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规范及出差费用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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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规范
1.0 目的:
为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办法。
2.0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事业部所有人员。
3.0 定义:
无。
4.0 职责:
4.1. 行政办公室作为差旅机票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差旅机票预订及付款工作。
4.2. 出差人员应提前 1-5 日上 OA 填写《费用申请单》,按要求填写,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按审批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出差,并报备行政办公室行政管理员确定预定信息。
4.3. 财务中心/财务部作为差旅报销工作的归口部门,具体差旅相关报销流程详见《费用管理办法》。
5.0 内容:
5.1. 出差审核程序
5.1.1.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须通过邮件、电话、微信、RTX 等方式请示上级领导并经批准后截图告知机票预订人员,出差归来后5 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5.1.2. 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调查核实后批准给付相应的差旅费。
5.2.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5.2.1. 出差时间核算
5.2.1.1. 出差时间以机票/车票时间为准,出发当天在中午12 点之前出发的计1 天,之后出发的计半天;
5.2.1.2. 返程到达当天中午12 点之前计半天,之后计1 天。
5.2.2. 出差费用标准(表-1:出差费用标准)
表-1:出差费用标准
5.3. 出差补贴补充说明
5.3.1. 营销类人员的补贴统一为:50 元/工作天(营销人员出差子公司也适用此条标准),营销类人员不包含内勤人员。
5.3.2. 当天往来两个城市出差时,补贴按目的地城市标准来定。
5.3.3. 集团及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出差补贴统一为:50 元/工作天。
5.4. 其他规定
5.4.1. 出差所涉及到的交通费用、通讯费按业务需要,经批准方可报支。
市内交通费须写明事由和起始、到达时间地点,的士票超过 3 张须填写《的士费报销说明单》;通讯费须凭话费清单报销。
5.4.2. 基于费用有效节约和时效性需求优先原则,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分管领导申请乘坐飞机;购买机票原则上由行政办公室专人办理,报备行政办公室订票时,须提前上 OA 填写《费用申请单》;非紧急出差的情况,机票请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预定,以争取较低折扣。
5.4.3.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顺路回家探亲或办理私事者,应事先向上级主管汇报,获批准后方可进行;若期间属工作日,则以年休假处理,对于超出当年的年休假范围,期间按事假考勤。
其相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5.4.4. 出差期间发生的餐费由出差人员自理;出差发生的招待费请参照财务中心《费用管理办法》执行。
5.4.5. 供应商邀请的参访且包费用的情况,则取消出差补贴。
5.4.
6. 董事长、总裁、公司董事出差实行实销实报原则。
5.5. 出差工作报备
5.5.1. 副总裁、一级组织负责人出差前,将工作事项、工作内容以邮件方式提前报备至上级领导、总裁,子公司/事业部副总需报备至
上级领导,并做好出差申请签批。
5.5.2. 副董事长、总裁、董秘出差前,将出差事项、工作内容以邮件方式提前报备至董事长,并做好出差申请流程的签批。
5.5.3. 其他人员出差前其直接上级应提前沟通好出差期间工作事项安排。
5.6. 出差费用预支、报销程序
5.6.1. 预支方式
5.6.1.1. 因公出差的员工如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在 OA 系统中填写《费用申请单》选择需要借款,审批结束后 OA 自动触发《借款单》,预支人填写《借款单》并关联已审批的《费用申请单》预支费用,待出差返回后凭相关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进行核销。
5.6.1.2. 出差人员先行垫付出差费用的,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报销。
5.6.2. 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在OA 系统中填写《费用报销单》,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分不需发票)。
5.6.3. 其他报销规定
5.6.3.1. 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特殊情况需超标报销则必须经上级领导及分管副总/总监、总裁批准;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招待费不得重复报支。
5.6.3.2. 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
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5.6.3.3. 本办法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报告经上级领导及分管副总/总监、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
5.6.3.4. 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如遇法定节假日出差,经其所属权责单位确认并核准后,报备人力资源中心/部,给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6. 参考文件
无
7. 相关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