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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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现将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仿真交易起始时间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自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开始。
二、仿真交易合约
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首批交易的合约月份为2013年12月、2014年1月、2014年2月、2014年3月和2014年6月。
沪深300指数11月7日收盘价2340.55点,依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业务规则》,当月和下2个月股指期权的平值期权执行价格为2350点,平值期权合约上下各挂出3个合约,季月合约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平值期权执行价格为2300点,平值期权合约上下各挂出2个合约,共计62个合约。
仿真交易合约挂盘基准价、交易保证金等相关数据参见仿真交易会员服务系统中“未上市期权合约业务数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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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仿真交易相关费用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的手续费标准暂定为每手5元,执行手续费标准为每手10元。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合约上市交易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控制市场风险,确保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业务规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