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管理制度2018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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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订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场签证管理1、现场签证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执行.施工单位提出的现场签证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签证必须实现量化,并用简图标注。
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或每一个计算式都必须清晰准确,每一种材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必须标注明确,并提供必要的图像资料。
否则不予签证。
2、现场签证若确需发生,应坚持当时发生当时签证的原则。
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现场签证必须有工程部、合同成本部两人或两人以上,并有现场工程师核实的现场原始记录单。
以此作为现场签证的必备条件。
3、签证的内容不能超过应签证的范围、严禁虚假签证(包括签字盖章生效有虚假的),一经发现,除签证无效外,还处以施工单位该签证单造价3倍的违约金和对签证人员进行相应处罚.4、工程承包范围以外施工,必须遵循“先洽谈后施工”的原则。
在此签证前,应按相应报审程序报批,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签证。
签证必须手续齐全(有甲方现场原始记录单)才能按实签证,签证内容必须真实,计量准确,要有计量过程或计算表达式。
5、施工单位提交的现场签证由工程部负责初审,合同成本部负责监控及复审.6、签证内容必须签在统一格式的现场签证单上,严禁采用随意性白条,否则属无效签证。
7、签证单由施工单位填报,规定一式六份,建设单位二份、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各一份,超过规定份数,不予增加.8、签证审定量以建设单位意见为准。
有附页时,签证单需注明附页内容、页数,相关单位同时对附页签意见。
9、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下达,必须要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设计单位的印鉴。
建设单位工程部所作的局部微小变动,也属变更,但必须要有工程部负责人的签字并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及签字方可生效,设计变更通知书可作为签证或编制结算的合法依据.10、紧急的口头变更指令或临时任务,工程部可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施工,但工程部必须在48小时内补齐书面资料;否则不予签证.第二条现场签证单流程及程序1、施工单位提交的现场签证单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单为依据,工程部经理签字后送交合同成本部复审.2、合同成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复核,造价工程师在原始记录单、现场签证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名.送合同成本部经理再审,并签字.3、现场签证单经建设单位签字手续完善后通知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到现场进行签证审核,并在签证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名.4、现场签证单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政府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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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防止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现场签证管理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等。
三、管理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2. 安全第一:保障项目施工安全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首要任务。
3. 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现场签证管理,做到规范有序。
4. 诚实守信:签证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四、管理程序1. 现场签证申请(1)申请时间:签证申请应在变更施工内容前至少提前一天进行。
(2)申请流程:签证申请人填写《现场签证申请表》,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提交给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
(3)审批流程: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收到签证申请后,进行审批,并在《现场签证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如涉及到设备、材料或工艺的变更,需提供相应的技术交底资料。
2. 现场签证办理(1)签证通知: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审批通过后,将签证通知书发放给签证申请人,同时通知相关施工人员。
(2)执行管理:签证申请人按照签证通知书中的内容进行施工,不得超出约定范围进行其他作业。
3. 现场签证记录(1)签证文件归档: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将签证申请表和签证审批表进行归档保存,并定期进行备份。
(2)签证复核:项目经理应定期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确保签证内容符合施工实际情况。
五、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所有签证申请人、审批人和执行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变更施工内容。
2. 审批流程:签证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申请,不得私自决定施工内容的变更。
3. 安全监管: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加强对变更施工内容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4. 变更通知:如有变更施工内容,应及时通知相关施工人员,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签证现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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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现场管理制度一、前言签证现场管理制度是对签证申请现场的管理程序、规范和要求的总称。
签证现场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提高签证申请现场的管理水平,规范工作,减少失误和纠纷,保障签证申请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签证申请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签证咨询、签证受理、资料审核、面试安排、签证录取、资料归档等环节。
三、签证现场管理制度的任务1. 加强对签证咨询的管理,提供准确、权威的签证信息服务;2. 规范签证受理的流程,保证申请者的合法权益;3. 严格资料审核,确保签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4. 合理安排合格申请者进行面试;5. 细致入微地为签证申请者提供流程指引和服务;6. 保护签证申请者的隐私及个人信息安全;7. 建立健全签证申请材料的归档管理系统,保证签证申请材料的安全性。
四、系统化管理1.签证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应逐一列明,并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供签证现场各相关人员参考使用;2.签证现场管理制度应依据以往实践、经验和规定进行逐一制定;3.签证现场管理制度实施后,需要经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以对其进行落实情况的监督和反馈。
五、人员管理1.签证现场管理人员应熟悉签证相关规定,有相关专业知识;2.签证现场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平;3.签证现场管理人员应保证服务态度友好,处理签证申请者的问题和纠纷时,应冷静、耐心、公正、公平;4.签证现场管理人员应保守签证申请者的隐私,保证签证申请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流程规范化1.签证咨询过程中,签证咨询人员应主动提供签证相关信息,解答申请者的疑问,并根据申请者的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建议;2.签证申请受理过程中,签证受理人员应仔细核对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3.资料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应仔细核对申请材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4.面试安排过程中,应根据申请者的情况合理安排面试时间和地点;5.签证录取过程中,签证录取人员应细致入微地为签证申请者提供流程指引和服务;6.资料归档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签证申请材料的归档管理系统,确保申请材料的安全性。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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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秩序,保障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签证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临时签证、延期签证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现场签证管理,确保签证程序规范、程序公开、程序公正。
第四条责任主体: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制度,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工程管理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签证管理程序第五条签证类型:现场签证分为临时签证和延期签证两类。
第六条临时签证程序:(一)当施工现场需要进行紧急施工或临时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临时签证申请表》,明确施工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现场负责人签署。
(二)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临时签证的执行人员和执行时间。
(三)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将临时签证相关信息通知给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进行。
第七条延期签证程序:(一)当施工单位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或工程进度延期时,应填写《施工现场延期签证申请表》,说明延期原因、延期天数等,并由现场负责人签署。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延期签证的执行时间和执行程序。
(三)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将延期签证相关信息通知给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顺利进行。
第八条签证审核:(一)施工现场临时签证和延期签证需经现场负责人审核签署才能生效。
(二)现场管理员应监督审核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确保签证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签证记录:(一)施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签证相关资料,包括签证申请表、签证审核表等文件资料。
(二)现场管理员应建立签证记录档案,便于日后查阅和整理。
第十条签证监督:(一)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签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签证管理程序合理、规范。
(二)现场管理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签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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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范本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范本一.职责分工1.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代表召集相关各方讨论变更方案,并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手续,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有关单位并存档。
3、合同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预算,同时对变更负责审核。
4、工程部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对工程变更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对工程费用实行动态管理。
工程管理部门是公司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一般变更实行审批,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签证工作内容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
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办公室、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三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和机械台班,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五.现场签证程序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现场签证结算方式七.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为了指导、规范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各部门、施工队要遵照执行;1.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图纸有误,造成工程已经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购买造成损失的,将由工程部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管理公司,办理签证工作。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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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管理制度1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工程技术签证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现将工程现场签证作如下规定:一、工程签证是承包人、项目业主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工程造价结算的重要凭据之一;是控制工程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签证的范围:1、用于工程建设的辅助费用。
指非合同范围内的临时施工以及承包人应项目业主要求代做的零星小项目;2、非承包方造成的或设计变更的原因造成的已完工程的返工损失费,包括已完工程的拆除费用和清理费用;3、承包人应项目业主要求代支付的费用。
指一次代支付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小额赔偿费或赔偿费用。
4、因项目业主的原因造成承包人无法继续施工而延误工期;5、因重大设计变更而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反工使承包人增加作业天数;6、因部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停工延期的。
三、工程签证内容1、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事件的简要情况;2、计量、计价的依据及金额。
3、项目业主、承包人和监理人(或其他的当事人)的各方面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手续。
4、项目业主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四、签证的工作程序:承包人提交签证报告——监理人初核后——项目业主现场代表审核——项目业主预决算审核人员复核——项目业主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签证报告返还给承包人和监理人。
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春兴项目监理部现场签证管理制度11现场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为严格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维护工程现场签证的严肃性,规范和指导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明确项目部内部签证经办人员的职责,保障项目部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签证的几点原则要求1、凡涉及到现场签证时,相关经办人员必须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为依据,研究合同的细枝末节,善打“擦边球”,将在施工现场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而在合同条款以及定额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工作内容,及时以签证的形式和建设单位,监理人员沟通和交换意见征的同意,及时办理。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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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涉及所有工程项目的签证管理。
三、定义1.工程现场签证:指指挥部批准下属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修改、变动、新增并必须报经上面同意的管理行为。
2.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指记录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单据。
四、签证流程1.工程项目部提出签证申请。
2.工程项目部制定签证方案,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上一级审核。
3.上一级审核,必要时召开会议商讨,签署签证方案,工程项目部执行。
4.工程项目部按照签证方案完成签证内容。
5.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由工程项目部填写,上一级审核人签字确认。
6.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经过上级签字至工程项目部备查。
五、签证申请材料1.工程现场签证申请书。
2.工程现场签证方案。
3.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
4.其他相关材料。
六、签证管理1.工程项目部应当根据签证方案严格执行。
2.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应当如实记录签证内容。
3.上一级审核人应当认真审核签证方案和签证记录单,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4.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应当及时归档备查。
七、责任追究1.工程项目部未按照签证方案执行造成质量事故的,由工程项目部负责;2.上一级审核人审核不严、签署未审定的签证方案、未签字确认签证记录单,造成质量事故的,由审核人负责。
八、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2.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负责。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此为一份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精品文档】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精品文档】](https://img.taocdn.com/s3/m/91a54c27d1f34693daef3edc.png)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1.编制目的为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及成本控制力度,明确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完善公司现场签证管理的制约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及所辖项目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现场签证管理。
3.定义3.1 工程指令工程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工程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交由施工单位施工的非设计变更类的技术经济文件。
工程指令内容涉及成本增减,影响合同结算金额。
工程指令应严格按照发起、预估、审批和下发的流程实施。
如遇紧急情况,经公司领导书面或口头同意,可不采用事前审批而提前下发。
工程指令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种:1)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3)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的事项;4)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3.2 现场签证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种:1)由于设计图纸变更而现场已完成部分或全部施工内容,由此造成的全部返工或部分返工;2)由于设计图纸错漏碰缺或未作准确交代和描述而造成的增减工程量;3)合同内未包括、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必须增加的工程量;4)为了加快工程进度而采取的特殊施工措施;5)按照甲方要求发生的不包含在合同范围内的增加工程量;6)对于据实计量工程中需要予以确认的场地标高、范围、桩基深度等结算要素。
4.现场签证原则4.1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指令的下发、审批、签证结算实行严格的权限审批,超过权限范围的签字一律无效;4.2 事前审批原则要求工程指令(紧急情况除外)均需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在实施完成后再行办理现场签证手续,禁止事后补办手续。
4.3 一单一算原则一份工程指令应办理一份签证,一份签证办理一份结算且对应一份合同。
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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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规定,内容如下:1、施工中如发生现场签证,首先由施工方预先(如情况紧急可在发生时)根据现场实际发生情况及发生变更的部位、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提出现场签证申请,并附详细必要的证明材料、图纸及工程价款变更单上报工程部。
2、工程部接到施工单位申请后,部长和相关工程师应当天通知总工办、经济部、稽核部共同去现场核实。
工程部负责召集组织及认定工程变更的必要性。
总工办负责认证变更的技术可行性,经济部负责认定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价款,工程部配合认定工程量,稽核部监督合理性,各部门到场人员及施工单位均需现场签字确认,并形成书面记录。
3、所有工程量必须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签证单或签证记录上签字,后补签签证无效。
除特殊情况外(现场认定事实后当时不能及时计算出工程量的),经济部、总工办在5天内确认签证,然后报公司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必要时上报董事长。
相关人员签字公司盖章后签证生效。
如施工单位在签证发生7日内未按上述程序报送签证单,视为签证对工程造价无影响或视为施工单位放弃签证。
4、现场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一式六份,施工单位、工程部、经济部、总工办、财务部、稽核部各存一份。
签证确认后追加工程价款计入工程总造价中。
5、签证发生费用依据承发包合同约定执行。
凡属于要在以后或其他单位施工扣除的,工程部经办人员应要求被扣款单位签字认可,否则经济部不予计算该项费用。
如属于特殊情况无法取得签字的,应给予情况说明并配合经济部扣回款项。
6、施工单位提出上报的签证文件,未经我公司相关部门签字认可的均属无效。
已实施但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7、现场签证按“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处理,如是施工方责任,不计取签证费用。
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相关现场工程师、部长及主管领导处以罚金,直至开除等处分,罚金视情况而定。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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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成本的有效控制,健全工程成本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工程结算纠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与工程有关的现场签证,必须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现场签证管理,是指现场签证的立项、报签、签证、返签、结算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基建部负责现场签证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以下施工项目均应办理现场签证:(一)设计院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二)施工合约约定应以现场签证形式结算的项目。
(三)虽非施工合约约定的承包范围,但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另行安排的其他额外施工项目。
(四)经领导同意且非施工方过错产生的停工、返工。
(五)紧急处理涉及安全、公众形象且施工方没有过错,经甲方领导同意予以费用或工期补偿的项目。
(六)甲方现场代表认为有必要办理签证的其他项目。
第二节立项第五条按本制度规定应办理现场签证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均应办理签证立项,签证立项申报应遵从以下规定:(一)施工单位必须于签证项目发生前向监理单位资料员报送“签证立项申请单”一份(以下简称申请单,详见附表一),该申请单必须有乙方施工负责人的签名并加盖施工单位项目部印章或专业分包商印章方为有效。
申请单中必须明确载明该项目所涉及的工程数量,签证预估费用,并应对申请签证立项的内容作较为详细的描述。
应甲方现场代表要求,部分项目需紧急实施,且在实施前来不及办理签证立项申请的,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可以延期申报签证立项,延期时间以三个工作日为限。
(二)甲方基建部经理在签收乙方申请单时,其应不迟于签证项目开始实施时对申请单所描述的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初步审查并签字确认,凡发现申请单上的内容与甲方所预期的事实明显不符的,应由资料员返还乙方重新填写直至符合要求。
甲方资料员在签收乙方申请单后,应对申请单进行登记并编号,即签证立项。
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申请单,应及时转至基建部经理审批确认。
当签证预估费用超过十万元时,宜以协议的方式处理。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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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签证控制原则:1.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2.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3.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必要时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第二条相关部门职责:1.公司总工办是工程签证管理主要部门。
2.施工方负责牵头组织工程签证,经办人负责填写签证通知单,并附签证原因、签证草图;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预结算合同部;3.监理公司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签证进行初审。
审核工程签证资料的完整性及签证内容是否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项目经理及生产部部长审核。
审核签证原始手续的齐全,是否应该发生,签字确认;对费用调减的签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是否符合双方合同约定。
5.预结算合同部预算员在接到签证单后,审核工程签证资料的完整性及签证内容是否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审核是否符合双方合同约定,审核工程签证的造价。
同时必须核对该部分工作内容是否属于与承包商合同之中规定的包干费用部分,如属于包干费用部分,则不单独计费。
应及时完成该签证的审核工作,并对签证发生费用核算的正确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6.预结算合同部经理应安排预算员每月对所发生的签证进行统计,并及时对成本变化进行调整,及时向公司汇报;第三条:工程签证的内容及分类1.隐蔽工程签证;指根据合同要求需进行现场计量的隐蔽工程内容(如基坑、沟槽隐蔽等)其性质是确认工程量。
2.设计变更签证:指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工程形式或施工顺序导致合同费用的增加或减少事件。
由于设计变更等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产生的成品、半成品的报废损失。
其性质是确认变更事件的完成情况及完成的工程量。
如果是附有图纸的设计变更则只需确认完成情况。
3.新增工程签证:指为工程项目整体需要,公司指令施工单位进行进行的非合同范围内的施工。
如果是附有图纸的设计变更则只需确认完成情况。
4.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措施施工项目。
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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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公司在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工作。
三、签证管理机构1. 工程部门负责签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工作;2. 施工单位负责签证的具体申请、实施和监督工作。
四、签证管理流程1. 提出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签证申请;2. 工程部门审核:工程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要;3. 签证审批:经工程部门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4. 签证实施:施工单位根据签证内容,实施工程调整;5. 签证验收:工程部门进行签证验收,确认签证效果。
五、签证管理要求1. 签证应当符合工程实际需要,确保工程施工质量;2.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签证申请,不得擅自调整工程内容;3. 工程部门应当及时审批签证申请,不得拖延工期;4.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签证内容实施工程调整,不得偷工减料;5. 工程部门应当及时验收签证效果,确保工程安全。
六、签证管理责任1. 工程部门负责签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工作;2. 施工单位负责签证的具体申请、实施和监督工作;3. 工程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当共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签证管理监督1. 工程公司领导对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签证程序规范;2. 工程部门对施工单位签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签证效果。
八、签证管理改进1. 工程公司定期进行签证管理经验总结,不断改进管理制度;2. 工程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反馈签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以上就是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员工们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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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 简介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签证的制度化规范,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预算控制、工期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中的各类工艺过程、材料、设备、施工质量、增减量变化的控制及合同变更、索赔处理。
二. 签证管理流程1. 签证申请1.签证申请书,由项目经理书面向监理公司提出;2.签证申请书应当明确签证工程名称、变更原因、签证内容、变更费用等,并严格依据合同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监理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经初审符合规定的,监理公司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及意见。
4.超过7个工作日未作出审核结果或审核意见的,视为同意申请。
2. 签证评审1.监理公司组织有关技术和经济专家进行签证评审,包括工程性质、施工难度、给排水、电气、计算机、石量等专门分委员会组成设置,并按照评审费用和理算标准进行评估;2.专家评估结束后,监理公司应当把评审结果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当签署批准意见,并在7个工作日内使签证方案及费用变更提交业主确认;3.业主收到签证方案及费用变更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书面表示确认意见;4.如业主认为签证未经妥善评估,可要求重新评审。
5.在签证方案及费用变更确认后,监理公司应把确认结论传达并签证方案及变更费用计入工程总报价。
3. 签证工程监督1.在施工前应当确定签证工程的施工图及其其他有关设计文件,评估合理性;2.施工过程中应当随时查阅参考签证设计文件并确认,如出现施工方未按照签证设计文件施工,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向监理公司报告,由监理公司与业主协商解决;3.施工结束后应当进行检查验收,确认质保期并安排质保工作。
三. 签证管理注意点1.签证变更应当严格执行规范流程,包括申请、审核、评审、审批、报价、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的流程;2.签证变更前应当做好实际变更工程的测量,以便对其进行正确的工程计量;3.在施工现场适时非常重要,只有严格依照制度规定操作,才能保证施工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4.任何施工单位必须认清变更的重要性,必须在变更前严格按照流程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才能保证变更后工程质量的稳定。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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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现场的签证管理工作。
三、签证管理流程1.签证申请: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签证需求,并填写《工程现场签证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图纸和设计说明等。
2.签证审批:签证申请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交给工程管理部,经工程管理部初审后,由工程部领导进行复审,并决定是否批准签证申请。
3.签证实施:批准签证申请后,工程管理部领导将签证信息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并确保施工单位充分了解相关设计、施工要求、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签证分类1.设计变更类签证:包括变更设计图纸、构造等方面的变更,申请人需提供变更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等。
2.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变更的情况,申请人需提供变更的图纸以及施工时需要加强的安全措施等。
3.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包括因施工进度需要而调整的签证,申请人需提供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等。
五、签证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签证的申请和落实工作,并确保签证信息传达到施工单位相关人员。
2.工程管理部负责签证的审批和监督工作,并督促签证信息的实施。
3.施工单位各岗位人员负责签证实施的具体工作,并遵守相关的设计和安全要求。
六、签证变更管理1.设计变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设计变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设计变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2.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3.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发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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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总工程师:是设计变更的见证岗位,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
3.3监理组:负责组织现场签证工作、并对签证单工程量进行审核认定。
3.4预算部:是对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与工程成本分析。
第二章正常情况
第4条设计、营销、开发等部门根据市场、设计、施工现场进度、政府配套专业要求等进行设计变更、调整,向总工程师或工程部发出工作确认单、设计变更要求,或工程部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设计变更或调整而向施工单位发出工作指令,同时应及时抄送工程监理。(所有设计变更均必须根据公司设计变更流程执行)。
35.3各种现场签证,如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5.4为提高效率,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下级部门或人员作一定的予考虑签证。
35.6所有签证必须由监理公司总监、工程部经理、预算部经理审批,不论金额大小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32条室外土方平整工程、管基换填、路基土换填及管沟抽水台班按土方工程的规定处理;地下雨污水管网及管上回填因特殊原因需回填石粉或其它材料的需出具变更通知单,按变更通知单计量,不另签证;因特殊原因管线上需加井位或改变管线走向,需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予以计量;土建单位遗留的建筑垃圾、设备基础、人工宿舍及其它障碍由室外工程队清除的其费用由土建单位承担,现场签证工程量;其它工程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有关规定处理,原则上不予签证。
第7条预算部依据工程部报送的签证资料及合同相关规定、技术资料等在三个工作日内预审费用后按程序流转审批。
第8条预算部审核估价后流转到工程部部门经理处,由工程部门经理判断是否应给予签证,签证不论工程量大小、金额多少最终审批权为总经理。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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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签证的定义和种类第二条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为适应工程变更、变动,经批准对原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进行修改、补充和调整的一种管理措施。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分为设计变更签证、施工工艺签证、施工方案签证三种。
第四条设计变更签证是指在施工前,经建设单位批准,为适应工程设计变更的需要,调整原设计文件的一种签证管理措施。
第五条施工工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为适应施工工艺调整或优化的需要,对施工工艺进行修改、补充和调整的一种签证管理措施。
第六条施工方案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为适应工程实施需要,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调整的一种签证管理措施。
第三章签证的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工程变更、变动需通过签证进行管理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
第八条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时,应填写《工程现场签证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受理签证申请,并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进行审查。
第十条建设单位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查时,应重点关注工程变更对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影响,确保签证后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审查通过的签证申请,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将签证结果通知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审查未通过的签证申请,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说明理由,并告知施工单位可以修改申请后重新提交。
第四章签证的实施和监督第十三条签证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签证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签证实施时,施工单位应按照签证方案进行操作,并确保签证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签证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及时记录签证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事项,形成签证台账。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对签证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并向施工单位反馈。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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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合理控制工程成本,维护现场签证的严肃性,明确各级签证经办人员的职责,便于办理工程结算及决算,保障参建各方的利益,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并结合鲁能集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现场签证可视为补充协议,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解释权,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
1.3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明确和规范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
1.4凡违背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的,追究现场签证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1.5施工承包商至少应在事后的5天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承包人主动放弃,建设单位将不再给予现场签证及调整现场签证的内容。
2、工程现场签证的定义和范围2.1工程现场签证(以下简称“现场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不符的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 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不包括设计变更的内容)2. 2本办法所称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
通常情况下,只对以下内容进行现场签证:2.2.1不可预见施工环境条件下新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女口:特殊工程中采取的,依施工承包商经验无法预见的特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2.2.2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
2.2.3由于设计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
2.2.4施工图(预算)中不包括或不能确切定量(指图纸中只定性说明而需根据现场实际进行核定工程量的部分)但施工过程中确实发生的工程量。
管理制度文本编辑word !3、现场签证的工作原则3.1原则上本工程不允许出现现场签证,对必须出现的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管理原则。
3.2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要明确各自“授权代表”的具体人选、职权及行使职权的期限,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施工承包商。
公司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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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并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现场签证的管理。
三、定义和内容:定义: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的不属于设计变更范围的、5万元以下的零星事件的确认。
(属设计变更范围内的签证之管理见《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分为“正常类”签证和“特急类”签证。
正常类签证要“先定价后开工”。
特急类签证是指必须马上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签证的内容:⑴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处理措施;⑵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变化,导致发生增减工程量或其它变更事项但不属于设计变更范围的;⑶甲方在施工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零星用机械等因为金额较小而无法订立合同的;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
四、特殊执行原则:1、目标控制原则:⑴项目非设计变更类签证控制额不得超过该单项项目标的额的0.8%.⑵如某类签证造价已达到上限,但根据现场情况又不得不进行变更的,可在总目标额内进行跨区域调配,调配额不得超过被调配区域签证控制额的0.8%.2、先定后干原则:原则上对所有签证都要先定价后实施,只有特殊情况下才能例外。
特殊情况是指必须马上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3、“三方会签”原则:⑴所有签证实行监理部、工程部、施工单位实测实量、三方会签。
⑵会签各方必须在完工后3日内共同到施工现场对签证内容进行现场丈量、测定、复核并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覆盖之前签字确认;五、签证管理的权限规定: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各种签证,如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单项签证不得拆分;按每项签证的金额确定有效签字审批人。
如下表所示:六、签证管理的时间规定:1、正常签证通知单,必须在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估价、与乙方谈定工程量后,才通知乙方开始实施;特急签证(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的损失的签证)通知单,可先开工后估价,但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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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规范集团各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涉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发生的合同之外的动态成本透明、真实、可控,并及时总结现场签证的发生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二、适用范围本集团所有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等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三、术语及定义(一)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函。
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有:1、配合营销:营销部门提出的配合工作;2、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或其他工作;3、现场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暗浜、障碍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4、甲方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包括图纸版本错误引起的返工、合同界面不清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合同范围未考虑周全引起的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外且为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能力范围内的增加】等;5、技术核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接受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6、甲供材、甲分包工程:由于甲供材、甲分包原因引起的配合工作量增加;7、配合配套:为了配合垄断行业配套部门而增加的工作量;8、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作量增加等。
9、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它原因。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审批单为用于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非设计图纸修改类的指令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需加盖我司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审批单仅涉及签证内容,不涉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现场签证确认单:对现场签证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审批单据,用于施工单位按审批单内容要求施工完成后,上报给项目部并经我司审批后返回给施工单位的确认单据。
现场签证确认单需加盖我集团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其后可附确定造价的费用审核书,现场签证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现场签证的划分: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一)经济签证:指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所作的签认证明。
包括签字认可的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零星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但有发生增减工程量的签证等。
(二)见证签证:指对合同范围内的、必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如:桩基工程量、打井降水台班、土方开挖工程量实测等。
五、现场签证审批程序(一)提出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具体范围见3.1条)发生前由项目工程师填写纸质《现场签证审批单》(见附件一),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签证内容栏应填写详细工程内容、工程量及现场情况,并附实施前图片资料,签字确认后送项目工程部经理审批。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纸质审批:项目工程部经理应仔细核对现场情况及签证内容,签字确认后送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及项目总审批,项目总确定是否需要成本管理中心估算(估算费用不作为结算依据,仅作为签证工作是否实施决策的参考),若无需估算,项目总审批完可直接交回项目部执行,原则上该纸质流程须在2天内审批结束。
(三)现场签证审批单线上流程审批:纸质《现场签证审批单》项目总签字后2日内,项目工程部必须在OA或者ERP上发起流程审批。
流程审批单为集团内部审批资料,不得发施工单位,也不作为结算依据。
(四)现场签证确认单纸质审核:签证内容实施完成后,项目工程部需对签证内容进行现场验收并核对工程量,认真且详细填写《现场签证完工回执单》、《现场签证确认单》相关内容,附纸质《现场签证审批单》和流程审批打印单,报工程总监、成本总监、项目总签字,该单由工程总监、成本总监、项目总签字并盖项目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现场签证完工回执单》在现场签证执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填写并上报成本部,回执单施工后内容一栏应详细填写现场施工执行情况及完成的工作内容,并附实施后图片资料,无《现场签证完工回执单》,成本管理中心一概不予签证确认。
现场签证所有表单、施工单位报价单、现场实测计量资料等均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甲方项目工程部、成本管理中心、档案室各一份。
《现场签证确认单》为纸质审核,不进行线上审批,确认单金额经工程总监、成本总监、项目总审核后,由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经理直接录入ERP中。
六、签证原则(一)时间限制原则:项目部应对现场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原则上应在施工前完成审批程序,严禁过后补办,特急事件可先采用微信审批,但最迟应在微信审批后2日内补办OA或ERP线上签证审批流程。
(二)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施工单位须将完成情况填报在《现场签证完工回执单》上填写签字盖章确认并报监理单位、项目部签字确认,该单必须由监理单位、项目部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总监共同签字,否则一律无效。
如属隐蔽工程(包括拆除、返工等项目),在其覆盖之前成本部门对应人员需参与现场和以上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且须将隐蔽前后的照片作为《现场签证确认单》的附件。
(三)一月一清原则: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送上月所完成签证的《确认单》,同时必须在报送时附上签证内容预算,成本管理中心应在14个工作日内与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后完成审核,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集团授权权限相应领导确定签证金额。
(四)一单一算原则:一份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现场签证造价确认书,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五)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且一式四份,(六)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现场签证表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七、审批要求(一)现场签证资料提交要求1、现场签证纸质审批单及相应附件;2、现场签证流程审批打印单;3、现场签证完工回执单及相应附件,附件应提供项目工程部确认的签证变更位置的图纸(用云线标示并附图作为附件)、变更图纸(或按现场实际所画的附图),描述做法及签证内容验收情况,提供发生的时间段和范围,提供签证变更的相关信息照片等;4、施工单位报价书;5、现场签证确认单。
(二)现场签证时间性要求1、《审批单》工作内容涉及到返工,施工单位应在收到《审批单》后立即停止原工作,并应最迟于次日与项目工程师、成本工程师一起核定返工工程量(须拍照留证);如施工单位未能立即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得计算返工费用;如施工单位未能组织及时核实返工工程量,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不得给予认可。
2、施工单位应在签证内容工作完成并核对工作量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监理提交签证纸质资料一式四份(《确认单》、《回执单》、《审批单》、图纸、照片等证据资料及签证报价)。
逾期提交,而又无法说明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的,监理和甲方项目工程师有权拒收。
3、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总监或执行总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执单》《确认单》审核并签署意见及日期,将签证资料送项目工程师审核。
4、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部经理收到《确认单》后,项目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提交的反馈进行核实,并结合执行情况,根据合同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量确认单、现场照片及其它相关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意见,送工程总监签字后,发起《确认单》纸质流转审批。
5、成本工程师收到《确认单》后,应按承包合同分别登记,并在14个工作日内与施工单位谈判完成初审,初审后送成本管理中心复核对接人复审,完成复审后由成本总监、项目总签字确认。
6、《确认单》项目总审批完成后,纸质《现场签证确认单》上盖项目章,原件一份下发给施工单位,另成本管理中心、项目部、档案室各一份原件存档。
7、任何签证必须在时限内完成意见签署并答复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得以施工单位不听指挥为由,人为积压签证,防止因时间拖延导致签证内容的真实性无法得到证实。
(三)审核其他要求1、一般情况下监理及项目工程专业经办工程师审核意见不得简化为“同意”、“属实”、“工程量属实”等词语或无任何审核意见而只作签名。
2、监理应对现场签证事实的真实性作出说明。
3、工程总监、项目工程部经理、专业工程师不必核定相关单价和总价,只需说明现场签证事实的真实性,对图纸无法计算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及确认。
在签证事实完成后无法再进行现场证实的项目,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量必须进行详细审核并出具意见,或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完成内容的图纸示意加以证实,并且附有施工前的照片。
4、成本工程师需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于施工单位合同责任,复核工程量,并提出价格意见。
5、成本经理、成本总监需要对签证内容是否属于施工单位合同责任、工程数量及价格提出审批意见。
6、项目总经理在工程和成本的审核意见基础上,提出最终审核结论意见。
7、任何签证均应避免以点工或台班计算。
如确需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则审核意见必须说明工人每日起止工作时间、人数和机械设备运转时间、数量,否则该签证无效。
8、对于因任何原因而返工的项目,必须详细说明返工程度及材料损耗数量,注明返工原因,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全部损耗”必须特殊说明(如损耗的材料是否可以在今后重复使用等)。
对于可继续利用或可变卖的材料,签证意见需要说明具体的处理方式。
9、签证中涉及施工单位之间相互索赔的,项目专业工程师应将已审核的签证及时发至被索赔的施工单位。
10、严禁在未告知成本部的情况下办理隐蔽项目的签证,造成工程量不清、结算困难、后补手续等问题,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对于已经完成部分施工,且由于我方原因必须进行更改的,项目部必须通知成本部,对已完成部分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后方可进行更改后的施工;12、禁止为降低额度人为将整体工程拆零操作。
八、编号原则(一)现场签证编号必须与相应的合同对应。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回执单》《现场签证确认单》原则上使用同一个编号,由项目部统一编号归档管理。
(三)现场签证编号格式:项目名称-现场签证-合同号-顺序号,例如:东庄- 签证- 总包- 001对应编号为: DZ - QZ - 建安001- 01 。
(四)所有合同对应的签证编号必须连续,不能有中断,不能有重复编号。
九、现场签证台账管理项目工程部与成本工程师应每月2日统计上月现场签证台账,项目工程师牵头,核对后的现场签证台账由项目工程部资料员在每月5日前报工程总监、成本总监及项目总。
十、附则(一)本制度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制定下发,并负责解释;(二)本制度自董事长批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十一、相关附表(一)附表1 :现场签证审批单(二)附表2 :现场签证回执单(三)附表3 :现场签证确认单(四)附表4 :现场签证台账现场签证审批单备注:1、本单原件由项目工程部填写、送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审核签字,再送项目总审批,由项目总来定是否转成本部进行估算,若无须估算,项目总审批完可直接交回项目工程部执行;2、本审批单必须在二天内审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