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养老院医务室基本标准
养老院医务室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养老院医务室管理制度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养老院老人医疗服务工作。
2.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做好老人诊疗服务。
3.做好老人日常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咨询等工作。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确保诊疗质量。
5.对诊疗老人有爱心、同情心、热情接待、细心诊治、耐心解答、诚心服务。
6.严格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遵循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7.每月按时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8.设施设备、医疗器械不准外借,遇特殊原因,经负责人批准后再借出。
9.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每日做好环境、物品、空气消毒、登记。
10.爱护公物,加强设施设备、医疗器械管理,每年检查一次,并造册登记。
11.严格执行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分类放置、及时清理、登记。
12.建立老年人健康医疗档案,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13.按计划配合养老院每年完成员工的身体检查。
14.老人在诊疗室,保持环境整洁、安静,服从安排,不随意翻动物
品资料、医疗器械和药品。
15.入住老人发生意外,立即做好急救、转院、上报、家属有效沟通。
16.下班关闭门窗、水、暖、电,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安全工作。
医疗养老建筑设计规范
医疗养老建筑设计规范 篇一:最新养老院建筑设计标准 养老院设计规范要求 一、用房及面积标准 1、养老设施用房应由老年居住用房、公用服务用房、医疗用房、健身活动用房、行政辅助用房以及其他用房所组成。
2、老年居住用房应包括卧室、卫生间等空间,老年公寓还宜包括起居室、厨房、阳台等空间;公用服务用房应包括厨房、餐厅、公用小厨房、公用浴室、洗衣房等空间;医疗用房应包括医务室、观察室等空间;健身活动用房应包括活动室(含阅览、棋牌室)、康健室(房)等空间;行政辅助用房应包括办公室、库房、接待室、小卖部等空间。
3、甲类养老设施还应设置多功能厅、护理病房、护理工作室、门卫室等空间,宜设置心理咨询室等空间;乙类养老设施宜设置多功能厅、护理病房、护理工作室、门卫室等空间。
4、老年居住用房,每间卧室床位数不应大于4床;全护理老人每间卧室的床位数不得大于6床。
一级设施应以单人卧室、双人卧室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卧室的比例不宜大于40%;二级设施应以双人卧室、三人卧室为主,四人卧室的比例不宜大于50%;三级设施可以三人卧室、四人卧室为主。
老年公寓应配置以单人或双人为主的一室、一室一厅、二室一厅的独立型居住生活单元。
5、卧室每床位的净面积指标不得低于床位净面积的规定值,但单人卧室的净面积不得低于8㎡。
注:每床位净面积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6、老年公寓的起居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0㎡,厨房不应小于5㎡,卫生间不应小于4㎡。
7、除全护理卧室外,一级设施卧室应附有卫生间,并配置三件套洁具;二级设施附有卫生间的比例不宜少于60%,卫生间内应配置二件套洁具;三级设施附有卫生间的比例不宜少于30%,应配置卫生洁具。
8、卧室应设置壁柜。
每一老人配置的储藏室净面积应符合储藏面积的规定。
储藏面积(㎡) 一级≥ 二级≥ 三级≥ 9、公用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不应小于以下规定: (1)厨房:50床按㎡/床计;50床以上,超过部分,甲类按~㎡/床计,乙类按~㎡/床计; (2)餐厅:50床及50床以内,按㎡/床计;50床以上,超过部分,甲类按~㎡/床计,乙类按~㎡/床计; (3)公用小厨房:每个护理单元设一个,净面积不得小于8㎡; (4)洗衣房:甲类不小于40㎡,乙类不小于20㎡; (5)晒衣场:甲类不小于50㎡,乙类不小于30㎡。
养老机构出国标 医务室至少要配备一名执业医师
养老机构出国标医务室至少要配备一名执业医师国家卫生计生委18日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基本标准,对设置在养老机构内的医务室、护理站从人员、房屋、设备、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
基本标准提出:养老机构医务室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老年保健,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养老机构护理站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慢性病护理、康复指导、心理护理、根据医嘱进行处置、消毒隔离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标准要求,养老机构医务室和护理站在建立药品登记分发、健康教育等日常工作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体现急救和转诊功能,以保证老年人在病情突发时,获得及时救治或转送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老年人健康状况堪忧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报告表明,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十二五”时期中国人口老龄化将加速发展,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发展的三个新特征,老年人照料问题日益突出。
失能半失能老人增加,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日益突出。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11年3月发布的《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指出,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
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08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6.23%。
到2015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5%,失能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养老机构医务室规章制度
养老机构医务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养老机构医务室的管理水平,确保老人们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医务室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务室是养老机构的重要部门,负责老人们的日常医疗保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医务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专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熟练处理各类紧急情况。
第四条医务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药品的更新。
第二章医务室管理第五条医务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责任明确,工作细致。
第六条医务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保守病人的隐私,不得泄露病人的隐私信息。
第七条医务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不得擅自离岗或违反医疗伦理。
第八条医务室必须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保证医疗环境的卫生安全。
第三章医疗服务第九条医务室必须配备专业医生和护士,负责老人们的日常健康体检和疾病治疗。
第十条医务室必须及时处理老人们的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医务室必须定期组织医疗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医务室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规,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紧急情况处理第十三条医务室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第十四条医务室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保证能够有效处理各类急症。
第十五条医务室必须定期组织医疗急救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急救能力。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医务室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十七条对于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医务室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表扬、奖金等。
第十八条对于医务室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和考核,将综合考虑其工作表现、医疗技能和职业操守等因素。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养老机构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养老院医务室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养老院医务室人员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养老院老人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养老院医务室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医技人员等。
三、人员职责1. 医生职责:(1)严格遵守医德规范,认真负责地为养老院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2)根据老人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3)负责对养老院老人的健康进行评估,建立健康档案,及时更新。
(4)对养老院老人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5)做好医患沟通,解答老人及家属的疑问。
2. 护士职责:(1)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确保老人安全。
(2)协助医生进行诊疗工作,做好病患的观察与护理。
(3)负责老人的生活照料,确保老人生活舒适。
(4)做好老人病情记录,及时向医生汇报。
(5)做好卫生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 药剂师职责:(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
(3)为医生和护士提供药品咨询服务。
(4)做好药品的账目管理,确保药品账目清晰。
4. 医技人员职责:(1)负责医学检验、影像学检查等工作。
(2)确保检验、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协助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四、工作制度1. 考勤制度:(1)医务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需提前向医务室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沟通协调制度:(1)医务室工作人员应与养老院其他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共同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2)医务室负责人负责协调医务室内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 培训制度:(1)医务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医务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培训工作。
4. 考核制度:(1)医务室负责人定期对医务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
(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奖惩的依据。
五、奖惩制度1. 表扬奖励:(1)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医务室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等级评定
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等级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标识、申请等级评定应具备的基本要求与条件、等级评定组织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2 术语和定义GB/T 37276、T/CGSS 00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2.1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service institutions of combination of medical and senior health care 具有医疗、养老两方面的资质和/或能力并能提供医疗、养老服务和健康管理相结合的机构。
2.2等级 rank在综合考评养老机构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所做的分级。
2.3机构入住率 occupancy rate入住老年人总数与养老机构内总床位数的比率(%)。
2.4医疗服务 medical care services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管理的活动。
2.5护理服务 nursing services执业护士按照护理常规诊断和处置老年人现存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及指导护理员、照护士(师)完成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活动。
3 总则3.1 等级评定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质量为重、注重实效、公正公平,确保评定结论的公信力。
3.2 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重点是基本要求和基本条件。
基本要求作为等级评定的必要条件,基本条件则是等级评定确定级别等级的必要条件。
3.3 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重要指标是设施设置和服务内容应与服务区域、服务人群、服务需求相适应,应重点关注老年人养老照护、健康保障、康复养生,应注重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4 分类4.1 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规模分类4.1.1 医院等级规模应按原国家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A3ZDYY-NY-20070924055规定执行。
4.1.2 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规模分为大、中、小型3个类型(表1)。
养老机构对医务室的一般性要求
养老机构对医务室的一般性要求说明:本章为医学专业知识要求。
故:具体工作内容与计划由养老院聘任的医生制定。
聘任医生应考虑与老年病相关专业知识的有经验的医生担任。
如:心脑血管专业或中、西医结合医生为首选对象。
围绕以下几点做好养老院的医疗服务工作。
1、熟悉老年病:高血压、心脏病、老年痴呆、各种脑病、糖尿病⋯⋯2、建立老年病的基本预警机制:冬季预防心脑血管疾病。
夏季预防中暑等热毒症(配置凉茶)。
春季预防老年痴呆、脑病的发作。
秋季预防老年忧郁症等。
有条件的要隔年体检,每月称体重⋯⋯3、积极配合其它部门的衔接工作:随时随刻与护士、护理员进行关于老人健康方面的信息交流。
绝对不允许出现类似想法:这是护士、护理员管的事情与我不相关。
看完病、开完药,便一走了之。
作为比护士、护理员高一层知识档次的工作人员应该具备主动承担更多工作责任和义务的意识。
并且对护士、护理员是否正确执行医嘱有监督权。
对饮食这一块,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监督、告之权。
另外,作为养老院的医生平时要善于与老年人多打交道,与老年人建立密切友好的关系,把老人当成自己的朋友来看待。
附:参考文件《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国福利院的宏观管理,促进福利院的正规化建设,特制定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投资兴建、县以上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精神病人福利院。
集体、个人投资兴办的福利院的评定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家级福利院的总体要求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为收养、休养人员服务,与收养、休养人员建立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
(二)坚持办院宗旨,完成当地人民政府安排的“三无” (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对象的收养任务。
(三)深化改革,实现由福利型向福利经营型、封闭型向开放型、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的转变。
(四)管理、服务规范化,效益显著,在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中起骨干、示范作用。
医养院医务室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养院医务室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养院入住老人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养院医务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
第三条医务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行业规范和医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安全、高效。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医务室人员配备应满足医疗、护理、康复等需求,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医务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二)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四)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医务室各项工作流程。
第六条医务室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医务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医疗、护理、康复等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八条医务室应严格执行查房制度,每日对入住老人进行查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九条医务室应做好医疗文书管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确保病历真实、完整、规范。
第十条医务室应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规定,确保药品安全。
第十一条医务室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入住老人的健康意识,预防疾病发生。
第四章护理制度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做好生活照料,关心入住老人的生活需求,确保老人生活舒适。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康复训练,帮助入住老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医务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环境安全。
第十六条医务室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医务室应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防止疫情传播。
第十八条医务室应加强药品安全管理,防止药品滥用和误用。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医务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DB11 T 220 2004 北京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服务质量控制规范来源:中国社会福利协会时间:2010-08-24 14:45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服务质量控制规范(DB11/T220-2004)前言目前,养老服务机构内医务室的服务管理工作没有相关的国家及行业管理标准。
为加强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内的医务室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护理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内医务室的医疗护理服务管理质量,结合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内医疗护理服务行业现状,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实施之日起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内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新京、杨会英、彭嘉琳、郭耀东、郭幼生、李放、吴谨茹、王汉英、谭辉劲。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内部医务室服务质量控制的原则、依据、基本要求、医务室管理(人员管理、技术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感染控制、药品管理、医疗事故管理、医疗废弃物管理、文件和记录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检查与改进等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有医务室的各类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11/T 148?2002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DB11/T 149?2002 养老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4月4日国务院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年1月1日卫生部发布医院药剂管理办法1989年2月27日卫生部发布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3月9日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发布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1年5月8日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9月2日卫生部发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2000年11月卫生部发布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年10月10日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11月15日卫生部发布临床医疗护理常规外科诊疗分册2002年3月北京市卫生局发布临床医疗护理常规护理分册2002年3月北京市卫生局发布临床医疗护理常规内科诊疗分册2003年3月北京市卫生局发布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2003年3月北京市卫生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03年7月8日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发布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执业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的专业医务人员。
养老机构医务室和护理站建设
养老机构医务室和护理站建设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医务室和护理站建设的机构资质及要求、场地建筑要求、面积与布局要求。
人员数量及资质要求、设施设备要求和制度建设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医务室和护理站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 15565 图形符号术语GB/T 29353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MZ/T03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DB36/T 1579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指南DB36/T 1582 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档案技术规范DB36/T 1583 养老机构院内感染预防控制规范DB36/T 1641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防与处置规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7版)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发(2014)57号)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发(2014)57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务室infirmary设置在养老机构内的一个医疗服务单元,为养老机构老年人及本机构延伸服务覆盖家庭病床老年人提供老年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护理,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药事服务、紧急救护、安宁疗护等服务。
3.2 护理站nursing station设置在养老机构内的一个医疗服务单元,为养老机构老年人及本机构延伸服务覆盖家庭病床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疾病护理,执行医嘱、消毒隔离指导、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和心理慰藉等服务。
4 机构资质及要求4.1 养老机构开办的医疗机构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
养老机构标准
养老机构标准
养老机构标准是指为了确保养老机构的基本运营和服务质量,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常见的养老机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施设备标准:养老机构需要具备适用的场所、建筑物和设备,包括室内外活动场所、卫生设施、安全设备等,以满足老人的日常生活和活动需求。
2. 服务管理标准:包括人员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服务流程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够规范、高效地提供给老人。
3. 人员培训标准:要求养老机构的员工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包括医护人员、护理人员、生活照料人员等。
4. 健康安全标准:要求养老机构的环境、食品、饮水等符合卫生健康标准,确保老人的生活和饮食安全。
5. 特殊服务标准:对于一些有特殊需求的老人,如失能老人、失智老人等,养老机构需要有相应的服务和管理标准。
6. 财务管理标准:要求养老机构的财务收支管理透明、规范,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监管。
各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情况会有相应的养老机构标准,其中
包括养老机构的建设标准、服务质量标准以及监督管理标准等,旨在保障养老机构的安全、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基本标准
C r i t C a r e Me d , 2 0 0 6 , 1 7 3 ( 1 2 ) : 1 3 9 0 — 1 4 1 3 .
[ 4 ]D i a s F D , S a mp a i o L M, d a S i l v a G A, e t a 1 . H o me - b a s e d p u l m o n a r y r e h a b i l -
研究来进一 步证实新型肺康 复模 式在老年 C O P D中
的作 用 。
参考文献
【 1 】中华 医学 会呼 吸病 分 会慢 性 阻塞性 肺 疾病 学组 . C O P D诊 治指 南
6 0 2 - 6 1 4 ; 2 0 0 7 , 5 0 ( 7 ) : 6 1 6 - 6 2 6 . [ 1 0 ]He n d e r a o n Y . U n d e r s t nd a i n g t h e b e n e i f t s o f p u l mo n a r y r e h bi a l i t a t i o n [ J ] . N u r s i n g T i me s , 2 0 0 4 , 1 0 0 ( 3 8 ) : 5 3 - 5 5 .
老年患者中的实施[ J ] . 护理学报, 2 0 1 2 , 1 9 ( 8 A ) : 7 6 — 7 8 . [ 1 5 ]Vi c t o i r a M, P h o e n e C a v e , V i c t o i r a J , e t a 1 . S i n g i n g t e a c h i n g a s a t h e r a p y
i t a t i o n i n p a t i e n t s wi t h c h r o n i c o b s t r u c t i v e p u l mo n a r y d i s e se a : a r a n d o m-
养老机构医务室设置要求
养老机构医务室设置要求
1. 养老机构的医务室位置可得选好呀!就像你家厨房得放在方便做饭的地儿一样,得让老人能轻松到达,能及时得到救治。
比如说设置在住的楼层附近,而不是大老远的地方,这样老人不舒服的时候能够尽快得到照顾。
2. 医务室的设备也不能马虎啊!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不能像缺胳膊少腿的玩具一样,该有的检查设备、治疗仪器都得齐全呀!比如心电图机、血压计啥的,一个都不能少,这才能给老人的健康保驾护航呢。
3. 工作人员得专业呀!这可不是谁都能来干的事儿。
得像经验丰富的老司机一样,能熟练应对各种情况。
医生、护士都得有资质有经验,不然怎么能让老人们放心呢?比如说有个头疼脑热的,能迅速诊断处理呀。
4. 药品储备也很重要哇!不能像没储备好粮食的冬天一样,要啥没啥。
各种常用药、急救药都得有足够的量,这才能应对突发状况呀!就好比突然下雨了,你得有伞才能不被淋湿呀。
5. 医务室的环境也得注意呀!不能脏兮兮乱糟糟的。
得像干净整洁的家一样,让老人觉得舒服安心。
卫生要搞好,通风要良好,不然怎么有利于老人恢复健康呢?
6. 服务态度也得好呀!不能冷冰冰凶巴巴的。
要像对待自己爷爷奶奶一样亲切热情。
老人们本来就身体不舒服,再遇上态度不好的,那得多难受呀!比如说耐心解答老人的问题,关心他们的感受。
总的来说,养老机构的医务室非常重要,一定要用心设置,各个方面都不能忽视,这样才能真正保障老人的健康和安全!。
养老机构养老院医务室基本标准
养老机构养老院医务室基本标准养老机构医务室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老年保健,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人员(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人数≥2人的,至少应含有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时,每增加100张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护理员按需配备。
(三)其他药学、医技人员按需配备。
二、房屋(一)整体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四)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如设康复室,应增加相应建筑面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五)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
三、设备(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诊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注射器、身高体重计、视力卡、视力灯箱、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器械柜、便携式心电图机、血糖测定仪、雾化吸入器、出诊箱、轮椅、输液椅、候诊椅、医用冰箱、污物桶。
设置康复室的,至少配备与康复需求相适应的运动治疗、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设备。
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还应当配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针仪、艾灸仪等等。
(二)急救设备。
心电监护仪、心脏氧源(氧气瓶/制氧机)、供氧设备、吸痰器、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简易呼吸器。
(三)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
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能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管理等有关设备。
(四)有与工作需要相应的其他设备。
四、具有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转诊制度、药品登记分发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急救流程、技术操作规范,制定人员岗位职责。
《养老机构医务室服务规范》
I
前言
DB11/T 220—XXXX
本标准按照 GB1.1-2009 给出的起草规则编写 本标准替代 DB11/T 220—2004《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本标准与 DB11/T 220—2004《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服务质量控制规范》相比除编辑性修改,还有 下列变化:: 更改标准名称为《养老机构医务室服务规范》; 修改了原标准中的第四章节、第五章节; — 增加了术语中的英文注释。 — 增加了医师定期考核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新的标准要求。 — 增加了国家及地方卫生行业的相关标准及参考文献。 — 引用了最新的规范性文件。 —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北京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北京市第五社会福 利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按规定可酌情适当延长。医保规定的十种慢性病病情稳定,服用同一种药
物的可以开不超过一个月的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单独放置。医师不能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4
DB11/T 220—XXXX
4.5.3.3 处方书写内容、项目齐全,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诊断与用药相
养老院医务室工作管理制度
养老院医务室工作管理制度养老院医务室工作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养老院的医疗保健工作,规范医疗行为,确保所有入住老人能达到及时、方便、有效的医疗服务,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行为端庄;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二、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工作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三、医务室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核心管理制度制度,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四、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逗留和住宿。
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医务室。
经过允许进入医务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医务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与药品。
五、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坚持每天查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病历档案管理。
七、执行值班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值班期间必须在岗,不得无故脱岗,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八、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九、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十、就医要有登记,有病历记载,配药要有处方,并建立医疗档案。
十一、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 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
凡个人借用医务室医疗器械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九、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妥善处臵。
十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医务室人员岗位职责在医院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卫生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坚持预防为主,努力做好老年人防病治病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养老院的预防保健工作。
二、负责养老院老人的日常门诊和转院工作;每天的主班人员负责门诊日常工作,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养老院医生护士管理制度标准
养老院医生护士管理制度标准《养老院医生护士管理制度标准》在养老院里呀,医生和护士那可都是超级重要的角色,就像养老院的守护天使一样。
所以呢,一套完善又合理的管理制度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先说说医生的管理标准吧。
医生得有个固定的上班时间,可不能像那些自由散漫的人似的。
比如说早上八点就得准时到岗,为啥定这个时间呢?我就见过一次,有个老爷爷早上起来突然感觉胸口闷得慌,护士发现后赶紧找医生。
要是医生来得晚,老爷爷得多难受啊。
那医生到岗之后呢,第一件事就是查看前一天那些身体有点小毛病的老人的病历,看看他们经过一晚上有没有什么新的变化。
这查看病历可不能走马观花,得仔仔细细的。
就像我上次看到李医生看张奶奶的病历,张奶奶有糖尿病,李医生一边看一边嘴里还念叨着:“昨天血糖降了点,今天得再看看饮食情况有没有调整好。
”那认真劲儿就像在研究什么稀世珍宝似的。
医生每天还得进行查房呢。
这查房可不光是走个过场,要一个个床位地去看老人。
问问老人今天感觉怎么样,哪里有没有不舒服。
而且和老人说话也得有技巧,得轻声细语的,就像哄小孩一样。
我记得有个王大爷,脾气有点倔,上次医生查房问他身体咋样,他没好气地说:“就那样呗。
”医生也不恼,笑着说:“大爷,您可别这么说,您要是哪里不舒服,可得告诉我呀,您要是不告诉我,我这心里就像猫抓似的,难受得很呢。
”王大爷听了这话,脸色才缓和了些,就和医生说起自己膝盖有点疼。
医生马上就仔细检查起来,还叮嘱护士要多关注一下王大爷的膝盖。
再说说护士的管理标准吧。
护士的班次安排要合理,得保证养老院里随时都有护士在值班。
比如说晚上,虽然老人们大多都睡了,但还是可能会有突发情况。
我就经历过一次半夜的紧急情况,那时候我在养老院做志愿者。
半夜两点多,突然听到一阵吵闹声,原来是有个老奶奶不小心从床上摔下来了。
值班护士那速度,就像火箭一样,立马就跑到老奶奶的房间。
一边查看老奶奶有没有受伤,一边安慰她:“奶奶,别怕啊,有我在呢。
”然后迅速联系了医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养老机构养老院医务室基本标准
养老机构医务室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老年保健,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人数≥2人的,至少应含有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时,每增加100张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护理员按需配备。
(三)其他药学、医技人员按需配备。
二、房屋
(一)整体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四)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如设康复室,应增加相应建筑面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五)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诊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注射器、身高体重计、视力卡、视力灯箱、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器械柜、便携式心电图机、血糖测定仪、雾化吸入器、出诊箱、轮椅、输液椅、候诊椅、医用冰箱、污物桶。
设置康复室的,至少配备与康复需求相适应的运动治疗、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设备。
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还应当配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针仪、艾灸仪等等。
(二)急救设备。
心电监护仪、心脏氧源(氧气瓶/制氧机)、供氧设备、吸痰器、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简易呼吸器。
(三)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
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能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管理等有关设备。
(四)有与工作需要相应的其他设备。
四、具有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转诊制度、药品登记分发。