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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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关于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牵扯到方方面面,随着人民群众消防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安消防部队执法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各地公安消防机构创新和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大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促使执法队伍素质、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均明显提升。但是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消防执法工作在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监督和执法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消防工作的发展进步。本人结合工作实践,对当前消防执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了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并探索提出了如何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些个人想法。

一、关于对消防执法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理解

消防执法,从广义上讲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在履行《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消防监督、灭火执勤和抢险救援等职责的具体行为。从狭义上讲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它具有范围广、权力大、责任重的特点,既是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条件。

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有硬件建设又有软件管理,既有部队内部的制约又有外部的监督,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系统性工作。它要通过建立健全各种执法制度和机制,严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使对执法主体自觉依法行使执法权力,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执法规范化是法制社会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我们执法人员最根本的素质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确保公安消防防部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安消防部队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二、当前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瓶颈分析

(一)执法主体方面。少数执法人员不想学、不愿学,在新形势下对“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不了解、不思考,对在新环境下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理解、不认同,对新推出的法律法规不敏感、不研究,不能做到在执法工作中融入服务理念,在服务群众中促进执法规范。部分领导层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模糊,对怎样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没有长远规划,

仅仅是盲目、被动、应付式地工作。此外,一些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思想不端正的问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仍然停留在口号上,心中没有人民,没有服务为先的思想,再规范的执法也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执法机制方面。考核评价机制不科学,通常把执法起数和罚款数量的多少作为考核监督员工作绩效的依据,但是,这种考核标准难免会使监督员在执法工作中重罚款轻教育、以罚带管、以罚带改等情况,使执法工作重点偏离方向。现行机制下的立案处罚程序不严谨,没有做到权力的分立与相互制约,表现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单位是否存在隐患和违法行为,是否立案、给予处罚,具体如何处罚基本由消防监督员决定,监督员自由裁量空间很大,权力没有合理分配,出现不规范的执法就在所难免。此外,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机制不力,各种制度落实在纸面上多,真正执行的少,群众监督方式渠道不畅,没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办法或者措施。

(三)执法环境方面。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消防部队的办公业务经费、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依赖地方政府支持,地方政府或部门的个别领导,因为个人对消防工作的认识问题,或是因单位、个人的原因,对消防执法进行干

预和影响,对消防执法工作的影响不言而喻。同时,目前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虽然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不少群众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使消防执法的软环境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四)法律制度方面。消防法一些法律条款留有的自由裁量空间大,会出现不同的监督员针对相同的违法行为处罚不一致的情况,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客观上导致了执法的不公正。一些过时的法律条款不能及时得到修订,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又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客观上影响了规范执法的效果。个别法律及其配套法规不严谨、不完善,出现相互抵触和矛盾的情况,有的法律条款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有的执法程序规定环节多、手续繁杂,客观上增加了规范执法的难度。

三、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

(一)健全消防执法标准体系,实现执法工作标准化。一是明确执法程序标准。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消防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明确消防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火灾调查、消防产品监督等执法工作的运行流程、时限,量化每一步程序的法定要件,确保程序合法。

二是明确执法证据标准。依法制定办理消防行政案件过程中的取证程序、证据形式、证据审查应用,以及证据充分确凿的判定标准,提高公安消防机构认定、收集、运用证据的能力。如规定各类案件的询问要点,统一格式,提高调查取证的准确率。三是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归纳法律适用要件,制定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适用范围,明确法律条款、技术标准条文在不同违法事实、情节中适用的基本准则,提高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四是明确自由裁量标准。修订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量化、细化行政处罚违法情节和量罚标准,结合各地经济发展现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定期修订自由裁量标准,不断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五是明确文书档案标准。根据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消防行政执法文书和档案制度,统一文书档案的填写、制作标准,实现式样统一化、内容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提高法律文书和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完善执法工作操作规程,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一是规范执法程序操作。执行消防执法责任制度、消防执法主责承办人制度、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复核制度、法律审核制度、法律文书行政领导审批制度,狠抓执法程序每个环节的落实,从实施消防行政行为的时限、权限、质量、标准等方面严格把关,保障执法程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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