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中司法鉴定的分析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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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著作权为视角谈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标准

以著作权为视角谈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标准
表现手法 和技巧非常初 始和笨拙 , 从艺术价值 计, 应作 为工业产权进行保护进行抗辩 , 因此在 司法鉴定 中 占 童 的创作作品, 但其 同样属于用 自己特有 的表现手法表 有 一 定 的 比例 。另 一方 面 , 知识 产 权 司 法 鉴定 中最 为 常 见 的 则 的角度可能没有意义 , 仍然是受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 是被控侵权作品与著作权人作品是否存在抄袭或剽窃的判定 。 达 自己的某种思 想 ,

艺术价值本身不是法律所能 例争议的焦点都是 围绕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 的问题 , 比如在美 作品的艺术价值没有必然 的联系 , 够解决 的问题。在涉及艺术性作品的独创性判断过程中 , 我们 国复兴地 毯公 司诉 山东省特艺 品进 出口公司、 河北省吴桥 县对 遵循的仍然是独创性判定的一般准则 , 即作品的表达方式有没 外经济贸易局瑞 丰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中, 原告主张对涉案地毯 图案享有著作权 , 被告则以该地毯图案是一种工业 品的外观设 有体现出作者独特的创作视角 和鲜 明的个性 特征。即使是儿
要 是 独 创 性 的鉴 定和 是 否 存 在抄 袭 的鉴 定 。在 独创 性 判 定 标 准 中 , 当 注 意 历 史 题 材 作 品 和 涉及 作 品 艺 术性 的 独 应
创性判定 , 并且 坚持唯一表达方式不具备独创性 的准则。在侵权判定 中, 当准确适用“ 触加 实质性相似 ” 应 接 原则 ,
di 1 .9 9 ji n 17 — 9 82 1 .4 0 9 o: 0 3 6/.s .6 1 5 1.0 10 .3 s
随着商 品经济和 国际贸易 的快速发展 , 各级法院受理 的知 判 定标 准 如 何 确 定 是相 关 案 件 司 法 鉴 定 的关 键 所 在 。 识 产权 纠 纷逐 年 增 加 , 我 国新 时 期 审判 工 作 提 出了 更 高 的要 对 二 、 品独 创 性 的 判 定 标 准 作 求 。 相 对 于 一般 的 民事 案 件 , 识 产 权 案 件具 有 专 业 性 强 、 知 涉 独创性是作品著作权的核心 , 也是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基本 及 范 围 广 、 度 大 等特 点 , 多法 官 只懂 法律 不 懂 技 术 , 得懂 条件。正是 由于独创性 的要求 , 难 很 听 才使得我们的作品 活动。2 0 0 6年 , 上海 市法 院共 受理 知识产 身独创性较低作品的独创性 的判定 , 就变得 比较 困难 。而且 , 存在 一定 的主观灵活性 , 在 权 民事案件 10 00多件 , 中5 % 以上需要 知识产权鉴 定。一 独创性判定本身就没有明确标 准 , 其 0 般而言 , 知识产权 司法鉴定 的范 围主要包括: 商业 秘密纠纷、 专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中应 当注意以下几个 问题 :

浅述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浅述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浅Biblioteka 述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鉴定
山 东省 专利 保 护技 术鉴 定 中心 韩 晓林
[ 摘 要] 知识产权 司法鉴定是一种 以科 学性 为基础 , 以法律性 为保 障的诉讼 活动 , 同时也是 一种 科学技 术 实证 活动, 而其 中的 专利 技 术 司法鉴 定又是 伴随 着司法制度和科技 的发展 应运 而生 , 法院 以及相 关行政管理机 关在 审理专利侵权 纠纷中起 着极 为重要 的 在
作 用 . 别 是在 打 击 专 利 侵 权 方 面 , 其 需要 专 利 技 术 司 法鉴 定 工作 的 配合 。 特 尤
[ 关键词 ] 知识 产权 专利 司法鉴定 诉讼
侵权 派生出来的 , 这一点与证人证言有本质的区别。 ( ) 四 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部 门和鉴定 人是可以选择的和 南委托方决 定的。就是说 , 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部 门或鉴 定人不是不可替代的 , 其可 选 择性与其 它任何证据都 不同 。因此 , 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结论 作为证 据的一种形式 , 在整个法律程序 中的重要作用与其它证据是不同的 。 三、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的作用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是 随着 司法 制度 和科技 发展应运而生 的。在现 代科 技发展 日新月异 的形势下 , 于普通 的专 利权 人来说 , 对 如何确定他 人 的产 品或技 术涉嫌侵犯 自己 的专利 , 是一个很难 驾驭 的问题 。 专利 技术诉讼案 中的待证事 实涉及技术领 域广泛 , 及多种学科 且专业性 涉 强, 而对于拥有法律 专业背景 的法官 和行政 执法人员来说 , 在技术领域 方面只具有 一般人 的普通 性学识 和经 验 , 对这些 专门性 的待 证事实难 以识 别或认定 , 必须求助于各学科 的专家 , 多种技 术手段来作 出科 采用 学鉴定 ・ 。法院 以及相关行政管理机关 在审理 专利 侵权纠纷中 , 经常遇 到涉 及专利技术的理解 、 评价和认定 问题 , 遇到技 术性 很强的专利案件 时, 也有些难以判定 。例 如, 解释权 利要求 , 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 围; 被 控侵权 的技 术是否落人原 告专利权 的保护范 围, 确定被控专 利产品 的 特征 , 判定 二者是否相 同 、 同或 者不同 ; 等 研究开 发的专利技 术成果是 否符 合合 同约定的标准 , 让 的专利 技术是否符合 合同约定 的标准或 转 者付 诸实施 是否存在重大 缺陷等 。毫 无疑问 , 对这些 专利技术 鉴定是 依法正 确进行 司法 审理和行 政处理 的基础 。在法 制不 断完善 的情况 下 , 外专 利权人依法起 诉到人 民法院的各类专 利侵权案件 、 中、 提交 到 南有关 行政机关处理 的各类专利技术 纠纷 案件 都迅速增加。法院和行 政机 关在审理 和处理专利 纠纷案件 中 , 当事人 双方 争议 的专业技术 对 事 实的审查认 定 , 是我 国和世界上许 多国家所遇 到的共 同性 的难点 问 题 。这 迫切 需 要 专 利技 术 司 法 鉴 定 机构 的 建 立 和参 与 。 目前在专 利诉 讼 、 专利 行政案件处 理 、 专利案件 仲裁 、 发项 目立 研 项等诸多方面 , 专利 技 术 鉴 定 机 构 所 提 供 的科 学 、 正 、 立 、 威 的 意 公 独 权 见, 对于相关专 利案件的审理或处理起到了以下重要 作用 : ( ) 一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 的法律性作用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的法律 性质, 就在于它是一种法定 的证据形式 。存 法治社 会里 , 司法裁判具有 终局效力 , 诉讼是解决 权力与权利 、 权利与权利 冲突的最规 范方式 , 也 是停 止纷争的最后一道屏 障 - 。因此 近几年来 , 专利纠纷越来越多 的直 接转化 为专 利侵权案件 , 上法 院打 官司 已成为 专利权人保护 自己合 法 权益的一个 共识 。这其 中 , 以说对 于专利侵权 案件的技术 鉴定是功 可 不可没的。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结论作 为一种证 据方式具有重要的诉讼 功能 。其主要表现为 : 是法官藉 以查明案件事实 , 定案件性质 的重 一 认 要依据 ; 是它 以其 专有的 、 二 特殊 的判断和认定方 式 , 使那些 初步具有 证明作用的证据材料显现其在诉讼 中的证 信力 ; 三是它是鉴别 、 其 认定 它证据是否 具有真实 、 可靠性 的重 要途径和必要 手段 。在我 国的程序 法立 法 中,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结论作 为证据 的法定形式 , 已体现在 民事 诉讼 法和刑事诉 讼法 的相应 条款 中。专利 技术 鉴定的结论作 为法定 的 证据形式 在专利技术侵 权案件 审判 中具有不 可替 代的重要 作, , } 因为 H 它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 、 证据 意义和证 据作用。因此 , 专利技术 司法 鉴 定结论 作为证据的法律性质决定了其在法律体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 ( ) 二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结论 的合法性 作用。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结 论 的合法性是 由作为基础证据 的合 法性所 决定 的。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 结论作 为诉 讼证据 , 法律意 义在 于能够在案件 审理 中为证 明待证 事 其 实提供必要条件 。证据充分 的情 况下法官能够根据一个完整 的证据链 勾勒 出案件 的法律事实 , 从而为法 律适用奠定 基础。专利技 术司法 鉴 定结 论的取证过程 , 即进行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的整个过程是否合法 , 正 是其 是否存在合法性 的关键 。虽然对 于专利技 术司法鉴定的具体操作 规范 , 目前 尚没有统一 的条规 , 利技术司法鉴定结论的取证过程 已 但专 经被纳入诉讼 法的调整范围。 ( ) 三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结论 的关联性 作用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结 论作 为证据 , 具有举办与待证事实 的关联性 , 因为鉴定是根据委托事项 作 出的 , 鉴定 结论的基本作 用就是 回答委托方提 出的有关案件 待证事 实 的问题 。专利技术案件 的鉴定结论是解 决案件事 实认 定中的问题 , 而恰恰 这些问题是案件事实认定 中存在 争议的关 键性 问题。专利技术 司法 鉴定结论直接对争议事实起着直接 的证 明作 用。专利技术司法鉴 定结 论具备 的关联性 , 使专 利技术 司法鉴定成为专利 侵权案件 审判 中 不可缺少 的一个重要 环节 。 ( 专利 技术司法鉴定结论 的客观性作用 。专利技 术司法鉴定结 四) 论 本身是 鉴定人 的理性分 析和判断 的主观 意识 ( 下转第 3 ) 页

专利侵权分析报告

专利侵权分析报告

专利侵权分析报告专利侵权是指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他人擅自使用、制造、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不仅会损害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影响市场秩序和技术创新。

因此,对于专利侵权行为的分析和调查显得尤为重要。

一、侵权行为分析。

1. 侵权行为的实质。

侵权行为的实质是指侵犯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益,包括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益的全部或部分。

侵权行为主要包括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种形式。

直接侵权是指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间接侵权是指他人为了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益,提供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设备、器材、材料或者提供方法的实施等帮助的行为。

2. 侵权行为的主体。

侵权行为的主体包括侵权人和侵权共犯。

侵权人是指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侵权共犯是指在侵权行为中提供帮助、支持或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

3. 侵权行为的地域范围。

侵权行为的地域范围包括国内侵权和境外侵权两种形式。

国内侵权是指在国内范围内实施的侵权行为,境外侵权是指在国外范围内实施的侵权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影响分析。

1. 对专利权人的影响。

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经济利益和声誉方面。

侵权行为会直接损害专利权人的经济利益,降低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市场份额,导致经济损失。

同时,侵权行为还会损害专利权人的声誉,影响其在行业内的地位和形象。

2. 对市场秩序的影响。

侵权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正常的市场竞争。

侵权行为导致不正当竞争,影响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对整个市场秩序造成破坏。

三、侵权行为的应对措施。

1. 法律诉讼。

专利权人可以依法向侵权人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2. 行政投诉。

专利权人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侵权行为,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行政投诉是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有效手段,可以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解答知识产权诉讼中常常进行司法鉴定,由于《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司法鉴定程序规定较为简单,审判实践中,法官对涉及司法鉴定的一些问题还不甚明了。

为统一认识和实务操作,现就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的若干问题解答如下:1、哪些知识产权案件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查明事实?如果当事人对涉及专业性问题的案件事实存在争议,依照通常的证据调查方法难以查明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查明该事实才能准确适用法律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查明事实。

2、司法鉴定如何启动,法院能否依职权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及第二十五条规定,争议的事实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负责证明,对需要司法鉴定查明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司法鉴定。

因此,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实施。

如果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怠于申请鉴定,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进行鉴定的,可以向其释明举证责任与法律后果。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同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因此,在当事人不申请司法鉴定、人民法院又认为必须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依职权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3、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哪些司法鉴定机构与鉴定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鉴定,一般应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中所列的鉴定机构与鉴定人。

司法鉴定与证据保全—有效利用鉴定证据提升诉讼胜算

司法鉴定与证据保全—有效利用鉴定证据提升诉讼胜算
证据灭失或损坏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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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及时采取措施
在发现重要证据时,应立 即采取措施进行保全,避 免证据被篡改、破坏或丢 失。
专业技术手段
运用专业技术手段进行证 据保全,如拍照、录像、 封存等,确保证据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
第三方保管
将保全后的证据交由第三 方机构进行保管,避免当 事人自行保管可能带来的 风险。
PART 04
有效利用鉴定证据策略
及时申请鉴定并保全相关材料
鉴定申请时机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以确保鉴定程序顺利启动。
保全相关材料
在申请鉴定的同时,当事人应积极收集、保全与鉴定相关的材料,如现场照片、视频、物证等,以便为鉴定提供 充分依据。
充分准备鉴定所需资料和信息
提供完整资料
级、省级或市级等。
注重庭审技巧及策略运用
充分准备庭审材料
提前整理好证据材料,并按照法庭要求进行分类和编号,确保庭 审过程有条不紊。
灵活运用庭审技巧
在庭审过程中,注意运用语言技巧、情绪控制等方法,增强说服力 和感染力。
制定合理诉讼策略
根据案情和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包括起诉、答辩、举 证、质证等环节的具体安排和应对措施。
准确性,也是未来需要关注的问题。
2023 WORK 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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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观看
REPORTING
探讨未来发展趋势及挑战
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 ,司法鉴定和证据保全将更加注重科技应用 和法律规范相结合,提高鉴定效率和准确性 。
挑战
面对不断变化的诉讼环境和复杂的技术问题 ,如何保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专业性和 公信力,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将是未来面临的挑战。同时,随着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如何有效利用 这些技术提高司法鉴定和证据保全的效率和

当前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

当前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

当前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司法鉴定逐渐成为影响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然而,司法鉴定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司法鉴定程序不完善、司法鉴定质量参差不齐、司法鉴定费用不透明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需要从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和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两个方面入手,综合减少司法鉴定问题的发生和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

一、司法鉴定程序不完善1、法律规定不完善当前司法鉴定制度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法律规定不完善,缺乏具体操作细则。

司法鉴定的遴选、审批、评估、监管以及管辖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条款比较空泛,法律界面对司法鉴定人员的具体操作缺乏明确规定,给司法鉴定带来了许多困难。

另外,存在的问题还包括司法鉴定结论的认定与审判的衔接和协调等。

2、管理规范不明确司法鉴定过程中的管理规范不明确也是一个问题,有的司法鉴定部门的管理制度不规范,未设立完备的规章制度、管理指导、标准化操作流程、内审制度等,导致行为标准无法统一或管理缺乏教育、规范不到位等,这为司法鉴定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增加了司法判决的不确定度。

对策要加强司法鉴定制度的建设,完善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和操作细则,建立好司法鉴定的标准规定,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司法鉴定质量参差不齐1、司法鉴定人员素质不高在常规司法鉴定中,由于高端人才的欠缺,审判人员往往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作出判决。

这样,一些司法鉴定人员力不从心,难以完成他们应该担负的责任。

此外,由于司法鉴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差别很大,社会责任心、职业态度等等也会呈现出很大不同,在司法鉴定工作中出现了大量的违规操作,甚至有的司法鉴定人员行为不当,损害了司法公正的形象,使得司法鉴定质量参差不齐,出现了许多争议。

2、缺乏科学技术支持在现代社会技术日新月异的情况下,科学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司法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科学技术的提高、普及和发展直接影响着司法鉴定的质量。

专利侵权风险分析及专利信息检索

专利侵权风险分析及专利信息检索

专利侵权风险分析及专利信息检索一、专利侵权风险分析专利侵权是指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生产、销售、使用、引入或者让他人使用的方式实施专利权利要求的行为。

对于企业而言,面临专利侵权风险可能会导致法律诉讼、巨额赔偿等后果,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1.分析相关专利:企业在开展研发、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应首先充分了解相关领域的专利情况,包括已有的专利和已公开但尚未授予专利的技术。

通过分析这些专利的内容和技术特点,可以判断自身产品或技术是否与他人专利存在冲突。

2.评估侵权风险:将自身产品或技术与相关专利进行比对,并对比较结果进行权利要求要素的分析。

对于那些与自身产品或技术相似度较高且涉及关键技术要素的专利,需要进一步评估侵权风险。

这包括评估专利权利要求的广度、专利所保护的范围、专利权是否有效等因素。

3.了解对手专利:企业除了分析自身产品或技术的侵权风险外,还需要了解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

通过获取对手的专利信息,可以判断对手是否持有与自身产品或技术相关的专利。

了解对手专利情况对于制定合理的竞争策略和规避侵权风险都具有重要意义。

4.避免侵权:在产品或技术研发过程中,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来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这包括对市场上已有的专利进行彻底调研、产品研发过程中进行专利和分析、避免明知侵权的行为等。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合法的技术许可等方式获取他人的专利授权,以规避侵权风险。

专利信息检索是指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获取与特定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

该信息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调研和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

1.选择合适的检索工具:根据自身需要和要检索的内容,选择合适的专利信息检索工具。

常见的专利数据库包括国内外的专利局网站、专利检索引擎、专利数据库等。

这些工具提供了全球范围内的专利信息查询功能,可以根据关键词、专利号、发明人等进行检索。

2.制定检索策略:在进行专利信息检索前,企业可以制定检索策略。

这包括明确检索目标、确定关键词、选择筛选条件等。

专利侵权诉讼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专利侵权诉讼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专利侵权诉讼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的迅猛,各行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创新技术和产品。

然而,这也给专利侵权问题带来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实际的专利侵权案例,探讨专利侵权诉讼的重要性以及一些经验分享。

案例一:公司A与公司B的专利纠纷公司A是一家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科技公司,最近推出了一款具有独特技术的新产品。

然而,没有过多时间,公司A发现公司B竟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与其产品相似的产品。

考虑到公司A 的利益,他们决定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诉讼的过程中,公司A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公司B的产品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

为此,公司A发起了调查,收集了有关专利的证据,并聘请了专利律师进行法律指导。

在庭审过程中,公司A的专利律师通过详细分析两款产品的技术特点和设计结构,成功地证明了公司B的产品涉及了他们的专利权。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B侵犯了公司A的专利权,并下令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公司A损失。

案例二:个人创新者与公司C的专利侵权纠纷这是一个关于个人创新者和大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案例。

个人创新者在开发一款新型的智能家居设备时,不慎侵犯了公司C的专利。

公司C察觉到这一问题后,立即采取了措施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公司C首先与个人创新者进行了友好沟通,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然而,由于双方的利益分歧,协商破裂。

公司C随后选择了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公司C需要展示他们的专利得到合法的保护,并证明个人创新者的设计与他们的专利权存在相似部分。

通过详细的技术分析和专利文件的对比,公司C成功地证明了个人创新者的产品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

最终,法院判定个人创新者侵犯了公司C的专利权,并责令他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经验分享:从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专利侵权诉讼对于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在面对专利侵权问题时,以下几点经验值得总结和分享:1.妥善保管证据: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证据是关键。

专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专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某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案由:专利侵权二、案情简介原告某生物科技公司于2010年10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新型抗癌药物专利,并于2012年6月1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010123456。

该专利涉及一种抗癌药物的制备方法,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等优点。

被告某医药有限公司在2013年10月1日开始生产一种抗癌药物,其制备方法与原告专利中的制备方法基本相同。

原告发现被告侵权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案件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对原告专利的侵权?2. 原告的经济损失如何计算?四、法院判决1. 被告构成对原告专利的侵权法院认为,被告生产的抗癌药物的制备方法与原告专利中的制备方法基本相同,构成对原告专利的直接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被告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构成侵权。

2. 原告的经济损失计算法院认为,原告的经济损失包括因被告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原告在侵权期间,其专利产品销售额为1000万元,利润率为20%。

被告侵权期间,其销售额为500万元,利润率为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权赔偿数额应当包括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综合考虑,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五、案例分析1. 专利侵权的认定本案中,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专利的直接侵权。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法院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1)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或等同;(2)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是否属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3)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是否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

浅议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论文

浅议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论文

浅议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论文浅议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论文当前我国法律仅在三大诉讼法中对司法鉴定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且各自的适用范围较为有限,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中的鉴定机构的成立及其管理、鉴定人员的从业资格、司法鉴定的程序规则等等方面的内容都缺乏统一的规定,不利于我国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司法鉴定概述司法鉴定,指的是在我国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的相关事实,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委托或指派司法鉴定机构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鉴定意见是我国诉讼证据的种类之一。

证据问题是所有诉讼活动中的核心问题,对于人们法院案件审判意义重大。

鉴定结论是诉讼证据之一。

证据问题是诉讼活动的核心问题,与诉讼的实体内容直接相关,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制度中的专门性问题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制度越完善,证据审查越科学,对案件处理越有帮助。

如果司法鉴定制度有缺陷,在证据审查中将出现大量问题,当事人对案件结果不服,必然会多诉诸法律。

二、当前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法律中归于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还较为欠缺,还没有统一的司法鉴定法律,仅在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中对司法鉴定的程序和部分问题做了零散规定。

为了与我国司法实践领域实务相匹配,我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就司法鉴定事宜作出了部分规定,这些规定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但是由于部门之间的利益不同,不同部门的规定存在在互相矛盾和适用范围下载的问题,且这些规定多为部位规章,效力层次较低。

当前,我国除了司法精神疾病和法医鉴定外尚没有形成一部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的司法鉴定行业标准,且不同部门的鉴定标准大多依据经验制定,存在科学性的质疑,同一事项的鉴定,依据不同行业标准将产生较大的结果差别。

(一)司法鉴定机构设置不合理当前我国司法鉴定机构设置非常多,管理杂乱,没有专门同一的部门进行领导和监督。

专利侵权的鉴定意见

专利侵权的鉴定意见

专利侵权的鉴定意见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专利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形式,专利的侵权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专利侵权的鉴定意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专利侵权的鉴定意见的重要性、鉴定意见的主要内容以及鉴定意见的编写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

专利侵权的鉴定意见对于解决专利侵权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鉴定意见是判定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涉及专利权利要求的重要依据。

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判决结果。

因此,编写一份准确、全面的鉴定意见对于维护专利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侵权的鉴定意见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首先是对专利权利要求的解析和理解。

专利权利要求是专利权的核心,鉴定意见需要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仔细分析和解读,明确权利要求的技术限定范围。

其次是对被诉侵权行为的分析和比对。

鉴定意见需要对被诉侵权行为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比对,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

最后是对鉴定结论的表述和论证。

鉴定意见需要对鉴定结果进行明确的表述,同时提供充分的理据和论证,使其具备说服力和可信度。

编写专利侵权的鉴定意见还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

首先,鉴定意见应当准确、客观、中立。

鉴定意见的编写应基于对案件事实的充分了解和对相关技术的深入掌握,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观点的引入。

其次,鉴定意见应当清晰、简明、易懂。

鉴定意见的表述应当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技术术语和句式,使其易于被当事人和法官理解。

最后,鉴定意见应当具备权威性和可信度。

鉴定意见的编写应当遵循专业规范和伦理要求,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士进行,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论证支持。

专利侵权的鉴定意见在解决专利侵权纠纷中具有重要作用。

鉴定意见的编写需要准确、全面地分析专利权利要求和被诉侵权行为,并进行明确的鉴定结论和论证。

同时,鉴定意见应当符合准确、客观、中立的要求,清晰、简明、易懂的要求,以及权威性和可信度的要求。

专利侵权分析报告

专利侵权分析报告

专利侵权分析报告一、引言专利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形式,对创新和技术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专利侵权的问题也时常出现,给创新者和市场竞争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本文将对某一特定案例进行专利侵权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专利侵权的本质、引起专利侵权的原因以及应对侵权行为的措施。

二、案例背景某A公司拥有一项与新型电池技术相关的专利,并将其申请获准。

然而,近期B公司推出了一款类似的电池产品,与A公司的专利存在较高程度的相似性。

A公司怀疑B公司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因此委托我们进行专利侵权分析。

三、专利侵权分析在进行专利侵权分析时,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专利侵权标准: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专利侵权的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专利应保护的是创新性、实用性和可工业应用性的技术解决方案。

因此,在分析B公司的产品是否侵权时,我们将重点考察其是否满足上述标准。

2. 侵权行为的比对:接下来,我们将对A公司的专利权和B公司的产品进行比对。

通过仔细研究专利权的技术要点和B公司产品的技术实现,在结构、功能、制造工艺、用途等方面进行详尽的比对,以评估B公司产品是否与A公司的专利存在实质性的相似性。

3. 先后顺序和独立性:在判断专利侵权时,需要考虑专利权的先后顺序和技术独立性。

如果B公司的产品在A公司的专利权之前已经提出,并且满足独立开发的条件,那么即使存在相似性,也不构成专利侵权。

4. 公开性和专利权范围:专利的公开性和专利权范围也是进行侵权分析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如果B公司的技术在专利权公开前已经公开,或者其技术仅涉及到了专利权范围之外的部分,也可能不构成专利侵权。

四、结论与建议根据我们对A公司专利侵权的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 A公司专利遭遇了侵权:通过对A公司专利和B公司产品的仔细比对和分析,我们发现B公司的产品与A公司的专利存在较高程度的相似性,满足专利侵权的标准。

2. 采取法律行动:鉴于B公司存在专利侵权行为,我们建议A公司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益。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是指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
构或专家对案件中涉及的技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鉴定,以确定其权利归属、侵权行为、损失赔偿等问题的一种司法活动。

知识产
权司法鉴定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权利归属:在知识产权案
件中,往往需要确定权利归属,即确定某项技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的所有权人。

司法鉴定可以通过对相关证据的分析和比对,确定权利归属,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依据。

2.鉴定侵权行为:在知识产权案件中,需要确定
被告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司法鉴定可以通过对涉案产品或技术的分析和比对,确定被告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依据。

3.确定损失赔偿:在知识产权案件中,需要确定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多少经济
损失。

司法鉴定可以通过对相关证据的分析和比对,确定原告的经济损失,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依据。

4.评估技术价值:在知识产权案件中,需要评估
某项技术的价值。

司法鉴定可以通过对技术的分析和比对,评估技术的价值,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依据。

总之,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在知识产权案件中
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为案件的审理提供科学、客观、准确的证据,保障
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论司法鉴定思维与临床思维的差异

论司法鉴定思维与临床思维的差异

论司法鉴定思维与临床思维的差异引言:司法鉴定思维和临床思维作为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在司法领域和医学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思维过程、目标导向、证据收集和结果解释等方面,对司法鉴定思维和临床思维的差异进行探讨。

一、思维过程的差异1. 司法鉴定思维:司法鉴定思维强调逻辑推理和证据分析,侧重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的客观分析和评判。

鉴定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证据调查、鉴定分析和结论推断。

2. 临床思维:临床思维注重病情分析和问题解决,医生需要通过观察病人的症状、询问病史、进行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等手段,以推断病因和制定治疗方案。

二、目标导向的差异1. 司法鉴定思维:司法鉴定思维的目标是确定案件事实和证据的真实性、可信度和法律意义,为法院提供客观中立的专业意见。

司法鉴定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

2. 临床思维:临床思维的目标是确诊疾病、评估病情和制定治疗方案,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

临床思维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患者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

三、证据收集的差异1. 司法鉴定思维:司法鉴定思维需要从法律角度收集和分析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鉴定人员需要依法采集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临床思维:临床思维需要从医学角度收集和分析证据,包括病史、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

医生需要通过科学方法获取患者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疾病的准确诊断。

四、结果解释的差异1. 司法鉴定思维:司法鉴定思维的结果解释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专业标准,鉴定人员需要以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解释,提供专业的意见。

2. 临床思维:临床思维的结果解释需要基于医学理论和临床实践,医生需要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对疾病进行解读和解释,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治疗建议。

结论:司法鉴定思维和临床思维在思维过程、目标导向、证据收集和结果解释等方面存在着差异。

司法鉴定思维注重逻辑推理和证据分析,目标是为法院提供专业的鉴定意见;而临床思维注重病情分析和问题解决,目标是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

浅析司法鉴定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司法鉴定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司法鉴定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司法鉴定工作在司法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权利维护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鉴定标准不统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机构监督力度不够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司法鉴定标准化管理,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并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只有不断完善司法鉴定工作,才能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我们应该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并采取有效的对策,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高效运行,为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司法鉴定工作、现状、问题、对策、标准化管理、专业素养、监督管理、司法公正、重要性、完善、维护1. 引言1.1 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司法鉴定工作是法律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司法鉴定工作能够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准确客观地鉴定案件中的争议事实,为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提供科学依据。

司法鉴定工作既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司法鉴定工作可以为法官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帮助法官了解案件事实,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推动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司法鉴定工作能够保障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确保法院依法采纳证据,防止司法错误的发生。

司法鉴定工作还可以提高司法效率,缩短案件审理时间,促进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公正。

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2 司法鉴定工作的现状司法鉴定工作是司法实践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其主要任务是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客观、准确的鉴定,为法院司法裁判提供专业的技朧支持。

目前,我国的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些鉴定机构和人员存在的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素养不高的情况较为突出。

一些案件中的鉴定结果存在争议,实际性和准确性不够令人满意。

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

专利权案例法律分析(3篇)

专利权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权案例法律分析是对专利权纠纷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探讨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侵权认定、赔偿标准等问题,以期为我国专利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提供参考。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专利权案例为切入点,进行法律分析。

二、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研发了一种新型环保材料,并申请了发明专利。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已经研发出类似的产品,并投入市场销售。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争议焦点1. 专利权的有效性2. 侵权行为的认定3. 赔偿标准的确定四、案例法律分析1. 专利权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公告。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案中,甲公司的发明专利已公告并取得专利权,专利权有效。

2. 侵权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权。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专利。

本案中,乙公司的产品与甲公司的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构成侵权行为。

具体分析如下:(1)相同侵权:乙公司的产品与甲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完全一致,属于相同侵权。

(2)等同侵权:乙公司的产品虽然与甲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略有不同,但该不同对产品的功能、效果、技术领域等无实质性影响,属于等同侵权。

3. 赔偿标准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

赔偿数额按照侵权人的获利或者专利权人的损失确定;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专利权的许可使用费确定。

本案中,由于乙公司的侵权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赔偿标准应参照专利权的许可使用费确定。

具体计算如下:(1)甲公司专利权的许可使用费:根据市场调查,甲公司专利权的许可使用费为每年100万元。

知识产权诉讼中鉴定意见的司法评价

知识产权诉讼中鉴定意见的司法评价

质 , 是辅 助 法 院查 明事 实 的一 种 手 段 , 定 意 见也 而 鉴
仅 是我 国诉 讼法 规定 的证 据种类 之一 。 一般 的鉴定 与 意见 相 比 , 识 产权 司法 鉴定 有 其 特 殊性 , 不 仅针 知 其
非典 型形 态 , 只有 在 当事 人不 申请 司法 鉴定 而 法 院认 为必 须进 行 司法鉴 定 的情 形下 才可 启 动 。 比如 , 一 在 起技 术 开发 合 同纠纷 中 , 委托 人 以受托 人并 未 按 约完 成技 术开 发 任务 为 由 , 起诉 受 托人 承担 违 约责 任 。受

般 要 运用 相 同或 等 同原 则 、 止 反 悔 原则 、 知 技 禁 公
术抗 辩等 多项 法 律原 则或 原理 , 专利 权利 要求 的 内 将
容 与被 控 侵权 产 品或方 法 的相 应 部 分进 行 对 比并 作 出判 断 。 于 此 , 鉴 笔者 认 为 , 有必 要结 合知 识产权 司法
定 程序 通 则 》 定 了鉴 定 活动 应 当遵 循 规
的 基本 规 范 , 知 识产 权 司法鉴 定 的 司法评 价 , 先 对 首 从 基本制 度 规范人 手予 以规 范性 审查 。比如 在鉴定 启
成 法 院指 定 ” 的规 则 。 即首先 由双 方 当事 人 协商 , 若双
托人 辩 称 , 已经完 成 了主要 的技 术 开 发 任务 , 双 其 在 方 的“ 收会 谈纪 要 ” 。 验 中 委托 人并 未提 及 主要技 术 问
对 高度 专业 化 、 技术 化 的“ 实 问题 ” 而且 往 往 要 就 事 , 相关 “ 法律 问题 ” 出判 断① 比如在 专利 侵权鉴 定 中 , 作 。
董 文 涛

专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专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我国一家知名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某新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原告拥有一项名为“一种新型电子产品的制造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XXXXXXX),该专利已在我国获得授权。

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销售的企业,未经原告许可,在其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技术。

原告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案件事实1. 原告拥有名为“一种新型电子产品的制造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新型电子产品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 提供一块基板;b. 在基板上形成一层导电层;c. 在导电层上形成一层绝缘层;d. 在绝缘层上形成一层电子元件;e. 在电子元件上形成一层保护层。

2. 被告在其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技术,包括以下步骤:a. 提供一块基板;b. 在基板上形成一层导电层;c. 在导电层上形成一层绝缘层;d. 在绝缘层上形成一层电子元件;e. 在电子元件上形成一层保护层。

3.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专利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案例分析1. 被告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在其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技术,包括基板、导电层、绝缘层、电子元件和保护层等步骤,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律师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专利侵权分析

律师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专利侵权分析

律师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专利侵权分析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律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专利侵权案件中。

专利侵权是指他人未经专利权人的授权,擅自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该专利所保护的产品或方法。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讨论律师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的分析方法和策略。

一、专利侵权案件调查与准备阶段在处理专利侵权案件之前,律师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与准备工作。

这包括收集相关的专利文件、技术文献和证据材料,以便准确地了解专利权的范围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

律师还需要调查被告的背景、专利历史和技术能力,以便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

二、专利权的有效性与侵权分析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律师需要对专利权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进行侵权分析。

专利权的有效性是指该专利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有充分的新颖性、非显然性和工业应用性。

律师可以通过评估专利权的有效性来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

同时,律师还需要分析被告的产品或方法是否满足专利权的要求,并与专利权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三、侵权程度与赔偿计算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律师还需要评估侵权程度,并进行赔偿计算。

侵权程度评估是指确定被告的侵权程度和对原告造成的损害程度。

律师可以通过技术分析、证据收集和专家意见来评估侵权程度,并据此制定相应的赔偿要求。

赔偿计算是根据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被告从侵权行为中获取的利益进行计算。

律师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如销售额、市场份额、专利权期限和可能的惩罚性赔偿等,以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四、证据收集与保全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律师需要负责证据收集与保全工作。

证据收集是指律师通过调查、取证和审查相关文件等方式,收集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

证据保全是为了确保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证据被销毁或篡改。

律师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令,要求相关当事人保全证据,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正性。

五、诉讼策略与论证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律师需要制定适当的诉讼策略,并进行相关的论证工作。

专利申请的专利侵权分析排查风险避免纠纷

专利申请的专利侵权分析排查风险避免纠纷

专利申请的专利侵权分析排查风险避免纠纷专利是一种对发明或创造的独占权利保护,它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专利权不仅代表一种创新成果,还意味着权益和责任。

为了保护专利权的合法性和避免潜在的侵权纠纷,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持有人需要进行专利侵权分析和排查,以及采取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

1. 专利侵权分析的重要性专利侵权分析是评估他人的产品、技术或服务是否侵犯了专利权利的过程。

这是为了保护专利持有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

通过专利侵权分析,申请人或持有人可以了解他人的产品或技术是否与自己的专利权相冲突,从而及时采取行动。

2. 专利侵权排查的方法专利侵权排查是通过检索各种专利数据库和信息资源,查找与正在研发或经营的技术、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专利信息,并与自己的专利进行比较和分析。

以下是常见的专利侵权排查方法:a. 文献排查:通过检索专利数据库、技术文献和学术期刊等,寻找与研发项目或产品相关的专利信息。

b. 公告排查:关注相关行业或地区的专利公告,了解竞争对手的专利动态。

c. 监测竞争对手:密切关注竞争对手的产品、技术和专利申请情况,以防止可能的侵权行为。

d. 咨询专业机构:借助专利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专业知识和资源,进行专利侵权排查和分析。

3. 专利侵权纠纷的风险专利侵权纠纷可能对公司或个人带来严重的经济和声誉损失。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专利可能导致法律诉讼和赔偿责任。

因此,及时进行专利侵权分析和排查,可以帮助避免潜在纠纷和风险。

4. 避免专利侵权纠纷的措施为了避免专利侵权纠纷,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持有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 专利检索和分析: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进行全面的专利检索和分析,确保自己的发明或创造与现有专利没有冲突。

b. 专利侵权风险评估:评估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技术是否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c. 专利许可和交叉许可:与竞争对手或其他相关方进行专利许可或交叉许可,以实现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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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中司法鉴定的分析与思考
摘要:国家实施创新驱动知识产权战略以来,我国专利申请量和专利诉讼案件的数量激增。计算机软件、通信、电子和药物成分、配方工艺、基因技术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大量涌现,新兴技术领域的专利诉讼也随之出现。司法实践中对于新兴技术领域的专利侵权判定却较难做出准确的判定。虽然试点技术调查官制度,但是司法鉴定制度仍是电学和生化领域专利侵权诉讼中认定侵权法律事实的主要依据。本文首先介绍何种案件需要司法鉴定,接着介绍司法鉴定的制度和程序,然后介绍两个专利侵权司法鉴定的案例。本文希望通过介绍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司法鉴定,从而提高专利代理师处理新兴技术领域专利侵权诉讼的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制度和程序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我国,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属于前三类比较成熟的鉴定类型,而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则属于第四类新兴鉴定。司法鉴定意见必须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法院把委托司法鉴定文件、涉案专利、涉嫌侵权产品实物一起移交给鉴定机构,原告和被告也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一些参考的技术资料和技术分析。司法鉴定机构遴选专业对口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分析,撰写鉴定意见。有些鉴定机构在出具鉴定意见之前还会组织原告和被告进行听证程序,听取原告和被告双方的意见,听证程序形成的笔录作为鉴定意见的参考资料之一。鉴定意见出具后作为专利诉讼中的证据,法院会开庭让原告和被告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一般也需要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出庭接受双方质证。只有通过质证的鉴定意见才能作为审判定案的依据。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可以由中立的司法机关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委托,而由中立的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更具有公正性。专利诉讼中一般由原告先提起司法鉴定的请求,被告方也可以在诉讼中提起司法鉴定的请求。审判法官一般根据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做出是否委托司法鉴定的决定。如果审判法官认为无须委托司法鉴定就能查清事实,则审判法官可以不委托司法鉴定。
遴选鉴定机构一般要注意以下几个因素,首先,该鉴定机构的鉴定业务范围是否包括知识产权,是否有能力鉴定专利侵权;其次,该鉴定机构是否获得司法局行政许可并备案,正规有实力的鉴定机构是司法局行政许可核准成立,鉴定机构中的鉴定人持有执业司法鉴定人证件,能持证参加法院组织的质证程序;最后,该鉴定机构是否进入法院的遴选名录。
如今,计算机软件、通信、集成电路、电子方面和药物成分、化工配方、工艺、基因工程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专利诉讼逐渐出现。一方面,电学领域和生化领域的专利技术本身比较抽象和复杂,属于高精尖的高新技术。比如大电学领域分为计算机软件、硬件、通信技术、电子技术等,而且还有一些细小的技术分类,比如计算机软件也分上位机软件、嵌入式软件、互联网软件等,而且这些新兴技术高速发展,可谓一日千里,技术难度相对来说更大,非专业人士一般难以理解。另一方面,涉嫌侵权产品一般都表现为“黑匣子”,即所有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都隐含在这个所谓的“黑匣子”里,需要通过特定的分析仪器设备应用特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和分析。因此,这个“黑匣解决专利侵权判定的问题,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变成新兴技术领域专利诉讼中的必要程序。
一旦法院认为有必要委托司法鉴定,则下一步就进入遴选司法鉴定机构的程序。一般是由原告和被告分别推荐两家鉴定机构,这个时候原告和被告一般会推举其信任的鉴定机构。如果双方推荐的鉴定机构一致,则法院直接委托该一致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双方推荐的鉴定机构没有一致的,则由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则直接委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在最高人民法院或省高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录中对符合知识产权鉴定业务范围的机构进行摇珠程序,最终通过摇珠确定委托的鉴定机构。
三、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案例分析
1、案例一:广州新莱福磁电有限公司诉宁波迈格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赞扬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涉案专利名称为“一种可直接印刷的磁纸产品”、专利号为200820176937.4,其权利要求1为“一种可直接印刷的磁纸产品,包括能够直接印刷和书写的印刷层,其特征在于:所述印刷层的一面设置有磁性涂料层,所述磁性涂料层紧密连结于印刷层的表面”。
被控侵权产品名称为“不防水PP810A”,原告通过公证购买和法院证据保全分别固定了一卷上述磁纸产品,该磁纸产品一面呈白色,一面呈黑色。
由于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具有磁性涂料层,法官通过肉眼无法分析判断,原告代理人在举证期限内已经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过证据交换和首次开庭后,归纳了其中一个争议焦点就是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1、2、4的保护范围。针对这个争议焦点,原告认为磁纸产品白色一面就是印刷层,黑色一面就是磁性涂料层。而被告则认为磁纸产品黑色一面只是铁粉,不是专利所述的磁性涂料层。法院为了查明事实,同意首次开庭后进行司法鉴定。原告指定了北京和广州两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被告则指定了上海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就鉴定机构的遴选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是采取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录内挑选四家机构进行摇珠。原告代理人经过调查发现名录内其中两家主要是涉及声像资料的鉴定,不具备专利司法鉴定的资质,并提出了质疑。最终法院从两家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中进行摇珠程序来确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由于法院是通过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录中的鉴定机构进行摇珠确定,鉴定意见经过双方质证,鉴定人也出庭接受质证,整个程序公平公正,该鉴定意见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关键字:专利诉讼,司法鉴定,案例分析,应对策略。
一、何种案件需要司法鉴定
以前,我国法院审判的知识产权案件多以外观设计专利和简单机械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为主。由于外观设计专利和简单机械专利比较直观,能看得到或摸得着,民三庭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在听取了双方律师的讲解和剖析后,一般能独立作出侵权判定,无须委托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在以前的案件中主要是一方当事人把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之一提交给法院参考,争取法院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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