李景毅(原负责人郑佳佳离职);调整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腹部按摩联合口腔运动干预在喂养不耐受早产儿中的应用研究》负责人施金烂(原负责人沈艳离职);调整《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心理健康状况研究》(项目负责人张珺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一、学校介绍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是一所上海市卫生系统惟一四次蝉联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上海市医学类中专惟一由政府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校。

是“全国职教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职教先进单位”、上海市百所重点建设的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分总校、基础部(嘉定区)、临床Ⅰ部(瑞金医院内)、临床Ⅱ部(市九医院内)等四个校区。

学校还设有浦东、金山、南汇等三个分校。

另设有口腔门诊部、国际教育部、上海市乡村医士培训中心,上海市新华进修学院,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夜大学东校区。

学校教学设施先进,实验设备齐全,拥有全市一流的《上海现代护理实训中心》、正在筹建上海市教委重点建设公共实训中心之一的《上海市现代医学检验实训中心》,还有各类基础与专业实验室70余间。

我校还拥有实力强大的临床教学基地,主要分布在二医大附属教学医院及全市三级甲等医院,如瑞金、仁济、新华、市九、儿童医学中心、市一、中山、长征、曙光和东方医院等,占80%以上,为各专业学生的临床实习、就业提供了有力保证。

为了进一步扩大我校的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实力,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正在南汇周浦地区的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内另建新校区。

新校区占地面积384亩,可容纳4000余名学生。

校园秉承二医大欧陆风格的建筑特色,凸现现代化、数字化、网络化、人性化特点,校园优美、典雅,各类先进的教学设施和生活环境将为学生提供一流的服务和学习条件。

二、专业介绍⑴护理专业(4年制):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中专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

该专业主要培养在各级各类医院和卫生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卫生保健工作的中等护理人才。

⑵中英合作护理专业(4年制):该专业主要培养学生逐步掌握用英汉两种文字学习和运用先进的护理知识与技能,使其毕业后能够在中英两种语言环境中从事临床医护卫生工作,在涉外、合资医院工作具有很强竞争力,适应中国入世和建设国际性大都市医疗卫生事业双语护理专业人才的极大需求,并为学生将来深造、就业、出国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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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美合作护理教育项目2010年度工作报告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美国鲍勃.琼斯大学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举办的三年制大专层次的“中美合作护理教育项目”本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教育与教学2010年度“中美合作护理教育项目”有07、08、09、10级4届学生,本年度教育与教学工作稳步开展。

1. 2010年度“中美合作护理专业”基本情况(1) 2009-2010学年第2学期基本情况(2) 2010-2011学年第1学期基本情况2. 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中美合作护理教育项目”教学计划和各课程大纲由中美专家和教师共同协商制订,英文课程和大部分专业课程(46%的课程)由美籍教师执教, 中文课程和一部分专业课程(54%的课程)由资深中方教师执教。

美方引进的护理课程与美国本土的护理教学要求基本保持一致,中方开设的课程达到中国高职护理教育的要求。

本年度,参与“中美合作护理专业”教学的长期驻校的美方必修课教师17名(占教师总数的35%),中方必修课教师30名(占教师总数的65%)。

本年度,“中美合作护理专业”继续开展教育部提倡的“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工作,引进多名临床一线的骨干护理人员参与护理专科教学,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

临床兼聘教师还利用到学校教学的间隙到美方教师课堂听专业课,提高了专业英语水平并了解了国外的护理教学理念与技术。

本年度2个学期课程设置与授课教师统计如下:2009-2010学年第2学期中美合作护理专业课程设置与授课教师一览带*#号的科目为中外联合课程, +号前课时为外籍教师执教, +号后课时为中国教师执教。

如4+2,则外籍教师执教4课时,中国教师执教2课时2010-2011学年第1学期中美合作护理专业课程设置与授课教师一览带*#号的科目为中外联合课程, +号前课时为外籍教师执教, +号后课时为中国教师执教。

如4+2,则外籍教师执教4课时,中国教师执教2课时二.教学资源引进与质量监控与保障1. 教学资源引进:(1) 美方为项目学生开设的课程中引进23门课程,并将课程内容进行了优化整合,课程采用美方的教学大纲,实行双语教学。

本年度美方派遣17名教师,全英语讲授上述课程内容。

(2) 美方为项目学生开设的课程中引进原版教材21种,作业要求用英文完成,考试采用英文试卷,采用讲授与互动讨论式的教学方式。

2. 质量监控与保障根据合作办学协议,“中美合作护理教育项目”教学管理委员会定期开会,修订适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护理专业教学计划,并督导、监控教学质量。

美国鲍勃.琼斯大学的护理系负责人Mary Lamb 女士担任护理专业外方主任,与中方护理专业主任一起共同制订国际化的护理学科管理模式,推行与国际化的大学护理系管理制度;修订双语护理教学计划,尽可能地融合中外护理的教学理念和教学经验;整合现有的中外护理师资资源,使之达到最优化配置;进一步推进中外护理教师的教学交流,使其互相取长补短,以利最大程度上发挥中外护理教学的优势。

学校还借助“外脑”,依靠加盟本校“国际护理教育委员会”的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芬兰、挪威等国的8所知名大学护理学院院长,共同制订培养国际护理人才的国际化标准,交流国际护理教育的动态,研讨护理教育理念与方法,在护理研究方面展开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并为本校护理教学发展出谋划策及参与中美合作项目的教学质量评估。

三. 收费、支出、财务盈亏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财务制度,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参见《2010年度中美合作护理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三.招生工作1. 招生宣传与广告由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过上海市教委批准的渠道统一发布招生信息。

(参见《2010招生简章实样》)2. 10级“中美合作护理专业”招生情况四.重大事项和办学成果1. 我校“中美合作护理专业”美方负责人、上海市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玛丽莱姆博士荣膺“201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由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教育电视台和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共同主办,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上海广播电视台和东方网的支持的“201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评选活动”日前结束。

入围此项活动的20名候选人之一,我校“上海市东方学者”玛丽.莱姆博士,在网络票选中以24346票、排名第五的优势成为当选的10名“201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之一。

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对代表“职业教育组”参选的3位候选人之一的玛丽.莱姆博士这样评价:“她是上海市东方学者中唯一的外国人。

作为护士,她曾经掌管着冠心病重症监护室;作为博士,她的护理批判性思维研究独树一帜;作为教师,她创造了‘美国国家注册护士执照考试’合格率100%的奇迹。

12年前,她因中美合作来到上海。

在这片改革的热土上,她找到了实现自己更大人生价值的舞台,12年坚持不懈把上海护理教育带出国际水准。

而今,她依旧在为创新中国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发展上海护理教育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光和热。

”据悉,“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评选活动”自2003年起举办至今,每年评选出10位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和志愿服务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

历史上,除玛丽.莱姆以外,只有3位外籍人士获得此项殊荣。

2.“中美合作护理专业”开创“院校联合、工学结合”新局面-以“东方班”的方式订单培养高素质护理技能人才2010年7月15日,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市东方医院“院校合作、工学结合”战略合作伙伴签约、揭牌仪式在东方医院举行。

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印杰、浦东新区卫生局局长孙晓明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市发改委及市卫生局、市教委、浦东新区卫生局相关部门领导,以及我校、东方医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系(部)主任等出席仪式。

仪式由东方医院党委书记孟馥主持。

我校校长巫向前和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代表双方就“院校联合、工学结合”战略合作伙伴签约。

市教委印杰副主任与浦东新区张恩迪副区长为我校的东方医院教学基地揭牌。

刘中民院长与巫向前校长为“东方班”揭牌,并互聘专家。

“中美合作护理专业”美方负责人担任东方医院护理部副主任,东方医院护理部副主任彭幼清担任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学院副院长。

在上海市东方医院的大力支持下,以冠名“东方班”的方式在“中美合作护理专业”订单培养具有“双语”能力的高素质护理技能人才。

东方医院将以“东方奖”投入奖教、奖学金,“中美合作护理专业”的学生除学习、生活、实习津贴外,优秀学生更可以获得包括各类竞、技赛在内的各类奖学金、海外游学资助。

同时,学校和东方医院先期互聘教学和临床专家,互相进入对方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带教安排、实习大纲、学生评价等工作,将进一步把院、校双方的国际化发展、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建立合作共赢的战略伙伴关系。

3.参与举办“2010上海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国际护理技能大赛”及赛前培训为以更好的服务迎接世博会的到来,推动上海的护士和护理专业学生进一步提高专业英语的水平和沟通能力,2010年以我校为牵头单位的“上海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举办了“2010迎世博上海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国际护理技能大赛”,有26个成员单位和国际护生代表队参赛。

“上海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国际护理技能大赛”是目前全市护理行业规模最大的护理技能与专业英语竞赛。

比赛形式参照了“世界护理技能竞赛”的模式,由我校“中美合作护理专业”负责人、上海市“东方学者”玛丽.莱姆博士担任大赛的执行总监,“中美合作护理专业”的美籍护理教师团队担任评委和扮演比赛用“标准病人”,考核选手基于比赛场景(具有不同护理问题的病人)的评估能力、交流能力、操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应变能力等临床综合护理能力,对护理人员在真实的英语医院环境中的专业英语实战能力也是一种很好的考评手段。

为切实协助各集团成员单位提高专业英语水平及确保“2010上海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国际护理技能大赛”的顺利举行,“中美合作护理专业”的美籍护理教师团队还为各单位的参赛人员举办了专门的“护理专业英语培训班”,高级培训班结业的护理骨干与教师获得了上海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颁发的“护理专业英语培训师证书”,成为各成员单位人员专业英语培训的储备师资。

4.“中美合作护理专业”三、四、六级英语考试和全国医护英语等级考试通过率(1) 2009-2010学年第2学期通过率统计(2) 2010-2011学年第1学期通过率统计5.07级“中美合作护理专业”就业率100%6.长期留学生招生资格与外国留学生实习基地建设2010年1月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获得“招收长学制外国留学生资格”,以“中美合作护理专业”为平台,进一步树立“护理职业教育国际品牌”,提供国际承认学历和美国注册护士执照考试服务,招收接受护理教育的长期留学生,使其可以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就业或继续深造,进一步扩大国际学生的规模,拓展国际卫生职业教育市场。

2010年9月我校“中美合作护理专业”负责人、上海市“东方学者”玛丽.莱姆博士在仁济医院、东方医院2010年6月-10月进行了的“蹲点”。

开始对医院的带教方法进行改良,她手把手传授临床带教美国式临床带教方法,即:学生将教材医院的医疗记录作对比,寻找临床实践和课堂教学的差距,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通过试点,现已开发设计了临床评价表、操作评价表、教师打分表等一系列文件和实施标准,并已建立“中美合作护理专业”美籍教师定期到临床巡视制度,协助临床教师带教“中美合作护理专业”的学生和外籍学生。

2010年4月我校公费派遣仁济医院优秀临床带教到美国鲍勃.琼斯大学及其教学医院参加“临床带教的理论和实践”培训,今后将分期分批组织同类培训,着力建设一支业务精、外语好的留学生临床带教师资队伍。

7.建设“国际护理实训中心”为达到全美护理联合会(National League of Nursing)对“护理专业”认证的要求,计划建设“国际护理实训中心”,专供“中美合作护理专业”学生使用,目前正在设计方案。

8.短期国外交流生9.学生出国交流10.06级中美班毕业典礼隆重举行我校第三届上海市教委正式批准的“06级中美合作护理专业”学生于2010年6月毕业。

2010年6月19日“06级中美合作护理专业毕业典礼”在我校400人报告厅隆重举行。

我校党委副书记沈岳奋同志和美国鲍勃琼斯大学代表Mary Lamb女士出席了毕业典礼,与会的还有06级全体学生及家长和07级中美班学生。

Mary Lamb女士代表鲍勃.琼斯大学为全体06级毕业生颁发了美国鲍勃.琼斯大学的学分认可证书。

11. “中美合作护理专业”学生参与2010上海世博会志愿服务五. 下一年度工作规划2011年是“十二.五建设”的开局之年,工作规划如下:1. 继续做好“中美合作护理教育项目”的各项常规工作(包括招生、就业、教育教学、教学资源引进、质量监控与保障、财务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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